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哪個人對世界、對人類的影響最深遠,相信大部分人會答是基督耶穌。沒有任何人好像基督耶穌一樣,連世界的曆法、紀元都要用他的出生為分界線(注1);沒有任何人好像基督一樣,是那麼多音樂家、詩人寫作之對象,以歌頌他為中心;又有無數作家寫出那麼多的書籍、文章,去讚美和見證他的偉大;更沒有任何人好像他一樣,受到那麼多人敬拜,甚至甘心樂意為他而死,又願為他而活。從人對他的回應,為他所作的見證,向他敬拜和委身,我們可以說,沒有任何人好像他一樣,對人類的影響是那麼深遠廣大。
但另一方面,我們亦發覺到沒有任何人好像他一樣,其身份(他是誰?)引起了那麼多的爭論。直到現在,信徒與非信徒之間,保守派與新派之間,正派與邪派異端之間,甚至在改革宗之中,仍有無數「爭論」是從他們對基督耶穌之不同看法而來。為此,信徒必須清楚自己信仰的對象,否則很易隨流失去。
1 信徒務須認識基督是誰的原因
第一,基督教其實就是基督,基督論乃是整個基督教神學中最重要的課題,因為一個人對基督的認識與態度會影響或反映他對其他真理教義的看法:
(1)聖經論:一個人對基督的看法直接反映了他對聖經的態度與立場。
(2)神論:對基督的認識有偏差,對神的認識也必會有偏差,因我們對三位一體真神之看法與我們是否接納基督完全之神性,乃絕對分不開的。
(3)罪論、人論:一個人是否接納基督是完全的、無罪的人,會道成肉身降世救贖人類,會直接影響他或反映他對人、罪的看法。
(4)救恩論:根本是從基督而來。
(5)教會論:沒有基督,根本便沒有教會。教會論與基督是分不開的,因教會被形容為基督的身體,是肉身基督的預表。人對基督的使命、位格、 權威等看法,會直接影響他對教會的看法。
(6)末世論:根本就是以基督的再來為焦點。
(7)聖靈論:一個人對基督論的認識有偏差,對聖靈論的看法亦不會完全正確,因二者的關係十分密切,不可分割。
難怪聖經以基督論為基督教信仰的試金石,用以分辨真理與異端(約壹四1-3)。
第二,基督乃整本聖經的中心。聖經中大部分預言、預表是與基督分不開的(路廿四44;來六20,二1)。所有神的約和猶太人一切的盼望,均在基督身上得以完全實現。聖經的歷史均指向基督及其國度。
第三,認識基督乃我們得生命的鑰匙(約十七3,二十31)。
第四,一個人如何可以得救並進入神國?主說:「要悔改,信福音。」福音是什麼?原是「好消息」的意思。有關福音的內容,就廣義而言,包括了聖經對基督在世生平的預言及應驗:基督之降生、生平,為我們的罪而死,第三天復活,升天等;就狹義而言,包括了主基督按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而死,第三天復活。可見無論是從廣義或狹義來說,福音本身就是基督。對基督的認識有偏差者對福音的瞭解亦自然有偏差,那麼他所言的就不一定是「福音」,這樣的人能否得救,實成疑問。
第五,歷世歷代保守的福音派信仰堅守下列真理:
(1)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無誤的,是信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
(2)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3)基督是由童貞女藉聖靈感孕而生的。
(4)神是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均為同權、同質、同榮。
(5)基督的死乃以無罪的代替有罪,所以不但滿足了神、人之間「約」的規定(來九20、22),也滿足了神的心意,他的公義與慈愛清楚地彰顯出來。
(6)基督肉身的復活成為榮耀的身體,他也將要有形有體地再來。
在以上基要的信仰中,除了第一項與基督論沒有直接關係外,其餘各項均與基督論分不開。
第六,早期教會護教學的焦點乃是基督論。
第七,歷世歷代以來,異端及新派的產生,皆因他們對基督有偏差的看法。事實上,若一個人對基督的看法完全符合聖經,則無論他是怎樣「異」,怎樣「新」,亦不會太離譜的。
第八,不認識基督,不獨使一個人無法經歷到聖經的應許在他身上應驗(個人的得救,得享豐盛生命),對基督論有偏差的「教會」亦不能真正稱為教會。此外,這些信徒亦較易受異端影響。
2 影響我們對基督的看法之主因
I 對聖經的可靠與權威的看法
使我們能清楚認識基督是誰、他作了什麼事,最可靠、詳細而有力的文獻,乃是聖經。一個人是否接納聖經乃神所默示,絕對正確無誤,是信徒信仰及生活的最高準則,直接影響他對基督的看法。
II 對解經原則的看法
影響一個人對基督看法的因素,不獨是他對聖經之可靠及權威的看法,也包括他對解經原則的立場及觀點。下列是歷代福音派教會所持的解經原則:
(1) 按字義釋經(除非經文指出該段聖經文體乃比喻、象徵,示意不能按字義去解釋)。
(2)上文下理決定聖經字、詞、句的意義。
(3)符合歷史背景。
(4)按文法結構釋經。
(5)與整套聖經神學一致。
(6)不明顯的經文不能用作建立教義之用,所有教義均須從明顯經文中獲得。
(7)神的啟示乃漸進的。
III 對絕對與相對的看法及辯別力
研究神學者必須提防兩個極端:
(1)將絕對的變作相對:若一個人將神絕對的教訓或真理也摒棄了,則他根本不是將神當作神,他摒棄了聖經及神的權威。基督論中大部分問題出自這個極端。
(2)將相對的當作絕對:若一個人過分強調聖經所沒有強調的,則他已將自己當作神,這也是十分危險的極端。
IV 個人經歷
經歷過重生及神改變生命之大能的門徒,較易持守及信奉聖經的基督論,未有重生經歷者很容易對基督論產生偏差的看法。
3 如何可以有效認識基督?
