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

辖制人生命的罪(上)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罗六22

“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要穿戴 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

弗六10-11

第二十课:辖制人生命的罪(上)

当你自愿或不知不觉的被圣灵以外的力量控制时(例如:毒品、酒精、色情、他人、同伴、假宗教、自我中心、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等等,如:说闲话或懒惰、或是自己对权势、食物或钱财的欲望),你就在罪的捆绑下。然而 神已因主耶稣基督粉碎了罪的权势,你能靠着他的力量和遵行他的道胜过那些恶习(根据约八34-36;罗六1-7,11-12,八11-15;加五16;彼后二19下;约壹三23-24,五1-5)。

I  本课宗旨

A 帮助你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

B 例举用来对付辖制人生命的罪的一些错误理论和解决方法。

C 说明辖制人生命的罪如何影响生活的每一方面。

D 比较 神胜过罪的能力和撒但尝试奴役你、使你犯罪的息微权势。

II 本课大纲

A 面对自我

1.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上)(第二十课,第二页)

2.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课,第三页至第七页)

3.辖制人生命的罪的影向(生活循环)(第二十课,第八页)

4.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第二十课,第九页至第十一页)

B 灵命成长步骤

1.第二十课:指定作业(第二十课,第十二页)

2.灵修日引(第二十课,第十三页至第十四页)

C 圣经辅导

(个案研讨见第二十一课)

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

(上)

当你习惯了犯一种罪,你就是受它的控制,当你被该罪辖制,就不能说是全心跟随耶稣基督。如果你坚持继续犯罪,也不照着圣经的教导克服它,你就有理由怀疑自己是否真心的接受了救恩。尽管你自己无法克服辖制你生命的罪, 神已经为你这个在基督里的真实信徒,预备了能克服任何罪的恩典、怜悯和力量。不但如此,当你靠 神的帮助克服罪的权势时,基督的性情就渐渐地在你生命中培养出来(根据诗一一九9-11;罗六1-4,八2;林前六9-20;弗二1-10;提后二22;来十26-27;彼后一2-10;约壹一6-二6,三4-10,四4,五5)。

I  神的观点

(原则91) 神要你对自己的一切(思想、言行)负责,包括那些会辖制人生命的,或是所谓遗传的,或使人上瘾的行为(根据传十二13-14;结十八2-20,特别是第20节;太十二35-37;罗二1-11;林前三8;林后五10;西三23-25;彼前一17;启二二12)。无论是什么控制了你,你就成了它的奴隶(罗六16-18;彼后二19下)。

II 你的盼望

(原则92) 不论你的罪有多严重或持续了多久,只要顺从 神在你生命中的计划,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克服它(根据罗六17-18;林前六9-11,特别是第11节,十13;林后五17;提后三16-17;约壹五3-5)。

同样适用的有:

在圣经原则:改变的圣经根据中的原则20-26(第六课,第二页至第三页)中的II.你在受试炼时的盼望。

(注意:根据第九课第三页)要记住:天父是宇宙的主宰,总是为你做最好的打算(耶二九11;太六7-8;罗八28),必在你生命中成就他的计划(赛四六9-11;罗八28;腓一6,二13)。他应许要供给你一切所需,就必充分地装备你去行各样的善事(林前十二7;提后三16-17;彼前四9-10),也必随时与你同在(诗二三1-6,一二一1-8;提后四18;约壹五18)。

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

只有在经历了灵里的重生,且继续遵行圣经教训,你才能识别并且胜过辖制人生命的罪,也能讨主的喜悦和荣耀他(根据罗六6-7、11、16-18,八8;林前二14,六9-12、19-20;帖前四1-8;来五14,十三20-21;雅一21-25;彼前二2-3、12;彼后一2-11)。

I  辖制人生命的罪之特征

A 纵然屡次想不犯,但还是一直犯的罪(忽略了罗六1-2、6- 7、11-13;林前六12、19-20;加五16-17)。

B 怪罪别人或环境使你无法停止犯罪(忽略了结十八4、20;可七20-23;罗十四12;林后五10)。

C 否认自己所行的是罪(忽略了彼前一16;约壹一8)。

D 虽然一直犯罪,却自认能随时停止,说服自己不会受这罪的捆绑(忽略了约八34;罗六1-2、16;提后二22;雅二10,四17;约壹三3)。

E 说服自己这个罪已不再控制你,因为犯的次数已比从前少(忽略了约十四15;罗六12-16;林前六12;帖前四7,五22;提后二22)。

F 虽然知道这罪令自己和别人受到长久莫大的伤害,而且只能得到暂时的满足,但还是要犯(忽略罗六16、21,十四7-8、19,十五2;林前六19-20;林后五15;加五16-17;雅一14-15;彼前四3-6)。

