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从主基督接受敬拜看他是谁

除了从主基督的名字、属性和工作,可以很清楚看到他的神性外,从比较耶和华神和主基督接受信徒的敬拜,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主基督的神性。

“敬拜”一词在希腊文(προσκυνεω)中原有俯伏、跪拜、颂赞、献祭、事奉等意思。这举动只有向神才会发出的。若圣经认可甚至命令信徒对主基督敬拜,则表示圣经认可甚至命令信徒以主基督为神。

1 圣经命令神的选民只可敬拜耶和华

在神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十诫中,头二诫十分清楚地宣告:“除了我(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二十3-6)这段经文不独宣告了神的独一性,唯有他是真神;也宣告了拜偶像(除了耶和华神以外的一切),包括灵界的(上天)、属物质界的(人、动物、植物、昆虫及一切受造物)及属阴间的(魔鬼、邪灵及一切已作古之人及物),乃神所不容许之第一项最严重的罪。不守这诫命的结果是被神追讨他的罪,且是“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追讨。

神不独宣告他将要如何审判拜偶像的信徒,在他实际的行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他的确十分严厉地对付那些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当摩西拿着法版下山,知道了以色列人铸金牛犊,又在那里拜金牛犊,便怒摔法版。神也确实在他们当中施行审判,一天内被审判至死的有三千人之多。

此后,在以色列的历史中,我们很清楚看到,什么时候以色列人离弃神,转向偶像,什么时候他们就失去神的同在与赐福。我们甚至可以说,以色列的亡国,与他们拜偶像是分不开的。

2 圣经不容许任何人以神自居接受敬拜

圣经不但对敬拜者提出严重的忠告与警告,叫他们不可拜偶像,对那些以神自居,接受人敬拜者,亦十分严厉地加以对付及惩罚。

巴比伦王因狂妄自大,以神自居,先知在以赛亚书十四章12至20节说:“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唯独你被抛弃,不得入你的坟墓……你又象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你不得与君王同葬,因为你败坏你的国,杀戮你的民。恶人后裔的名,必永不题说。”

有些人以上述经文既指着“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又是“从天坠落”,所以主张这是指着撒但说的。然而,这解释会有下列难处:

(1)撒但是对抗神,并非对抗列国的。

(2)根据上下文,并无提及撒但。

(3)经文中提及主角要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尸首被践踏,又不得与君王同葬等,是不可能指着撒但说的。因为撒但被审判、被捆绑以至最后弃于火湖,均要到主再来后才会发生。(注1)

较合理的解释,是将经文的主角解释作巴比伦王。主要根据如下:

(1)上文下理:以赛亚书十四章3至21节整段经文一气呵成,都是指着巴比伦王说的。若作者在第12至15节是指着另一人物,他不可能不说明。

(2)作者将主角与其他君王相提并论(18-20节)。

(3)以前的君王均以神自居。

(4)撒但还没有死,还没有“坠落阴间”,他的后裔也未被杀戳净尽。

(5)历史事实显示,巴比伦王的经历确与经文中所预言的相似(参但五22-23)。(注2)

为何巴比伦王有此遭遇?因他狂妄自大(但五22-23),自称为神,且强迫人去拜他,所以神审判巴比伦国,使之灭亡。在以赛亚书十四章13至14节短短两节经文中,他先后五次提到“我要”,高举自己为神。

当人被误以为神,且被人视作敬拜对象的时候,当事人应有何反应?使徒行传十四章11至18节让我们清楚看到一些正面的榜样。当巴拿巴和保罗治愈了那瘸腿的人以后,众人把他俩当神来敬拜,他们看见及听见后,“就撕开衣裳,跳在众人中间”。这表明了:

(1)他们与众人一样,只是有血有肉的人,并不是神。

(2)他们不敢沾上神才配得的任何荣耀。

(3)他们自觉不配受这般对待,撕开衣裳有哀痛之意。

(4)人应离弃虚妄,归向真神,唯有他配受我们的敬拜。(5)众人应只敬拜独一的真神。

使徒这样做,因他们知道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人就是人,神就是神。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以神自居受人敬拜者,对自己和对拜他的人都没有丝毫的好处。

这对信徒有何意义?

