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一1】「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写信给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
[原文字义]「仆人」卖身的奴隶;「保罗」微小;「圣徒」分别为圣的人;「监督」管理者,在上察看者;「执事」服事者,仆役,为人谋福利者。
[文意注解]「基督耶稣的仆人,」这是保罗的谦称,这话表示:
1.他是属于主的人,他或生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8)。
2.他不再随自己的意思而行,凡事奉行主的旨意。
3.他是侍候主的人,听主的调配和差遣。
「和提摩太,」提摩太是比保罗年轻一辈的同工,保罗视他如儿子(提前一2);今在书信中和他一同具名,想必是保罗正准备打发他到腓立比看望教会(腓二19),希望腓立比教会给提摩太应有的尊重。
腓立比教会的圣徒,有两种身份:
1.就肉身说,是住在腓立比,有罗马的国籍。
2.就灵命说,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天国的国籍。
「监督,」是长老的别称(徒廿17,28)。『长老』指其身分;『监督』指其职分。
「执事,」是指在教会中服事各样事务的人。
[话中之光](一)信徒既是主用重价所买赎的,所以我们的身体、心思、时间、才干、财产,全属于主,并不属于自己。
(二)如同仆人必须遵照主人的指示行事,信徒也必须听命于主,按着主的旨意使用时间、才干和金钱(林前四1;彼前四10)。
(三)作者自得救后即改名为「保罗」,他自甘『微小』(原文字义);主的仆人不可自高自大,乃要自己卑微的来服事人(太廿26~28)。
(四)每一个服事主的人,应当放下自己的心意,而以主的旨意为重;故其事工应专一讨主的喜悦,而不受自己或别人好恶、喜厌的影响。
(五)我们若不认识主的心意,就不配作主的工人。
(六)像保罗和提摩太的关系一样,同工们必须先彼此尊重,然后才能使教会尊重他们。
(七)每一位信徒都应当有双重的身份:按肉身,我们是住在地上(「住腓立比」);但按属灵的实际,我们是在天上(「在基督耶稣里」)。
(八)信徒在世为人,必须不跟世人同流合污,而保守自己在基督里,方能作一个名副其实、过圣别生活的「圣徒」。
(九)一个正常的信徒,必须兼顾他『为人』的生活,和『灵性』的生活。
(十)有许多事在世人眼中看为对的,但我们却不能行,因为我们不单是住在世界上,也是住在基督里。
(十一)信徒决不应该轻视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负的生活责任;但他也必须是超越这个世界,不受世界的辖制,而活在基督里面。
(十二)凡活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无论作甚么,都是为主而作的,因此每一样工作,都应该尽心竭力的去作。
(十三)世上的生活和俗世的事物,并不能拦阻信徒亲近基督,与基督联结。
(十四)住在基督里,是信徒在地上过得胜生活的秘诀。
(十五)信徒在地上,不过是一个过路的旅客,是寄居的人,因此我们的盼望不是属地的事物,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世人完全不同。
(十六)信徒既然仍旧要「住」在这个世界上,因此我们不能不顾我们应尽的本份,不能不尽我们作人的责任。
(十七)教会里面按各人的功用,虽然有「圣徒」、「监督」、「执事」的分别,但是按各人的生命,在主面前的地位都一律平等,并无尊高、卑下之分。
【腓一2】「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文意注解]「恩惠,」即恩典,就是神赐给人、叫人白白享受的好处;人最大的恩典,乃是神自己给人得着并享受。
