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論到耶穌,古今中外的人都不約而同地發出一個問題:「他到底是誰?」就他的影響而言,世界的紀元亦以他的降生為分界線(分成公元前及公元後);世界上逾五分之一的人口,遍佈地球每一國家,都是敬拜他的(包括天主教徒及基督徒),甚至在迫害基督教的國家裡,仍有不少冒死敬拜他和傳揚他的人。
他到底是誰?
為何無數的信徒,為了信奉他及傳揚他的名,甘願將生死置於度外?
此外,記載他的言行的經典──聖經,乃世界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他到底是誰?為何他對人類有這麼大的「魔力」?無數的人因他而有極大無比的改變──強盜變成傳道,吃人的民族變成愛的社會,流氓太保變成聖徒。為何他能使破裂的家庭和好,使自大自我的人變得謙卑、仁愛?他到底是誰?
有人說他是宗教家,是基督教的「教主」;有人說他是道德家,是聖人;有人說他是「萬世師表」;回教人士說他是「小先知」;基督徒則說他是神。你對他的看法如何?讓我們先提出足夠的客觀證據,以證明耶穌乃實在的歷史人物,然後再探討他到底是誰。
2 基督乃一實在的歷史人物的證明
I 必須先解決的大前提
要討論「耶穌到底是誰」以前,我們首先必須問:「歷史上是否真正有耶穌(如聖經所載之拿撒勒人耶穌)其人?」其次,若真有耶穌其人,他又是否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卻被門徒「神化」了?若耶穌只屬虛構出來的人物,如孫悟空一般,或他只是被人「神化」了的人物,如觀音、關帝等,則基督教也是迷信的宗教而已。
雖然生於一千九百多年前的耶穌並不是一個怎樣了不起的人物,羅馬更因多人信他,恐生內亂,故以政治的理由(據羅馬歷史記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記載他的資料,無論就考古的發現及與他同時代的歷史記載而言,都十分豐富;有關他的歷史資料,比較有關孔子、亞歷山大、唐太宗等的資料還要多。無可否認,聖經所載的拿撒勒人耶穌乃歷史上一實實在在的人物。
II 證明一:一些事實
(1)現行的曆法告訴我們耶穌乃一實實在在的歷史人物。世界上差不多大部分的國家都承認並使用「公元前、公元後」為國家曆法及計算年代的標準。縱使在反對基督教的國家中,這曆法仍然被接納及使用。何謂「公元1998年」呢?就是說:這一年距離耶穌降生有一千九百九十八年。原來現在世界各國所公認的年代乃紀念耶穌降生的年代。
i. 公元前(B.C.)乃耶穌降生前之意思。
ii. 公元後(A.D.)乃「從主耶穌降生那年開始計算」之意。
若歷史上根本沒有耶穌其人,或耶穌只是一普通的人物,他的降生豈會成為世界人類的新紀元呢?
(2)聖誕節是一普世歡騰的日子,這節日也是為了紀念主基督的降生而來的。若主基督並非一真實的歷史人物,豈可能有記念他降生的聖誕節出現呢?何況出現的日子甚早,在主後325年已經開始,豈可能虛構而又能瞞得過那麼多的人呢?
(3)復活節也是紀念主基督的復活而來,直到今日,主基督的墳墓還在,但他的墳墓是空的,成了今日的旅遊勝地。這又豈可能是虛構的呢?
