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三章


【约三1】「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原文字义 「尼哥底母」民众的得胜者,无辜的血;「官」领导人,首领。

  文意注解 原文在本节开头有个『但』字,表示这人的事例,与二章那些看见主行神迹而信 的人(参二23)不同,他是真心要来追求真道。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代表上流社会的人,他的特点如下:(1)他是一个法利赛人,表示他热心祖宗的遗传(参太十五1~2);(2)他是一个犹太人的官,表示他在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3)他是一个尊敬神、寻求神心意的人(参2节);(4)他是一位老年人(参4节),具有不少的人生阅历;(5)他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先生(参10节),具有极高的教育水准;(6)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因为肯虚心向较他年轻的耶稣移尊就教,并且恭称 『拉比』(参2节);(7)从他和主耶稣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诚实且有道德的人。

「是犹太人的官,」即犹太公会(最高议会)的成员,属当时犹太人社会上的尊贵阶级。


【约三2】「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文意注解 「这人夜里来见耶稣,」他特地在『夜里』来见主耶稣,或许是因为夜间比较没有闲杂人的打扰,可以专心向主问道,与 促膝长谈。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尼哥底母生性胆怯懦弱,不敢在日间公然见主,以免引起别人的敌视,但这种可能性较小(参七50~51;十九39)。

「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由神那里来』是一个强调性的形容词,表示他承认主耶稣作人师傅,与一般经由人的训练而获取资格的师傅有所区别。

这句开门见山的话,表明尼哥底母想要从主耶稣领受更好的教训,以便改良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

  话中之光 (一)有些人像尼哥底母那样,宁愿私下听福音,所以我们信徒也该学习主耶稣的榜样,肯与人单独谈论福音。

(二)主耶稣与道德高尚的尼哥底母谈话,是在夜间私下进行;但与道德低下的撒玛利亚妇人谈话,就选在日间公共场所进行(参四6~7)。信徒谈话的场合,也要注意对象的不同身分(例如年轻信徒与异性单独交谈,不宜在房间内闭门而为)。


【约三3】「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原文字义 「重生」再生一次,从上头生,从起头生。

  文意注解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是主耶稣的惯用语,以示郑重(参一51),提醒对方注意 在下面所说的乃是重要的真理。

「人若不重生,」『重生』意即『再生产一次』(参加9)或『从上头生』(born from above,参31节);人第一次的出生,是从下头生的,而重生是从上头再生一次。人肉身的生命从第一次出生而来,而属神的生命则必须重生才有。

「就不能见神的国,」『见』不是指眼见,而是指一种亲身的经历;『见神的国』与『进神的国』(5节)意思相若。『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只有属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必须重生得着神的生命,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

主耶稣在本节的答话,与尼哥底母所问的(2节)似乎毫不相干;主乃是从根本否定尼哥底母所追求的方向──他以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训,藉以改善行为,但主表示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训,而是生命。

  话中之光 (一)『重生』的『重』字在原文有『从上面来』的意思,这说明了『重生』绝对是一件从神而来的工作。

(二)『重生』是让神在人的心灵上作澈底的改变;人天然的生命若没有经过重造,就不能认识神国度的事。

(三)「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反过来说,一个重生的人就能够看见神的国。因此,当我们一重生,里面就产生一种属灵的视力,能以看见并明了神国度中一切属灵的奥秘。

(四)「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这话说明神的国不仅是一个范围,更是一种生命的性质和状态,也就是那一位神国君王基督的实际。这是人天然生命所完全隔绝的,所以必须重生。

(五)『师傅』(2节)所注重的是教、是学,是外面的问题;「重生」所注重的是灵、是生命,是里面的问题。有许多所谓的基督徒,是从师傅这一个门进来的,以为基督教的道理都明白了,自己就是一个基督徒了。这样的人是弄错了门路。作基督徒必须从重生开始。

(六)主的话给我们看见,人无论有多好,仍需要重生;即使人从未堕落过,若不重生,就不能有分于神的国。

(七)重生并不是任何一种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仅是一种生命之外的改变或转变;重生乃是带进一个新生命的再生。这绝对是一件生命的事,不是一件行为的事。

(八)神是要属 的人吃生命树上的果子,而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知识树)上的果子(参创二9,16~17)。

(九)国度与生命有关联:若要活在人的国度里,就需要人的生命;若要活在神的国度里,就需要神的生命。

(十)人只能『生入』神的国,不能『买入』或『作入』神国,也不能藉学习或归化而进入神的国。凡是重生的人,就已经迁到神的国里了(参西一13)。


【约三4】「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

  原文字义 「腹」子宫。

  文意注解 尼哥底母误解了重生的意思,以为是再进母腹生出来;在此他说『如何能』和『岂能』,乃是认为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的。

