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裡的新生命五

第九課

藉祂的 恩典得自由稱義

讀經:羅三、四

金句:「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

親愛的朋友,

上一課我們學了關於上帝已經赦免我們一切的罪的榮耀真理。我們得到永遠赦罪之恩。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付了贖價,所以我們的罪才得赦免。

上帝的救恩比罪得赦免更寶貴,上帝不僅赦免我們的罪,而且還稱我們為義。

什麼是「稱義」?

稱義一詞是法庭用語,上帝就是審判者,一日,一切人類都要在上帝面前受審判。

稱義之意就是從上帝的觀點審判凡因信耶穌的信徒,上帝都算他們為義了。使徒保羅說,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耶穌基督]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得稱義了。」(徒十三38、39)

這是上帝單方面無條件地宣告,凡相信耶穌基督的,在一切事上都稱為義了。稱義並非說我們真的是公義的,而是上帝以祂的觀點來看算我們為義了!這並非是說我們已經改變了,而是說我們在上帝面前所處的地位不同了,因我們相信基督,在上帝眼裡我們可算為義。

我們以基督的義,站在上帝面前

我們為什麼需要稱義?

赦罪是奇妙的經歷,但我們有比赦罪更大的需要。例如,我殺死了一個虔誠基督徒的兒子,這虔誠的父親心中可能赦免我,但在這父親面前,我心裡卻永不能得平安,因為我殺死了他的兒子。

這同時也是一件法律事件,雖然這父親原諒了我,但我仍需要因殺人而面臨被起訴。

稱義之意,就是說對我們的一切控訴都清了。在基督裡我們一切都稱為義了。「因為基督,我們這所有的信徒,在一切事上都被稱義了。」

上帝的旨意是讓祂的信徒,在祂面前。毫無攔阻的享受基督。

誰稱我們為義?

是上帝本身,就是那位我們得罪,又讓我們稱義的上帝。只有祂才能稱我們為義,其他任何人都不能。

上帝是這宇宙最大的審判者,我們這班有罪的人,因相信耶穌來到上帝的審判台前,驚奇的聽到上帝說,「所有相信的都得到稱義」。上帝只一次性的宣告取消對我們一切的控訴,被稱為義。既然上帝親自稱我們為義,還有誰能控訴我們呢?聖經說,

「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

我們被稱為義的主要因素來自什麼?

我們被稱義的主要來源是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是上帝對罪人的無窮的愛,「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罪人得蒙赦免。

聖經上有一描寫稱義的偉大的金句,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4)

親愛的朋友,你們必須謹記這金句!要熟讀它。「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請留意上帝稱我們為義是何等恩典,祂是使我們「白白」的稱義。上帝非常高興使我們免除任何起訴及應負的債務。對我們所有的控訴都撤了去,我們所有的罪也都除去。上帝將永遠的解除信徒們的罪是無可置疑地。

我們被稱義的公義基礎是什麼?

我們被稱為義的公義基礎是基督為我們流出的寶血,使我們罪得赦。聖經說,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羅五9)

上帝的公義總是與罪相對立的。但在十架上,耶穌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為我們付上了贖價,上帝卻能夠用祂公義赦免凡相信基督的罪人。當我們相信耶穌時,上帝就因基督為我們付上一切的緣故,息了祂的忿怒。

因為「基督耶穌裡的救贖」,上帝就「使人知道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

那麼,舊約中的,在耶穌來世之前便死去的信徒,他們會怎樣呢?舊約的信徒的得救,是因著仰望未來的救主為他們死在十架上的而得;而我們今日的信徒的得救,卻是信靠耶穌基督曾為我們的罪死在十架上而得的。

上帝拯救人類的方法永不改變

上帝拯救人類的方法是從不改變的。出於上帝的恩典,我們因信耶穌基督及祂為我們流出的寶血而得蒙救贖。

在稱義的事上,我們應做什麼?

