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可十二1】「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文意注解 「周围圈上篱笆,」为保护葡萄园免受野兽或盗贼的侵袭与破坏,也为免受旁人的侵占(参伯一10)。

「挖了一个压酒池,」指将坚牢的岩石凿成一个压酒以及存酒的地方。『压酒池』分成上下两层,上层为踩压或挤压葡萄的部分,上层岩石穿有一小孔,可把所挤出的葡萄汁流入下层。

「盖了一座楼,」是用木头搭建的了望台,作为在葡萄成熟时看守之用。

篱笆、压酒池和楼台,这三样合起来表明了园主对葡萄园的悉心照顾。

  灵意注解 『有人』指神;『葡萄园』指以色列国(赛五7);『篱笆』表示神一直保护以色列民;『压酒池』酒乃为畅快神的心(歌五1),表示神培植以色列民,是为满足 自己;『租』字表明主权仍属于神;『园户』指祭司长和文士并法利赛人(参十一27);『往外国去』说出神的宽大,让人有某种程度的自由,随意经营管理 的产业。

  话中之光 (一)葡萄园是「租」给园户的,主权仍归园主;主把教会交给 的仆人们管理,但教会的主权仍在主的手中。

(二)事奉工作乃是我们的本分,但我们在事奉工作中,切不可侵夺主的主权,乃要凡事顺从主的引导。


【可十二2】「到了时候,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

  灵意注解 「打发一个仆人,」『仆人』指旧约时代的先知。

『收果子』表明我们的事奉工作是要向神交账的;『到了时候』表明是要按时交账的。

  话中之光 (一)神将 属灵的产业交托(租)给我们,要我们按时结出果子,并且奉献给神,不可以据为己有。

(二)神在我们身上所期望的,就是要我们交果子──把基督活出来,彰显出来。


【可十二3】「园户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可十二4】「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他们打伤他的头,并且凌辱他。」


【可十二5】「又打发一个仆人去;他们就杀了他。后又打发好些仆人去;有被他们打的;有被他们杀的。」

  灵意注解 神历世历代差遣 的众先知(仆人),到以色列民中间为神说话,要引导他们归荣耀给神,但反遭他们逼迫、杀害。最后所打发的仆人是十二使徒和那被差的七十人。



【可十二6】「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末后又打发他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原文字义 「尊敬」转向,听从,敬重。

  灵意注解 本节意指后来神差遣 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到犹太人中间。


【可十二7】「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罢,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

  背景注解 「产业就归我们了,」根据犹太律法,一块土地如果没有后嗣去认领,就会被宣告为『无业主之地』,可由任何人认领。

  灵意注解 这些犹太教的领袖(园户)看见了耶稣基督,就起意要杀 (参十一18;路十九47)。

  话中之光 仇敌对神所差仆人诸般的残害(参2~6节),其最深的隐意,乃在除灭神的爱子,而篡夺 承受一切的地位。


【可十二8】「于是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

  灵意注解 「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葡萄园外』豫表耶路撒冷城外;耶稣是被钉死在耶路撒冷城外(参约十九17;来十三12)。

  话中之光 在教会中最重要的事,乃在于我们对基督的态度如何:究竟是『尊敬』(6节) 呢?或是把 推出去,不要 呢?


【可十二9】「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么办呢?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

  灵意注解 「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神惩处顽梗悖逆的犹太教首领和百姓,局部应验于主后七十年,罗马太子提多率兵摧毁耶路撒冷城;而全面的应验,则要等到将来的大灾难时期(启十一2)。

「将葡萄园转给别人,」这另外的租户不可能是指另一个民族,而是神的新子民──主的教会。

  话中之光 (一)凡是侵夺神的主权,逼迫神的仆人,不尊敬主的,必从神的旨意中被淘汰(「除灭」),并失去神的托付(「转给别人」)。

(二)神现今已把 属灵的产业转交给我们信徒,我们千万不可重蹈覆辙:(1)霸占事奉工作的成果,侵夺神的主权;(2)逼迫、残害神的众仆人;(3)不尊敬神的儿子。


【可十二10】「经上写着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灵意注解 『匠人』指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等;『石头』指主耶稣。主被犹太教的领袖弃绝,甚且钉 在十字架上,神却叫 复活,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参诗一百十八22;徒四11),就是用以建造教会(房)最基本、最重要、连络全体的房角石(赛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

