聖靈關乎其恩賜的事工

十、聖靈關乎其恩賜的事工

哥林多前書12、13、14章是講關於聖靈的恩賜這個題目的主要篇章。

1.    哥林多前書主要是寫給在哥林多 神的教會(哥林多前書1:2)。

2.    哥林多前書是寫給並傳閱於所有在「各地」(新約時期的其他教會)的信徒的。

3.    哥林多前書的主題是「分黨」與「相合」,不是表揚信(參看哥林多前書1:10)。

4.    寫哥林多前書的背景是「紛爭」(哥林多前書1:11)。

5.    寫哥林多前書的時間是主後55年——在使徒行傳2章中的五旬節事件之後的25年。

一、屬靈恩賜的定義

屬靈恩賜是基督藉聖靈在信徒得救的時刻,所賜給他們的一種超自然的能力。這裡有兩點要搞清楚:

1.    聖靈的賜予(the gift of the Spirit)與聖靈的恩賜(the gifts of the Spirit)的區別

聖靈的賜予是基督的靈駐留(永住——約翰福音14:16)在人裡面,它首先賜給五旬節的人們(使徒行傳2:38),是聖靈對基督另差一位保惠師的應許的回復。在使徒行傳早期,聖靈的賜予是藉十二使徒的按手來完成的(使徒行傳8:14-20)。此後每個信徒卻在得救的那一刻無須按手就獲得了聖靈的賜予(使徒行傳10:45)。

然而聖靈的恩賜是在五旬節後以個人為基礎賜給每個信徒的。它們是聖靈隨己意賜給信徒的(哥林多前書12:4-11),賦予其能力作 神交給他的工作。

2.    恩賜與天賦的區別

天賦是人在出生時即獲得的一種人類的天然能力。可能是音樂、口才、組織等方面的才能。但不論一個人天然的才能多麼出色,若沒有來自聖靈的屬靈恩賜,使祂藉我們來使用這才能,就不可能被其擁有者用來榮耀 神。

二、屬靈恩賜的範圍

1.    每個信徒都至少擁有了一個屬靈恩賜。這是在他得救的一刻,接受聖靈之時所賜給他的——彼得前書4:10;以弗所書4:7;哥林多前書7:7;12:7,11

2.    沒有一個信徒擁有所有的恩賜——羅馬書12:5,6;哥林多前書12:29,30

3.    每種恩賜都是必要的——哥林多前書12:14-26

4.    擁有屬靈的恩賜並不一定意味著一個人很屬靈

哥林多教會的成員們擁有每一種屬靈恩賜(哥林多前書1:7a),但同時他們卻是屬肉體的,並充滿了嚴重的問題(哥林多前書1:11;3:1-4)。僅僅擁有一種屬靈恩賜便可能很屬靈;另一方面,也可能擁有屬靈恩賜卻仍不屬靈。

5.    應該激發並使用屬靈的恩賜

根據提摩太前書4:14a,屬靈的恩賜可能被忽視。 神的意思是藉我們查考 神的話,「完全獻身於它」,並用它來榮耀 神(彼得前書4:11b),讓它被「挑旺」(開發)(提摩太后書1:6)。

根據羅馬書12:6-8, 神希望我們能集中精力在教會中操煉我們的恩賜。從「讓我們」、「讓他」這些用語中可以看出這一點。

「基督徒及傳道者聯盟」的奠基人A·T·皮爾遜(A. T. Pierson)在這方面有類似的概述,值得我們注意:

1.    每個人都有一種恩賜——所以都當受鼓舞。

2.    沒有人擁有所有的恩賜——所以都當謙卑。

3.    所有的恩賜都是為了一個身體——所以都當相互協調。

4.    所有的恩賜都來自於主——所以都當知足。

5.    所有的恩賜都是彼此需要互為幫助的——所以都當勤奮忠心。

6.    所有恩賜都能促進整個身體的健康及力量——所以除去哪個都不安全。

7.    所有恩賜都仰賴於主豐富的權能——所以都應與主保持聯繫。

多麼奇妙的天父啊,祂不僅交給我們工作去作,還賜予我們超自然的「屬靈恩賜」,使我們能以榮耀祂名的方式來完成各自的任務。

三、發現個人的屬靈恩賜

一個熱切的信徒如何能確定他有什麼屬靈恩賜呢?下面是6個有益的建議:

1.    研究聖經所描寫的屬靈恩賜(參看哥林多前書12,羅馬書12,以弗所書4:4-13,彼得前書4:4-10),注意看聖經中表現有某種屬靈恩賜的人的特點。研究一下今天具有某種屬靈恩賜的人的特點也是有益的。

2.  擁有某種屬靈恩賜可能由渴望表現出來。我們喜好的事奉領域,或有強烈完成工作的願望可能就是一種表現。

3.  發現一個人在某個特別的事奉領域有才能可能說明他在那方面有恩賜。通常在得救前他可能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才能(例如當眾講話,教導等等)。多實踐可以提高能力(保羅勉勵提摩太「將 神……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摩太后書1:6)。

4.  藉一個人所具有的恩賜來作工會伴隨著祝福(羅馬書15:19)。要耐心,發現你的屬靈恩賜需要時間—— 神可不著急。

5.  向 神求(如所羅門在列王紀上3:5-13中所作的)。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12:31中,鼓勵我們「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好的道指示你們。」尋求 神的旨意。

6.  求教成熟的基督徒(他們更瞭解你),通過觀察,他們認為你有何恩賜。

7.  若有機會,參與不同的教會事工。

8.  花時間與其他已知具有某些屬靈恩賜的基督徒在一起。

四、屬靈恩賜的目的

1.    榮耀父 神——約伯記36:24;詩篇34:3;69:30;啟示錄4:11

2.    造就教會——哥林多前書14:12;以弗所書4:11,12

五、屬靈恩賜的濫用

1.    不使用所得的恩賜——提摩太前書4:14,提摩太后書1:6

馬太福音25章那個不忠心的僕人沒有適當使用主所給他的銀子就是濫用它們。同樣,一種屬靈恩賜可能被因輕忽,隱藏或不用於造就其他信徒及榮耀 神而被濫用。

2.    徒然為了表現能力及虛假的靈性而冒充有行神跡的恩賜——箴言25:14(漢語有誤——「空誇贈送禮物的」英文KJV為「自誇虛空的恩賜」)

3.    不憑愛心運用恩賜——哥林多前書13:1

這些神聖的恩賜是何等頻繁地被濫用啊!只有永恆才會向我們顯明,究竟有多少事奉中的人本不該在那裡。而另一方面(同樣可悲的是),毫無疑問,也有很多人蒙主呼召,卻從未回應。然而,最大的濫用恐怕還是不憑愛心使用這恩賜。

如果一個人能夠正確理解 神在這課中所給予我們的有關恩賜的資料,他就會明白為什麼儘管一名屬肉體的基督徒的生命中有很顯著的(或往往是隱秘的)罪, 神有時看來還是以一種非常的方式來使用他。然而在這種情況下, 神祇是在祝福他所擁有的恩賜而非他本人。今生,他必將收穫自己所播種的。當然,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將會有許多讓人吃驚的事(哥林多前書3:12-15)。毫無疑問,將會有許多舉世聞名的基督徒領袖將由於他們的罪及血氣從基督那裡得不到多少賞賜(如果能得到的話)。你我又如何?