  话中之光 (一)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二)人凭自己的私见,最容易误会真道;但若肯虚心受教,仍有可能明白真道。

(三)在人不能的事,在神凡事都能(参太十九26);人若一直认为不可能,乃是因为不信。


【约三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背景注解 犹太教接纳外邦人信徒,是给他们施行『水』的洗礼,将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净拜偶像的污秽,然后就称他们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

  文意注解 「从水和圣灵生,」很多解经家把『水』作喻意的解释,却又把同一句话中的『圣灵』照字面解作『圣灵』,这种解法明显违反了解经的原则──若『水』作喻意解,则『圣灵』也应当作喻意解;若『圣灵』照字面解,则『水』也应当照字面解。所以按照这里所提示的解经原则来看,可有两种正确的解法:

1.『水和圣灵』的『和』字在原文的结构上是一种『下释上的补语用法』(epexegetical),修辞学称之为『重言法』(hendiadys)。故此『和』字该译作『就是』(even),即『水就是圣灵』。照此,全句『从水和圣灵生』可译作『从水生就是从圣灵生』,这可从下节主只提到『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而略去『水』得到佐证。所以『从水和圣灵生』的意思是说,圣灵的功用有如水的功用──水的功用是洁净污秽,圣灵的功用也是洁净罪污。而这种洁净的功用,只能产生在真正悔改和相信的人身上。

2.『从水和圣灵生』可解作『得着水浸和灵浸所产生的果效』。注意,主耶稣在此并不是把『水浸』当作一项进神国所必须有的仪式,主乃是说人必须实际地经历水浸和灵浸所包含的属灵果效(历代有许多真正的基督徒,在他们死前虽然没有机会接受水浸,但他们曾确实经历了水浸的果效)。水浸是豫表受浸的人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参西二12),所以『从水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与主同死、同复活的经历(参罗六3~4);而灵浸是指信徒被圣灵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参林前十二13),所以『从灵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藉着信心归入基督的经历(参林前十2)。

  问题改正 在基督教里面,有许多人误解了主在本节的话,以致对水浸和灵浸产生了下列两种极端的看法:

1.过度地重视水浸,而把水浸当作一项得重生所必须有的仪式;有些教派甚至为无知的婴孩行点水礼,以为藉此能确保他们的得救。要知道,水浸只不过是一种外面的表记,以行动来附应并见证一个人里面悔改得救的实际。若没有里面悔改的实际,则外面的水浸仍然于事无补(参太三7~8)。

2.曲解了灵浸的意义,认为灵浸就是接受圣灵的浇灌;有些教派甚至主张信徒若不会说方言,就是没有受过灵浸,在他就仍未得救。要知道,灵浸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客观事实,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已经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浸成一个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3;弗二11~18;四4~6);一个信徒在真正悔改相信得救之时,就已经主观地经历了灵浸的事实,就已经被浸成基督身体的肢体,所以他已经有分于灵浸,并不需要在悔改相信以后,再去追求灵浸的经历。

  灵意注解 『从水生』豫表人藉着悔改结束旧造的生命;『从灵生』豫表人藉着相信得着新造的生命。

  话中之光 (一)一个人要进神的国,就得要有属灵的出生。

(二)感谢主,我们这些已经与主同死、同活──从水生,又有圣灵内住──从灵生的人,不仅能明白神国的事,还能实际的进入神的国里,享受其中一切的丰富。

(三) 救了我们,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

(四)我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就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


【约三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文意注解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重生虽然是再生一次,不过并不是再从肉身生一次,因为就算是人能够再进母腹另生一次(参4节),但生出来的仍旧是个肉身。

『肉身』指人作为被造物的脆弱及限制;也可能暗示:犹太人不能凭与亚伯拉罕的血统关系而进入神的国。

「从灵生的,就是灵,」前面的灵是指圣灵,后面的灵是指人的灵。圣灵是赐生命的灵(罗八2), 在知罪、悔改的人里面作工,将人里面原有的那死在过犯罪恶中的灵点活过来(参弗二5)。

  话中之光 (一)「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人无论如何教育改良,都不能使人成为属灵的(参加六15)。

(二)一个泉源里不能流出两样的水来(雅三11);从甚么样的源头,就出甚么样的生命。照样,我们凭甚么生命而活,就活出甚么样的见证。

(三)凡在没有重生以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肉体;在圣灵重生以后所有的,才是属灵的。天然的口才、能力、智慧、聪明、善行,都是属肉体的,都是属情欲的。

