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廿四章

约书亚的回顾(廿四1-13)

约书亚记的结尾提及众支派在示剑的集会。这是我们想不到的,因为吉甲与示罗一向是约书亚召集民众的地方(八30-35提及基利心与以巴别之间的祭坛,当然暗示示剑──但即只是后来的习惯,在廿四章预作假定,并非为它作的准备)。当时的示剑必定是适合作宗教性集会的地方,因为廿四章一节说:『他们就站在上帝面前』,不是说他们应约书亚之邀请。在这里约书亚很明显的以上帝的名誉说话(2节)。

这篇严肃讲辞中的要点,是在回顾以色列古代及近代的历史,从亚伯拉罕在伯拉大河那边被带领开始,走遍迦南全地,又谈及他的许多子子孙孙。很快便提及以撒、雅各及以扫。以扫在死海东的西珥山地定居,但是雅各家族则离开迦南流浪到埃及去。故事追述有关迫害、降灾,在红海获救以及长期在旷野流浪的事。

这可以说是圣经中的一段家族历史回顾。有些叙述较短,有些比较长。与约书亚记廿四章最有关的两处记载是在申命记。第一处我们前面已提及,在约书亚记四章。孩子问及为甚么要有这些律例典章,就可以这样作答:

『我们在埃及作过法老的奴仆,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领出来,在我们眼前、将重大可怕的神迹、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并他全家的身上;将我们从那里领出来,要领我们进入他向我们列祖起誓应许之地,把这地赐给我们。耶和华又吩咐我们遵行这一切律例……。』(申六21-24)

接 是申命记廿六章五至十节规定每年将一筐子初熟的土产带到祭坛献上,说:

『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里却成了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工加在我们身上……。』(申廿六5-10)

诗篇一三五及一三六篇是回顾以往,用歌唱方式称颂耶和华的好例证;诗篇一○五与一○六篇说明这些历史性诗歌有多么的详尽。

总之,约书亚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教导不在于称颂。令人最感兴趣的是教师使用的教学技巧,他如何去适应他用来与他的听众分享的传统,以达成现在的某种目标。约书亚的回顾,特别是最近的事,从一些题目类似但观点不同的方面看,是非常有趣的。它与约书亚记的前部极不一样。希实本与巴珊二王西宏与噩,跟以色列人争战在约但河东,他们的命运第八节提及了。接下的两节是巴兰的故事。然而,『你们过了约但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都与你们争战,我把他们交在你们手里,』与约书亚记二与六章的说法回然不同。在那两章中的指引刺探行动是在过约但河之先,耶利哥正为自己的命运抖缩在紧闭的铁柙后面。读者所得的印象是以色列人不知道所发生的事。『这是出于自 !我凑巧在场。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我们都熟悉这种愕然不知所措的表情。上帝藉 『人格化』的黄蜂去引起恐慌的记载,在其他部分也提及(出廿三28及申七20也有记载)。这令我们想起以赛亚书提及成 昆虫代表敌意的游牧民族的情景:

那时耶和华要发 声,使埃及江河源头的 蝇和亚述地的蜂子飞来。都必飞来落在荒凉的谷内,盘石的穴里,和一切荆棘篱笆中,并一切的草场上。(赛七18-19)

亚摩利人的二王是指谁(12节)我们无法肯定──希腊文译本有『十二位』,就更不易肯定了。无论如何,这要归功上帝,而不是以色列人的杰出军事才能:『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阿摩司严厉批评他那时代的邪恶,富人用不义的手法获取太多财产:

你们践踏贫民,向他们勒索麦子;
你们用凿过的石头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
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摩五11)

这种命运明显已落在那地的居民身上,而以色列人是受益者。对于那些多受托的,对他的期望也多。

今天就选择所要事奉的(廿四14-33)

(一)

圣经很少用长篇文字记载由人自行拣选的事。自行拣选是一种权利。一般的说,这权利是操在上帝手里。申命记不断地提及他拣选一个『地方』──圣所。他拣选大 和他的家,从亚伦家拣选祭司行列。从整体上说,他当然也拣选了圣经人物:

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
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卅三12)

既是人的拣选,一旦作了决定,也是气派十足的。军队统帅,无论他是摩西或约书亚或大 或约押,都拣选他的先头部队。大 做了不应做的数点人口之后,上帝要他在三样惩罚中选择一样(撒下廿四章)。另一拣选权利是『上帝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六2)。

选择完全是属于上帝与至高者。按旧约圣经记载,由别人代作选择时,则利害攸关。罗得与亚伯拉罕分手时,俯视约但河的全平原都是滋润的,像受尼罗河灌溉的埃及地一样。他选择了约但河平原,将迦南地留给亚伯拉罕──命运注定罗得所挑选的土地包括了所多玛与蛾摩拉二城。

选择是属于特权者的事,而且是一件大事。申命记的一部分内容涉及取舍的问题,其中廿七至廿九章列举的祝福与咒诅,使所作的选择因而加强了。但只是在随后的一章──摩西长篇讲词的最高潮中──第一次用了『拣选』这主词。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听从他的话,专靠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他;这样你就可以在耶和华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所赐的地上居住。』(申三十19-20)

