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论教会

━━神在地上的居所

一、序言

中古教会神学家亚奎那斯(Thomas Aguinas)称教会为“神之奇妙兼神圣的奥秘”〔注1〕,但这“奥秘”对甚多信徒仍是奥秘;虽然今日“教会增长”、“教会更新”、“教会合一”、“教会在宣教”、“教会与社会”、“教会在时代的尖端”等类的旗帜到处高扬,毕竟大部分的信徒对教会的神学论据仍讳莫如深,故“教会论”正是基要信仰研究范围内一项重要课题〔注2〕。美国明州伯特利神学院教授M. J. Erickson博士说得对:“若我们不明白教会的神学真理,我们亦不能正确地指出教会与世界的关系”〔注3〕。

二、教会的定义

教会的定义可先循三方面获得一些基本观念,进而立下正确的定义。

A.教会的字汇

1.古典希腊文━━“教会”(ekklesia,意“呼召出来”)一词在希腊古典文献内(请如柏拉图,Xenophon, Herodotus, Euripides, Thucydides等)乃一通俗的词汇,常指“公众集会”,含政治色彩(参徒19:32,39,41);在古典希腊文学中,此字只有三次描写“宗教集会”,实属罕见〔注4〕。

2.旧约希伯来文━━旧约常以二字表达政治或宗教性的集会:

a. qahal━━此字字根意“呼唤”,指所有“召集的聚会”,是旧约“教会”一字的惯用词汇,然其义广博,诸如政治性的召集、军事性的结集(民22:4;士20:2)、民事性的集会(王上12:3;箴5:14)、各类的议事(创49:6;诗26:5)、归回的余民(耶31:8)、宗教的聚会(申9:10;代下20:5;尼5:13)、天使的会集(诗89:5)或一群民众(创28:3;35:11)。由此可见,“教会”一字的希伯来文在旧约的用途异常广泛,亦并无专业的术语用法,故不能因这字在旧约出现遂说“教会”早在旧约中存在〔注5〕。

b. edah━━字根“集合”,与qahal为同义词,如“全会众”(出12:3;16:1;民14:1;20:1)。此字经常指宗教性的集会,或立约的民众(即以色列人,参王上12:1,3),鲜有非宗教性的用途,故与gahal稍有区别〔注6〕。

3.新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以sunagoge(意“会堂”)译出旧约的qahal及cedah两字,唯独以ekklesia译成qahal〔注7〕。至新约时代,ekklesia的意义亦不脱离两约间七十士译本与古典希腊文的用意。在新约圣经内,此字共出现114次〔注8〕,除5次外,共有109次与“教会”有关(在新约27本书卷内,“教会”一字在十本内并无出现,即:可、路、约、提后、多、彼前后、约壹贰、犹)〔注9〕。

小结:新约共有二字皆译成“教会”,一是ekklesia,一是sunagoge,它们的原意与用途如下:

a. ekklesia━━这字由字首ek(出)及字身klesia(呼唤)合成,直译为“呼之出来”之意。此字在新约有二个基本用途,一是非专业用语,另是专业用法。在非专业用语方面,此字意“群众”(徒19:32,4;7:38)、“集会”(徒19:39),不管是政治性或宗教性的聚集。在专业用语上,此字(共109次)通指新约时代的信徒集会,即指地区性的聚集(如帖前1:1;加1:22;林前7:17等不赘),或普世性的教会(如太16:18;弗1:22-23;西1:18等不赘)。前者(地区)亦称“有形教会”;后者则称“无形教会”。

b. sunagoge━━据他泊(Talbot)神学院教授R. L. Saucy博士言,此字是犹太人指信徒聚集的所在地(雅2:2),但因这字(直意“一同坐下”)的犹太色彩太浓厚,致后来的信徒皆摒弃不用〔注10〕。

B.新约的用途

按上文字汇所讨论,“教会”一字(ekklesia)的基本词义只是“集会”,可有宗教性及非宗教性的用法,兹以“教会”字的出现分组识别如下:

1.非宗教性用法━━指一群人聚集在一处(徒19:32,39,41等译作“聚聚”集”或“众人”)。

2.宗教性的用法━━指属神的百姓(如徒7:38;来2:12),内中信与不信混集一起〔注11〕,亦有纯指信神的人,蒙神呼召、得拯救(如弗1:7,22-23;西1:18;林前12:28),再有指某处信徒的地方集会(如林前1:2;帖前1:1;徒9:31;加1:22;罗16:5)。

C.神学的背景

教会的形成建立在神的恩典与计划内,复在耶稣基督的救赎上,再经圣灵的洗礼,遂于五旬节诞生,成为新约时代的一个特色:

1.神的恩召━━教会乃得救的人组成,他们能蒙救赎全是神的恩典配合他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只在乎人的信心向神的呼召作出适当的回应(参提后1:9-10;弗1:4-12;2:8-9;罗8:28-30);故此,神的恩召乃是教会成员组成的前奏。