G 企图藉以下方式来掩饰你的罪(忽略了诗三二1-5;约三19-21;弗五8-17;雅五16):

1.朋友之外,另有一批朋友(也就是说你过着“双重生活”),不叫一方知道另一方(忽略了太五13-16;罗十二9;林前十五33;林后六14-18;弗五11)。

2.经常撒谎来掩饰你的罪(忽略了箴六16-19,十二22,二八13;西三9-10)。

3.让人以为你过着敬虔的生活(忽略了箴六12-15;可七20-23,特别是22节;提后三13;雅三17;彼前二1-3)。

4.当别人发现你生活与信仰不一致而怀疑你有问题时,你表现出一副愤慨或惊讶的样子(忽略了箴十四8,二七6上,二九9;雅一22-24)。

5.为了利己的缘故,藉机煽动信徒纷争结党,造成主内肢体敌对(忽略了罗十六17-18;弗四1-3;来十二14)。

H 辱骂或毁谤那些设法帮你与主、与人和好的人(忽略了诗十五1-3;箴十16-17,十六28;太十五19;可七20-23,尤其是22节;弗四31-32;雅五9;彼前二1-3)。

I 即使你明知不造就人,却继续犯罪,(忽略了罗十五2;林前六12,十23-24)。

J 即使你知道会使生活失去见证,并成为别人的绊脚石,却继续犯罪(忽略了太五16;罗十四13;彼前二11-12、24,三15-16)。

K 尽管你从 神的话知道要停止犯罪,也知道他能将你从捆绑中释放出来,仍继续犯罪(忽略了罗六5-7、12-14、22;林前十13;加五16-17;提后三16-17;雅四17;约壹四4)。

L 虽然你知道既不讨主的喜悦又不荣耀 神,却仍然一犯再犯(忽略了林前六20,十31;林后五9;西一10;彼前二11-12)。

M 即使你明白行为(包括思想、言行)与基督的性情不合,却继续活在罪中(忽略了林后十5;加二20,五22-24;西三1-11;彼前一14-16;约壹三2-3)。

II 世人对辖制人生命的罪的看法

A 世上的哲理告诉我们,“不良的行为”(圣经所谓的罪)是出于“病”或“性向”,我们必须学着去应付它。通常帮助你“应付”的方法不外乎药物、心理分析、甚至鼓励你接受所谓的“另一种生活方式”。如此一来,人用自己的智慧,重新为罪下定义,并且(或者)鼓励接受罪,认为这是解决生活上问题的方法。结果,人不再视 神的话为生活的权威,因而导致更多的麻烦、不幸和困惑。

B 世人知道有些辖制人的问题(比如犯罪行为、耽延、偷懒和“恐惧症”)对人的生活有害,便鼓励人用属世的智慧去克服这些难处,却忽略了 神的大能和他话语的引导。这些所谓的“解答”只会高举人,却不能教导人要在各方面讨主的喜悦。

Ⅲ  人对辖制生命的罪之误解:

A 有些人的某种“癖好”是天生的,没法自我控制,所以对这种行为不须负责(通常作为同性恋的托辞)。

B 有些控制人的问题是“疾病”,应当作病来处理(通常是对沮丧、害怕或“恐惧症”、滥用毒品或酒、“人格分裂”等的解释)。

C 一个人会因为他的“个性”,而有某些行动,认为这不过是他独特的性格(通常用来解释极端忿怒、沮丧、忧虑、害怕、情绪不稳定)。

D 被问题辖制只是一个人“自尊心”极度低落的表现(通常用来解释厌食症、沮丧、奸淫、群殴、抢劫、谋杀、黄色书籍、卖淫或性变态所显露的淫乱)。

E 一个人被问题所束缚,可能是受到他小时候的遭遇影响。若父母亲或监护人以某种方式对待他,他便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通常用来解释暴力、生气、谩骂、说谎、偷窃、虐待儿童、任意破坏别人的东西)。