  话中之光 (一)教会的建造必须根据基督(「房角的头块石头」);凡在基督之外的建造,最后必然导致分崩离析。

(二)任何属灵伟人和属灵道理,都不能取代基督的地位,作为建造教会的中心。


【可十二11】「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可十二12】「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 ,只是惧怕百姓;于是离开 走了。」

  话中之光 宗教徒明知主的话是指着他们说的,却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反而想要杀 ,可见在头脑知识上明白主的话是一回事,从里面心眼看见主话中的亮光又是另一回事。我们每一次读主的话时,都要存着正确的态度,才能从主的话中获得益处。


【可十二13】「后来他们打发几个法利赛人和几个希律党的人,到耶稣那里,要就着他的话陷害 。」

  背景注解 『法利赛人』是热爱祖先遗传的犹太教徒(参七3),他们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当然反对罗马帝国的统治;『希律党』不是宗教团体,而是一个政治党派,支持罗马帝国的傀儡政权──希律王朝在犹太人中的统治,所以深为法利赛人所恨恶。

  文意注解 「几个法利赛人和几个希律党的人,」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在平时彼此对立,势如水火,今竟联手起来,要找耶稣的话柄,以便陷害 。

「要就着他的话陷害 ,」『陷害』在原文乃用于打猎的比喻语,意即『用圈套捕捉,使落入罗网』。

  话中之光 (一)法利赛人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 的话语上寻找;信徒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参西四5~6)。

(二)今天魔鬼也是藉着许多人,要来找我们基督徒的毛病,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在话语上谨慎而有智慧。


【可十二14】「他们来了,就对 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甚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

  原文直译 「...先生,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诚诚实实地教导神的道路,甚么人你都不在意,因为你不看人的脸面。」

  原文字义 「不徇情面」不介意,不挂心;「外貌」脸面;「传」教训,教导;「道」道路,途径。

  背景注解 「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税』在原文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有些犹太人非常反对这种税,认为纳税等于承认罗马人的统治,所以有的就乾脆拒绝缴纳。

  文意注解 「传神的道,」指教导人使之明白神的旨意,而走在神的道路上。

「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这一个问题非常的诡诈,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说可以,也不能说不可以。主若说可以,法利赛人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 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主若说不可以,希律党的人就要去向罗马巡抚控告 叛逆,有可能因此而被处决。

  话中之光 (一)法利赛人对主耶稣恭维的话,一面说出主平时生活的见证,真是无懈可击,连仇敌也不能不承认;一面也说出他们对主的认识,仅限于外面道德的水准,而缺少属灵的眼光。这种认识并不能带领他们真实蒙恩,所以他们会来试探主。我们不可忽略外面道德的见证,但更不可停在道德观念中,而应进一步的追求属灵的认识。

(二)在我们信徒的现实日常生活中,也常会同时遭遇到属神与属人、属灵与属世两相为难的困境,从主耶稣的应对,可以学习到对付此类问题的原则。

(三)我们信徒在为人工作上,也应效法主耶稣的榜样,不可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二17),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后一18);同时,也不可偏待人(雅二4),贵重这个,轻看那个(林前四6)。

(四)我们的仇敌不只来自教外,也来自教内;不只来自身外,也来自身内。

(五)越是要陷害你的人,越是对你说甜蜜的话;撒但也会藏身在美丽的蛇里,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参林后十一3,14),所以我们切不要被人外表的甜言蜜语所欺骗。

(六)在与人的应对上,我们信徒不可粗心大意;主教导我们要防备人,也要灵巧像蛇(参太十16~17)。


【可十二15】「我们该纳不该纳?』耶稣知道他们的假意,就对他们说:『你们为甚么试探我?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

  背景注解 「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三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denarion),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drachma);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

  文意注解 注意主耶稣身上没有上税的『银钱』;法利赛人身上带着银钱,却又不肯甘心纳税,故主耶稣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参太廿二18),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话中之光 (一)在与人交接应对的事上,首须有属灵透视的眼光,能够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这须要灵命的长大,因为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

