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五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文意注解]『既』字说出本段经文所描述的种种好处,都是在我们因信称义之后,才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得的。
『藉』字原文另译『因、靠、从、经由』,本章至少用过十六、七次;它表明主自己和 所作的功绩,乃是我们得着种种好处的凭藉与管道。
『与神相和』原文是『与神相安』,这不仅是指一种主观的感觉――心灵有平安,并且也是指一种客观的地位――即被带入一个神人相安的关系中;从此,不只人向着神能坦然无惧(来四16;十19),满有平安,并且神向着人也能悦纳、施恩。
【罗五2】「我们又藉着 ,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文意注解]「我们又藉着 ,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进入』原文用于导引一个人觐见君王,或领航一只船停泊港口;这里的意思是说,恩典乃是一个特殊的领域,需要特别的引领才得进去。而我们能被引进此恩典的领域中,一面是『藉着 』,另一面是『因信』;前者是指主的功绩和成就,后者是指人的配合和责任。我们得以进入恩典的领域中,乃是神人同工的结果。我们得以『进入』,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我们仍须继续的『站』稳,否则,会有可能从恩典中坠落下去(加五4)。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欢欢喜喜』原文是指一种从内心涌溢而表于嘴唇的喜乐,有欢呼、夸耀之意;『盼望』是指满有把握地期待着一件尚未完全实现的事;『神的荣耀』一面指信徒将来所要进入的荣耀境地(来二10),一面指信徒充分被神变化之后所要显现出来的荣耀情景(罗八18;约壹三2)。我们因信称义的第一个所得,是被带进一个崭新的地位中;在这地位上,不再心存畏惧,反而能尽情地享受神的恩典,对于前途有无限的把握。
【罗五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文意注解]「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患难』原文字意是『压力』,指生存在这世上所必遭遇的各式各样的苦难(约十六33;林后一4);『欢欢喜喜』原文与第二节的『欢欢喜喜』同一个字(参二节注释)。我们因信称义之后,肉身仍活在这个世界,仍免不了要遭遇种种的患难,但与从前所不同的是,我们在患难中不但能消极地忍受,而且还能欢欣、雀跃,甚至将这喜乐溢于言辞。从表面看,信徒得救以后的人生境遇,似乎与得救之前并无不同(有时或更乖舛不顺),但是里面的心境却与从前迥异,不只在主里面有平安(约十六33),而且还能有满足的快乐(林后八2)。
「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信徒在患难中仍有喜乐,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患难并不是白受的,它乃是神恩典的化身,是要叫我们得益处(来十二10~11;罗八28),使我们达到完全的地步。『生』字原文意思是『产生效果、作成、致使』;『忍耐』原文的意思并不是消极的耐心忍受,而是积极的胜过环境考验的毅力。
【罗五4】「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文意注解]「忍耐生老练,」『老练』原文字用于金属经过提炼后毫无杂质的状况,故此处指人经过神锻链后所产生的成熟性格。
「老练生盼望,」这里的『盼望』原文和第二节的『盼望』同一个字(参二节注释);信徒经历患难最终所产生的盼望,不是虚无缥缈的幻想,而是有可靠的确据的,这个确据就是浇灌在我们心里的神的爱。
【罗五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文意注解]「盼望不至于羞耻,」『羞耻』意指因盼望落空而蒙羞。信徒的『盼望』不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乐观,乃是我们经历神而得的一种确信;我们在患难中所经历神的爱,成为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彼前三15),使我们确知凡信靠 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九33;十11;彼前二6)。
「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信徒既因信称义,就领受圣灵作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3~14)。这圣灵不只引导我们进入一切属灵的实际(约十六13原文),使我们豫尝神的丰富(林后一22;五5),并且也将神的爱倾倒出来(『浇灌』之原文直译),使之满溢在我们的心里。『浇灌』在原文是完成式动词,表示由过去发生的动作所造成目前的状态。
本节的意思是说,内住的圣灵叫我们的心能充分领悟、明白神对我们的爱(弗三16~19),因此确信我们的盼望绝不至于羞耻。
