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文意注解]前面第七章给我们看见成圣的两大难处,一是律法,另一则是肉体。其实,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若非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3节),律法本不会造成难处,所以真正的难处乃是我们的肉体。『在基督耶稣里』的反面就是『在亚当里』,也就是指在我们的肉体里。我们脱离难处的惟一办法就是搬家――从肉体里搬到基督耶稣里;在基督耶稣里,就不定罪了。『定罪』在原文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判定有罪,另一个是承认无力履行。信徒在肉体里,既无力遵行律法,当然也就无法逃避罪责;但在基督耶稣里,就不再无能,也不再被定罪了。
【罗八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原文直译]「因为生命之灵的律…」
[文意注解]当我们还活在肉体里面的时候,被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捆绑住,不能不犯罪,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参罗七5,23~25),所以罪的律又称死的律。但如今一从肉体里搬到基督耶稣里,那里有圣别的灵带着神圣非受造的生命,发出恒常不变的大能,就是所谓的『生命之灵的律』,使我们轻而易举的便脱离了罪和死的律,得着了释放。
第八章一、二节把主耶稣如何救我们脱离肢体中犯罪的律,作了一个明白的交代:第一,只要我们不再自己挣扎努力,而将自己藏身在基督耶稣里,就不至于常因失败而被良心定罪了;第二,当我们能完全安息于基督里面时, 的生命之灵才起首作工,发挥功效;第三,当生命之灵运行时,必随带着一股恒常不变且浩大的能力,这股能力就叫作『生命之灵的律』;第四,从前我们所依靠的『心中的律』,是发自神当初造人时所给的『属人』的生命(参传七29),而『肢体中犯罪的律』却发自撒但那篡据人身体的『属鬼』的生命(参约八44),鬼的能力比人的能力强,因此难怪心中的律不敌肢体中犯罪的律;第五,惟有『属神』的生命才能胜过『属鬼』的生命,其所发『生命之灵的律』自然也就胜过『罪和死的律』,使我们得以从『这取死的身体』被释放出来。
【罗八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原文直译]「…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文意注解]本节的意思如下:第一,由于人的肉体软弱无能,没有一个能行全律法(罗三20;加二16),以致律法变得一无所成(来七18~19)。第二,神深切了解失败的因素不在律法,乃在人的肉体,因此就为我们设计了一个救法。第三,神就根据这个救法,差遣 的独一爱子基督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就是在外表上和常人一样,有罪的肉身的样式,但里面却与人有别,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来七26)的。第四,主耶稣穿上罪身,为的是要作赎罪祭,好担当并除掉人的罪(彼前二24;来九26,28)。第五,主耶稣是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意即 是在肉体中执行了对罪的审判,这句话包含了如下的意义:(1)罪与肉体相连,要解决罪的问题,必须解决肉体的问题;(2)罪已经被限定在肉体中,肉体的问题一解决了,罪的问题也就解决了;(3)主耶稣既在肉体中还了罪债,我们也就不必再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罗八12)。
【罗八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原文直译]「…只随从灵的人身上。」
[文意注解]我们既然凭着肉体不能『满足』(『成就』原文另译)律法公义的要求,故需要主耶稣的救赎,才能免除我们的肉体对律法的责任,这是主救恩消极方面的功效。而积极方面,藉着 生命之灵的内住,叫我们的灵活过来(10节),使我们能照着灵生活行动,藉以满足律法公义的要求。
罗马书八章一至四节主要是告诉我们,如今我们这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已经被主拯救,已经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此,只要我们运用自由的意志,不随从肉体而随从灵(意即不照着肉体,而照着灵生活行动),自然就能免受肉体的为害,而能过圣洁的生活了。
【罗八5】「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原文直译]「…随从灵的人,体贴灵的事。」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随从肉体的人,必然体贴肉体的事;但并不是说,随从肉体就是体贴肉体。随从肉体是一回事,体贴肉体又是另一回事;前者含有被动、不得不如此的意味,后者含有主动、赞同的意味。『体贴』原文另译『思念』,是心思里的赞成、附议。我们现在既然是一个自由的人,就应该积极主动的把心思放在对的事物上,思念灵的事,不思念肉体的事;也就是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甚么德行,若有甚么称赞,这些事我们都要思念(腓四8)。
【罗八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原文直译]「肉体的心思就是死;但灵的心思乃是生命和平安。」
[文意注解]人的心思可能有三种的情况:一种是独立的,既不属肉体,也不属灵;另一种是因思念肉体的事,久而久之,变成了『肉体的心思』;又一种是因思念灵的事,渐渐的被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成了『灵的心思』。肉体的心思必然导致灵命的枯萎、死沉;灵的心思必然带来心灵的平安(西三15;腓四7)和灵命的增长、发旺(提前四15)。
【罗八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原文直译]「原来肉体的心思,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明为甚么肉体的心思就是死。本来只是肉体与神为仇为敌,肉体与神的灵相争(创六3原文;加五17原文),心思还肯顺服神的律(罗七25);但心思一旦演变成肉体的心思,就开始与神为敌了(雅四4)。如此一来,当然就不服神的律,即使是要服也不能服了。
【罗八8】「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文意注解]『属肉体的人』原文是『在肉体里的人』,意指这个人不只随从肉体和体贴肉体,甚且是一个完全活在肉体里面的人。本节暗示人虽活在肉体里面,仍然想凭肉体的努力,来讨神的喜欢,只不过无论如何,总不能得神的喜欢(参林前十5)。
【罗八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原文直译]「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灵了;…」
[文意注解]与属肉体相反的,乃是属灵,也就是『活在灵里』的意思。要作一个活在灵里的人,有两个先决的条件:第一,他的里面必须有『基督的灵』,使他成为一个属基督的人;这话的意思是说,他必须是一个得救的基督徒。第二,这位活在他里面的『基督的灵』,也就是『神的灵』;这灵必须不是像客人那样的暂时借住,而是如同已取得所有权的房主,不只长住下来,而且在他里面能够随心所欲、安然居住(『住』的原文字意,参弗三17原文)。信徒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才算是一个属灵的人。
【罗八10】「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原文直译]「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即或是因罪而死的,灵却是因义而活的。」
[文意注解]本节是前述第一个条件的补充说明;『基督』与『神的灵』并『基督的灵』是同义词。一个里面有基督的人,虽然他的身体曾因罪的缘故而成了『取死的身体』(罗七24),但是他的灵却因信基督而被称义得生命(罗五18),故有资格作一个属灵的人了。