「平安,」不是指环境的平安顺利,而是指里面心境的平静安稳;换句话说,平安乃是人因着享受神的救恩,神与人、并人与人得以相和,而产生的一种心境。恩典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典之果。
「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神是众人的神,却是我们的父;神是恩典和平安的泉源,须藉着主的救赎(在基督里),才能归我们享受。
[话中之光](一)「恩惠」的原文字义是『吸引力』;基督徒乃是得享神恩典的人,故其人生必然有它可爱的地方;没有吸引力的基督教,不是真的基督教。
(二)恩典乃是一件礼物,人凭着自己没有方法可以获得,因为人没有甚么功绩配受恩典。
(三)恩典在先,平安在后,这个次序不容变更;人不先求神的恩典而想得到神的平安,这是不可能的。
(四)「平安」的原文字义是『捆在一起』;惟有与神联结为一的信徒,才能享受真正的平安。
(五)基督徒的平安,常与客观环境无关,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响。
(六)我们不该在神之外求平安;全世界只有一个平安的渊源,那就是神自己。
(七)一切属灵的好处,都必须藉着耶稣基督才能得着。
【腓一3】「我每逢想念你们,就感谢我的神;」
[原文字义]「想念」回忆,回想;「感谢」赞美施恩。
[文意注解]三至八节是述说保罗在想念腓立比教会时所产生的种种意念。
本节「我的神」是很强的语气,表示保罗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彼此互属。
[话中之光](一)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就是自私的人),心中所想念的,不外是自己和亲人的苦乐,从未顾念到别人的事。
(二)保罗每逢想到别人时,就联想到神;神乃是我们人际关系的枢钮,没有神的人生,多半以利害论交,少有牺牲自我的情谊。
(三)离了神,我们就不能给别人真实的益处。
(四)我们的行事为人,若不能叫人为我们感谢神,就没有好的见证。
(五)保罗说「我的神」,表示他与神之间有很美好的关系;不但保罗是被神所占有,并且神也被保罗所占有。
(六)我们与神的关系,究竟是仅止于客观道理上的呢?还是在主观经历上,凡事以神为倚靠、为帮助呢?
(七)服事教会固然有很多的难处,但也有不少的安慰!
【腓一4】「(每逢为你们众人祈求的时候,常是欢欢喜喜的祈求。)」
[文意注解]「祈求,」指为着某种情形或需要而发出的祷告。
[话中之光](一)保罗先感恩,后祈求;存着感恩的心所献上的祈求,易蒙垂听。
(二)保罗在祷告中记念教会;他的记念与代祷是分不开的。
(三)我们大多数的时间,只为自己有所祈求,却不为别人而祈求。
(四)「众人」一词表明保罗代祷的范围非常广泛,且对圣徒没有差别待遇;我们不可只关心那些与我们较亲近的人。
(五)「祈求」表示尚未得着神的答应;保罗能「欢欢喜喜」的祈求,表明他在信心里看见神已答应他所求的,而感恩满怀。
(六)许多基督徒的祷告,乃是在那里『苦苦的哀求』,而不是「欢欢喜喜的祈求」,这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神,也不懂得神的心意。
(七)工人为教会的祷告不但是工作的继续,工人的祷告就是工作!
(八)真理如铁,祷告如火;只有祷告才能将真理化成我们的生命。
【腓一5】「因为从头一天直到如今,你们是同心合意的兴旺福音。」
[原文直译]「...你们就交通于福音(的事工)。」
[原文字义]「同心合意」交通,有分,同伙,团契;「兴旺」进入,在内。
[文意注解]「头一天,」即腓立比人接受福音的那一天。
「直到如今,」就是保罗写此书信的时候,据推算,大约有十二年之久。
「同心合意的兴旺福音,」意即一同参与、支持并推展福音的事工。腓立比信徒不但他们自己传扬福音,并且也藉着财物的馈送,和关心、代祷,而参与保罗的福音事工。
[话中之光](一)保罗为他们欢喜快乐(4节),并不重在他们的「兴旺福音」,乃是重在他们为着福音「同心合意」;教会最美丽的光景,莫过于信徒们之间彼此能「同心合意」!
