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新約馬太福音一章21至23節應驗了這預言的經文。
1 舊約以賽亞書預言的背景
(歷史部分:參列王紀下第十六章;屬靈方面:參歷代志下第二十八章)約在主前730年,敘利亞與北國以色列要聯合起來攻打南國猶大,以警戒他對亞述帝國的靠攏。猶大王亞哈斯在國家危急之時,只想到倚靠一強大的帝國亞述保護猶大,卻完全忘記了耶和華。所以先知以賽亞奉耶和華的呼召去見亞哈斯,勸他回到神那裡去,並給他一個兆頭以證實神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
2 有關基督出生的特色
「童女(Almah)懷孕生子」是本文討論的中心。Almah一字通常是指一個已到適婚年齡的少女。希臘文的翻譯為Parthenos ;在聖經以外的希伯來文──Betulah,亦有同樣的意思,且好像比較清楚:「一個獨身的女人,通常是尚未與人發生過性關係者」。
為何聖經用Almah,不用Betulah?是否因這預言並非指童貞女馬利亞的懷孕而言?雖然新派學者多認為這預言沒有任何神跡的成分,又謂Almah是指已婚婦人而言,但從以賽亞書七章14節的上文下理,以至聖經神學來看,Almah一字明顯是指著童貞女而言的。
I 從上文下理來看
(1)這童女懷孕生子乃是要給亞哈斯一個「兆頭」(sign),兆頭在聖經中往往含有神跡的成分,在新約聖經中(特別是約翰福音),中譯本把它譯為「神跡」,因為它實在是指著主所行的神跡而言(參約二11,三2,六14等)。
(2)孩子的名字要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除了主基督外,從未有人能稱為「以馬內利」。另一方面,除非這孩子直接從神而來,或者他就是神自己,否則他不可能取這名字。
(3)以賽亞書九章6節對這孩子的描述是:「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這孩子的降生,不可能沒有神跡的成分。
(4)從整本以賽亞書對這未來的嬰孩「彌賽亞」的描述──他的歷史背景,他的名字及屬性,他的使命與工作等看來,他的降生不可能沒有神跡的成分。
II 從聖經神學來看
為何以賽亞用Almah,不用Betulah?是否他沒有「童貞女」的用意?絕對不是。理由如下:
(1)在聖經的用法中,Almah與Betulah有時是可以交換使用的。例如利百加,在創世記二十四章10節稱為Betulah,但在二十四章43節稱為Almah── 一個適婚年齡已到,但尚未結婚,尚未與任何人有過性關係的少女。
(2)Almah亦明指童貞女而言。出埃及記二章8節記載: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一個十多歲的童女,稱為Almah。雅歌一章3節的「眾童女」(Almah),亦明指那些尚未結婚的少女。
III 從解經者的權威來看
馬太的解釋,是指著耶穌基督的降生而言。若有人謂Almah不是指童貞女而說,以賽亞書七章14節不是指著主的降生而言,或說馬利亞根本不是童貞女,則我們要問:到底誰的解經更有權威?聖經的作者呢?還是解經家?是神還是人?
IV 從預言的應驗來看
從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記載預言的應驗,可看出Almah乃指童貞女:
(1)馬太福音(太一18)──馬利亞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按猶太人的規矩,許配相當於今日的訂婚,但夫婦的名分卻在許配時已開始的。另一方面,馬利亞明明是「從聖靈懷孕的」,也就是指著一個神跡而言。
(2)路加福音(路一26-45)──馬利亞當時乃童女,已經許配給約瑟(訂婚),但還沒有迎娶。馬利亞聽到天使說他要懷孕生子時,她的反應很驚訝:「我(還)沒有出嫁(「I know not a man」= 我還沒有與男人有過任何關係),怎麼(能)有這事呢?」
3 結論
在以賽亞的心目中,他是否已很清楚知道神將會道成肉身?是否已清楚知道彌賽亞將從聖靈懷孕,藉童貞女而生?我們實無從知道。然而,我們從以賽亞的預言中,可以確知他相信這降生乃一神跡(即兆頭),Almah乃指著童貞女而言。
但到底這神跡與對亞哈斯的應許有何關係?
I 單引性預言的解釋:預言只指一事件
(1)這理論由楊以德(E.J.Young)提出。這預言是否單指先知看到自己的孩子或亞哈斯將要生的孩子而言?絕對不可能,因二者均無法應驗以上包含神跡成分的預言──Almah:童貞女懷孕;名字:以馬內利;性質:神跡;他的名字及屬性: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為何在亞哈斯時代的猶太人看不到這應許?(按:七章14節之「你們」應是指猶太人的)這是因為他們不信,所以看不到神的神跡;不過,神還是憐憫他們,叫「二王見棄」解除猶大國的政治危機。楊以德認為:「嚴格來說,主對亞哈斯的預言或應許沒有落空,但時間卻是延遲了。」
(2)但若預言是單引性,指著基督來說,亞哈斯及當時的猶太人則沒有看過那「兆頭」(七15-17)了,這又如何解釋?
II 雙引性預言(Double Reference)的解釋
(1)近的應驗(其實只不過是將來應驗的影兒)──亞哈斯的兒子希西家(王下十八1)或是以賽亞的兒子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賽八3)。亞述退軍、二王見棄等,在那時代應驗。
(2)遠的應驗(預言的實體)──主耶穌道成肉身,完全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
在聖經的預言中,這種雙引性應驗是常見的神啟示之方式,是漸進式的,是按人的需要和瞭解程度逐步向人揭示的。如歷代志上十七章11至14節,正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1)近的應驗(舊約影兒)──所羅門建造有形的聖殿,但預言的主要部分,所羅門卻沒法得見實現,「我(神)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並不使我的慈愛離開他……我卻要將他永遠堅立在我家裡和我國裡;他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2)遠的應驗(實體的應驗)──主基督建造無形的聖殿(約二19-21;林前三16),他(彌賽亞)和他的國度準確而完全地應驗了先知的預言。
從以上的例子來看,無論是單引性或雙引性的預言,只有主基督藉聖靈懷孕由童女而生的歷史事實,準確而完全地應驗了以賽亞書七章14節的預言。先知在說預言的時候,可能也不清楚神要怎樣應驗他的預言,更無法知道神要在何時完全實現他的應許。他只憑信心說出那些預言,神藉一些人物滿足當時人暫時的需要(那些人物可能是希西家或以賽亞的兒子)。但這些人物只不過是主基督的影兒而已(參第十二章)。惟有主,是我們完全得滿足的基礎。
參考書目
1.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O.T.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85.
2. Delitzsch, F.「Isaiah,」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Eerdmans, 1973.
3. Kaiser, Otto. 「Isaiah」1-12,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phia:Westminster,1973.
4. Young, E.J. The Book of Isaiah. 3 Vols. Grand Rapids:Eerdmans, 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