2.基督的救赎━━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多2:14),是信徒最珍贵的真理;教会是基督用极重的代价赎回来的(林前6:20),那是他自己的血(徒20:28;来12:24),教会在不同时代与境况都能成为“长胜军”,全基于这救赎宝血之故(参启12:11;太16:18)。

3.圣灵的洗礼━━圣灵乃重生的灵(约3:5;多3:5),在五旬节开始,以内住信徒的职事,将因信称义的人归纳至主的名下,成为主的身体(是为“洗礼”,林前12:13;弗4:5),故此“圣灵的洗”与“重生得救”乃是同义词〔注12〕。

定义:据上文的研讨,教会乃是在新约时代一群不分国籍种族信神的人,因着基督的舍己,圣灵的工作,真神的恩召,成为蒙恩得救的团体,称为基督的身体(这些人在约定地方聚会,进行其宗教活动,但这是后话,因那涉及“教会的功用”这范围)。

结语:“教会”一词在非专业用语上言,其意异常广泛,这亦是旧约的主要用途;其专业用法在新约内则比较明显,尤指新约时代之信徒的特色,保罗在“林前”一书内将世人分为三类:外邦人(即不信的)、犹太人(指选民)及教会(包括外邦与选民)(10:32),所以“教会”是新约时代开始的特色,是神在新约至主再来时(教会被提)的一个特殊计划。英文“教会”(church)一字源自希腊文kuriokos,直意“属于主”,而“主”就是耶稣基督,是以教会是一群“属于主”、与主直接产生关系的人,或是指自主道成肉身后归属主的人(与新约神学名词“在基督里”一般)。

三、教会的肖象

教会乃是新约时代的一个特别属灵团体,史无前例,故新约作者以不同角度描绘这个“有机体”,旨在更清晰地阐释这个“新机体”本身的特色或与主的生命关““生命关系”,以下是新约书卷内八十多个有关教会的主要肖象〔注13〕:

1.基督的身体(Body of Christ)━━这是教会众肖象中最首要的一个,以至神学家L. Berkhof博士认为教会的定义不能脱离“基督的身体”这词汇〔注14〕。以身体喻政治团体乃希腊文化中的特色〔注15〕。保罗以之喻基督与信徒之关系为身体的形象(弗1:23;4:12,16;西1:24),基督是“头”(西1:18;2:19;弗5:23),信徒是“身体”(林前12:27)。此外保罗亦以之喻信徒彼此间的关系(林前12:12-13,27;罗12:4)。这个“身体的比喻”强调信徒与主、及信徒互为肢体的亲密关系;生命相同,使命亦一致,故此教会亦称为“主之工作在地上的延伸”(约14:12)。

2.主的圣殿(Temple of the Lord)━━教会是圣灵使之诞生,故也成为圣灵的居所(弗2:21-22;林前3:16-17)。主耶稣在世时亦以圣殿喻他的身体(约2:19-21)。保罗解释教会这座灵宫有主为“房角石”(林前3:10-11;弗2:20;彼前2:6),使徒与先知在其上建造(弗2:20;3:5),即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信徒在教会内亦称为“活石”、“君尊的祭司”,教会乃“灵官”(彼前2:5),“永生神的殿”(林后6:16;林前3:16)。既然圣洁的灵居住在教会内,信徒便当自洁,远避淫行,合乎主用(参林前6:17-18;林后6:16-17;提后2:21)。

3.基督的新妇(Bride of Christ)━━在旧约,神与以色列的关系如夫妇般的亲密(参赛54:5-6;62:5;何2:7);这观念在新约则喻作基督与教会(弗5:22-25),教会遂称为基督的新妇(林后11:2),等候迎娶的时候到临(启19:7;弗5:27)。既然基督爱教会,甘愿为教会舍己(弗5:25),我们当爱他比一切更深(参约21:15;路14:26)。

4.神所拣选的人(God's Elect)━━教会是由一群神所拣选的人组成(罗8:33;彼前1:2;2:9),他们“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11,5),早从创立世界以前就蒙拣选的人(弗1:4);他们亦称为“神的子民”(多2:14;彼前2:10),或“新造的人”(林后5:17),这肖象的重点指出教会在神的心意拥有一个“异常悠久”的地位,亦显出教会的归属在神那里。

5.葡萄树与枝子(vine and branches)━━神的选民以色列被喻作葡萄园,受神栽植,结出果子(参赛5:1-7;耶2:21;结15:1-5;19:10-14),主耶稣沿用旧约先知的比喻,今次说明他与门徒的关系(约15:5),耶稣自称是“真葡萄”(约15:1),信徒是枝叶,这关系强调生命的相连(约15:4)及以果子证明这关系的实在(约15:5-6)。

6.牧人与羊群(shepherd and sheep)━━在旧约,神与以色列的关系以牧人(诗23:1)与羊群(诗74:1;79:13;80:1;95:13;100:3)表达之;在新约,相同的绘喻用在耶稣与教会方面(约10:1-29),而教会则以犹太及外邦二类信徒组成(约10:16),非象旧约所形容,那里神只是以色列的牧人,从未提及外邦人。比喻绘述信徒有主的引导与牧顾。