(二)信徒们之间,或许有意见不合或彼此误会的时候,但是为着传扬福音,必须及早对付并消除,以免拦阻神的祝福。
(三)兴旺福音,不应只是信徒个人的工作,必须是众信徒,即全教会,同心合意的配搭,才有果效。
(四)教会内部不能同心合意,这是教会没有见证,以及福音不能兴旺的主要原因。
(五)弟兄姊妹都是经营神国度的合伙人,一同经营神所托付的事工。
(六)在财物上有所奉献和支援,也能使我们有分于传福音的事工。
【腓一6】「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原文字义]「深信」被劝服;「动了」开始了。
[文意注解]「深信,」原文是完成式,表示保罗早已有这份信心,以后还会继续有。
「动了善工,」信徒所以能蒙恩得救,乃是神在他们里面作工的结果(拿二9);按表面看,腓立比教会的建立,是由于保罗的传讲福音,但实际上仍是神在他们心里作工的结果。
「耶稣基督的日子,」指主再来提接信徒的那一天(帖前四13~18)。
[话中之光](一)凡是神所开头的事工, 必负责成全这工。
(二)信徒所有的工作,都应当是神在他里面动,他才在外面动。
(三)凡不让神作工的,就不能为神作工。
(四)信徒应当趁着还有今日,主未再来以前,让神多多作工在他里面;以免到了那日,神不再作工(那时将是审判),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五)信徒若要让神作工,就必须把自己完全交托在神手中,信而顺从。
【腓一7】「我为你们众人有这样的意念,原是应当的;因你们常在我心里,无论我是在捆锁之中,是辩明证实福音的时候,你们都与我一同得恩。」
[原文直译]「我为你们众人有这样的思想,乃是公正合理的...你们都是我分享恩典的伙伴。」
[原文字义]「应当的」正当的,公义的;「辩明」辩护,保卫(是法律用语);「证实」坚信,保付(是商业用语)。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明第六节保罗对他们有信心的缘由。
「在捆锁之中,」这是指保罗初到腓立比传道时,曾被监禁在监牢里(徒十六23~24)。
「辩明,」是指在消极方面为福音的真道争辩,以去除别人对福音的偏见和反对。
「证实,」是指在积极方面以我们自己的经历和话语,来为福音作见证。
「一同得恩,」指腓立比人不因保罗被监禁而离弃他,仍乐意与他认同,且支持他的福音事工,故保罗在狱中所得的恩,腓立比人也有分于其中。
[话中之光](一)腓立比教会与保罗在福音上『同工』,也「一同得恩」;可见,工作乃是得恩的路。
(二)一个工作的教会,乃是一个蒙恩的教会。
(三)保罗在捆锁之中仍能照常享受恩典;信徒在逆境、苦难中,常是享受恩典的良机。
【腓一8】「我体会基督耶稣的心肠,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这是神可以给我作见证的。」
[原文直译]「为我作见证的是神:我在基督耶稣(爱的)心肠里,怎样切切的思念你们众人。」
[原文字义]「心肠」不是肚肠,而是指心、肺、肝等内脏。
[文意注解]「心肠,」指内里较为柔细的情感。
「基督耶稣的心肠,」就是一种付出自己、牺牲自己的心肠。
[话中之光](一)信徒能放下自己,为别人的益处着想,这是基督耶稣心肠的表现。
(二)婴孩不懂体会父母的心;惟有灵命长大的人,才能体会主的心肠。
(三)人心叵测,但神能鉴察人的肺腑心肠,只有存心正直的人,才配得神的见证。
【腓一9】「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
[原文字义]「爱心」神性的爱;「知识」真知道,真认识;「见识」明辨,判断,鉴察;「多而又多」不断长进,十分丰富,绰绰有余,满溢,充盈。
[文意注解]「我所祷告的,」意即我在神面前的心愿。
「爱心,」这里的爱是指神生命的特性。
「知识,」是指从经历而得对神的真认识。
「各样见识,」是指对各样事物的分辨、判断的能力,是一种属灵的敏觉。
「多而又多,」真正的爱须要增长充足(帖前三12)。
光有知识而无爱心,人就冷酷有如月光下的一座冰山;光有爱心而无知识,人就会像在旱季中焚烧山林的大火般可怕。
[话中之光](一)『爱』是神生命的特性;信徒往往只注意爱的行动,却很少注意培养爱的生命。
(二)保罗的祷告表示:惟一能叫我们的爱心朝正确的方向长进的,乃是神自己;除神以外,别无妙方。
(三)神不但要我们有爱心,而且要我们的爱心多而又多。换句话说,神要我们在爱心中有成长。
