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信心——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簡介

本課講的是信心,是「聖經基本道理」系列課程中的一課。在你閱讀課文的時候,會發現沒有列出全部引用經文,這是故意留空的,好讓你必須在聖經裡查閱參考經文並填空。請仔細學習本課程,請先填滿所有的經文空缺,才做課本後的測驗題目。

在做課後測驗前,先複習課文材料。

當你學習本課及做測驗時,祈求聖靈引領你,教導你這個基本的道理。我們希望每個人都盡力而為,因此,對本講座請勿倉促應付。在閱讀課文的時候,請把問題記在腦中,它們會有助你完成測驗。若對某一部分不清楚,請與你的輔導員聯繫。務必字跡工整,易於閱讀!請仔細閱讀並遵守所有的指示。

本課程所講道理得到歷代信奉聖經之學者的公認。


助學問題

學習本課時請使用這些學習問題。這些答案有助你對一些真理更瞭解。

1.   馬可福音七章24至30節和馬太福音十五章21至28節所記的敘利非尼基婦人如何得著所求之事?

2.   在彼得後書一章5至7節裡,在屬靈殿堂內那七樣恩典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3.   信心三個的要素是什麼?

4.   知道基督的真理,承認祂的宣告為真理,這對我們有好處麼?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做什麼?

5.   在我們的禱告生活中,對神的信心有多重要?

6.   基督及其事工,我們必須相信什麼?

7.   信心和神的應許有什麼關係?

8.   我們必須對誰有信心?

9.   信心的根源是什麼?

10. 保羅和雅各對信心的看法是否不一致?

11. 我們對信心有什麼責任?

12. 本課中提到的信心的三個結果是什麼?

本課中的許多參考經文都沒有列出,為的是讓學生查閱聖經,填寫答案。請填入整節經文。


信心——未見之事的確據

一. 信心的定義

信心,即是完全相信一個人或一件事將會成就所應許的。

相信全能的神所宣告的應許,將祂的大能和資源去解決人的需求和難題。

相信耶穌基督為罪人犧牲而帶來救恩,給罪人穿上公義的袍,讓罪人在聖潔的神面前有一個完全的地位。

此外,信心還使聖徒擁有與神交往的特權,為他鋪設通往施恩寶座的道路,在那裡,他的禱告得蒙垂聽。信心使得未見之事如同肉眼能見的事物一樣真實(來十一1)

二. 信心的根源是什麼?

A. 信心是聖父、聖子和聖靈的聯合的作為

1. 聖父賜下信心

父神在起初賜下信心(弗二8)。信心是神白白的恩賜。「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

2. 聖子完成信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來十二2)

當我們把眼睛從基督身上挪開,轉視周圍充滿困苦艱難的世界時,對環境的懼怕。就讓我們失去對基督的信心。馬太福音十四章30,31節告訴我們,只要彼得的眼睛注視著耶穌基督,他就能夠因著信心在水面上行走。他對基督有信心,相信祂能夠使自己在水面上行走。但當彼得看到身旁擊打的巨浪,開始懷疑及懼怕時,便開始沉下水去。

3. 聖靈掌管信心

聖靈掌管或指揮信心的恩賜。「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加五22)「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林前十二9)可見,信心雖然是父神的恩賜,但它由掌管恩賜的聖靈,放在信徒心裡。

B. 信心還涉及人這一方

聖靈只能在那些願意的人心中賜下信心。人的回應就是接受神話語的應許是真實,倚靠聖靈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行出來。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徒四4)我們曉得,這兩節經文都是指福音是神所說的話。有時候,那寫下來的神的話——聖經,是能產生信心的。在加拉太書三章2至5節裡,保羅論到借「聽信」行異能。羅馬書四章19至21節說,亞伯拉罕的信心因聽到並相信神的應許而得到堅固。第21節說得很清楚,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因此,早在應許之子,以撒出生前,他便開始為所得的應許而讚美神,歸榮耀給祂。這就是他因信而算為他的義的原因。以撒出生後,亞伯拉罕甚至願意獻上以撒表明他順服的信心。

若是我們有機會聽到或讀到神的話,但不去遵行,就要負上缺乏信心的責任。

路加重複地說,禱告是增強或建造信心的途徑。「但我已經為你祈求(禱告),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廿二32)「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5)其它還有兩段經文(可九24和太十七19-21)亦說到,禱告是增強信心重要的因素。請研讀這兩段經文。

信心的增長基於已有的信心,藉著使用(羅一17和帖後一3)。原有的信心便得到加強。

三. 信心為何重要?

