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主基督之人性及其神人二性的关系

历世历代以来,我们可以看到人对主基督偏差的看法约分为两种:第一种(主要的)偏差是只相信他是个人,或是较理想、完美的超人,但不相信他是神;第二种偏差是只相信他是真神,但却否认他的人性。有人以“幻影说”(Doceticism)说主基督只象一个人,但他根本不是一个人。

有关他神、人二性的关系,更是议论纷纷,人说人殊。第一种意见是说他只有一性(one nature),一个位格(one person)。主张这种说法的人,有的认为他只有神性,没有人性;一些人则认为他只有人性,没有神性,换句话说,他只是人,不是神。第二种意见则说耶稣具有二性,即神性与人性,但是他有二个位格(two natures, two persons),这两个位格是各不相干的。口渴、饥饿、困倦、被钉死等是人性,是耶稣不是基督;行神迹、医病、说预言等是神性,是神的位格,是基督不是耶稣。第三种看法则认为主基督同时具有神、人二性,但只有一个位格,是不能分割的(two natures, one person),是神、人二性同时集于一身。到底圣经的立场怎样,有何答案?这是每一信徒都应该认识的。

1 从主基督出生及成长看他的人性

I 有关他的出生

有关他的出生,除了他是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超凡以外,其余的出生过程与一般人无异。

(1)他被称为约瑟的儿子,雅各、约西、西门、犹大等的兄弟,是马利亚所生的(路三23;太十三55)。

(2)他被称为亚当的后裔(路三23-38)。

(3)他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以撒的后裔,雅各的后裔等(太一1;创廿八14,四九10;撒下七12-13)。

(4)他完全经历到人正常的生产过程。马利亚怀孕生产的过程与一般人无异;他生下来时,乃一正常的婴孩。

(5)他实在成了有血有肉的人,与我们一样(来二14;   约壹四2-3)。

(6)他被称为人子,其中一个意思就是“完完全全的人”

(7)他的名字叫耶稣,这是当时人所用的名字。

II 有关他的生长过程

(1)他身体的生长过程,与普通人一样,是渐渐长大的(路二52)。

(2)他亦受到肉体各方面的限制,与人一样(来二10、18)

(3)他血肉之躯是可以触摸的(约壹一1)。

(4)圣经记载连他的智慧也是不断增长的,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智慧及知识不是因学习得来的,乃是他本身一早已完全拥有的,但他却按着父亲的计划,逐渐彰显、启示出来。(注1)

2 从别人对他的称呼看他的人生

主基督在世期间,人曾以不少称谓来称呼他,而那些称谓均不可能用于神身上,乃是用在普通人身上的。

(1)加利利人(约七52)。

(2)木匠(赛四四13;可六3)。

(3)木匠的儿子(太十三55)。

(4)拿撒勒人(太二23)。

(5)大卫的子孙(太一1;约七42)。

(6)聪明人耶稣,智慧的哲士、学者(约瑟夫《犹太古史》、出土碑文等)。

(7)“忧伤之子”(赛五三章)。

(8)是个人(约十33)。

(9)生平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是个义人(路廿三41;太廿七4、19、24)。

3 从他的情感、反应、肉体感觉看他的人性

主基督在世期间,有很多感觉、反应和情感的流露,均为一般人正常的表现,是不可能发生在神身上的。

(1)他的肉体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如一般人一样。

(2)他的行动亦受到肉体的限制。

(3)他经历普通人所经历到的一切,如饥饿、口渴、疲倦、忧伤、痛苦、喜、怒、哀、乐等。马太福音廿六章38节记载他临离世时的情形:“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他在说出门徒中有一个人要出卖他以后,“心里忧愁”(约十三21)。见到一些人因亲友逝世而哀痛,见到自己所要救的人仍心里刚硬不肯信,及知道自己将要因担当世人的罪孽而与父分离的时候,他亦会哭(约十一33-35;路十九41;来五7等)。此外,他在禁食四十昼夜以后,“便饿了”(太四2);在经过长途跋涉,到了撒玛利亚,就觉得困乏与口渴(约四6)。

(4)他亦经历到肉体的死亡及被钉时的痛苦。

从以上客观的事实看来,无可否认,主基督乃一实实在在的人。

4 复活及升天后的基督与二性连合

主基督在世的时候,其完全的人性及完全的神性是无可置疑的。然而,在他复活,特别是升天以后,他的人性是否仍然存在?

