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基督「受造論」這說法只源於異端及新派,尤以耶和華見證人會為甚。他們認為只有耶和華是神(God),耶穌只是次一等象神一般的人(Jesus is only a god);只有耶和華是全能的(Jehovah is almighty)。耶穌是有能力,但卻非全能(Jesus is only mighty)他們更提倡主基督乃第一位被造的靈體,神造了他以後,才通過他,藉著他創造這世界。至最近二十多年來,連一向披著保守信仰外衣,以李常受為主的地方教會亦相信基督受造論。李常受在他所寫的生命讀經、單張等,多次提到耶穌是被造的。(注1)
李常受提出基督受造論,主要根據什麼?我們可以說,主要來自他對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解釋。
1 基督受造論的根據
歌羅西書一章15節記載:「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耶和華見證人會及李氏的解釋是:「愛子耶穌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象,是首先被造的,在一切受造物之中他是最先的。」他們的根據是:
(1)首生(prototokos = Firstborn):表明了有一個開始,神卻是無始無終的。既然耶穌有開始,是誰使他有開始的?只有神,所以是神首先造耶穌的。換句話說,他是首先被造的。
(2)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在希臘文中,整句是「prototokos pases ktiseos」(英譯為「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本來ktiseos一字是「所有格」(genitive)的。在希臘文中,「所有格」的用法甚廣,在這段經文中,它有雙重可能的意義:
i. 部分所有格(Partitive genitive):「Firstborn in all creation」,意指「首生」,也是屬於「一切被造」之中(「in」或「among」),換句話說,他本身也是被造的。
ii. 比較所有格(comparitive genitive):「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一如「Father of all five sons」),「首生」不是屬於被造的,作者將他與受造物作一比較,他與受造物的關係乃造物主與受造物的關係,絕不可混淆。
因ktiseos一字有著以上雙重完全相反的意義,所以引致瞭解經上的爭論。不幸地,耶和華見證人會及李常受均採用了「部分所有格」的用法,從而提倡他們那套「基督受造論」的神學。
2 有關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正確解釋
若我們單從文法來看,「Firstborn in (among)all creation」是對的,但這解釋不是唯一的,comparitive genitive的用法也十分普遍。李氏及耶和華見證人會誤導人以為comparitive genitive是唯一的用法。當我們面對這二個可能的解釋時,應如何抉擇呢?按我們的常識,我們必須考慮下列因素:
I 上文下理(context)
(1)同一段經文的上文下理是最有力的。例如:
i. 「在美國居住,前院後院均有青綠的草地,閒來在園中休憩,實為一種享受。但每到夏天乾旱季節來臨之際,鋪草皮卻是很費時的事。」
ii. 「香港不少人因心靈空虛,或希望不勞而獲,一下子成為暴發戶,而常到馬場碰運氣。可惜,絕大部分人只是去鋪草皮而已。」
以上「鋪草皮」一詞在二段文字中有完全不同的用法,前者是字義的用法,是實實在在的鋪草皮;但後者卻是譬喻的用法,是「輸錢」的意思。我們從何決定哪一種解釋是對的?緊接的上文下理是最好的根據。
(2)同一卷經文的上文下理。
(3)同作者不同書卷的用法。
(4)同時代不同作者對該字、詞的用法。
(5)不同時代作者對該字、詞的用法。
上述次序不能顛倒,因它們表示重要性的先後。
II 歷史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
歌羅西書的寫作背景如何?寫作目的又是什麼?這也是十分重要的。
III 聖經神學(theology of the Bible)
在解經時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是:不明顯的經文必須由明顯的經文去解釋。因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他絕不會前後矛盾。所以在解經時,特別是那些意義非絕對明顯的,釋經者必須注意整本聖經的神學,否則很容易前後矛盾。
IV 文法結構(grammatical structure)
動詞的形式、語氣、時式,名詞之用法、單數、複數等,均為解經者必須注意的。
全面審查以上各解經原則,會使我們準確地解釋神的話。
在我們留意以上解經原則時,我們一定發現,「首生」一詞乃有「首先」的意思,主基督不獨是在時間上的第一因(與神同為第一因),在地位上,在權能、權柄上,他也是居首位的。
他跟宇宙萬物的關係,並非平等、一樣,不是屬於其中分子,乃是造物主與被造物的關係。
3 從歌羅西書一章15節看到主基督神聖的基礎
或許我們會問:我們既知道歌羅西書一章15節有兩個完全不同之可能意思,我們從何知道他是首先而不是首位被造的?又從何知道他是被造物的創造主,而不是屬於被造物的其中一員?下列原因是我們有力的根據:
I 根據文法
作者在這裡用prototokos去描寫主基督。prototokos一字從未用於神的創造工作上。其實,若作者的用意是指出主基督為首先被造的,他為何不直接用protoktisis (first-created,首先被造的)?這個字絕不含糊,但為何他要用prototokos這個字?此外,作者在第十六節解釋「首生」的意義時說:「因為萬有(一切受造物)都是靠他造的……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若所有被造物均為他一手創造,而他自己又是被造物之一(當然是「一切被造物」中之一員),這豈不是說,他自己也是他本身所造的,這根本是不合邏輯的。但若「首生」解釋作「第一因」,一切則很合理。為何他是首生的,是第一因?因為一切萬物均從他而來,也是他所造的。若「首生」被解作「首先被造」,整段經文便無邏輯可言了。
耶和華見證人會在他們的《新世譯本》(New World Translation)中加了六次other (其他)在「一切」、「萬有」、「被造的」等之前,在希臘文中是沒有的。顯然,他們是以私意歪曲真理,誤導人,使人錯誤地解經。
II 根據上文下理
歌羅西書一章15至22節一氣呵成地描述及歌頌主基督的偉大,他不但在時間上居首,在地位上、權能上、權柄上也是居首位的。這段經文本是一段敬拜的頌詞,與耶和華見證人會的翻譯和李常受的解釋,根本是格格不入的。
III 歷史背景
當保羅寫這書的時候,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正受到一些希臘「智慧派」哲學的影響,他們說神與世界之間有很多不同的aeons (從神散發出的光輝、靈氣),距神愈近,香氣、光輝、智慧、能力便愈大;當時他們否認主基督是神,只相信主基督是十分接近神的一個aeon。保羅為了駁斥這謬誤,澄清這異端,所以寫這書給歌羅西教會,明言那是異端,且宣告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西二8-9)
IV 聖經神學
用意義不明顯的經文建立教義,是十分危險的。我們必須參考其他明顯的經文記載,否則很容易成為異端。其實,整本聖經所載有關基督的名字(特別是「我是」、「神」、「真神」、「至大的神」、「永遠可稱頌的神」、「主」、「耶和華」等),屬性(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聖潔、公義、不變、愛等),及工作(創造、赦罪、使人復活、審判、救贖等),都十分清楚指出基督完全的神性,與聖父、聖靈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主宰,是同等、同權、同榮的。(注3)
註釋
1. 請參李常受所寫《有關基督的身份》,頁31;及《生命讀經本聖經》有關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註釋等。
2. 參新美國標準聖經(NASB),修訂標準譯本(RSV)等
3. 參本書第三至七章,及拙著《聖經對三位一體之啟示》。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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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Lenski, R.C.H. The Internation of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Colossians, to the Thessalonians, to Timothy, to the Thessalonians, to Timothy, to Titus and to Philemon. Augsbury Publishing House.
5. Robertson, A.T.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6 Vols. Nashville:Broadman,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