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二、歷史考證

當事人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 翰福音〉四卷福音書中。馬太和約翰是耶穌親自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的兩位;路加是一位醫 生,但與使徒保羅的關係極為密切;馬可則長期追隨使徒彼得。在第二章裡我們已詳細論證 過整本新、舊約《聖經》的歷史性、可靠性和無誤性。所以,四福音書是當事人見證的最重 要文獻。

  福音書中關於空墓的記錄,雖在細節上有些差異或衝突,但基本情節卻是彼此相符的。 這說明福音書的作者,被耶穌復活這件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勵。他們集 中注意力在復活的基本事實上,而不是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即使在今天,對一件在公開場合 中發生的事件,如車禍、銀行被劫等,目擊者的筆錄一定不會完全相同。四福音書中的這些 小差異說明作者並沒有刻意去統一每一個細節。相反,如果這四部獨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 ,那才令人懷疑是彼此抄襲的呢!

  福音書描述耶穌復活的筆觸是非常樸實無華的。他們忠實地記下了當時發生的事情,毫 無誇張、渲染。第二世紀曾出現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談到在耶穌復活時, 天上有大聲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開,一個會說話的十字架跟著頭高達雲霄的耶穌 走出墳墓,等等。四福音書中卻完全沒有這種編造的宗教傳奇色彩,顯得更為真切、可親、 可信。另外,四福音書一致地記載說,是婦女們首先看到了空墓。在當時,婦女的見證在猶 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沒有人會相信。連門徒們最初也拒絕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為是胡言 亂語。所以,儘管婦女首先見證空墓對傳揚耶穌復活不利,但福音書中仍如此記載。唯一的 理由只能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於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中,詳盡地記錄了復活後的耶穌,在大光 中向保羅顯現,使保羅悔改認主的始末。使徒保羅本人則在〈哥林多前書〉中,為主耶穌的 復活提出強有力的見證。此卷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位於希臘半島南部的哥 林多城的教會的,成書期間約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穌是在公元三十年左右受難的話, 保羅寫此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二十多年。他在信中寫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 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三天 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 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 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 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寫這書信時,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還健在 。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如果保羅在此信中所談稍有不實,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 傳至今,膾炙人口。試想,如果有人公開發表文章,編造說在六十年代末、或七十年代初去 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後又復活了,他的文章一定會受到猛烈的抨擊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 多前書〉被收入新約《聖經》正典,至今廣為人們所頌讀、喜愛,是見證耶穌復活的巍然挺 立的歷史豐碑。

史學家的記載

  在第三章討論耶穌的歷史真實性時我們談到,儘管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不多,但 僅有的記載是十分肯定、可靠的。關於耶穌復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個猶太人在羅馬的邊陲 省分巴勒斯坦被釘死,在羅馬新聞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連見報的資格都沒有。直到幾百年 後,當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捲全世界時,史學家才猛然驚醒、回首。所以,除了當事人的見 證外,史學家關於復活的記錄不多,但已有的記載卻相當確鑿。

  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記載道:「這時猶大地出現一名叫耶穌的智者(如 果我們能這樣稱呼他的話),他能行神跡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 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臘人。這人就是基督,但羅馬巡撫在我們民間領袖 的慫恿下,判釘他十字架。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離棄他,因為他在死後第三天又復 活了。眾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跡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至 今仍未完全絕跡」1

  他勒(Thallus)是生於撒瑪利亞的史學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 主後五十年左右寫成。可惜原著已失傳,只能從他人的作品中窺測一、二。公元二二一年左 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Julias Africanu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 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況解釋為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 2。 這個評論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穌受難正值猶太人的逾越節當天或除夕。猶太人的 曆法也是一年有十二個月,像中國的農(陰)歷一樣,是依月圓月缺計算的:月亮繞地球轉一 圈為一個月,月亮繞地球轉十二次便為一年。陽曆則以地球繞太陽轉一次為一年。陰曆一年 與陽曆一年差十一天,須用閏月來補足。世界通用的公歷是陽曆。有資料認為,以色列人住 在埃及期間可能用陽曆,但離開埃及後,便改用陰曆。出埃及那一個月定為正月(相當於陽 歷三、四月),逾越節在正月十四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個圓月之夜(這是猶太人的 宗教曆法)。此外,他們還有一種方便農作、以宗教歷的第七月(相當於陽曆的九、十月) 為正月的民事曆法。(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聖經》啟導本第178頁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 民事歷、節期與陽曆對照表」。)圓月時,地球應位於太陽和月亮之間,並在太陽與月亮的連 線上,故在地球上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蝕的發生是因為月亮恰好位於太陽和地球之間、 並在前兩者的連線上,此時月亮是以背光面對著地球,我們看不到月亮(所謂新月期)。當 月亮開始遮住太陽時,我們就看到太陽出現一個弧形的缺,當月亮全部遮住太陽射到我們眼 中的光線時,就是日全蝕。耶穌受難時正逢滿月之日,把他斷氣時遍地變黑歸結於日蝕是不 符合天文學常識的。

  其次,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之事。「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 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 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十三44∼46;另見太二十七45∼50; 可十五33∼41)從猶非利加納斯的這一段評論可以看出,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 地之事在當時是家喻戶曉的,以致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必須要想方設法,用自然現象來 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企圖抹掉這一神跡。不信者的這種解釋,雖與科學知識相悖,但卻成 了耶穌受難、從死裡復活的史實的極佳註腳。



註釋

1. Josh McDowell著,《鐵證待判》,韓偉等譯 (美國:更新傳道會,1990),頁112。

2. 同1,頁114,引自Albright, William F. The Elimination Of King 'So'. The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No. 171. Oct., 1963, p.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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