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三1】「我夜间躺卧在床上,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文意注解 一至四节描写女子夜卧在床,想念她的心上人,却见不到他,于是出去找寻,向看更的人探询,谁知心上人就在附近,于是携他回家。
「夜间,」(原文复数)没有白昼事物来分心,可以痴想心事。
灵意注解 她留恋于在主里安息(「卧在床上」)的经历,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属灵的黑夜。因此她开始警觉到不能像已往一样,享受与主交通的甜美,以为失去了主。
话中之光 (一)主的同在,有时是明显的,有时是隐藏的;但无论如何, 是「以马内利」, 永不离弃我们。
(二)主有时会使我们在感觉上,好像是收回了 的同在,目的为要叫我们经历孤单的痛苦,免得我们不知珍惜 的同在。
【歌三2】「我说:我要起来,游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宽阔处,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原文字义 「游行城中」走遍全城;「街市」街头巷尾;「宽阔处」广场。
灵意注解 「我说:我要起来,」这是对主两次呼召她『起来』(二10,13)的答应,但是这个答应,在时间上不对,在动机上也不美。
「游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宽阔处,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城』指神子民聚集的所在;『街市上』和『宽阔处』指神子民藉以交通蒙恩的方法。她到一切属天的人、事、物中,用尽一切蒙恩的方法,去寻求主的同在。
话中之光 (一)能够感觉到主的同在,实在美好,千万不要以为失去主的同在不太要紧。
(二)参加聚会,与众圣徒一起追求主,是一件对的事,是一件好的事;但我们若流于形式,就没有多大的助益。
【歌三3】「城中巡逻看守的人遇见我;我问他们,你们看见我心所爱的没有?」
灵意注解 「城中巡逻看守的人,」指教会中被神托付,看守信徒灵魂的人(来十三17)。她求助于属灵较有长进的人,好像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话中之光 (一)教会中那些灵命较长进的人,顶多只能在客观上帮助我们追求主,但主观上还得我们自己去寻求。
(二)有些传道人不能带领别人到主面前,因为他们自己根本不认识主,甚至很有可能他们之中有的人从未真正遇见主。
【歌三4】「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领他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
背景注解 「母家,」是当时情人们谈论婚事的地方。
文意注解 「到怀我者的内室,」到我母亲家中。
灵意注解 「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从前她靠自己,后靠别人,似乎绝望了,主才来向她显现。主并没有离弃寻求 的人(诗九10), 是在等候适当的时机。
「我拉住他,不容他走,」她还是没有学会信心的功课,不懂得用信心持守一切,而想用自己的力量,来拉住主,难怪在第五章里再一次失去主明显的同在(歌五6)。
「领他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信徒是圣灵重生的,圣灵就住在我们的心里、灵里,所以『母家』指我们的心;『怀我者的内室』指我们的灵。这里她是用心灵好好享受这一刻主的同在。
话中之光 (一)她是在离开人们时,才遇见她的良人的;在许多属灵的事上,别的弟兄姊妹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惟独遇见主这件事,没有别人能帮助我们,必须我们自己去寻找。
(二)一个人要得着主,必须去单独与主同在。
(三)信徒所能拉住主的,就是信心、爱心和顺服的心。
【歌三5】「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她自己情愿。」
灵意注解 主还是特别指着那班糊涂热心的信徒说的。主不愿别人来激动她,因为她已受了够多的试炼和对付。主仍要让她休息一段时间,等她自动的再起来寻求(歌二7)。
【歌三6】「那从旷野上来,形状如烟柱,以没药和乳香,并商人各样香粉薰的,是谁呢?」
文意注解 六至十节这一段是藉第三者旁观的口吻,说出王迎亲的盛况。迎接新妇的路上,香料燃烧的烟气冉冉上升,状如烟柱。婚礼进行时的仪仗队中有武士参加。喜轿以坚实的木料和金、银制造,华贵辉煌。
「旷野,」尚未开垦但有季节性的草原。
「烟,」焚香所冒的烟。
「商人,」表明香粉是舶来品。
灵意注解 「那从旷野上来,」『旷野』是流荡的地方(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旷野里流荡了四十年)。这里指她已一步一步的脱离了流荡的生活。在这之前,可能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她在主的手中被加工与变化。
