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如何知道自己已經得救
親愛的朋友:
當一個人信耶穌基督作救主的時候,一件奇跡發生了。這個人得到屬靈的重生;成為神的兒女。
瞭解神的救恩四個基本的要素,對我們會有幫助。這四個基本要素是:
1. 基督的工作
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並復活作我們的救主。祂的工作是完美無缺的。
2. 神的話語
神在祂的話語中將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告訴了我們。
3. 我們相信神的話
我們在救恩中的參與,就是相信神話語中有關耶穌基督的事。我們必須信靠主耶穌基督。
4. 聖靈的工作
當我們信靠主耶穌時,聖靈就使我們實實在在地明白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又使我們罪得赦免,獲得重生!聖經上說: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已經得救?
當一個人重生時,他就成為神的兒女。神要祂的每個兒女都確實清楚知道自己已經得救——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們來看看通過哪些途徑可以曉得自己已經得救。
1. 我們憑著神的話語知道自己已經得救
憑著神的話語(這話語是聖靈叫我們明白的),我們就知道自己已經得救。有時當我們讀或聽神的話語時,忽然之間好像神在直接對我們說話。
這是因為:聖靈使我們明白神的話語。這話語不但被寫在聖經裡,神還用它對我們的心說話。
聖經中有許多經文叫我們可以曉得自己已經得救。聖經上說: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
這些經文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永生在神的兒子裡面。只要我們讓基督作救主,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下一節經文說得更清楚了: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
有一個女士用神的話語向一個少女解釋得救之道。少女困惑地說:「我還以為會有特別的感覺、或是一道閃光、或是別的什麼。」
這個女士指著手中的聖經,說:「這就是你所需要的全部光亮。」少女信了神的話,便找到了她一直尋求的平安和喜樂。聖經上說:「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羅十五13)
2. 我們憑聖靈的見證知道自己已經得救
一個人作了神的兒女以後,聖靈就住進祂裡面。聖經上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加四6)
神差遣聖靈住進我們裡面,顯明我們是祂的兒女。神的每個兒女都有聖靈住在祂裡面。聖經上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三16)
聖靈為我們做的一件事是:「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就是說,聖靈在裡面向我們證實神是我們的父親,而我們是祂的兒女。聖經上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
現在,神是你的父親、你是祂的兒女,在你內心是否有這見證?那就是聖靈的見證。
3. 我們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因為我們的生命改變了
當我們因信基督作救主,重生進入神的家時,我們的生命有了許多改變。信徒成了「在基督裡新造的人」。聖經上說: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我們有了新的盼望。過去我們不喜愛神的事,但現在開始愛慕它們了。我們想要瞭解並明白神的話語;並開始禱告與神說話。
我們對主耶穌有一種新的愛。我們因祂是誰、及祂為我們所做的事而愛祂。
對天父我們也有一種新的愛。我們了現,祂在我們愛祂之前就先愛了我們。聖經上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我們對別人也有了一種新的愛。實際上這是神的愛在我們心中。我們因為有神的愛在心中,就會關懷尚未得救的親友;盼望他們也認識基督作他們的救主。
我們對其他信徒有一種特別的愛。他們現在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這也是我們知道自己已經得救的一條途徑。聖經上說: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
儘管環境可能沒變,我們會發現自己有了改變。這些變化不會在一夜之間,但它們在一個重生之人的生命中卻是一定會出現的,因為基督親自住進了我們裡面。
信徒就是順服的人
真正重生的一個證據就是,我們心裡有了一種新的態度。從前我們不愛神,也不想服從祂。現在我們既愛祂,也願意服從祂。
一個新信徒也許不太瞭解神的話、及神要他做什麼,但他會願意順服神。信徒是會順服的!聖經上說: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壹二3、4)
我們若順服主耶穌,就表明了對祂的愛。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讓我們來思考所謂順服主的幾種表現。
l 應當在人前承認主,這是順服祂的表現之一
一個人一旦信靠主耶穌,就會告訴親友及其他人,他已經信靠基督作救主。聖經上說:「願耶和華的贖民說這話。」(詩一零七2)
主耶穌吩咐每一個基督徒把福音這「好消息」向那些未聽聞或未明白的人分享。數不清的人失喪了,就是因為沒有人叫他們清楚明白自己如何藉著信主耶穌作救主而得救。
l 應當糾正與別人的關係,這也是順服主的表現之一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以後首先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糾正與自己得罪之人的關係。
也許你曾奪取他人之物;也許你有債務需要償清;或者,你的言行冒犯了別人。無論是什麼,主耶穌都要你糾正與那人的關係。
也可能是某個人錯待了你。多年來你一直對他懷恨在心,不肯饒恕。
主饒恕了我們這麼多,我們怎能不肯饒恕別人呢?聖經上說:
「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
l 做當地教會的一員,這也是順服主的表現
信徒應當定期聚集在一起敬拜主,並彼此交通。這樣一群信徒稱為「地方教會」。
神的旨意要每位信徒都成為一間相信聖經的教會的一員、並忠實地支持它,這正是神的旨意。耶穌說: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掘出之寶:
神盼望祂的兒女曉得自己已經永遠得救!
背頌經文: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