在十架上基督已為我們完成了大事,我們如何在這件事上得益處呢?在羅馬書三章25及26節給了我們答案:

「是憑著耶穌的寶血」

「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上帝稱那些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位格及祂為我們所作的工的人為義。聖經說,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羅五1)

什麼是得救的信心?

得救的信心就是相信上帝關於基督和基督的寶血為我們的罪流出的話。「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信心就是看見基督為我們所作的並且信靠祂。聖經說,「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耶穌降世所作的事祂完成了嗎?是的,祂完成了。祂在十字架上大聲喊出「成了!」

基督為我們所作的是完美無缺的。上帝的話已經明明的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們相信上帝,是因著基督在十架上為我們成就了一切。

今日,我們不需要基督為我們再做些什麼,我們才會得救,因為基督已經成就了一切。我們目前要做的,就是要讓這基督的救恩成為你個人的。我們不只相信基督為罪人捨命,我們更要相信基督為我個人而死。使徒保羅說,

「上帝的兒子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馬丁路得說,「基督教,是一個個人的宗教。它不是說『我們是罪人』而是說『我是一個罪人』;也不是說『耶穌是救主』而是說『耶穌是我的救主』。如果你視這事為個人的事,你便得救。」

回顧我自己的生活經歷,我也曾為『賺取』救恩而努力工作。像大多數的人一樣,以為上帝的救恩,一部分由祂成就,另一部分該我努力去完成,所以我拚命做好人,希望取悅上帝,但最終都失敗,我的罪還是好像一件二十噸重的物件,重重的壓著我。

但當我停下來,不再以努力去『賺取』上帝的救恩時,我跪在床前禱告主說,「上帝阿,如果你拯救我,就拯救到底,為我成就一切罷!」上帝就聽了我的禱告,並接受了原本的我。

當時我並沒有特別的感覺,但我卻將整件事交託上帝。第二日起床時,我罪的重擔沒有了,我感到很平安。我知,上帝已經接納了我。

上帝稱那類人為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聖經中,一個令你驚奇的真理,「上帝稱罪人為義」。聖經說,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5)

這真是一句奇妙的宣告,上帝在這裡說祂「稱罪人為義。」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想,上帝應該稱「好人」為義,或許祂偶而救救「壞人」罷了!但這金句卻說上帝稱那些信耶穌的罪人為義,算他們為公義。

上帝用的是什麼方法呢?祂有一個原則─「他的信就算為義」。在整本聖經,信就是這唯一的原則,是上帝算人為義的原則。除此,人們沒有其他方法可在上帝面前算為義的。

亞伯拉罕是稱為「信心之父」。他是如何被上帝算為義或被上帝稱義的呢?是「因信」,聖經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3)

這原則對我們也是是合用的,當我們信耶穌,這信就算為我們的義,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中,上帝賜給我們一切榮耀的好處。(參羅四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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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罪人」或「不虔的人」一詞在聖經上的意思不一定指那些非常明顯做壞事的人。在聖經來說,「罪人」一詞是指與上帝恩典生活無分的人,與上帝分離的人。任何人未得上帝的救恩,都屬「罪人」。也許此人在世上很正直,很受人尊敬,但如果他沒有看見自己需要一位救主,他仍未得在基督裡的赦免,他就是一個「罪人」,是與上帝分離的人。

聖經警示我們,有四條路是令我們不得稱義的。

1) 因為我們的父母,我們不得稱義。

一個人的父母是信主及敬虔的,這人是有福的,但這並不能使這人稱義。

2) 不能因我們的善行而被稱為義。

我們一切的善行,都不能算在稱義的事上,聖經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事實上,如果我們信靠我們的善行,並不是依靠上帝兒子死在十架上,為我們成就了一切榮耀的事工,這事會令上帝不喜悅。

但話又說回來,雖然我們的善行在稱義的事沒有什麼效力,但當我們得救以後,我們的善行卻是非常重要的,聖經說,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3) 我們不能因守律法被稱為義。

