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从与神共享直接的名字看主基督是谁

1 我是(Ego Eimi)

在主耶稣所有的自称或名字中,最直接指出他就是那位独一无二之真神者,莫过于他宣告自己为“我是”(I am)。在希腊文,“我是”由二个字组成:Ego (我)及 Eimi(我是)。本来,希腊文的 Eimi 已经是“我是”的意思,将Ego 加于前,是特别强调了“我”。这是普通人不会这样称自己的。若我们留意新约圣经的记载,我们一定会发现到,主耶稣的宣告中,引起犹太人最大骚动的,就是他宣告自己乃“我是”的那一位。

I 基督宣告“我是”后犹太人的回应

主先后三次宣告自己乃“我是”的那一位。首先在约翰福音八章58节,他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注1)(Before Abraham was, I am)犹太人一听到他自称为“我是”,立刻要拿石头打他。第二处是在兵丁随着犹大捉拿主的时候,约翰福音十八章6节也记载:“耶稣一说‘我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可见主宣告‘我是’,乃具无比的震撼力。第三处是在大祭司面前受审的时候,当时大祭司问主:“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大祭司在这里不敢直呼神的名,只称他为“当称颂者”(the Blessed One),但主耶稣怎样回答?他说:“我是(Ego Eimi)!”跟着大祭司的反应十分激烈。他撕裂衣服喊着要定主耶稣死罪,且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这些反应均表明,“我是”这一名字对当时的人一定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否则犹太人不会那么紧张。

II “我是”的意义

为何犹太人感到“我是”这一名字有那么大的震撼力?为何他们在主自称“我是”后,便激愤地说要定他死罪?原来这名字正是独一真神首次向人介绍自己时的用词。出埃及记三章14节记载神向摩西显现,要差他带领以色列出埃及。当时摩西就问:“他们(以色列人)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便启示了他自己,说:“我就是‘我是(“I am that I am”或“I cause to be”)的神。在希伯来文中,“我是”与“耶和华”一字乃属同一字根。从出埃及记上下文及其本身文法结构来看。它至少包含下列涵义:

(1)他乃“自有永有”的神。他永远活在“现在”之中,是无始无终的。严格来说,世上没有任何被造物是可以有“现在”的,我们只可能有过去或将来,因为现在瞬间即逝,根本无从保存。主自称为“I am”,其实乃宣告自己乃永恒地活在“现在”之中,因此,过去与将来,他都能一目了然,所以他能无所不知。诗人摩西说“从亘古到永远”,我们的神仍是那一位。弥迦书五章2节形容我们的主时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启示录一章8节也称主为“ A”(Alpha:希腊文的第一个字母),为“ Ω ”(Omega:希腊文的最后一个字母),指出他就是始,就是终。在未有时间以先,他已存在,因他是一切的开始。我们若认识到他乃“我是”的神,我们对他的话,特别是他对将来的预言及警告,必以儆醒、等候的心态去读、去听、去持守并实行。

(2)他乃“不变”的神。他永远都是“I am”。他过去的属性、神性、承诺如何,现在及将来他仍是一样,不会改变。诗人说:“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一零二26-27)希伯来书用同样的意思形容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认识主乃“我是”之神者,绝不会减少对主之信靠及跟从,因为他们知道他乃绝对不改变的,特别是在他的本质、属性上。

(3)他乃“自存”的神。他不是受造的,乃“自有”的(出三14中译)。同样,我们的主耶稣也是一样。希伯来书七章3节比较主与麦基洗德,说到主乃“无父,无母,无族,无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

(4)他乃万物的创造主。“I am ”亦可翻成“I cause to be”(我令到…存在),这表明了他乃宇宙万物的创造主。诗篇一零二篇25节说,我们的神“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乃“他手所造的”,月亮星宿乃他所“陈设”的(诗八3)。约翰福音也这样形容我们的主:万物是藉着他(主耶稣)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一1-2)我们若真正认识到这点,我们还会常以“这是我的、我的”的态度去看世上的一切吗?我们是否真正认定自己只有借用权,没有真正的拥有权;我们只是管家,不是主人?

(5)他乃“无可比拟”的神。因为在一切被造物中,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与他比较,他只能以自己与自己比较(I am that I am)。以赛亚书四十章18、25节挑战我们:到底有什么形象可以与神相提并论?他的意念高还是我们的意念高?他的还是我们的旨意完善?认识主乃无可比拟之神者,怎会只想到借助神去成全自己的理想与期望,而不努力实行神的旨意?