【罗五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原文字义]「软弱」无力、无助。
[文意注解]「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意即当我们无力抗拒罪恶,又无能遵行神旨之时。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所定的日期』就是神在创世之前即已安排好的时候(弗一10;加四4;多一3)。这里的『罪人』在原文不同于第八节的『罪人』;此处是指『不虔』(罗一18)的人。
这里强调神的爱是主动的,是计划好的,是赐给不配得的人的。
【罗五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文意注解]「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保罗在前面曾引证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故这里的『义人』不是指完全无过的人,而是指『尽其本分,不亏负别人所该得的人』。
「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仁人』是指『在别人所该得的之外,另予额外施舍的人』。『或者有敢作的』指人因受感而生发勇气去牺牲自己。
本节表明神的爱是超越所有人的反应的,是没有动机、缘由的。
【罗五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文意注解]『还作罪人的时候』意指还在行不义的事(罗一1828)、亏缺神的荣耀(罗三23)的时候。基督就在我们这样顶撞神的光景中,仍然来为我们死,神爱我们的心,就在此显明了(约壹四9)。圣灵将基督钉十字架活画在我们眼前(加三1),向我们显明神的爱,这使我们在患难中仍能有满足的喜乐。
【罗五9】「现在我们既靠着 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 免去神的忿怒。」
[原文直译]「现在我们既靠着 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 从神的忿怒中得救。」
[文意注解]这里『神的忿怒』不只指神既有的忿怒(罗一18),也指神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面流血解决我们的罪行,使我们得以称义;一面将『旧人、我、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罗六6;加二20;五24)都和 同钉,解决我们的罪性,免除遭神忿怒的因素。这是救恩的头两面的功效。
【罗五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 的生得救了。」
[文意注解]神的儿子不只为我们受死,并且也为我们复活。 的死,解决了人和神之间一切的难处,使我们不再与神为仇为敌,而得与神和好(西一21~22); 的复活,将神的生命分赐给我们,使我们能凭这生命而活,并且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2)。这里的『得救』,不单指从一切消极的事物中蒙拯救,也指经历神全备的救恩,最终被模成神儿子的形像(罗八29)。本节是叙述救恩的次两面的功效。
【罗五11】「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 以神为乐。」
[文意注解]『与神和好』在原文含有作神朋友,看法和行事与神一致,使神得以满足之意;『以神为乐』意即享受神,以神作为我们的满足。救恩的最高一层是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为满足,直到永世。
【罗五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文意注解]『这就如』三字表明罗马书第五章下半段仍在讲论与前半段相同的一件事,只是讲论的角度不同而已。本节前一个『罪』字是单数名词,指有位格的罪性(参创四7);后一个『罪』字是过去式动词,原文字意是『未中标的』,指人在行为上够不上神的标准,也就是犯了罪行。
本节节的意思是说,因着亚当一人的堕落,罪性就进到人的生命里头,使众人都受罪的奴役而犯罪(约八34);罪的工价就是死(罗六23),因此死就临到了众人。我们在未得救以前,在亚当里的所得乃是罪与死。
【罗五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原文字义]「算」记在账上。
[文意注解]「罪也不算罪,」意即神未将破坏律法的过犯算在人身上。
本节的意思是说,当亚当堕落的时候,虽然由于当时神还未颁赐律法,因此并未认定是破坏了律法,但是『罪』已经存在,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罗五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
