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弥赛亚(基督)
在所有主耶稣的名字中,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基督”。“基督”乃从一希腊文 Christos 翻译过来,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Messiah)一字同义。
I“基督”的意义
“基督”(或“弥赛亚”)乃是“受膏者”的意思。在旧约圣经的记载中,有三种职分的人都是先经受膏礼才任职的:
a.君王(撒下一14、16, 十九21)
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君王乃神在地上完全的代表。古代中国人称皇帝为“天子”(神之子),与圣经“君王”的意思相近。然而,从前有没有一个王是完全的,是真正能代表神的呢?历史告诉我们,没有,绝对没有!没有一个君王是完全的。这名字其实只是一个影子,叫犹太人藉他所看见的君王,耐心等待神所应许那完全的君──耶稣──的来临。只有主耶稣可以完全应验,实现这个职分,只有他是真真正正的神的代表。因为他本身是真神!到了主耶稣降生后,这名字不再用于任何君王身上了。
b.祭司(出廿八14;利四3、5、16等)
祭司的职责是代表人向神认罪,代表人与神和好。他应是神与人中间的中保,是完全的人的代表。然而,到底哪一位祭司是完全的人,能代表人与神和好,能成为人与神之间的中保?事实告诉我们,没有!甚至是大祭司,每年只能有一次进到至圣所,而且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这职分也是一个影儿,让旧约的人有盼望,远远看到那完全的祭司来临。当主降生后,希伯来书七章27至28节说:“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此事(救赎、和好的工作)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神)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c.先知(诗一零五15;代上十六22等)
这是神的代言人。然而,有哪一位先知能完全清楚神的启示与计划?旧约的先知只能一鳞半爪地知道一点点,却没法全面了解神的启示。直到主耶稣来世,他总括了一切先知、一切祭司、一切君王的职分,将神一切的奥秘清楚地剖析出来。
II“基督”必具的条件
从“基督”的三重职分看来,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他必须是神,否则不能完完全全的代表神。
(2)他必须是人,否则不能完完全全的代表人。
(3)他必须是无所不知的,否则无法完全知道神的启示与旨意。
(4)他必须是完全无罪的人,否则无从成为人的中保,代表人与神和好。
可见从“基督”一名中,我们已隐隐看到神“道成肉身”的必然性。
III“基督”的重要性
圣经说明了认识主耶稣为“基督”两个重要的意义:一是叫我们能因此得生命、得救(约二十31);其次是叫教会能建立于有实质的基础上(太十六18)。为何这么重要?因为:
(1)信耶稣是“基督”,表明我们信他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有能力,也有资格,而且愿意为我们赎罪。
(2)信耶稣是“基督”,也是整个教会的基础,因为他是完全的祭司,我们才得以被救赎,得以从罪、从世界分别出来归给神,成为神的儿女。因他是先知,我们才清楚神的奥秘及启示;因他是王,我们才知道教会的元首是谁。若不是他为主为王,任何教会都不是主的教会了。
2 人子(the Son of Man)
这名字是主耶稣最常用的自称。在旧约中已出现,在以西结书出现逾90次之多,但以理书把它应用在将要来临之主耶稣身上。在新约中,这名字出现于对观福音(即马太、马可及路加福音)有69次,13次出现于约翰福音。除了约翰福音十二章34节记听众重复主的话,及路加福音二十四章7节记天使重复主的话以外,其余各处均出自主耶稣的口。在福音书以外的新约书卷中,“人子”这名字只出现了四次(徒七56;来二6;启一13,十四14),全部均是指着主耶稣说的。
I “人子”的意义
(1)就是“人”,“百分之一百的人”的意思。
(2)就是主谦卑的自称,是虚己的表示。
(3)在但以理书七章13至14节却表明了“人子”的神性,因为按但以理所载:
i. 他是先存的。
ii. 他是从天降临的。
iii. 他将要受难,但要复活,且要升天。
iv. 他要再来,且要作王。
v. 他的国度、国权是永恒的。
II“人子”在福音书中的用法
(1)指着主耶稣的传道生活而言(可二10,二28,十45;太八20, 十一19;路六22,十九10;约六27、53等)。
(2)指着主耶稣的受难而言(可八31,九12、31,十33;太廿六2;路廿二48,廿四7;约三14,八28等)。
(3)指着主耶稣的再来而言(可八38,九9,十三26;太十23;路十二8,十七22;约十三31-32,六62等)。
试想,一个完完全全的神,无限、不受任何限制的神,为何要来世为人,受诸多的限制,且要受苦?这是一种完全的倾倒,完全的爱,完全的谦卑!受过他道成肉身、舍己受苦、复活升天,又要再来等各种恩惠、安慰、鼓励与盼望的门徒,岂能无动于中?