(1)若我们只是跟从一些“名牧”,认为只有他们讲道才听得进去,其余的进员均听不入耳,觉得“没有供应”,我们心目中已有了偶像。

(2)跟从人的人一定不要稳定;人一变,他们的信仰也会摇动,甚至“破产”。在那些只寻求听觉享受的“听道专家”之中,这些事屡见不鲜。

(3)身为牧者、传道人必须将会众的注意力带到神的话语上,而不是自己身上。他必须让会众看清楚,根据圣经,什么是绝对的,什么是相对的。若一个人将相对的变作绝对,要求人跟从自己,他已自视为神了。反过来说,若他连神认为是绝对的也放弃,他就是不以神为神。

(4)若牧者发觉自己在会众心目中已成为无上权威,一言一行均被视为其他人跟随模仿的准则,信徒引用他的话比神的话更多,且视之为“经”时,他应如保罗、巴拿巴一样表示哀痛,且寻求神的心意,看看自己是否要隐退;若曾有抢夺神的荣耀,他更应为自己感到哀痛,向神认罪悔改。

3 圣经命令天使、信徒敬拜主基督

圣经曾多次直接或间接地命令信徒敬拜主基督,甚至命令天使也敬拜他。

希伯来书一章6至13节十分清楚地记载这命令及解释我们要敬拜基督的原因。第6节说:“再者,神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的使者(天使)都要拜他。’”为什么?因为:

(1)他(基督)是神(8节)。

(2)他的宝座是永远长存的(8节)。

(3)他的国权是正直的(8节)。

(4)他拥有喜爱公义、恨恶罪恶等属性(9节)。

(5)神以喜乐膏他,立他为王(9节)。

(6)他是创造主(10节)。

(7)他是自有永有的(11-12节)。

(8) 他是永不改变的(12节)。

9.    神命定一切生灵要拜基督(13节)。

其次,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亦十分清楚表达完整敬拜的内容,乃是以三位一体之真神为对象的。保罗在以弗所书一章3至14节的三一颂之中,以“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贯串了三位格,亦表明了三位格要受同等的敬拜。第一次“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6节)是指着父神说的,重点在歌颂赞美他的拣选。第二次出现在第12节,是指着圣子主基督说的,重点在歌颂赞美他的救赎。第三次出现在第14节,是指着圣灵说的,重点在歌颂赞美他的保守及团契。

此外,主基督的大使命(太廿八19-20)亦十分清楚表达了门徒对主基督敬拜的必要──当一个人信主后,教会须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替他施洗。这宣告明显是一个敬拜。还有,使徒在祝福的句语中,亦表达了对主基督敬拜的意义,“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注3)

若我们要否认主基督是神,又否认他与圣父、圣灵乃三而一、一而三的造物主宰,则我们一定会得到这样的一个结论:

(1) 圣经中的神是前后不一致,是矛盾的。

2.    门徒都犯了拜偶像之罪(如耶和华见证人会控告基督徒一样)。

(3)耶稣犯了僭妄亵渎神的罪(如犹太人对主之指控)。

以上结论无疑是等于宣告否认圣经的权威,甚至宣告自己比使徒,比主基督,甚至比神更有权威,可以定神的罪。为什么?因为神命令他的使者拜主(参启四8;来1-6)。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独不拜,且诬告敬拜主的信徒为拜偶像。难道他们比圣经更具权柄?圣经的命令是:“当拜主基督!”他们则唱反调:“拜耶稣等于拜偶像”。使徒拜主基督,神不但没有责备,反加鼓励;而耶和华见证人会则说“只可拜耶和华”,这种态度是“保守”吗?是“虔诚”吗?绝不!那根本就是不信圣经,只信自己。

4 主基督接受信徒及天使的敬拜

跟随主的犹太人均深谙他们的十诫和律例典章,其中主基督肉身的兄弟雅各及使徒保罗等,更是精通旧约的信徒,前者更有“律法之光”之称。但是这些信徒都毫不犹豫地向主基督敬拜。他还是婴孩的时候,已接受博士的敬拜及礼物,他们承认主基督为王、为神、为救主。(注4)主基督出来传道后,他亦从不间断地接受敬拜。

(1)在主基督履海及平静风浪过后,目睹实况的众人(门徒)都拜他,说他“真是神的儿子”(太十四33)。

(2)迦南的妇人称他为主,而且拜他(太十五25)。他也接受她的敬拜,称她有信心。

(3)那因主基督的医治而得以重见光明的瞎子也承认他是主而拜他(约九38)。主接受他的敬拜,且强调自己乃审判的主。

(4)主基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时,门徒都拜他(太廿八16-17)。主认可他们的敬拜,因为“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

(5)主进耶路撒冷时受到群众敬拜,法利赛人批评他们,叫主基督责备门徒。但主不但没有制止门徒敬拜他,反责备法利赛人不信。(路十九29-40)他说:“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路十九40)

