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从神的属性与基督属性之比较可以看出基督是真神以外,比较神与基督的工作也是证明基督神性另一有效的做法。曾经有人说圣父、圣子及圣灵之不同乃在于他(们)的功能或工作有所不同:圣父是创造的,圣子是救赎的,圣灵是感动信徒,与信徒交通的。若我们仔细研究圣经的记载,我们一定可以发现,以上的理论根本是偏差的,很容易使人离开圣经。基本上,在一切重要的工作上,三位格是同时参与在其中的。本章要讨论的,是一些只有神才可以做的工作,基督在其中亦同时有分,由此看出基督完全的神性。
1 创造宇宙和世界
这工作是证明神之大能及神性最明显和有力的证据。圣经记载神的创造工作是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使无变有的创造(bara)。创世记第一章记载得十分清楚:“起初神创造天地。”(注1)这创造包括“神说,要有光,便有了光”(3节)。神说,要有空气,便有空气(6节)。神说,天上要有光体……水要有生命之物……要有飞鸟……要有陆地的活物……事情都一一成就了(11、14、20、24节等)。他说有便有,命立即立。第二方面是再造(yasar)。他将水陆分开,划分各大气层、空间、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等等,证明了神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少的变多,坏的变好,丑的变成美,紊乱的变成整齐。
圣经明显地指出了神乃“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徒十七24)。“(他)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他)手所造的”(诗一零二25);“外邦的神都属虚无,唯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诗九六5)。从天降吗哪,他再度向人证明他那使无变有的神性(出十六13-35);此外,藉以利亚使穷寡妇的油和面不减少之神迹,也证实他自己乃一位再造的神(王上十七8-16)。
我们的主基督又如何?圣经十分明显地宣告:“万物是藉着他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一3)歌罗西书一章16节亦说:“万有都是靠他(主耶稣)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注2)他以实际的神迹行动证明他真的具有创造的能力。五饼二鱼的神迹,叫没有生命的拉撒路复活(约六1-15,十一1-44)都证明了他是使无变有的主;水变酒的神迹,使淡而无味的水变成上等的好酒,证明了主基督也是一位能再造的神。
若我们清楚认识基督乃创造万物的主宰,一切都是靠他,藉着他,又是为他而造的,我们应了解到人只有借用权,没有拥有权;只有神拥有一切。总有一天,在我们手中之东西必会离开我们,或是我们会离开这一切现今所拥有的。人赤身而来,也要赤身而去。其次,清楚认识神才是宇宙万物之创造主及拥有主者,也会认识到:门徒奉献金钱,根本不是我们给了神一些什么,乃是将原属于神的东西“归还”给他(参路二十25;罗十三6-7)。第三,若我们了解到神乃一位再造的神,是可以改变一切的主,我们必不会对任何人抱绝望的态度。主基督既可将“雷子”般暴躁的约翰变成他所爱的门徒,将专门讹诈人的税吏变成愿意将所有家财周济穷人及与人和好;他亦可以将强盗变成传道(如互爱团契那些藉福音戒毒者的见证),自私的变成舍己为人的,吃人的奥卡族(Auca,南美的一个部族)变成全族信主的门徒,不能饶恕的变成能饶恕的,不可爱的变成可爱的。
这样,当你面对因“性格不合”而常生冲突磨擦的配偶,会采消极逃避的态度,甚至想离婚吗?我们会随便定人死罪,说“还未得救”或“不会得救”吗?
2 创造人类
神不独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主,圣经还记载神创造,他造人的过程很清楚详细。有些解经家说,创世记第一章和第二章虽同为神创造的记载,二者却有甚大的分别:第一章的主角是神;第二章则以神所造,比一切万物都宝贵的人为焦点。(注3)圣经记载神“按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人”(创一26)。在他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人以后,他便在人的鼻孔里吹了一口气,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创二7)。创世记记载人与一般动物所不同的地方,是在于人有神所赐的灵,动物却没有。当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了那些动物后,它们已经成了“活物”(希伯来文是nephesh);然而,人的被造却有些不同,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人以后,他仍未是“活人”,直到神在他鼻孔里吹了一口气(给了他神的灵,参约二十22),他才成为“有灵的活人”。在希伯来文中,“活人”(nephesh)一字与创世记二章19节之“活物”(nephesh)是同一个字。在神眼中,动物没有灵仍是“活物”,但人没有了神的灵则不能算是“活物”(nephesh)。由于人有神的灵,所以他可以成为“万物之灵”,可以有智慧和能力去“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且去“治理”地上的一切。很可惜,人背离神的结果,叫他们看不到自己的尊贵和荣耀,反将自己看作是动物(人猿)的后代,与一般动物无大分别,多么可怜!