(4)享譽全球的《大英百科全書》對主基督的降生及生平有十分詳細的記載。以該書審慎寫作及小心選材的態度,主基督是不可能被捏造出來的。
(5)紅十字會的「十字架」標誌乃救人、愛、希望的象徵。羅馬及猶太的歷史告訴我們,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前,十字架乃一羞辱的記號,是死囚及罪犯的記號,是刑罰的表記。但為何現今卻成了祝福、愛的盼望的象徵?因主基督的死扭轉了這意義。
(6)雖然大部分猶太人不相信主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但他們從不否認耶穌的歷史性。
(7)關於教會的開始,無論是基督教的歷史也好,非基督教的歷史也好,都同意是始於第一世紀的。這乃主基督之歷史性最有力的證明。
III 證明二:與基督同時代的歷史著作
(1)塔西圖(Cornelius Tacitus)乃生於公元52至54年間的羅馬歷史學家,他曾於112年統治亞洲一帶羅馬帝國的領土,他在尼祿王統治期內曾記及耶穌被彼拉多釘十字架;又記載耶穌死後不久,他的門徒冒死出來傳講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消息,叫人悔改歸信他。另外,他亦記載基督徒被尼祿王迫害的情形。他雖然不是信徒,且站在羅馬政府反對基督教的立場記載這些事;然而他的記載與聖經所載及教會歷史所載的吻合。可見耶穌及基督教的事跡並不是捏造出來的。
(2)魯士安(lucian)乃第二世紀的史學家,對基督教完全沒有好感。他曾記載耶穌因在當時創立「異教」被彼拉多判受十字架的死刑;他又記載無數曾信奉希臘諸神的希臘人及猶太人都跟從了這位被釘的「智慧者」(sophist),又服從了他的教訓去生活。
(3)《羅馬衰亡史》(The Decline &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亦有講述耶穌的死、基督教的發展,及信徒受逼迫的情形;逾十萬以上的信徒,他們大半都是耶穌在世的目擊證人(如彼得、保羅),甘願為了信奉耶穌被釘十字架、被焚、被丟在獅子坑裡……受死,仍不肯否認他們信奉的主。羅馬歷史記載的,正充分表現耶穌其人其事的真確性。
(4)研究耶穌基督的生平最具權威的歷史資料,莫如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的《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約瑟夫生於公元37年,他於公元70年猶太獨立運動失敗投降給羅馬人之後,便著手搜集以往及當時的資料,包括他那與耶穌同時代之父親的遺著,完成了兩部巨著:《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s)及《猶太古史》,收集於約瑟夫全集之內(The Complete Works of Jesephus)。
他在《猶太古史》中曾對耶穌的一生作了很詳細的報告:他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乃童女懷孕而生的(記載這事時作者頗有鄙屑之意),雅各乃他的弟弟……其中有一段按原文可翻譯如下:
在那時候,又有新的麻煩來了,就是那個聰明人耶穌。他能行奇事神跡,又教導其他人,不少人都喜歡接受他那奇怪的道理。他迷惑了很多猶太人和希臘人。這人就是那些跟從者所指的基督。當時彼拉多判他有罪,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那些愛他和跟從他的人並沒有就此罷休,因為正如他們所說『他第三天復活過來,並且向他們顯現』,有很多先知也曾預言到他的復活,並很多有關他的奇怪事情。直至今日,還有不少稱為基督徒的跟隨者仍宣揚他。【參蘇穎睿、蘇劉君玉著《福音性研經》(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1973)頁93、94】
英文譯文如下:
Now there was about this time Jesus, a wise man, if it be lawful to call him a man, for he was a doer of wonderful works, a teacher of such men as receive the truth with pleasure. He drew over to him many of the Jews and many of the Gentiles. He was the Christ, and when men among us, had condemned him to death on the cross, those who loved him at the first did not forsake him, for he appeared to them alive again the third day;as the divine prophets had foretold these and thousands of other wonderful things about him. And the tribe of Christians so named after him are not extinct at this day.(from 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Vols IV, xviii,p.33)
約瑟夫自十九歲加入法利賽派,他的父親也是法利賽人,對耶穌並沒有好感,在他寫書的時候,耶穌的事跡見聞尚很新鮮,絕大部分目擊證人仍然在生,很多事跡仍可稽考查核,他的父親更是與耶穌同時代的目擊證人,若歷史上沒有耶穌其人其事,他豈會如此記載?從約瑟夫的記載中,我們至少可以確定下列事實:
i. 耶穌的年代與聖經所載吻合。
ii. 他能行神跡異能。
iii. 雅各是他的弟弟。
iv. 他受審於彼拉多,其後更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v. 他的確作過奇特的聲稱,且自稱為彌賽亞(他說僭妄話)。
vi. 他死後第三天復活。
vii. 門徒確曾因為傳揚他的福音及復活,將生死置於度外。
此外,根據阿拉伯文字的意思,耶穌更被稱為「很有道德的人」。
阿拉伯文的譯文中也有如下的記載:
在這期間,有一位智者名叫耶穌。他的行為佳美,品德高超,許多猶太人和其他國家的人都跟隨他,成了他的門徒。彼拉多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的門徒卻不肯離棄他的教訓。他們宣稱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第三天,他開始向眾門徒顯現,如今仍然活著。由此可見,他可能就是先知們所提到的救主彌賽亞。(注1)
(5)薛東尼斯(Seutonius, 公元120)亦為羅馬歷史家,他亦記載說猶太人因耶穌基督的事跡而「騷動」,故被羅馬政府逐出羅馬(基督徒受迫害)。
(6)大魯士(Thallus)於公元52年亦記載耶穌被釘時的情形。他說,在耶穌被釘時確有日頭變黑的現象,然而那只是「日蝕」而已。在這裡,我們一方面可以確實知道日頭變黑乃一歷史事實(路廿三45);另一方面,大魯士告訴我們這現象乃如聖經所載,是神跡的現象──因耶穌被釘時乃中國歷之二月十五日,乃月圓之時,月圓時間豈會有「日蝕」之理?