(二)

约书亚在安顿工作完毕时,向以色列人所提出的就更重要了:拣选所事奉的神!约书亚记廿四章的经文为人所共知,因此对所提出的并不感惊奇。再者,我们生活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里,都有自由去选择自己的宗教、自己的家宅、自己的学校和自己所喜爱的电视机。我们不会真正意识到『选择所事奉的神』是给以色列人的一种特权。

『这样或那样』,可任取其一,但不是等待 讨价还价式的谈判。情况很清楚地展示在眼前,可能选择亚伯拉罕未曾蒙召之前所认识的美索不达米亚神明,或是他们现住地的亚摩利人(迦南人)所崇拜的神。在另一方面,则是耶和华,他是与其他神明完全没有关连的上帝,他选召亚伯拉罕离开美索不达米亚,带领以色列『他的子民』离开埃及。以色列人可作选择,但约书亚已经选定了(15节)。

民众回答说他们已经蒙上帝大恩,他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带领他们脱离埃及,用很特别的方式来保守他们安全,使他们有地方安住下来,耶和华比任何他们住过的国土上的神明都更值得他们事奉。『我们断不敢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别神……我们必事奉耶和华,因为他是我们的上帝』(16-18节)。

这是一个十分专一的选择,约书亚坦白的警告他们选择时的危险性。拣选耶和华意味 事奉一位不容许有别的神明在他面前出现的上帝(十诫的第一诫)。当百姓坚决表示忠心时,约书亚要他们对自己的决定作两个不同的见证:(一)他们要对自己作见证;(二)在圣所里竖立一块大石头,默然静听他们庄严的声明。

我们都知道自己比别人更能提出对自己不利的证明。我们珍惜我们曾经参加过崇拜的地方和圣所所留下的一切记忆。我们参加婚礼或洗礼时,我们被对面立 的石块的记忆所挑战;石块听见我们的认信、奉献儿女、应许毕生忠诚的严肃宣誓。好象石头也能说话一般。

圣洁与妒忌的上帝(廿四14-33)(续)

(一)

约书亚为了劝勉百姓委身于耶和华,以耶和华的性格警告他们(19节)。我们或以为『圣洁』不是大问题。但是在旧约圣经里,这种品质比起传统的基督教神学或虔敬行为,更为重要。基督教的上帝观是定型的──有时甚至是平淡乏味的──认为有关上帝的事都已经说了,惟有把思想集中在耶稣身上以及其他一切有关上帝的教训上就够了。这种吸引人的说法忽视了一件事实,即是耶稣有关上帝的教训并不全备,许多他所相信的是从旧约圣经演绎得来的,他与他的门徒都是自旧约圣经取得丰富的源泉。

约书亚是想警告过分激进的以色列人,指出上帝可以是一种危险的力量,轻慢不得。约书亚心中的这种圣洁在约柜从非利士之地搬回以色列的伯示麦的故事末了再次提及。那城里的人因擅观约柜致死。

伯示麦人说:『谁能在耶和华这圣洁的上帝面前侍立呢?这约柜可以从我们这里送到谁那里呢?』(撒上六20)

圣洁好象是一股力量──上帝的保护和对扰乱者的毁灭。

(二)

如果我们曾经指出旧约圣经中的圣洁,有时候是一种比我们所理解的更可怕、更危险的概念,我们对上帝的『妒忌』问题的看法则不同。我们在这里的任务是去恢复一种观念。下一个问题的一个因素,是由英文字的古怪写法造成的。jealous与zealous的第一个字母虽然不同,两个字却是源于同一个希腊字zelos。语言文字的历史中有许多怪事,就笔者所知最古怪的是『牛』与『牛肉』可溯源自欧洲语文中的同一个母语。操英语的人知道"cow"及"beef"之间的分别:牛吃草,牛肉却是餐碟上的上品。(在法文上就不同了,"boeuf"及"mouton"都吃草也都做红烧用。)

热心(zealous)与妒忌(jealous)都带 炽热感情的成分。但我们将两个字用于不同的情况。有的人『热心』工作,或者为某个目标大发热心;而『妒忌』可能是热爱的一部分。如果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在现在英语中,『热心』比较受到接纳,『妒忌』则受到猜疑。但是,在现代圣经译本或修订本中较为传统性的语言中,其中的区别并不清楚。以利亚说他为『耶和华万军之上帝大发热心』(王上十九10),而诗人却作出以下的埋怨:

因我为你的缘故受了辱 、满面羞愧。
我的弟兄看我为外路人,我的同胞看我为外邦人。
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
并且辱 你人的辱 ,都落在我身上。(诗六十九7-9)

从上面的一段经文看,其中的区别并不大。

(三)