在创造人和万物的工作上,我们的主基督明显是有参与其中的。创世记一章1节开门见山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在希伯来文中,“神”(Elohim)一字乃复数,但是动词“创造”(bara)却是单数。有人说这是指着神权能、权威的复数(plurality of majesty)来说。然而,根据犹太人的习惯,他们很少将这用法用于第一人身上(first person)。而创世记一章26节也清楚地记述:“神(Elohim)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第27节又用单数的“造”(bara)去描述其造人的工作。为什么复数的主语,却用单数的动词?因为我们的神是三位一体的。在创造的过程中,三位格圣父、圣子及圣灵是同时参与其中,然而,造物主却仍是一位,就是独一的真神。(注4)新约作者也多次提到人乃是主基督所造的(约一3;西一16),我们乃是“他的百姓”(太一21)。
清楚认定自己乃神按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的门徒,应清楚自己的尊贵和荣耀,并且不会用自己的成就、地位、钱财、学位、美容等衡量自己的价值;他的自我形象一定是健康的;他也能随时随地接纳自己,不会太在乎别人怎样看自己。另一方面,他亦没有可能不接纳别人,或以外貌去量度人。此外,若我们认定自己是神所造的,我们必相信,只有造我们的神能告诉我们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我们必会到他面前去求问他在我们身上的计划如何,他也必按我们所能领受的告诉我们。(×¢5)
3 创造生命,使人复活
虽然人类的科学已经发展到太空时代、火箭时代。人可以踏足于月球,然而,人始终没法创造生命,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叫人不死。直至现在,人连最简单的细胞亦无法创造,因为生命是神所造的,也是他所掌管的。申命记卅二章39节中,神以这独特的工作证明他自己是神,他说:“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二6)
我们的主基督也同样宣告,他对生命有绝对的拥有权、控制权,生命实际也是从他来的。约翰福音一章4节说“生命”乃“在他里头”才有的。(注6)主也自承:“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注7)他也用事实来证明他的话是真的;一个已死了四天,尸体已经发臭了的拉撒路,凭他权能的一句话──“拉撒路,出来!”──便复活,且从坟墓里出来(约十一26-44)。面对十字架的苦难,他也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十18)事实告诉我们,在他被钉及埋葬后的第三天,他便从死里复活。从这一方面,我们一定可以看到,为何他拥有生命的掌管及赐予权。因为他就是神!
早期使徒因认识到主基督乃复活与生命的主,所以他们不惧怕那些只能杀人身体,不能杀人灵魂的人,因他们已经从主得到了复活的盼望及确据。他们视拯救人的灵魂为首要的责任。我们又如何?此外,认识只有神创造生命及掌管生命者,应晓得人无权夺去人的生命。甚至那些不是为了保存孕妇性命的胎,也是有违神的旨意的。
4 默示圣经的写作
提摩太后书三章16至17节很清楚地宣告:“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所谓“默示”,在希腊文中原有“吹气”的意思,神吹气,也等于神赐圣灵 去引导、启示,赐智慧、亮光及恩赐给作者,使他们能正确无误地写出神要他们写的话。(注8)神默示的方法,有的是逐字说出,由他的仆人写下,如摩西所领受的诫命;有的是神亲口说出,但他赐作者智慧及记忆力将那些话完全准确地记下,如耶利米书的写作一样(耶卅六1-4、27-32);有的是赐下灵感、资料,引导作者组织及写作……。可见圣经虽然是由使徒执笔写成,他们却同时受一位神的引导和默示,同时领受悟性、记忆力、智慧与恰当的字句,以致就这样的工作?