聖經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

4) 我們不能由教會領袖或禮儀稱義。

教會的領袖,或洗禮、領主餐等一切禮儀,都不能使一個人稱義,聖經說,

文本框: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

對於處理我們的罪,上帝有祂自己聖潔及公義的方法,就是依靠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藉著祂的恩典,在基督寶血裡赦免我們一切的罪。聖經說,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一7)

「在聖路易我是一個最不虔不義的人」

當我們相信主耶穌時,上帝不單不求我們的公義,反而將祂的公義給了我們,在Dr. William Newell的羅馬書中,講了一個下面的故事:

多年前在聖路易市,我在世紀舞台主持一個中午的會議。一日我用羅馬書四章5節「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作為講道的內容。

當會議完畢,會眾離開後,一個有很好氣質的中年人和我說話,他正在一個包箱內等我。

他立刻說,「我是G上校(Captain)(一位當地非常有名的人),」 我邀請他坐下來,他繼續說,「你正和聖路易市裡一個最不虔誠的人說話」

我說,「感謝上帝」

「什麼!」他大叫,「你的意思是有我這樣一個壞人,你感到高興?」

我說,「不是,我高興是因為有個罪人發覺他自己真正是個罪人。」

他說,「噢,你只知道一半而已,我的確已經過著不虔不敬生活有很多很多年了。在這聖路易市我有兩條大洋船,每個人都認識我,但我卻是本市最不虔誠的人!」

我好不容易才使他平靜下來,接著我問他,「今日你有沒有聽我講的『不虔不義的人』的道嗎?」

他說,「Mr. Newell,六周以來我一直在這裡聽你中午的講道。我從未錯過一次。但今日我一句話都聽不到,我昨晚失眠。這三周來,我都差不多沒有睡過。我到處找人問,我要如何做。然後照著每個人對我說應如何做的去做。我讀聖經,我禱告,也施捨;但我仍不能得到解脫,我仍然是城中最不虔誠的人。現在,請你告訴我,我應如何做?我等你就是指望你告訴我如何做,我已試盡一切方法,都沒有辦法使我釋放,我仍是城中最不虔誠的人。」

我說,「現在,請你看看我今日所講的經文,」我給他聖經,請他大聲讀出:

「惟有不作工的」。

「但」,他叫,「這對我有什麼用?我是本市聖路易城最不虔的人!」

我說,「等等,請你繼續讀下去,」

於是□接著讀,「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就是這個,我就是個不義的人!」他已是大叫起來。

我肯定的對他說,「這經文指的就是你了!」

他說,「Mr.Newell,請告訴我要做些什麼,我知我是個不虔不義的人,請告訴我應做些什麼。」

我說,「請再讀這段經文」

他讀,「惟有不作工的」

我立刻斷了他,說,「經文說惟有不作工的,你卻期望我告訴你去做些什麼嗎?」

他說,「但我必須做些什麼,否則我會永遠失落的。」

我說,「現在請用心聽好,確實有些事要做,但卻已經做過了!」

然後我告訴他上帝如何地愛他,愛所有不虔不義的人,像他一樣的人。而且上帝差遣祂兒子為這些不虔不義的人死,上帝對罪的審判已經落在基督身上,祂親身擔當了—就是你G上校(Captain G)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我接著說,「然後上帝使基督復活過來;又差派我們向那些不虔不義,但願尋求主赦免的人得著真理,讓他們相信基督為了我們流出寶血。藉此,上帝就可以稱這些不虔不義的人為義了。」

他突然站起身來,然後向我伸出他的手,他說,「Mr. Newell,我願意接受上帝的方法。」之後,他一言不發就離開了。

第二日中午,在開始講道之先,我見他舞台的另一邊向我招手,我走到他那裡,他說,「我可以向會眾說幾句話嗎?」

我見到他容光煥發,就馬上帶他上台。

我對龐大的會眾介紹他,「各位朋友,這位就是G上校,是你們眾所認識的,他要向你們說話」

他開始說,「我想向大家講,我已經找到一個最大解決人生問題之方法,我是一個商人,昨日在此我找到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充滿了喜樂,以至我昨晚整夜不能眠,因為我太高興了。我發覺上帝藉耶穌基督,稱我這不虔不義的人為義了,你們眾人都認識我以前是一個不虔不義的人,但我昨日已經相信主,接受祂,我就是因為難以控制我內心高興之情,不能不向大家說出來,像我這樣的一個大罪,上帝都算我為義了,感謝上帝,多謝大家聽我的見證。」