上帝的『圣洁』道出了他的与别不同,他的『妒忌』(或他的『热心』)则说明他的专一。一个有此特征的是不准许有敌意的对立面。摆在我们面前的英译文不是那么的有帮助。希伯来文的句子译成『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罪恶』(19节)显得不寻常也有点难于理解,但是译作『他不会忍受你们的背叛』的意思较为接近。上帝不能容许这种『罪』阻挡他去达成目的。经文接下去说:『你们若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耶和华在降福之后,必转而降祸与你们,把你们灭绝』(廿四20)。这一点也帮助来解释十诫之中为甚么不许有偶像及跪拜偶像。当我们读『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与我们交往的不是渺小怀恶意的神,而是一位以爱回应恨的上帝。

这种『完全与别不同』的热心或热情不容忍全然的反抗。它很容易被当作为偏袒的、盲目的、过了时的,而被嘲笑和责难──就像妒忌心重的情人成为取笑的目标一样。但是维护真理及高标准的妒忌有它一定的地位。在完全的事奉中保留 地位──假定仍然保持正确的目标。而难处也在这里!但是要记得耶稣在逾越节进入耶路撒冷;

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 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二14-17)

立约:律例与典章(廿四14-33)(续)

(一)

约书亚向他的百姓提出一个又特别又严肃的选择。选择的重点由于包括了耶和华上帝在内而加强了。选择的性质经过详尽阐述之后,百姓回答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听从他的话』(廿四24)。许多人不了解接下去的一节,其中包括了本段的标题。关于这点的一个决定已经影响了这一节译成英文,因此读者在我提及此节的希伯来文时必须和我一起忍耐。

按标准修订本写道:『当天,约书亚为人民立约,在示剑为他们制订法律和条例』(廿四25)。在我看来,这种翻译,如果不小心实在已经在两方面离开了希伯来文的原意。第一,虽说『律例与典章』在圣经里,尤其是申命记里,是个很普通的词句,这里的希伯来文是以单数出现『一条律例和一则典章』,或『一条律例典章』。这种单数的句子是极少见。以斯拉记七章十节再次出现过(而标准修订本再次以复数写出),出埃及记十五章廿五节也出现一次(那里是惟一译得正确的地方)。英译的"with the people"和"for them",乃译自同一希伯来前置词。现在,我要提出的论点是此前置词与整节经文,可能取自不同的方式──但不可能是同时用两种不同的方式。

这论点归结起来如下:要么就是约书亚为百姓立约,为他们订下一条律例和一份典章;要么就是他强加契约给百姓,将一个律例和典章放在他们身上。『立约』不是这一节希伯来经文的字面意思(士师记二章的开头,我们会找到不同的情况),适当翻译这几节,我们必须明白契约与条例的密切关系。

这就要看这段经文怎样描述约书亚在上帝与百姓之间的角色了。要么是从他与百姓休戚相关的地位,但又领会到上帝那敏锐难以忖测的性格(神圣的忌邪),去为百姓保证甚么样子的行为,使他们适宜于事奉上帝;要么是从另一途径,成为上帝的发言人,将上帝庄严的要求加在百姓身上。

我们从出埃及记已经引用的经文在这里没有多大帮助,因为标准修订本的注脚清楚地指出希伯来文所没有指明的,到底是耶和华或摩西在玛拉为百姓制定了条例与典章。然而它清楚地将律例及典章的颁布与百姓所受的考验连上了。上帝的契约是一种公众的标准。坚守它的原则是忠心的考验、勇气的证明,因此约书亚记廿四章记载的上帝契约(或他制定的条例)只是启示他的旨意。当我们讨论约书亚记三章的时候,我们看到『约的柜』是这样称呼,因为柜里收藏 他的命令。约书亚记廿四章也以类似约的柜的实物符号做结束。约书亚将条例和典章写了一份,但他也在示剑耶和华的圣所旁边立下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对整件事情及对全部严肃的声明作无声的见证。

(二)

如果约书亚这种行动,强调他与摩西及律法之颁布,以及出埃及记、申命记之间的连系,那么在第卅二节所描述的家族间的亲情,将占有土地跟更远的传统连上了。约瑟,像约书亚一样,享有一百一十岁,一生有了辉煌的成就,但他要他的子孙发誓(创五十24-25)将他的骇骨埋葬在从前他父亲在示剑向哈抹子孙所买的那块地里。那是当时部分族长(尤其是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坟墓,在希伯仑的大神龛,那地是亚伯拉罕向以弗仑买下的,所以约瑟的坟墓和雅各的井──那是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交谈的井旁边──并列 在现代那不鲁斯与古代示剑之东部。

约书亚死了,以色列人将他葬在他所分得之地业境内(书十九49-50)。这几乎是美好日子的终结;因为那时他的领导权转移,连同他那一代的长老们也去世后,以色列人不再事奉耶和华,也不理会所作的庄严的许诺,忘记了写在律法书上的话和石头上的见证,从此不再事奉耶和华。亚伦的儿子祭司以利亚撒也死了,葬在他儿子非尼哈所得的山冈上,这一代全都去世了。接 士师记谈的是另一个很不相同的故事。――《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