3 生命之粮
物质可以满足人肉体的需要,但惟有主能满足人心灵的需要。主耶稣宣告自己是生命之粮的时候,刚行完了以五饼二鱼喂饱至少五千人,还剩下十二篮子碎饼的神迹。
I 生命之粮的特质(约六51)
(1)是从天降下来的。
(2)普通的粮吃过了,还是会死,但吃过这生命之粮(主耶稣)的,必永远活着。
(3)吃过的人有永生,在末日主要叫他复活(约六54)。
II 吃生命之粮的意义
(1)接受主耶稣进到自己的生命中作救主,他是“叫人生存的粮食”,人要在心里接受他。
(2)主耶稣亦被称为“神之道”,所以吃生命之粮亦等于相信和接受福音,即接受神的道,使这道与你的生命连起来(约六63)。
(3)主所分的,除了饼以外,还有鱼,这些鱼是完全没有剩的,只剩下碎饼(六13)。在早期教会的生活中,鱼乃是他们身分的标志,也是信仰的中心。在希腊文中,鱼乃Ichtus,若将所有希腊文字母分开来,我们可以得到:
I = Jesous (耶稣)
ch = Christos(基督)
th = theou(神的)
u = huios(儿子)
s = soter (救主)
这正是我们信仰的中心。约翰福音二十章31节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4 道路
主在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亦宣告自己是“道路”,且是唯一能通到父那里去的道路。道路是给人行在其上的,我们必须将生命交托给主(这正是信耶稣的意思);道路能带我们到目的地,若神的国(天国)和永生的我们的目的地,那么唯一能带我们到那里去的道路,乃是主耶稣;道路也能带给我们方向感,有了目标,自然也会有方向,一个真正有意义、充实的人生,是与正确、肯定、永恒的人生目标与方向分不开的。试想,若非造我们的人主,谁可告诉我们人生目的是什么?
5 真理
主在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亦宣告自己是“真理”。有史以来,从没有人好象他一样自承是真理。一切宗教的教主,极其量只能说自己已找到那真理,但没有人敢称自己为真理。真理有何特色?
(1)是绝对的。
(2)是不变的。在任何地方,对任何人都是一致的。
(3)永恒的。不会因时间、潮流、人的改变、社会的改变而改变。
(4)是实用的。与人生分不开。
(5)是可验证的。可以经得起考验,从人的经验证明。
真正认识到主耶稣就是那真理者,岂会在作决定时先征人的意见、人的学说、科学、心理学等,视之为权威,而不看主的意思,主的旨意是什么?
6 生命
这宣告的意义是指着生命的源头,生命的赐与者,及生命的维持者来说的。人类科学无论怎样进步,没有人能创造生命,因生命是神所独有,人的生死存亡,一切生命的主权均在于他。
旧约申命记三十章19至20节清楚指出耶和华乃是我们的生命。主在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及十一章25节等宣告自己是生命,就等于宣告自己是神,是一切生命的源头,一切生命的赐与者及操纵者。
若我们清楚认识主耶稣就是生命,我们岂需要怕人,怕核子战争或核子发电厂爆炸、贼劫、疾病,甚至死亡?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章28节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到底谁才有能力将人的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呢?只有神。主在这里是否说神会这样做,叫我们怕他?绝不!他在第31节继续说: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这是整段经文的中心。
另一方面,若我们只知道人生方向(道路),生活标准(真理),却没有生命力(生命),我们必会沮丧,充满罪咎感。感谢主,他使我们生活有力。
7 神的象(Image of God)
这个名字是从希腊字 Eikon 而来,原有“印”的意思。歌罗西书一章15节及哥林多后书四章4节都称主耶稣为“神的象”。腓立比书二章6至7节用另一字去形容主耶稣,说他本有神的形象(morphe),希伯来书一章3节则说他是“神本体的真象”(charakter tes hupostaseos)。这几个名字包含了以下的意义:
(1)完全的代表。
(2)同等的权威与权柄(以前皇帝的玺印代表绝对的权威,人见了它就等于见到皇帝)。同样,人见到主,就等于见到神(参约十四9-11)。
(3)与神有同样的本质、属性、荣耀、地位。
(4)人见到玺印,就等于见到皇帝;没有人要求看到皇帝,才执行诏书的命令。同样,人见到主耶稣,就不需要求见父(约十四8-11)。