六、屬靈恩賜的數量

根據這3段經文,我們可以排列出屬靈的恩賜——羅馬書12:6-8,哥林多前書12:4-7,28;以弗所書4:11。分別被列舉的有24種(作先知的恩賜與說預言的恩賜被分別考慮)。「治理事的」與「治理的」看起來是一種,所以就有23種。醫病的恩賜、翻方言的恩賜及使徒的恩賜在列表中出現了兩次,所以現在只剩20種了。有4種屬於神跡的恩賜今天已經不復存在。所以在今天的教會中,信徒用於事奉的屬靈恩賜就剩下了16種。

4種行神跡的恩賜

1. 行異能             3. 說方言

2. 醫病              4. 翻方言

現今餘下的恩賜

1. 使徒              9. 幫助人

2. 先知              10. 知識

3. 傳福音           11. 智慧

4. 牧師              12. 分辨諸靈

5. 教師              13. 施捨

6. 說預言           14. 治理

7. 勸勉              15. 信心

8. 執事              16. 憐憫人



七、對屬靈恩賜的描述

1.    4種暫時的神跡的恩賜

4種暫時的神跡恩賜包括:行異能、醫病、說方言及翻方言。這些行神跡的恩賜主要是為了向以色列民印證救主及其後使徒們的權柄。

神怎能期待一個猶太人知道耶穌是彌賽亞呢?很簡單,他有以色列人所尋求的神跡奇事(使徒行傳2:22;哥林多前書1:22)。當約翰在監牢裡時,他肯定已經開始希奇基督是否是真正的彌賽亞,所以他派了自己的兩個門徒去問耶穌。

「約翰在監裡聽見耶穌所作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

問祂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

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風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馬太福音11:2-5

耶穌的回答滿足了約翰。祂提醒約翰自己所行的神跡奇事。這正是猶太人根據舊約的預言所期待在 神建立祂的地上王國之前所發生的(以賽亞書35:5,6;61:1)。

現在,以下是給以色列人的4個行神跡的恩賜:

1)    第一個神跡恩賜是行異能的恩賜

儘管醫病、說方言與翻方言會當然地被看作異能,它們卻不屬 「行異能的恩賜」的範疇。嚴格說來,行神跡的恩賜是一種在自然領域之外行事的超自然的能力;一種暫時廢止自然規律正常運行的能力——哥林多前書12:28;使徒行傳6:8,8:6。

我相信聖經中的一切異能,我具有這位黑人婦女所說的同樣信心:

「我相信鯨魚吞下了約拿,因為聖經上這樣說。如果聖經說約拿吞下了鯨魚,我也同樣相信!」(註:「鯨魚」漢語聖經誤譯為「大魚」)

然而,我卻不相信任何人今日具有行異能的「恩賜」。

2)    第二個神跡恩賜是醫病的恩賜

一種醫治人類疾病,無論其來自肉體、心靈抑或邪靈的超自然的能力——哥林多前書12:9,28,30。

羅伯特·薩金特(Robert Sargent)指出一些有趣的事實:

「醫病的恩賜是現代靈恩派/五旬節派運動者的特點之一。問題是『關於醫病聖經是怎麼說的呢?』

神是無所不能的,祂的能力遠遠超過醫治肉體。問題不是『 神能醫病嗎?』而是『今天還在應用醫病的恩賜嗎?』

I.耶穌基督的醫病工作——馬太福音4:23,24

聖經中記錄了主耶穌所行的18次醫病神跡。仔細研究我們可以發現下列事實:

1 基督就地醫治發現的病人——不用排長隊。

2    基督治癒了各種病症——沒有挑選的過程。

3    基督的醫治是徹底的——不會失敗、復發、無康復期。

4    基督醫病是免費的——沒有募捐、書籍或手帕。

5    基督治癒一些請求醫治的人。

6    基督治癒一些沒有請求醫治的人。

7    基督醫病往往不觸摸——沒有演示。

8    基督醫病前從不禱告。

9    基督不鼓勵告訴他人(馬可福音7:36)——目的是讓神跡自己說話。

十    基督醫病與以色列有關。

⑾    基督醫病無須病人的信心。

⑿    基督醫治的病人要麼沒得救,要麼治癒就得救了

II.     使徒醫病的工作

使徒行傳記錄了4個特別的醫病神跡及3個一般性陳述。在看使徒行傳第3章時,請注意:

1    使徒就地醫治病人。

2    患者並未尋求醫治——2、3節。

3    使徒的醫治是徹底的。

4    使徒醫病只是他們工作的一小部分,醫病之後總是伴隨著傳福音——13-26;4:4。

5    無須(被醫治者一方的)信心——治病要求的是能力,而非信心。

III.     神今天仍然醫病

神今天當然能夠並且確實在醫治人肉體的疾病。然而很顯然,其原則是『如果是禰的旨意』。我們在尋求醫治之前應當小心地尋求祂的旨意。你也許會希奇為什麼求主醫治會是一個錯誤。在舊約中 神給了我們一個這樣的例子(以賽亞書38:1-39:7)。我們看到希西家王求主讓他多活些時日,於是他被治癒了。但我敢肯定他曾多次希望自己沒有這樣作。

1   很多基督徒曾被治癒

你們很多人都像我一樣有過禱告得醫治的經歷。另外,我們還知道很多 神治癒祂僕人的著名故事。儘管對此可以寫一部書,我只提一下立即映入我腦海的一個故事。

R·A·傑弗裡(R. A. Jaffray)博士是一個被『基督徒及宣教士聯盟』教會所差派的一個宣教士。在40年代期間,他在新幾內亞西伊裡安的巴厘埃姆谷工作。傑弗裡(R. A. Jaffray)博士是個糖尿病患者,所以他的女兒給他準備了很多甜味劑來代替各個食譜中的糖。由於日軍的侵略,的甜味劑的供應很快減少。一天下午,傑弗裡(R. A. Jaffray)博士沖了一杯茶,他女兒驚恐地發現他把3大勺糖,而不是甜味劑倒進杯裡。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提醒她年邁的父親,他一點糖都不能吃。令她吃驚的是,父親告訴她沒事,因為 神已經治癒了他。然而她並未感到安慰,因為她仍記得他最後一次昏厥。