(6)他乃信实的、守约的神。神向以色列人介绍自己的时候,常提到他乃“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这介绍的其中一方面意义,是告诉以色列人他乃守约、信实的。神在创世记十五章12-16节清楚地与亚伯拉罕立约,又预言他们在埃及地服役四百年后,神将会把他们领出来,带进流奶蜜的迦南地。到摩西时代,以色列均已忘记了神与他们祖先所立的约,然而神并没有忘记,他听见他们的哀声,就“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二24)。申命记七章9节介绍耶和华乃“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他的话要永远长存,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太五18)。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廿四章75节亦说他的话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都要成全。认识到我们的主乃信实守约者一定有绝对的盼望、安全感与内心的平安。面对这个灾难愈来愈多,政局愈来愈不稳定,经济愈来愈不景气的世界,真正信他是“我是”的神者绝不会因此而丧胆,却会专心仰望我们的主。

(7)他是“自足”的神。“他不住人手 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象缺少什么。”(徒十七24-25)主耶稣亦说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中,一切都是为他造的(约十三3; 西一16)。若我们清楚他是这样的神,我们在奉献、事奉时,绝不会认为神非要我们事奉不可。另一方面,我们亦不会以为自己事奉乃由于神或教会需要我们,因而以此为荣,以此为有效建立自己的机会。

(8)他乃独一的主。“我是”包含有“惟我独尊”的意思。出埃及记二十章3节记载十诫的第一诫时引述神的宣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主耶稣也说: “认识你(为)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只有一位神,就是三位一体的主宰。若我们认识到他的独一性,我们岂会随便以其他东西、人、物、偶像取代他在我们生命中的位置?

(9)他也是一位有感性,重关系,能与人建立面对面关系的神。“我是”这称呼表明了他是一位有位格的神,他是有感情的,是重关系的,是可以使人与他建立面对面关系的。摩西可以面对面与神说话,好象朋友一般(出廿三11; 民十二8),我们这些重生得救了的信徒更加可以。我们看重与他之间的关系吗?我们对他是否好象亲密朋友一般,常与他沟通?这反映了我们是否真的认识到他乃“我是”的神。

希伯来书十一章6节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他是’(He is)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按原文意思译)为何我们要信“他是”(He is ;若出自神的口,则为“I am”)?因为这名字太宝贵,太重要了,是信徒必须认识的,否则无从得神之喜悦。

2 耶和华(YHWH)

这名字是以色列人所熟悉的名字,在圣经中至少出现了6,399次之多,另有315次与神(Elohim)字同用,111次用作“所有代名词”(possessive pronoun),是希伯来文圣经中最普遍之神的名字。这名字只用于以色列人所认识的独一真神身上(诗八三18)。它与“我是”乃同一字根的,亦与“我是”在很多方面有同样的意义(参I、II“‘我是’的意义”一段)。圣经很清楚启示:主耶稣亦是耶和华。

(1)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节提及被扎者乃说话的主角耶和华,但实际上被扎者是谁?乃我们的主耶稣(启一7)。耶和华似乎从未被扎过。圣经记载主的被扎乃旧约预言的应验,表明了主耶稣正是耶和华本身。

(2)玛拉基书预言耶和华要差遣他的使者在他面前预备道路(玛三1)。这使者是谁?乃施洗约翰。马可福音一章3、4节说,约翰来了,在旷野预备主的道。实际上约翰是为谁预备道路?乃是为主耶稣。但我们怎可以说这是应验了旧约以赛亚、玛拉基的预言?圣经的作者肯定地说:“可以!”因为主耶稣正是耶和华本身。

(3)诗篇六十八篇18节记耶和华升到高天,掳掠仇敌;以弗所书四章8至10节说主耶稣升到高天掳掠仇敌。这清楚指出,圣经作者乃是以主耶稣为耶和华。

(4)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及路加福音三章4节亦显示了主耶稣乃耶和华。

(5)马太福音十二章8节的原文直称主耶稣为“安息日的主(耶和华)”。其他新约引旧约经文以指出主耶稣乃耶和华的,还有诗篇一零二篇12、25至27节与希伯来书一章10至12节;以赛亚书六章5节与约翰福音十二章41节等。

信徒真正认识了主耶稣乃“我是”的神,及他乃耶和华本身,就必有力地反驳耶和华见证人的谬误──“只有耶和华是神,耶稣只是一位次神;耶和华是全能的,但耶稣只是有能力而已!”(Jehovah is God, but Jesus is only a god;Jehovah is almighty,but Jesus is only mighty.)耶和华见证人根本没有留意圣经作者的宣告──新约的主耶稣,正是旧约的耶和华! 其实,“耶稣”一名乃“耶和华拯救”或“耶和华乃是救主”的意思。马太福音一章21节解释“耶稣”一名的意义时说:“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很明显地指出耶稣正是耶和华本身。