「形状如烟柱,」『烟柱』是从火发出的(珥二30),而『火』是指圣灵的能力(徒二3~4)。烟本易消散,但成了『烟柱』,便是稳定的。这是指她因着满了圣灵的能力,而安定不摇动。
「没药,」指主的受苦和死。
「乳香,」指主的美德和复活。
「商人各样的香粉,」指她出代价从主身上得着的一切。
「薰,」字说出她是先让基督的香气在她里面经过,然后又散发出来。
「以没药和乳香,并商人各样香粉薰的,是谁呢?」这里是说她身上散发着基督死而复活的馨香之气(林后二14~16)。
话中之光 (一)一个商人不会随便将他的东西送人,乃是要付代价买的;我们所得着的一切恩典与祝福,虽不是用金银去买,却也是要付代价,用顺服去「买」的(赛五十五1~2)。
(二)信徒须经年累月被基督的馨香之气所薰透,才能随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林后二14)。
【歌三7】「看哪,是所罗门的轿;四围有六十个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
文意注解 「轿,」原文『卧榻』,是用肩抬的床,装饰华美的皇家交通工具。
「以色列中的勇士,」勇士中最精练威武的一群。
灵意注解 「所罗门,」豫表主。
「轿,」原文『卧榻』,是让人在夜间得着安息的,而夜间是黑暗掌权的时候。
本节表明她成了为主争战的勇士,胜过黑暗的权势,而能让主得着安息。
话中之光 (一)每一个信徒都应该是基督的精兵,抵挡魔鬼,好让主得着歇息。
(二)感谢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藉着我们在各处显扬 的香气(林后二14)。
【歌三8】「手都持刀,善于争战;腰间佩刀,防备夜间有惊慌。」
原文直译 「个个都拿着刀(原文并无「手」字),能征惯战;腰间佩着利剑,以防夜间的袭击。」
灵意注解 本节是说她穿戴了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弗六11~18),足以应付从仇敌来的一切挑衅,并且得胜而有余。
话中之光 (一)信徒应当佩带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六17),才能与魔鬼争战。
(二)现今正是夜间,撒但时刻注视着我们,要乘隙攻击,所以我们若不时刻谨守、儆醒,就会抵挡不住。
【歌三9】「所罗门用利巴嫩木,为自己制造一乘华轿。」
文意注解 利巴嫩的香柏木,材质坚实且具芳香,是当时最上选的建筑材料,所罗门曾用以建造圣殿(王上五5~6)。
「华轿,」是一种轻便、可移动的车辇。
灵意注解 「利巴嫩木,」是香柏木,指高品的人性。
「华轿,」是将所罗门王(指主)抬到各地巡行的交通工具。这是指她因满有高品的人性,而成了主在各地荣耀的彰显。
话中之光 (一)利巴嫩木产自终年积雪的高山,生长的环境相当艰难;信徒若不与基督同苦、同活,就不能做主有用的器皿。
(二)主乃是用那些能把 十字架的工作与能力彰显出来的人,来为 在各地做救恩的见证。
【歌三10】「轿柱是用银作的,轿底是用金作的,坐垫是紫色的,其中所铺的乃耶路撒冷众女子的爱情。」
文意注解 「轿柱,」支撑篷盖。
「用银...金作的,」金、银大概是用来包在利巴嫩木上。
灵意注解 「轿柱是用银作的,」『银』象徵救赎的工作。她因着十字架的救赎和工作,天然生命被对付,才能显出基督来。
「轿底是用金作的,」『金』象徵神的生命、性情。此句指主在她身上所有的建造工作,乃是根据神的生命,使她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
「坐垫是紫色的,」『紫色』象徵王权。故指主在她身上得着完全的权柄。
「其中所铺的乃耶路撒冷众女子的爱情,」众圣徒的爱,不但最能使主心满意足,并且也是最能彰显主的(约十三35)。
话中之光 (一)信徒必须脱离从情欲来的败坏,而得与神的性情有分,方能彰显神的荣耀。
(二)主在我们的身上得着主权有多少,就显露 的荣耀有多少。
(三)我们的爱无论有多少,主都欢喜安息在这爱里(番三17)。
【歌三11】「锡安的众女子阿,你们出去,观看所罗门王,头戴冠冕,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乐的时候,他母亲给他戴上的。」
文意注解 「冠冕,」结婚时戴的花冠(赛六十一10)。
灵意注解 「锡安的众女子阿,你们出去,观看...」『锡安的众女子』指比较有长进的属灵信徒。这里说她成了羡慕主的人所注意的。
「所罗门王,头戴冠冕,」『冠冕』指喜乐与夸耀(帖前二19)。这里说她成了主的喜乐与夸耀。
「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乐的时候,他母亲给他戴上的,」『他母亲』指遵行神旨意的人(参太十二50)。这里说她成了主所喜悦的配偶,是从一班遵行神旨意的人中间得着的。
话中之光 (一)信徒乃是主的喜乐与荣耀,这是何等的福分,我们岂可小看自己,而辜负了 留我们活在世上的用意?