7.大祭司与祭司(High priest and believer-priests)━━教会若喻作圣殿,耶稣基督乃是圣殿中的大祭司(来7:28;9:24-28),每日向神为信徒代求(罗8:34;来7:25);信徒为其它的祭司(来10:10,14;彼前2:4-5)。信徒为祭司是改革家从中古教会恢愎过来的新约真理;意说信徒各自及直接可与神交往,无需经过中保,这是新约信徒特殊的地位与福分,此喻强调信徒拥有的新身分、地位及使命(罗12:1;来13:15-16)。

8.末后亚当与新造的人(The Last Adam and the new creation)━━罪是从一人(第一个亚当)而来,于是死就临到众人身上(罗5:12),死就控制世人(罗5:14),但不能锁禁主,他挣开死亡的困锁,从死而复活,成为信徒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他以属本体生命的能力拯救世人,使世人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全因这末后亚当之故(林前15:45)。此喻说明人的光景经历奇妙的改造全因末后亚当的救赎功劳。

以上所论只是新约内数个有关教会之性质的主要肖象,这些强调信徒与主的生命关系、亲密关系、圣洁关系、价值关系及目的与果效;其它的肖象如圣洁的国度(彼前2:9;弗2:19),神的家(提前3:15;弗2:19),天上的耶路撒冷(来12:21)等皆有其独特的启示与意义,可见教会在神心意中是何等的重要。

四、教会的性质

“教会的性质”这命题可从二方面探讨之:

A.反方面━━教会的“不是”

1.教会不是以色列━━教会与以色列在神计划中各占重要地位,然而教会(新约)却非以色列(旧约)的延续〔注16〕。教会虽与以色列各有不少的共同点(诸如共同的据点、蒙恩的基础、被救的原则、信仰的对象、事奉的动力与目标等不赘),但它们相异之处亦颇多(诸如教会称为新人、基督的身体,以犹太及外邦组成〔弗2:15;西3:11;林前10:32;罗9:6〕,神给以色列一个与教会不同的命运〔罗11:25-26〕,雅各在第一次教会大会中的辩论指出教会与以色列各有不同的将来〔徒15:13-21〕等不赘)。

2.教会不是天国━━“天国”乃神应许给以色列那“复兴之大卫的国度”(太3:2;4:17),具有属地(地理、政权、国位等特征)及属灵(悔改、重生等要求)的特色,非单方面言(属灵)。从门徒的问题可见,耶稣基督不能在他第一次来临时建立之(徒1:6),那要留待第二次再临时才能实现(徒3:19-21;罗11:25-26;启19:2-20:6)。但教会在属灵上具有神应许给以色列国的特征及能满足神的要求,故教会遂称为“天国的奥秘”(太13章),因教会具备足够的条件或资格在属灵上合神的心意。

B.正方面━━教会的“是”

1.教会是一个插段(intercalation)━━“插段”是正常计划中的一部分、是作息时间内的某段落,所以教会是神管理世界(包括以色列)中的一段特别治理法,旧约多处预告这段时期的出现,乃是神在治理以色列的计划中早已放入一段教会插段(如但2:40-41间;7:23-24间;8:22-23间;9:26-27间;赛6:2-3间;何3:4-5间;5:15-16间;诗22:22-23间;101:1-2间等不赘)〔注17〕,由此可见神在万世计划中早有教会时期的存在,只是神待旧约走完其旅程后,教会遂按历史事迹的演变(如以色列摒弃基督为他们的弥赛亚)而“应运而生”(不过要知万事均不能脱离神的全智)。

2.教会是一个奥秘(mystery)━━“奥秘”此字在旧约内全没出现,而是新约的一个独特字汇,意指“某项真理先前(即旧约)是蕴藏的,到如今(即新约)才显现出来”〔注18〕(罗16:25;林前2:7,10),教会就是此项的真理(西1:26-27;弗3:5-6)。有关教会是奥秘包括四方面的意义〔注19〕:1)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3:1-12),这身体称为“新人”(弗2:15),由外邦信徒及犹太信徒组成。R. L. Saucy博士谓,虽然旧约多处早已预告外邦人将会享受弥赛亚的恩福(创12:3;赛60:1-3;62:1-2),但外邦与犹太共在一身的真理是旧约没有预及的(加3:28),故这是个新约独有的真理〔注20〕;2)教会是基督生命的居所(organism),是基督生命的延续(西1:24-27;2:10-19;3:4,11),此点是旧约全无提及的,故“在基督里”是新约的一个奥秘;3)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弗5:22-23;启19:7-9),这又是教会的一个特色;4)教会被提亦是教会奥秘之一(林前15:51-52;帖前4:13-18),虽旧约亦有复活的真理,惟信徒身体在霎时间的改变是新约独特之启示。