(四)我们须有丰盛、满溢的爱,才能应付在我们生命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
(五)神要我们的爱丰富到一个地步,不但是满溢出来,并且整个人标志着爱,而成为一个『爱』的人。
(六)信徒的爱不只是感情作用,而且是扎根于知识和各样见识上的。
(七)爱心必须受知识和见识的平衡;爱心加上知识和各样见识,才能符合神的旨意,也才能给人有真实的益处。
(八)没有知识和各样见识的爱心,乃是教会一切问题的根源;它往往领人离开正道,走向偏激。
(九)信徒对神的认识愈多,属灵的鉴察力也愈敏锐,爱心的运用也就愈适当。
【腓一10】「使你们能分别是非,(或作喜爱那美好的事),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原文直译]「使你们能验证那上好的...」
[原文字义]「分别」验证,察验,喜爱,鉴赏;「是非」更美的,上好的,超越的;「诚实」没有涂腊,纯洁没有搀杂;「无过」不绊跌人,不亏欠人,不得罪人,没有过失。
[背景注解]「诚实,」在原文可能是从『阳光』(sun light)与『检定』(judge)两个字演变而来的。据说当时有些卖雕刻石像的人,常用蜡来填补石像的裂缝;买石像的人惟有将石像放在太阳光下曝晒,若有裂缝,蜡一熔掉,就会显露出来。所以『诚实』这个字在原文有『无瑕、纯粹、真实』的意思。
[文意注解]「使,」字表明下面第十、十一两节的话,乃前面第九节的结果。
「直到基督的日子,」当基督再来时,信徒的行事为人要受审判(林后五10)。
[话中之光](一)正确的爱心(9节),能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保持正确的价值观(「能分别是非」)。
(二)一个不断长进中的信徒,是不会以他目前的『好』为满足的,而是不断追求那『更美的』和那『上好的』。
(三)一个人的属灵分辨力与他的生命成熟度有关;我们属灵的生命越成熟,也就越能分辨甚么是上好的。
(四)真实的爱心能叫我们脱离虚伪,臻于上好。
(五)我们对人诚实、纯净、真诚,自然没有叫人绊跌的缘由。
(六)「诚实无过的人,」不是指一个糊涂的老实人,而是在真诚中有智慧,不但要使自己『无过』,并且也要使别人不因自己而有过失。
(七)信徒应当『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十16)。
(八)信徒在世行事为人,应以主再来时如何向主交代为前提,而不是考虑到世人怎么想、怎么说。
【腓一11】「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与神。」
[原文直译]「充满了那藉着耶稣基督而有的各样公义的果子...」
[文意注解]「果子,」指我们的行为(太七16~20)。
「仁义的果子,」就是成就律法之义(罗八4)的行为。
[话中之光](一)果子是从里面结出来的,不是从外面加上去的。
(二)基督就是那义者(徒三14), 就是义;「靠着耶稣基督」是我们能结满「仁义的果子」的关键。
(三)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约十五4);基督是信徒一切善行的根源。
(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成果,应当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并正当的途径来获致,切不可用诡诈、取巧或弯曲的方法来取得。
(五)信徒在地上的职责,不只是偶然结出一些义果而已,乃是要常时「结满」了义果,因此我们不可为少数几件善行而念念不忘。
(六)信徒的好行为,既是出自基督,而非出于自己,故其目的不是要荣耀自己,而是要归荣耀给神。
【腓一12】「弟兄们,我愿意你们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兴旺;」
[原文直译]「...临到我的处境,反而促成了福音的进展;」
[原文字义]「兴旺」前进,向前开展,受锤击而伸长。
[背景注解]腓立比的信徒们,为保罗被关在罗马监狱里,非常担心,以为会影响福音事工,为此保罗特将好消息报给他们知道。
[文意注解]「我所遭遇的事,」是指保罗的被囚。
「叫福音兴旺,」保罗的被囚,有如先锋在前面开路,使福音好像后面的军队得以向前推进。
[话中之光](一)很希奇,福音往往在逼迫中更兴旺;传道人受捆锁,福音却更兴旺。
(二)教会越受逼迫,福音越发兴旺;信徒遭受杀害,信主的人反而更多!