(二)圣灵要把我们作到与基督完全相配的地步,问题乃是:我们肯在今生让 自由作工在我们的身上呢?或是像那些愚拙的童女,临时去买油,却被关在羔羊之婚筵的门外(太廿五1~13;启十九7~9)呢?
三章一节:这里的「夜」是多数的(一13的「夜」是单数的)。是一连几夜,好像她的巨人躲起来了。这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主的目的,现在就是利用她爱感觉上的交通的心,来吸引她去得 所要她得 的。她因为失去了主感觉上的同在,她就以为她是失去了主。她没有知识,她还没有经历。所以她是愚昧的,她还未知道主的用意。她去寻找她心所爱的(1~3节,三次说这话)。她以为她是寻找 (「寻找我心所爱的」,可作「我寻找我心所爱的 」)。她还不知道,她不过是寻找她感觉上的同在。她的寻找是真的,但是,她并不知道那不见是假的。
二节:路加福音十五章二十节的「起来」是向父的,这里的「起来」是向子的。本书三章一节的寻求,是在床上的寻求。意即她还没有离开她那个地位。她那个地位还不对。
我们认识主在十字架上是第一步。这是本书所未说的。既然认识了第一步,就得有心里的基督,就是在感觉上的交通,就是内室和酒家的经历。以后还当认识一位不受环境限制的基督。她第一、第二步都有了,但是她还没有看见第三步。她的床出了事,她所以为有安息的地方出了事。主现在是来扰她这安息。凡未曾得 这个「以青草为床榻,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楝梁,以松树为椽子」的人,主得引她去得这安息。但那已经得 这个的人,就得引她更进一步,和主一同蹿山越殒。主现在就是叫她在以为可安息的床上,觉得她不在这里了。
她现在定规要起来。现在她看见信心的没有进步和感觉上的失去了。起来的意思,即不再睡在床上,不再歇了。主现在要她学习,不是有地方的安息,也不是有时间的安息。从前以为有地方的安息,有时间的安息,是好得无比的。但被主带领更进一步的时候,就知道地方和时间的安息,不是完全的。所以她要起来,脱离这个安息,就是起头来学习那随遇而安的安息。
她说她起来之后,要「游行城中」(在当初,这城是指耶路撒冷。在今天,是指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指一切属天上的)。她要从一切属天的事情里,属天的东西里,和属天的人中间,寻出基督来。也许她花过工夫去读圣经里的许多道理,或者把人家的书去看过,或者在属灵的人的聚会中去过。她都作了,并且还只如此,她还到「街 上,在宽阔处」去寻。「街市」就是街道,即普通的街道。「宽阔处,」即是宽阔的街道。这些地方都是城中居民来往的地方,是他们交通的地方。这些地方就是他们蒙恩的方法,因主是道路。换一句话说,就是神的子民平时所藉 来得 交通,来得 恩典的方法,她也都用过了。这些方法,也许包括认罪、悔改、祷告、禁食,以及聚会和圣徒来往等,也许相信、倚靠都在内。(寻罪人,是在大街小巷。但是新耶路撒冷只有街和大街。在神面前,没有小路可走。世界的人常走小巷,但在属灵的方面是不可能的。)在这些地方,她也寻不 主。
主有意躲避的时候,叫人不觉得 同在的时候,人就难用寻求的方法,把它恢复过来。到此,她学会一点功课,就是说,主定规是不在床榻的地方。如果往里寻不 的话,就得往外面去寻。如果祷告不是为 祷告,乃是为 主的同在;如果读经不是为 读经,乃是为 主的同在;如果安静不是为 安静,乃是为 主的同住;她就要看见,这一种的祷告、读经安静,到了一个时候,这些都得离开,才能得 主的同在。