(四)我们应当自问:我们所凭以事奉神的,是从生下来就有的呢?还是从重生后才拥有的呢?事奉神最重要的乃是源头必须正确。

(五)人无论回母腹去再生出来多少次,仍然是肉身;人所需要的是在性质上另生一次,而不是在时间上另生一次。


【约三7】「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文意注解 「你们必须重生,」『你们』表示重生的要求不单是对尼哥底母说的,而是对众人;『必须』表示是没有例外的。

  话中之光 (一)人若不重生,就完全无法改变其败坏的本质;重生乃是带给人神圣、纯洁及属灵的生命。

(二)人无法凭自己天然生命的努力,而真正地认识神、顺服神及讨神的喜悦(参诗五十二5;耶十七9;可七21~23;林前二14)。


【约三8】「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文意注解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风』与『灵』的原文同一个字,但因这里提到『吹』和『响声』,故知指的是『风』而不是『灵』。

「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意思是说人虽然能感受到风的吹动,并听到风吹动时所发的响声,但因为看不见它,所以凭肉眼的感官难以理解『风』这个东西。

「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这句话表明属灵生命的性质如下:(1)乃完全随着圣灵的意思(风随着意思吹),并不是人所能干豫的;(2)是无形、看不见的(只能听见风的响声);(3)是难以推测、理解的(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4)但人可以感受其功用(风吹和响声),从而确定它的存在,乃是一个事实。

  话中之光 (一)圣灵有绝对超越的主权; 按己意行作万事。

(二)圣灵在人身上的工作,虽然肉眼不能看见,却是实在的,效果是千真万确且可以看见。

(三)重生不是一件物质的事,而是一件属灵的事;人惟有靠圣灵、藉着圣灵、并且在圣灵里才能重生。


【约三9】「尼哥底母问 说:『怎能有这事呢?』」

  文意注解 尼哥底母显然仍以为重生是一件自然界、物质上的事,故有此问。


【约三10】「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

  背景注解 有关重生的必须,旧约早有暗示(参结卅六24~26)。

  文意注解 「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原文在『先生』的前面有定冠词,指有官位(参1节)的教师。


【约三1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

  文意注解 『我们』是指主耶稣和 的门徒,也有人认为是三一神的集体称呼;『你们』是指犹太教徒。

  话中之光 (一)为主说话,必须根据自己所认识的;为主作见证,必须根据自己所经历的。

(二)但愿主使我们『真知道 』(弗一17),好叫我们更丰富的述说 ,但愿主使我们『得见 所是的』(约壹三2原文),好叫我们更完满的见证 !


【约三12】「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文意注解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关重生(参3~8节)、和后面有关救赎(参14~16节)的讲论。

「若说天上的事,」与上面的原则相同,『天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 是从天降下人旧在天的一位(参13节),因此 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


【约三13】「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文意注解 「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这句话表明主耶稣的特性:(1) 是『从天降下』、道成肉身(参一14)的一位;(2) 虽行走在地,却『仍旧在天』, 并不属于地,而超越过地;(3) 在地若天, 无论到那里,就把天也带到那里。

「没有人升过天,」事实上,以诺和以利亚曾经升过天(参创五24;王下二11);故这里的意思是指没有人像主耶稣那种性质的升天,且像 那样能够长远的在神面前为人祈求(参来七24~25)。

  话中之光 (一)基督是全然属天的,虽然 行走在地上,却仍然活在天的性质中。基督徒也应当有在地若天的情形。

(二)基督是超越一切空间的, 所是并所作的,乃是为着全宇宙,绝不限于任何一个地域,也不单属于任何一个团体;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基督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林前一2)。


【约三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背景注解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当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经过旷野时,因怨 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有多人被蛇咬死;后来他们认罪,神便吩咐摩西举起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凡被蛇咬的,一望那铜蛇就活了(民廿一4~9)。

  文意注解 「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被举起来』意即被钉在十字架上(参十二32);『照样』表示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乃如同蛇被举在杆上。

  灵意注解 『蛇』原指撒但(参创三1;启十二9);人被蛇诱惑欺骗而堕落之后,就变成了『毒蛇的种类』(参太三7),在人的肉体中有撒但邪恶的性情。但主耶稣是道成肉身(参一14), 只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在 的里面并无罪的成份(参林后五21;来四15);所以 有如当日摩西在旷野所举起的『铜蛇』,只有蛇的形状,并无蛇的毒素。这样一位无罪的主耶稣,在 的肉身中被钉十字架上时,一面代替人承担了神的审判(『铜』在圣经中豫表审判),一面也藉着 在十字架上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使人得以脱离魔鬼的辖制。

  话中之光 (一)摩西在旷野举起铜蛇的救法,即豫表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救赎:

1.以色列人如何因火蛇之毒而死,世人照样因罪而灭亡。

2.铜蛇有火蛇的形状,主耶稣也有人罪身的形状。

3.铜蛇只有蛇形而无蛇毒,主耶稣只有人性而无罪性。

4.铜蛇被举起在木头上,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

5.铜蛇只有一条,救主只有一位。

6.以色列人因仰望铜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稣而重生。

(二)如果没有救赎,我们就不能出死入生;我们若要重生,必须藉着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

(三)信徒仍须一直仰望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才能奔跑前头的路程(来十二1~2)。


【约三15】「叫一切信 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 里面得永生。)」

  文意注解 「叫一切信 的,」『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 的意思(参一12)。同时,『信』字是现在式,表示这一个信靠或交托,乃是一直执着、持定,而非刻变时翻的。

「都得永生,」人多注意『永生』的『永』字,以致认为『永生』只是时间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但实在说来,『永死』也是永远存在的,所以『永生』不仅是说到时间,更是说到情况和关系等等问题。『永生』就是神的生命──神非造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久的,在性质上也是永远、神圣的。

本节启示了如下的真理:(1)『一切』表示无论何人都有可能得救;(2)『信』表示得救的方法很简单──只须相信;(3)『 』表示除主以外别无拯救(参徒四12);(4)『得永生』表示得救的后果乃是得着无价之宝。

  话中之光 (一)一切叫我们得重生所必须的事,主耶稣都已经替我们作成了; 没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们作,只叫我们信 。

(二)信是惟一的方法,使我们得着永生;我们若没有信心,则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参14节),还不能使我们得着永生。

(三)重生是永生的开端;永生是重生的继续、性质和情况。

(四)本节按照原文又可译为:『叫一切信的人,在 里面得永生。』永生是不能和基督分开的;我们不但是因信基督而得永生,并且也是在基督里面才有永生。

(五)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并且,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 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 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原文字义 「爱」神圣的爱(agapao);「灭亡」除去,失去。

  文意注解 「神爱世人,」原文是『神是这般的爱世人』。『爱』指无条件、舍己的爱。『世人』原文与『世界』同字,指犯罪堕落而构成世界的人。他们原是神按照 自己的形像,为着盛装 而造的器皿(参创一26;罗九21,23);他们虽然犯罪堕落,但神仍然以 神圣的爱来爱他们。

「甚至将 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神对世人的爱是爱到『甚至』的地步,将 怀里的独生子,就是 的彰显(参一18)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 的,」『信』字原文是『信入』,即『相信归入』(believe-into) 。真实的相信乃是归入基督里面。

「不至灭亡,」『灭亡』在原文并不含丧失知觉或停止知觉活动的意思,圣经里面所谓『灭亡』的刑罚,是有痛苦知觉一直到永远的。

「反得永生,」『永生』的意义,请参阅十五节注解。

  话中之光 (一)马丁路德称本节为『福音的缩影』:(1)神是爱的源头;(2)爱的对象:是人,是一切的人;(3)爱的方法:赐独生子;(4)爱的果效:人肯相信;(5)爱的收获: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二)神圣的爱最超绝的表现,就是赐下耶稣基督;神对人类最大的恩赐,就是 的独生子。我们在 以外,还有何求?

(三)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圣经中最宝贵的一个宣告。千万人因为这节圣经受感动而信主得救,圣灵用它来拯救的人,比任何其他的圣经节更多。千万基督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这节圣经作为根据。读《约翰福音》而不经历这句宝贵的话,是全世界最惨的一件事!

(四)我们是藉着『信』,和基督发生联属的关系;我们是在灵里『信入』到基督里,与 有了生命的联属。

(五)「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灭亡』是第二次的死(启廿14),『永生』是第二次的生(重生)。人若只有第一次的生,就要有两次的死──肉身的死和永远的死。人若有第二次的生,就只有一次的死──肉身的死;可能他连肉身的死也没有,因他可能活着被提(参帖前四17)。


【约三17】「因为神差 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 得救。」

  原文字义 「差」差遣,差派作全权代表;「定罪」审判,决定。

  话中之光 基督的原则,不是定罪,乃是拯救;跟随基督而服事人的,也当如此。


【约三18】「信 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文意注解 「信 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暂时的『信』或『不信』,而是指带着持续且肯定的态度『信』或『不信』。

「信神独生子的名,」信主的名等于信主自己。

  话中之光 (一)人只有信主和不信主两类,此外并没有第三类;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如何,完全根据他如何对待这位神的独生子。

(二)人被定罪,不是因杀人、放火;人被定罪,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人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不信神儿子的名,就是和神没有发生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圣经的逻辑学。