有人认为他的人性仍未终止,因为:

(1)圣经从没有说过他的人性会过去。

(2)他的复活乃灵、魂、体一同复活,他亦是有形有体的向门徒显现,让他们摸他,且与他们同吃(约二十27;路廿四39-43)。

(3)他升天时亦是带着他的身体升天的(徒一9-11)。

(4)他再来时亦将要有形有体的回来(启一7)。

另一方面,亦有人认为他的人性已经随着他被钉、复活及升天消失了,换句话说,复活及升天后的基督只有神性。他们的理由是:

(1)他虽有形体,但却是不会朽坏的(林前十五50-54)。

(2)他复活后的身体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约二十19;路廿四31)。

(3)他虽在复活后曾与门徒同吃,但他并不是因饥饿而吃。在他复活以后,一切肉体上的需要和经历如饥饿、口渴、困倦、痛苦、疾病,甚至死亡等,皆已过去了。

从圣经的启示来看,复活了的主的确与复活前不一样,他的超越性,不再受时间、空间限制之神性形体,不再经历饥渴、困乏、病痛、死亡等,均是无可否认的;但另一方面,他有形有体地升天,亦要有形有体地回来,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至于他是否仍具“人性”?因不同的人对这一点持有不同的定义,故意见纷纭。其实,字句上的争论是不必要的,只要内容一样则可,无须坚持己见。威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认为,主基督自道成肉身开始,其神性、人性乃是连在一起,不能分割,绝不混淆,不能转换,也是永不分离的(hypostatic union)。(注2)

5 主基督神人二性的关系

I 从主基督的名字看二性的关系

(1)主基督有些名字及称谓是指着他的神性说的,但却包括在其整个位格之中。这些名字及称谓包括“我是”、耶和华、真神、至大的神、神的儿子、至圣者、以色列的圣者、永远可称颂的神、永在的父、世界的光、道路、真理、生命、雅各的全能者等(详见第四章)。

(2)主基督有些名字及称谓是同时指着神、人二性包含在一位格之中说的。下列名字如弥赛亚(基督)、神的羔羊、和平的君、人子、复活、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公义的后裔、世人的救主、耶稣等,均与二性分不开。

(3)主基督有些称谓是指他的人性说的,但却包含了他的整个位格。下列称谓如约瑟的儿子、亚当的后裔、马利亚的儿子、先生、木匠、木匠的儿子、大卫的子孙、拿撒勒人、加利利人、医生、雅各及犹大的兄弟、我们的长兄、耶西的根等,均与他的人性有关,然而却指着他整个位格来说的。

II 从主基督的属性看二性的关系

(1)主基督有些属性是指着他的神性说的,但却包含了他整个位格(参第五课)。这些只有神才有的属性包括永恒、自有永有、不变、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圣洁、公义、威严、主权、自足、自存、不可能犯罪等,却是包括在他整个位格之内的。我们绝不能说,基督才有以上的属性,耶稣却没有。

(2)主基督有些属性是指着他的人性说的,但却包含了他的整个位格。这些特性包括了:他会饥饿(太四2);口渴(约十九28);困倦(约四6);哀哭(约十一33-35;路十九4;来五7等);死亡(路廿三46;约十九30)等。然而,我们绝不能说有以上“人性”的是耶稣,不是基督。

III 从某些事件看二性的关系(注3)

(1)有些经文似乎是指着他的神性说的,但却包括了他的人性。如启示录一章12至18节对他的描述:首先与末后、永活,及他的职权──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等,明显指出他的神性。然而“我曾死过”却指其人性。

(2)有些经文似乎是针对着他的人性说的,但却包括了他的神性。如约翰福音六章62节记“人子要上升”,指出其人性,但“原来所在之处”却暗示他的神性,他是从天降下的。

(3)有些经文的描述同时包括了主基督的神、人二性,很难将二性分割(约五25-27;太廿七46等)。

6 主基督对自己二性的自觉性

除了别人对主基督二性的看法,及主基督本身之名字与属性所显示的看法以外,主基督对自己的看法尤为重要。到底他是否自觉到自己有完全的神性及完全的人性?从他的说话及行动,我们可以断言,他自觉是神也是人,二性是同时存在于他身上的;然而,却从未出现过什么不和谐或冲突的现象。

I 他自觉是人

在所有主基督的自我宣告或自我介绍中,用得最多的称谓是“人子”,在福音书中共出现82次之多。关于“人子”的解释,其中一个连普通人均可了解的,就是“百分之百的人”或“完完全全的人”。诗篇八篇4节的“世人”在原文中乃有“人子”的意思,为何译者将他译作“世人”?因为这正是作者的意思,上文下理很清楚显示,这是指着人来说的。