(二)谁的身上有上税的『银钱』,谁就应该纳税(罗十三7)。


【可十二16】「他们就拿了来。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

  背景注解 当时通用的罗马钱币,一面刻有罗马皇帝该撒的肖像,另一面则用拉丁文刻着该撒的字号。

  话中之光 (一)『像和号』代表人的权柄,主也承认神确曾给予人某些权柄(参罗十三1)。

(二)神所量给人的权柄,有其范围和界限,凡在此范围和界限内的人,都当惧怕、恭敬和顺服那些在赏掌权的人(参罗十三1~7)。


【可十二17】「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就很希奇 。」

  原文字义 「该撒」切开,割切(今人称剖腹生子为『帝王切开术』Caesarian operation)。

  文意注解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代表整个罗马政权;主耶稣在这里用『归给』来表达『纳税』,含意在指出:纳税并不是送礼,乃是还债──纳税给当政者是人民应尽的义务。神的子民生活在世界上,纳税给政府并不与作一个神国国民相冲突。

「神的物当归给神,」信徒所得的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凭才能、体力和时间所赚取的,实际上仍是神的赐予(参提前六17),所以应当向神有所感恩奉献(参玛三8~10)。

  话中之光 (一)政治和属灵这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政治上当服在上掌权的(罗十三1~7);在属灵上当顺服神,专心事奉神。

(二)信徒一面是在神直接的权柄底下,另一面也在人间接的权柄底下,当人的权柄越过界限,侵犯到神的权柄时,信徒便要『顺从神,不顺从人』,这是应当的(参徒五29)。

(三)属神和属人、属灵和属世的物应该分别清楚,不可以彼此混淆。

(四)「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表明凡一切不是神的,神绝不要;凡属世界的人事物,不要用在属灵的事上(比方以摇滚音乐等属世的手段来传福音)。

(五)「该撒」的字义是『切开、切去』;撒但要切去一切属神的,神要切去一切属撒但的。

(六)「神的物当归给神,」表明一切属于神的,神绝不容许侵夺;信徒应该分别为圣归给神,而不可让这世界的王来得着。

(七)「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公民对国家应尽的某些义务,并不侵犯我们对神当尽的责任。

(八)在正常的情形下,对神和对国家的义务二者并不矛盾;我们对这二者都有责任,事实上要同时作一个好公民和好基督徒是有可能的。

(九)信徒不要靠自己来应付难处,而要仰望圣灵赐给我们当说的话(参十19~20)。

(十)主一说话,反对的人就要知难而退;所以我们遇到诘难,最好的办法是呼求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被拯救脱离难处(参罗十13)。


【可十二18】「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来问耶稣说:」

  背景注解 『撒都该人』是当时一个犹太党派,成员多属上层富裕阶级人士,其名称源于所罗门时代的大祭司撒督(参王上四4),他们反对法利赛人只讲热心而忽略道德行为,所以他们非常注重道德行为,却因此而趋于另一个极端,亦即只重行为而忽略了信仰。他们不信复活,认为人死了完全消灭,故无鬼,亦无天使;他们只接受摩西五经,不看重先知书,也不接受古人的遗传。他们在政治上很有地位,当时的大祭司亚拿、该亚法等都是属于撒都该人一党。

  话中之光 『撒都该人』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可以比拟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他们注重现实,不顾将来,只在今生有指望(参林前十五19)。


【可十二19】「『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文意注解 这是旧约时代犹太社会制度里的一条律法,是关乎弟为兄立嗣的律例(申廿五5~6),原是为保护寡妇并保证家世谱系得以延续而设的。这就是人所认识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犹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参创卅八8)。

  话中之光 「为哥哥生子立后,」这话属灵的含意乃是说,我们信徒应当供应生命给那缺乏生命的弟兄,使他们能有生命的延续和后果。


【可十二20】「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留下孩子;」

  文意注解 这全属虚构的故事。


【可十二21】「第二个娶了她,也死了,没有留下孩子;第三个也是这样。」


【可十二22】「那七个人都没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妇人也死了。」


【可十二23】「当复活的时候,她是那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

  文意注解 他们虚构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问题,使复活的事显得荒唐无稽。他们自己不相信有复活的事,就以为别人所谓的复活,不过就是尸体复生,然后继续过着像今生一样的家庭生活。如果复活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给众人带来难解的问题了。