她现在已经起首离开她的床榻,起首学习与神的儿女来往,起首抓住神的道路。她现在也没有遮掩,她现在也顾不得面子,她也并不在外面作更多的工,来遮掩里头的虚空。她现住学习和神的儿女调和在一起,来解决她灵性的难处。从前她蒙恩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她的床榻。现在她能遍行城中,寻 许多的道路和街市了。她虽然还没有遇见她的主,但是主并没有在城外。她走的这些路,虽然不能叫她遇见主,但是这些路还是她所不免于走的。过一下,她要遇见她的主,现在一切的问题,是时间的问题。
三节:「巡逻」宜作「游行」。看守的这班人,是神托付来看守灵魂的人(来十17)。他们是一直在城中走,他们在属灵的事情上,是很熟悉的人。也许在以往的时候,他们曾给这女子许多的帮助。这女子虽然没有去寻他们,但是他们因 职守所在,竟然看见了这女子。在女子的心里想,也许他们能告诉我,到底我心所爱的是在那里。
但看守的人所能作的,最多不过就是指示道路,或者道理。要遇见主,还得你自己到主那里去。没有一个看守的人能代替你作这个。寻 看守的人,并非寻到主。每一个寻求的心,都得直接的对付主和受主的对付。看守的人虽然有用处,但是有的时候也是无用。当你受主对付的时候,你若过于倚靠他们,你要看见你还是不得要领而去的。你要看见引导到你心所爱者的路,乃是需要离开他们的。也许你要像这女子一样,在你刚离开他们的时候,就要遇见你心所爱的。
游行城中,虽然是需要的,但不能引她到主那里。街 ,虽然是需要的,但也不能就引她遇见主。主要她走一条路,所以看守的人都不能帮助她。
四节:「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这一次良人被她遇见,有甚么意思呢?这并非说,她游行城中绝对是对的;也并非说,她走的街道街市都不错;也不是说,她在看守的人面前承认自己的失败就是完全的了。她还有许多功课要学。她不只是一个在主心上的人,并且也是一个在主手中的人。这里并不是说她再一次得以遇见主,就是她达到完全的记号:乃是说主知道她只能受这么多的试验。虽然她离开完全还远,但为 她寻求心切的缘故,主就乐意在这里给她遇见。把这一次的试炼带到一个段落,过了这日子再引她走前面的道路。在一个没有与主完全合一的人身上,就是她的寻求,也难免有许多搀杂的,不完全的;但是,主今天没有工夫来对付这个。在这初步的经历中,主还肯让寻找的必定寻见,虽然她的寻求还不一定都是属灵的。这里顶像以西结所说的,把水量 走过去。好像主把这一段量过了,让她走过去。这一段路程,不过是照 主所量的而已。
「我拉住 ,不容 走。」现在她以为已经得 她所失去的了。她也许以为前一次的失去,是她拉得不够紧;所以,这一次她紧紧的拉住 。前一次在感觉上,她不够儆醒,所以 走了;现在她要顶儆醍的守 。她虽然知道了她该出来和主在一起;但是在感觉上要求和 同在,还是她心中的羡慕。一部分出来的功课是学了,但是信心的功课并没有学。是起来了,但是还没有和 同去。她还没有学会让 自由来去,她还不知道在信心的生活里,长久的感觉主的同在,是不可能的。她还抓住这一个。她并不知道在感觉上的同在,是该让主自由来去的。当 欢喜的时候,我们就可得 感觉上的同在;当 不欢喜这样的时候,我们就得让 自由,而只在信心里持守 和 的一切,但是,她还不知道这一个。她以为感觉上的同在,就是最好的了,她还不知道(也许她已经听见)信心的道路和生活。所以她拉住 ,所以她不容 走。岂知道出乎肉体的拉住,不过是叫自己还得失去。属灵的寻求,就能让主自由;属魂的,就要为自己打 ;虽然她所寻求的乃是主的同在。