【罗八11】「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原文直译]「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里面的灵,使你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文意注解]本节是第九节所述第二个条件的补充说明;『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就是『住在你们里面的灵』,也就是『神的灵』、『基督的灵』、『基督』。本节的意思是说,既然神曾藉 的灵叫基督耶稣从死人中复活(『从死里复活』原文直译),如今这拥有复活大能的灵,因着能够安家在我们的里面,就要从 的安家之处(即我们的灵里),往外扩展并分赐生命,使我们魂里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被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并及于我们这必死、必朽坏的身体(参林前十五53~54),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林后四10~11),这就是『身体又活过来』的意思。
【罗八12】「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 。」
[文意注解]『这样看来』表示下面的话乃是前面一大段经文的总结。虽然肉体是信徒成圣的大难处,但信徒并不一定非顺从肉体活着不可,因为基督耶稣已经在肉体中付清了罪债(3节),我们信徒不再欠肉体的债了。从前我们是不得不顺从肉体(弗二3),但如今因信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已经脱去了肉体(西二11~12),我们可以不再受肉体的缠累和捆绑。
【罗八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原文直译]「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文意注解]我们在这里有必要逐词分别解释:第一,『肉体』是指人堕落之后,罪进到人的身体里面,使其败坏、变质而成;中文又译为『情欲』(加五17),极少数地方译作『血气』(彼前一24;弗六12)或『血肉』(林前十五50;来二14);在不强调其败坏之意思时,则常以『肉身』(约一14;三6)称之,以示区别,其实在原文都是同一个字。第二,『身体』是指人外面可以看见、可以触摸的物质躯体,又称『身子』(林前五3;十二12),除少数地方外,通常没有邪恶的含意。第三,就着客观的事实,信徒的肉体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五24);但就着主观的经历,信徒仍有顺从肉体活着的可能(参林前三1~3)。第四,信徒的身体是表现行为(『恶行』原字并无『恶』字)的机关,听命于魂而行事;当信徒的魂(以心思为主)放在肉体上时,身体的行为便顺从肉体;但若将魂放在灵上时,身体的行为便顺从灵(5节)。第五,本段经文中的『灵』字,不是单指圣灵或人的灵,而是指人的灵加上内住的圣灵,或者说在内住圣灵运行推动下之人的灵。第六,我们信徒乃是靠这二灵合一、同工的灵,来把那些从肉体而来的身体行为置于死地(『治死』原文意思),不让它们活跃。第七,信徒身体不正当的生活行动,必要导致灵命的死;但若靠灵治死身体不正当的生活行动,灵命就越过越活(参6节注解)。
【罗八14】「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文意注解]前面的经文告诉我们,信徒在成圣的过程中,完全仰赖圣灵的运行、引导与治死,否则绝无成圣的可能。我们既然有圣灵的感动和带领,这就证明我们都是神的儿子,是神藉 的灵重生了我们(约三5,8),使我们得着了神的生命(即永生),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一4)。
【罗八15】「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原文直译]「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文意注解]『阿爸』的原文是亚兰文,『父』的原文是希腊文,两者都是父亲的意思,合起来呼叫,倍感亲切、甜美。我们与神的关系,既是因内里生命而有的父子关系,故我们能坦然无惧的进到神的面前(来四16),而毋需像仍在律法之下为奴隶的宗教徒,那样顾忌、拘束、战战兢兢,惟恐触犯了神。我们对神如此亲切、甜美的感觉,乃是里面所承受『儿子的灵』生发的功效。
【罗八16】「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原文直译]「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文意注解]本节说明我们作神儿女的感觉是如何而有的:第一,是圣灵『亲自』(本节原文有此二字)在我们的里面作见证;第二,我们里面重生的灵也『阿们』这个见证;第三,我们所受『儿子的灵』,应是此二灵的复合称谓;第四,二灵在我们里面彼此呼应、印证这个感觉。
【罗八17】「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 一同受苦,也必和 一同得荣耀。」
[文意注解]在此我们须要逐点予以较详尽的解释:第一,『儿女』、『儿子』与『后嗣』含意稍有不同;『儿女』是指我们一重生,就因生命而有的基本地位,每一个信主的人,都有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儿子』是指神儿女在生命上更进一步表现的阶段,信徒不分男女都可作神的儿子,凡在生命上得胜的,都要作『男孩子』(参启十二5;十四3~5);『后嗣』是指生命长大成熟,被神认定而合法可以承受将来所要显现的荣耀。第二,信徒一得救,就有感觉作神儿女(约壹三1);但必须是被神的灵引导的,才作神的儿子(14节);又必须长大成人(弗四13),才得以作神的后嗣,承受产业(加四1)。第三,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就都有儿子的名分,或早或迟,将来都要成为神的后嗣(加四5~7)。第四,我们将来都要和基督一同承受万有, 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所以本节说我们是和基督同作后嗣。第五,这位带领我们进荣耀的先锋, 是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来二10),所以我们跟随 的人,也该有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和 一同受苦,才能和 一同得荣耀(参彼前四13)。第六,『和 一同受苦』意即效法 的死(腓三10),否认己,不顾外体的毁坏与苦楚(林前四8~11,16~17),一心对付罪(彼前四1),拒绝撒但的试探(来二18),学习顺从神(来五8)。
【罗八18】「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文意注解]信徒现在所身受的苦楚,使徒保罗形容它们是『至暂至轻』,而将来所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却是『极重无比永远』的(林后四17),二者之间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本节的意思是说,现在的苦楚,根本就不配与将来的荣耀作一比较。
【罗八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
[文意注解]『神的众子显出来』按原文可另译『标明是神的众子』。为何缘故,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第二十节即说明其理由。
【罗八20】「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文意注解]一切受造之物虽然是因神的旨意被创造而存在(启四11),但若没有那要充满万有的(弗四10),藉着神的众子(就是教会)彰显出 的丰满与荣耀(弗一23原文;三21),就仍是虚空的虚空,万事万物都是虚空(传一2)。这需要等到有一天,我们在荣耀里被神的荣耀『标明是神的众子』(第十九节原文另译),才的完满的实现。在此之前,我们虽有神儿子的身分和生命,但仍未完全显明是神的儿子。
【罗八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原文直译]「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进入神儿女荣耀的自由。」此处的意思如下:第一,将来所要显明于神儿女的荣耀,是一种超绝的境地与领域,是要供人『进入』的(来二10)。第二,在那荣耀的境地里面,满了儿子的自由,就是真自由(约八36),不受任何的辖制或奴役。
【罗八22】「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原文直译]「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并受生产之苦,直到如今。」
[文意注解]本节接续第廿一节,说明:第一,在未进入那荣耀的自由之前,一切受造之物(包括信徒)都在败坏的辖制和奴役之下,不只天地都要像衣服渐渐旧了(来一11),并且万事万物都在变坏(西二22;彼前一18;弗四22)。第二,要脱离败坏的辖制,进入荣耀的自由,便须经历生产之苦,就是十七节所说的『和 一同受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四19)。第三,我们今天所接触的一切周遭事物,在在都向我们发出无声的叹息,巴望早日得以进入神儿女荣耀的自由。