3 神(Elohim)

这个名字在圣经出现约有330次,原指“大能者”、“全能者”,亦是中国人对“天”(即神)的认识:“天者,一大也;一大者,至高无上也”(易经)。这个字常与其他字连起来使用,如 Elshaddai(全能的神), Elolam(永生神), Elelyon(至高神), Elroi(看顾人的神)等。

本来在希伯来文中,Eloah 是单数, Elohim 是复数。然而,圣经作者故意用 Elohim, 然后又故意指出他乃独一无二的神:

(1)他的名字指出他乃独一无二的真神。“耶和华神”这名字在旧约圣经中出现不下300次,“耶和华”是单数的(He is),是独一的神的名字,但 Elohim 却是复数的。

(2)与 Elohim 放在一起的动词指出神是复数的,但也是单数的。创世记一章1节所载“起初神创造天地”之神(Elohim)是复数的,但“创造”(bara)却是单数的(He created),还有所有其他动词均属单数,但主语仍是 Elohim。

(3)以赛亚书五十四章5节记“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Thy makers is thy husband),其中“造你的”在原文是复数,但“丈夫”却是单数。

为何圣经作者故意,又首尾一致地用 Elohim?有人说这是指着神“权威、权能上的复数”(plurality of majesty)而言。但是,希伯来人用这权威的复数时,只用于第三身之上(third person);在圣经中,我们却在多处见到神自己也以第一身复数自称。如创世记一章26节之“我们”,十一章7节之“我们”等,充分表明了第二个可能性──暗示神乃三位一体的。(注2)

我们在这里最关注的,是我们的主耶稣曾否被称为神?耶和华见证人会说,耶稣只被称为神的儿子,他不是神。显然,他们完全没有看到下列经文的宣告:

(1)以赛亚书九章6节记着:“(将)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任何人均晓得这段经文是预言弥赛亚的经文。这位弥赛亚,道成肉身的主耶稣是谁?是“全能的神”!

(2)约翰福音一章1节亦记述:“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是谁,按约翰福音一章14节、启示录十九章13节等启示,再加上从上文下理推敲,无可置疑,乃指着主耶稣说的。

(3)约翰在二十章28节继续藉多马的敬拜指出,主正是那独一无二的真神。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这明显是指着主耶稣说的;这宣告的涵义,与“你是耶和华神!”一样。因“主”这字的希伯来文乃Adonai,是指着耶和华说的;“神”则为 Elohim,二字加起来,是在旧约中常出现的 Yahweh Elohim (耶和华神)这复名词。难道这宣告还不够清楚吗?

(4)提多书二章13节称主耶稣为“至大的神”!

(5)罗马书九章5节称他为“永远可称颂的神”!

(6)约翰福音一章18节称主耶稣为“在父怀里的神”(希腊文原文的意思)!

(7)希伯来书一章8节记着:“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十分清楚地宣告了,他就是神!

(8)约翰一书五章20节亦指出主就是真神,是永生!

4 主(Adonai 或 Kurios)

在希腊文中,Kurios 乃有“权威”、“能力”、“权柄”、“最重要”、“最后决定之权”等意思。希伯来文的 Adonai(主)一字则与“耶和华”(Yahweh)属同一字根。圣经在使用这字的时候,都是直接指着耶和华神说的。可见这个字不但包括了“神”的意思,指出“主”乃是神;也包涵了主权的意义,如同罗马帝国时代的奴隶主对他们的奴隶拥有绝对之主权、最后的决定权等。

圣经中多次称耶稣为主,且是门徒唯一的主。 Kurios 一字在新约中,共出现 704 次,其中大部分是指着耶稣基督说的,此外,还有16次是以所有代名词形式出现的(“主的”),这是最常、最普遍用在主基督身上的名字。

(1)以弗所书四章5节说明了只有一位主,也表明了门徒不能承认当时的罗马皇帝为主。

(2)罗马书十章9节说明了一个人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虽然我们无法在实际行动上终生顺服于主的主权下,甚至门徒彼得、大卫等亦会跌倒,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门徒不须顺服耶稣基督的主权。事实上,我们没有见过任何一位一开始便在意志上拒绝主的主权者,是可以得救的。少年的官(路十八18-23)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何谓顺服主的主权?顺服他的主权不是叫我们靠自己努力讨他的喜悦,乃是让他完全自由地在我们的生命中运行,使用我们为他工作,遵行他的旨意。这是生命,不是工作。试想,我们若不让他作主去救我们,他岂能救我们?我们若不让他作主去行他的旨意,我们岂能享受到他的大能?

