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二章

致命的誓言与口令(十一29-十二6)

(一)

拿耶弗他的女儿献做祭,在其他社会也有类似的故事和戏剧性报导。有人会立刻想到阿伽门农(Agamemnon)的女儿伊芙琴尼亚(Iphigenia),她被带上祭坛是因她父亲的舰队长期被滞留在海面不能动弹,以致带来种种的不幸。类似的故事很多,但是这个简短而令人畏惧的故事,并不因此而逊色失去力量。这是生动的希伯来故事的另一成就。笔者料想有人会说,由于这种故事已是耳熟能详,因此叙述简单。即使是如此,这生动、简洁又赤裸的叙述,令笔者体会到写故事的人叙说时的麻木与震惊。

圣经上还有另外两个故事强调了献上亲生骨肉的可怖。王下三章提及以色列、犹大及以东三王联合攻打摩押的事。一场卑鄙、破坏性强的攻城行动展开了,以下是战争进入高潮的记载──

拆毁摩押的城邑,各人抛石填满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种佳树,只剩下吉珥哈列设的石墙,甩石的兵在四围攻打那城。摩押王见阵势甚大,难以对敌,就率领七百拿刀的兵,要冲过阵去到以东王那里,却是不能,便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于是三王离开摩押王,各回本国去了。(25-27节)

摩押王不仅将他的儿子献为燔祭,且公然地使王朝的前途陷于窘境。以色列人大吃一惊,可能是因为担心自己对摩押人追迫过甚而受惩罚,或由于摩押王的领导力加强了,于是改变主意、鸣鼓收兵。

圣经中另一个与耶弗他献祭媲美的伟大故事,是记载于创世记廿二章亚伯拉罕几乎献上儿子的事,这件事在犹太经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两个故事的叙述都很简洁,但每个故事都盘回于一件重要的事实上──『你带 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儿子……』(创廿二2)及『他女儿……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十一34)。

故事的作者面对耶弗他的这种行动虽能有所克制,却未能使自己置身度外。『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29节);而他隆重其事的许愿是为了得到上帝的保证,就像在六章卅四至四十节记载的两次以羊毛干湿为证一样。祭品竟是他独生的女儿,其中的意义就特别深刻了,但是我们不应该有任何认为他不顾后果的誓愿,是一时脱口而出,因而免除了他的全部责任。这是对上帝许的愿,当然含有献人为祭的意思:『无论甚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当然不是指他心爱的狗!这次攻击亚扪人所招致的个人损失,令他在反驳以法莲人的批评时所说的;『我就拚命前去』(十二3,编者注:英文直译这一句话为:『我把我的命拿在手里』)这句话更有深度。大部分旧约圣经中都没有提及寄望于来世的事。美好的生活是充实的生活,其意义一方面是指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另一方面的意义是继续与家人同在,并受到他们纪念。就后面这个意义,耶弗他确实冒生命的危险(把命拿在手里)去出战。

最后一点,他的女儿明白高尚受尊敬的准则,就像西巴和撒慕拿站在基甸面前一样(八21)。她不仅接受自己应尽的责任,而且事实上是肯定:『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令人伤感的故事结尾,提及另一个古老的风俗习惯,大抵是一种妇女的生殖的礼仪(fertility rite)。

(二)

许多人都用过『示播列』这个口令而不知其来历。以法莲人(在十9略为提及)又一次出现较迟,就像他们在基甸故事里的情形一样(七24-八3)。对付出言恐吓的人,耶弗他远不及基甸的手段老练,以致表面的冲突终于导致内战。约但河渡口再次成为前线,情形与三章廿八节,七章廿四节与十章九节所说的相同,但这一次是以色列人对抗以色列人。

故事的核心在文字上有两种不同的表达。第一种表达在标准修订本的译文中并不太显着。西部的以法莲人说住在东部的基列人不过是以法莲的逃兵。第四节下半较为合适的译法应该是:『你们以法莲是逃兵;基列是在以法莲与玛拿西之间。』写故事的人找以法莲人的幽默,说他们的口快而剑不快。以法莲向同胞提出控告之后,现在以法莲的生还者,向西逃走要通过基列人的渡口。但是情势改变了。现在,谁是以法莲逃兵呢?

这是渗进我们的语言中的另一次关于命运的文字游戏。『示播列』意指『河水』或者水的『流』。任何陌生人要渡河必定被带到河的某一部位,指 河流问他:那是甚么?如果他是以法莲人,他的回答是『西播列』,就要杀死他。这个字在英文里是口令,或用来区别不同运动员或政党党员的方法,更准确的说,是使人暴露自己的身分。

各民族都因自己的语言文字中有外人读不出的发音而感到高兴。这种情形在和平期间可以当做游戏或取笑的资料,若在战时或在敌方盘问时,这是生死存亡的决定。

(十二7-14参考十1-5的解释──士师一览表{\LinkToBook:TopicID=151,Name=士师一览表(十1-5;十二7-14)})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