(1)認定聖經是神的話,是絕對無誤的,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準則。事實上,對於主基督是誰,誰更清楚神還是我們?主基督自己還是我們?主的眾使徒還是我們?
(2)系統神學與聖經學平衡並用。系統神學是按主題涉獵聖經內外所有相關資料,這種方式廣而不深,似乎較客觀,但易生混亂。聖經神學則按作者的寫作背景、動機、歷史、文法結構、上文下理、作者神學等等,分析各段經文的意義、有關基督某些方面在該段經文的原意等。這方法深而不廣,也是客觀,但卻容易流於「以偏概全」(overgeneralization)。所以最好是二者並用。但筆者仍覺得,無論是系統神學或聖經神學的研究方法,研究者宜以聖經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理論為中心。
(3)理論與經歷的平衡。研究神學者最想的是只作頭腦上的探討,沒有將教義與生活連在一起。這樣會使神學的研究枯燥乏味,且可能引致舌戰、筆戰、論斷。
(4)正確使用解經原則。
(5)分辨什麼是絕對,什麼是相對。任何將絕對真理摒棄,及將相對的視為絕對,要人跟從的企圖,皆為聖經所咒詛(啟廿二18-19)。
4 從教會歷史看有關基督論的異端
I 新約教會時期
a.智慧派或諾斯底派(Gnosticism)
其學說:
(1)二元論(Dualism)
屬靈的世界才是至善至美的,屬物的世界皆屬惡的、敗壞的,所以
i. 舊約的神不是善的,因他創造了物質的世界,所以他也是邪惡的。
ii. 耶穌不可能是「道成肉身」的,因為他若有肉身,便變了邪惡,他只「像人」(Doceticism)。
iii. 耶穌跟舊約的神是敵對的,所以舊約的神把他釘死。
(2)救恩論:人必須依靠智慧來認識神。
(3)神秘派:相信天使,又認為耶穌乃十分靠近神的一個天使(emanation=從神發出的靈體)。
b.猶太主義(Judaism)
(1)否認耶穌為彌賽亞及神的兒子。
(2)否認耶穌復活。
c.收養主義(或稱嗣子論Adoptionism)
耶穌本來只是人,到受浸時有神的靈降下並充滿,以致能行神跡。神在耶穌受浸時立他為嗣子。
II 從教父時期至改革前(第一至十五世紀)
a.亞流及亞流派(Arianism)
(1)基督是被造的一個靈體。
(2)他只是一位次神(demigod)。
(3)結果:
i. 尼西亞大會公佈那是異端(主後325)。
ii. 三位一體教義訂立及公佈。
iii. 耶穌與父神是同質、同權、同榮的。
b.亞波裡拿留與亞波裡拿留派(Apollinarianism)
(1)耶穌是完全的神。
(2)但他不是完全的人,因耶穌只有人的魂與體,但沒有人的靈,所以他不算是真正的人。
(3)結果:
i. 君士坦丁大會公佈那是異端(主後381)。
ii. 耶穌同時擁有完全的神性及完全的人性。
iii. 耶穌與父神是同等及同為永恆的。
c.涅斯多留及涅斯多留派(Nestorianism)
(1)耶穌具神人二性、二位格,二者互不相干。
(2)馬利亞只是基督之母,不是神之母。
(3)結果:
i. 以弗所大會公佈涅氏的基督論為異端(主後431)。
ii. 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iii. 神人二性是不能分割的。
d.優提克斯及優提克斯派(Eutychianism)
(1)耶穌只有一性(one nature)、一位格(one person)──神性。
(2)一性論(Monophysite):
他的「人性」不是真實的(doceticism)。
(3)結果:
i. 迦克墩教會大會公佈優氏的基督論為異端(主 後451)。
ii. 耶穌有完全的神、人二性同在於一位格之中。
III 宗教改革以後時期
a.蘇西尼與蘇西尼派(Socinianism,1539-1604)
(1)神體只有一位,耶穌是人。
(2)耶穌的「神性」實非神性,而是其超奇的生活。
(3)耶穌的死乃模範的殉道,給門徒鼓勵。
(4)結果:
i. 於1658年被波蘭教會定為異端。
ii. 門徒從此星散。
iii. 為新派神學開啟了大門。
b.史威頓堡(Swedenborg,1688-1772)
於1743年自稱通靈,頓悟「屬靈真理」如下:
(1)聖經皆寓意作品,非事實。
(2)宇宙為成年人,人為小宇宙。
(3)基督的人性在「道成肉身」前已存在。
(4)基督乃是人,是被造的,是神的「形象」,而非神。
(5)十字架、復活、升天等皆靈意的啟示,非事實。
(6)創「新耶路撒冷教會」。
(7)舊約的「耶和華的使者」乃是基督。
c.士來馬赫(Scheleiermacher,1786-1834)
(1)新派神學鼻祖,否認聖經權威。
(2)耶穌是被造物,是完全的人,理想的人。
(3)但耶穌與神聯合,所以與人不同。
(4)其根據及結果:
i. 權威在乎人的個人宗教經歷,而非客觀的神的 話。
ii. 他有泛神論趨向。
iii. 他否認了聖經的可靠及權威。
iv. 耶穌只是一個「自我否認」的人。
v. 成了不信派、新派的始祖。
d.布特曼(Bultmann, 1884-1976)
1. 沒有神跡、超自然事跡的可能。
2. 解經者的任務是要將聖經中的神話色彩除去(demythologization),找出其應用原則。
3. 童貞女生子、復活、神跡、道成肉身、升天、再來……皆要從聖經挪走。
4. 現代科學乃衡量一切的準則。
5. 所以,耶穌只是一個普通人,被人神化了。
e.異端
(1)耶和華見證人會:羅素(Charles Taze Russell, 1852-1916)
i. 一位一體,只有耶和華是神。
ii. 耶穌是被造的。
iii. 耶穌是天使長。
iv. 否認有天堂、地獄、靈魂不滅、主再來等。
(2)摩門教:約瑟史密夫(Jeseph Smith, 1805-1844)
i. 多位多體。
ii. 亞當是神的化身。
iii. 人會變成神。
iv. 耶穌與謨罕默德、史密夫等也有神性的表現。
(3)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米迦勒(William Miller,1782-1849)
i. 集猶太教、諾斯底派、寓意派之大成。
ii. 注主耶穌於1843至1844年間回來,不靈,故散去。
iii. Ellen G. White崛起,是現時最盛的一派。
(4)統一教(Unification Church):文鮮明
i. 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只完成了一半,他只救了人的靈魂,沒有成功地救人的肉體。
ii. 文鮮明自稱為第二個彌賽亞,他說自己可以拯救人的肉體。
iii.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不是神。
(5)基督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瑪麗貝克艾
i. 神是沒有位格的,他只是人的精神,人的靈魂。
ii. 耶穌不是神,他只是一位偉大的教師與傑出的人物。
iii. 罪、邪惡、死亡均不存在。
iv. 基督沒有死去,他乃在墓中活著,門徒只誤以為他死去,又只幻想他的復活,但那並非事實。
f.在基督教會中對基督論有偏差者:李常受
(1)人都是被造的,既然基督是人,所以他也是受造物。
(2)基督是第一個被神創造的,是首先被造的。(注2)
(3)在基督的肉體裡也有著撒但的性情,撒但「鑽進」他的肉體裡,所以在十字架上,與其說是基督被釘,不如說是撒但受審判、被罰、被釘死。(注3)
(4)基督是父,也是靈,神祇有一身位,但為了解決「神的經營」方法,所以神以三種「形態」或「角色」向人顯現(Modalism)。(注4)
(5)沒有天堂,「天」(heaven)乃指教會來說的。
IV 結論
異端的產生是因為:
(1)他們貶低了聖經的權威。
(2)他們否認聖經所載為事實──將神的話「靈意化」或「寓意化」了,不按字義解經。
(3)他們將聖經作斷章取義的解釋。
(4)他們以人的理性、科學作為絕對標準。
(5)他們以人的經歷當作衡量聖經的準則。
註釋
1.今人用B.C.與A.D.將世界紀元分成二段,B.C.(主前)乃Before Christ(耶穌基督降生前)的意思;A.D.(主後)則從拉丁文Anno Donmini而來,是「從主降生那一年起算」(In the Year of Our Lord)的意思。現在全世界無論信與不信的人,均用此曆法。
2.參李常受著《關於基督的身位》(台灣:福音書房,1981),頁36。
3.參李常受著《羅馬書生命讀經》(台灣:福音書房,1984),頁233-234。
4.參李常受著《活在靈中》(台灣:福音書房,1975),頁17。
5.參李常受著《神建造的證據》(台灣:福音書房,1959),頁128;《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台灣:福音書房,1980),頁441、448等。
參考書目
1.Schaff, Philip.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8 Vol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10.
2.馬有藻。《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導論》。香港:天道,1979。
3.章力生。《基督論》。香港:晨星,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