(3)门徒要追随主,死是为主死,活是为主而活(罗十四18),一切为荣耀主而行(林后八19)。

(4)主乃守约、守信的(林前十五58)。

(5)他是权柄的来源(林前七10;林后十三10)。

(6)不爱主者乃可咒可诅(林前十六22)。

(7)他是全地的主(诗九十七5;罗十9、12)。

若我们真正认识到耶稣基督是主(神),我们岂不更多依靠他?在任何困难试炼来临时,岂不先想到依靠他,交托他,而不要只想到自己的钱财、经验、才干或其他人的帮助呢?若我们真正认识到他乃我们的主,我们在大小事情要作决定和行动之前,岂不会先问:“主啊,我这样决定合你心意吗?”“主啊,若是你,会怎样做?怎样回应?怎样想?怎样说呢?”

5 神的儿子(The Son of God)

这名字在新约圣经中直接或间接出现了72次之多。在圣经中,有几种用法是我们必须分辨清楚的:

(1) 形容神所造的人(sons of God,见玛二10;路三38;徒十七28;弗二15),在原文中是没有指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 the”(即希腊文的ho )在前面的。明显地,这用法不适用于耶稣基督身上,因为每次使用时,作者均将 ho (the) 置于 huios(Son)字之前,以表示他是神那位独特的、唯一的儿子。

(2)宗教上的用法(sons of god)-如以色列人被称为神的儿子,新约的信徒亦可被称为神的儿子。这用法通常是以复数形态出现。明显,这也不适用于耶稣身上。

(3)弥赛亚的用法 (the son of God)──如大卫是王,是弥赛亚,亦被称为神的儿子。主耶稣是弥赛亚,所以亦可有这种用法。然而,这种用法亦不能完全解释圣经作者将这个名字用于主耶稣身上时的独特性。

(4)神学上的用法(the Son of God)──如犹太人的使用习惯,“人子”即是“百分之百的人”的意思。诗篇八篇4节之“世人”,在原文中乃“人子”的意思,为何译者不译成“人子”而译作“世人”,因为这正是作者的意思。同样,当主耶稣自称为“神的儿子” (the Son of God,神独一无二的儿子)时,犹太人了解到,他乃宣告自己为“百分之百的神”。“神的儿子”,当用在主耶稣身上时,包含下列的特质:

i. 与父是同等,是一样,是同质的(约十四9-11)。

ii. “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

iii.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了神,就有生命(约壹二23,五12)。

iv. 他与父、圣灵是同为一体,同享一名的(太廿八19)。

v. 他是全地的主(彼后二17)。

vi. 他是先存的,是父从天上差到世上来的(约三16-17;约壹四14)。

在约翰福音十章30至33节中,主耶稣只称神为自己的父,以自己为神的儿子,但犹太人却要用石头打他,说“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主什么时候称过自己是神?犹太人是否“诬告”他?主没有否认,他自己也清楚,“神的儿子”乃“百分之百的神”的意思。他也直言自己乃与神同等,是一样的,是与父二而为一的。可见这名字宣告了,他乃是神!

6 以马内利(Emmanuel)

这个字是从二个希伯来文组成的,el 是从 Elohim 而来,是“神”的意思;Emannu有“同在”、“同处”之意,所以整个字的意思就是“神与我们同在”。这个字在整本圣经中只出现过三次。

(1)以赛亚书第七章14节是指着弥赛亚降生的预言说的。(注4)

(2)以赛亚书第八章8节是以赛亚向神祷告时的呼求,求神拯救以色列。

(3)马太福音一章23节是指着主耶稣降生,应验了先知的预言。

可见这名字全是用于主耶稣身上的。为何他降生便等于“神与我们同在”?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就是神,他要住在人中间,表明了他是道成肉身的救主。

“神与我们同在”是何等大的安慰!是何等大的安全感与荣耀!真正认识“以马内利”意义者,必减少许多恐惧与不安。

7 独生子

这称谓与“神的儿子”有着同样的意思,但它加强了主耶稣儿子名分之独一性,是不能用于其他人身上的。这是直接指着他的神性来说的。然而,“独生子”这个称谓被使用的时候,它也特别强调了主耶稣与圣父之间的关系──是最宝贵的,也是继承一切父所拥有的。

(1)这称谓在旧约诗篇二篇7节已出现,表明“神的独生子”就先存的,是自有永有的,明显表明了他的神性。

(2)在新约中,用于耶稣基督身上的共有五次(约一14、18,三16、18;约壹四9),全都指着神对人的爱而言,因为神将他独一的、最好的、最宝贵的、要继承他一切、完全代表他的“独生子”也赐了给我们。