很快,她就取了他的尿樣送給醫生去證實。幾天後,醫生來信說,尿樣標本已經檢查,沒有發現絲毫糖的痕跡。

在還有甜味劑時,主沒有治癒傑弗裡(R. A. Jaffray)博士,但當無法得到甜味劑,他的生命處於危險時,主就治癒了他。

2   很多(甚至是卓越的)基督徒並未得到醫治。

醫治並非總是神的旨意。

1     如以巴弗提的情況——腓立比書2:26,27

2     如提摩太的情況——提摩太前書5:23

3     如特羅非的情況——提摩太后書4:20」

當 神停下針對以色列的工作之後,向他們顯神跡的恩賜便停止了。在使徒行傳結尾處,無人得著醫治。並且保羅自己也病了,需要使徒(同時也是醫生)路加的照料。我們還注意到保羅向提摩太進行了醫護指導(提摩太前書5:23),在雅各書裡(雅各書5:13-16),又有為病者禱告的進一步指導。此外,在使徒行傳時期之後,就再沒有任何人得醫治的記錄了。

3)    說方言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10

既然說方言是所謂靈恩運動的標誌之一,那就應理解下列事實:

I.   事實之一——聖經中每次用到方言一詞,皆為已知人類語言的一種。

創世記10:5,20;申命記28:49;以斯拉記4:7;使徒行傳21:40;22:2;啟示錄5:9;7:9及13:7可以幫助我們定義這個詞的聖經用法。

我且引用約翰·邁克阿瑟(John MacArthur)的話:

「查考聖經所提到的真正講方言的例子,就會發現方言總是已知語言的一種,其中理由很多,這裡有幾個主要論點:

1.    聖經所用希臘詞glossa原意即人類語言。在新約聖經中有幾處它指的是人的語言,但實際上它是表示『語言』的普通詞。

2.    這裡還使用了希臘詞dialektos,英語『方言』dialect這個詞(使徒行傳2:6, 8)即源於此。五旬節時有些人聽到 神的信息是用他們自己的語言傳遞的。有的聽到的是用自己的鄉談(方言)。假如當時聽到的是令人著迷的話,就決不會有『語言』及『方言』的劃分了。

3.    後來在使徒行傳及哥林多前書12-14章中也用同樣的詞表示語言。一些五旬節派及靈恩派人士聲稱:『的確在使徒行傳2章指的是人類語言,但此後意思就不同了。』但是如果我們看看在使徒行傳後面章節(10:46,19:6)所提到的方言,就會發現他們用的是同一個詞——glossa,語言。貫穿使徒行傳這卷書,用於方言的希臘字一直指的是普通人類的語言。有趣的是,使徒行傳中的希臘字glossa總是以複數形式出現,表示有多種語言。

4.    哥林多前書14:21意指,方言是作為給不信的以色列人的神跡的一種外國語。當時保羅指著以賽亞書28:11,12說:『主要借異邦人的嘴唇(英文KJV為「結巴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英文KJV為「另一種語言」),對這百姓說話。祂曾對他們說,你們要使疲乏人得安息,這樣才得安息,才得舒暢。他們卻不肯聽。』。然後保羅繼續說方言是為作記號,不是為信的人,乃是為不信的人——不信的以色列人,正如以賽亞書28:11,12指出的那樣。

5.    講怪語來應驗保羅預言的人是誰呢?是講真正亞述語的亞述人!

1    使徒行傳2:8-11實際上列出了在五旬節所講的外語(哥林多前書14:9-11也使這個事實一清二楚)。

約翰·邁克阿瑟(John MacArthur)又說:

「使徒行傳2:1-11描述了五旬節大日教會的誕生。當時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舌頭如火焰分落在使徒身上。他們就開始講起別國的話來。這一段用的希臘詞glossa,意思就是一般意義上的『語言』。今天,靈恩運動的很多人聲稱,方言的恩賜是一種個人禱告語言,一種令人著迷的只有 神才懂的語言。但在使徒行傳2章,很明顯,使徒們所講的都是已知的語言。當時,在耶路撒冷不信的猶太人『都驚訝希奇地說,看哪,……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路加還列舉了當時人們所聽到的來自15個不同國家地區的語言(8-11節)」

2  哥林多前書13:1所講「天使的話語/方言」)是指講得更完美。

關於方言這個詞的意義,這是惟一一個有疑問的例外,另外「天使的話語/方言」之意並不明確。我的意思是,我們在聖經上何處能找到一個天使講地上所不知道的天上語言呢?沒有一個例子。我們能找到的例子是,每次天使向人顯現,所講的都是聽者的語言(參但以理書9:22,路加福音1:26-28,使徒行傳12:7)。經上唯一一處(非人類語言)是在羅馬書8:26中講到的「說不出的歎息」,指的是聖靈為我們代禱。很顯然,由於這是「說不出的」,所以與我們現在所講的毫不相干。當然他們並未指出,有任何人在講不被人知的天上的語言。

事實是,為了強調愛的重要性,保羅使用了誇張的手法來證明其論點。保羅說:「即使我能講完美的語法,口才雄辯超過任何人類已知的語言,若沒有愛,那將一文不值,而只是噪聲而已。」

解經時有些重要的基本原則應注意:

U    隨後保羅又向他們傳了 神的恩惠的福音(哥林多前書15:1-4;以弗所書2:8,9)。

U    當保羅按手在他們身上為他們施洗時,他們開始說方言並講預言。這是給當地猶太人的一個神跡/記號,顯明保羅所傳 神的恩典福音已代替了約翰所傳天國的福音。

彼得·S·拉克曼(Peter S. Ruckman)博士寫到:

「從哥林多前書12:8開始,注意在使徒行傳期間,基督身體的屬靈恩賜包括給以色列人的神跡/記號,因為『猶太人是要神跡』——哥林多前書1:22。要特別注意第22節,把它標出來,劃上線。『因為猶太人是要神跡。』你明白了嗎?聖經上並沒有說基督徒要神跡……聖經上說方言不是給信徒的神跡,而是給不信之人的。再看哥林多前書14:22,『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註:英文「證據」與「神跡」、「記號」為同一詞,即sign),乃是為不信的人。』還不夠清楚嗎?方言是在使徒時代給使徒教會的恩賜,是為了給不信的人顯『神跡』/作『記號』。信徒有聖靈住在心裡。而方言是在公眾場合給猶太人的神跡/記號。『猶太人是要神跡』。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在使徒行傳中只有3次提到用方言,他們是對其他種族的人講外國語。你注意到這點了嗎?你是否注意到在使徒行傳2章中,當那些猶太人講方言時,他們是在給來自整個歐亞的未得救的猶太人及信猶太教的人顯神跡?你是否注意到在使徒行傳19章中,保羅的皈依者,原是亞波羅的追隨者,他們講方言時是在那裡的會堂對猶太人講?聖經中沒有一處提到講方言不是給以色列或猶太人的神跡/記號,他們不信聖靈正在運行。」