但是,主是按 人的程度来对付人。所以她虽然有许多的功课还没有学,有许多的事情还不知道,主却肯被她遇见,被她拉住,被她带走。因为在目前的对付中,她所经过的已经是够好的了;她所受的试炼也已经是够大的了;她的追求,也够完全了。因为她并没有学会分开灵和魂,所以主在这里不怪她。
「领 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在里面虽然有自己的搀杂,主还肯谦卑 自己,让她好好的再一次享受主的同在。主现在进入它母家,到怀她者的内室。如果「母亲的家」是恩典的原则,就「怀我者的内室」是指神的爱了。神用恩典的原则和爱的心来待她(我们作罪人的时候,是在情欲里怀的胎,是在罪恶里生的。这里是在爱里怀孕,是在恩典里主的)。她是凭神的恩典和神的爱,来寻求主的同在。在诗的方面,就是带主到一亲密的地方。她是一个女子,所以母亲的家,怀我者的内室,是她顶好的地方。
到了这里,父告一段落,她在此,又好好享受主的同在。但是,这并非就是完全。
在这里,主还是被动。这个女子还未学习如何让主自由。但是,她已经学会相当的功课:在这里,她又要过一阵时候(也许过了几个月)。
抓住的力量最强的时候,就是在第一次失去主而又得 主的时候。
五节:主又吩咐了。这一次她受的试炼很大,所以主给她有这一段安静的时候。主的意思是:这个人是我所对付的,用不 你们去帮助她,用不 你们去激动她。她在这里学的功课,还是实实在在的,在以下她实在是一个大进步。在底下可以看见,二章所说的复活的能力,复活的丰富,十字架的生活,她必定已经相当的学会了(虽然不敢说是绝对的)。她前三样的功课是相当的学会了,所以底下主才有那样的赞美。
第三章 升天的呼召(三6至五1)
{\Section:TopicID=182}新造(二6至四6)
前一段是说:「领 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主在那里有很长的时候,表明这地方必是主能安息的。虽然她的拉住有不好的成分在内,但这个地方还是主所能去的。意思是一切都是出乎爱,一切都是出乎恩典。她在这里一次看见自己的虚空,她也看见一切都是出乎神的爱,一切都是出乎神的恩典。谁能知道我们在神的爱和恩典里所学的功课是多少呢?基督在神的爱和恩典中所教训我们学的功课,是无可限量的。所以这女子,当她安静一时,和主同住在她的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时,她必定是学会了,她必定看见了第二段叫要学的功课。神因 自己的爱要给她恩典,叫她有能力学会主在这里对她所要求的。我们知道,一个寻求主的人,像第二段这种的经历是不只一次的,也许是不只几次的,乃是多次的。神的灵并不重复的一直记载这种的经历。虽然重复的失败是不可免的,重复的对付也是不可免的;但是,一切都是发自神的爱,一切都要藉 神的恩典──不管是失败,或是受对付。在爱里总有计划,在恩典里总有扶助。叫以我们的眼睛就不必看类似的经历,只要看见她是住在神的爱中和住在神的恩典中,就够了。因为神的爱并非是死的,神的恩典乃是常常积极作工的。所以在底下一段,我们就立刻看见,她有了空前的进步。她的生命和生活,比在第一段里,是显而易见的升高了一层。三章六节至十一节,我们并不知道开口说这些话的是谁。不是女子说的,也不是良人说的,乃是第三者说的。在这里,圣灵是藉 一个旁观者的口,来显出 自己对于这女子的观察,来显出这女子在经过前一段对付之后,并在她的母家从主所学习的,所多次学习的是甚么(三4这一段的时候,包含了她一段的历史,就是在母亲的家叫安安静静学习的经历)。