  话中之光 正如撒都该人以今世的眼光来想像将来复活后的光景,我们若是活在天然的里面,行事为人只凭眼见,不凭信心(参林后五7),也就无法领会属灵的事,当然也就会有许多古怪的看法和问题。


【可十二24】「耶稣说:『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么?」

  文意注解 主耶稣指出撒都该人错了,不仅错在他们不相信复活的事实,也错在他们对复活的观念。一则因为他们「不明白圣经」,所以就误解了圣经上的话;二则因为他们「不晓得神的大能」,所以认为神不但不能使死人复活,而且也不能解决诸如他们在这里所提的复杂家庭生活问题。

『神的大能』在复活中是特别明显的(参罗一4;弗一19~20)。

  话中之光 (一)不信派也罢,活在天然里面的人也罢,新神学派也罢,他们的观念所以错误,不外乎:第一,不明白圣经,亦即没有属灵的知识;第二,也不晓得神的大能,亦即没有属灵的经历。

(二)我们一面必须在外面勤读圣经,一面在里面经历神生命的大能,才能在属灵的事上不致犯错。

(三)我们基督徒若是缺少属灵的知识和经历,也会陷在错误中而不知是错。

(四)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若要明白圣经,便须有正确的存心和态度,否则虽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参提后三7)。

(五)使徒保罗所祷告、所追求的,乃是能更多知道神的大能,好叫他也得以更多经历死而复活(参弗一19;腓三10~11)。


【可十二25】「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文意注解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要旨在于天使并不具有血肉之体,因此没有所谓男女性的分别,当然更没有藉婚姻以延续子嗣的问题。主耶稣提到『天上的使者』,也藉此驳斥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的错误。

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地上的、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属魂的、属土的血肉之体,但将来复活之后的形体,是天上的、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属灵的、属天的(参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后,分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在这个身体里的所作所为,来推断我们将来所要面临的情形。

  话中之光 人复活后的生活方式,将与人间大有分别。


【可十二26】「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荆棘篇上所载的么?神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文意注解 主耶稣与撒都该人辩正死人复活的事时,引述摩西五经上的话(参出三6),因为对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来说,摩西的律法书仍是极具权威的经卷。耶稣的意思是说:

1.神既然自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 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死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否则 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

2.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们的时候,说 是这三个人的神,表示 与他们三人仍旧保持密切的关系,可见肉身的死亡,并未结束他们的生命(参路十六19~31;廿三43;腓一23);换句话说,他们必要复活,并且永远与神同在(参太八11)。

  话中之光 从主的话可见,熟读并明白圣经,乃是开启那来世奥秘的诀窍。


【可十二27】「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们是大错了。』」

  话中之光 (一)「神不是死人的神,」由此可见:(1)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着生命的,都与神无关;(2)我们信徒的情况若是死沉的,就是辱没了我们的神。

(二)「神乃是活人的神,」这句话说出:(1) 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 (徒三15);(2) 是『活』的源头,惟有多多亲近 、享受 ,才能活着。

(三)我们信徒应当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们身上照常显大(参腓一20);这样,我们的肉身虽然死了,我们的灵却要活在神面前。


【可十二28】「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

  原文直译 「...甚么是所有诫命的第一条(或首要的)呢?」

  背景注解 精研旧约律法的文士所公认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条,即相等于十诫所用的希伯来文总字数,其中有二百四十八条是正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人体构造的总数目,以及三百六十五条反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一年总日数。

  文意注解 「有一个文士,」『文士』是熟悉摩西律法的人,他们多半属于法利赛教派。

「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他这问题的原意,不是在问主耶稣六百一十三条诫命中那一条最大,而是问 甚么是判断诫命大小的原则。就一方面说,律法上的诫命,每一条都很重要,人只要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太五19);但另一方面,人若能掌握某些条诫命的精髓,推而及之,也就掌握了全般诫命,故有『最大』的说法。从主耶稣在下面的答话,可看出主也同意此种大小分法。