【罗八23】「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原文直译]「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熟果子的,…」
[文意注解]本节是这段经文的中心,其意义如下:第一,『初熟果子』是指第一个先成熟的果子,是众多将要成熟之果子的样品。第二,『圣灵初熟果子』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圣灵本身就是那初熟的果子,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和豫尝(弗一14);另一是指圣灵在我们身上初结的果子(加五22),是圣灵将来所要结丰盈美果的样本。第三,就着一切受造之物来说,我们信徒乃是万物中的初熟果子(雅一18);信徒的前景如何,万物也将要如何。第四,凡是于圣灵有分,尝过天恩和神善道滋味的人(来六4~5),正常的反应,乃是从心里切慕渴望着更完满的享受,甚至会因不能立时得到而发出『叹息』。第五,我们所叹息、所等候的,乃是要得着『儿子的名分』;就着我们的地位说,信徒一蒙救赎,就已经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5;弗一5),是神的儿子了(加三26);但就着我们的经历说,信徒因仍未完全显出是神的儿子的光景(参19节注释),也仍未完全承受儿子该得的产业(参17节注释),故还不能算是得着了完满的儿子名分。第六,这个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今天我们这软弱、必朽坏、必死的血肉之体,将来有一天要变成强壮、不朽坏、不死的灵性身体(林前十五42~54),那一天就是『得赎的日子』(弗一14;四30)。
【罗八24】「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
[文意注解]这里的意思仍需分项解释:第一,此处所谓的『得救』,既不是指灵的得救(即得永生的救恩),也不是指魂的得救(雅一21原文),而是指身体的得救,也就是前节的『身体得赎』。第二,身体的得救,必须要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才能完全实现;因此,这一个得救,并不怎么在乎我们的配合与追求,主要是在乎我们的盼望并等候。第三,内住的基督(就是内住的圣灵),使我们有荣耀的盼望(西一27);这盼望并不是因着肉眼,而是因着信心之眼的看见而有的(参林后五7;来十一1)。
【罗八25】「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文意注解]既然前述的盼望不是凭着肉眼所能看得见的,就这盼望绝不是一般世人所想望的健康与福气,因此在那日到临之前,我们就必有病痛等不如意的遭遇,所以必须忍耐着等候。
【罗八26】「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
[文意注解]『况且』一词表明本段经文仍与上一段是有关连的:第一,当我们在此盼望并等候的时候,会有许多的遭遇叫我们觉得软弱,但圣灵却来俯就人的软弱,藉着一同承担软弱来帮助我们(『帮助』的原文有『手拉手、彼此相连』的含意)。第二,当我们在那里心里叹息(23节)的时候,圣灵也来联于我们的叹息,和我们一同叹息。第三,许多时候,我们软弱到一个地步,根本就不知道怎样向神求助(祷告),内心的为难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圣灵竟也与我们表同情,用无言的叹息来替我们祷告。第四,圣灵是用祷告来帮助我们的软弱;主也喜欢答应人软弱时求助的祷告(参林后十二8~9)。
【罗八27】「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文意注解]『鉴察人心的』就是指听祷告的神;祷告若要蒙神垂听,必须照 的旨意祈求(约壹五14)。前节说圣灵是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而圣灵这无言的代祷,是照着神的旨意而求,故必蒙神应允。
【罗八28】「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 旨意被召的人。」
[文意注解]本节在这一段经文中具有承先启后的地位:第一,当我们身历一些叫我们觉得软弱的遭遇时,我们虽然一方面『不晓得』当怎样祷告,求神助我们渡过这困境,但另一方面却『晓得』这些遭遇并不是徒然的,而都是对我们有益处的。第二,『万事』意指一切的事,没有一件是例外的;一切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会相互引起效用,结果叫我们得着益处。第三,得着万事互相效力之益处的秘诀,乃在于『爱神』;同样一个经历,不爱神的人一无所得,爱神的人却获益良多。第四,神是『鉴察人心的』, 知道我们的存心爱不爱神;存心爱神,一生的遭遇都必有美好的果效(参箴四23)。第五,爱神的人就是『按 旨意被召的人』,换句话说,神召我们原是要叫我们来爱 ;若有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第六神召我们爱 ,是因 有一个豫定的旨意,要成就在我们身上,故圣灵也照着这个旨意替我们祈求(27节)。第七,神这个旨意是甚么呢?就是下面29~30节所叙述的。
【罗八29】「因为 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 儿子的模样,使 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文意注解]本节是把神旨意的起点和终点作一个交代:第一,神旨意的起点是在于神的『豫知』和『豫定』;『豫知』意即在已过的永远里,神凭着 的先见,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彼前一2;弗一4);『豫定』是指按神心所喜悦的,豫先作了定规,这个定规包括人选的决定和他们将来所要得着并达到的光景(参弗一5;徒十三48;林前二7)。第二,神旨意的终点或目的,是要叫我们『模成 儿子的形像』(原文另译);这个意思是说,叫我们在得救重生之后,在日常生活经历中,一面藉里面圣灵的帮助和作工,一面藉外面神手所安排之环境的配合,渐渐地被更新而变化,至终与主相像(罗十二2;林后三18;西三10)。第三,当我们完全像主的时候,也就是神的众子显出来(19节)的时候;所以神的旨意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与 的独生爱子一模一样,使 (主耶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参来一6;二10~12)。
【罗八30】「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文意注解]本节是概述神旨推展的过程:第一,神在人身上的旨意开始于『豫定』;这个豫定包括了豫知、拣选和豫定。第二,接着第二步是『呼召』,信徒都是蒙神呼召的人(罗一7;九24);神是藉外面福音的传扬,和里面圣灵的启示来呼召人(罗十14~21;加一15~16)。第三,然后第三步是『称义』,凡相信主耶稣的人,就是被神称义的人(罗三26;加二16);这个称义包括了赦免、洗净、地位的成圣、与神和好、得永生等。第四,最后一步是『得荣耀』,也就是身体得赎、儿子名分的完满实现、模成神儿子的形像;我们现在都在称义之后,正朝得荣奔跑向前;在尚未完全得着荣耀之前,都需要追求生命的长进、主观经历的成圣、更新变化等(注『得荣耀』原文是过去式,这是说按神永远的眼光来看,『得荣耀』乃是一个既成的事实)。
【罗八31】「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文意注解]这里的意思是说,既然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得荣耀,那么谁也不能拦阻我们达到这个境地的,因为:首先有神自己在帮助我们,还有谁比 更强呢?
【罗八32】「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 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文意注解]也许我们认为神白白的恩典,只作到舍弃 爱子为我们成就救赎,使我们被称义(罗三24)为止。但神既肯将 最心爱的儿子也为我们舍了,还有甚么不肯赐给我们的呢?本节的意思是说,神既已为我们付了最大的代价,就必也不惜任何代价,要帮助我们达此目标。
【罗八3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原文直译]「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是那称他们为义的神么?」
[文意注解]也许我们认为自己不配得着荣耀,但除了神以外,任谁(包括人自己的良知和撒但)也没有资格控告我们,而神既已称我们为义, 再也不能背乎自己了(参提后二13)。
【罗八34】「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原文直译]「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是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么?」