{\Section:TopicID=183}完全的联合(三6~11)
六节:「那」,是女性的。在此已经看见她渐渐的脱离旷野(流荡)的生活,而进入完全的安息。旷野是流荡的地方。她现在是从旷野上来,渐渐的上来,一步一步的脱离流荡的生活,来进入主的安息。在圣经中,旷野都是在南方靠近埃及的;迦南是在北边。所以这里用「上来」的字眼(从南方上来,离开了埃及)。在这里不是一下的事,是一步一步的进步,一步一步的脱离漂流的生活,和一切出乎世界的影响,而达到神所赐给信徒的产业。她在母亲的家里,已走了她旷野的路程(她在旷野的经历,都是在神的爱和神的恩典中度过的)。现在她要显出她属天的生活来。
她像甚么呢?「形状如烟柱。」「烟柱」,乃是火所发出的(珥二30)。「烟柱」,是指圣灵的能力说的(徒二3~5,圣灵降临是如此表显的)。堙,本来是易散的;但她在这里如烟柱,可见是摇不动的。她从旷野上来,而烟竟如柱,这是说她满了圣灵的能力。这是说在人虽是靠不住的,但是在此竟然成了柱子。「柱子」,是稳妥的,是安定的(启三12:在神的殿中作柱子,就是表明不出去了)。
「没药」,是指基督的受苦和基督的死说的。她如此薰自己,可见她在主观方面已经有了十字架的经历。这就是她有腓立比书三章十节的经验。
「薰」,先是吸收进来,然后把味道发出来。这是说,她先是在里面经历过,然后又发出来。一面是披戴 基督的香气,另一面又是发出基督的香气。
「乳香」,是注重在香气(没药指死,就乳香当然是指复活说的)。孔香,是指主的生活,更是特别指 主的那个祷告生活。就是基督的美德,就是神所看为馨香的。顶希奇的,主是先活而后死;我们是先有主的死,而后有主在地上那样的生活(先没药,后孔香)。
「商人各样的香粉。」「商人」,在凡是单数。和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四节连起来,是指耶稣说的。这是说她不只有没药,不只有孔香,并且有一切出乎主耶稣的,就是 所能够卖给你的。 是商人,不能白送,所以她是出了代价得来的(太十三44是主买,这里是主卖)。她出了相当的代价,从主身上得 一切。「香粉」,好像是补充没药和乳香的。
七至八节:七节的「轿」,可译作「卧 」。八节的「惊慌」,当译作「警告」。这个答案很希奇。六节的间,是问到女子如何;而这里的答,是答到王如何。
这「卧榻」是指甚么?是指所罗门的得胜说的。卧榻是夜间的东西,是黑暗掌权的时候。黑暗掌权时,是不能安息的;但所罗门还能有他的卧榻。夜间并非无警告,但是他还能有卧榻。所以这是说到他的得胜,说到他得胜黑暗的权势。
卧 的同围,有六十个勇土士个个都拿 刀(原文无「手」字)。刀是在他们的腰边,他们都是会打仗的,他们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合起来说只有一个意思,就是所罗门的卧榻预备好对付夜间的警告;就是任何的事情发生,他都有法子对付,他都能控制。换一句话说,就是没有仇敌能摇动所罗门。在他的得胜的安息里,这些勇士就是代表所罗门的能力;意即所罗门有能力来对付所有的仇敌。他还能有卧榻,是显明他的得胜有余。问是问到女如何,答是答到所罗门如何,这就是表明女和所罗门的联合。所罗门的,就是她的,这就是联合。这就是说,这个女子如何与基督的得胜联合在一起,就是说到我们如何享受基督对于撒但的得胜。并且今天还有许多天使,是预备好,在任何的时候,来为 基督的得胜争战(得胜是有了,他们是维持得胜。 已经作王了,现在是维持 的得胜)。
