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十六16~17】参孙的能力是在他的头发上,他的头发一剃掉,他的能力就失去了。他的头发事甚么?就是拿细耳人的头发。拿细耳人,就是完全奉献给神的人。所有属灵的真实能力,都是在乎你奉献给神有多少。如果你在奉献上不彻底,你这个人就还是瘫痪的,你还没有能力。所以不管我们有多少的追求,我们总要记得,能力必定是在人的奉献上。
参孙有失败还不要紧,但是奉献不能失去,分别为圣的见证不能失去。因为失去奉献就失去能力,失去见证就失去神的同在。参孙是拿细耳人。撒但知道他那一个能力的根源是奉献。撒但摸着他那一个最要紧的,要把他那一个奉献拿掉。撒但怎么作呢?撒但借着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催逼到一个地步,甚至参孙心里烦闷要死,就把心中所藏的都说出来了,把他能力的根源说出来了。结果他就落在撒但的网罗里,失去奉献,失去能力,失去分别为圣的见证,失去神的同在。这天天的催逼就是仇敌作的。撒但乃是天天的来折磨神的儿女,要把我们磨死。
【士十六20~21】参孙的故事给我们看见,甚么时候他的头发去了,甚么时候他的能力也去了,同时他的眼睛也没有了。我们所以没有亮光,所以看不见,是因为我们没有彻底的奉献。
参孙之死(十六1-31)
参孙整个故事的最后这一章,可能是早期草稿的一篇补充,而不仅是附录而已,其中有许多场面令作家、画家、音乐家和戏剧家感到难以忘怀。
每一章的开始都谈及参孙看中某一个女人。开头的每一节都是几乎寥寥几字,好象迦萨的公式veni, vidi, vici(编按:意思是『我到,我见,我征服』)。『参孙到了迦萨,在那里看见一个妓女,就与他亲近。』大抵他料想会受到伏击的,因此他半夜起来,将城门扛在肩上到犹大山区的中心地希伯仑,表示他瞧不起城门的守 ──这一段路长达四十哩!
读者或会不明白,这个故作安排的遭遇,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带给他麻烦,到底其重要性如何。当然可能是这女人像他一样在迦萨是外地人。也许他与这女人亲近的事,只作为叙述另一次超人力量的故事的背景,他这次来迦萨的事,无论如何,也正是令他致命的前奏。
参孙的女人,以大利拉最着名,因为惟有她的名字在圣经中可以找到。圣经上没有说她是非利士人。但是,她在许多方面扮演参孙妻子的角色(十四章),她同样也容易受制于非利士人的压力,我们可以假定她是他们的一分子。事实上,她就是箴言一至九章中不断拿来与智慧作比较之『外女』的化身。以下是一段典型的经文──
我儿,你要遵守我的言语,
将我的命令存记在心,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
保守我的法则好象保守眼中的瞳人。
系在你指头上,刻在你心版上。
对智慧说,『你是我的姊妹!』
称呼聪明为你的亲人,
他就保你远离淫妇,
远离说谄媚话的外女。
我曾在我房屋的窗户内,
从我窗棂之间往外观看,
见愚蒙人内,少年人中,
分明有一个无知的少年人。(箴七1-7)
『愚蒙』或『头脑简单』是希伯来形容词的译法,与通常译成『诱惑』或『勾引』的动词相联系。英文的『愚弄』或能表达出概念中的联系。这正是非利士人的首领对大利拉的要求──诈骗参孙,愚弄他,让他出卖他力气来源的秘密。
我们可能不喜欢这样去低估外国女人。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当一个人对另一种族的人说这样的话:『我料想他们还不错,但是你不想要与这样的人结婚』──这就隐含 一种种族歧视。读路得记时我们将处理这个问题,其目的之一是恢复『外女』的『声望』。
大利拉是参孙的女人中最着名的一个。故事的作者也说他是参孙真正喜爱的一个妇人(4节)。他的妻子在开始时也令他喜爱过(十四3及7),这两个女人都责备他爱她们爱得不够(十四16与十六15)。可怜的参孙,他的爱令他致命。他爱错了对象,花言巧语对他造成的伤害远非他的惊人力气可以挽救。他经得起粗暴的待遇,但是容易受人愚弄。
他的结局,就像他其他方面的生活一样,曾有过各种评价。马丁路德对他的评价不好,约翰密尔顿看他是个苦命英雄。笔者无意支持任何一边的意见;但想再一次提出在讨论十三章时所提的意见──将参孙与士师记的前辈们分开来,可能是不公道的。
他在磨坊里,被套上马具拿他当盲牛般加以劳役的描述常被用作比喻。在大衮庙中他像耍熊一样被折磨以逗得观众的笑声。但是有关他最后大屠杀的场面(30节)需要说几句。
他竟在外族的神明崇拜场所,第一次公开的向上帝祈祷(与十五18比较),这是一种讽刺。只有当他在被人踩到无法抬头的时候才需要求助。他本身没有向上帝祈求大力气。那是当他归上帝作拿细耳人,由他的母亲所作的许诺而得到的,不在于他。(许多成年人也都不明白为甚么父母让他们在幼年时接受洗礼。)上帝的灵常在他需要时不求便临到他身上。然而现在,眼瞎智昏,威信尽失,像后期竞技场上的牺牲者一样,成为残酷游戏的嘲笑对象,他知道他的需要。我们不需要知道我们在危难中上帝怎样来救助;但我们知道,无论甚么时候,在甚么地方,我们有危急,都可以祈求他的帮助。这一点令双目被剜了的参孙能挺身面对死亡。
参孙也是可被伤害的,这一点更增加他实际上对别人的魅力,人们一向认为敏捷的步法和挥动自如的膀臂会使他们脱离险境。参孙的失明常成为绘画家绘画的主题,因为对他们来说那是活动的终结。『参孙痛苦的挣扎』这幅画是出自半生失明的诗人的作品;但是在密尔顿(Milton,英国诗人──编者注)谈及自己失明的诗歌的结尾几行中,所指的方向与参孙的收场截然不同:
上帝既不需要人的工作,
也不需要特别施与,
谁最能负起他的轭,
便能最好地事奉他。
他的国度是尊贵的,
千万人在他命令下迅速行动,
为他攀高山,越过平原和海洋,
他们也恭敬地侍立和等候在他面前。
参孙最后所关心的是报仇──他当然不仅是失明那么简单,而是被剜去双眼。英文标准修订本附带地说明报仇是『为了那剜我双眼之一』(28节)误导了希伯来文的为双眼被剜的报仇行动。(编按;中文和合本正是这样翻译的。)这种但求可怕的个人『满足感』,与旧约圣经中的英雄人物不同,也与我们从耶稣领受到的伦理有极大分歧,因为耶稣祈求天父赦免那些令他受苦的人,他不像居功自夸的参孙那样。――《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