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閱讀:
羅馬書十二章1至2節
主要經文:「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十二1)
我們一直在研究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美好之事。我們已看到神怎樣將我們放在基督裡,怎樣把我們從黑暗的國度裡釋放出來,怎樣救我們脫離罪、己、肉體、世界,和撒但的勢力。還瞭解了基督怎樣回來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夠達到律法公義的要求。
所有這些美好的事物都是「神的慈悲」。我們當得的除死之外沒有別的。然而神卻把所有這些巨大的祝福無償地賜給了我們。現在祂要我們也為祂做一點事。
神要我們做什麼呢?祂要我們把自己奉獻給祂。讓我們聽一聽神通過祂的僕人保羅所說的話:「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什麼是奉獻?它的基礎是什麼?它的動機是什麼?它的結果又是什麼?這些都是重要的問題,我們將在本課中尋找答案。
奉獻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奉獻?奉獻就是把生命交給神,按照祂的旨意,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這意味著把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舊約時代人們獻給神的動物是殺死了的,是死祭。神不是要我們把自己殺死放在祭壇上。相反,祂要我們成為「活祭」。這就是說,祂要我們為祂而活。現在讓我們進一步瞭解奉獻的含義。
但另外還有一種祭物,與罪無關。這種祭物叫做「燔祭」。
燔祭
燔祭代表什麼?它代表著主耶穌把自己的生命獻上給父,遵行祂的旨意。這種祭物在神看來非常寶貴,從中我們可以學到關於奉獻的很多方面。
奉獻是自願的
關於燔祭,聖經上這樣說:「…預備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結四六12)
這就告訴我們,奉獻是「給耶和華(主)」的。它必須是自願的。神並沒有強迫我們把生命獻給祂;相反,祂說:「我勸你們」。我們把生命獻給祂,不是因為我們不得不這樣做,而是因為我們愛祂,願意事奉祂。
把自己獻給主,是不是意味著要成為終生的布道人或傳教士?不,並不是要把自己獻身為布道人或傳教士,而是把自己獻給主,無論是在學校,在家,或是在祂差遣我們去的任何一個地方,都遵行祂的旨意。神是決定要我們做什麼,在哪裡事奉祂的那一位,無論祂為我們選擇什麼,對我們來說一定都是最好的。
奉獻是把整個生命獻給神
神允許用四種動物作為祭物獻燔祭。富裕的人帶去較貴重的動物,像公牛犢;不太富的人帶去羔羊;這兩樣都買不起的人就帶去家鴿或野鴿。但不管是哪種,都是把一個完整的生命獻給神。除此之外神不接受任何祭物。
這又告訴我們什麼?它告訴我們,奉獻是把整個生命獻給神。不能把生活的一部分給神,留下一部分給自己。這樣不能讓神滿意,也不能使自己滿意。基督徒生活裡所有的喜樂和祝福都決定於不留下任何東西不給神。
奉獻是徹底的
祭物一旦放在祭壇上作為燔祭獻給主,就不能再收回。它就歸給神為聖。聖經上說:「…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利廿七28)
一旦把生命交給了神,就不能再收回。神期待我們的奉獻是一次成終地把自己獻給祂。
如果陷進罪裡怎麼辦?是不是必須把自己的生命「再次奉獻」給神?不,不是這樣。如果犯罪了,就應當向神認罪,以便再次從祂的團契裡得到喜樂,但沒有必要把已經給神的東西「再次奉獻」給祂。
奉獻是持續不斷的
燔祭是每個早晨,每個晚上,每一天持續不斷地獻給神的。這告訴我們什麼?
這告訴我們,奉獻必須是持續性的。奉獻開始於把自己獻給主的行為,但並沒有止於那裡。必須活出自己的奉獻來。每天把自己獻給主,按照祂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意願行事。這就是主耶穌說這話的含義:「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為什麼應當把自己獻給主?
因為我們屬於祂。聖經上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這些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主。我們已被用重價買回。
主耶穌買我們付了什麼代價?付了祂自己的寶血!聖經上說:「…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
奉獻僅僅是承認基督對我們的主權,並對祂說:「主啊,因權力我是你的人,我願因選擇成為你的人。」
聖經上說得很明白,這是每一個重生的人「理所當然的事奉」。
奉獻的動機
我們知道應當把自己獻給主,然而是什麼促使我們這樣做呢?是基督的愛。聖經上說:「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
當基督的愛觸動我心靈的時候,我什麼也不能做,唯有匍伏在祂面前,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祂。我與歌者同說:
「每當遙望奇妙的十架,在它上面榮耀的王把生命付出;
那最豐碩的收穫,我把它 看為虛無,從前一切的驕傲,我對它輕視不顧。
「我所擁有的整個世界啊,實在還是過於微薄的禮物;
如此宏大,如此神聖的愛啊,要我獻上靈魂,生命,全部。」
奉獻的目的是什麼?