(三)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稣;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


【约三1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原文字义 「恶」坏了;「定...罪」审判。

  文意注解 「定他们的罪,」此处的定罪是指审判过程,而非指判决。

  话中之光 世人被定罪的原理,只因为不爱光倒爱黑暗。


【约三20】「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原文字义 「作恶」作坏事;「责备」暴露,揭发。

  文意注解 「凡作恶的便恨光,」『作恶』在原文不是指偶而作恶,而是指习惯作恶。

「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因为光会显明人行为的不善,所以就恨恶光。

  话中之光 (一)不信的产生,基本上出自那远避光的邪恶气质。

(二)光总是对黑暗构成威胁,所以光总是受黑暗的排斥。

(三)一个人对主耶稣的态度,显出他是属于光明或属于黑暗。


【约三21】「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文意注解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行真理的』和前节『作恶的』(20节)相对,故『真理』乃指『正直』。『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话语的人,也是行神话语、倚靠神的人。

有些解经家认为本句应译:『来就光的必行真理』──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真理,必须先来就光,靠着神的恩和力才能行出真理来。

「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靠神而行』即指『照着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动』;这样的生活行动,必然与神圣的光一致。

  话中之光 (一)真实的基督徒必然有三种情形:(1)必行真理;(2)必来就光;(3)必靠神行事。

(二)人必须是爱真理、求真理,才能行真理。


【约三22】「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文意注解 「在那里居住施洗,」事实上主耶稣并不亲自施洗,乃是 的门徒施洗(参四2)。


【约三23】「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

  原文字义 「哀嫩」水泉,赞美。

  文意注解 「在靠近撒冷的哀嫩,」『哀嫩』可能位于约但河西面的赛多波利(Scythopolis),即今那布鲁斯(Nablus)以南十三公里之处。

「因为那里水多,」这话暗示正确的施洗,乃是将人的全身浸入水里。若是行点水礼或浇水礼,就不需要『水多』的地方了。


【约三24】「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原文字义 「下」扔,掷。

  文意注解 有关施洗约翰被下在监里的事,请参阅马太十四章三至五节。


【约三25】「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

  文意注解 「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据可靠文件显示,当时有一些犹太人,对于如何正确达到礼仪上的洁净,极有兴趣。

  话中之光 (一)宗教徒喜欢为道理上的小歧异而争辩不休,其实这些歧异多半无关紧要。

(二)喜欢争辩的人,多半怀有分门结党的心态(参多三9~10)。


【约三26】「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 那里去了。』」

  文意注解 约翰的门徒或系出于爱他们的老师,因此嫉妒主耶稣的成功。


【约三27】「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

  文意注解 「从天上赐的,」『赐』字的动词,在本书中经常出现,共达七十六次之多。

  话中之光 (一)本节的话对现代的基督徒而言,也是真的;各人所得既是出于神的赏赐,所以应该对别人的成功,没有嫉妒的余地。

(二)人对属神事物领受的能力,也是神所赐的(参11~12节)。

(三)属灵的事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力量就能得着甚么,乃是出于神的恩典──从天上赐的。所以我们该常常来到神面前,仰望 赐下更多恩典。

(四)我们信徒根本没有理由自傲,或为自己建立从人来的名声。

(五)主的工人不要计较甚么,也不要为自己争取甚么,而该单单仰望神的祝福;因为若非神的赏赐,就不会有甚么得着。


【约三28】「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 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

  文意注解 「我曾说,我不是基督,」参阅一章廿节。

  话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应当体认自己的身分──我们不是基督,我们乃是基督的见证人,所以一切的荣耀都当归给基督。

(二)我们固然应当活出基督、彰显基督(参腓一20),但我们绝不是基督;只有那些有野心的人,才会宣称是基督再世(参可十三6)。


【约三29】「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文意注解 本节说出『新郎的朋友』该有的认识与态度:(1)新郎乃是当得众人注目的中心;(2)自己的任务不过是向人介绍新郎; (3)要以新郎的朋友自居;(4)要以『站着』的态度来服事新郎;(5)要以新郎的声音和新郎的喜乐为喜乐。

  灵意注解 『新妇』泛指所有基督的信徒,就是教会(参弗五31~32);『新郎』指基督;『新郎的朋友』指施洗约翰。

  话中之光 (一)信徒的喜乐,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角色重要,或是因为自己的工作成功,而是单纯因为主而喜乐。