[文意注解]「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从亚当到摩西』就是在没有律法以先的时期,因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约一17)。这里是承接前节的意思,说明罪和死的存在,与律法无关;虽然没有律法指明人犯了甚么样的『罪过』(原文字意是『越界』),但都犯了罪,而死的毒钩就是罪(林前十五56),罪引进了死,死就在人身上掌权,众人都服在死的权下,无一能幸免。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那以后要来之人』就是基督, 是末后的亚当(林前十五45);『豫像』原文字意是『豫表、表徵、标本、模型』。本句的意思是说,众人如何因着亚当一人而有所得,照样,众人也都要因着基督一人而有所得;就着这一种对全人类的影响来说,亚当乃是基督的豫表,可惜他并不是基督正面的豫表。
【罗五15】「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明『恩赐』的所得,远超过『过犯』的所得。既然因着亚当一人的过犯,叫全人类都蒙受其遗害,趋向灭亡;那么凭着神的恩典,并 藉基督一人在恩典中的白白恩赐,必定更加丰富的临到全人类。
这里说明了恩赐所得,远超过犯所得的理由:第一,基督远超亚当;第二,亚当所作的是过犯,基督所作的是恩典,在本质上,基督所作的远超过亚当所作的;第三,过犯的后果是被动的,是不得已的,恩典中的赏赐是主动的,是白给的,主动胜于被动,白给胜于被迫的施加;第四,神的恩赐胜于神的审判,神的称义胜于神的定罪,对此,保罗就在下一节给我们补充的说明。
【罗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文意注解]这里说出审判与恩赐,以及定罪与称义的差异:第一,审判是将一人的罪过推到众人身上,恩赐是将众人的罪过归给一人;第二,定罪只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称义则考量了众人、多次的罪行。因此归纳而言,审判不如恩赐,定罪不如称义。
【罗五17】「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文意注解]本节的主要论点是在指出生命的权能,远超过死亡的权势;死亡虽然强而有力,且残忍可怕(参歌八6),但它只能在亚当(旧人)的范畴内掌权,我们若活在基督(新人)的范畴内,生命就要吞灭死亡(林后五4;林前十五54),在我们身上显出作王的光景了。我们这蒙受洪恩并白赐之义的信徒,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我们只不过是生命掌权的管道,生命才是权柄的实际,离了它我们就不能作甚么。
【罗五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文意注解]因着亚当在伊甸园里一次的『滑跌出界』(『过犯』原文直译),众人就都被神定罪,而都服在罪与死的权下;照样,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合乎神公义的行为,众人也就要被神称义,而能得着神的生命并享受生命的大能了。
【罗五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文意注解]前节的『一次』是外面行为的问题,本节的『一人』是里面生命的问题。因着亚当一个人『不顺服』(『悖逆』原文直译)神,罪就被组织到人的里面,众人就被构成了『罪人』;照样,因着基督一个人『顺服』神以至于死(腓二8),义的生命和性情也就要被组织到人的里面,众人就都被构成为『义人』了。
【罗五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文意注解]「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本节一面接续十三节的思想,说明律法与罪的关系,一面也指出在基督里所得的恩典,远超过在亚当里所得的罪。
『律法本是外添的』,是说颁赐律法并非神的原意,只因人有罪而不知罪,神就引进了律法;『叫过犯显多』是,说律法的功用是将罪显明出来,并且越显越多,使人从而认识自己的败坏和无能,因此转向基督的救恩。
「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句话有两面的意思:第一,人愈看见罪的可怕,就愈依靠恩典,取用恩典,以致恩典更多显明在我们的身上;第二,恩典总是超过罪的,不只比罪更强、更有能,并且比罪更多、更够用(参林后十二9)。
【罗五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原文直译]「就如罪因着死作王;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
[文意注解]本节是第三次题到『照样』,来说明在亚当里的所得,和在基督里的所得之对比。众人在亚当里不只被定罪、被构成罪人,并且也被置于罪和死的权势底下,任它们辖制。
这里说,『罪因着死作王』,不止死作了王(14,17节),现在连罪也作了王,而罪作王是藉着死,因为人是因怕死而为罪的奴仆的(参来二15)。
但感谢主,照样,众人在基督里不只被称义、被构成义人,并且也被置于恩典和生命的权势底下,受它们的管理。
『恩典藉着义作王』,神的义乃是我们享受神恩典的凭藉和管道;我们只要因信与基督联合,就合乎神公义的要求,也就能得着神恩典的同在(林前十五10),而这恩典具有莫大的能力(林后十二9),能够覆庇、刚强、支配、管治我们,叫我们丰丰富富的得到神永远的生命,使我们能在生命中作王(17节)。
三 因信称义的福乐(5:1 -11)
1 在恩典中的喜乐(5:1 -2)
A 因信与神和好(5:1 )
1因信称义的第一项喜乐是与神和好,为什么与神和好是一种喜乐?