(三)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福音(提后四2)。
【腓一13】「以致我受的捆锁,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
[文意注解]「捆锁,」狭义指手铐和脚链,广义指被囚与受苦。
「御营,」罗马皇帝直辖的侍卫军。
「其余的人,」指罗马城内与保罗有过接触的人,包括在该撒家里的人(腓四22)。
「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在保罗四周的人都已明白,他坐监并非因他在政治、民事或刑事上犯了甚么罪,而是单纯为着基督持守福音真理的缘故。
[话中之光](一)当一个信徒实在是为主而活的时候,甚至他所面临的困境,也能叫别人看出与基督有关连。
(二)『弱者困于环境,智者利用环境。』保罗能把监牢变成传福音的场所,而我们是否能善用环境与时机呢?
(三)保罗并未等到案件了结,才去好好为主作工;我们事奉主,不可等到悬而未决的世事都解决了,才去作主的工作,这会错过很多机会。
(四)神会看顾 忠心的仆人,到了时候,会为他们显明事情的真相,为他们伸冤。
【腓一14】「并且那在主里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锁,就笃信不疑,越发放胆传神的道,无所惧怕。」
[原文字义]「多半」大多数;「笃信不疑」被劝服,有自信;「越发」更是丰裕,更加充分。
[文意注解]「多半,」表示另有一小部分的人并未受益。
本节是指保罗的被囚反而产生了预期不到的结果,许多人因他的榜样而得了激励,满怀信心与勇气,竭力传扬福音。
[话中之光](一)信徒若真是爱主,在逆境中也能成为别人的激励。
(二)我们对处境的反应如何,我们的周围总有许多人在注视着我们,所以我们要小心谨慎,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三)当大多数的人得着益处时,仍可能有一些少数人并未得着益处;这与他们的存心和动机有关。
(四)信心与胆量大有关系:能够无所惧怕的秘诀,乃在于笃信不疑,信心坚固。
【腓一15】「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
[原文字义]「分争」争斗,争竞。
[文意注解]「出于嫉妒分争,」或指有些信徒不同意保罗的工作,认为他被囚是自找苦吃,罪有应得,而不与他寻求交通,另行出去传扬福音,他们这样作,是出于自私的野心和党派的争竞。
「出于好意,」是指动机正确,不顾保罗的被囚,仍与他合作无间地传扬福音。
[话中之光](一)有些人传基督竟是出于不良的动机!我们信徒千万不可单凭事物的外貌来断定一个人(林后五16)。
(二)本节对主的工人提供一个很好的警告:同工之间常会为着私心,而以工作表现来彼此斗争,将属灵的事沦为属肉欲望的工具。
【腓一16】「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
[原文字义]「辩明」回答审讯(是法律用语);「设立」指派,委派职位(是军事用语)。
[文意注解]本节是说明十五节的后一种人,指他们深切的体认:保罗的被囚与为福音作见证有关,他的手铐和脚链正是他蒙召作使徒的印记。
[话中之光](一)嫉妒、怀恨的人,永远不能了解别人在爱心里的作为;惟有爱心与爱心彼此感应,互相共鸣。
(二)保罗的辩护,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着福音;我们的『自己』可以任由别人关锁,但福音总不能被关锁,总要尽力传出去。
【腓一17】「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
[原文字义]「结党」营私争胜,争斗图利己方;「诚实」纯洁,在原文特指不搀劣质合金的贵重金属;「苦楚」压力。
[文意解说]本节是说明十五节的前一种人,指他们传福音是为羞辱保罗,使他难过。
「并不诚实,」指其动机并不纯正。
「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原文意思是用铁链在囚犯的手脚上摩擦,使囚犯十分痛楚。
[话中之光](一)许多时候,加给传道人的难处,不是来自教外,而是来自教内,来自同是传道的人。
(二)传基督是一件好事,但若出于「结党」的灵,却会加增别人的苦楚;信徒作事,不可单问事情本身的好坏,也须问存心如何?