一个深切了解“独生子”意义的信徒必对神的爱有深一层的了解,他绝不可能无动于中。因神将他独一的、最好、最宝贝的也赐了给我们。 

8 永在的父

这名字通常只用于圣父或三一真神身上。以赛亚书九章6节称弥赛亚主基督为永在的父,表明了他乃永恒的,是神,是与父一样的。

主耶稣不独是我们的救主,是我们的朋友,他亦是我们的父亲。认识“永在的父”的真义者,绝不会放过每一个与他亲近的机会,又向他“倾心吐意”。这名字的焦点乃在门徒与主基督的关系。

9 和平的君(Prince of Peace)

这个出于以赛亚书九章6节的名字包含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这名字可译为“和好之君”。到底谁可以叫人与神和好,人与人和好?除了从神而来,又是真神,又是真人的主耶稣,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能力可以这样做。

(2)这名字另一译法是“和平之君”。到底谁可以叫族与族,民与民,国与国和平?只有他!他再来时要建立弥赛亚国度,且要在永恒的神国中作主,他要止息一切刀兵,叫万族在他的统治下得以和好。

(3)这名字最后一个译法是“平安之君”。到底谁可赐人内心真正的平安,健康的自我形象,并且平静人内心的一切波浪?他告诉门徒说:你们在世上有苦难,在我里面你们却有平安,因为我已得胜了世界。”(约十六33意译)

我们若认识到他乃“和平之君”,曾叫自己身体擘开,叫人与神,人与人得以和好,我们必不忍见教会或团契中有纠纷、不和与分裂,叫主伤痛。我们必会“竭力保守在主里合而为一的心”。另一方面,我们也一定求在他里面的平安。这名字的焦点乃在主基督来世之功能或工作上。

10 耶稣 (Jesous)

这一名字是神指示约瑟和马利亚给主耶稣起的。它是由二个希伯来字组成的。“耶”(Je)是从“耶和华”而来,“稣”(soter)则从“拯救”、“救主”的字根而来。希伯来文的“约书亚”(Joshua)一名与它的意义相同。整个字合起来有“耶和华拯救”或“耶和华是救赎主”的意思。

马太福音一章21节说:“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为何人类被称为“耶稣的百姓”?为何耶稣能将他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因为他是神!他也是完全的人!

11 首生的(Prototokos)

这个字常被异端及新派人士用来解释或支持他们否定耶稣神性的根据。他们 将“首生”解释为“首先被造的”,显然这解释是断章取义的,因为:

(1)歌罗西书一章15至20节整段经文的信息,是指出主耶稣基督的超越性,他超乎万物之上。

(2) 歌罗西书一章16节清楚指出一切都是靠耶稣造,藉他造,又是为他造的。既然“一切”被造物均是他所造,他岂可能是被造物?若说他也是被造物,岂不是说他自己创造了自己?

(3)歌罗西书一章16节的“因为”是为解释第15节的“首生”而写的,若将“首生”解释为“首先被造”,则根本不合逻辑。

(4)第15节清楚指出主耶稣乃“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清楚宣告他不是受造的,也指出了他的先存性。

(5)他乃万有的元首,对一切受造物有绝对的统治和控制权。

(6)若圣经原意是要说明他是“首先被造”的,为何保罗不用protktisis(首先被造的),而用 prototokos? 其实, prototokos 一字从未用于神创造的过程中。

(7)其他无数指着基督先存性的名字及属性,否定了耶和华见证人会及李常受等人的解释。(注5)

从上文下理看来,“首生”乃指着基督在时间上是绝对首先的,在地位上是绝对超越宇宙万物(包括一切灵界和物质界的生物),他乃无可比拟的,是全地的主,是王!可见这名字也指出了主基督的神性。

12 结论

从基督耶稣直接的宣称与名字看来,我们必定得到一个无可避免的结论: 主耶稣就是真神;门徒不独要认识他是真神,更应默想他每一名字对我们的特别意义。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圣经要用那么多的名字去称呼主基督?”理由是,他实在太伟大了,绝非三言两语可以形容,甚至全部圣经的126个名字加起来,亦无法完全描绘我们的主基督之伟大。

注释

1. 这是希腊文原意的翻译。

2.详细分析请参拙着:《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香港:种籽,1987)。

3.在原文中,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的“名”(name)一字乃单数的,但却有三位──父、子及圣灵。

4.详细解释请参附录一。

5.耶和华见证人会在《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中,加了六次“其他”在“一切被造”或“万有”、“一概”等之前。其实在原文是没有这个字的,他们乃凭己意窜改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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