九至十节:这是回答的第二部分(7节的「看哪」贯到9~10节)。卧榻,是 夜间用的。华轿,是 白天用的。如果卧榻是说到 的安息,华轿就必定是说到 的游行。如果卧榻是说到 的安居,华轿就必定是说到 的交通。如果卧榻是对于仇敌的话,华轿就必定是对于朋友的。
我们所看见的是一乘轿,并不是一辆车。如果是车,就要用自己的轮子的能力;轿是用人抬的。我们记得约柜的历史,约柜是不能用牛车拉的,是要用哥辖的子孙抬的;意即基督在神的儿女中的行动,是属乎 的人把 抬出去的。
这个轿子是用利巴嫩木作的(当然是香柏木)。木是指人性。利巴嫩木是指有高贵品格的人性。
「轿柱是用银作的。」这又是说到 的救赎。在客观方面,就是说藉 基督的救赎,才能把 带到人面前去。在主观方面,就是十字架的作工,作工在我们里面到一个地位,叫肉体没有存在的余地,我们才能显出基督来。
「轿底是用金作的。」就是说,一切都得出乎神的才可以。神圣的生命,就是我们在重生时所得 的,就是我们与十字架完全联合的时候才完全得 的,乃是显出基督独一无二的根据。在神的生命之外,我们没有别的地位。
「坐垫是紫色的。」因为 是王, 需掌权。一切的政治,必须在 的肩头上。 必须得 王的地位,坐在那里作王。
「其中所铺的,乃耶路撒冷众女子的爱情。」是铺在脚底下的,就是铺在轿底上的。意思就是众圣徒都是爱 的。
刚才的问题是问「那从旷野上来的是谁呢?」但是答案又是说到「所罗门的轿……」如何如何。这又是说到信徒与主的联合。头一答是说到所罗门在仇敌面前的问题,现在是说到所罗门在朋友面前的问题。刚才是说到所罗门的能力,现在是说到所罗门的荣耀。前一段是给我们看见说,所罗门的能力就是女子的能力;现在的一段给我们看见说,所罗门的荣耀就是女子的荣耀。
华轿、柱子、轿底、垫子、爱情,都是所罗门的;但是也都是她的。不只如此,连其中的所罗门也是她的。这些不只就是她的,并且就是她。所以说,现在是个大联合。所以这两句话给我们看见说,这女子与所罗门是如何完全合而为一了。因此,问的时候是问到女如何,答的时候却答到王如何。
到三章十一节,才发生了正当的爱的关系。起先不过是朋友,现在是订婚了。三章十一节的「婚筵」亦可以译作「订婚」。
「锡安的女子」,也许就是代表得胜者。她们能在别人的经历上表同情。这里的「冠冕」,并不是荣耀的冠冕,也不是千年国度里的冠冕。这冠冕并不是代表权柄(作王)。这冠冕是所罗门在许多冠冕之中,他的母亲又加上去的一顶。这冠冕是为 他的婚姻而给他的,乃是能叫他心中喜乐的。新约里的两种冠冕:(一)是代表荣耀权柄的;(二)是代表喜乐的(帖前二19)。所罗门在这里的冠冕,是第二种喜乐的冠冕。所以这里的冠冕是代表他所要娶的人。王得 这个女子,好像多得 一顶冠冕,能叫他的心得 喜乐。意即从今以后,他看这女子像他顶宝贝的冠冕一样,好像他藉 她有所夸耀,好像她能加给他荣光。
这「母亲」,有顶多不同的解释,但是很难得 一个满意的。理由都是有的,但与属灵的路线连不起来。以个人的看法,比较起来,好像是指 人类说的。因主耶稣的父是神, 的肉身的母是人。好像主耶稣从人中间能得 一个人满足 的心。
乃是从这里起头,这女子和王有婚姻上的关系。所以,婚姻上的爱情和喜乐,是在有了完全联合之后才有的。圣经上给我们看见,与主婚姻上的享受,是与主有了经历上的联合之后的一个结局。
第三者所说的,是到此为止。―― 倪柝声《歌中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