【腓一18】「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
[文意注解]保罗不介意谁去传福音,也不在乎传福音的人动机如何,他所在意的是只要所传的福音是正确的,基督能被传开。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有像保罗那样对主、对福音的委身,就会不在意自己的得失,而以主的得失为得失。
(二)一个真正主的工人,可以容忍灵命未成熟的人或动机不纯正的人所作的主工。
(三)信徒真正的喜乐,并非出于自身的处境,和被人怎样对待,而是出于基督能被高举。
(四)有许多人虽然基于不纯的动机而传福音,但福音本身仍是神的大能(罗一16),并不因传福音者的情况而受阻。
(五)人虽存心利用基督为自己求荣耀,但他们往往还是被神所利用。
(六)我们在世上的主要使命,不是要去跟别人作对,而是要正面把基督传开。
【腓一19】「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
[原文字义]「叫」变为,终使,转成。
[背景注解]「帮助,」一词在原文是用来形容当时富有人家摆设筵席,除了丰富的食物之外,还有乐队助兴,是一个极丰富供应的场合,故它有『全备供应』的意思。
[文意注解]「知道,」是确实、肯定的知道。
「这事,」显然是指前面所提到的遭遇。
「终必叫我得救,」并非指他的灵魂得救,乃是指从他当时的遭遇中被拯救出来。
[话中之光](一)信徒生死、荣辱,并不操在地上政权的手中,而是操在神的手中。
(二)弟兄姊妹的祷告,乃是工人事奉得力的来源之一;今天传道人缺乏力量、斗志、信心,可能是因为你我没有好好为他们祷告。
(三)信徒遭受患难并非神的本意,因此我们为别人代祷,求神帮助使之脱离患难,乃是应当的。
(四)信徒之间身体虽然相隔,但是祷告能叫灵里彼此联结,互相得供应。
(五)耶稣基督的灵有全备的供应,是信徒受苦时得力、得救之源。
(六)信徒的祷告所以有功效,是因为有圣灵的帮助。
【腓一20】「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原文直译]「...无论是藉着生,或是藉着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现今仍如素常一样,都得着显大。」
[原文字义]「切慕」引颈企盼,翘足而望,热切的期待;「显大」得荣耀,得尊重,被高举,宣扬为大,放大;「照常」现在。
[文意注解]「没有一事,」是没有一点点,或没有任何一方面。
「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就是从我身上活出基督来。
信徒的身体是基督的灵内住的所在(罗八9);保罗所热切盼望的是,不致于因身体的安危、受苦,而拦阻了基督在他身上的彰显,叫他感到羞愧;相反的,虽面临死亡的威胁,仍有胆量照常展示基督。
[话中之光](一)我们所切慕、所盼望的,若非神所喜悦的事,就难免常常落空,甚至蒙羞;反之,若是神所喜悦的,必不至于羞愧。
(二)人若不是藐视基督,就是看不见基督,因此信徒有责任将基督放大出来供人看见。
(三)信徒的生活与行为,若非带给基督荣耀,就会带给 羞辱。
(四)保罗的受苦给他机会,来彰显基督那无限量的大;所以任何境遇,都是信徒显大基督的机会。
(五)信徒或生、或死,都是神所赏赐的机会,叫我们能以彰显基督。
【腓一21】「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原文直译]「对于我,活──基督,死──得着。」
[文意注解]保罗的意思是说:对我来讲,活着是基督,死了是得着。一般人害怕死亡,但保罗认为死亡不是终极的失去,而是永恒的得着。这个『得着』,不但是指死后要得天上的赏赐(腓三14),更是指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就是基督自己(西一12;弗一11,14),亦即在更高的层次、程度上,得与基督同在。
「活着就是基督,」不是指我们自己靠着主的能力活着,乃是指主在我们里面代替我们活;神把基督给我们作生命,以代替我们活着。
[话中之光](一)基督不仅是信徒的生命,也是信徒的生活。
(二)信徒凭他里面基督的生命而活,自然就在外面活出基督。
(三)一个以活着彰显基督为职志的信徒,才能将生死置诸度外。
(四)信徒活着的意义乃是基督;不能彰显基督的人生,活着无益,死了恐将受损(彼前四17)。
(五)基督徒的生活,用不着我们自己的力量,因为基督徒的生命是一个律,是自然而然的,不必我们花工夫。
(六)一个「活着就是基督」的人,不只他的人生是为基督而活,并且他的人生完全被基督占有、管理,基督就是他人生的指引、意义和一切!