(二)甚么时候我们听见主的声音,我们就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三)「娶新妇的,就是新郎,」这说出教会应该也必然归给基督。一切真为基督作见证、服事基督的人──「新郎的朋友」,在教会中听见基督的声音,看见众圣徒都归向基督(不是听见自己的声音,叫众圣徒归向自己),必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约三30】「 必兴旺,我必衰微。」

  原文直译 「 必增加,我必减少。」或「 必扩增,我必衰减。」

  原文字义 「兴旺」增长,增加;「衰微」减少,小一点。

  话中之光 (一)「 必兴旺,我必衰微,」这是属灵长进的定律。真正属灵的长进,不是看圣经知识加了多少,也不是看得救年日有多长,乃是看主在我们里面是否逐渐兴旺,我们自己是否逐渐衰微。

(二)属灵生命的长进,乃是多有基督,满有基督;同时相对地,少有自己,没有自己。

(三)实在的长进,不是我得着了甚么,而是让基督得着了我。长进,乃是我的奉献有多少,我摆在神手中的有多少,我叫基督居首位的有多少。

(四)重生的结果,乃是基督的成分越过越多,基督的地位越过越高──「 必兴旺」,而天然的生命越过越萎缩,自己的成分越过越减少──「我必衰微」。

(五)传道人最大的难处,就是他的自己;高抬自己,以致无形中将主遮蔽了。

(六)作为基督的仆人,若求自己的兴盛,叫别人注视自己,就是对基督不忠了。


【约三31】「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文意注解 「从天上来的,」指主耶稣;对约翰而言, 那属天的根源(参林前十五47),意义十分重大。

「是在万有之上,」『万有』指所有的事物,在此处特指神一切的仆人。

「从地上来的,」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的通用语,但在此特别是指施洗约翰,指他的来历。

「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本质。

「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教训。这不是指他只谈及地上的事,而是指他所说的是地上的言语。

  话中之光 (一)人不跟从主的使者,只跟从主耶稣,才是好的。

(二)一个基督的仆人,不但是要完全认识主,也是要十分明白自己在主面前的地位。


【约三32】「 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 的见证。」

  文意注解 「 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这句话指明主耶稣的教训,乃出于 属天的经历。

「只是没有人领受 的见证,」意思不是说完全没有人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参33节),而是指一般犹太人拒绝接受。


【约三33】「那领受 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

  文意注解 「那领受 见证的,」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即表示接受『 是从天上来的,降世为要完成神的救恩』这项真理。

「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人在契约上盖印,即表明这约是真实且无可变更的;凡对主耶稣的见证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盖印章那样坚定地证明神是真实的,因为耶稣所说的话,乃是神的话(参34节)。

  话中之光 (一)基督的见证,就是神的见证;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

(二)真领受主的人,身上必有圣灵清楚的印记;有清楚印记的人,必能在行事为人上见证神是真的。


【约三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 ,是没有限量的。」

  原文直译 「...因为神赐圣灵是没有限量的。」

  文意注解 「神所差来的,」即指主耶稣。

「就说神的话,」主耶稣的话就是神的话(参七16;八28;十二49;十四10)。

「因为神赐圣灵给 ,是没有限量的,」《合和本圣经》在此加了『给 』两个字,因认为只有赐给主耶稣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的(意即赐给别人就有限量);但另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主耶稣无限量地把圣灵赐给信徒。

  话中之光 (一)凡是主真实的仆人,都避免说自己的话,而只说神的话。

(二)神的灵对所有蒙召作 工作的人都是完备的,足够供人完成任务。


【约三35】「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 手里。」

  文意注解 父对子的爱,由父将万有交在子手里而显明出来。


【约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原文直译 「信入子的人有永生;不信服在子里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

  文意注解 「信子的人有永生,」这个『有』是现在式,表示永生是现在就可以拥有的,信的人不是要等到将来才可以得着。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的震怒』在原文是一句有力的话,意思是说神极力地反对;『震怒』一词在本福音书中只在这里出现过;『常在』表示一个罪人不要期望神的震怒最后会消失。神是全面且不止息地对抗罪恶。

  话中之光 (一)千万不要为自己积蓄忿怒,惹神震怒(罗二5)。

(二)我们永远的结局如何,完全在于我们如何对待神的儿子。

 

第三章 重生得永生

 

壹 重生


 一 堕落之后的人的光景


我们必须先清楚人的光景,才能明白人的需要是甚么。因着始祖犯罪堕落;人的处境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人的灵死了,失去了正常的功用(参照创二17);所以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因为死人对于罪是毫无感觉的,对于善和认识神,是毫无能力的。

(二)人的魂受了玷污,人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二21),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