IV. 證明三:考古的發現
考古學家亦發現了無數的資料,足以證明耶穌其人其事的可靠性。其中一封信是一個名 Mara Bar-Serapion 的人於公元70年寫給他兒子的,信中提到猶太人殺了他們的王耶穌。參考福音書亦記載耶穌被釘時被嘲為「猶太人的王」,因此可證福音書所載並非憑空虛構出來的(見路廿三37-38)。
此外,近二世紀所發掘出來的聖經資料不下五千份,都是自公元50至100年所存留的。如此看來,耶穌其人其事豈會是虛構的呢?
3 耶穌到底是誰?
基於種種歷史事實,我們無法否定耶穌其人其事。然而他是否如很多人的想法一樣,只是一個道德家、博愛家、萬世師表?沒有真正研究過他言行的人,很容易會毫不考慮地接受以上的意見,認為耶穌與其他宗教之「教」主一樣;但是,我們若小心研究耶穌一生的言行,我們很容易發現,那完全是矛盾。現在讓我們看看其衝突及矛盾之所在吧!
I 聖經怎樣介紹耶穌呢?
聖經介紹耶穌時,皆直接指他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是我們的神、我們的救主。聖經逾四十多位作者,寫作時間超過一千五百年,都不約而同地指出這來到人類歷史中的神的兒子,乃人類的救贖者,是神與人之間的橋樑,叫人與神和好。「他到底是誰」?約翰福音一章1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太初有道(道是指耶穌),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此外羅馬書九章5節稱他為「永遠可稱頌的神」;約翰壹書五章20節稱他為「真神和永生」。可見任何不以耶穌為神,而只以他為道德家、聖人、博愛家、萬世師表者,皆應以聖經為「謊話連篇」,耶穌理應是「大騙子」!而且這位「大騙子」竟在短短數月內(公元34左古)騙了逾數萬人,霎時間,在巴勒斯坦各地不少人「被騙」信了耶穌;更奇怪的,這些人皆向別人傳同樣的信息,有同樣生命的改變,有同樣愛的表現。再者,耶穌甘願為「騙人」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這有可能嗎?那些目擊證人會一個一個被騙嗎?若不是門徒親眼見過耶穌一生的事跡,特別是他的復活,親耳聽過耶穌的道,親手摸過復活後的耶穌,他們會甘願「說謊」而被釘、被燒、被拋到獅子坑去餵獅子嗎?(按:在尼祿王統治期間,單是在公元64年一次大逼迫中,已最少有十萬以上的信徒為了他們的信仰被殺。)
II 耶穌又怎樣介紹自己呢?
我們不可以說孔子是神,因為他從來沒有這樣講過。他甚至承認:「君子道者三,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我無能焉。」釋迦牟尼也從來沒有說他是神,謨罕默德亦不曾說過自己是神或救主,我們豈可硬稱他們為神去拜他們?耶穌顯然與那些宗教「教主」不同;其他「教主」尚可被稱為宗教家、道德家,但耶穌自稱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神)…我在父(神)裡面,父在我裡面」;「我與父原為一」(約十四章)。當多馬用手摸過主被釘過的手及被刺過的肋旁,他完全降服,並稱耶穌為他的主、他的神。他也直接自稱是「道路、真理、生命」,且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我相信讀者也會同意,把「道德家」、「聖人」之名加在耶穌身上而不承認他是神,乃絕對是衝突及矛盾的。
面對耶穌無數自我宣告及介紹,我們可作下列的假設和驗證:
(1)他是無意且不自覺地作出以上的宣告。所以,他是一個神經不正常的人。
(2)他是有意的,明明知道他所說並非事實,還屢次宣稱自己是神。所以,他是一個大騙子,且是世界上最狡詐的一個騙子。
(3)他就是基督,是神,正如他所說的。
現在,讓我們詳細驗證這幾種假設的可能性:
(1)他會不會是無意且不自覺地作出以上的宣告?他會不會是一個神經不正常的人,自稱為神?我相信沒有人認為耶穌是個神經不正常的人,甚至與耶穌同時代的不信者如約瑟夫,也以他為「智慧者」,絕頂聰明的人。事實上,耶穌一生的表現,沒有絲毫的跡象顯示他曾有任何不正常的表現;他的言行正充分表現出他的智慧(見約八1-11; 路二十1-8等)。而且,羅馬政府豈會把一個神經不正常的人釘在十字架上呢?
