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 第___的第___頁 (若適用)填寫未能根據 神的方法去愛之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 | |||||
(2)「脫去」和參考經文(弗四22;西三5-9) | (3)「穿上」和參考經文(弗四23-24;西三10-17) | (4)他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去回應(多二11-14) | |||
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 第___的第___頁 第(4)欄的延續 | |||
(4)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去回應(多二11-14) | |||
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實例 第1的第1頁 (若適用)填寫未能根據 神的方法去愛之人的姓名 我的兒女 | |||||||
(1)我不符合聖經的思想和言行(太七1-5) | (2)「脫去」和參考經文(弗四22;西三5-9) | (3)「穿上」和參考經文(弗四23-24;西三10-17) | (4)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去回應(多二11-14) | ||||
不正確填寫作業的實例 | |||||||
我的兒女經常打擾我,跟我嚕嗦的說各種事情。他們老是要錢,我叫他們閉嘴,不然他們一定會變得像他們的父親一樣。 | 報復(彼前二23)。 刻薄(林前十三4)。 | 將自己交託 神(彼前二23)。 憑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 | 當兒女再來煩擾我時,我要: 1.禱告(帖前五17)。 2.查考聖經(提後二15)。 3.背經節(詩一一九11)。 4.按所發生的事評估自己(太七1-5)。 5.做負責的事(創四7)。 a.信靠 神(彼前二23)。 b.憑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 6.逃避試探(提後二22)。 7.要求聖經輔導員幫助(加六1-2)。 8.向 神認不能照此計劃行的罪(約壹一9)。 | ||||
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實例 第3的第1頁 (若適用)填寫未能根據 神的方法去愛之人的姓名 我的兒女 | |||||||
(1)我不符合聖經的思想和言行(太七1-5) | (2)「脫去」和參考經文(弗四22;西三5-9) | (3)「穿上」和參考經文(弗四23-24;西三10-17) | (4)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回應(多二11-14) | ||||
A.當兒女問我要錢時,我告訴他們說沒有錢,並責怪他們的父親沒有錢。 | 我的犯罪模式:怒氣、說閒言、污穢的言語和論點 我勝過怒氣的基本計劃是:思想,說出來,照著聖經原則去行。 思想符合聖經: 在靈修中要禱告求 神幫助我克服忿怒,明白他的話語並且把這些真理具體運用到我的生活中。我也要向主認一切所知道的罪,在靈修時間,要禱告求他賜我力量和智慧,每天禱告三次(早、午、晚三次)。 我要列出本周能使丈夫和子女得福的事。我要每天思索這些事,而不去想別人對不起我的事。 我要為丈夫和子女感謝 神,並為主使用這些試煉,使我經歷後更像基督而感謝 神。將來每天要反覆作感恩禱告。 當兒女再向我有所要求時,我要設法以他們的立場來看事情。在我回答前,要先問以下問題,來衡量自己的回答是否正確。 | ||||||
正確填寫作業的實例 | |||||||
A.記閒言閒語(箴十七9下) 分黨(林前一10) 論斷別人(太七1-4;羅二1,十四13) | A.遮蓋人過(箴十七9上) 合一(林前一10;弗四3) 自省(太七5) | ||||||
B.那天下午兒女又向我要錢時,我生氣了!並向他們怒視喊叫說:「不要打攪我。你們若不停止打攪我,就不但沒有錢,而且會更加懊悔。你們的結局,會同你們的父親一樣。」接著我就在他們的面前,批評指責他們的父親。 | B.說閒言閒語(箴十七9上)。 忿怒、怨恨、誹謗(弗四31) 吼叫(箴十五1)。 說是非,抵毀別人(弗四29) 論斷別人(太七1-4;羅二1,十四13)。 | B.遮蓋人過(箴十七9上)。 仁慈、憐憫和寬恕(弗四32) 回答柔和(箴十五1)。 說造就別人的話(弗四29)。 自省(太七5)。 | |||||