(6)当主在复活后第八天向多疑不信的多马显现,多马完全相信了,且真正认识到主基督乃是他的主,他的神,所以俯伏在地拜他说:“我的主!我的神!”主耶稣基督有没有拒绝他的敬拜?圣经告诉我们,不但没有,他还责多马反应迟钝,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二十28-29)

主基督不独接受信徒的敬拜,并且接受天使的敬拜。当他降生的时候,天使已敬拜他,称他为“主基督”(路二11)。在他受魔鬼的试探而得胜之后,天使来服侍他(太四11)。其他记载天使对他敬拜的经文还有很多,如:

(1)希伯来书一章6节:“神的使者(天使)都要拜他。”

(2)启示录四章6至11节的敬拜与颂赞,从内容看来,乃指着主基督说的。

(3)启示录五章11至13节更清楚宣告:“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大声说(敬拜):‘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下、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

(4)启示录七章9至12节也清楚说出,万民敬拜的对象不独是圣父,也包括圣子主基督。

(5)启示录十一章15节之赞美诗的敬拜内容是:“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为何这段经文要用他(而不是他们)去形容“我主(父神)”和“主基督”呢?因为二位格是分不开的;加上圣灵,三位格乃是三而一的真神。其他记载天使、万族敬拜主基督的经文,还有启示录十五章2至4节,十六章5节,十九章9至10节,廿二章3节等。到底主基督是谁?为何他接受天使、信徒及万族的敬拜?天使也不敢接受人的敬拜(启廿二8-9),为何他敢,且肯定万族、信徒及天使对他之敬拜乃是合宜的、是神所命定的呢?答案十分明显──他就是神,所以配受一切的敬拜和赞美。

从天使及信徒对主的敬拜行动中,我们可看到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他们视敬拜为一种荣耀与福分,更甚于今天的人有机会朝见英女皇、克林顿总统、明星等名人的感受,我们又如何呢?

(2)他们的敬拜是有准备的,我们又如何呢?我们有准备好精神、心灵、衣着、礼物(奉献)等去朝见主吗?

(3)他们敬拜主是依依不舍的,我们又如何呢?我们会否迟到,或完了崇拜后便急不及待离去,唯恐多了一分钟给主?将来在主国度里的敬拜是继续不断的,若我们现在不好好操练我们的敬拜生活,我们将来必后悔莫及。

(4)他们的敬拜对象十分明显──是对着三一的真神,我们又如何呢?我们会否将目标转移到其他人或事物,如讲员、诗班的歌唱、男女朋友等?

(5)教会的领袖或传道人应该有施洗约翰的心志──“他必兴旺,我必衰微”,将信徒事奉及敬拜的焦点放在主的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我们切忌将教会视作自己的“地盘”或“王国”,将非绝对的绝对化,视自己为权威。

(6)不少时候我们在事奉中会灰心、后退,往往是因为我们太多注意人、环境与结果,而忽略了自己是服侍神。我们应单单仰望他,讨他喜悦。

5 从大使命看敬拜主基督的意义

主复活后,临升天前给门徒一个重大的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人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这大使命不独重申了敬拜主基督的需要,而且清楚解释了敬拜神与敬拜主基督的关系及意义。洗礼是一项宣告,宣告了门徒愿意与世界、与罪分别出来归给父、子及圣灵。这礼仪是绝对含有敬拜意义的。受洗归圣父,表明了门徒是属于圣父的,圣父在他们身上拥有绝对的主权;受洗归圣子,则表明门徒是属于圣子的,圣子在他们身上拥有绝对的主权;受洗归圣灵,则表明门徒是属于圣灵的,圣灵在他们身上也同样拥有绝对的主权。可见圣父、圣子及圣灵是享有同等受敬拜之权利的。若主基督不是神,圣经岂会命令信徒藉着洗礼归给他,并敬拜他?

若是这样,信徒岂不是会很困惑吗?门徒可以同时属于父,又属于子,并且属于圣灵吗?圣父既在门徒身上享有绝对的主权,圣子及圣灵还可以享有同样的权利吗?万一父、子、圣灵意见彼此不同,门徒应何去何从?到底谁的意见是最后的意见?圣经对这问题亦很清楚地交代了。按原文圣经的意思,主吩咐我们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藉洗礼归入圣父、圣子及圣灵三个位格;但是,这三位格只有一圣名(一体)。他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独一圣名给他们施洗。”(注6)为何作者要用单数的“名”(name)代表三个独立的性格(the Father,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从神自创世记到启示录对有关他本体之启示来看,神所给的答案是:神是三位一体,虽然有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不同的位格,但其实只有一位真神,所以受洗归属父神,其实是等于受洗归属基督,也等于受洗归属圣灵。圣父、圣子、圣灵三位格是分不开的。(注7)