F 因他过去受到虐待而产生的反应或报复(通常用来解释谋杀、强暴、奸淫、对儿童性虐待、表现出小孩子的行为或逃避生活上的责任,如:“紧张症”、赖在床上、拖延工作)。

IV 对于这种“被罪奴役”的问题,人们尝试以下面的方法去解决:

A “病”人住进专治这种“病”的治疗中心(治疗过程通常包括广泛的心理治疗、公开反对 神的话、不合圣经的交谈、及用许多不合圣经、注重高举人的智慧过于神的智慧的方法)。

注意:有些专门治疗某种特别“病”的机构,确实帮助人不再降服于那种罪(例如滥用毒品或酗酒)。然而,生活上某一部分的自我控制并不能解决人心在 神面前的问题,因此,也不能帮助一个人在各方面过一个讨 神喜悦的生活(参考第一课及第二课)。

B 一些治疗过程,也使用 神话语里的属灵原则来帮助人不再受“辖制人生命的罪”所控制,但为了不冒犯人,他们便不承认这些原则取自圣经。

注意:其实一些让人不再受生活中某些问题或习惯(罪)辖制的多种治疗方法或复原过程,都是遵从了神话语中的原则(只是常不为人知罢了)。治疗用的术语在圣经中都可找到,比如“无能力”、“宽恕别人”、“认错”、“赔偿”和“与人交通”。然而,主张这些“心灵治疗方法”的人,并不承认圣经是人生问题的权威,并且让接受治疗者选择他们自己的神(他们的“更大的能力”)。结果,这些复原计划贬低了或反对人要藉着主耶稣基督与 神恢复亲蜜关系的重大需要,因此就不能教导人在各方面顺服 神的话。若一个人想法子解决问题,是因着自私的目的而不是为了讨 神的喜悦,那么,他就得不到 神的帮助和随之而来的平安与喜乐了(参考第一课至第四课)。

C 开一些可以改变情绪的药,帮助人对他的问题“觉得好过些”(也就是减轻症状),同时给予“专业辅导”,帮助人“了解他的问题”,并学习“减少压力”和过一个“更有益”的生活方式。

注意:有些生理官能(器官和腺体的)紊乱是必须用药物治疗的,有些可能用到在主治医生的监督下所开的药方。无论如何,任何思想和生活的引导若是出于人的智慧,而不是出于藉耶稣基督和 神的话语所显明的智慧都是不足够的,也应尽量避免(参考第三课至第八课)。

D 加入一个由有共同经验的人所组成的属世“互助会”。他们认为这些“互助会”的人比别人更能了解所经历的问题。

注意:这些不属于基督教的“互助会”会员,通常都知道他们不良(犯罪)行为的后果,也以此警告别人。这些“了解”和随之而来的“帮助”,是来自这个团体里的人,而不是来自耶稣基督(参来四15-16)和 神的话语(参提后三16-17;来四12)。 这些团体不根据圣经的指导,他们的“交谈”通常是犯罪式的情绪发泄、愤怒的对抗、对旧罪的回忆、闲话、诽谤和对问题不符合圣经的“解答”。此外,作为属世“互助会”的一员,认为自我中心对“进步”是很重要的(复习第四课至第十三课)。

E 教导人去欣赏自己,并成为自己的挚友(也就是建立一个“良好的自我形象”)。如此一来,就会帮助他以利己为出发点来处理问题了(复习第四课,第九课和第十课)。

F 人对同样的问题,找到其他情绪上的“发泄”方法。这类“治疗”多靠“专业辅导”和(或者)“赏”“罚”办法来完成。

注意:这种“治疗”至少能暂时改变行为,减轻对一个人或他周遭的人的损害,但是却无法解决基本的问题,就是没有全心将自己藉着主耶稣献给 神。与 神没有个人的关系,就不可能顺服圣经,而对问题的“新指引或解释”本身就是罪。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无法面对更大的挑战,就是凡事都讨 神喜悦而舍己,并藉着圣经中的爱去表达和服事造就他人(复习第四课至第十课)。