C.接著我叫他們離開我,把他們推出房間去。 | C.怒氣、怨恨、誹謗(弗四31)。 無耐心、刻薄(林前十三4)。 污穢的話(弗四29)。 | C.仁慈、憐憫和寬恕(弗四32)。 相信、盼望和凡事忍耐(林前十三7)。 說造就人的話(弗四29)。 | |||||
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 第3的第2頁 第(4)欄的延續 | ||||
(4)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去回應(多二11-14) | ||||
1.這樣做有好處嗎?也就是說,我的回答能幫助兒女建立敬虔的生活模式嗎?能幫助他們完成生活中根據聖經應有的責任嗎(林前六12,十23上)? 2.我這樣做,是否會再受到罪的控制(林前六12上)? 3.我這樣做,是否會顯出屬靈上軟弱的一面(絆腳石)(太五29-30,十八8-9)? 4.是否會使別的信徒跌倒(羅十四13;林前八9-13)? 5.能造就(建立)別人嗎?我如此行是合乎聖經中的愛嗎(羅十四19;林前十23-24)? 6.是否榮耀 神(太五16;林前十31)? 言語符合聖經 1.不再威脅兒女、譭謗丈夫,我要: 三思後再說話。 讓孩子覺得是因此蒙福,不讓他們感到受威脅,反而讓他們明白, 神藉所遭受的情況使他們和我更蒙福。 2.當孩子一再向我要求,我要用柔和的聲調回答他們。 3.我請丈夫與兒女為我禱告,並且在需要時,提醒我要根據聖經改變的決心與計劃。這樣會使他們覺得蒙福,也明白在我們生命中的榜樣是主而不是別人。 4.我不再詆毀丈夫、譏笑他,反要說合乎聖經、尊重他的話。在兒女面前,不再為丈夫找藉囗,反而用言語支持他。 | 行為符合聖經 1.在查考聖經時: · 我使用經文彙編查考「赦免與仁慈」這個題目。我每天使用查經和應用表(補充材料三)作為我查考明白有關此題目的「一天一節」經文。 · 第二個星期中,我要查考聖經中的兩個人物,從他們的生命中,學習他們的仁慈與寬恕,看看自己如何也能像他們那樣成為仁慈、寬恕人的人。 · 在第三個星期裡,我將查考箴言第三十一章和彼得前書二章18至三章16節。藉此發掘如何能成為一個敬虔的妻子與母親。我將使用這些信息自省,和訂一個基本計劃,讓我活得更合乎聖經。 2.在背誦經文方面,我要背誦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至8節上和以弗所書四章29至32節,並把它們寫在三張經文卡上。一張貼在洗澡間鏡子上;另一張貼在駕駛座前的板上,在停車等候時背誦;第三張卡片,有空就溫習。 3.我會告訴兒女,我已學習了根據聖經的赦免,同時也請他們為以下幾事饒恕我: 說是非、批評他們的父親, 對他們沒有仁慈和耐心,並把他們趕走, 未能以愛心說誠實話, 論斷他們, 在家庭中製造紛爭, 以自我為中心,沒有以愛心對待他們,向他們吼叫和發怒。 4.我要以愛心解決任何可能發生的問題。不管單獨與丈夫在一起或在兒女面前,我都要想辦法表現彼此相愛的關係。 | |||
得勝計劃表(約壹五4-5) 第3的第3頁 第(4)欄的延續 | ||
(4)計劃不再重犯同樣的罪,反要按聖經的教導去回應(多二11-14) | ||
為了使我負責,我將求助於其他信徒和聖經輔導員。必要時請他們幫助我修訂這計劃。 我克服忿怒的應變計劃 1.我知道自己發怒時,就立刻: 求 神幫助,並尋求他對這件事的看法。 承認一切罪惡念頭,求 神賜下他的智慧。 為目前我是他的僕人而感謝 神。 溫習我背過有關忿怒的經文。 2.決心根據聖經原則克服忿怒: 快快的聽: 我要仔細地聽,提出問題,找出在這種情形下產生忿怒有關的事實。不先下結論,也不忙於作決定。 慢慢的講: 我說話時要討論如何用聖經原則解決問題。 只講造就別人的話,不講批評或對人有害的話。 慢慢的動怒: 對兒女要論事,不論動機。 對自己我要論動機。根據聖經改變思念、言行,不再犯罪。 3.一旦發現有以自我為中心的試探時,努力照以上應變計劃去作,然後照基本計劃去做。 若我不照計劃做: 1.我要評估是那些不符合聖經原則的步驟使我失敗,並調整計劃。 2.我要向主認已知的罪,並且向我曾得罪過的人認罪(雅五16;約壹一9)。 3.不論感覺如何,我要再次實行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