3.教会是属灵天国(spiritual kingdom)━━教会虽不是神应许给以色列的国度,但教会在属灵的救赎上,确有应许给以色列的国度之部分特征,那是在蒙神接纳、作神子民、成祭司国度方面言(彼前2:9),致教会在此亦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7-9,29),故此教会可以承受神应许给以色列的约福(创12:3;罗11:17;15:27;弗2:12-13;3:6),所以教会在地上这段时间按耶稣基督言为“天国的奥秘”(太13:10,35)〔注21〕。

结论:由上文之讨论,教会是一群在新约时代被呼召出来的信徒,经历重生的经历(约3:5),蒙圣灵的洗归入主的名下(林前11:13),成为基督身体(生命)的一部分,以基督作头,亦称为基督的新妇(弗、林前),或说与基督同作后裔(罗8:17;加3:26),是现今神在地上的属灵国度。

五、教会的由来

按上文论,教会非是旧约以色列的延续,虽然信徒亦称为“属灵的以色列”(罗9:6,26),但那是指信徒在“因信称义”的基础上与旧约的以色列人是一致的(参加3:7,29)。换言之,神在旧新约内只有一种救赎观、一个得救的要求。新约时,神借教会证实救赎的范畴乃全地性的(旧约是预告、新约是应验),故教会包括外邦与犹太信徒在其中(加3:28;6:15;弗3:6),然而教会在时间上言是新约的“土产”,是新约时代诞生的。兹从四方面阐释:

A.时间的起始

教会早在创世前起自神“预定的美意”内(弗1:9),但在时空的范畴里,教会总有个起始,神学家对此抱五个不同的见解:

1.起自亚当之时━━此说认为教会包括自有人类以来的信徒,即凡信神的人自然是教会一分子,这见解多为新学派、新正统等人所主张(代表人:K. B. Kuiper)。

2.起自亚伯拉罕━━这论认为既然教会称为“新以色列”(参罗9:6,25-26;加3:7,29),故必起自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此见多为改革神学家倡导(代表人:Charles Hodge; J. I. Packer; M. J. Erickson; D. D. Bannerman)。

3.起自耶稣基督━━此论认为教会在耶稣时代便已开始,但正确地在什么时候,此说学者的意见分为五派:(1)在呼召起初四门徒时;(2)在选立十二门徒时;(3)在彼得的宣告时(参太16:18);(4)在最后晚餐时;(5)复活日向门徒吹灵气时(代表人:George Johnston)。

4.起自使徒保罗━━这是极端时代论学者的论据,他们认为教会起自保罗往邦人中宣教时(即徒13章或28章),保罗前的教会是另一性质及形式的〔注22〕(代表人:E. W. Bullinger; C. F. Baker; J. C. O.Hair; C. H. Welch)。

5.起自五旬节日━━照此论,教会是新约时代的特产,自耶稣呼召门徒起始,教会的成员渐渐“组成”,因教会是圣灵的居所,故在圣灵降临日,那些“在基督”的人蒙圣灵“洗礼”,成为“基督的身体”,基督是这身体的头;这“身体”又名“圣殿”,基督是这殿的“房角石”,又是这殿中的大祭司,信徒各自为祭司,可直接与神交往,无庸人间的中保(代表人:R. L. Saucy; C. C. Ryrie; L. S. Chafer)。

B.耶稣基督的预告

1.太16:18━━耶稣降世为要将神应许给以色列的“天国”赐给他们(太4:17),那是“真确之举”(bona fide offer),正如神在加底斯赐给以色列民机会进入迦南应许地一般〔注23〕,可惜选民历史重演,先后拒绝神及耶稣的恩赐(太11-12章),致耶稣基督透露“天国”的“属灵部分”必赓延下去(太13章),是为“天国之奥秘”的比喻,那是教会的“面孔”(即神应许给以色列的天国之属灵面孔、属灵部分,亦称“属灵天国”),是时,拒绝主耶稣的“天国”之活动如火如荼(太13:54-16:12),致主预感他必上十字架才结束那股抗拒他的势力。此时他看见门徒对他之身分与使命有了清楚的认识后,遂正式及明言向他们宣布教会将会建立(太16:18)。从本节之宣告可知教会在耶稣死后才实现:1)本节动词为将来式,非指已有存在的实物;2)教会的开始乃在“阴间的权柄”被摧毁后,即是在耶稣的复活后,故随即主便预告在耶路撒冷内要发生的事(太16:21);3)“教会”在本节是预指快要出现的一个簇新团体,与当时犹太人团体(会堂)显然不同〔注24〕,故此字乃耶稣基督特意选用的,与“会堂”、“公会”等犹太人组织以示识别。

2.太18:15-20━━此段预告将来教会内对付某项违反真理的“教会管理法”,非指当时的“会堂规则”,因若本段是说会堂的情况时,主必选用“会堂”这词。再且下文主说若有三人在一起祷告,他必在其中(太18:20),可见此语必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后的情形。