  话中之光 我们信徒在查考圣经时,也应当懂得抓住圣经的重点,才不至于过度看重一些影儿(如饮食、节期、安息日等),或外面的现象(如说方言、医病等),而忽略了属灵的形体和实质(参西二16~17;林前十三8)。


【可十二29】「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文意注解 「第一要紧的,」或作『所有诫命的第一条』。

「以色列阿...」主耶稣在此所引用的圣经出自申命记六章四至五节,通称『示玛』(Shema)经文,敬虔的犹太人每天早晚都念诵它,故被视为犹太人的信仰告白。


【可十二30】「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原文直译 「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心思、全部的力量,爱主你的神。」

  原文字义 「尽」全部,全然;「爱」神圣的爱(agapao)。

  文意注解 「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意即以整个人,全生命的贯注去爱神;在此四重的说法旨在表强调之意。

  话中之光 (一)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诫命,但若不是出于『爱神』的缘故,在神面前便毫无价值;所以说,爱神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二)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

(三)神所求于我们的爱,乃是要到一个「尽」字的地步,这对我们是何等的难!因为多少时候,许多的人、事、物会来分去了我们爱神的心,叫我们又想爱神,又想偷着爱世界;又想事奉神,又想偷着事奉玛门。

(四)「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凭着自己永远无法办得到;但是神从来不要求我们去作我们所办不到的事,在人是不能,在神却凡事都能(参十27)。

(五)基督教和世界上一切宗教不同的地方,乃在于我们的神,有要求也有供应;其他所有的宗教,只有要求没有供应。我们的神既要求我们爱 到「尽」字的地步, 也必能使我们爱 到那个地步。

(六)惟有爱神才能遵行诫命,所以要守全律法就必须爱神。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乃是『爱主你的神』。

(七)惟有让神的爱更多充满、浸透、激励我们(林后五14),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 的爱。


【可十二31】「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背景注解 十条诫命可分为『对神』和『对人』两大部分(参出廿3~17)。当时犹太人的祷告文中有一段即用29至31节这段话,一般的犹太人均知道,整个旧约的大道理就是爱神、爱人。

  文意注解 「其次,就是说,」原文作『第二的是与这相同』,意谓『它的性质与前者相仿』。

「要爱人如己,」引自《利未记》第十九章十八节。

「这两条诫命,」这两条包括一切的诫命,前者包括对于神的诫命,后者包括一切对于人的诫命。

  话中之光 (一)人先爱神才能好好地爱人,才能爱人如己。

(二)爱人如己并非信心的代替品,而是信心的产物。

(三)我们行事为人,不只要对神尽本分,且要对人也尽本分。对神,既是以爱为枢纽;对人,当然也以爱为关键。

(四)『爱人如己』,就是无私的爱,就是牺牲的爱,这只有活在神圣的生命里,方能作到。 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五)人怎样以自己为中心、为一切,也当如此爱人(参太七12),这也是以生活为祷告的原则(而不只在言语上)。


【可十二32】「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 以外,再没有别的神;」

  文意注解 那个文士原是存心挑错,要藉考问主耶稣诫命,以显出 的圣经知识浅薄,但如今不得不称赞 的答话。


【可十二33】「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 ,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

  文意注解 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是属于外表的行动,爱神和爱人乃内心的显露,当然比前者为好(参撒上十五22;诗五十一16~17)。

  话中之光 尽心爱神,就比向神献祭更好;所以神并不需要我们为 作些甚么,最要紧的,就是要得着我们的『心』。


【可十二34】「耶稣见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 甚么。」

  话中之光 (一)凡认识专一的、竭诚的爱神──里面属灵的实际,比一切宗教的、仪文的燔祭和各样祭祀──外面的行为工作『好的多』的(参33节),主说,这就是「有智慧」,并且「离神的国不远了」。真实属灵的智慧,就是能透过外面的光景,而对里面属灵的实际有所认识;而神的国也是在于灵,不在于仪文(参罗二29)。

(二)在基督之外,我们会有很多的说词和理由,但若真实被带到主面前,一切的说词和理由,都要变成是多余的。没有一个人例外,也没有一句话是有意义的。

(三)人生一切的问题,都在基督里面消失无踪; 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是那位『我就是我是』(约八58『就有了我』原文);我们需要甚么, 就是甚么。