[文意注解]也许我们认为我们连第三步的称义都有问题,更遑论第四步的得荣哩!但论到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除了神之外,就只有基督耶稣够资格判定我们。而 (基督耶稣)既已为我们的过犯受死,又为叫我们称义而复活(罗四25),则 对我们的被称义自必无异议;并且 现今在神的右边作大祭司,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故 必能拯救我们到底(来七24~25),使我们达到得荣的地步。
【罗八35】「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
[文意注解]也许我们对自己丝毫没有把握,深怕在极端危难的环境中,羞辱了救我们的主。但我们忘了,负责任的不是我们,乃是基督的爱; 既爱我们,就必爱我们到底(约十三1),任何的境遇,都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
【罗八36】「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文意注解]本节经文引自诗篇四十四篇二十二节。『我们』指所有爱神的人;『为你的缘故』指为着成就神的旨意;『终日被杀』指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受苦、背负十字架;『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指同形于基督的死(罗六5),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六15)。本节说出了在得荣的途中,所必有的经历。
【罗八37】「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文意注解]『然而』说出前述艰难的境遇虽是难免的,但我们却有出路;『靠着爱我们的主』原文直译应为『靠着那爱我们的』,这说明了基督的爱是我们一切问题的答案;『在这一切的事上』原文直译是『在这一切的事中』,我们必须身在这一切的事中,才能领略基督之爱的力量;『已经得胜有余了』,注意这里不是说『就能』或『将会』得胜,而是『已经』得胜,意即仗还没打,就已经决定胜负了;并且『得胜有余』,表明不是仅仅的得胜,不是筋疲力竭的得胜,而是充分有余裕的得胜。
【罗八38】「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文意注解]前节的『靠着』,是因有本节的『深信』;『靠着』和『深信』是我们胜过一切难处的秘诀,也是我们必要得荣的把握。
【罗八39】「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文意注解]『别的受造之物』指其他一切莫名的、出乎人所能想像的事物。
此处的『神的爱』,就是35节里的『基督的爱』,故末句强调『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基督耶稣』特别指主降卑为人,亲身经历各种试探和苦难,因此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乐意搭救我们(来二18;四15)。
【罗马书八章】罗马书八章是论到我如何归入基督,并 如何在我身上行出 的一切。六章乃是除去罪人,不是除去罪;七章乃是除去肉体,不是除去律法。藉 基督的十字架,我的旧人去了,使罪没有办法;藉 基督的肉身,我的肉体去了,使律法没有办法。
在五至八章这段圣经里,一面我们乃是在基督里,另一面我们乃是在亚当里;一面我们乃是在圣灵里,另一面我们乃是在肉体里。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说到我们在亚当里,这是我们得救前客观的事实;六章一至十一节说到我们在基督里,这乃是我们得救后客观的属灵事实。七章说到我们在肉体里主观的经历。人可以明白六章一至十一节的属灵事实,然而他用七章之肉体的力量,就要失败。但在八章里我们找出,力量乃是圣灵。
七章有肉体与律法,八章只有圣灵。七章用律法来显明神的旨意。但七章是用肉体来遵行神的旨意,而八章乃以圣灵来遵行神的旨意。现今圣灵自己来作律法。七章有两大错:(一)律法不完全;(二)人错了。七章有两个律,就是「罪和死的律」,八章只有一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罪是指积极去作而说的,死是指消极不能作而说的。对罪在积极方面,乃是罪的律,对神的律在消极方面,乃是死的律。罪乃是我去犯罪,死乃是软弱到极点,不能作甚么。罪的律在我身上,叫我犯罪;死的律在我身上,叫我无能。七章的人先找到死的律,而后才看见罪的律。
以道理来说,是罪和死的律;以经历来说,乃是罪和属死的身体。人犯罪是和人的身体发生关系。六章六节里罪的身体,乃是将身体放在罪的底下。六章说到罪身失业。七章五节、二十三节的罪乃是住在身体里,这就是说肢体内有罪的律了。八章九至十节说,基督住在我们里面是藉 圣灵。这样内住的结果如何?内住的时间是同时,但工作是有分别的。八章说基督来拯救心灵,但未拯救身体。七章的人有基督在里面,所以里面的人要行神的旨意,同时我们也看见必死的身体是何等可恶。一章一节至五章十一节的义乃是「算」的义。五章十二节以后的义乃是「分」的义。八章十一节说到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必死的身体「活」过来。中国人说画龙不点睛则已,一点睛龙就飞去。圣灵这样一「点」,一面叫身体被点而飞,一面叫身体和心灵能一致。但我们若要完全让基督来活,就必须等到身体得赎。身体今天虽然远没有得赎,但身体不能拦阻神的旨意。
六章乃是说到死的身体,七章则是说到信徒既有这种取死的身体,就不该打算去行善。我们如果要作甚么,只需要仰望基督来作。相信 正在那里作,仰望 作,相信 已经作了。
八章的题目是从定罪起始,直到荣耀为止。神如果没有拯救我们到荣 里, 是不满意的。人犯罪的结果,乃是亏欠神的荣耀。主来是要领众子进入荣耀里。
活在肉体中的人,就是活在肉体的能力中的人,所以他身上只有天然和血气。七章给我们看见,在肉体中的人是何等的软弱。人不能守诫命,这就证明人的软弱。神把人放在圣灵中,就得胜了。在基督里乃是客观的;在圣灵里,就是基督所成功的一切工作,由圣灵作在我身上,作在我里面,这是主观的。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圣灵叫我们活 。甚么是福音?圣灵降下就是福音。父计划救恩,叫我有得救的盼望;子成就救恩,叫我有得救的根据;圣灵把救恩成就在我里面,叫我有得救的事实。圣灵的工作只能在基督里作,圣灵不能作基督所不作的。圣灵的工作就是交通,把子所作的流通在我身上。在基督里的一切,因 在圣灵里就都活了。既然基督和圣灵都来了,为甚么信徒还缺圣灵的交通呢?这是因为信徒不够经历罗马书七章。我的地位是在基督里,但我不知道肉体的败坏,所以就仍然活在亚当里。肉体的活动叫人落到肉体里,因此不在圣灵里。当肉体失望时,才能在圣灵里。神的真理何时离开圣灵,就变成律法。基督的工作何时离开圣灵。在人身上就无效力。一切属灵的事物放在圣灵里就活了;离开圣灵一切都是死的(参约十五5)。世上只有对自己绝望的人,才能知道圣灵的工作。
【罗马书八章一至四节】八章一节的「如今」,就是一个认识肉体之后,而在基督里的人,如今就不定罪了。八章二节说到我们怎样「不再无能」。在基督里并在圣灵里,就产生两个脱离:(一)在基督里脱离律法;(二)在圣灵里脱离肉体。八章三节说到律法和肉体,以及神的儿子「作了赎罪祭」。第一步即是一章一节至五章十一节,在肉体中定了罪的定案;第二步是六章六节。八章四节说,律法的义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神今日所要求的是律法的义,不是律法。律法的义是因遵行律法,而得神的喜悦。
【罗马书八章五至八节】八章五节论到随从肉体与随从圣灵。我们要知道一个人是随从肉体或随从圣灵,只要看他所思念的事,是肉体或圣灵。一个人心中所想的,就表明他是怎样的人。和教士说:「若撒但能管制你的思想生活,他就能管制你生活的一大半了。」思想若没有得 拯救,肉体就没有得 拯救。六节说到,思念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生命」是指一切属灵真理在你身上是活的。「平安」是指你超过环境,不被任何事情摸 ,没有控告和挣扎。我们要问问自己:在我生活中有多少是新鲜的?有多少是恩典?动物的生活乃是被造的活动。「不服」乃是性情的问题,「不能服」乃是能力的问题。我们何时脱离律法,何时就脱离肉体。我们如何能脱离肉体?就是要看见,律法在我身上没有要求,我不再作甚么了。
【罗马书八章九节】八章九节起论到脱离肉体以后,如何能在圣灵中活 ,享受神在基督里所作的一切。八章九节是说圣灵在你里面,你也在圣灵里面。我们与基督的关系乃是:「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约十五5)。甚么叫作在圣灵里?每种生物都有一个最合式的环境,照样信徒也有最合式的环境,这最合式的环境就是在圣灵里。基督在肉体中死了,基督在圣灵里活了。神把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及真理,都放在圣灵里,这一切工作和真理就都活了。离开圣灵,甚么都是死的。神的真理何时离开圣灵,何时就变成律法;基督的生命何时离了圣灵,何时就变成字句。基督若离了圣灵,在我们看来, 不过是一个拿撒勒人。