全世界有許多人努力要得神的喜悅。但神的話語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信心是得到神恩典和喜愛的唯一條件。

基督視信心是最高的美德。那個敘利非尼基婦人(閱可七24-30和太十五21-28)苦苦尋求主,她獲得獎賞並非因她堅持,乃因她有信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太十五28)那位百夫長(羅馬軍官)謙卑地來到主面前,他的僕人因他的信心得到痊癒。「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太八10)「耶穌對百夫長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太八13)馬可福音十章46至52節所記的瞎子,他祈求時很誠摯的,卻因他的信心獲得光明。「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可十52)

彼得後書一章5至7節說,有七樣其他的恩典在這信心的根基上在建造屬靈的殿。這些恩典使我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後一8)。我們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相信耶穌是神,信心的根本。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中列舉三樣恩典時說,其中最大的是愛,但他放在首位的是信心。「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我們唯一的希望在於耶穌基督。懷疑祂的存在會失去這希望的基礎。信心亦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因為,若不是完全相信祂的存在,我們怎能愛沒有見到的祂?「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一8,9)

因此,我們對未來的希望和對掌管未來的耶穌基督的愛,都以對祂的信心為基礎。

四. 信心的兩個基本觀點是什麼?

信心有很多觀點。但其中兩個基本方面是:靠信心得生生活

A. 靠信心新生(得著新的生命)

靠信心得生,包括認識神的話教導的福音、相信它的宣告之真實性、以及親自接納它。以下將分別討論信心的這三個要素。

1. 認識神的話教導的福音

信心的根基是對神話語的認識。「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14)

神的話信心根基是最大的確據(賽四十8)。簡單說來,就是相信神所說的話,特別是有關我們罪性及藉著基督之救恩的話。我們也許不明白有關基督及祂所作的每一件事,但必須堅信神的話是真實的。得救以後,憑著信心,我們眼睛上的鱗脫落了,從前隱藏的屬靈真理顯明出來,叫我們以心靈回應。這信心在不撒謊的神裡面(多一2)。沒有什麼比神的話更確定了。信心是相信屬靈永恆的事物。假如對這些事物都不能確定,那信心就是徒然的。

信心不是跳到黑暗裡去,而是走在光明大道之中。「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詩一一九105)

除基督以外,沒有一位教主能使我們信而得救(徒四12)。除聖經所傳的,其他任何福音也都無法拯救我們。「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

2. 接受神的話為真理

聖經就是神的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你(神)話的總綱是真實,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一一九160)「你(神)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認識神的話是基本,在我們按它行事之前,必須相信它的真實性。

3. 親自接納這真理的福音

如果知道神話語的宣告,接受它們為真理,卻不親自接納我們信心的對象,那什麼益處都沒有。「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來四2)

認識基督是神卻仍拒絕接納作救主,這是完全可能的。我們雖然承認聖經裡有關基督的宣告,但心靈和意志卻不向這位救主降服。信心是要意志對頭腦所認識的作回應,接受這真理在心中就是靈魂意願以實際行動接納所信的基督。真正的信心包括意志的決定。要是我們明明知道能夠滿足我們需求的是誰,卻不接納祂,那仍是沒有用處。

單有信心並無可取之處。信心不能拯救;能拯救的是對基督的信心。有人說:「只要你是虔誠的,信什麼都不要緊。」如果你虔誠地相信某事,卻原來是一個謊言,你必定受到傷害。舊約裡敬拜假神巴力的人在信仰上是虔誠的,但他們用自己的手製造出來的木神石神,不能像以利亞的神那樣有權柄的回答。假設一個孩子找見一顆致死的毒藥,他可能以為是糖果,確信不疑地把它吃下去,他是必死無疑。