这名字本身已清楚表达了,主耶稣的神性是无可置疑的。
8 审判官
圣经称主耶稣为以色列的审判官(弥五1),也是万人和全世界的审判官(太廿五31)。他拥有最后的审判权,在他再来时,所有人都要面对他的审判,由他去定人最后的结局。他对人的命运拥有绝对的操纵权。他到底是谁?很明显,他就是神。
若信徒清楚明白他才是最后的审判官,就一定晓得为何我们不要以恶报恶的道理。罗马书十二章19至21节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9 神的道(logos)
本来希腊文的logos一字是一个很普通的字,可以译成“说话”、“逻辑”、“文字”等。然而,这个字在第一世纪无论是对希腊人以至犹太人,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腊人认识到logos乃宇宙万物的规律,绝对的准绳,人类一切的依归;犹太人则认识到神之道(the Word of God, ho logos)就是神本身,我们信神就是信神的话,跟从神就是跟从神的话。中国古人对“道”的认识与上述很相近。据老子的看法,道是一切万物的创造主,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次,“道”乃道德绝对及最高的标准,他说:“道失而德至,德失而义至,义失而神至,夫礼,众乱之始也。”(注2)老子看到人类道德每况愈下,指出唯一的解救方法,是回到“道”的标准去。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一章1、14节及启示录十九章13节均被称为“神的道”。从约翰福音的记载中,我们很清楚看到“道”这一名字的含义。
(1)是先存的,太初便有的(一1)。
(2)是与神同在,他本身也是神,是有位格的(一1)。神三位一体的真理于此隐隐可见。
(3)他是宇宙万物的创造主(一3)。
(4)他是光,是能照亮整个世界的。
(5)他是生命的源头(一4)。
(6)他是曾经道成肉身来世的。
从这名字中,主耶稣的神性是明显可见的。
认识这名字的信徒,必然对主的话抱绝对信服顺从的态度。
10 羊的门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章7节自称为羊的门,表示所有的人必须通过他才能进入羊圈中得救,得各种保护及照顾,身心灵得饱足(约十9)。
11 好牧人
主耶稣将信徒比喻作羊,而他就是好牧人(约十11)。按约翰福音十章11至15节所载,好牧人的特色包括:
(1)为羊舍命。
(2)认识他的羊,他的羊也认识他。
(3)他的羊会听他的声音。
我们看到不少国家的元首如越南的阮文绍、菲律宾的马可斯等,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同胞受苦,过着贫穷的生活,自己还是带着无数的财宝逃到外国独享。惟有我们的主,完全倾倒自己,成为世上最贫穷的人,却将丰盛的人生赐给我们,我们岂能没有感受?我们对他的爱岂能无动于中?我们岂会不事奉他而事奉偶像?
12 世界的光
约翰福音九章5节记述,主耶稣在治愈那生来瞎眼的瞎子之前,宣告自己乃“世界的光”,表示他能开启人心灵的眼睛,又公布了几个很重要的信息:
(1)唯有他能告诉我们人生之目的是什么。
(2)唯有他是罪的赦免者。黑暗代表罪恶,有光的地方便没有黑暗,有主的地方便没有罪恶。
(3)他是分辨是非、善恶、好坏的绝对标准。
13 神的羔羊
圣经亦称主耶稣为神的羔羊(约一29)。其实,在亚当、夏娃犯罪后,神已将这羔羊的来世及其意义启示了。当时神杀了一只牲畜(极可能是一只羔羊,在原文中是单数的,参创三21),将它的皮遮盖亚当、夏娃二人的身体。到亚伯时,他已晓得献“头生的羔羊”为祭物,得神的喜悦(创四4)。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吩咐他们以羔羊的血涂于门框门楣上,以避开击杀长子之灾。在利末记十六章20至22节,神吩咐以色列人以一只羊担当全会众的罪,将罪带到无人之地。到了以赛亚时,神启示我们,那“羔羊”不是羊,乃是弥赛亚的预表,他要成为人的代罪羔羊(赛五三章)。直到主降生后,在旧约中预表着救世主的羔羊便真相大白了,先知约翰指着主耶稣宣告说:“看哪,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
从以赛亚书及新约的启示,羔羊有下列的特色:
(1)他是无罪的(赛五三9)。
(2)他的代罪是自愿的(赛五三7)。
(3)他能够,也愿意担当人的罪(赛五三8)。
(4)他要与恶人同受刑,却与财主同葬(赛五三9)。
(5)他将要复活,且要作王(赛五三11暗示,参赛六十1-2)。
这样尊贵的主竟成了我们的代罪羔羊!他竟以生命买赎我们生命,我们应如何回报主的大爱呢?
