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關乎罪人的事工

六、聖靈關乎罪人的事工

一、聖靈責備罪人

那天午夜,在我們的主進客西馬尼園之前,祂對憂傷的門徒這樣論聖靈(約翰福音16:7-11):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福音16:7,8

這句話裡的關鍵詞是「責備」。在希臘語裡是elegcho,在其他地方的翻譯為「指證」(約翰福音8:46);「定罪」(約翰福音8:9)(此節漢語聖經翻譯不全,缺「被自己的良心定罪」)及指出某人的「錯」(馬太福音18:15)。

一次我讀到一首詩,稱聖靈為「天犬」。你或許知道,獵犬是一種由於嗅覺靈敏的特性而被用於狩獵的狗。同樣, 神的靈追蹤罪人。捕獲後,聖靈便著手因他的罪與不信而指證他並使他知罪。

1.    祂使人知罪

定罪(罪性)並非意味著單單指出人的罪行(如姦淫、抽煙、罵人之類的行為)。定罪的意思,在更大程度上講,是使人認識到與 神的隔絕及無力蒙 神的喜悅。它的意思是拒絕基督在加略山所獻的祭就是罪;不信實際上是一個能將人的魂永遠地判入地獄的罪(約翰福音3:18)。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這樣評約翰福音16:7-15:

「基督的離世對保惠師的到來是很有必要的。差聖靈來就是基督受死離去的果子。祂的肉體只能出現於一時一處,而無論哪裡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在一起,祂的靈都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請看聖靈的職分首先就是責備,或使人知罪。使人知罪是聖靈的工作,只有祂能將這項工作有效地開展。聖靈所採用的方法是,先使人知罪,爾後來安慰。

1)    聖靈能向世人確認他們有罪;並不僅僅告訴他們有罪:

U    罪之錯誤(我們有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U    罪之骯髒(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

U    罪之剛愎(我們因為罪而成為 神所憎的);

U    最後,罪之果子(結果就是死)。

聖靈證明

世人在 神面前都是有罪的

2)    聖靈使世人相信義,拿撒勒的耶穌就是那義者基督

同樣也是由於基督的義,我們才得稱為義並得蒙救贖。祂會向他們顯明義在哪裡,及如何在 神的眼裡看為義。基督的升天證明贖價已被接受,公義已經成就,藉此信徒們也可被稱為義了。

3)    聖靈使人相信有審判,因為這世上的王已被審判

當那帶來一切災禍的王的權勢被摧毀時,一切都會變好。因為撒但聽命於基督,這給了我們信心,因為沒有其他權勢能在基督面前站立得住。

4)    聖靈使人相信審判日

聖靈的到來將成為門徒無法言傳的優勢。聖靈是我們的嚮導,祂不僅給我們指明道路,而且一路相隨,給我們幫助,給我們施加影響。被引入真理絕非意味著僅僅認識它,也非僅僅頭腦裡有真理這個概念,而是心裡面有它的樂趣、興味、能力。聖靈將教給我們一切的真理。任何有益於我們的,祂都毫不保留。每個人都當自問,聖靈是否已在自己的心裡動了善工。發現不了罪及其危險,我們絕不能理解基督救恩的價值。只有當我們正確審視自己的時候,我們才會開始明白救贖主的價值。如果我們更多地仰賴聖靈,我們就會更全面地認識我們的救贖主,對祂當存更活潑的熱愛。」

2.    祂使人相信基督的義而知罪

後來聖靈指引使徒保羅專門寫信論「義」。在給羅馬人的這封信中,保羅強調了三件事:

1)    神就是義

2)    神要求義

3)    神提供義

3.    祂使人相信將來的審判而知罪

聖靈向罪人指出:

1所有沒得救的人都屬於撒但——約翰福音8:44

2撒但的滅亡已經注定——羅馬書16:20

3所有失喪的人有一天會與撒但有著同樣的命運

——馬太福音25:41

在使徒行傳中有關聖靈使人知罪的7個著名的、清楚的例子是:

1)    五旬節的人群——使徒行傳2:22,23,37

2)    埃提阿伯的太監——使徒行傳8:29-38

3)    大數的掃羅——使徒行傳9:1-6

4)    名為哥尼流的百夫長——使徒行傳10:44

5)    腓立比的禁卒——使徒行傳16:25-34

6)    名為腓力斯的巡撫——使徒行傳24:24,25

7)    名為亞基帕的王——使徒行傳26:1,23-28

布道家雅各·斯圖爾特(James Stewart)這樣說:

「聖靈進行審查。

這種審查是徹底的,深入有關人的思想及生命的每個細節,顯明其不知不覺中存在的可怕現實。

此後,聖靈進行審問……

「責備」這個詞(參見約翰福音16:8),就是「使……知罪」。 「使……知罪」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是:就與救恩有關的生與死這件事的某個事實及某人對它的拒絕而說服他的頭腦與思想。「使……知罪」這個詞亦有律師盤問之意,藉此一個人被證明有罪。

審問是聖靈在一個人的救恩上所作的非常必要的前期工作。因為它使人認識到自己的罪惡本性及對個人救主的極度需求。赫羅提歐·伯納(Horatio Bonar),一位百多年前的著名蘇格蘭詩歌作者在一首詩歌中寫到:

是我使祂流寶血,

我釘祂在木頭上;

我將神子釘十架,

我與嗤笑者同幫。

朋友,僅僅相信耶穌基督於2000年前為世人的罪死在加略山是不夠的,這只是一般地相信以及歷史上的信心,其中既無道德也無價值可言。罪人有使他感到內疚的無數罪行,他也許全都承認,但承認這些罪行並非帶來拯救。聖靈所控告的一個大罪便是不信以及拒絕耶穌基督的態度。

隨後聖靈提出控告。

就其通過審查與審問所發現的進行審判。祂用指頭指著那人發出判決——『有罪』。

那人的口被止住了。當他,一名赤裸裸的罪人站在聖潔的 神面前時,他無以自辯。」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審判之下。」——羅馬書3:19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總而言之,聖靈對罪人所作的工主要是那「老掉牙的」的使人知罪,因此使未得救的罪人看到自己在聖善的 神面前無望無助的處境。

二、聖靈為罪人辯護

1.    祂與罪人一同爭戰——創世記6:3

2.    祂為罪人爭辯——以西結書20:35,36;耶利米書2:35

3.    祂吸引罪人——約翰福音6:44;12:32

4.    祂邀請罪人——啟示錄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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