G 教导人说,虽然他的“病”或“遗传倾向”永不会变,但是他可以停止各种有关的活动。

注意:这种强调个人责任的看法是符合圣经的。纵然它与圣经的连系通常不为人所知或被故意忽略。对他人负责任常常与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扯上关系,这也是根据圣经的原则,但 神话语的基础却常被忽略或否认。这个看法强调,人靠自己是没有足够的力量(这也符合圣经),但问题是他们不倚靠 神而寻找人或其他被视为“神”作支持。虽然人能暂时不犯罪,这是一件好事,但焦点却放在人身上,而不在 神身上。一般人却不明白只有靠耶稣的力量才能有完全的、彻底的改变(参林后五17),因为人若没有重生,就得不到圣灵的帮助去了解 神的话语,也就没有办法改变了(复习第一课至第八课)。

H 学习如何脱离别人辖制生命的问题(也就是不再做“互相依赖”的人)。

注意:专为“互相依赖者”所设计的计划,的确能正确指出参与者的“病态”。这些“病态”(罪恶)是受到“辖制人生命的罪”所控制而产生的。凡与“互相依赖者”有关系的人,若继续与有“病态”的人保持关系,他本身也是有“病”的。世人一般强调,虽然可以与有“病态”的人保持关系,但应尽量保持洁身自守,不和有“病态”的人同流合污。有了罪也不遮掩,似乎是合乎圣经真理,但实际上他们只是靠人的智慧,并不倚靠 神,是违背圣经原则的。例如,大部分“互相依赖者”的属世计划的重心都强调“己”(也就是“这么做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其他人”)。这些计划鼓励会员互相“支持”,不许诿过,计划虽值得赞许,可是它们不注重学习为主而活,也不根据圣经造就别人(参林前二14),同时,它们允许不少明显违反圣经教训的行为,有时甚至鼓励这些行为(如:发怒、回忆过去的罪、说闲话、鼓励婚姻分裂、发泄心中的苦闷、缺乏根据圣经的宽恕、不实行圣经中的爱)(复习所有的课程)。

V  受罪辖制的后果

A 神不保证他会听或回答你的祷告(根据诗六六18;箴十五29,二八9;赛五九1-2;彼前三12)。

B 你要承担对灵性和肉身带来的后果(根据诗三二3-5,三八1-10,五一3;林前五3-5,十一28-30;西三25;来十二5-11)。

C 你会失去救恩之乐(根据诗五一8-12;约壹一4),也可能怀疑你是否与主之间有更新的关系(即你是否一个信徒)(根据林前六9-10;约壹二4,三4-10)。

D 你会越来越糟,生活也会更困难(根据箴一24-32,十三15、21上,二八13-14),因为你在生活里给撒但留了地步(根据林后二10-11,十5;弗四26-27,特别是第27节;彼后二19下-22;约壹三4-9)。

E 被主管教(来十二5-11),为了使你重建与主及别人的关系,主的管教将更严厉(根据箴十五10;太十八15-20)。

F 你的行为将妨碍与主内其他肢体真诚的交通(根据林前五9-11;帖后三11-15)。

G 你欺哄自己,因为你是个单单听道而不行道的人(根据雅一22-24),也无法分辨善恶(根据来五14)。

辖制人生命的罪的影响

(生活圆环)

若要衡量辖制人生命的罪的影响,你得看看它在人生活中各方面的分量。如果你被辖制人生命的罪所控制,最终会影响到你所有的关系和责任。你也会跟着产生其他辖制人生命的罪,以“遮掩”(企图欺骗)那主要的辖制人生命的罪(根据诗三六1-4;箴一24-32,二11-15,四19,五22-23,十二20上,十三6,十四14上;罗六16;加五16-21;雅一22-24;彼后二20-22;约壹三4-9)。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

撒但── 神与人的大仇敌,是世上的王,有着巨大的邪恶势力。他残酷计划的其中一部分是要欺骗所有人类、在主耶稣面前控告信徒、教唆神的儿女跌倒犯罪。然而,藉着耶稣基督死的代赎和得胜的复活,他已胜过撒但的权势。这个胜利已赐给在基督里的信徒,叫他们可以随时胜过撒但(根据罗六5-6;林后四4;弗二2,六12;帖前三5;来二14-15;彼前五8;约壹三8,四4,五4-5、18-19;启十二10)。