我們是否接納基督為救主,這是一個關乎生死的問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三36)「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信心的所有元素都和我們屬靈生命的中心——心靈有關。對神話語的認識是信心的根基。我們必須全心接受這話為真理,用意志接納主耶穌基督作我們個人的救主。

既然知道耶穌有拯救的能力,祂來是要作世界的救主,我們個人必須對這些事實作出回應。「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那些相信基督的宣告並接待祂的,就成了神的身女。當一個人憑信心接納基督時,他深信基督是真實的,及神指著祂所說的一切話語也都是真實的。

B. 靠信心生活

1. 對神的信心

目前我們肉眼見不到神,若對祂的存在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與祂交通。我們必須相信祂垂聽禱告(詩六十五2),且「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另讀徒廿七22-25,羅四19-21及創十五4-6。)「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4、15)

豐裕的信心要對神的話語有豐富的認識。相信並接受神的話語表面的價值,就是對說這些話的那一位有信心了。「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詩九10)「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十一24)信心是完全相信神所說的一切是真實的,縱使眼前的環境似乎不利它的實現。

2. 信心與基督的位格和事工有關

(1)必須知道基督的宣告:祂是誰,和祂在這世上的使命

許多有思考的人覺得聖經關於主的教訓難以令人相信。這是可以理解的。祂真實的身份——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子,實在是超出了人所能理解的範疇。但神的話教導說,耶穌既是完全的人,也是以人的樣式出現的神。

既然祂是那永存的道,父神藉著祂創造諸世界(來一2),那麼,祂行奇事、從死裡復活,也就毫不奇怪。只要我們信耶穌是神,自然也會信祂所行的一切奇事。還會明白耶穌自稱是父神獨生子的宣告。

不信基督的宣告和祂所行的奇事,便是以神為說謊的,因為祂的話明明教導說這些事情是會發生的。假如我們懷疑神一部分的話語,那麼怎知那些部分是真的呢?只要對神話語一部分有懷疑,則其它全部都列入了懷疑範圍,再也無法相信會有真正的事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14中談到這一點:「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1)關於祂的位格:祂是神

「…道(基督)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14)「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前三16)

2)關於祂的事工:祂救贖失喪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太二十28)「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6-28)「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另讀路十九10;提前一15;來七25。)

(2)必須接受所有這些宣告為真理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祂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祂之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0-12)「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為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約十六30)「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六68、69)

3. 信心與神的話及應許有關

主耶穌向信靠祂的人應許了許多好處。其中有:

永生。約十七2:「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

來生天國裡的家。閱約十四1-4。

在地上與我們同在。太二十八20:「…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智慧。雅一5:「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神,主就必賜給他。」

力量。詩廿八7:「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裡倚靠祂,就得幫助。」

愛。閱羅八35-39。

喜樂。約十六24:「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我們應當知道一個應許是否應驗在基督徒身上,我們必須相信神是遵守諾言的。我們不懷疑也不輕看接受它為真理。神不會撒謊的(多一2)。只要我們求,就必從主得著過神所喜悅的生活所需的一切。

五. 信心和行為有些什麼關係?

A. 行為裡的信心

我們行事須在神的應許之上。真信心體現在實踐所信之事上(雅二18)。

假設你有一把椅子,你喜歡它的外觀,認為它堅固足夠可以支撐你。你可如說出你的喜歡,也可以宣佈你對這把椅子「有信心」。但除非你坐在它上面(把你的體重交給它),你對椅子的堅固性的信心才真正表明出來。信心,就是認同聖經中的每一個應許都是真實可信的(來十一11);沒有什麼試煉能夠動搖它(十一33-38)。它是如此堅定,縱使表面看是不可能,其實還是存在。

有人覺得雅各和保羅在信心和行為的問題上互相矛盾(雅一14-26和羅四1-12)。保羅強調我們自己根本用不著做什麼,就得以在神的眼裡看為義。我們稱義靠的只是基督的功績和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而雅各強調需要用我們的行為去表明對基督的信心。「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雅二24)