III.     事實之三——聖經很少強調方言。

新約中只有3處表現講方言的恩賜。

1   在哥林多前書,我們第一次看到對講方言恩賜的濫用。

在 神的話語裡對講方言的恩賜沒有一次積極的闡述。

2   在哥林多前書12:28,講方言的恩賜排在所有屬靈恩賜的最後。

彼得、雅各、約翰及猶大都曾說過方言,但在他們的書信中卻對此從未提及。

3    使徒保羅只在特殊情況下講另一種語言——使徒行傳21:37-40;22:2

IV.事實之四——哥林多前書14章給了正確應用方言恩賜的幾個原則。保羅說屬靈的信徒應當將這些原則當作是主的命令(37節)。

1    說五句別人能聽懂的話強如說萬句別人不懂的語言(19節)。

2    在任何情況下,講方言者不能超過兩三人(27節)。

3    應該一次一人,輪流講(27節)。

4    要有人翻譯(27節)。

5    若無人翻譯,就不應講方言(28節)(參看哥林多前書14:2-23)。

6    每個講方言的人都當自控,以免混亂(32,33節)。

7    女人不應當眾講方言(34節)。

4)     翻譯方言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10

這是一種闡明、翻譯以方言所講信息的超自然能力。

5)     其 他

在講過了短暫的神跡恩賜終止的原因之後,為了全面瞭解聖經就此主題的所有經文,我們還須注意幾點:

I.   保羅說不當禁止說方言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哥林多前書14:39

為什麼保羅這麼說呢?

首先,這裡有一個實際的考慮。當時哥林多的信徒是屬肉體的並且行為像孩子(哥林多前書13:11)。如果你有孩子,想確保他作什麼事,只須告訴他不能那麼作。所以保羅告訴他們不要禁止方言,以防有更多的紛爭,甚至有些人可能從教會中分裂出來,基於假教義發起自己的運動。

第二,不禁止講方言是因為那是「給猶太人」的一種神跡恩賜,直到「那完全的到來」(哥林多前書13:10——指主耶穌基督的再來)才能完全結束。這種恩賜不屬於目前的恩典時代,但在主再來以前,仍會作為給以色列的神跡,再度出現。在大災難時期, 神還將再度將以色列當作一個國家來對付,這些神跡也將出現在宣講天國福音的過程中。

II.     約珥書2:28節在使徒行傳2章中尚未應驗

「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像。」            ——約珥書2:28

那些教導今天仍講方言及醫病的人總是將約珥書2:28作為他們的主要依據。但很明顯這一節並非指教會時代,而是指千禧年。我們如何知道這一點呢?

在使徒行傳2:16(參看2:33),彼得告訴他的猶太聽眾(使徒行傳2:5,14,22),約珥書2:28的預言已經到了該應驗的時候,並且聖靈的充滿正在由講方言的恩賜彰顯出來。這個信息結束於使徒行傳2:38: 「你們各人要悔改……受洗……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如同約珥書2:28)。彼得繼續提醒他們說「這應許是給你們的」。如果那些猶太人信了主耶穌基督並且悔改,那麼約珥書的其餘部分就會發生,直到主再來建立祂的千禧年國度。當然,他們當時並未相信,約珥書2:28就未應驗,基督再來也被推遲了。

希伯來書1:2說 神「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很顯然,當我們明白主的第一次到來已經在但以理的第六十九個七之末發生,那麼第一次及第二次到來就都包括在「末世」這段時間裡。顯而易見,約珥書的預言(使徒行傳2:17-21,約珥書2:28-3:2)及以西結書36,37章中所講到的將在基督再來時照字面應驗。

根據約珥書所述,聖靈的澆灌將伴隨著:

「……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約珥書2:30,31

很明顯,這一切都與基督再來有關。

U    「火」字可在啟示錄8:7,8;9:17,18;11:5;16:8中找到。

1)     作使徒的恩賜

由於對使徒這一職分及相應的恩賜,今天仍有一些疑惑,對此我們將詳細地討論。

I.   定 義:

使徒這個詞來源於希臘字apos』tolos。

E·W·布林格(E. W. Bullinger)說到使徒一詞:

「Apos』tolos原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差派的』。後來被用作代詞,表示被差派的人,信使、大使、使節、使徒這些人。(出現在約翰福音13:16;哥林多後書8:23;腓立比書2:25)

Apos』tolon,差派出去、離開,作使團,還有使徒的職分。」

「大使,是國與國之間的最高外交代表。」

(主的大使代表著王的權柄,是為了完成作為王的代表的工作。)

「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除了14:4,14),使徒是指主在世傳道時,所揀選委派的12個人(馬太福音11:1;路加福音6:13)。猶大從此職分中墮落了,他的位置後由馬提亞所取代(使徒行傳1:26)。在書信及啟示錄裡,其上下文都揭示了這12人(使徒)是誰。

除了這十二使徒以外,主在升天後還任命了其他使徒(以弗所書4:11,試比較哥林多前書12:28),其中有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這樣稱呼是在使徒行傳14:4,14;還有安多尼古和猶尼亞(羅馬書16:7)。保羅19次稱自己為使徒,並在哥林多前書9章及哥林多後書12章中作了論證。再看帖撒羅尼迦前書1:1,2:6,保羅將西拉及提摩太與自己相提並論。」

在新約中,基督特別揀選的十二門徒被稱為使徒。同樣也有像保羅、巴拿巴一樣不在十二門徒之列的,仍被稱為使徒(使徒行傳14:14)。今天我們稱他們為宣教士(來自拉丁語missio,意即由權柄所派)。由於他們蒙 神所召,並且由地方的信徒聯合會所派,他們應該到沒有教會的地方經開展新的工作(羅馬書1:5)。特別是,我認為他們應該傚法保羅,到基督之名不為人所知的地方去。但今天這個詞的意思更廣泛,還包括那些創辦教會以及一些參與其他與使徒恩賜無關的事工的人。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說,『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羅馬書15:20,21

說我們都是宣教士聽起來可能很好,但這不合正確的教義。我們熱切遵循的觀念是,主耶穌基督所建立的大使命。我們在今日信徒身上作屬靈的應用也是無可厚非的。然而,大使命是由猶太的彌賽亞頒布給猶太使徒的,差派他們去傳講天國的信息,僅僅傳給猶太人(基督的吩咐,馬太福音10:5-7)。

在國度的信息向猶太人傳講的過程中(即4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十二使徒的權柄被奇事、神跡所證實。今天,使徒的權柄也得到地方教會的證實,承認其蒙召,並有事奉的恩賜,所以任命他們(提摩太前書2:7)。再者,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說他們便是他作使徒的證明。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哥林多前書9:2

還有什麼能比聖靈通過他的勞苦而得人、創建教會更能為宣教士作證的呢?

