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傑出的劍橋大學學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話,可以作為這一章的小結:「實際 上,把所有的證據集合起來,我們大可以說,歷史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復活有更充分、 又更多樣的證據。除非你先存成見,認為這一定是假的,不然,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們認 為復活缺乏證據」1。 復活的證據是如此充分、確鑿,但有的人仍不相信耶穌的復活。原因何在呢?我個人以 為,那些對耶穌復活的事經過深入、詳盡的研究、瞭解後仍不相信復活的人,並不是證據不 足使他們不能相信,而是由於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們不願意相信。道德層面將在以 後的章節裡論及,這裡只探討有關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認為耶穌從死裡復活不符合科學,純屬無稽之談,因而根本不重視復活的證據。這 種態度本身恰恰不是科學的態度。R. T. France在《認識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 指出:「如果你認為,任何憑我們已有的知識,至少在原則上不能用自然科學解釋的事情, 都不可能發生的話,那麼你已經採取了一條不合科學的思想途徑,就是在沒有任何其他可能 的解釋的時候,拒絕證據所清楚指出的結論」2 。我們學自然科學的人都有很多事與願違的 經歷。在研究前我們有一套假說、設想,當實驗的結果與我們的設想不合時,於是我們懷疑 結果是否有誤。但如果反覆實驗都得到同樣的結果時,我們只好接受這些結果,開始考慮如 何修正、甚至推翻我們原先的假設,以合理地解釋實驗數據。如果僅僅因為不喜歡數據可能 導致的結論,而置實驗數據於不顧,依舊堅持自己的假想,那麼,我們就失去了作為一個自 然科學家的起碼品格。對耶穌的復活一事所應持的態度也是一樣的。再說,耶穌死而復活的 真偽是無法用自然科學邏輯來驗證的。我在第一章已談到一些關於科學與神的關係(在第五 章〈現代科學和基督教信仰〉中還將詳細討論)。自然科學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規律的;所有 的受造之物(包括人類)都須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為自然律的制定者、維護者的神,當然 是超越其上的。他可以按他所創造的自然律辦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這是完全順理成章 的。如果耶穌也受限於死人不能復活的自然律,他就不是神而是與我們無異的人了。神自己 宣稱,「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創十八14)?耶穌也明確地對門徒說過:「在人是不能 ,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十27)。道成肉身的耶穌是人也是神,他有超然的來 蹤去跡是理所當然的。他的出生順乎自然,他的成胎卻是超然的;他的死是自然的,他的復 活卻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復活,充分顯明耶穌是神的兒子。 基督教信仰是有許多事實為依據的。孟沃偉(John W. Montgomery)說:「基督教不必靠 神學,單靠歷史考證就能成立」3 。所以,基督教信仰並不排斥理性思辯。然而,信仰是超 越理性的。信心是理性與信仰的橋樑。只有在理性的基礎上,藉著信心飛躍,才能確立信仰 。離開信心,只憑理性是不能認識神的。耶穌的復活雖然已有極充分的事實依據,但畢竟不 像數學、物理公式那樣得到絕對的證明,因為多數人沒有親眼見過復活的耶穌。所以,人們 必須在充分證據的基礎上,踏出信心的一步,才能接受復活的真理。可是,很多人企圖用理 性代替信心,以為只要證據充分就能信。事實是,離開信心,信仰就無從談起。對耶穌行的 同一神跡,人們的反應卻完全不一樣:有人信他是神,有人不信,還有人誣告他。耶穌復活 後,要門徒到加利利見他。「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 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馬太福音二十八16-17)。見到了復活的主,仍然疑惑!痛哉!惜 哉!哀哉!法蘭士 (R. T. France) 說得好:「當歷史的證據需要一種超然的解釋時,我們 就面臨一個十分困難棘手的抉擇,就像耶穌所行的神跡以及他神跡性的誕生所帶給我們的問 題一樣。就是這個基本的抉擇,將擁有信心的人與世俗的思想劃分開來」4。 法蘭士還指出,「從雅典的哲學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許許多多的人拒絕相信 耶穌的確從死裡復活。不是因為證據不夠(它們已經夠明確了),只是對有些人而言,再多 再好的證據都無法讓他們願意照著耶穌所要求的,重新調整他們的世界觀」 5。 大衛華生 (C. K. David Watson)說過:「很多人告訴我,他們不相信的原因,是他們不想信」 6。尼 采(F. Nietzsche)也坦陳:「我們反對基督教不是因為論證的理由,而是一個好惡的選擇」 7。 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事實, 你就可以接受《聖經》中的一切神跡。 你就必能放棄無神論,把神引入這個世界。那麼,宇宙就變得有目的、有意義。人從哪裡來、 將到哪裡去,也就有了明確的答案。這樣,你就必須徹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 值觀和道德觀。這豈止僅是「調整」,簡直是大破大立、脫胎換骨!然而,這正是許多人不 能面對的事情。認識自己進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難和痛苦的。可是,只有修正錯誤才能把 握真理。我們應該有在事實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頭的勇氣,應該有按認定的真理重新塑 造自己的決心和毅力。無論是科學的追求者還是信仰的探索者,誠實、公允、執著、堅韌都 是必備的品格。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十四6);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 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我們願意自覺地經歷痛苦、磨煉而踏上永生之道 呢,還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墜入永遠沉淪呢?這是一個永生和永死的根本選擇。耶穌 一直將這項選擇放在我們每一個人面前,無人能迴避。他一生的所作所為是如此,他的復活 尤其如此。
註釋 1. Paul E. Little著,《你為何要信》,詹正義、區秀芳譯 (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2),頁55。 2. R. T. France著,《認識主基督》,黃吳期馨譯(台北:校園書房,1990),頁170-171。 3. John W. Montgomery著,《歷史與基督教》,陳詠譯(台北:校園團契,1977),頁34。 4. 同2,頁170。 5. 同2,頁171。 6. David C. K. Watson著,《光明的挑戰》,張妙怡譯(香港:證道出版社,1974),頁96。 7. Charles Colson著,《當代基督教與政治》,陳詠編譯(台北:校園書房,1992),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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