I  撒但的特性和权势

A 撒但(圣经中也称为魔鬼、仇敌、敌人、破坏者、龙、控诉者、蛇、诱惑者)是堕落天使之首,是 神与人的大敌(根据伯一6-11,二1-7;亚三1;太二五41;弗六11-12;彼前五8;启十二7-9)。

B 圣经所描述的撒但是:

1.从起初就犯罪的(约壹三8)。

2.杀人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

3.骗子、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满了邪恶(约十七15;约壹二13-14,五18-19)。

4.诱惑人的(太四3;帖前三5),也是残酷狡猾的(林后十一3;弗六11);

5.教唆者,是使人堕落的(创三1-6);

6.象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是毒蛇(创三1-4;启十二9,二十2),也是龙(启十二3、7、9)。

C 撒但的权势极大,因为它:

1.统治堕落的天使和邪灵(根据太十二26-29,二五41;弗六12;启十二4、7、9)。

2.是空中掌权者(弗二2),全世界(系统或秩序)都在它的势力下(约壹五19下)。

3.是世界的神、是统治者(林后四4)、王(约十二31,十四30,十六11)、是迷惑人的(启十二9,二十3),它欺哄全世界的人。

4.凡不在“基督里”(信徒)的都成了恶者之子(太十三24-30、36-42,特别是第38节;弗二2-3;约壹三7-10,特别是第10节),并在它权势之下(弗二2-3;提后二24-26,特别是第26节)。

5.它一直对抗,也将继续用以下的方法对抗 神的工作:

a.为了使人不信主耶稣基督以致得救,就从未信者的心里把 神的话夺去(路八11-12);

b.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让他们不能看到来自耶稣基督福音的真光(林后四4)。

c.利用能行大神迹奇事的假报信者(假先知、假使徒、假教师、假弥赛亚)(根据太七15-23;太二四4-5、11、23-24;可十三6、21-22;林后十一13-15;帖后二8-10;彼后二1-3、12-22;约壹四1)。

d.曲解 神的话(根据创三1-5;太四3、6;彼后一20-二1)。

e.利用邪恶的势力在虚假的崇拜里奴役未信者(根据诗一零六34-39,特别是第37节;林前十19-20;提前四1;启九20),并且使他们肉身受痛苦(根据太九32,十二22,十七15-18;可五1-5,九17-22)。

f.将稗子(假信徒)撒在主内肢体当中(根据太十三24-30、36-43)。

g.引诱信徒犯罪(根据徒五3;林前七5;帖前三5)。

h.在 神面前不断控告信徒(启十二10)。

i.敌对并误导 神的儿女(根据太二四24;林后十一3;弗六11;帖前二18)。

j.给 神儿女的生活带来痛苦(不过总在 神的限制之内)(根据伯一8-12,特别是第12节,二3-6,特别是第6节;路二二31-32;启二10)。

II 撒但的限制与审判

A 由于撒但是被造的,他的权力和能力不能与 神相比(根据西一13-17,特别是第16节)。凡受造之物,不论有多大的能力,都受制于复活的主耶稣基督的权力(太二八18;弗一19-23,特别是第21至22节;西一16,二9-10,特别是第10节)。

B 撒但只能做 神所容许的事(根据伯一7-12,二1-7;路四6,二二31-32;帖后二1-12,特别是第7节;启二10)。

C 撒但受到 神的咒诅(创三14-15),也已被审判(约十二31,十六7-11,特别是第11节),最后会与它的使者(太二五41)、骗人的(启二十10)和不信的人(启二十15)一同被丢入永火里。

D 耶稣降世为要公开摧毁(使不能运作、松绑或化解)撒但的工作(根据创三15;约壹三8),并且解除受撒但控制的统治者和掌权者的权力(根据路十17-19;西二13-15,特别是第15节)。

1.耶稣全然胜过了撒但的试探(太四1-11;路四1-13)。

2.耶稣在世时,击败了撒但(根据可三22-27,特别是第27节),他对鬼魔行使能力(太九32-33,十二22,十七14-18;可五1-13,特别是第8节和13节,九17-27,特别是第25节;路十一14、20),因鬼魔认出他胜过它们的权柄(可五7-12,特别是第7、10、12节)。