(三)人的身体成了属乎血气(创六3),必死的(林前十五53)肉体,而肉体中没有良善(罗七18)。肢体中有犯罪的律辖制人,由不得人不犯罪(罗七20~25)。

(四)人成了可怒之子(弗二3),神的震怒常在人身上(约三36)。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所以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至终的结局就是灭亡,被扔在火湖里,永远沉沦(约三16;启二十15,二十一8)。


 二 重生的需要


1、重生的人才能见神的国(约三3)


堕落之后的人(旧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是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神灵的事(林前二14)和神国的事。因为属血气的人,只能看见属世的事、属物质的事和今世的事;无法看见属天的事、属灵的事、来世和永世的事。

要看见神国的事,需要有神的生命,需要有神的灵;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3)和神国的事。只有蒙圣灵照明心中的眼睛,才能知道神的旨意(弗一18)。

人天然的观念是以为人需要修行,认为人只要行善积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就能上天堂,不下地狱。这种观念都是来自宗教的错觉和迷惑。毫无疑问,在堕落的世人当中,也有各种不同程度的人;有上流高尚品格的人,也有下流品格卑鄙、无恶不作的人。按着外面的条件来说,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是属于上流社会阶层的人;按着人格道德水准来说,他是法利赛人,热心于宗教的规条律例,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是有高尚品格的德劭之士。但是主耶稣明明的告诉他说,他需要重生,有神的生命,成为新人,才能见神的国。


2、重生的人才能进神的国(约三5)


要进神的国,要有超凡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按着超凡的义这个标准,这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都没有能力行这样的义。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人缺少能力胜过罪的律(罗七21~25)。除非重生有神的生命,靠生命之灵的律,才能胜过罪的律,成就律法的义(罗八1~4)。


 三 重生的意义


1、 字面上的解释


重生就是再生一次。


2、属灵的意义


从神而生(约一13;约壹三9,四7,五1,4)。

第一个人亚当是神造的,不是从神生的,以后人类的后代是从血气生的,是从情欲生的,是从人意生的(参照约一13),这是旧造的人,第一次的生。而第二次的生就是从神生。


3、从水和圣灵生(约三5,8)


(一)从圣灵生,是没有甚么可以争论的。因为进到信徒里面的是圣灵(约二十22,七39,十四17,26,十六13),是从主自己那一粒麦子所结出来的许多子粒(约十二24),所以主的本身,如何是圣善的灵(罗一4),所结出的当然不是别的,也是圣善的灵。这事早已在旧约经卷上豫言了(结三十六27,三十七14)。因为三而一的神,不是分开的,所以圣灵进入信徒的里面,那结果是父和子也都进入信徒的里面了(约十四18,20,十五4~7;约壹四13,16)。所以经上用许多不同的名称,称呼进入信徒里面的圣灵,诸如:「神的灵」(约壹四13;罗八9),「基督的灵」(罗八9),「赐生命的灵」(罗八2;林前十五45),「儿子的灵」(加四6),「耶稣的灵」(徒十六7),「那灵」(林后三17),「主灵」(林后三18),「基督耶稣」(林后十三5),「基督」(弗三17;西三4),「永生」(约三15,16,36,五24,六40,54,十28),「恩膏」(约壹二27)等等,名称虽然不同,却是指同一位圣灵,同一位神,进入圣徒里面,这就是重生的意义。

(二)从水生,是比较有争论的。有人主张这里的水是受浸的水,是经过悔改进入水里面结束旧人之后,才能接受圣灵得着永生。另有人主张,水是为洁净。而在属灵上,它的功用是作用在人的心、良心、心思、行为等上面,使人的生活和习惯,因着圣灵和神话语的能力蒙洁净。也就是用水灭绝罪身。

然而,真正能洁净基督徒的水,乃是来自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从 肋旁流出的水。这藉着水和血来的,带着洁净和赎罪的能力。 是用话里的水,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 说,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乾净了(约十五3)。

从原则和根本上说,为要得着重生,人的罪身和行为必须被审判治死过才可以。


 四 重生的成就


1、客观的事实


从神为我们成就的救赎,客观的事实来说,因人犯了罪,必须赎罪,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又因人的旧人肉体有喜欢犯罪、受犯罪的律辖制的问题;此外,人的灵死了,失去功用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神赐 的独生子,道成肉身,成为罪身的形状,就是有血有肉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就了救赎,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一)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表明 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作了万人的赎价(提前二6)。

(二)耶稣在人子的身分上被举起来(约三14),表明 如同摩西在旷野举起来的铜蛇,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八3),解决了受罪和死的律辖制的旧人,伤了蛇的头(创三15),因为旧人和 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信徒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就是救了人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

(三)耶稣如同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表明 藉着死而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能进入一切信 名的人里面重生他们。所以经上说,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