稱我們為義是上帝的榮耀

我們白白的稱義,不是因為我們為上帝做了些什麼,而是上帝在祂兒子裡為我們作了一切,我們只要相信及接受上帝藉祂恩典賜給我們的一切就夠了。

有一個很貧窮的婦人,陷入了絕境,她是住在一古老大屋的樓上的一間小房間內,她已經有幾個月沒有付房租了,因為她沒有錢付房租,她非常害怕有一日她的房東把她趕出去,或者賣掉她僅有的稼私。

有一個基督徒牧師聽聞這事,便與幾位朋友籌得足夠的錢,為她付所欠的房租和其他一切債務。他付了給房東後,拿了收條去找這窮婦人。敲她的門,但沒有人應門,他再次敲門,但仍沒有反應,他叫她的名,還是沒有人回應。

當他要離開時,她的鄰舍問這牧師,「你是不是找這婦人?」

牧師說「她顯然不在家」

鄰舍說,「不是,她在,她只是不想你進去,不願開門罷了。」

牧師與這鄰舍回到這婦人的門前,告訴這婦人是牧師來了,想要見她,她立刻開了門見了牧師。

牧師說,「我與幾個朋友聽聞你的事,我們為你籌得一些錢,為你付了所欠的債,這是收條,還有小小的禮物希望能幫助你。」

這婦人的因難得到解決,她非常開心,她說,「剛才我在想,你是房東來收租,所以我將門上鎖,不讓你進入。」(摘錄自 Illustration of Bible Truth, p65、66 @1945 Moody Bible Institute)

因為我們不明白上帝對我們的心意,我們就好像這位婦人一樣,我們不開門給上帝,因為我們以為來者是要向我們收取我們無法付的債項。其實上帝來反而是以祂的愛和恩典賜給我們所需的。上帝對我們說,「如果你回到我跟前,我會為你做任何事」

一句話,救恩就是「禮物」。聖經說,「罪的功價乃是死,但上帝的恩典,在基督耶穌裡卻是永遠的生命。」恩典的意思是我們不需為救恩做些什麼,我們只要接受就是了。我們相信上帝有關祂兒子耶穌基督的那一刻,就是接受上帝賜給我們永生恩賜的時候。聖經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上帝在赦免中榮耀,在仁愛中榮耀。祂因為基督救贖的大工,榮耀地稱我們為義。上帝說,

「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九24)

讓我們永遠不要忘記,當我們還是不虔不義時,我們信靠基督,上帝藉此便稱我們為義了。「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了。」

以這經文為你自己的座右銘,「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了。」

這就是上帝想我們做的,祂希望我們能大膽地,有信心地以祂的話,就是祂在聖經中所說的話為我們的依據,

總結

在基督寶血的基礎上,這寶血是為我們的罪流出,當我們這不虔不義的人,相信並接受基督為救主時,上帝就稱我們為義了。

感想

當我們想到上帝奇妙偉大的恩典時,我們禁不住要問「為什麼上帝會以這麼大的恩典拯救我們?」至少有以下兩個原因:

(1)     上帝愛我們

上帝的恩典是以祂無限的愛臨到我們,祂是救主上帝,同時也是「全然恩典的上帝」,如果我們明白上帝透過耶穌所得到的大喜樂,則會幫助我們更能瞭解上帝,藉我們信靠耶穌,上帝稱我們這些不虔不義的人為義,上帝因此而得到莫大的喜悅。聖經說,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6-8)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注意「主不算為有罪的」這句話。這句話對於每個被稱義的人都是真的,上帝不再算他為有罪的人。這罪人在上帝面前永遠被稱為義。