怎样的人是住在圣灵里的人?就是让圣灵住在他里面的人。圣灵受差遣来住在我里面,作我的生命。圣灵是有人格的来住在我里面,作主耶稣的经历。许多人在道理上知道圣灵是有人格的,但在经历上却不认识圣灵是有人格的,以为圣灵不过是一种影响。他们不知道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是神住在我们里面;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是有人格的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要相信神的话说,圣灵住在我里面。信徒要奉献,好让圣灵这能力显明出来。认识有人格的圣灵住在我里面,就叫我失去自由;从今以后,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有圣灵这活活的人位住在我里面。我必须让 在我身上有自由,能发表 的能力,并 的一切。
【罗马书八章十至十二节】八章十节把九节的基督与圣灵分开来看。八章一至十一节论到圣灵的工作,不仅在灵和心思方面,也影响身体:圣灵叫我们必死的身体活过来。八章十二节乃是承接上文。所以信徒如果还留在七章的经历里,乃是他自选的,并非必须的;因为我们不欠肉体的债。
【罗马书八章十三至十七节】八章十三节说,他们若拣选顺从肉体,就必要死。这死可能是指千年国度的死,就是失去来世的永生。八章十三至十五节说:「靠圣灵治死……,」接受基督的人,即是神的孩子;然而要受神的灵引导,才成为神的儿子。八章十七节上半的「儿女」是无条件的,下半的「后嗣」是有条件的,就是要与基督一同受苦:「如果我们和 一同受苦,也必和 一同得荣耀。」
【罗马书八章十八至三十一节】八章十七至十八节的荣 是指千年国度的荣 。八章三十节的荣耀是永世的。八章十八至三十节说到盼望得 救赎,就是肉体与灵完全的救赎。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九节:「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我们就当发出赞美。―― 倪柝声《罗马书第五至八章讲经》
六 在基督与圣灵里(8:1 -13)
在第7章中多次提到「我」字,因为那是描写信徒如何靠着自己与肉体争战,结果落在极端痛苦之中,叹息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上章单单14-25节一段中,提到单数的「我」三十七次,正好说明靠自我之生活的失败;但本章自1-31节中有十八次提到圣灵(或神的灵,基督的灵),可见本章所注重的,是圣灵如何在信徒身上的工作。虽然我们靠自己无力胜过肉体,但若靠着圣灵便可以在基督里享安息了。
本段从积极方面论到在基督和圣灵里的好处,从而显出在旧造中的失败,可分为七点研究:
1 在基督里不被定罪(8:1 )
1「如今」表示有了一个新的开端,与从前大有分别。使徒保罗在描写他痛苦叹息的经历之后,到了第8章,就有了新的转机,这转机就是他从倚靠自我中出来,进入基督里。
「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这话似乎是对没有信主的人讲的话,但保罗在这里显然是对已经得救的人讲的。在5:1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已经提到信徒得救的经历,所以本章所论是得救以后的事,这样,「不再定罪」就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定罪」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神的定罪,另一方面是我们自己的良心定罪。在基督里的人,在神那一边已经不再定罪了,因我们已经得救了。但我们得救以后还是想凭自己的努力讨神喜悦,可是那样努力的结果,反而愈加发现自己行不出什么善来。这情形下,我们的良心就要定我们自己的罪了,我们就陷于没有安息和痛苦之中。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话,安慰那些过分受良心控告的信徒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一3:20)。意思就是说,我们不是单凭我们的「心」生活为人,不是根据我们的心对自己的判断作为准则,乃是根据神在基督里如何判断我们作为准则,因神比我们的心大。神在基督里面,要怎样判断我们呢?神在基督里宣告了我们无罪──「如今在基督里就不定罪了」。这样,我们所以受自己的良心控告而不得安息,是因为我们没有活在基督里而活在自己里,我们要凭自己的力量行善,不凭在基督里生命圣灵的律而活出 的善。
2 在基督里脱离罪和死的律(8:2)
2这里提到三种律,就是:
1 赐生命圣灵的律,
2 罪的律,
3 死的律。
罪的律就是上文所说肢体中犯罪的律,是一种旧生命中犯罪的倾向或本质。死的律和罪的律,可说是二位一体的,死是从罪来的,我们的生命中既有了罪的律,当然也就有了死的律;罪的律叫人倾向于罪,死的律叫人倾向于死。这死包含两方面:一是灵性的死,二是身体的死。灵性的死就是与神隔绝,在求神喜悦的事上全无能力,在抗拒罪的要求(试探)上也是全无能力的,所以在死的律底下,世人有不能不犯罪的痛苦。
另一方面,因为人犯罪的结果使身体有了死亡。人为着谋生,维持生计,便增加许多痛苦、试探、与烦恼。只要我们一天还活着,就得继续谋生,就在死的律的威胁之下;所以我们不但作罪的奴仆,也作了死的奴仆。我们怎能脱离罪和死的律不作它们的奴仆?圣经的答案是:在基督耶稣里,藉着赐生命圣灵的律就可以得着释放了。这生命圣灵的律就像一粒有生命的种子,当它种在地里的时候,虽然地心引力是要把地上一切的东西向下拉住的,但这生命的种子却能自上不断生长,因为生命的律胜过地心引力的律。照样,我们怎能胜过罪和死的律?不是凭自己肉体的意志和力量,乃是凭生命圣灵的律,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抵挡罪,是凭赐生命之圣灵的力量去抵消罪的力量,我们对罪所作的是把自己放在生命圣灵的律底下,顺着圣灵和新生命的支配力,便可以胜过罪了。
3 在基督里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8:3-4)
3-4律法有什縻「不能行」的呢?按律法原本的用处来说,它原不是叫人除罪,乃是叫人知罪,因它原来不是叫人靠着得救的,所以它在救人方面是「有所不能行」的,换言之,是有欠缺的,这欠缺是因人的软弱而有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律法既不能完成神救赎的目的(它被赐下的目的原本就不是为着作为一种救法),神就差遣 儿子来,作成律法所不能作的事情。 为我们「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肉体」在这里就是指肉身)。这下半节说明基督为我们作了什么:
A 为我们受神差遣而降世,生在律法下(加4:4)。
B 为我们成为罪身的形状,「罪身」指一般人类那样的身体。 像罪人般被钉死(林后5:21;彼前2:24-25)。
C 为我们作了赎罪祭, 被钉死是为作赎罪祭而钉死,不是为作「模范」(可10:45)。并且这种赎罪的工作,一次作成便成功到永远(来10:12-14)。(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来10:12-14{\LinkToBook:BookID=115,TopicID=250,Name=2 基督献上自己为祭才是「真像」,能以除罪 (10:5-18)})
D 为我们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既照着人一样取了血肉的身体,为我们的罪定了罪案,受了刑罚,就消除了一切信 的人的罪案。
总之,基督既为我们的罪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彻底地拯救我们脱离了罪和死的律,把我们放在赐生命圣灵的律之下。这样我们若随从圣灵行事,虽不是靠行律法称义,也因在圣灵引导之下,自然地遵行了神的律法。
注意「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这话的语气,表示使徒不是假定我们会否随从圣灵,乃是把我们当作当然是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的那等人,因为这原是基督徒的正常生活,就如加5:18所说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在圣灵下所行的事是律法所不禁止的(参加5:22-23;提前1:9-11),这就是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的意思。
「成就」原文plerothe(i),英译作may be fulfilled,这字在太13:48;路21:24;约12:3;西1:9等处译作「满」;约3:29;腓2:2;启6:11译作「满足」;徒2:2译作「充满」;腓4:18译作「充足」;太1:22译作「成就」;太2:15译作「直到……了」。