保羅把信心作為稱義的前提;而雅各說的是,我們透過行為來實際證明自己的信心。我們稱義,憑的是信基督已經成就的工。這信心由我們的善行來證明。神能夠看透人心,但人只能憑外表看到從心裡作出來的工、或是信心結出善行的果子。

沒有信心的行為是死的。「行為」,雅各用這個詞來指在生活中能活出神的意志及性格的生活旨意和樣式(雅二17)。但我們亦須記住保羅的強調,若不是先有得救的信心,便不能與神同行。

B. 行大事的信心

神借信祂之人,能成就大事。以下有幾個例子,就是神藉著那些有信心之人所做的事。

「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來十一32-34)(另讀來十一35-40。)

耶穌說:「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太二十一21)「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十四12)

基督徒的問題是:「我信神可以作多少?」「在信(信靠神)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C. 禱告中的信心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15)我們需要明白那些作為禱告根基的應許。先完全的相信,繼而是倚靠。這樣,我們可以將現時知識不能及、眼目不能見的事物變為真實。憑信心我們看得見,並且宣告它為真實。神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中說到那些信心的偉人:「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十一24)

當我們知道祈求是按著神的旨意,就一定不會在信與不信之間猶疑不決。懷疑便是疑惑神作工的能力。(讀羅四20和徒十20。)懷疑使神受到限制,因為我們禱告的對象是祂。真正有信心的人,遵照神的旨意祈求的話。甚至在禱告蒙應允之前他就先感謝神。

六. 信心的結果是什麼?

A. 我們藉著信心得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信心的權柄不在於它自己本身,乃出於它的對象主耶穌基督。救恩(過去、現在和將來)是借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的。我們不能開始時信靠基督,轉而卻倚靠自己的行為。這樣會使我們不信基督而信自己。我們不但憑信心得救,也要憑信心過基督徒的生活。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1,22)

我們是因信稱義(看第四課):「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五1)因信成為神的兒女(看第五課):「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三26)

我們還要因信成聖(第七課):「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二十六18)亦因信得蒙神能力的保守:「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5)因此,我們的整個得救自始至終取決於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

B. 信心帶來安息、平安、自信和喜樂

信心的結果是安息、平安、自信和喜樂。起初也許不大能看見這些果子,但隨著信心的增長,我們可以看見它們也在漸長。

在你讀以下這些應許的時候,請求聖靈賜給你這平安。「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賽廿六3)「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羅五1)「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四3)「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來四10)「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神用事實開始。我們相信祂的應許的相信稱為信心。基於事實的信心常常產生感覺,但神甚少提到感覺。相反,聖經中提到「信心」和「相信」超過490次。

A.T. 彼爾森博士說:「神的順序是事實、信心、感覺、撒但企圖顛倒這個順序,把感覺放在信心之前,來迷惑神的兒女。我們應當按照神的順序而行:事實領先,信心緊盯事實之後,感覺緊盯信心後。只要保持這個順序,一切便都正常。但只要信心背對事實轉而注視感覺,這行列就會動搖。」多數人想要先有感覺,才肯相信。這和神的順序是矛盾的。神要我們在救恩確據裡享有完全的平靜,因為這全在於基督,不在於我們以基督不變的話語為基礎,迄立不動的信心,是得享完全的安息、平安、自信和喜樂的鑰匙。


《聖經基要真理學習──信心》測驗題簡介

填滿課文所留的空缺,完成學習課程之後,來回答測驗問題。這個測驗的主要目的,是測試你所學的多少及需要再次學習的內容。

測驗部分

選擇題

結構:每個問題後面有三個答案,以(1)、(2)和(3)號數分別。只有一個是正確的答案。仔細閱讀每個問題;然後選出正確答案,把它的號數填在問題前面的括號裡。為了幫助你明白以下有一個例題:

例題:

(3)0. 是誰賜下信心的恩賜?

(1)當地教會

(2)牧師或傳道人

(3)聖靈——神

你會注意到,(3)是正確的答案。那就把(3)填在括號裡。

測驗:

(  )1. 根據本課,信心的正確定義為:

(1)相信某事,因為希望它是真的

(2)相信一個人或一件事會成就所應許的

(3)真誠地相信聽到的每樣東西

(  )2. 我們的得救取決於:

(1)我們的善行是否超過惡事

(2)我們內心是否有平安和自信的感覺

(3)我們個人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

(  )3. 我們的信心是由誰創造的?