下面是關於宣教士(使徒)工作的概要描述:

1.    宣教士蒙 神所召去事奉(使徒行傳13:2)。有趣的是那些蒙召的都是大忙人(使徒行傳12:25,13:1,2)。

2.    宣教士應由地方教會差派(使徒行傳13:3)。按手表示教會認可他們的蒙召並同意他們作代表。

注 意:是教會差派他們,而不是董事會。

3.    宣教士應接受聖靈的帶領(使徒行傳13:4)。教會只是「差派」,但不指出確切的事奉地點——那是 神的事。

4.    宣教士應致力於創建教會(使徒行傳14:23),這才是真正的傳道工作。

5.    宣教士應通過與牧師的良好關係,繼續照管他們所創建的教會(哥林多後書11:28)。

6.    宣教士應向家鄉教會匯報工作(使徒行傳14:26)。

作使徒的要求

要成為十二使徒的一員(路加福音6:13),他一定要見過復活的基督(使徒行傳1:22)。但在使徒行傳1:21,22中也說,他們還必須是「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的人。鑒於此,有人會爭辯說該恩賜已經消失了。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的教會「他曾見過復活的基督,」但卻不能說他從開始就與他們在一起(哥林多前書9:1),我們所提到的其他使徒也不能這麼說。這樣,那12人是以色列的使徒,而保羅則是外邦人的使徒(羅馬書11:13)。另外,保羅在以弗所書3:5,4:11還在對教會講使徒的恩賜。

「試驗」使徒

有些人可能將啟示錄2:2作為已不再有使徒恩賜的根據。但經上這段話並沒有說,這些人被定為假使徒是由於他們沒有行神跡奇事等等的恩賜(用此證明是為了便於教此理論的人為我所用)。既然這段話並未告訴我們試驗是什麼,這就給我們留下了思考。我相信他們被認作假使徒是因為他們傳講的信息是錯誤的——他們仍在傳使徒給猶太人的天國的信息,而不是保羅所傳 神恩惠的福音(參哥林多前書9:2;14:29-33;哥林多後書11:13)。

我們看彼得曾警告過: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彼得後書2:1

在彼得的時代,假先知,假師傅就已興起,但這並不意味著今天就沒有先知與教師。那麼,為什麼說有些人經過考驗,發現是假使徒,就能證明今天沒有使徒了呢?不復存在的是那些神跡,而非那些恩賜及職分(羅馬書11:3)。

這裡我們還當補充,在早期教會歷史上,羅馬天主教會謊稱,由於教皇繼承了使徒權,所以他有權掌管教會。如果一個人對於時代的劃分沒有正確的理解,揭穿天主教異端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否定今天仍有作使徒的恩賜。但這只是權宜之計,聖經上也不能證實這一點。

最近,靈恩運動興起了一批人,聲稱自己不僅是先知、使徒,還有行神跡、奇事的能力,就如早期的某些先知和使徒一樣。同樣,否定他們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說作使徒,先知的恩賜今天已不再適用。然而,我們不會用這種無力的方式,因為我們領會聖靈在各個時代的工作。

很顯然:

U    不,在恩典時代不再有神跡奇事了,因為神跡是給不信的以色列民看的(哥林多前書1:22)。

θεμε'λιοξ)嚴格說來是一個形容詞,用來表示屬於根基(與tithemi,同地點有關)。它用於……傳講福音的事工及信心的教義上。在羅馬書15:20,哥林多前書3:10,11,12,以弗所書2:20中,『的』不是主格,(即,由使徒先知組成的)而是賓格(即,由使徒所建的),所以在提摩太后書2:19中的『 神的根基』,意思是『 神所立的根基』——不是教會(她不是根基)而是基督自己,使徒被建在其上,希伯來書6:1。」

以賽亞預言了這基石的到來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以賽亞28:16

沃倫·威爾斯比(Warren Wiersbe)說:

「教會的根基是由使徒及新約時代的先知所設立的,耶穌基督是那根基和房角的頭塊石頭(哥林多前書3:11;詩篇118:22;以賽亞書8:14)。」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在其評論中也同意此觀點

「教會好比一個建築,建在基督教義的基礎上,由舊約的先知,新約的使徒所接生。」

2)     先知的恩賜

(哥林多前書12:28;以弗所書4:11)

I.   定 義:

這裡我們將先知的恩賜與說預言的恩賜分開來談。原因是說預言的恩賜僅僅是講道的恩賜與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所有的講道人都可被稱為 神的先知。但在他們當中,我相信 神又呼召某些人作某國的先知,比如約拿。論到宣教士,有一般應用與特殊應用。人若對此感到驚奇,只要看看牧師的恩賜。肯定在大多數教會裡,不只一人有牧師的恩賜。牧師助理或年輕牧師也必然會有這種恩賜。但持有「監督」(通稱「牧師」)職分的卻僅限一人。我相信在任何世代真正可被稱為「先知」的為數很少。我們須謹記,先知無權掌管教會(除非在他自己的教會裡,如果他也是牧師的話),而是他本人是教會的一個恩賜。先知的恩賜與教會管理毫無關係。

E·W·布林格(E. W. Bullinger)說:

「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這既適用於舊約也適用於新約。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預知未來,儘管有時如此。如亞迦布的情況(使徒行傳11:28;21:10)。

說預言是聖靈的恩賜之一,其主要的目的是安慰、勸勉(使徒行傳15:32),並為造就信徒而見證聖經。先知包括在哥林多前書12:28及以弗所書4:11的恩賜中,而哥林多前書14章則給出了按次序運用他們的恩賜的說明。

另外,在使徒行傳13:1中不可能區分出所提及的5個人是先知還是教師(其中2人在下一章中也被稱為使徒)——猶大與西拉在哥林多前書15:32也被稱為先知。」

舊約時代先知的主要特點是他與 神站在一起,反對世界。他們被興起作守望的人(以西結書3:17),警告那個國家的罪,宣告 神的審判,並且召人悔改。從這種意義上說,今天仍有 神的僕人是先知,但他們的工作不是預言,而是警告。如同舊約的先知一樣,他們蒙召與 神站在一起,面對世界,公開警告那個國家的罪,宣告 神的審判,藉傳講 神的道召人悔改。 神的先知向我們講所處時代的問題,警告我們該國的罪。然而,舊約先知工作的一個獨特內容,即已經消失的行神跡的恩賜,便是記錄並宣告 神以超自然方式啟示給他們的未來事件。其中有些事件要在其後幾千年才發生,有的則在他們有生之年發生(參看馬太福音13:14;彼得後書1:20,21;啟示錄1:3;使徒行傳11:27,28;使徒行傳21:10,11)。今天的先知仍然能宣告一些未來事件,但僅如主在 神話語中的啟示。