【可十二35】「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他们说:『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

  原文字义 「基督」受膏者。

  话中之光 (一)一般人只注意基督之外的种种问题,但主只关切我们对 的认识,因为这是问中之问,是人生最大的问题。

(二)人所以对许多事物满了疑问,乃起因于我们对基督不够认识。

(三)一般人所注意的是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的问题,却忽略了基督;没有基督的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都是虚空的虚空。

(四)世人最重要的问题,乃是对基督的认识;惟有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五)使徒保罗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情愿丢弃万事,看作粪土(参腓三8),所以他定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 钉十字架(林前二2)。


【可十二36】「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文意注解 「被圣灵感动,」原文作『在灵里』。

法利赛人仅能根据先知字面上的豫言,知道那要来的『弥赛亚』(基督的希伯来文,意受膏者),是大卫的子孙,却对大卫被圣灵感动所写下的话(诗一百十1),不求甚解。

「主对我主说,」第一个『主』是指耶和华神,第二个『主』是指弥赛亚。引文的要旨在于『我主』这话。

  灵意注解 这段经文是豫言基督现在在父右边的景况。

  话中之光 我们只有在灵里,藉着神的启示,才能认识基督(参弗三5)。


【可十二37】「大卫既自己称 为主, 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众人都喜欢听 。」

  灵意注解 按肉体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又是『大卫的主』(参罗一3~4)。

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说出 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卫的主』,说出 荣耀神性的一面。

  话中之光 今天我们信徒对于这一位奇妙又全备的基督,是否也有足够的认识呢?愿主也来向你我每一个人发问。


【可十二38】「耶稣在教训之间,说:『你们要防备文士,他们好穿长衣游行,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的安,」

  文意注解 「他们好穿长衣游行,」『长衣』是文士执行宗教职务时才穿的衣服,是白色、带有 子、长及脚背的麻布长袍;主耶稣乃在责备他们不应平时也穿来显耀身分。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意即喜欢在公众面前被人奉承、恭敬、尊重。

  话中之光 (一)凡作事只为叫别人看见的,就是假冒为善的人,他们故意要得人的荣耀(参太六1~2,5,16)。

(二)宗教徒喜欢显扬自己,捐钱、作见证、服事、讲道、着书等众多属灵的善行,恐怕有许多人的动机也是为着贪图虚浮的荣耀(参腓二3)。


【可十二39】「又喜爱会堂里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文意注解 「又喜爱会堂里的高位,」『高位』是指会堂前排的座位,通常留给最有地位的人。

  灵意注解 「会堂里的高位,」象徵属灵的地位;「喜爱筵席上的首座,」象徵属世的地位。

  话中之光 (一)教会领袖最大的试探来自其内心──喜欢被人高举,在人群中凸显自己的重要性。

(二)凡在教会中介意名分地位的人,绝不能作好服事工作。


【可十二40】「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

  原文字义 「刑罚」审判,定罪。

  文意注解 「侵吞寡妇的家产,」指利用寡妇特别容易上当的特性,从她们这些无助无告者身上诈取金钱的赞助。

「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指在外表维持一派虔诚的模样,以掩饰他们贪得无餍的罪行。

  话中之光 (一)这里的「寡妇」代表无倚无靠、易受欺压(参提前五5;亚七10)的信徒;宗教徒常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以达其服事自己肚腹的目的(罗十六18)。

(二)宗教徒喜欢装作敬虔属灵的模样,牢笼无知妇女(提后三5~6),叫她们甘心乐意献上钱财。这等贪恋钱财的宗教徒,被引诱离了真道,主判定他们要受更重的刑罚,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可十二41】「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

  背景注解 圣殿的最外围是外邦人院(外邦人仅容许到此为止),从那里经过石级可进到妇女院(犹太妇女仅容许到此为止),再进一层就是内院(仅容许犹太男人进去)。而在妇女院的柱廊安放着十三个献金箱,专供前来敬拜神的人投入捐款之用。投钱口形状似喇叭,钱币滚入箱内时会发出响声。当时一般人投钱入箱时,都是公开地投,别人可以看见捐款的金额。

  文意注解 「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这表示主耶稣对财物奉献之事相当重视,但 不是在那里数捐款,而是看人怎样奉献。

  话中之光 (一)主今天也正对着我们的「银库」──奉献的立场──坐着,要看我们「怎样投钱入库」呢!