这是按罪人的险恶地位,与神儿女之尊贵地位比较而论,罪人是站在与神为敌的地位上。渺少的人与全能的神为敌,怎能有平安呢?怎样才能不与公义的神站在敌对的地位上呢?就如一个被政府通缉的囚犯,怎能使政府不与他对立呢?怎能使法律不追究他的罪呢?上文使徒已经说过:「是用立功之法么?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我们是藉着信本乎恩的方法与神和好,使公义的神不再与我们为敌,不再追究我们的罪;所以我们既因信称义,得与神和好,就不再与全能的神为敌,反倒与 为友,这是因信称义的人在恩典中的喜乐。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弗2:16)。这「两下」原指犹太人与外邦人,也就是一切人。世人在神公义的律法之下,是彼此为冤仇,又与神为冤仇的。律法既是公义的,便要刑罚一切犯罪的人,但罪人却是无法不犯罪的;所以罪人就与神为冤仇──与神对立。怎能消除这样作「冤仇」互相敌对的情形呢?藉着主的十字架。因主在十字架上已受了刑罚,所以藉这十字架,我们不再怕神对罪的追讨,且与神相和,也与人相和了。
「与神相和」,不只是解决了罪的阻隔,更因我们已被称为义,可以与神相交往,发生爱的关系了。
B 因信进入现在的恩典中(5:2)
2「我们又藉着 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在这里注意两对短句,就是:
1. 「藉着 」与「因信」:「藉着 」是神方面的工作;「因信」是人方面的责任。
2. 「进入」与「站」:「进入」是入门,是开端;「站」则是持守,是继续。
我们不但因信进入神国的门,也因信继续站在恩典中。
「现在的恩典」──神的恩典虽按人的经历来说,可分为:过去、现在、与将来。但按神方面来说, 的恩典总是现在的,所以说我们「因信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
C 因信盼望神的荣耀(5:2)
2「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既是「盼望」,当然是指将来的。在这里没有指明是盼望那一方面的荣耀;但不外乎以下两方面:
1.指主再来的时候要在荣耀中显现(太25:31;26:64)
2. 指信徒在神的荣耀中分享神的荣耀(腓3:21;约一3:2)。
2 在患难中的喜乐(5:3-5)
3-5真正的喜乐在乎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信心。有了正确人生目标和信心,便知道自己人生的价值,因而认识到自己所忍受,所牺牲的都是有价值的。所以真正的喜乐是经得起环境的考验的。并且患难锻链我们的信心,使我们从实际的经验中产生更坚强的信心,灵命就更刚强成熟了。
使徒所要我们特别留意的是:当我们遭遇患难时,最重要的不是患难在什么时候会过去,而是留心患难能带给我们什么属灵好处,能锻链我们什么美好的品格?注意中文圣经在这里连续用了几个「生」字,原文只一个字katergazetai是产生效果、作成、致使等的意思。2:9;15:18都译为「作」。英文N.A.S.译本作brings。英文R.S.V.本译作produces。在这里它的意思实在就是:生出某种效果。所以,怎样才能在我们的生命中产生出忍耐?是许多患难在我们人生经历中作工而产生的。常常忍耐之后,便产生了「老练」。不只是一两次能忍耐患难,且是已有多次经验的忍耐,在应付患难方面便熟练了。就像一个从未被人责骂过的少女,刚刚上任那天就被上司责骂,她可能回家大哭一顿,若是她多挨几次责骂,就不会哭了。但如果常常挨骂,那她不只不会哭,可能把它当作耳边风,满不在乎。「患难」在类似的情形下,锻链我们的灵命,使我们变成更坚强、更成熟、更有能力胜过环境。