我相信今天使徒、先知這兩種恩賜仍然有效。如今一個人聲稱自己是使徒沒有問題,但若他稱自己像早期的使徒一樣有行神跡的恩賜,則一定有問題。由於神跡時代已過去,故今天使徒不再有行神跡的恩賜。今天的使徒會是一個宣教士,被一所教會所差派,帶著權柄去創建另一所教會。同樣,今天仍有先知職分不成問題,但若其稱自己有神跡恩賜,能從主那裡獲得有關聖經與未來事件的新啟示,就一定有問題,因為我們已經有了聖經中 神完全的啟示。

因此我們看到,早期使徒先知行神跡的特別恩賜已經沒有了,但其職分和恩賜卻未消失。哥林多前書14章的先知就不是在預告未來,而是在講道,而 神在宣講 神之道的基礎上建立祂的教會。注意在以弗所書4:11中,保羅仍然提到這兩種職分,並未暗示它們已不存在,儘管在寫該信的幾年前,行神跡的恩賜就已經停止。先知、使徒的恩賜與教師、牧師的恩賜同時運行(哥林多前書12:4-12;14:29-32),只是使徒先知工作之顯赫使教師、牧師的工作顯得黯然。今天所有這一切也仍在運行,然而相反的是,牧師、教師的工作又使得使徒和先知的工作黯然失色。我相信今天只有為數不多的真使徒及先知,他們蒙召去向某國某民傳道。我們既應關注 神的先知,同時也當提防假先知(馬太福音24:24;彼得後書2:1;約翰一書4:1)。現今這類事既大量存在, 神的先知通常便只在其工作完成後才被人們所認識(以西結書33:33)。

II.     品格特徵:

(羅馬書12:9)一名先知須有無偽的愛,厭惡邪惡,喜愛良善(詩篇119:104)。他必須藉著聖靈來造就基督的身體,勸勉他們並激起他們心中的盼望(羅馬書15:13;歌羅西書1:27)。由於他的工作主要是針對那些公開的罪,所以他必須過一種完全不同於世人的極其分別為聖的生活。先知若公開指出一個國家的罪,他必須與 神緊密同行,瞭解祂的旨意並保守自己清潔無罪。通常舉止比較粗放,毫不妥協(如以利亞、約拿和施洗約翰),先知也不大受宗教部門的尊重。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工作的一個方面便是要揭示出地方教會及教會領導者的罪。這未必以一種卑下且具毀滅性的方式去作,以免使教會領導者感到不舒服。哪裡最驕傲,哪裡 神的先知就會最不被接納和容忍。

III.     舉 例:

1    彼 得——使徒行傳2:14-40;3:12-26;5:3-11

2    司提反——使徒行傳6:9-7:60

3    保 羅——使徒行傳9:20;提摩太前書2:7

4    現代的例子(我本人所認識的)有萊斯特·羅洛夫(Lester Roloff)、傑克·伍德(Jack Wood)、卡爾·拉基(Carl Lackey)和彼得·拉克曼(Peter Ruckman),無疑地你能夠加上其他人。

3)     傳福音的恩賜

I.    定 義:

向失喪的罪人宣告他們未得救的處境、必然的審判、永遠的歸宿及他們對救恩的需求的一種超自然的能力。很多今天自稱有傳福音恩賜的人其實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不是向眾多失喪的罪人傳道,而慣於向倒退的基督徒傳講,有些人甚至開始自稱為「復興家」。這很好,但他們真正表現的恩賜根本不是傳福音的恩賜,而是「勸勉」的恩賜。然而我們也當記住,有些人可能同時擁有這兩種恩賜。

無論有無此種特別恩賜,所有信徒都應為基督作見證。比如提摩太,他不是傳福音者,卻是一個「得人的人」(提摩太后書4:5)。

II.     品格特徵:

傳福音者要有極大的身體耐力,使他能夠駕車、乘火車或飛機進行長途旅行。他必須能在必要時,在教會、救援宣教區及街頭連續幾天或幾周夜復一夜連續傳福音。他必須甘願犧牲,並經常性地遠離家人度過許多時光。

III.     舉 例:

腓 利(使徒行傳8:26-40;21:8)。

4)     牧師的恩賜

I.    定 義:

(彼得前書5:1-4,使徒行傳20:17-28;以弗所書4:11)

西奧多·埃普(Theodore Epp)解釋道:

「基督賜給教會的也有『牧師和教師』(以弗所書4:11)。牧師是 神群羊的牧者。他們是 神特別恩賜用以處理祂兒女們的問題,通過教導 神的話去鼓勵、安慰他們,並在基督徒的信仰上建立他們。」

保羅·R·傑克遜(Paul R. Jackson),一位深受愛戴並富有經驗的牧師補充道:

「牧師是群羊的牧者、監督及守望者。當希伯來書13:17說『你們要依從那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當然說的是監督(或牧師)。他是 神的先知。他作為 神的領導,在教會裡的權柄是道德上屬靈上的權威,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權威。他的權柄基於一種虔敬的榜樣,正如他是聖經方面的權威一樣。(以弗所書4:11)」

II.     品格特徵(提摩太前書3:1-7)

牧師「……應行使領導權。他必須拒絕對聖經立場的折中妥協,態度和藹,在非聖經原則問題上決不固執己見。他不應該轄制『 神的產業(漢語聖經「所托付你們的」)』(彼得前書5:1-4)。聖經沒有賦予他獨裁的,專制的,飛揚跋扈的權力。沒有一個被聖靈充滿的屬 神的人會表現出這樣的態度來。

生活虔敬是基本要素。恐怕我們通常太受迷人的圓滑語言的影響。在其事奉中也應具備忠心的條件。他應該『善於教導』(提摩太前書3:2;提摩太后書2:24),他傳道當迫切,並且『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后書4:2)。牧師不一定要能言善辯,但必須能將 神全部的律例傳給群羊。這工作不一定總能討人喜歡,有時要斥責罪。任何注重討人喜歡甚於討 神喜歡的人,都沒有資格作牧師。要當心這樣的人。

在實際生活方面,應以其良好的判斷力、領導才能、經濟上的清廉,禱告的生活及秩序良好的家庭使其所傳的純正教義更具說服力。

講台事奉是至關重要的。『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哥林多前書1:21)。

牧師必須教導、激勵並帶領教會進行積極的福音傳講,同時造就聖徒,裝備他們服事主。」

作過45年牧師的艾韋裡·羅傑斯(Avery Rogers)進一步發表洞見:

「牧者的生活是一種愛的生活。在聖地(以色列),牧人與羊的關係並非僅僅是人與普通牲畜的關係,他們的關係遠非如此。在牧人與羊之間有著一種友誼與團契,非常親密。他愛羊,羊也愛他。他愛它們足以為它們死。他對羊有一種特殊的、獨有的愛。