4 在基督里体贴圣灵(8:5-8)
A 怎样随从圣灵(8:5)
5在这第5-8节中,保罗将体贴圣灵与体贴肉体作比较。
注意第5节两句话的先后次序。保罗不是说,体贴肉体的人便随从肉体的事,乃是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也不是说,体贴圣灵的人随从圣灵,乃是说:「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是先随从肉体,才体贴肉体的事;先随从圣灵,才体贴圣灵的事,这次序似乎是颠倒了。在我们想必然先体贴肉体的事才随从肉体,先思念圣灵的事才随从圣灵(「随从」原文kata,英译作according to,「体贴」原文phronousin是「思念」的意思)。但圣经的讲法却倒转过来,其中的重要分别是:倘若是先体贴圣灵然后才随从圣灵,这主动在我们(或体贴肉体然后随从肉体亦同一原理),但随从圣灵然后体贴圣灵,这主动在圣灵。
使徒保罗如此讲法显然是根据我们里面有两个律而讲的,就是在我们里面有肢体中犯罪的律,和生命圣灵的律。前者叫我们行恶,后者叫我们行善。这两个律都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所当选择的是随从那一个律,是随从肉体?还是随从圣灵?我们若随从肉体,结果,我们整个心思意念,整个人生观,整个行事生活的态度,都会把肉体的事看为重要,尽量去满足迁就它的要求而行事为人。但我们重生得救之后,在我们里面有了生命圣灵的律,它在我们里面也是主动的,要争取我们的「随从」。当我们随从圣灵的律的时候,便会思念圣灵的事,尽量体贴 的需要,设法满足圣灵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自然地从实际经历中过着胜过罪恶和肉体的生活了。
我们彷佛在一道河流中逆水行舟,我们怎样可以使我们的小船继续前行?诚然,我们可以用身体的力量划船;但我们的体力是有限的,水流的冲力是无限无尽的。我们绝不能凭有限的体力对抗无限的水流;但如果我们把船的帆拉起来,借助风力抵消了水力,这样,我们的船同样可以向前行,却用不着凭体力与水力对抗。照样在信徒生命中也有两种律,那罪和死的律像水流的力量把我们冲向罪欲的漩涡中,但圣灵的律却像风力把我们的船吹向上游,所以随从圣灵就是胜罪的要诀。
B 随从圣灵的结果(8:6)
6「死」在这里指灵性的死,这意思就是说体贴肉体的结果,就使我们的灵性「死」,与神有了隔膜,让肉体与情欲得胜,而新生命就萎缩、衰微。反之,体贴圣灵的就是生命平安,因我们保持自己在圣灵的引导下,良心对神无愧,就享受心灵的平安,新生命得以长进。
C 体贴圣灵与体贴肉体的基本分别(8:7-8)
7-8体贴肉体与体贴圣灵有什么不同?体贴肉体是与神为仇(与神对立),体贴圣灵却是站在神那一边。
为什么体贴肉体就与神为仇?因肉体是不服神之律法的,也不能服,它只会触动神的律法和怒气;所以属肉体的人是「不能得神喜欢」的。但体贴圣灵的人是超乎律法之上,而在恩典之下,不按仪文的旧样事奉神,乃是按心灵之新样事奉,不但不触犯律法,反而结出圣灵的果子。
5 属乎圣灵,不属肉体(8:9)
9「住」原文oikei是居住的意思,不是暂住。按新约字解(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之解释是to inhabit as one's abode,即像在他自己的住处那样地长住下来,不是像客人那样地住下。所以本句「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的意思是:如果神的灵像是住在 自己的地方那样,住在你们心里……。换言之,你这个人就成了圣灵所有的人,作为 的居所,因此,「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属圣灵和有圣灵住在心中略有分别,有圣灵住在心中,圣灵与我虽在一起,却不是同一主权。属圣灵则表示不但我这个人有圣灵,而且我的主权也归给圣灵了;所以下句「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是加强上句我们已经属基督的意思。若没有基督的灵,我们那里还算得是基督徒呢?但既已有基督的灵住在心中,确知自己是属基督和属圣灵的,就当让 完全占有我们,支配我们,让 住在我们心中,像是 自己所有的地方那样住下来。
6 基督与圣灵的内住(8:10-11)
10-11 10-11节的开端都用了假设的话──「若……若……」。这两个若字,并不表示信徒还没有基督的灵,因上文保罗已明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所以这两节的话只是一种反面的推论,使徒的意思是:属基督的人既必有基督的灵,那么若基督的灵住在心中,理当有如下结果。这就如父母有时用反面的话教训儿女一样。例如:一个做教师的父亲对儿子说:「你若是我的孩子,就当在学校中作一个好的学生。」这绝不表示那孩子还不是他的孩子,实在意思要教训那孩子,若要作一个使他父亲有光彩的孩子,就当作个好学生。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本节指明基督的灵住在心中之后,就有两方面的情形:
1 一方面身体因罪而死,这是原本就有的情形;
2 另一方面是基督的灵住入心中之后增加的情形,就是心灵因义而活。
身体因罪便有了死,这是亚当犯罪之后的情形,但基督的灵住在心里的结果,心里灵命却因神的公义──已经在基督身上刑罚了我们的罪──可以活着。换言之,旧生命固然对罪无能,新生命却带着生命能力而活着。
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就是圣灵,「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就是神, 既藉圣灵叫基督从死里复活,也必藉这同一圣灵,叫我们这必死的身体活过来。
「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这句话应按灵意解。圣灵要使我们这原本只给罪和死支配,作罪工具的身体,可以成为义的工具,为着复活的新生命而活。基督的复活,不但叫我们的心灵复活过来,也叫我们身体活过来,作义的工具。
但这两节经文,如果按字意解的话,它的意思应当是:圣灵若住在我们心中,则身体虽因罪终必死去,但我们却因基督的复活也必复活。
7 靠着圣灵治死身体恶行(8:12-13)
12-13 使徒这话是以信徒未信主之前的情形比较来说的。未信主之前是属肉体的,对肉体的要求,无法拒绝,就像一个欠债的人对于债主的要求偿还,不得不听从那样;但是现在既有基督的灵住在心里,已在基督里新生,就不是像从前那样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从前顺从肉体活着彷佛是「合法的」,理所当然的;现在却是要顺从圣灵活着才是「合法的」,才是正常的。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这「死」按灵意解,意指我们若顺着肉体活着,灵性就陷于死的光景中;反之,「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注意这里不是说治死「旧人」,而是说治死「身体的恶行」,因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但我们的身体──曾作为犯罪的工具──却习惯于恶行,所以要靠着圣灵治死它的恶行。身体好像仆人,在主人手下照着主人的吩咐作事,现今虽然换了新主人,可是仆人的旧习惯还没改。旧主人每天早上八时才用早餐,新主人却要七时用早餐,但仆人总是不知不觉地把早餐迟到八时才预备好,这就是我们身体之恶行的情形;要胜过身体的恶行,就要顺从新主人的要求和指导──靠着圣灵行事。
「必要活着」就是必要在圣灵里活着,新生命必因而长进。
总而言之,本段有三种人:
A 心死身活:身体活着,心灵却是死的。
B 身死心活:心灵虽然活着,但身体无力作义的工具,在行义上如同是死的;生命已有,但身体的恶行仍未治死。
C 身心活着:不但有新生命,亦有新生活,不但心灵已活,身体亦作义的工具,表现基督的义行。
问题讨论
「在基督里不再定罪」这话是对谁说的?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什么是「死的律」?怎样胜过「罪和死的律」?律法怎么会「有所不能行的」呢?基督怎样为我们成了赎罪祭?有什么效果?怎样可以不体贴肉体只体贴圣灵?信徒当让圣灵怎样地住在心里?第10,11节开头都用了「若……」字,是否表示信徒有可能没有圣灵?上文使徒不是说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为什么13节又说「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七 神儿女的福分(8:14-39)
1 神儿女的权利(8:14-17)
A 圣灵的引导(8:14)
14「被圣灵引导」,这并不是信徒很难求取的经历,反倒是信徒当然的权利,甚至这是信徒的凭据。人若被圣灵引导,就可以证明他是神的儿女。注意圣经并不是说凡是神的儿女,都必然顺从圣灵的引导;乃是说凡被圣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女。神的儿女可能不顺从圣灵的引导,但凡顺从圣灵引导的,就和作神儿女应有的行事相称了。