C.历史的记录

神的真理在历史的走廊内漫步,教会就在某段时间内诞生下来,那是主复活后的首次五旬节。这日之前,主早已多次吩咐门徒要等候圣灵降临(约14:19-20,26;15:26-27;16:7-13;20:20-23;路24:49;徒1:5;11:15-16),因为圣灵要引导人进入更多的真理。那日圣灵来临,超自然的外证良多,足以指出那日是空前绝后的(徒2:1-4);彼得的讲道亦证述圣灵降临是预言的应验(徒2:16-18;珥2:28-32),故那日是新时代的肇始,俗谓“圣灵时期”,或“教会时期”,因圣灵之降下乃住在信徒心内,成为神在地上的居所。再且,圣灵陆续将以后各时代的信徒(如施洗约翰的门徒,徒19:6),各种族的信徒(外邦人,徒10:44-46;撒玛利亚人,徒8:17)等同归入主的名下。

D.保罗的解释

1.林前12:13━━圣灵之降临,住于信者心内,是为“圣灵的洗”,信徒遂归入一身之内,这身体就是教会(弗1:22-23;5:30;西1:18;林前12:28)。“圣灵的洗”亦曾早已预告(太3:11;可1:8;路3:16;约1:33),这事在主复活后的首次五旬节时变成事实。

2.弗4:8━━本节说明耶稣基督复活升天后才将属灵的恩赐赐下给信徒,所以教会的开始必在主复活之后及圣灵降临之时。

3.弗5:25-27━━教会是基督以其己血买赎回来(徒20:28),而基督复活后才成为教会之首(西3:1-4),以致没有复活就没有教会。

4.弗2:20━━教会建在“先知与使徒”的根基上,以耶稣基督为房角石。“先知与使徒”同是新约教会的人物,各有在教会始创时的功用(林前14:30),他们与其它信徒以复活的耶稣基督为主。

由上文各点可见,教会确有一“诞生”的日期,那是处在耶稣复活之后,圣灵降临之日;然而其“胚胎”必在耶稣降生后及在人接受他为救主后才能形成。

六、教会的组织

教会是一个有机体(organism),如一个身体般,以基督为头,而自有教会以来历世历代的信徒为身体的一部分。教会亦是一个有组织的集会(organization),具有职员,按照神的吩咐的规例进行敬拜、互相扶立、传道及其它活动。前者(有机体)称为“无形的教会”(invisible church)或“普世教会”(universal church);后者(组织体)则称作“有形的教会”(visible church)或“地方教会”(local church)。

按神学家L. S. Chafer博士谓,全新约共约有五十处经文分别指出教会的聚集处,有在家中(较小的集会地)(如林前16:19),有在城中(较大的集会之处)(如徒8:1;罗16:1;帖前1:1)〔注25〕,而地方教会有其各自组织、职员及功用。

A. 教会的体制

教会的体制主要有四款:

1.会督制(episcopalian)━━以一总监督为无上权威,主理这类型教会体制的一切庶务(经文参徒20:28;腓1:7;提前3:1;多1:7;彼前3:25)(代表教会为圣公会、卫理会、循道会、天主教、希腊东正教会等)。

2.长老制(presbyterian)━━长老制教会由区制之长老管辖,全国的区会由国家性的总长老治会部统管(presbytery),这部又由“全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主持(按体制言,此类型教会与美国国会的组成相若)(经文参提前5:1-2,17,19;多1:5;徒14:23;20:17;21:18)(代表教会为长老会、改革宗教会)。

3.会友制(congregational)━━会友为教会至上决策权威所在,而每教会个别自立自养自治,故“民主”及“自治”常是此类教会的标榜(经文参徒1章;6章;13:1-3;15:2-3等)(代表教会有浸信会,刚纪慎会、基督会及自立教会)。

4.自由制(non-government)━━这类型教会没有固定体制,主因这派人士强调“无形教会”这个观念,在他们中间,他们视圣灵的地位较人为组织更为重要(代表教会有贵格会、弟兄会等)。

小结:从新约提供的资料可见,新约教会的体制似没有一固定的型式,而会督式、长老式、会友式皆流行,这是因他们特殊背景之故〔注26〕。

B. 教会的职员

从新约书卷资料的透露,新约教会的“职工”可分类为:

1.长老━━“长老”(presbuteros)一职是新约教会行政事工内的重要职员,保罗各处设立教会时便首先选立长老(徒14:23),这观念源自犹太教会堂式的组织,“长老”的资格似乎与在世及属灵的“年度”有关,他们协助使徒处理教会事务(徒15:4,22-23)。R. L. Saucy谓从他们的资格条件中(提前3;多1:5-9)可见这是永久性的岗位〔注27〕。

2.监督━━“监督”(episkopos)一字原意“视察”、“巡查”;从徒20:17(长老)与20:28(监督)、多1:5(长老)与多1:7(监督)、提前5:17(长老)与提前3:4(监督)、彼前5:1(长老)与彼前5:2(监督)等经文互相参照,“长老”与“监督”原是一人,前者强调他的资格,后者着重他的工作。