(2)     上帝所籌算的儘是為了我們

有一個故事,一個老人有一座舊樓,有些地方顯得十分破舊,這城市正在發展,他隔鄰的樓也賣了,而且還賣得好價,他想,有一日,這座舊樓也會讓他富起來。

他的想法是對的,因有一富商看中了他的舊樓,就命代理商來與這老人接洽,說要買他的舊樓。代理商要老人出一個價,這老人等了這麼久就是為了這個機會。所以他就出了一個他認為很高的價,那代理商聽後就一口答應說,「好,我就付這個價錢給你,買你這座樓。」

那老人問「你什麼時候要?」

那代理商說,「一二個星期之後,因為要預備一些文件,這裡有一千元,先給你作訂金。」

那老人非常高興,他心想,「如果一個人願意付我這麼多錢,我不是好應該修理一下這破舊的地方!」所以他就買了一些油漆來漆所有的地方,而且還重新安裝那些破壞了的門窗。

當那富商再來時,那老人非常得意的指著他修好的舊樓,對富商說,「你看,我漆得這樓多美,我也換了新的窗口,這肯定是一個好地方,你一定住得好舒服的。」

但那富商說,「噢,但我買這樓不是要住在現在的地方,我是要拆掉然後重建的。」

這就好比上帝的心意,祂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些什麼,而是希望重新建造我們。

上帝重新建立我們成為祂新造的人,好讓我們能適合祂的造就。有一日,當我們回到天上,我們會像祂的愛子,榮耀我們的上帝。

舊約中的亮光

第九條誡命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二十16)

第九條誡命是禁作假見證,這誡命有兩方面最容易犯的,就是

(1)    誹謗

散播意圖會毀掉他人的聲譽的流言和假見證。

聖經形容舌頭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雅三8),散播他人的流言,有三方面的毒害:一是散播流言者本人,一是聽到這流言的人,另一是被流言所傷的人。每個上帝的兒女都不應犯這方面的罪,聖經說,「不要譭謗」(多三2)

(2)    說謊

說出或作出一些與事實不符的事情,這就屬說謊。

上帝說有七樣事是祂所憎惡的,其中兩樣是有關說謊的,聖經說,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六16-19)

上帝「是誠實無偽的上帝」(申卅二4)及祂憎恨一切的謊言,我們都有一個習慣的想法,認為一點點的謊言是無傷大雅的,於是為說謊找出許多理由,我們稱這些謊言是「社交上」或「生意上」的謊言罷了,其實無論是什麼時候,什麼的理由,謊言就是謊言。耶穌說一切的謊言是由謊言之父─撒但而來,主耶穌說撒但是,

「...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上帝說,說謊的人不能到天堂去。聖經說,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能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廿一27)

大衛說,「我揀選了忠信之道」(詩一一九30),願上帝幫助我們揀選同樣之道。

第十誡命

「不可貪戀......」(出二十17)

貪戀之意是對於別人的東西有強烈的佔有慾。你可能貪戀別人的美貌、別人的金錢、別人的產物,別人的妻子或丈夫,或甚是別人的地位等。

貪戀是一種內在的罪,是屬於思想上的罪,如果你犯了這道誡命,除了你自己和上帝之外,是沒有人知道。上帝憎恨這罪,所以祂說沒有一個貪戀別人財物的人可以進到上帝的國去。

貪戀之罪通常會引發其他的罪來。一個有貪慾的人,他開始只是貪戀別人的財物,當他一旦有機會,他就會偷。大衛起初貪戀別人的妻子,但隨之而來的是姦淫和殺人。貪戀亦會使一個人為了金錢而不守安息日。在聖經內,一個貪戀錢財的人稱為「敬拜偶像的人」,因為他以錢財為他的神。耶穌說,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

我們認為偷盜和醉酒是大罪,但聖經說貪戀是更大的罪。事實上聖經列出因貪戀而帶來更壞的罪。上帝的道說,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六9、10)