注意:这绝不是说所有遭受患难的人,都会如此蒙福。不少人在患难中怨天尤人,既没有从患难中吸取人生宝贵的教训,又没有使灵性获得长进;但那些信服神的作为,甘愿接受神锻链的人,就必蒙福。
「老练生盼望」。老练怎么会生盼望呢?真正的盼望是从经历中体验出来的。我们一而再地遭受患难,又一而再地从患难中得着益处,便知道神这样地让我们遭受患难有 的美意,会叫我们得益处。于是就产生「盼望」,甘心的忍耐眼前的患难。这种盼望不是虚幻的,是可靠可信的。所以说「盼望不至于羞耻」。不至于羞耻,就是不会落空,不是无知的自我安慰,而是必有收获的。
3 认识神的爱的喜乐(5:5下-8)
5下-8 我们能以明白神的爱是圣灵的工作。但在患难的时候,圣灵有更好的机会,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这是因信称义的另一种福乐。在这里提及神的爱的特点有三:
A 是主动的
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就是还未信主得救,对于抗拒罪恶和明白神的旨意还都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既是「按所定的日期」,可见基督为罪人死是神预早计划的,是神主动的。 并非等候我们寻找 ,乃是主动来找我们。
B 是超凡的
一般人只有为义人、仁人死;但基督却为罪人死。(「义人」英文钦定本及N.A.S.本都译作righteous man即公义之人。「仁人」作good man即好人。)「义人」可能偏重于描述其为人的正直、公平方面,而「仁人」则偏重于仁爱善良方面。
C 是向人显明的
我们怎么知道神爱我们呢?看基督为我们死就知道,神向罪人显明了 的爱, 并非只在心中爱我们,却没有任何具体表现。 打发 的爱子降世,就显明了 的爱。基督徒也当向人「显明」神的爱,能在患难中向人显明神的爱的超凡能力,是我们在患难中喜乐的理由。
4 以神为乐的喜乐(5:9-11)
9-10 这两节经文指出我们以神为乐的理由有四:
A 我们是因主的血称义的(9上)。
B 我们是藉主受苦而免去神的忿怒的(9下)。
C 我们因主的死已与神和好(10上)。
D 因 的生我们已得救(10下)。
这四件事都已经是信徒所经历的事实;所以我们理当以神为乐。
11本节指导我们如何以神为乐。就是照着我们怎样藉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照样藉耶稣基督以神为乐。我们如何因诚心诚意地信靠 而与神和好,也照样因信靠 而以神为乐。
「以神为乐」意思就是以神作为我们的满足, 的旨意得着成就,神的那一方面得荣耀、得好处……我们便喜乐。本来我们是站在神对面与神为敌,神方面的增益便成了我们的忧愁;但如今我们站在神这一边,神的增加就是我们的增加,神的旨意成就,就是我们的成就,;神的喜乐就是我们的喜乐,所以因信称义这救赎的恩典临到人的结果,不只叫人白白得救,而且叫一切得着救恩的人的人生观完全改变了,以神作为他们生活的中心。
问题讨论
因信称义的人有什么福乐?信徒若遭遇患难与不信的人有什么不同?患难怎么能生忍耐?是否所有遭受患难的人,都会得着属灵的福分?神怎样向我们显明 的爱?我们这些蒙爱的人该怎样向人显明神的爱?从本段中尽量列出神的爱的特点。「以神为乐」是什么意思,怎样以神为乐?