圣经记载“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但也说圣经是基督的灵在信徒心中启示他们写成的(彼前一10-11)。主基督的话与神的话具同等权威,“一点一画都要成全”(太五17-18, 廿四35)。主更明言“(我)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 六63)。他所讲的一切道,将要成为末日审判人的准则(约十二48)。他赐圣灵给门徒,叫他们能想起他所说的一切话,且记下来(约十四25-26)。从基督默示写成新约圣经的工作看来,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他的神性。
门徒若对神默示写成圣经有清楚的认识及信心,他们对主的话之态度必与一般人、新派神学家、异端邪教等完全不同,他们一定视之为无误的、绝对的准则。他们绝不会以自己的喜好为大前提,顺己意的才听,不顺己意的就不听。另一方面,他们也必会以战兢谨守的心跟随主,遵行主的话。
5 掌管大自然
旧约圣经多次记载神乃大自然的主宰,全地都是他的,也要听他。他在埃及行的十个神迹(十灾)清楚显示他是大自然的主宰(出四至十章)。他可以叫红海分开(出十四21-31),也可能叫约但河的水分成两半(书四15-18)。他可以叫日月止住(书十12-15),甚至日头往后退(王下二8-11)。他要降雨则降雨,他要天旱则天旱(王十八41-46);他要降火则降火(王上十八37-38)。大自然的一切都好象有耳,能听到他的命令,且绝对服从他的命令。
我们的主基督又如何?在四福音的记载中,我们很清楚看到他也具有同等神性。他可以斥喝风浪(可四35-41),也可以在海面上行走(约六16-21);他可以使整晚打鱼也一无所获的彼得,一网便得装满了两只船的鱼 ;他咒诅无花果树,无花果树便立刻枯干。他到底是谁?若不是神,他岂能控制大自然?
若我们认定基督乃大自然的主宰,我们必能从受环境影响、只看环境,转到单看掌管环境的主。九七问题不会使我们丧胆,突如其来的疾病、意外、祸患、逆境不会叫我们惧怕,因我们知道,一切都掌握在他的手中,他却是爱我们到底的主。
6 赦免罪孽
圣经清楚指出,除了神,没有人可以除去和赦免人的罪(可二7)。在旧约圣经中,我们从多处经文可以看到神这方面的工作。他是“赦免罪孽过犯”的主(出卅四6-7;诗一零三3),“ 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零三10-12)。凡诚心悔改的人,从来不会得不到他的饶恕和赦免(诗五一17)。
我们的主基督以行动证明他自己有赦罪的权柄。他对那淫妇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唯有他能叫我们从罪中得自由、得释放(约八34-36;罗七24-25上)。为了证实自己有赦罪的权柄,他叫那不能走动的瘫子起来行走,以堵住那些不信者之口(可二6-12)。他到底是谁?为何他可以赦免人的罪?答案很简单,因为他就是神!