(2)他會不會是一個騙子?有人說他可能是一個有政治野心的人,如中國的洪秀全一般(洪秀全亦自稱為神的次子,是耶穌的「天弟」,他說自己是上帝派來推翻滿清政府的人,他要作中國的領袖)。然而,當我們留意耶穌的一生,我們會發現這假設是沒有可能的。與他同時代的猶人無疑很驚訝他的神跡異能,故很希望他能作他們國家的王,推翻羅馬政府,讓猶太國獨立;所以他們曾多次強迫耶穌作王(見約六15, 十二12-16)。可是耶穌從來沒有接納他們的要求,他明白自己到世上來的目的,乃要拯救全人類,藉他自己流出的血,洗去世人的罪,恢復人與神之間和諧的關係。這是因人與神之間「約」的規定: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有一次,一位少年的官求問耶穌如何可得永生。他要求他先除去心中的偶像──他的財產,叫他輕看這些「必壞的」、短暫的東西,然後跟從耶穌。若耶穌是有任何別的企圖,他豈不利用這官來增加他自己的財富,或藉著他的家財,作革命或獨立運動之舉?
此外,如果我們不承認耶穌是神,他也根本沒有資格被稱為「道德家」、「聖人」,因為他違反了十誡的精義──他自稱為神,犯了說謊的罪,他就是世界最大的騙子。但我們可以反問一下,他騙了什麼?政治的權柄嗎?金錢嗎?騙我們人有罪性嗎?騙我們物質不能叫人解決自己的空虛痛苦嗎?騙我們人必須除去「自我」而以神為中心,才能叫人與人之間有真正的愛存在嗎?我們說他是騙人,證據何在?
(3)他是否正如他所說,是神,是救主?當然,若耶穌的聲稱從來沒有他的行動支持並證實,縱使我們找不到證據指出他說謊,我們也不能說他的宣告是真的。我們相信耶穌是神,並不是單因他的話,更重要的,乃因他的行動。他每一項宣稱都有實際的行動支持。他並不是憑空吹噓,乃是「言行一致」的。下列事實充分證明他所說的乃是事實:
i. 他向猶太人提出挑戰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事實上猶太人並沒有辦法指出他任何罪。
(a)他的朋友、門徒(他的門徒與他相處三年半之久)愈是與他接近,愈是發覺他聖潔無罪。彼得說:「他並沒有犯罪(罪乃以神的標準來說的),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二22)這與「相見好,同住難」的人是何等不同啊!
(b)審判他的彼拉多亦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8,十九4、6)。
(c)賣他的猶大在知道他被定罪以後亦後悔不已,說自己「流了無辜人的血」(太廿七4)。
(d)連與他同釘的囚犯亦說他一生「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此外,連希律王、百夫長及一切認識他的人,亦以他為「義人」 ,是「完全」的。
ii. 他說自己是「生命的糧」時,他實在已藉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其後,再以同樣的方法餵飽了四千以上的群眾(約六1-15; 可六30-44 等)。藉著這兩個神跡,他告訴我們他不但能叫人肉體得飽,更重要的,乃他是人靈魂的真糧,惟有他能叫人乾渴的心靈得飽足。
iii.他說他是「世界的光」,隨即叫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以重見光明(約九章)。更重要的,他藉這神跡告訴我們他乃人心靈的光。我們的心眼都是瞎的,惟有主進到我們心裡,我們才知道人生命的意義及人最後的歸宿。
iv. 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十一25),隨即叫已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而他自己亦能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叫人知道人肉體死後並不是完結,乃是一過渡時期,人必須要面對神的審判。
V. 他說「神就是愛」又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他怎樣愛我們呢?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五8)
他到底是誰?
為何他是聖潔、無罪的?為何他能行奇事、神跡?
為何他能赦免人的罪?
若他不是神,你能說他到底是誰嗎?
當然,若他今天不能改變人的生命,不能聽人的禱告,若他不能使強盜變為傳道,吃人族變為愛的部族…你和我根本不必信他。
4 結論
耶穌就是神,是救主,正如他所宣告的。從無數客觀的歷史事實來看,耶穌其人其事之真實性是無可置疑的。而從他的言行看,我們亦不可避免地確立一個答案──他就是如他所宣告的,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是救世主。
然而,基督徒接受他為主,為救主,絕非單憑理論的辯證而已,他們在悔改歸向他、接受他以後,都有不約而同的經歷──生命的改變。基督帶給他們人生的目的、方向,罪得赦免的平安及喜樂,他們更經歷到與神和好及與人和好的平安。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親愛的朋友,你會考慮過他與你的關係嗎?
註釋
1.參麥道衛著《鐵證待判》(香港:更新傳道會,1978),頁134。
參考書目
1. 莫理遜。《歷史性的大審判》。香港:證主,1977。
2. 司徒德。《真理的尋索》。香港:證主,1975。
3. 麥道衛。《鐵證待判》。香港:更新傳道會,1978。
4. 李德爾。《你為何要信》。香港:證主,1994。
5. 蘇穎智。《聖經是否可靠的歷史文獻》。香港:種籽,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