四 亚当与基督的比较(5:12-21)
本段以亚当与基督作比较以说明「过犯」之不如「恩赐」,亚当之不及基督。神原来的旨意,绝不是叫人因亚当一人的过犯而灭亡,乃是要人因基督一人的功劳而得救。在亚当与基督之间,插入一段律法时代。这律法原是「外添的」,目的是叫人知道罪和罪的刑罚,因而寻求救法 得救的恩典;所以因信靠基督而称义,才是神本来的美意。若以靠律法称义,就完全违背了神赐律法的本意。
1 亚当犯罪的影响(5:12-14)
12本节说明罪与死如何进入世界,是因亚当一人犯罪而进入世界(指世人)的。亚当犯罪之后按身体说,虽然并没有立刻死去,但却立刻开始死,因他已立即开始害怕,开始感觉「凉」,开始会衰老,开始趋向于死。按灵性说,立刻与神有隔膜,躲避神的面。照样,现今一切亚当子孙,一生下来就在死权之下,就开始趋向于死,也同样有了罪和罪的倾向。
圣经并没有说明「罪」本身是怎样发生的,或说魔鬼是怎样犯罪的;圣经却说明了罪怎样进入人所居住的世界。因为神启示圣经给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人去探究罪本身的起源,乃是要人留心人类的罪的起源,并明白神怎样为人的罪预备了救恩。
「罪从一人入了世界」,圣经不是说亚当一人犯了罪,却说「从一人入了世界」。表示罪并非只败坏亚当一个人,也从亚当一人起,就入了人类的生命中,败坏了全人类。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按亚当的地位来说,他是全人类的代表,是人类的第一个祖宗。他作了罪奴,他们子孙也都算为罪奴。按生命来说亚当一人的犯罪,使人有犯罪的生命,所有亚当的子孙也就与生俱来的有犯罪的生命。按事实来说,「众人」的确也都犯了罪。罪原文hamatia就是「未中的」,未能达到神的标准的意思。世人在品性与行为上都够不上神所要求的标准。
13本节指出律法对罪的功用。罪在律法之先已经存在。换句话说,人不一定犯了律法才算犯罪,凡是违背神旨意的事都是罪。但若没有律法,人就不觉得是罪。神赐律法之目的,是要把罪显出来。「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不算」不是根本不是罪,乃是在人方面还未算为罪。就如偷窃是罪,但若没有律法限定不可偷窃,人就不算它为罪。
14注意「从亚当到摩西」就是在没有律法以先(律法是从摩西时代开始赐下的)。「死就作了王」意思就是人因罪而在死权的辖制之下。换句话说,虽然还没有律法指出罪来,但事实上,罪已经存在了;因为没有律法以先的人,便已经因罪在死权之下了;没有律法以先,死便事实上作了王了;可见不是亚当一人在死权之下,就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过犯的,也在死权之下。
从摩西开始的律法,并不能救人脱离死权。反倒是更加使人感觉到自己是在死权之下,需要寻求拯救。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那「人」当然就是指基督(见林前15:45-47),不过亚当是因自己的罪而受神的咒诅,基督却为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诅(加3:13)。亚当既是在律法以先的人而预表以后要来的基督,可见在律法之先,神早就为人预备了救恩。由此可见,因信称义之恩,早在律法之先已在神的计划中了。神绝不是因为人既无法遵守律法,才预备救恩,绝不的律法之道行不通了,才改用恩典的方法,神赐下律法,就是 要为人预备救恩的步骤之一。
2 亚当预表基督而比不上基督(5:15-19)
在这几节中保罗指明亚当预表基督,但绝对比不上基督。以下是一些简单的举例:
A 亚当如何预表基督(5:15-19)
15-191. 亚当是世上的第一个人,预表基督是世上的第一完人。(来4:15下)
2. 亚当是万世人类的代表,预表基督是万世信徒的代表。(罗5:14下)
3. 亚当承受管理世界的权柄,预表基督承受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20)
4. 亚当睡着的时候,神从他身上的肋骨造出夏娃,预表基督藉肉身受死而复活,产生了教会。(弗5:30-32)
5. 亚当是照神的形像造的,预表基督(末后的亚当),是神的真像。(来1:3)
6. 亚当被称为神的儿子(路3章末节),预表基督是神的儿子。(太3:17)