6 从祝福内容看敬拜主基督的意义

旧约祝福的特色,清楚记载于民数记六章24至26节这段经文中。摩西接到耶和华神的命令,吩咐他、亚伦及所有继承祭司职分的人要这样为百姓祝福:“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神更应许,若祭司这样奉神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他也要赐福给他们。为何那么重复?为何要三度提耶和华的名?旧约似乎没有清楚交代。然而,到了新约,便真相大白了。

哥林多后书十三章14节的祝福内容正可解释旧约圣经没有说明的理由。保罗及教会传统的祝福是:“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为何在旧约要提三次“耶和华”这位独一真神的名字?因在这名字内,这位真神是包含三位格在内的,这三位格就是圣父、圣子主基督及圣灵。按三位格的本质(essence)、属性(attributes),以及他们内在之灵而言,圣父是耶和华,圣子主基督是耶和华,圣灵也是耶和华。所以三度提耶和华的名字祝福,其实就是奉圣父、圣子及圣灵之名为众人祝福。

祝福绝对是与信徒之敬拜有关的,因为他的内容肯定了一切的安慰、恩惠、平安、感动与真正的团契,只有在三位一体的真神里才有保障。离开他,我们便无法在这一切之上获得满足。因此,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对神发出颂赞时,一方面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3节),“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6节);另一方面,亦以同样的颂赞归在主基督身上,“叫他(基督)的荣耀……可以得著称赞(赞美)”(12节);最后,这同样的颂赞也归到圣灵身上,“使他(圣灵)的荣耀得著称赞(赞美)”(14节)。

7 结论

主基督到底是谁?从祝福的字句、大使命的内容,从天使、信徒对他的敬拜,从他接受这一切敬拜,以及从圣经命令门徒对主基督敬拜等来看,只有一个可能性,他就是神!他就是耶和华!他与圣父及圣灵同为一体,乃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主宰!

信徒若真正留意圣经所载对主基督敬拜的吩咐及榜样,他们绝不会好象耶和华见证人会一样,竟说拜主基督为拜偶像;他们亦绝不会好象李常受一样,竟敢说:“圣经讲什么?讲吃!圣经是一本什么书?是吃的书。”又胡乱解释约翰福音六章51节主所称“我是生命的粮”的意思,歪曲主的说话:“我(意指主)没有意思要作你们的主,你们不要拜我;你们愈拜,我愈讨厌,你们把我吃掉,我就快乐了!”(注8)他还鼓励信徒这样说:“主啊,我赞美你,我比你大。哦,主啊,你比我小!”他甚至说:“你若坦坦然然的说‘哈利路亚,我大你小’,我敢担保,你的灵就跳跃起来了!”(注9)

这些人的错误,是他们忽略了圣经的命令,特别是对主基督敬拜的命令;他们也忽略了使徒、天使等的榜样。自以为创新,却是离开了神的话,误导信徒走向错谬的道理。

注释

1. 主张此说者有特土良(Tertullian)、 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自从圣经翻成拉丁文的武加大(Vulgate)版后,因它将Helal翻成“Lucifer”(撒但别名),故不少学者如Ryrie和林道亮等亦如此说。

2. 参E.J. Young, The Book of Isaiah;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等。

3. 详细解释请参本章第5及6标题下的内容。

4. 在犹太人的观念中,黄金乃献给君王的礼物,乳香乃献给神的礼物,没药是给人安葬用的。(参Wm Hendrisksen, The Gospel of Matthew, pp.171-174;或参Lenski的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Matthew’s Gospel, p.71)博士可能得到启示,知道主基督的身分及一生所要作的,所以献上那三种礼物。

5. 有关信徒与敬拜的详细应用及原则,请参拙着《新生命与新生活》第七课。

6. 按希腊文原意,“名”一字乃单数的onoma,英译较能表达原意:“Go therefore, and (you)make disciples of all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7. 参拙着《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

8. 参李常受着《吃主》(台湾:福音书房,1979),页2、5。

9. 同上,页13、16。

参考书目

1. Henry, Carl F.H. Jesus of Nazareth: Savior and Lord. Grand Rapid: Eerdmans, 1966.

2. Arendzen, J.P. The Holy Trinity. London: Sheed & Ward, 1937.

3. Bartlett, C. Norman. The Truune Fod, N.Y.: AmTract Society, 1937.

4. Moule, C.F.D. Worship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Lutterworth, 1961.

5. Saucy, Robert L. The Church in God’s Program. Chicago: Moody, 1972.

6. 章力生。《基督论》。香港:晨星书屋,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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