3.执事━━“执事”(diakonos)的基本原意乃“服侍”、“伺候”,虽然学者仍辩论徒6:1-6是否执事职责的始源,但似乎此职之起始仍是仿效犹太会堂的组织,教父爱任纽支持此见。执事的职事乃是长老(或使徒)的助手,主要为解决教会内的庶务(固然亦有涉及属灵事工),时限不详。

4.女执事━━提前3:11与罗16:1是支持女执事职分的主要经文,照恩典神学教授肯特博士(H. A. Kent)之意见,提前3:11节经文所论的人物应与上文类同,那是别类的事奉人才,即女执事〔注28〕。初期教父Pliny的著作亦认同此点。

5.使徒、先知、传福音、牧师即教师(弗4:11的“和”字在原文结构下看是“二合一”或“下释上”的用法,非作连接词用,故教师与牧师为同一人)等乃新约教会拥有特殊职权的人,前二名属“基层的”(foundational),他们是建立教会的“特工”(参弗2:20),他们的职权与恩赐是时代性的,至教会成立后不再复见(离开使徒时代);后二名属“建立性”的(edificational),为了建立主的身体(弗4:12),他们的职任在每时代均需要,在与林前12:28;徒13:1;20:28;提前3:2;彼前2:25;5:1-2;弗4:11;多1:9;腓1:1等经文共研下,牧师、教师、长老、监督等虽名称不同,实乃同一人,只是重点或主要事工有异。

小结:新约教会的圣工人员可分为二大类,使徒时代的(有使徒与先知)及建立教会的(长老与执事),当中监督亦是长老;长老的工作有对外的(传福音);亦有对内的(牧师即教师),而以执事为辅助员,尤是庶务方面,好使他们能专心以“祈祷传道”为重。

七、教会的圣工

教会的工作可算是多姿多彩,若会友众多,可堪称芦目丰富,琳琅满目,兹从二角度分析教会的圣工。

A.教会的圣礼

教会的圣礼有二(天主教会有七),它们是:

1.洗礼

a.洗礼的意义

学者对洗礼的意义意见分歧,主要分三派:

(a)圣礼派━━这派视洗礼能洗去原罪,促成救恩(代表教会有天主教、路德宗;前者称洗礼仪式足够洗脱原罪,后者强调信心与仪式合并)。

(b)恩约派━━此派认为洗礼乃与神立约的印记,如旧约的割礼对犹太人般(代表教会有长老宗、改革宗)。

(c)象征派━━此说解释洗礼只是一个象征,是信心的外显,并无其它作用,仪式只是一项信心的见证(代表教会有浸信会)。

从罗6:1-11的动词(过去完成式)含意可见接受洗礼者早有信心的实在,符合“因信称义”的要求,这非说洗礼不重要,而只在说明水礼不能洁净罪(参彼前3:21;此节的“本不在乎”该译作“不是”),信心才是神拯救人的主要及唯一要求。

b.洗礼的形式

“洗礼”一字的原文(baptizo)据一些标准希腊文字典(如Thayer, BAG)意‘蘸,点,浸’,亦有一些(如Cremer, Kittel, Liddel & Scott)只提供“浸”一义。这字描述新约所有的“水礼事件”(参可1:9-10;徒2:38-39;约3:23等不赘),而另一字bapto(意“洗濯”)乃描述犹太人洗濯的遗传(参可7:4;路11:38)。

据前慕翟圣经学院希腊文大宗师威士博士(K. S. Wuest)精湛之研究,baptizo字在古典希腊文内有三个基本用途:(1)描绘船沉没(被水淹盖);(2)描绘染布者将布匹放在染料内上色(被染料淹盖);(3)描绘窑匠将陶器瓷器放进窑内(被火淹盖)〔注29〕,由可见“洗礼”的形式应是“全身被水淹盖”,这样才能象征与主的埋葬(西2:12;罗6:4等不赘)。这种形式秉承犹太人使人入教的手续。最早的经外历史证明初期信徒均以“全身入水”为洗礼形式的算是主后一百年的“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教会史学家G. P. Fisher博士谓:“初期的教父几乎人人接受浸身的方式,至于使用别样形式似是凤毛麟角”〔注30〕。

c.洗礼的对象

不少教会或学者除接受“信徒洗礼”(believer's baptism)外亦强调婴孩洗礼。他们的经文论据主要来自五段经文:徒11:4;16:15;16:31-34;18:8;林前1:16。以上每段皆有“全家”一词,故小孩、婴孩包括在内。但“全家”一词只意说“全家”皆赞同耶稣确为他们而死,而信心是唯一称义的要求,非说连小孩也表示赞同,诚如英国浸会神学家Beasley-Murray谓:“若全家包括婴孩,那末他们全家皆说方言,连婴孩在内,这岂不是荒谬兼怪诞”〔注31〕。此外,早期的教父如十二使徒遗训,黑马(牧人书)、巴拿巴(书信)、爱任纽(斥异端)、特土良、居普良、希坡拉特及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等,只指出“信徒洗礼”为教会通用的仪式,他们对婴孩洗礼只字不提〔注32〕。