每當牧人要羊出欄時,他都走到前面,叫它們的名字。在他叫它們時,它們就排成隊。如果一個牧人有一百隻羊,每隻都有自己的位置。它們將排著長長的隊隨他走向草場。在那裡,他會讓它們吃那滿是晨露的草。白天有時他會停下來,回過頭來看他的羊。羊群中也許有一隻離了隊,正看著牧人向它走去,並發出輕柔的『咩,咩』聲。牧人會伸出手去,敲敲它的頭,搔搔它的下巴,甚至拍拍它的背。他也許會將它抱起撫弄一會兒。『撫弄』是一個對動物表示愛的詞。只是因為愛的緣故,他常常將小羊羔抱在懷裡。或者,若它們有點重,他就將它們扛在肩上。他不僅用行動表示他的愛,還用言語表達出來。當一隻羊向他走來,他會彎下腰,捧起它的耳朵,慈愛地對它講話。他會問它草怎麼樣,今天是否愉快,及牧人是否待它好——這些都是愛的表達。然後,這隻羊回到原位,又有其他的羊來渴求同樣的關注。牧人對他的羊有一總特別的、獨特的愛,是他對這世上其他任何人任何事都沒有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說:

「你們要依從那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希伯來書13:17

作 神百姓的牧師與牧者是一何等奇妙的恩賜和呼召啊!然而切莫忘記他對所照管的靈魂所須承擔的巨大責任。有一天,他須為 神的群羊向主交賬。

III.     舉 例:

1     主耶穌基督——詩篇23:1;以賽亞書40:11;約翰福音10:11-14;希伯來書13:20

2     摩 西——以賽亞書63:11

3     提摩太——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后書

這兩卷書被稱為「教牧書信」,是寫給一名年輕的牧師,指導他如何組織與管理新約時代的地方教會。

5)     教師及教導的恩賜(羅馬書12:7,以弗所書4:11)

I.   定 義:

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將 神的道指導他人的超自然能力。儘管沒有人能提供比聖經中的福音更好的福音,卻有人能更好的講授福音。這就是教導的恩賜。

II.     品格特徵:(羅馬書12:11,提摩太后書2:15)

一名教師必須勤於研究,靈裡火熱。作工像是為主作的而非為人作的。甚至在保羅那個時代,許多假師傅就開始在教會中講授異端。揭露這些假師傅並用正確的教義給予指導是牧師的工作。我們不應向所有人學習,而應留心那些教導真理的人(哥林多前書11:19;彼得後書2:1)。

III.     舉 例:

1     保 羅——使徒行傳20:27

2     亞波羅——使徒行傳18:24,25

3     亞居拉和百基拉——使徒行傳18:26

4     所有牧師——提摩太前書3:2

6)     說預言的恩賜

(哥林多前書12:10,14:1-6;以弗所書4:8-11)

I.   定 義:

當然,有很多有預言恩賜的人並未蒙召到自己教會以外向一個國家去作公開的傳道工作。自然,這個意義上的每一位先知都會有像其他傳道人那樣的說預言的恩賜。

下面是一個對說預言恩賜的很好的定義。

「今天說預言的屬靈恩賜就是宣揚 神的道的推動,說出反對罪惡及錯謬的話。

這是一種在宣講 神之道時有說服力的 神賜的能力,能運用 神的話語去光照隱藏的事,能將人的良心帶到 神臨在的光中。」

II.     品格特徵:

參看前文——先知的恩賜

III.     舉 例:

參看前文——先知的恩賜

7)     勸勉的恩賜(羅馬書12:8)

I.   定 義:

希臘語裡勸勉的意思是「並肩而行」。勸勉的恩賜是在教會裡鼓勵、激發、促進他人靈性成長以及渴望經歷與主緊密同行的能力(哥林多前書14:3)。

勸勉者有兩種基本特徵。

1    這種恩賜能激勵人們行動起來。他能勸勉他們,經過勸勉,人們會響應道:「好吧,我們就這樣作」。這是一種鼓舞教會並激勵他們為 神而活的傳道人。

2    這種恩賜能使人擁抱他人以及鼓勵、安慰他們。這個人無疑是個好顧問。而且應善於在醫院、監獄或療養院裡服事人。

(羅馬書12:12)

一個勸勉者必須能在他人身上或替他人看到希望,對進步緩慢的要有耐心,禱告恆切。

II.     舉 例:

新約中的幾名基督徒都有此恩賜。

1     巴拿巴——使徒行傳11:22-24

2     猶 大(非加略人)和西拉——使徒行傳15:32

3     被稱為「同負一軛」的一個信徒——腓立比書4:3

4     保 羅——哥林多後書9:5;使徒行傳14:22;帖撒羅尼迦前書2:11;4:1;5:14

5     彼 得——彼得前書5:1

6     猶 大——猶大書3

8)     服事的恩賜

(使徒行傳6:4,20:24;羅馬書12:7;以弗所書4:12;提摩太前書1:12)(其中羅馬書中漢譯「執事」有誤)

I.   定 義:

這種恩賜看起來與幫助人的恩賜(在表中的下一項)不同,我相信這是由於我們在使徒行傳2章中所讀到的。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 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英文KJV為『 神話語的服事』)為事。』」    ——使徒行傳 6:2-4

管理飯食屬物質領域,因而歸在幫助人的恩賜裡;「話語的服事」屬屬靈領域,因而歸在服事的恩賜裡。勿被話語的服事所困惑,有人以幫助人的恩賜來助人;有人則以話語的服事來助人。

服事的恩賜將一個人置於「服事工場」,並以超自然的能力裝備他去以 神的話語來幫助有屬靈需要的人。我認為這包括所有在以弗所書4:11-12中所提到賜給教會的(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這可能也包括樂師和歌手。

II.     品格特徵:(羅馬書12:10-15)

那些以話語來服事的人需對他人有同情心及真誠,能夠表現出兄弟般的責任感,並願意不為他人的讚譽而工作。另外,他們甚至應像我們的主,主耶穌基督一樣,將自己看作眾僕之僕。

看一下主自己的榜樣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馬太福音 20:26-28

III.     舉 例:

1     約翰馬可——使徒行傳13:5

2     亞居拉和百基拉——使徒行傳18:26;哥林多前書16:19(參看羅馬書16:3,4)

3     司提反一家——哥林多前書16:15

4     以巴弗提——腓立比書2:25

5     亞基布——歌羅西書4:17

看起來亞居拉和百基拉可能既有用 神話語服事的恩賜也有幫助人的恩賜。

9)     幫助人的恩賜

這是一種根據他人物質需要而助人的超自然能力(哥林多前書12:28)。我認為這包括基督徒工人、營會工人、秘書、廚師及管理員等。

我們今天的教會是多麼需要那些願意運用幫助人的恩賜的人啊!看起來我們有許多善辯的牧師及富有魅力的布道家,卻少有情願在幕後安靜作工默默無聞的幫助者。

I.   品格特徵: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禰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禰呢?』」——馬太福音 25:44