14 真葡萄树
在旧约时代,葡萄树本是用来比喻以色列国的(耶二21;诗八十8;赛五2等),但旧约的以色列其实也是预表主耶稣的使命和生命。主在约翰福音十五章1节称自己为“真葡萄树”。为何他才是“真”的葡萄树?因为以色列这“葡萄树”完全没有使命感,完全没有生命力,没有结出果子来。神拣选以色列作为他的仆人,但他们完全失败了。神在他们身上的使命与期望,只有在主耶稣里才完全实现。
主自称为真葡萄树,信徒则为枝子。信徒必须常在他里面,才能结出果子来。认识主是真葡萄树,自己是枝子的信徒,必晓得神首先重视我们与他的关系,他看重我们在他里面建立的生命,有生命才会有生活的表现。我们必须求圣灵充满,以致能靠主过得胜的生活。
15 犹太的王
圣经亦称主耶稣为“犹太的王”(太二2,廿一5),一方面印证了主弥赛亚的身分;另一方面则证实了他确是大卫的后裔,就是要成全所有神与大卫所立之约的那一位。历史亦告诉我们,当主被钉时,他的“罪名”是自称“犹太人的王”。其实,他不仅是犹太的王,也是全宇宙的王,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参约十八36-37)。
16 房角的头块石头、磐石
圣经称基督为磐石,为教会的根基(注3)(林前十4;太廿一42;参彼前二4、6-8)。
按旧约圣经所载,任何“磐石”出现之处,若是作寓意用途,都是指着神说的,从未用于人身上。称主耶稣为磐石(彼前二8),其实就是以他为耶和华神(参申卅二15;撒下廿二47;诗八九26,九五1等)。
17 结论
下列的诗歌清楚表达了主基督名字的尊贵荣耀及信徒应有的回应。
主是我的一切
C 6/8
耶稣,耶稣,我的性命,因为爱的缘故,
求原谅我将你圣名,日念千遍不住;
因你是我一切一切,我的倚靠食粮,
我心羡慕,我身医药,我魂永远力量;
耶稣,耶稣,最爱救主,无人无物与你比拟
你的笑容是我欢喜,我爱、我爱你,主!
从主基督的名字看他的神性
有关名字/自承 | 指着神说的经文 | 指着主耶稣说的经文 |
神(Elohim) | 创一1;出十五2等 | 赛九6,四十3;诗四五6;来一8 |
耶和华(YHWH) | 出三15,六2-8;诗八三18 | 玛三1;可一4;亚十二10下;启一7 |
全能的神 | 创十七1,廿八3;诗六八4 | 赛九6;启一8,四8 |
我是(Ego Eimi) | 出三14;来十一5 | 约八58,十八6;可十四62 |
永在的父 | 赛四十28;创廿一33 | 赛九6 |
主(Adonai/Kurios) | 士六15,十三8;诗二4,九七5 | 罗十9;弗四5;罗十12 |
真神 | 约十七3 | 约壹五20 |
至大的神、大神 | 诗四八1 | 多二13 |
永远可称颂的神 | 弗一3 | 罗九5 |
磐石 | 申卅二37;诗廿八1;赛四四8 | 太十六18;彼前二4-8;林前十4 |
救赎主 | 伯十九25;诗十九14,八八1;赛六三16 | 徒四12;加三13;多二14 |
圣者、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圣者 | 赛廿九23,四三3,四八17;伯六10;诗七一22,八九18 | 诗十六10;路四34;徒二17;可一24 |
荣耀的王 | 诗廿四7-10;耶十7 | 诗廿四8;太二2,廿一5;彼前二17 |
至高者 | 创十四18-20、22;民廿四16;申卅二8;撒下廿二14;诗七17,九2,四六4,七八35 | 可十一10,五7;但七25 |
生命 | 申三十19-20 | 约十四6,十一25 |
审判全地的主 | 创十八25;来十二23 | 徒十42;弥五1;太廿五31 |
真光、光 | 诗二十七1 | 约九5,八12 |
灵 | 约四24 | 林后三17 |
大能者(全能者) | 诗廿四8;赛四二13 | 诗四五3;赛九6 |
我们所得的结论:主耶稣就是神!