對於人來說,他們快樂的最大障礙是他們總是貪戀他不能有東西。上帝的兒女不應有此貪慾。上帝已在基督裡賜給了我們一切。聖經說,「萬有全是你的」(林前三21)

上帝偉大的救恩中,有一種奇妙的能力,就是可以將我們一個貪戀的念頭釋放得自由。

*     *     *

上帝對摩西講完十誡之後,立刻轉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內容,祂命摩西製造祭壇,要在壇上焚燒祭牲奉獻給上帝。

律法對一個不遵守的人來說是一種詛咒。但對上帝的子民,在上帝的心意卻是一種祝福,上帝說,「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出二十24)

上帝賜福給祂的子民的秘密就是祭壇和在壇上獻祭。焚燒的祭代表基督,因為藉著只有唯一的基督,我們才可以來到上帝面前,基督是「上帝的羔羊」,他除去世人罪孽的。

上帝要我們愛祂

想到十誡,我們可以見到內容中涉及人的工作,只是小小的一部分罷了,只有兩誡是叫我們做些事,就是第四和第五誡。

第四誡是說,「當記念息日,守為聖日。」為了遵守安息日,上帝說,「什麼工你都不可作。」

第五誡說,「當孝敬父母」,這方面注重我們的心意比行動來得重要。

其他八條誡命,開頭都說,「你不可」,這方面道出人的肉體方面的軟弱,按著肉體來說,這八誡內所禁止的,是人們常常希望去做的,否則上帝就不需要禁止人所做的了。

每一誡命,都是表達出上帝對我們的大愛,上帝的誡命是保護我們的生命,我們財產,我們的名聲,我們的婚姻。耶穌將十誡總結成兩誡: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7-39)

在上帝神聖的律法中,上帝只是宣佈了祂做為上帝的權能。當人被造時,有一正常的關係存在上帝和人之間,就是上帝是創造主,人是被造者。人有義務愛創造祂的創造主並順服祂,但罪入來了,就毀壞了這種關係。

為了彌補這破裂的關係,把人帶回到祂面前來。上帝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世上,也只有祂才能說,「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四十8)基督來世,成為我們的救主,捨去自己的生命,拯救一切信相的人。

人如果信奉上帝,上帝必定賜福他。當我們來到他面前悔改,接受基督為我們的救主,我們就重生了。聖經說信徒「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我們不再屬肉體了,即是說不再屬,未得救之時的老我的本質。我們是屬靈了,是屬上帝新造的人了。聖靈現在住在我們裡面,現在我們愛上帝,也願意照祂的旨意行事,上帝引領我們回到祂的身邊!

第九課 問題

1.   稱義之意是

a.   上帝不再管我們是否有罪

b.   一個罪人如果相信耶穌,上帝就算他為義

2.   稱義就是

a.   在我們裡面有改變

b.   在上帝面前我們的地位改變了

3.   我們稱義的基礎是

a.   基督的寶血為我們流出

b.   上帝可憐我們是個罪人

4.   我們被稱為義

a.   是由於上帝的恩典,藉著基督耶穌的救恩。

b.   是由於我們忠誠遵守上帝的誡命和教會的章規

5.   舊約信徒的得救是

a.   遵守十誡

b.   期望將來的救主並信靠祂

6.   稱義方面,我們

a.   必須活出好行為,對待別人好些,所以我們就可稱為義了

b.   完全信靠耶穌基督和相信祂為我們的罪流出寶血

7.   信心是來自

a.   非常仔細聽從上帝的話而且遵行

b.   完全強烈信靠自己

8.   在得救的信心上,我必須相信

a.   耶穌為罪人死,祂是罪人的救主。

b.   耶穌為我的罪而死,祂是我的救主。

9.   上帝會稱那些人為義?

a.   是相信基督的不虔不義罪人

b.   是善良的好人,常常做好事的人。

10. 我們白白地稱義,是藉著

a.   我們為上帝做了多少工

b.   上帝在愛子裡,為我所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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