(羅馬書12:10-15)須對他人有同情心與真誠,能夠表現出兄弟般的責任感,並願意不為他人的讚譽而工作。

II.     舉 例:

1     執事們——使徒行傳6:1-7

2     多 加——使徒行傳9:36-39

3     亞居拉和百基拉——羅馬書16:3,4

(參使徒行傳18:26;哥林多前書16:19)

4     非比有此恩賜——羅馬書16:1,2

5     馬利亞——羅馬書16:6

6     耳巴奴——羅馬書16:9

10)   知識的恩賜

(哥林多前書12:8)

I.   定 義:

通過聖靈啟發和光照瞭解事情的超自然的能力。我相信這種恩賜尤其適用於對 神話語的研究。很明顯,有些人,比如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克萊倫斯·賴金(Clarence Larkin)、C·I·司可福(C. I. Scofield)及彼得·拉克曼(Peter Ruckman)博士在研究聖經上有不尋常的知識的恩賜(哥林多前書2:6-10)。

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寫到: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祂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 神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 ——以弗所書 3:3-5; 8, 9

聖靈藉默示將神的話語啟示給使徒保羅,然後藉著知識的恩賜他被賦予對聖經的感悟,使他能夠傳講並教導所賜給他的知識。

在以弗所書1:17中他說到知識的恩賜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  

              ——以弗所書1:17

II.     品格特徵:

一個擁有知識的恩賜的人最重要的品格特徵是敬畏主,因為「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言1:7),繼而是謙卑,因為「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

保羅警告哥林多教會:

「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哥林多前書 8:1-3

III.     舉 例:

1     先知但以理有此恩賜,並不僅僅是與啟示聖經有關(但以理書1:17;2:21)。

2     使徒保羅顯然也有此恩賜

(哥林多前書13:2,14:6)。

上述兩節經文說明啟示與知識不同。

11)   智慧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8)

I.   定 義:

以批判的眼光進行評價並運用知識的超自然的能力(列王紀下3:5-12;但以理書2:21,哥林多前書12:8)

II.     品格特徵:

如知識的恩賜一樣,敬畏主是最重要的,伴隨著溫柔與謙卑。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箴言 9:10

III.     舉 例:

1     所羅門王是最著名的例子——出埃及記28:3;列王紀上3:28

不幸的是,正如在所羅門的個人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樣,擁有智慧未必會運用智慧。

2     約 瑟——創世記41:15-57

約瑟擁有知識與智慧,並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中加以有效運用。

3     但以理——但以理書2:21

4     司提反和腓利——使徒行傳6:3-6

12)   辨別諸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10)

I.   定 義:

這種恩賜是從他人身上辨別人天生的靈、魔鬼及 神的靈的超自然的能力。就經驗而論,這也包括知道他人屬靈狀況的能力,正如 神所啟示的。這乃是在使徒行傳5:1-5中所運用的。

雖然約翰一書4:1告訴我們「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這與辨別的恩賜並無關係。藉著辨別的恩賜,一個人無需試驗便知他人有什麼靈。然而,試驗是向那些沒有該恩賜的人顯明。我認識顯然具有該恩賜以及顯然不具有該恩賜的人。

II.     品格特徵:

必須頭腦清醒,被 神的靈所充滿,並對 神的聲音敏銳,另外,這人必須不說閒言,對所辨別出來的往往要守口如瓶,並在基於其判斷採取每個行動之前為之禱告。

III.     舉 例:

1     彼 得——使徒行傳5:1-11

2     保 羅——使徒行傳16:16-18

13)   施捨的恩賜(羅馬書12:8)

I.   定 義:

施捨的恩賜就是獲取財產,與他人共享來為主作工的能力。

施捨的能力是 神賜的,使人能聽從聖靈的引導,滿足他人的經濟需求,以及將個人的財產委託他人,以便促進他們的屬靈的事工。

II.品格特徵:

(羅馬書12:13)一名施捨者必須真正關心聖徒及陌生人的需要,按照聖靈的引導提供他們的所需。

III.     舉 例:

1     提 多——哥林多後書8:1-24

2     耶路撒冷教會——使徒行傳4:32-37

3     加拉太教會——加拉太書4:15

4     腓立比教會——腓立比書4:10-18

5     五旬節前那寡婦所捐的小錢預示了這種恩賜(路加福音21:1-4)。

14)   治理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28)

I.   定 義:

這與羅馬書12:8中(「治理的」)所指的是同一種恩賜。治理的恩賜是一種為了實現某些共同的目標組織、管理並帶領他人活動的超自然的能力。是一種 神賜的能力去帶領、分辨事物,幫助有關人員去完成某事。

II.     品格特徵:

一個治理的領袖必須在指導教會事物上慇勤,能夠接受批評,有能力分配職權。保羅在羅馬書12:9-18中的勸勉看上去尤適用於該恩賜。

III.     舉 例:十二使徒——使徒行傳6:2-6

15)   信心的恩賜

I.    定 義:

(哥林多前書13:2)每個人都被賜予足夠的信心去相信 神所說的,行 神所命令的。然而信心的恩賜是指,相信並期待 神行大事的一種超自然的能力。這種恩賜會以不同尋常的信靠與交託行為表明出來。

II.     品格特徵:

擁有這種恩賜的人有能力看到在特定景況下 神正在作的(或想要作的)並相信 神會在即使看起來不可能的情況下成就。

III.     舉 例:

1    希伯來書11章中的所有聖徒

儘管並未明說這些聖徒擁有該恩賜,他們卻肯定是舊約中受此恩賜祝福,能夠有所成就者的榜樣。重點在於, 神能夠藉那些在這世上無論面對什麼仍會相信祂的人所成就的。

2    司提反「大有信心」——使徒行傳6:5

16)   憐憫的恩賜(羅馬書12:8)

I.   定 義:

憐憫的恩賜給人動力去同情並分擔他人的痛苦與喜樂,就像一個安慰者一樣。

這是一種 神賜的能力,使人能同情他人的不幸痛苦,從思想感情上關心他們的所需,且能藉 神的話語帶給人安慰。這個人必須對那些無力報答的人無私捨己。

II.     品格特徵:

(羅馬書12:15)憐憫人的人必須是歡歡喜喜的,鼓舞人心的,隨時甘願與歡樂的人同歡樂,與哀痛的人同傷悲。

III.     舉 例:

1     亞利馬太的約瑟——馬太福音27:57-60;路加福音23:50

2     好撒馬利亞人——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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