其次,主基督对母亲马利亚的称呼亦很清楚显示他的自觉性。他有时称她为“母亲”,有时却称她为“妇人”。大部分解经家均注意到,这是基于要强调他与马利亚有着两种不同的关系:

(1)当他称马利亚为“母亲”时(参约十九27),他自觉是他的儿子,所以尽儿子之责孝顺她。

(2)当他称马利亚为“妇人”时,他自觉是她的主,她的神(参约二4),所以她理当听从他的吩咐。

总括来说,主基督在传道后,自觉是马利亚的神及主,比自觉是马利亚的儿子为明显。当人们都只称马利亚为他的母亲时,他常纠正他们,指他们对他的认识不够全面,于是说出自己乃神的儿子,所有世人皆为他的子民,他们理应听他的话(参太十二48-49;路二48-50等)。

证明主基督自觉是人的最明显证据,莫过于他本身自觉人性所带给他的有限及软弱。他自觉会饿(太四2),会口渴(约十九28),会困乏(约四6),会离世(太十六21),会哭泣(约十一35)等。这一切事实告诉我们,主基督清楚自觉在他身上有人性的存在。

II 他自觉是神

主基督自觉是神的事例,比他自觉是人的事例更多。

(1)他自觉与父原为一体,是同等的(约十30,十四9-11)。

(2)他自觉是弥赛亚,是主(约十八37)。

(3)他自觉有超自然的力量(约二4,六6)。

(4)他自觉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他是无所不在的(约三13)。

(5)他自觉是无罪的(约八46)。

(6)他自觉是复活与生命的主(约十一25,十18,十四6)。

(7)他自觉是人类的审判官(约十二48)。

其实,在他的说话、行动中,处处都显示他自觉有完全的神性。

7 主基督的神人二性与他意愿、意旨的关系

所谓意愿(desire),乃期望、希望、尚未实现之欲望的意思。从主基督的自我启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有两种意愿:一个是从神性来的意愿,另一个则是出于人性的意愿。在临钉十字架前的离别祷告中,他清楚启示了这二种有时会不相同的意愿,他说:“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第二次祷告时他则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42节)

虽然主基督有两种意愿,但是他只有一个意旨(will),就是神的意旨。所谓意旨,就是计划,按神先见所定之计划、决定。主一生显示他只实行神的计划,他只作出神的决定,他是从来没有让自己出于人性的意愿(desire)作主和作决定的。难怪每次他宣告一些真理时总是说:“阿门,阿门,我要告诉你们”(注4)(约三3、5、11,五19,六32等),就是说,他所想的正是神所想的,他所说的正是神所说的,他的意旨与神的意旨是完全一样的。因他的意旨、决定与神的意旨、决定是完全一样的,所以他也是绝对不可能会犯罪的。(注5)

8 结论

主基督的神、人二性同时出现于一位格中,乃基督教的一大奥秘,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这一事实在历史的耶稣身上出现,但神、人二性能这样和谐并存,且表现出来,却是远超过人所能理解的。为何本是真神的主基督要成为真人来到这世上,为何他甘愿冒被人否认其神性之险而虚己成为人,且成为最低下阶层的人?(腓二6-8)若我们深切了解公义与慈爱的神跟人所定之约,以及他对人类的救赎计划,我们是不难发现其中原因的:

(1)若他不是真神,他不可能避免承受从人而来的罪性。有罪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保,也绝对没有资格替人赎罪的(参约八7)。

(2)若他不是真神,他亦不可能有能力拯救人类。

(3)若他不是真人,他便不能代替人,成为人的代表,成为人子。若他不能成为人的代表,则他也没法代表人与神和好,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始终如隔深渊。

神、人二性具体地联合在主基督身上(hypostatic union),不独宣告了神的公义,也宣告了神的慈爱是测不透的。

主基督甘愿忍受被误会、被贬低身分、被轻看的痛苦,道成肉身降世救我们,我们事奉他的时候,是否也愿忍受这样的痛苦?不少人因传道人这身分不被尊重,而放弃全时间履行救人灵魂、建立门徒的使命,宁选择做医生、教授、辅导员等,用剩余的时间去作更重要的事(我指那些曾蒙神呼召作全职事奉的信徒),与我们的主比较,实问心有愧。

注释

1. 有人以为主基督的知识是从他肉身的父母学来的,其实,路加福音二章52节记载主在十二岁时的智慧已远超其父母了。

2. 参章力生,《基督论》(香港:晨星,1964),页93。

3. 参John. F. Walvoord, Christ Our Lord, pp. 112-120.

4. 中译的“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在希腊文中乃是“阿们,阿们,我告诉你们”的意思。

5. 有关详细的辩证,请参第九章“主基督有可能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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