7. 亚当与夏娃合而为一,预表基督与教会合而为一。(弗5:30-32)
B 亚当怎样比不上基督(5:15-19)
15-191. 亚当是首先被造的人,基督是首先又是末后的非受造的人── 是创造者,由圣灵感孕而道成肉身(路1:35)。
2. 亚当是属血气的,基督是属灵的(林前15:46)。
3. 亚当是信徒旧生命的源头(罗5:14),基督是信徒新生命的源头(罗5:19)。
4. 罪因亚当一人入了世界,恩典却因基督一人临到众人(罗5:15)。
5. 在亚当里众人都被定罪,在基督里众人都被称义得生命(罗5:16,19)。
6. 亚当是出于土;基督是出于天(林前15:47)。
7. 亚当是有灵的活人,基督是叫人活的灵(林前15:45)。
2 在亚当里怎样不如在基督里(5:15-19)
A 过犯不如恩赐(5:15)
15「只是过犯不如恩赐」即亚当的过犯所造成之损害,不如基督的恩赐之成就。
本节的下半节就是理由:「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么?」这理由是根据亚当与基督都是人类的代表来说。亚当虽代表全人类,但他失败犯罪了;基督也代表全人类,但 成功了, 从不犯罪,又完成了救赎之恩。 不是陷人于「过犯」之中,乃是使人得着 的恩赐,脱离过犯。若犯罪失败之亚当,有影响人的力量使人灭亡;那么神凭恩典而赐给人的基督与 所成就的救恩,岂不更有影响的力量,使人得救么?本节对婴儿夭折可以得救,给我们一些亮光,婴儿既没有本身的罪,只因亚当一人的罪而死,也就可以因基督一人的义而得救了(参18节)。
B 定罪不如称义(5:16)
16本节的意思是:虽然亚当一人的犯罪使许多人被定罪,但基督的恩赐,却除掉许多人的罪而使人称义,这样在亚当里被定罪,当然不如在基督里得称义了。
C 死作王不如生命作王(5:17-18)
17-18若因亚当一人犯罪,「死」就作王掌权,使人受它的辖制,在肉身生活上不断受死的威胁,人为着求生存,忍受种种痛苦,在灵性上与神隔绝,在罪恶的试探上失去抗拒罪的能力;那么,那些领受基督「洪恩」的,岂不也因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而胜过死的辖制,接受基督权能的统治么?世人如何因亚当一次的过犯被定罪,信徒也如何因基督一次的义行(基督的受死赎罪,参来10:10)便称义得生命了。
D 悖逆不如顺从(5:19)
19亚当的犯罪,不只是过失,而且是向神反叛的举动;但基督却为我们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亚当的悖逆使我们都成为悖逆之子,心中由邪灵运行(弗2:2)。但基督的顺服使一切信 的人成为义人,作了顺命之子,有了顺从神的生命能力了(彼前1:14)。
总之,我们应当省察自己是在亚当里还是在基督里,是谁在心中作王。
4 总结(5:20-21)
20-21 使徒总结以上的讲论,指明律法只是「外添的」。
恩典的福音才是神原本要赐给人的。律法的功用不过「叫过犯显多」。过犯之显多,一方面为要证明人对律法的要求软弱无能;另一方面为要证明,神救赎恩典的丰富。「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绝不是说罪愈多愈好,乃是说罪愈被律法「显多」,就愈显明人的败坏,也愈证明基督恩典之丰富,否则那么败坏的罪人怎能得救?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意思就是罪辖制了所有的人,而把人带到死的境地。「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这就是说,恩典也藉着基督的义,取代了罪的权势,叫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得着永生的生命。
问题讨论
亚当犯罪之后,果真立即死吗?为什么亚当一人犯了罪之后,圣经就说「众人都犯了罪」(12节)?既然「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为什么又说「没有律法之前罪已经在世上」?14节说「亚当乃是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试根据圣经列出亚当可以预表基督之处,再列出亚当比不上基督的地方。――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