主基督的名字和称谓
I 基督神性方面的名字和称谓
(1) 我是 (约八58)
(2) 耶和华 (太十二8)
(3) 神 (约一1)
(4) 全能的神 (启一8, 四8;赛九6)
(5) 至大的神 (多二13)
(6) 永远可称颂的神 (罗九5)
(7) 父怀里的神 (约一18)
(8) 真神 (约壹五20)
(9) 主 (弗四5;罗十9)
(10)神的儿子 (约二十31)
(11)以马内利 (太一23;赛七14)
(12)神的独生子 (约一14)
(13)永在的父 (赛九6)
(14)首生 (prototokos, 西一15)
(15)生命的粮 (约六51)
(16)道路 (约十四6)
(17)真理 (约十四6)
(18)生命 (约十四6)
(19)神的象 (西一15)
(20)审判官 (弥五1)
(21)神的道 (启十九13)
(22)羊的门 (约十7)
(23)好牧人 (约十11)
(24)世界的光 (约九5)
(25)磐石 (林前十4)
(26)耶和华的使者 (出廿三20-23)
(27)爱子 (弗一6)
(28)至高者的儿子 (路一32)
(29)以色列的圣者 (赛四一14)
(30)王 (亚九9)
(31)至圣者 (但九24)
(32)雅各的全能者 (赛六十16)
(33)公义的日头 (诗四2)
II 基督人性方面的名字和称谓
(1)亚伯拉罕的后裔(太一1)
(2)犹太人的王 (太二2)
(3)约瑟的儿子 (路三23)
(4)大卫的子孙 (太一1)
(5)女人的后裔 (创三15)
(6)先知 (申十八15-18)
(7)夫子 (约一49)
(8)耶西的根 (赛十一10)
(9)木匠 (可六3)
(10)木匠的儿子 (太十三55)
(11)先生(约四11,三2)
(12)忧患之子 (赛五三3)
(13)谷中百合花 (歌二1)
(14)逾越节的羔羊 (林前五7)
(15)沙仑玫瑰 (歌二1)
(16)马利亚的儿子 (可六3)
(17)雅各、犹大的兄弟 (可六3)
(18)从雅各出来之星 (民廿四17)
(19)大祭司 (来三1)
(20)我们的长兄 (来一6)
(21)初熟的果子 (林前十五20-23)
(22)拿撒勒人 (太二23)
(23)医生 (路四23)
(24)礼物 (林后九15)
III 基督神性和人性方面的名字和称谓
(1) 和平的君 (赛九6)
(2) 耶稣 (太一21)
(3)弥赛亚、基督(太十六16;约二十31)
(4)人子(但七13-14;可二10)
(5)神的羔羊(约一29)
(6)真葡萄树(约十五1)
(7)救赎主(赛五九20)
(8)复活(约十一25)
(9)世人的救主 (约壹四14)
(10)元首 (西一18)
(11)教会的头 (弗五23)
(12)公义的苗裔 (耶卅三15)
(13)耶和华军队的元帅 (书五15)
注释
1. “h”在希腊文中只是用一个符号“‘ ”代表,故可加于“u”之前。
2. 道=绝对的,属神的标准;德=君王的标准;义=圣贤的标准。
3. 有人以为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所载的那磐石(petra) 是指彼得。其实,在希腊文中,彼得一字为petros,两者是不同的。另一个可能的意义是“以主耶稣为基督,为神的儿子”这一信仰的基础就是磐石。
第三,四章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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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oettner, Loraine. The Person of Chris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3.
4. Brown, Colin, ed.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3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7.
5. Bullinger, E. Wm. How to Enjoy the Bible. London: Eyre & Spottiswoode, 1907.
6. Childs, B.S.“The Book of Exodus”,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PA: Westminster, 1974.
7. Hendriksen, Wm.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1953.
8. Hodge, Charles, Systematic Theology, 3 Vols. N.Y.: Scribner,1877.
9. Keil, C. F. & Delitzsch, F.“The Pentateuch”,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1973.
10. Kittel’s Abridged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by G.W.Bromiley. Grand Rapids: Eerdmans,1985.
11. Morris, Leon“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NIC. Grand Rapids: Eerdmans,1971.
12. NASV Exhaustive Concordance. Holman, 1960.
13. von Rad, G. “Genesis,”O.T. Library. PA.: Westminster.1972.
14. Bobertson, A.T.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6 Vols. Nashville: Broadman,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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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Walvoord, John F. Jesus Christ Our Lord. Chicago: Moody, 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