(二)主所看重的,不是你奉献了多少钱,而是你对奉献金钱的存心和态度如何。

(三)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


【可十二42】「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

  背景注解 『小钱』(lepton)是当时面额最小的犹太铜币,不值甚么钱,『大钱』(quadran)是当时面额最小的罗马铜币;『两个小钱』在币值上等于『一个大钱』。

  文意注解 从本节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奉献有下列几个特点:

1.她是「一个穷寡妇」:『穷』字表明她的身外物极其贫乏;『寡』字表明她的身分孤单、无依无靠;『妇』字表明她的能力软弱、有限。

2.她也「来」奉献:注意这是自愿的乐捐,不是被迫的缴税;以她的身分而言,只要她不埋怨、不求救济已经够好了,谁能指责她不献呢?她并没有来奉献出钱的必要。

3.她「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注意她所投入的是两个小钱,并不是一个大钱;若是一个大钱,因为不能切开,只好全部献出;但这是两个小钱,她原可以献一个,留一个,无需全部献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她奉献的态度是如何的绝对。

  话中之光 (一)像寡妇这么穷苦的人,她所能奉献的实在不多,不献也不见少,又何必献呢?今日许多信徒也有这种想法:让那些有钱人去负担主事工的需要吧!难道还少了我这几块钱?

(二)还有些人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没有钱,可以出力,出了力也就可以不出钱了。

(三)另有些人在上教堂之前,因为不甘心献出大钞,就特意把大钞换成小钞,以免到时候没有小钞奉献。

(四)圣经只说她是一个穷寡妇,而不提她的名字,这是要我们学习:(1)千万不要为留名而奉献;(2)千万不要因为贫穷而不奉献。


【可十二43】「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

  文意注解 本节表明两件事:

1.主被这穷寡妇的奉献所感动,以她为榜样来教导门徒。

2.主对奉献的看法与世人不同,奉献多寡在乎质,不在乎量。

  话中之光 (一)我们的奉献,若是建立在自己的富有(财主)上,觉得自己还能有所献上的,就无多少属灵的价值;但若是建立在自己的贫穷、无有、无依和无靠(穷寡妇)上,就必蒙主称许。

(二)有的信徒谦称,他捐的这一点点算不得甚么,不过是寡妇的两个小钱而已。他本意虽是自谦,却把那穷寡妇的两个小钱低估了,因为它们在主的眼中看来,比所有人的捐款更多。

(三)主所看的,和人所看的不一样。人是看看得见的,主是看看不见的;人看的是那看得见的钱财,你奉献了多少?主却看那看不见的东西,就是你爱主的心,到了甚么地步?人所看的是数量多少,看投入的有多少,越多越好;主所看的是保留多少,看那该奉献而没有奉献的有多少,越少越好。

(四)她投了两个小钱,并不宣传,不声不响的走了。人不屑去睬她一睬,可是神的儿子主耶稣知道她所作的是甚么。 不称赞富人所投的银子,却称赞寡妇所投的两个小钱。信徒奉献的动机,不可为了博取人们的称赞,而该为着能得主的称赞;主的称赞是无价之宝。

(五)主并不看重我们奉献的数目,乃是看重我们奉献的心;当我们把钱投在奉献箱里时,我们的心是否也随着投入呢?


【可十二44】「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文意注解 「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表明他们在奉献之后,仍有余剩可资赖以生活。

「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表明她在奉献之后,必须天天仰赖神过生活。

  话中之光 (一)主不是看你献出的有多少,乃是看你口袋里剩下的还有多少。

(二)她所投入的不是「有余的」,而是「一切养生的」,即是不可少、藉以维持生命、最心爱的那部分都献上了。这表示完全的顺服,完全的信赖。

(三)两个小钱虽是无几,可是已经表尽她爱神的心了。她藉这件事把完全的爱浇在神身上。她宁可自己饿死,不肯在爱神的事上落后。她看神是配得她不顾性命的爱的。神既是她爱的对象,当然在她寡妇生活中不再觉得孤单贫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