(1)只由聖父

(2)只由耶穌基督

(3)源於三位一體的神的聯合作為

(  )4. 根據本課,信心是由誰完成的?

(1)主耶穌基督,當我們注視祂時

(2)聖父,在祂賜我們信心時

(3)聖靈,在祂指引我們時

(  )5. 我們對擁有信心負有責任嗎?

(1)沒有,這不涉及人的因素

(2)有,聖靈會在每一個願意的人心裡面產生信心

(3)從希伯來書十一章列出有信心之人以來,信心的恩賜尚未賜下來

(  )6.信心的根基是什麼?

(1)神的話語

(2)我們自己行事的能力

(3)我們對未來的知識

(  )7. 得到神恩典和喜愛的唯一條件是:

(1)信

(2)望

(3)愛

(  )8. 基督看最高的美德是什麼?

(1)頑強

(2)謙卑

(3)信心

(  )9.彼得後書一章中列出了七樣屬靈恩典,它們要建基何處?

(1)憐憫(愛)

(2)信心

(3)知識

(  )10. 新生包括信心的那三個因素?

(1)曉得聖經教導的福音,接受它的宣告為真理,親自接納它的好處

(2)才智、意志、情感

(3)聖父、聖子和聖靈

(  )11. 神的道是什麼?

(1)小說

(2)真理

(3)傳說

(  )12. 如何使信心在你自己的生活中真實而有效?

(1)接納基督,為你信心的對象

(2)盲目地跳進黑暗

(3)參加聚會聽傳神的道

(  )13. 以下三個結論那個是正確的?

(1)信耶穌基督是到天國許多途徑中的一條

(2)接納基督為救主是關乎生死的

(3)無論信什麼,每個人都將得救

(  )14. 信心的所有元素都和那裡有關?

(1)頭腦或才智

(2)情緒或感覺

(3)心靈或意志

(  )15你對基督的宣告要有什麼回應才能得救?

(1)瞭解祂的宣告

(2)接納祂為救你脫離罪惡的救主

(3)不管祂的宣告但誠懇努力過正常的生活

(  )16. 我們在把信心和耶穌基督聯起來時,必須認識基督

(1)只是一個生活上沒有犯罪的人

(2)神

(3)一個為好的動機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難者

(  )17. 以下三個結論那個是正確的?

(1)在信心的實踐中,我們所信的事沒有什麼確據

(2)信心,作為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並沒有牢固的基礎

(3)假如我們相信的事物並不確實,則我們的信心便是枉然

(  )18. 對基督的事工,我們必須知道(相信)什麼?

(1)祂是一個偉大的教師

(2)祂是一個極好的榜樣

(3)祂來為世界的罪而死

(  )19. 神應許給信祂之人的好處包括:

(1)健康、財富和幸福

(2)機會的均等、慾望的解脫和言論的自由

(3)智慧、力量和喜樂

(  )20. 信心和行為的關係是什麼?

(1)信心和行為沒有關係

(2)信心是由行為表現(顯明)出來

(3)好行為是得救的基本

(  )21. 信心能帶來什麼?

(1)很少

(2)一切

(3)有限的事物,根據我們的能力而定

(  )22. 我們禱告時必須相信什麼?

(1)神垂聽禱告,並且能做任何我們請求祂做的事

(2)神祇是鼓勵我們,使我們對自己更有信心

(3)神不用奇事回答禱告,而是讓我們看到我們所求的大多數東西並非需要的

(  )23. 有效的禱告必須以什麼為基礎?

(1)我們最深的需求和願望

(2)神根據祂的意志所給的應許

(3)我們以為是神的意志

(  )24. 課文中提到信心的結果是:

(1)得救、安息、平安、確據和喜樂

(2)解決我們所有的難題

(3)我們的願望立刻得到滿足

(  )25. 那個順序是正確的?

(1)信心,事實,感覺

(2)感覺,事實,信心

(3)事實、信心、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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