E 耶稣藉着他的代死夺走了撒但使人致死的权柄,解救了被撒但捆绑的人(徒二六14-18,特别是第18节;来二14-15),赦免他们的罪债(西二13-14),赐给他们永生,并将他们归入自己的保护下(约十27-29)。

F 虽然撒但能引诱信徒犯罪(林前七5;帖前三5),然而在信徒里面有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这是攻克不了的(约壹四4),所以信徒能在每一个试探中不犯罪,击退撒但(罗六6-14、17-18,八9-18;林前十13;彼前二24-25)。

1.虽然撒但确有能力,但是倚靠主的大能、帮助和已经建立并击败撒但的胜利,信徒就能知道魔鬼的阴谋(林后二11),并能抵挡仇敌(弗六10-18)。

2.一位顺服神的信徒,不但能抵挡魔鬼,而且能在基督耶稣里成为得胜者(罗八31-39;雅四7;彼前五8-10;启十二10-11,特别是11节)。

G 耶稣基督的门徒会受到撒但的攻击,尤其是在他们宣扬耶稣基督使人得自由的大好信息时。然而,即使他们面对魔鬼的顽抗,基督已将他管辖撒但的权柄赐给真门徒(根据太十1;可九38-40,十六15-18;路十17-20;徒五12-16,特别是第1 6节,八4-8,十六16-18;罗六16-19,八35-39;林后十二7-10;约壹四4)。

III   摒除生活上与撒但的连系

A 拜撒但或参与任何有关的邪恶行径都是悖逆 神的,也是为他所禁止的(根据利十七7,十九31,二十6;申十八9-14;王下二一1-6,特别是第6节;代上十13-14;诗一零六34-40;太四8-10;林前十19-21;提前四1;启二一8)。

1.你当毁掉所有拜撒但、拜鬼、招魂和邪术的符录、饰物、书本、工具及图片(根据王上十五12;王下十18-31,特别是第25-28节,二三4-20;耶四1;徒十九18-20,特别是第19节;林前十14、19-20、23;腓四8;西三2)。

2.不要与拜撒但的人来往(根据林前十五33;林后六15-18;弗五11-12;约贰7-11)。

B 与撒但教没有任何牵连并不等于你能不犯罪或生活上有改变。能力的源头完全来自灵里的重生(约三3),并时常倚靠耶稣基督(约十五5;约壹四4)和忠心顺服 神的话(诗十九7-11;提后三16-17;彼后一2-11)(参上述II)。

也可参考:

圣经对试验和试探的看法(第八课,第三页至第七页),

获得合乎圣经改变的实际步骤(第八课,第八页至第十页),

穿戴 神所赐的全副军装(第二十一课,第四页至第十二页),和

克服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一课,第十三页至第十九页)。

第二十课:指定作业

本星期的作业鼓励并提醒你,藉着主耶稣基督, 神已给你够用的资源和能力,使你可以胜过任何辖制人生命的罪(根据罗六1-7,八11-18;提后三16-17;来二14-15;彼后一2-11;约壹四4,五4-5、18)。

以√ 表示作业完成

□A  *用自己的文字,写出罗马书六章22节和以弗所书六章10至11节的意义。背罗马书六章22节和以弗所书六章10至11节,并且开始背诵以弗所书五章18节、六章12至13节。复习前面背过的经文。

□B  *读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上)(第二十课,第二页)。将所列举的经文在圣经中标识出来。

□C  *读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课,第三页至第七页)。复习辖制人生命的罪之特征,并在祷告中省察自己。注意人用来处理辖制人的生命的问题(罪)的解释与尝试。在那些你接受为“真理”的句子上打勾。特别注意,当一个人继续犯辖制人生命的罪时所产生的后果。

若在自己的生活里,发现有辖制人生命的罪,虽这些罪没列入本课里,但仍应首先为此向主认罪,并且立刻采取圣经的步骤胜过它。复习第五课至第八课。

□D  *复习辖制人生命的罪的影响(生活循环)(第二十课,第八页)。若你发现任何影向你生活某些方面的罪,采取必要的圣经步骤与主、和有关的人和好。

也可参考:

灵程步升:照 神的方法行(第五课,第五页),

获得合乎圣经改变的实际步骤(第八课,第八页至第十页),

人际关系(上)(下)(第十二和十三课),以及

得胜计划表指引(补充材料七)。

□E  *查考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第二十课,第九页至第十一页)。注意撒但企图阻碍 神工作的方法。仔细复习那些列出撒但的限制及审判的经文。在那些描述 神如何在信徒的生活里完全击败撒但权势的经文上画上记号。

□F  *回答与本课有关的课程测验第二十九题(第二十三课,第三页)。

※ 完成有*号的作业,是接受进一步圣经辅导训练的先决条件。

灵修日引(包括经文背诵和指定作业)

本星期的灵修日引给你鼓励,并提醒你 神已藉着主耶稣基督,给你够用的资源和能力,使你可以胜过任何辖制你生命的罪(根据罗六1-7,八11-18;提后三16-17;来二14-15;彼后一2-11;约壹四4,五4-5、18)。

经文背诵

1.*背罗马书六章22节和以弗所书六章10至11节,并且开始背以弗所书五章18节,六章12至13节。复习前面背过的经文。

2.携带本周和上周背诵的经文卡,有空时就复习所背的经文。

灵修日引

第一天

1.以祷告开始。

2.*读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上)(第二十课,第二页)里的原则91。将所列举的经文在圣经中标识出来。

3.*用自己的文字,写出罗马书六章22节和以弗所书六章10至11节的意义。

4.以祷告结束。

第二天

1.以祷告开始。

2.*读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上)(第二十课,第二页)里的原则92。将所列举的经文在圣经中标识出来。

3.*开始查考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课,第三页至第七页)。今天复习辖制人生命的罪之特征,并且在祷告中自省。这是一连三天查考的第一天。

4.以祷告结束。

第三天

1.以祷告开始。

2.*复习圣经原则:改变的圣经根据(第六课,第二页至第三页)的原则20-26。

3.*继续查考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课,第三页至第七页)。注意人用来处理辖制人生命的问题(罪)的解释与尝试,在那些你接受为“真理”的句子旁打勾。特别注意当一个人继续犯辖制人生命的罪时所产生的后果。若在自己的生活里发现有辖制人生命的罪,而该罪是没有列入本课里属于主要你要胜过的问题,为此向主认罪,并且立刻采取步骤胜过它。复习第五课至第八课。

4.以祷告结束。

5.你这星期是否忠心地背诵 神的话?

第四天

1.以祷告开始。

2.*复习第九课,第三页的“注意”部分。该部分重复出现在圣经原则:辖制人生命的罪(上)(第二十课,第二页)。

3.*查考认识辖制人生命的罪(第二十课,第三页至第七页)。合宜的话,继续采取圣经的步骤胜过所有辖制人生命的罪。

4.以祷告结束。

第五天

1.以祷告开始。

2.*复习辖制人生命的罪的影向(生活循环)(第二十课,第八页)。若发现任何已经影响你生活某方面的罪,采取必要的圣经步骤与主及有关的人和好。

也可参考:

灵程步升:照 神的方法行(第五课,第五页),

获得合乎圣经改变的实际步骤(第八课,第八页至第十页),

人际关系(上)(下)(第十二课和第十三课),和

得胜计划表指引(补充材料七)。

3.*开始查考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第二十课,第九页至第十一页)。这是三天查考的第一天。在今天的查考里,特别注意本课第九页的I.C5.撒但企图对抗 神工作的方法。

4.以祷告结束。

第六天

1.以祷告开始。

2.*继续查考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第二十课,第九页至第十一页)。仔细复习本课第十页中的II内所列出 神对撒但的限制与审判有关的经文。在你的圣经里将那些讲述 神如何在信徒生活里,全然胜过撒但权势的经文上画上记号。

3.继续采取必要的圣经步骤胜过生活上所有辖制人生命的罪。

4.以祷告结束。

第七天

1.以祷告开始。

2.*查考完 神已经粉碎撒但的权势(第二十课,第九页至第十一页)。复习本课第十一页III内关于摒除与撒但的连系联合的事或人的重要性。

3.继续采取必要的圣经步骤胜过生活上所有辖制人生命的罪。

4.*回答与本课有关的课程测验第二十九题(第二十三课,第三页)。

5.以祷告结束。

6. 请一位朋友听你背诵本周的经文,并说明如何将这些经文应用在你的生活里。

※ 完成有*号的作业,是接受进一步圣经辅导训练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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