清楚认识主基督乃赦罪的主的门徒,不应会被罪咎感所困。他会有好象诗人一般的经验:“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一三零3-4)他会认识到,神见到我们犯罪后,他不希望我们逃避,靠药物将它遗忘,或砌词替自己狡辩,他愿意见到我们认罪悔改,以致能够与他和好,又与人和好。此外,若我们认识到基督乃赦罪的主,我们也必想到,我们犯罪,论断别人,亏负别人,在言语、态度及行动上犯罪,就是得罪神。大卫认识这真理,所以他说:“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五一4)
7 救赎人类
圣经提到神在人身上最重要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救赎人类。圣经清楚地称我们的神为“救赎主”(伯十九25)。他曾将以色列人从为奴之家救赎出来(出六6;申七8;尼一10)。神在旧约中对以色列人的拯救,让我们隐隐看到他整个救赎计划的实质──他把我们从罪的捆绑中拯救出来,叫我们重新得着自己释放。
这工作其实是主耶稣最突出和明显的工作。他名被称为“耶稣”,在原文乃有“耶和华是救主”或“耶和华拯救”的意思,所以马太福音一章21节解释这名字的时候说:“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使徒行传四章12节更宣告:“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之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主的救赎工作是三重的:一是过去的,这是指着我们灵魂的救赎、罪得赦免、得永生这方面的救恩来说(林一10上)。二是现在的,在生活上和肉体上的救赎,也是每日生活中从试探、罪恶、试练中获得释放、保守和突破,从病中得医治。这是每一位信徒均会面对及需要的(林后一10中)。三是将来的,是指着我们将来身体得赎,就是主再来时得着荣耀、复活、不朽坏之身体来说的(林后一10下)。可见主的救赎工作是完全的,没有瑕疵,绝不象导端的统一教领袖文鲜明所夸:“耶稣只救了人的灵魂,不能救人的肉体,我(他自承是第二位弥赛亚,基督)却能救你们的肉体。”
为何主基督能救我们?为何他不但能救我们的灵魂,也能使我们在生活上得释放,而且又能使我们将来有复活、荣耀的身体?因他就是神!清楚认识主基督乃救主的门徒,应可体验诗人的感受:“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就是拯救我们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诗六八19)我们应如何回应他的救恩?诗人说:“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我要在他众民面前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一一六13-14)我们须将这蒙拯救的生命活在人前,且以口传扬他的救恩。此外,我们亦应学习将自己不能担负的重担交托给他,无须让重担压倒自己。
8 使人成圣
我们的神不但能够赦免罪孽,救赎我们,他也能使我们成圣。所谓“成圣”,就是分别出来的意思。分别出来归给谁?归给我们的神。这种“分别出来”包括两层的含义:第一,是神将我们的罪与我们分别出来,我们的罪不再被记念,不再被神用作控告、审判我们的根据;第二,是神将我们从罪恶的环境中分别出来,从满口粗言秽语、打麻将、赌博、看色情杂志和电影等环境(或人)中分别出来,使我们不再陷于引诱和试探之中。
民数记八章17节记载神击杀埃及一切头生的,同时,在那一天,他也将以色列人分别为圣归给他。
这使人成圣的工作也是我们的主基督耶稣的工作。圣经称门徒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门徒(林前一2),主基督乃“使人成圣”的(来二11)。门徒靠着他一次献上的身体得以成圣(来十10),也藉着他的血得以成圣(来十29)。在旧约,神怎样使耶路撒冷的圣殿成圣(代下卅六14);在新约,主基督也照样使教会成圣(弗五26)。为何基督有能力使教会,使我们成圣?因为他就是真神,所以他能宣告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五17、19)
神的救赎不但包括过去我们称义(justification),也包括了在每日生活中使我们成圣(sanctification),他盼望我们将来能因此得荣耀(glorification)。我们若仅被他称义,而没有继续不断让他使我们成圣,愿意跟着他的带领,离开罪恶的环境,则我们纵使得生命、得救赎,也必不能享受丰盛的,满有平安、能力、盼望与喜乐的生命。清楚认识主这成圣工作的信徒,应知道团契生活的重要,与有同一生命的信徒一起学习操练灵命。凡离开团契生活,过“独行侠”般生活的信徒,最易被撒但攻击,最易跌倒。另一方面,若神已经将我们的罪一笔勾销,我们便不可再容让罪捆绑自己,再作罪的奴仆。我们应靠着主基督胜过罪恶(参罗七24-25)。
9 内住信徒心中
神虽然拥有无限的权能、威严和绝对圣洁的属性,他却并不是高高在上,叫人无法捉摸和亲近的。圣经记载他不但是超越的(transcendent),他也是内住于信徒心中的(immanent)。以弗所书四章6节称神为“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主基督也有着同样的超越性和内含性(immanency)。保罗称主基督不独是住在他心里(加二20),也住在每一个信徒心里(西一27)。为什么他可以这样?很明显,他一定是神,他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主。
主基督这种内住信徒心中的工作对我们有何意义?有位信徒写了一篇文章,题为“脚踪”(Footprints),在这文中他描写一个人的见证。这人梦见自己与主一同在沙滩上行走,他一生的经历一幕幕地浮现出来。他发觉到在自己人生的历程中,有时是两双足印同时出现,但有时只有一双足印。当他留意那段只有一双足印的人生历程时,发觉那正是自己在最艰苦最低潮的时候。他禁不住问主说:“主啊,你不是说当我跟随你的时候,你会与我同在,领我走每一步的吗?为什么在我困难重重之际,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我只看到一双足印在走路呢?”仁慈的主对他说:“亲爱的孩子,我从未离开过你,也永不会离开你。当你落在极大的试练中,你见到只有一个人的足印,因为在那些时候,我已将你背起来,是我带领你经过那些日子的!”