2.圣餐

a.圣餐的派别

不少学者认为洗礼强调与主的“联合”(union,参罗6:3-4),而圣餐则表明与主的“契通”(communion,参林前10:16),但他们对圣餐的意义亦意见分歧,要者共有四派:

(1)化质说(Transubstantiation)━━此说认为饼与葡萄汁因主礼人的祝福而实际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换言之,饼与葡萄汁“就是”主的身体与血。这见解在1551年的天特会议内成为天主教会的官方神学立场。

(2)合质说(Consubstantiation)━━这见解认为领受圣餐者吃了被主礼人祝福了的饼与葡萄汁,他也吃了基督实际的身体与血,虽然饼与葡萄汁本身仍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换言之,饼与葡萄汁“含有”(contain)主的身体与血,这是路德宗与圣公会的立场。

(3)动力说(Dynamic Presence)━━此论认为饼与葡萄汁实际有基督的临在,是基督“参与”领受圣餐者的敬拜,加尔文以太阳为喻解释此说之精髓,他说太阳高悬天空,但它的热力渗透世界每一角落〔注33〕。换言之,饼与葡萄汁“含有(基督)属灵”(contain spiritually)的同在,这是改革宗教会的立场。

(4)象征说(Symbolic)━━这派认为饼与葡萄汁只是个象征,促使领受者记念主在十架上的工作,换言之,饼与葡萄汁“代表”(represent)主的身体与血。此见始自改革家慈运理,故亦称为“慈运理论”,这是浸信会的立场。

b.圣餐的意义

圣餐的意义照符类福音及保罗书信的提示分列如下:

(1)圣餐是纪念(memorial)━━纪念主代死的伟工,如逾越节记念出埃及的事迹(参路22:19;林前11:24-25)。

(2)圣餐是宣告(proclamation)━━宣告救恩已完成,回首看主第一次来临的工作。圣餐与讲道的区别只在象征动作(圣餐)及神的话语在解释中(参林前11:26)。

(3)圣餐是期待(expectation)━━期待主第二次复临,建立国度,圣餐唤醒人在这方面信心的等待(参太26:29;林前11:26)。

(4)圣餐是相交(fellowship)━━圣餐的设立乃耶稣的设计,在此时他与信徒进入爱的契通、相交之中(参林前10:20-21)。

(5)圣餐是省察(examination)━━圣餐是一个时机,供信徒自我省察,悔改认罪,得蒙洁净,重新得力,努力向前,这亦是主设立圣餐当中一个附带目的,使人在“常常如此行”之际,多默想感恩,支取能力,继续奔走天路(参林前11:28)。

(6)圣餐是立约(covenant-making)━━神透过先知耶利米宣告将来神与以色列人赦罪的,是为血约或新约(耶31:34)。主在圣餐时的宣布乃是此约开始生效,直至“罪过止住,罪恶除净,罪孽赎尽”(但9:24),故圣餐乃记念新约功效全在耶稣的代死(参太26:28;来9:22)。

c.圣餐的对象

“谁人可守圣餐”这问题常困扰不少教会,为此亦有教会意见不合而告分裂,按圣经所提供的资料,领受者当有下列的资格:

(1)重生得救━━圣餐主要是纪念主的死,这是信徒才有的资格。

(2)受了洗礼━━圣经没有明文强调这点,这第二项的条件只据自推论:(a)洗礼之设立远在圣餐之前;(b)首次参加圣餐的信徒皆已受了洗礼;(c)洗礼与圣餐是“平行仪式”(纪念主的死),但有先后的次序;(d)洗礼是得救信心的外显,故在公开的圣餐聚会内,洗礼决定资格,否则便没有准则,有些教会将洗礼的资格置于会章内,有些临时宣布,亦有些不要求此项资格。

(3)成了会友━━此项资格乃从推论而来,意说圣餐既是家庭(属灵)的仪式,参加的人当先成为家里(教会)的人,有些教会强调此点,圣经遂成了“关闭的契通”(closed communion),有些则没有此项要求。

(4)正当行为━━基于林前5:1-5;11:30-31;多3:10;帖后3:6-15;罗16:17等经文,若有人犯了不道德的行为,传播异端,行为不检,结党分争,有些教会则禁止他们领受圣餐,因为主餐是信徒在教会中相交的标记。

B.教会的职事

教会的职事分为三大范畴:

1.崇拜(leitougonia)━━崇拜是教会生活最主要的活动,崇拜是敬虔团体的神学中心,在崇拜时,教会的对象全在三一神那里,在此时,感恩、颂赞、诗歌、祷告、圣言的诵读、奉献等,皆环绕在神的伟大、神的救赎、神的带领等各方面(参罗11:36)。

2.相交(koinonia)━━教会的聚集皆在教拜,又在肢体彼此相顾,互相激发,勉励行善(来10:24),当中所有圣言的阐释,以作激发爱心的基本,使基督身体建立起来(参弗4:11-16)。