这里没有提到圣灵引导之方式,按圣经所记圣灵引导有各种不同方式,如旧约中神曾用火柱、云柱、异象、异梦、灵感、启示,或特殊的记号引导 的百姓;但在新约中,圣灵的引导更注重真理方面的指引,配合内心的感动与环境之安排(参罗1:13)。就如圣灵引导彼得到哥尼流家(参徒10章);引导保罗作外邦使徒(参加2:7-8);但只有心中有神的灵之人,才能受神引导,这就如用无线电指挥车辆,受指挥的车辆必须有接收无线电的装置才可以。
B 神儿子的心灵(8:15-16)
15-16 怎么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可以享有神儿女应有之权利呢?有两点证明:
1. 我们有儿子的心
a. 儿子不像奴仆
奴仆存惧怕的心事奉,儿子存爱心与自由的心事奉,是根据生命的关系而事奉的。奴仆的事奉代表律法下的事奉,儿子的事奉代表恩典下之事奉。
b. 儿子可以呼叫神为阿爸、父(罗8:15);与神有亲密关系
犹太人不敢称神为父,且认为亵渎(约5:18),因他们是在律法的教导下。保罗为证明信徒可叫神为阿爸,父。所以加上16节的话。
2. 我们有圣灵的同证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圣灵如何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上文14节已提到,圣灵在我们行事中引导我们,下文26节又提到圣灵帮助我们祷告。
虽然基督徒不一定每时每刻都在顺从圣灵引导,但必定或多或少地有圣灵引导的经验。
C 与基督同为后嗣(8:17)
17后嗣与儿子略有分别。「儿子」注重生命的关系。我们是按生命的关系事奉神。「后嗣」却注重儿子可继承父亲产业的权利。特别是古代社会的背景,并不是所有儿女有权承受产业,正如夏甲生的以实玛利,无权承受亚伯拉罕的产业。故「后嗣」说明,我们不但是神的儿女,而且是正统后代,是可以承受产业的,我们怎么作神后嗣?与基督同作。所承受的是什么产业?即下文所说的将来与基督一同承受万有为基业──「我们和 一同受苦,也必和 一同得荣耀」。受苦是现今的,得荣耀是将来。和 一同受苦,就是忠心走 所走十字架的道路而受苦。和 一同得荣耀,就是和 一同承受万有。
2 神儿女的盼望(8:18-25)
A 现在的苦楚与将来的荣耀(8:18)
18保罗为什么忽然在这里把现在的苦楚与将来的荣耀作一个比较?上文既讲论信徒应当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在这里所讲之苦楚,谅必与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有关;因为不随从肉体,不仅个人内心或身体方面要付代价,或受苦,且可能因而招惹外面的反对,引起别人的不喜欢。但我们应当常常看见将来的荣耀,就能忍受今日的苦楚。我们若认识将来的荣耀多么大,对今日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
B 受造物的等候(8:19-22)
19-22 在这几节中保罗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告诉我们人类犯罪之后,一切受造之物也受牵累,一同叹息劳苦,指望脱离败坏之辖制。但受造之物如何会叹息劳苦?人类固然会叹息劳苦,难道花草植物也会叹息劳苦?保罗是以人类为一切受造物的代表来说。世界以人类为主体,人类犯罪之后,地因人犯罪而受咒诅,一切受造之物也互相侵害抗拒。虽然他们不像人类那样用言语口舌叹息,或流汗满面而劳苦;但他们之间亦同样有弱肉强食,随时随地要互相提防又互相吞灭,这些实在就是无声的叹息。所以,不但人类指望「身体得赎」,万物也「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就是基督再来的时候,万有才会得到真正的和谐。
注意,这几节经文,讲到万物的「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一同叹息劳苦」都是含比喻性质的句法。就像旧约的先知呼唤「山岭」来听神与 百姓的争辩那样(弥6:1 -2),不是说山岭果真会听人的争辩,而是要山岭来作无声的证人,证明神的百姓怎样辜负神的恩典而已!
C 儿子的名分(8:23)
23「圣灵初结的果子」大概是指信徒现今所已得着的拯救。信徒得蒙重生只是圣灵初结的果子。这「初结的果子」是一种时间上比较的讲法,灵魂的得救是圣灵最初的工作,身体的得赎却是圣灵在我们身上最后的工作。这句话也可能是把人跟万物比较来说,人是最先因圣灵的能力而得蒙救赎的,所以说是「圣灵初结之果子」(参雅1:18注解{\LinkToBook:BookID=118,TopicID=119,Name=6 要相信神的美意 (1:18)})。
在肉身活着的日子中,我们难免有各种的叹息。但我们有美好的盼望,就是身体得赎──这必朽坏的身体必改变为荣耀的身体。这是已经有「圣灵初结的果子」的人特有的盼望。
D 盼望的意义(8:24-25)
24-25 这「得救」按上下文似应是指身体得赎,但原文eswtheemen是swzw的第一过去被动式。英文N.A.S.B.作For in hope we have been saved,指信徒已经得着的拯救。这样本句与上节连起来的意思是:我们过去既曾因盼望而得救了,那么我们对还未得着的身体得赎,也该存着盼望和信心了。
盼望的意义与价值在乎盼望所不见的。若盼望所见的就用不着盼望了,既然是盼望所不见的,就当存忍耐的心,忍耐人生必有的一切苦楚,忍耐在肉身中活着所会遭遇的一切不如意。
所以本段的总意,是要藉着提醒信徒盼望将来的福分,而不体贴肉体,因为今生的一切都是暂时的,所以我们应当顺从圣灵而行。
3 神旨意在 儿女身上的成就(8:26-30)
神的旨意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这是我们作神儿女的另一项福分。但神的旨意怎样成就在我们身上呢?
按下文所提的有三点:
A 藉圣灵的帮助与代祷(8:26-27)
26-27 圣灵如何帮助我们的软弱? \cs14「替我们祷告」。
神儿女最大的福分是可以向 祷告,祷告可以解决我们一切的困难。但许多时候,我们不晓得怎样向神祷告,不知道如何把我们内心中的需要表达出来。圣灵特别帮助我们这方面的软弱,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祷告。什么是说不出来的叹息?既是「说不出来」的,当然就是人的言语所不够表达的。
注意,所谓「说不出来」不是圣灵说不出来,是我们说不出来。按英文钦定本的译法本句是:「圣灵亲自用叹息为我们祷告,那叹息是说不出来的。」另一方面,我们未蒙应允的原因常是由于不明白神的旨意,圣灵则帮助我们按神的旨意祈求,叫我们的祷告可蒙应允。
B 藉万事互相效力(8:28)
28本节有两方面要注意:
A 万事互相效力是什么意思?「效力」就是效劳之意;神叫万事都互相发生效用,所以一切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不是徒然的,都有它的作用,都为我们效劳。
B 万事互相效力,并不是叫一切人得益处,只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不爱神的人看不见万事如何为他效力而得益处。要从「万事」中得益处,必先有爱神的心。
C 按神自己的预知而预定(8:29-30)
29-30 神成就其旨意在我们身上的第三个方式是按照 的预知而预定。
这两节经文很清楚地说明神的预定根据神的预知。虽然有人怀疑神的预定之说,但这里圣经有很清楚的明文(参林前2:7;弗1:9-11)。在新约书信中提到神的预定很多,但本节却解明了神的预定是根据神的预知。人怀疑神预定的主要原因,在乎人的责任问题。既由神预定,那么人信不信与传不传都不要紧了。但我们必须注意讲预定最多的是使徒保罗,保罗却从未认为人可以不必信主,或不必向人传福音,因为一切都由神预定。反之,保罗正是最热心传福音的人。由此可见神虽按 的预知预定一切,人还要为他本身之行事担负责任。(详参拙作:《圣经问题解答》170页;《新约书信读经讲义》,弗1:5-6──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份{\LinkToBook:BookID=106,TopicID=116,Name=3 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分 (1:5-6)})
神为什么这样预定我们「效法 儿子的模样」,有两个目的:
A 使 儿子在许多弟兄之中作长子
长子与独生子不同。主耶稣原是神的独生子,既是独生子就无所谓长子了;但 要使 的独生子成为长子,这是神预定我们得救的目的, 要使许多人可以蒙恩得救,可领受神儿子的生命,作神儿女,使 儿子在众子中成为长子。
B 使所有蒙召称义的人得着荣耀
神不但要救我们还要我们得荣耀,这是 本来的目的。这样,我们就当为着神这荣耀的旨意,顺从圣灵而活了。
4 神儿女地位的稳固(8:31-39)
在这几节经文里面,保罗用了五个问答,说明神儿女地位之稳固。我们是站在一个完全得胜的地位上,这些话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
A 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8:31)
31「既是这样」表示连接上文,上文提到信徒有圣灵之帮助,使我们照神旨意祷告,而且我们是神所选召而称义,又叫我们得荣耀的,既然神如此帮助我们,还有谁能抵挡我们?