(七)信徒往往并未活出我们所是的,反而活出我们所不是的。
【腓一22】「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甚么。」
[原文字义]「工夫」劳力,工作;「知道」公开宣布,告诉。
[文意注解]「工夫,」保罗常用来指他自己或别人为福音所作的工作(罗十五18;林后十11;腓二30);故这里的「工夫的果子」是指着他所看见的传福音的效果而言。
保罗的意思是说,他自己虽然不怕死,但若是主要他继续存活,以完成他传福音的使命的话,他就无法明白告诉别人,他对生死究该作何抉择。
[话中之光](一)属灵的工作不在乎作甚么,乃在乎如何活着。
(二)一个真正活着就是基督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他的工作。
(三)果子是由生命而来的;更丰满的生命,才能结更多的果子。
(四)一个信徒的生死存亡若都是为着主,也就不必有所挑选了。
(五)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 (徒十七28)。
【腓一23】「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
[背景注解]「两难之间,」在原文是形容一个旅行者走在两边是岩壁的窄路上,进退维谷。
「离世,」在原文是军队拔营起程,或船只启碇、解开系缆要离岸航行的意思。
[文意注解]保罗的意思是说,就他自己而言,他觉得能为主殉道,离世与主同在,这是好得无比的;但因为顾到廿二节所说,他活着是为成就福音的事工,所以自己是处在两难之间,不能容他作何挑选。
[话中之光](一)在保罗,生和死都是好的,都是有意义的;他对生、对死,都没有惧怕,也都一样的积极。
(二)真实信徒的两难是:死是为自己的益处,活着是为别人的益处。
(三)信徒活着常受肉身的束缚、限制;死了就解开捆绑,灵魂得以离开身体而与主同在。
(四)信徒活在世上,虽也有与主同在的感觉,但因受到世事、世物的困扰,难免影响到我们与主之间的亲密关系,故不如离世之后的情况。
【腓一24】「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
[原文直译]「...为着你们的缘故更是必需的。」
[文意注解]从廿三节看,死对保罗来说,是「好得无比」的;是他的愿望。但是从本节看,活着对他来说,是「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是他的责任。前者『死』是他自己的喜乐;后者『生』是他对别人的帮助。
[话中之光](一)工人应当把所服事之人的需要,置于个人喜好和愿望之上。
(二)凡是在肉身活着时不为别人的,不能奢求在死后与基督同在。
【腓一25】「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且与你们众人同住,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
[原文直译]「...就知道仍要停留在世上,且继续与你们众人在一起,使你们得以在信仰里长进并喜乐;」
[文意注解]保罗的责任感使他深信,他将要从狱中获释,继续为教会服事,帮助信徒灵命的长进,并使他们因更多享受基督而增添喜乐。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命,应当是一段喜乐与长进的旅程。
(二)多少信徒没有喜乐,是因为他们停止了长进;有长进就有喜乐。
(三)信仰上的长进和喜乐是有连带关系的:真实的长进必然多有喜乐;真实的喜乐显示更有长进。
(四)我们的信仰是一种使人心里喜乐,脸上发光的信仰;假若我们的信仰不能叫人喜乐,它对人就一无用处。
(五)我们若不能成为别人的喜乐,大部分的责任在我们身上;有些人,所到之处令别人忧伤,反成为教会的累赘。
【腓一26】「叫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欢乐,因我再到你们那里去,就越发加增。」
[原文字义]「欢乐」夸耀,夸口,炫耀。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信徒喜乐的泉源;我们惟有在基督耶稣里,才能经历真实的欢乐。
(二)主工人的首要责任,在于加增一般信徒在主里的欢乐。