3.服侍(diakonia)━━教会是肢体的仆人,亦是世界的仆人,所以社会关怀是教会的一项大使命,主耶稣本身(如路10:25-37)及新约书信(如雅1:27;约壹3:17-18)皆强调此项的服侍。

4.传道(euaggelion)━━这是教会对外拯救灵魂的圣工,亦是主耶稣临别前一项语重心长的吩咐(太28:19-20;徒1:8),主划分传道的步骤与范围及时限,从本家开始,而近而远,由同文化至异文化至超文化,直到世界的末了。

七、结论

教会神学是一项极重要的真理,因教会是基督耶稣时代的一个重要属灵团体,神在永世前所蕴藏有关教会的奥秘如今在他儿子的囗中(太13:10)及使徒保罗的文笔上启示出来(弗3:3-11),这个奥秘正是圣经真理的心脏,信徒务必晓得这脉脏如何跳动。英国名神学家柏克博士(J. I. Packer)亦云:“为了教会,基督舍去生命(弗5:25);以流血作赎价将之购买回来(徒20:28);神借教会向万有启示其无穷的智慧(弗3:10),是以人若要明白神万世的计划、施恩的方法、基督的国权、圣灵的职事及历史的意义等,他必须先明白教会的真义”〔注34〕。

书目注明:

〔注1〕:   引自Jamer I. Packer, "The Nature of the Church," Basic Bible Doctrines, ed. C. F. Henry, Baker, 1962, 1980 (6th), p. 241.

〔注2〕:   笔者与John Macquarrie, Principles of Christian Theology, Scribner, 1966, p. 346表同感。

〔注3〕:   Millard J.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Baker, 1986, p. 1027。

〔注4〕:   Lothar Coenen, "Church,"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I, ed. Colin Brown, Zondervan, 1975, pp. 291-292.

〔注5〕:   K. L. Schmidt, "ekklesia,"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 Kittel, Vol. III, Eerdmans, 1964, p. 527; J. or, The Semanties of Bibbical Language, Oxford, 1961, pp. 119-129; P. S. Minear, "Church,"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G. A. Buttrick, Vol. I, Abingdon, 1962, p. 608; R. L. Saucy, The Church in God's Program, Moody, 1972O , 1980, pp. 13-14.

〔注6〕:   L. Coenen上引第295页。

〔注7〕:   M. J. Erickson上引第1032页;J. F. A. Hort, The Christian Ecclesia, Macmillan, 1897, pp. 4-5

〔注8〕:   W. F. Moulton & A. S. Geden, A Concor dance to the Greek Testament, T. & T. Clark, 1950, pp. 316-317。

〔注9〕:   R. L. Saucy上引第16页。

〔注10〕:  同上书第15页。

〔注11〕:  C. C. Ryric, Basic Theology, Victor Books, 1986, p. 394。

〔注12〕:  Donald Guthri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IVP. 1981. p.564。

〔注13〕:  Paul S. Minear, Images of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Westminster, 1960, p.28

〔注14〕: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1953, p. 557.

〔注15〕:  Ernest Best, One Body in Christ, SPCK, p. 83.

〔注16〕:  大部分的恩约神学家(Covenant thedogians)(如L. Berkehof; C. Hodge; A. Hodge; J. I. Packer)皆认为教会是旧约信徒团契的延续,这是因他们过分强调教会与以色列的共同点,而忽略它们间相异之处。

〔注17〕:  C. C. Ryrie, The Basis of the Premillennial Faith, Loizeau, 1953O , 1985, pp. 128-130。

〔注18〕:  同上书第132-134页。

〔注19〕:  同上书第134页。

〔注20〕:  R. L. Saucy上引书第60页。

〔注21〕:  同上书第84页。

〔注22〕:  参Charles F. Baker, A Dispensational Theology, Grace Bible Collage Publicationas, 1971, 1980 (3rd), pp. 483-486列举十二理由支持此说。

〔注23〕:  L. S. Chafer, Systematic Theology, IV, Dallas Seminary Press, 1984O , 1983, p.9.

〔注24〕:  R. L. Saucy, p. 59; Marvin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APA, 1972, p. 57.

〔注25〕:  L. S. Chafer上引第146页。

〔注26〕:  参M. J. Erickson上引书第1083-10087页内有精辟的讨论。

〔注27〕:  R. L. Saucy上引书第99页。

〔注28〕:  H. A. Kent,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85, pp.140-141.另参John Murray, Epistte to the Romans, Eerdmans, 1965, p. 226

〔注29〕:  K. S. Wuest, Studies i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1945O , 1973, pp.70-76。

〔注30〕:  G. P. Fisher,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Scribner, 1877, p. 565。

〔注31〕:  G. R. Beasley-Murray, 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Macmillan, 1962, p.315.

〔注32〕:  R. L. Saucy上引书第203-205页。

〔注33〕: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Book 4, chapter 17, section 12;引自M. J. Erickson, p. 1119。

〔注34〕:  J. I. Packer上引书同页。

回到最前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