这话暗示:
1. 我们藉祷告和圣灵的帮助,是无可抵挡的。
2. 我们若站在神那一边,顺从圣灵,不体贴肉体,就必然得着神的帮助。
虽然魔鬼的试探是厉害的,我们的肉体是软弱的,世界的恶势力是强大的;但若我们不顺从他们,而抵挡他们,就必定得着神的帮助,只要神帮助我们,还有谁能和我们对抗?
B 神岂不把万物与基督同赐给我们?(8:32)
32使徒以神赐下 的儿子为例,证明神必眷顾我们。神最爱的独生子,尚且赐给我们,这样神岂不把万物和 一同赐给我们么?这一问答,为要增强信徒的信心,从一项很简单而又是信徒们都经历过的例子,说明神必看顾我们的需用。在人方面常把万物看得比神儿子更实在,信徒常凭着神有否供应他们的需用,或是否赐他们丰富的财物,作为神是否爱他们的凭据。但在神方面, 的爱子比万物更宝贵得多; 的爱子既已赐给我们,为我们死了,那么「万物」在神眼中就全不在意了, 当然愿意把它们也赐给我们。但是在这里有一个次序:先是爱子,后是万物。先要追求得着耶稣基督,然后神自然把万物附带地也给了我们。所以本节的意义与太6:33──「你们要先求 的国,和 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是相似的。
本节从现实方面勉励信徒不要体贴肉体,而该体贴圣灵。不体贴肉体只体贴圣灵,并不表示必然是生活艰苦,物质贫穷,因为我们得着基督也就得着万物,我们的心若专一追求认识基督,何必担心神不把万物给我们呢?但我们的心若专一追求得着万物,神反倒不能把万物丰富地给我们,因为这样只会使我们更体贴肉体。
C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8:33)
33这问答似乎特别针对那些对自己得救有怀疑的人。他们可能过去犯了许多罪,在得救以后还是常受良心控告;或因所犯的罪,无法对付清楚,因而良心不安。这种控告,是魔鬼所利用叫我们灰心跌倒的,所以使徒特别强调地宣告说:若神已经称你为义,还有谁能控告你呢?无论是撒但,是人,或是你自己,都不能控告你了。神既已称你为义,就没有人能否定你称义的地位了。
D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8:34)
34使徒要我们看重基督所成功之救赎功劳,过于我们自己良心的感觉。不是自己感觉我的灵性光景好,就以为我不该被定罪;也不是我以为自己情形太不像样,就认为我是应当被定罪。乃是凭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又复活了,根据 已成功的这个事实,所以没有人可以定我的罪。
本节中文圣经小字的译法作「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么?」这意思是:难道替我们死的基督会定我们的罪么?除了基督还有人能定我们的罪么?基督的宝血不但消除我们在神前之罪案,也洗去我们天良的亏欠,不受撒但的控告了。
E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8:35-36)
35-36 保罗以上所讲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经历,有什么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
以下保罗提起七样苦难,他自己对这七样苦难都有经历,如:
1. 患难
「但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说,有捆锁与患难等待我。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3-24)。保罗曾多次受患难,但患难并未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反而在患难中表现出他的忠心与勇敢。在林后1:4-7,保罗提到患难对他的益处,也可以看出,他不但未因为基督所受患难退后,反而看定患难乃是神的好意,叫他得造就。
2. 困苦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林后4:8)。可见保罗如何为福音遭遇困苦,但困苦并不能使他跌倒。
3. 逼迫
「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林后4:9)。保罗在第一次游行布道时,按使徒行传13-14章所记,曾多次为主受逼迫;但他并没有因此不爱主,反而更坚强、更乐意地为主受逼迫。
4. 饥饿
「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林后11:27)。可见保罗曾多次为主受饥饿。从他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中,也可以知道他已学会了如何处饥饿(腓4:12)。
5. 赤身露体
「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林前4:11)。
6. 危险
「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林后11:26)。
7. 刀剑
「他们正想要杀他,有人报信给营里的千夫长说,耶路撒冷合城都乱了」(徒21:31;参徒23:12)。
经过这一切苦难之后,保罗快要殉道之前却满有信心地宣告说:「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也赐给凡受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8)。可见他直到行完他的路程,还是爱慕他的主的显现,这一切苦难并不能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
本节引自诗44:22,如此引证,为要说明忠心信徒为主受苦,早在先知的预言之中。也就是说,为主的旨意而忠心受苦,乃是自古以来所有先知所同有的经历。
F 小结──得胜的秘诀(8:37-39)
37-39 「靠着主」,这是得胜的第一个要诀,在一切事上靠着主,就在一切事上得胜而且有余。
「得胜有余」意即不但胜过患难或仇敌的攻击,而且在争战过去之后,还有余裕的力量,不是勉强侥幸的得胜。
「深信」,第二个秘诀是「深信」,在一切事上深信在基督里的爱是不能被隔绝,这种信心就是得胜的能力。
在这几节经文中所提的十件事,简括可分为二大类,就是关于物质界的和属灵界的。不论今世的或来世的任何事物,都没有任何能力或权柄,可以叫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这十样简释如下:
1. 「死」
是人类各种苦难的顶点。
2. 「生」
自然比死好,但有生一日,便会受到各种贫、富、哀、乐、情感上,理智上,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各等苦恼,生延续了人受试炼的时间,使我们爱主的心志受磨练。
3. 「天使」
灵界的受造者,能力智慧都比人更大。
4. 「掌权的」
可能指魔鬼的权势,圣经有时用「掌权的」指魔鬼所掌握的幽暗世界(弗2:2;6:12;西1:13)。
5. 「有能的」
泛指任何反神的能力。
6. 「现在的事」
属今世的一切事物。
7. 「将来的事」
凡属将来的一切事物。可见在基督里的蒙爱是永远稳固的,并且进入永世之后,不会再有类似魔鬼败坏世界的事情发生。
8. 「高处的」
原文只是一个「高」字hupsoma。
9. 「低处的」
原文bathos是深的意思。
10. 「是别的受造之物」
任何其他未能说出名字的受造之物。
总之,一切都不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既没有能胜过基督的,当然就没有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了!
问题讨论
圣灵怎么引导信徒,圣经中有什么可参考的例子?你能从自己的经验中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吗?儿子的心与奴仆的心有什么不同?圣灵怎样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后嗣与儿子有什么分别?「一切受造之物」怎会「叹息劳苦」?什么是圣灵初结的果子?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代祷是怎么回事?神叫万事互相效力是什么意思?人得救是神的「预定」吗?人方面有「信」和「传」的责任吗?圣经称基督为「长子」,与「独生子」有什么不同?从31-39节中一共有几个问答?从每一个问答中指明其最突出的真理亮光。――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