奉獻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神的旨意行在我們的生命中。這其實是主耶穌在我們裡面遵行神的旨意。聖經上說:「但願賜平安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0-21)
福音書記載了主耶穌在世上時是如何遵行祂父神的旨意的。使徒行傳告訴了我們祂怎樣繼續通過眾使徒和當時的門徒來遵行父的旨意。現在,主耶穌要通過我們來遵行神的旨意。為了這個原因,祂需要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在這世上,除了我們的手,主耶穌沒有別的手來做神的事工;除了我們的腳,祂沒有別的腳來傳講神的信息;除了我們的嘴,祂沒有別的嘴來告訴人們神的救恩。這就是為什麼聖經上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當我們把自己完全獻上給主耶穌時,祂就會通過我們做工,如同父通過祂做工一樣。
怎樣把自己奉獻給神?
聖經告訴我們,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把自己獻給神。神不是要我們把舊的己生命獻給祂,祂要的是在基督裡的新生命。聖經上說:「…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神不能使用屬於舊生命的任何東西。只有那些「從死裡復活的人」才能事奉祂。只有當我們看到自己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埋葬、同復活,才可以真正把生命奉獻給神。
奉獻的結果
就是讓自己的計劃和野心死去,為神的旨意而活。
主耶穌是我們的榜樣。祂來到這世界,不是為了成就自己的意願,也不是為了要讓世人把祂視為偉大。祂來,是為了成就父神的旨意。儘管祂是神,卻把自己降卑為僕人的形象。祂始終順服神的旨意,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如今神對我們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不要以為,假如你把生命奉獻給主,就會成為一個聞名於世的傳教士或巡迴布道家。我們的救主是被世人所鄙棄和拒絕的。我們是祂的僕人,聖經上說:「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約十三16)
不,我們不會被世人看為偉大,但在奉獻中有一個巨大的祝福,是什麼呢?
奉獻的祝福
就是發現神對我們生命的完美意願。神給祂的每一個孩子預備了一件工作。聖經上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當把生命奉獻給主的時候,祂就會顯明為我們預備的工作。發現神對我們生命的意願並執行它,最大的滿足就來了。想像一下那種歡喜,在榮耀中與主見面,聽到祂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廿五21)
神要我們把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祂。這是不可替代的。禱告、讀經、事工、見證、參加教會,這一切都是好的,但都不能取代奉獻的位置。
你懂得了神在向你要求什麼嗎?你是否已看到自己屬於祂—在任何時候你及你所擁有的全部?你考慮過祂為你做了什麼嗎?基督的愛是否已觸動你的心,使你願意把自己奉獻給祂?如果是這樣,就請仔細研讀以下的奉獻誓言;然後,如果這是你的決定,就請簽下你的名字。
我的奉獻
作為一個重生的人,我認識到我是屬於主耶穌基督的。(林前六19-20)
我相信,主耶穌以祂的靈住在我裡面,因為神的話語如此說。(林後十三5;羅八9-10)
我相信祂正尋求通過我實現祂的目標。(約十五16;弗二10)
我知道,必須把生命降服於祂,以便祂能實現這個目標。(羅六13)
我聽到祂對我的呼召:「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現在我重視這個呼召。
主耶穌,今天,我堅決地把生命獻給你,在有生之年盡我所知信任、順服、服事你。我祈求你使我過信心、愛和獻身的生活。
日期:
簽名:
第十六課 問題
1. 奉獻是什麼?
_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2. 燔祭代表什麼?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3. 把生命獻給主,是不是意味著要成為終生的布道人或傳教士?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那麼是什麼?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4. 是否可以把生命的一部分給主,留下一部分給自己?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奉獻是把ˍˍˍˍˍˍˍˍ的生命獻給神。
5. 為什麼應該把生命獻給神?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主耶穌買我們付了什麼代價?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6. 我們知道應當把生命獻給主,然而是什麼促進我們這樣做?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7. 奉獻的目的是什麼?它其實是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8. 聖經告訴我們,應當「ˍˍˍˍˍˍˍˍˍˍ」一樣把自己獻給神。
9. 奉獻的結果是什麼?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10. 最大的滿足在什麼時候降臨?
_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