(三)你若要在教会中作别人的欢乐,你就得活着显大基督。
【腓一27】「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
[原文直译]「...你们站稳在一个灵里,同魂为福音的信仰一齐奋斗。」
[原文字义]「行事为人」作公民,尽国民的职责;「相称」对得起,配得过;「心志」灵,圣灵,气流;「齐心」同一个魂;「努力」合作扑斗,配搭竞赛,并肩作战。
[文意注解]「只要,」表示这是人所该当负责的,其余的事神会负责。
「你们,」注意保罗这话不是对信徒个人说的,而是对教会整体说的。
「行事为人,」原文的意思是要活得像一个好公民。
「与基督的福音相称,」意即合于福音所宣示的生命能力及其表显。
「同有一个心志,」保罗视教会合一为与福音相称的要件。
「站立得稳,」传福音是一项属灵的战斗,在争战中,『站稳』是一件很要紧的事(弗六14)。
「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腓立比信徒面对外敌的搅扰、逼迫,须彼此同心,为主作见证。
[话中之光](一)信徒口中所『讲』的福音,必须与生活中所『行』的福音相称。
(二)福音事工中最重要的,不是我们传福音的方法、技巧、组织或策略,而是我们的行为。
(三)一个人所作的,比所说的显得更响亮;一个好行为的见证,比一千篇好的福音信息更有果效。
(四)福音的战斗是一种团队工作,决不是单独一个人所能打的仗。
(五)福音是属灵的争战,若不在灵里就不能站稳(弗六12~18)。
(六)在教会传福音的事工中,最要紧的是同心,最怕的是众人的意见不合。
(七)「努力」表明传福音是有困难的,但我们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必要收成。
(八)只要教会能作好本节所述的传福音基本要件,就必能把福音广传出去;像保罗那样的大布道家来或不来,都无关紧要。
【腓一28】「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
[原文直译]「...这是证明他们灭亡,你们得救,而这(证明)乃是从神来的。」
[原文字义]「证明」记号,证据,显示;「沉沦」灭亡,永死。
[文意注解]「敌人,」指与教会和福音作对的人。
「惊吓,」在原文是形容一匹受惊的马,有自己不能控制的惊恐。
「证明他们沉沦,」因为他们的作风,表明他们拒绝了得救的惟一途径。
[话中之光](一)历世历代的传福音工作,几乎没有不遭敌人惊吓的。
(二)信徒若为传福音而遭受威吓、逼迫,这证明我们是得救的人;因为我们若仍属世界,这世界必爱属自己的人。
(三)基督徒为着信仰而遭受逼迫,乃是得救的明证。
【腓一29】「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 受苦。」
[原文直译]「因为是为基督的缘故,赐恩给你们,不但得以相信 ,并且得以为 受苦。」
[原文字义]「蒙恩」恩宠的给予。
[文意注解]信徒从神所得的恩典,如同一个赞同的记号,是一个附加上去的特权,使他们能够相信基督,并为 受苦。
「为 受苦,」不一定是受逼迫或殉道,而是指生活中的牺牲。
[话中之光](一)人的观念是:处于顺境或得着好处是蒙恩,处于逆境或遭受损失是不蒙恩;但这不是圣经的观念。
(二)平安福利的观念,使许多人在困境中失去得胜的能力。
(三)信徒为主受苦,不仅符合神的旨意(徒十四22;帖前三3),且是出于神的恩典和特权(来十二5~11)。
(四)基督徒的生活形态,不但应当信靠基督,并且也应为 受苦。
(五)为基督的福音作见证,固然需要付出代价,但这代价虽苦亦乐!
【腓一30】「你们的争战,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
[原文直译]「(从事于)你们从前在我身上所看见,现今在我身上所听见,同样的争战。」
[原文字义]「争战」比赛,努力,忍苦。
[文意注解]「争战,」一词在原文用于斗技场上的争斗,本节指与逼迫福音的人作的奋战。
[话中之光](一)『身教重于言教』;保罗在属灵的争战中以身作则,因此他的教训相当有份量。
(二)『信徒的眼睛是雪亮的』;工人对信徒最大的影响力,还不在于他所传的信息,乃在于他所表现的行为。
(三)传福音是一种的争战,所以我们切莫等闲看待,而应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