2、主观的经历


从信徒接受救恩的主观经历来说,人所以能得救,罪得蒙赦免,重生,得永生成为神的儿女,是因为:


(1)有人向我们传道了,把基督的话传给我们听了(罗十14~17)


神的话,把我们引到基督面前(约五39~40)。当我们听见基督的话,这话就使我们觉得扎心(徒二37),同时也作从我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我们肉心(结三十六26)的工作,给我们一个新心,愿意接受所听见的话(来四2);又因圣灵的工作,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这是因为基督的话是人的光(约一4),也是洗净我们的水(约十五3;弗五26),也是能救我们魂的话(雅一21); 的话能刺入剖开,连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辩明(来四12)。


(2) 悔改相信就可以得救(徒三19;罗十9~10)


因着神活泼的话和圣灵的感动,使人认识自己的败坏,认识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 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十七3),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二十31),信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 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就是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6)。因着相信,就不至灭亡(约三16),也不定罪了(罗八1)。


(3)相信就能重生得永生(约一12,三16,二十31;罗十13)


凡接待 的,就是信 名的人, 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在我们相信愿意接待 的那一刹那,我们就接受圣灵(约二十22),而接受圣灵就是接受基督作生命(西三4),就是重生(彼前一3),得着新的生命,就是得永生(约三15,16,36),因为这永生也是在 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壹五11~12)。


(4)因相信,人的灵活过来(弗二1,5)


人的灵本来已死了(参照创二17),失去了功用。这是由于我们的良心被罪污秽了。但是因着相信, 的血洗净我们的良心(来九14),并且圣灵进到人的灵里面(罗八11;约二十22;林前六19;弗一13),与人的灵成为一灵(林前六17),藉着这样一洗和一进,人的灵就活过来,是与基督一同复活(西三1),得着了灵的救恩。


(5)受浸归入主的死,作与基督同葬,同复活的见证


一个真正悔改归向主的人,自然愿意表明作见证说,从前不信主死在罪恶过犯中的旧人已经死了,所以就藉着浸礼归入死,和 一同埋葬,了结已往,当他从水里上来的时候,就是表明与基督一同复活,是一个新人,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相信我们若在 死的形状上与 联合,也要在 复活的形状上与 联合(参照罗六3~11)。

惟有肯受浸作这样见证的基督徒,才能在得救后的信徒生活上,经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以及「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是活出基督」(腓一20~21)。这样的人,会在他们的生活上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会成为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16)。他们会得魂的救恩(来十39;彼前一9),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一11)。反过来,一个不肯受浸的人,或许他们因信得着灵的救恩,因信得永生,但绝不会是一个得胜者,他们虽然不会沉沦,下火湖;但在来世,千年国度时期不能进天国。他们是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国(路九62)。


贰 施洗约翰


施洗约翰的职事是「预备主的道,修直 的路」(约一23;太三3)。是叫人悔改转向主,以便当主来尽 职事的时候,能跟随 ,作 的门徒。所以当主耶稣来了,施洗约翰介绍 叫世人认识, 就是神的羔羊,神的儿子(约一29~34)之后,本该立刻停止他的职事,和他的门徒一齐跟随耶稣才对。虽然他说:「我给 解鞋带也不配」(约一27),又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 前面的…. 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27~30),但他并没停下他的职事,继续作他施洗的工作,以致他的门徒受困惑,甚至不太高兴众人都往耶稣那里去(约三26)。这就是神允许施洗约翰被希律王监禁,甚至被他杀害的原因(太十四3~12)。

施洗约翰在开头的时候,异象是清楚的。他亲眼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耶稣的身上,印证神豫先向他所说的话,认识耶稣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后来被监禁的时候,他的异象就变成模糊了,甚至打发他的两个门徒去问耶稣说:「那将要来的是你么,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路七20)?主的仆人,该从施洗的约翰学到功课,在事奉主的事上,永远随从灵,保持清晰的异象,为主而活,而不是落在自己的工作里。


参 神的爱(约三16)


我们在前项曾看到人堕落之后的悲惨和可怜的光景,也看到人如何干犯了神的荣耀、圣洁、公义。人堕落到可怒、可愤、可恶、可弃绝的地步。然而神爱世人的大爱,远超过了世人的败坏, 爱世人爱到无法形容、无法领会、不可想像的程度,是爱的极致,只能说「甚至」!「甚至」的意思是说,无可比拟,不可思议,无法测度。神甚至把 的独生子赐给世人,为要救赎世人,舍命流血,作多人的赎价。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感谢神, 的大爱是一切的根源。是 的大爱,为我们成功了这么大的救恩(来二3)。── 黄共明《约翰福音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