清楚认识主基督内住我们心中的信徒,亦应晓得如何得着生活能力的秘诀。主已经在我们心中了,我们如何才可以活得更丰盛,更有能力和智慧,更有他的柔和谦卑,更有他的慈爱与公义呢?让我们的“我”愈来愈小,以致基督在我们的生命里愈显愈大,直至他完全掌管着我们的一切。施洗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反过来说也是对的,除非我们愿意“衰微”、谦卑、倒空自己,否则他无法在我们的生命中“兴旺”。这正是让基督的主权在我们身上彰显的意思。
10 结论
详细看过主基督工作的信徒必能发现到,那些最重要的、只有神才能做的工作,都有主基督参与其中。这事实清楚宣告一个真理:他就是真神,他就是与圣父、圣灵同为三而一、一而三的独一真神及宇宙万物的主宰。
从与神共享的工作看基督是谁
只有神才能作的工作 | 指着神说的 | 指着基督说的 |
创造宇宙万物 (A) 使无变有 (B) 改变物质 | 诗九六5,一零二25;徒十七24 创一3、6、9 创一26,二19 | 约一3;西一16 约六1-15 约二1-11; 林后五17 |
创造人类 | 创二7,一26-27 | 约一3;西一16 |
创造生命, 使人复活 | 申卅二39;撒上二6 | 约十一25,一4,五21; 林前十五45 |
默示圣经的写作 | 提后三16; 耶卅六1-4、27-32; 太五17-18 | 彼前一10-11; 约六63,十四25-26;太廿四35 |
控制、掌管、操纵大自然 | 出十四21-31; 书四15-18; 王上十八37-38; 王下二十8-11 | 可四39;约六19 |
赦免罪孽 | 可二7;诗五一17,一零三10-12 | 约八11、34-36;可二6-12 |
救赎人类 | 伯十九25;出六6;申七8;尼一10 | 太一21; 林后一10 |
使人成圣 | 出八17; 代下卅六14 | 林前一2;来二11、29;弗五26 |
内住于圣徒心中 | 弗四6 | 加二20;西一27 |
为何那些只有神才能作的工主基督均能作,且宣告:“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五17、19)?因为基督本身就是完完全全的神。
注释
1.“创造”一字在希伯来文为bara,有人认为作者不用ex nihilo乃表示这不是使无变有。其实上文下理十分明显,神的创造不但包括了使无变有(创一3、6-7、14……),也包括了重造(Yssar)──使少变多,坏变好,紊乱变为整齐,丑变美。
2.英文译本的“in Him”(en autoi),“througn Him”(diautou)及“for Him”(eis auton),足与父神的创造相比(参林前八6)。
3.参Gerhard von Rad, “Genesis”, from 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p.77.
4.有关详细的论证,请参拙着《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
5.有关人生目的之答案,详参拙着《新生命与新生活》第二课。
6.按原文的意思,约翰福音一章4节译作“在他里面便有生命”更为恰当。参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p.271及L. Morris, “John”,NIC, pp.8283。
7.这是原文的意思。
8.在希腊文中,“神所默示”一字原为theopneustos,其中pneustos(默示)一字与pneuma(圣灵)一字出于同一个字根。从约翰福音二十章22节的记载(主口中之气就等于圣灵)看来,二者是相关的。theo则从thes一字而来,乃“神”的意思。所以theopneustos一字也可译作“神吹气”或“神赐圣灵”(引导作者)。
第五、六章参考书目
1.Charnock, Stephen. Discourse upon the Existence and Attributes of God.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9.
2.Lightner, Robert P. The God of the Bible.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