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上帝之初熟土产,可能和十四章廿二至廿七节讨论过的『什一奉献』,是同一件事,它也可能是额外的一项要求。不论是那种情形,这里强调的是:宗教礼拜仪式中不可没有祭品。初熟的土产,即『地上……所收的各种初熟的土产』,在古代世界看来是特别神圣的。即使在今天,一位熟练的园丁,也会对首季之收成感到特别高与。但可能在这个科学时代里,我们已经大大丧失了那一份惊喜。然而,古代的人仍然对大自然的运作肃然起敬,同时很快会对所相信造成这一切之神力表示感激。以色列人在这方面也不例外──而那也正是危险所在。敬畏很容易被误导,结果产生澈底的迷信;许多以色列人被迦南人之特殊习俗及仪式所吸引,这些习俗和仪式献给神明,以求土地能多出产。
在这个背景下,本段申命记强调了三件事:(一)崇拜必须是直接向 真神的;(二)崇拜必须适当加以引导,且要在适当的圣所里崇拜(意指耶路撒冷);(三)以色列人应当理智地心存感激──不仅对新季节之出产,且要正确认识上帝给了他们何等的恩惠。
这三点中,第一点的重要性,可从耶和华你上帝这个名字的重复出现,以及提醒他们上帝(此外再没有别的)是他们和他们的祖先的上帝,这两件事中看出。第二点指示是崇拜者要上耶路撒冷和到祭司那里(2~4节)。第三点是教导他们要有一个回应(5节);换言之,每当献上初熟的果子时,以色列人要记得且要在祭司听得见的地方重复一个自白。
这个古老的自白(5~10节),使人得以一瞥以色列人『祈祷书』中引人入胜的一面。它使崇拜者忆起已往的历史,回到他祖先雅各的时代,他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即离开在亚兰的家,到一个居无定所的迦南地)。雅各之流浪及在埃及为奴的痛苦的往事,以色列人从中获得拯救;初熟的果子本身表明上帝已经赐给以色列人一个富庶之领土产业。因此,崇拜者不只是对天然生长的『奇迹』心存敬畏的感觉,在一个更广的空间里,他也要察知上帝恩惠之丰富──勿忘与社会中较不幸的人分享这些利益(11节)。
今天在许多基督的教会里,我们很容易为我们的『自由的』崇拜仪式而感到骄傲。这一段将提醒我们那些崇拜礼仪并非不重要;它们能造就人,也能误导人。最重要的是,我们崇拜的模式应当时刻引导我们全然爱慕上帝,同时也随时随地察觉其他人的需要。
十二至十五节规定第二项宗教上的服事,但与第一项服事有些有趣的差别。这项服事是关于每到第三年要献上什一(12节),这点在十四章廿八和廿九节中已经讨论过。与初熟的果子不同,这次的祭物并非带至耶路撒冷和交由那里的祭司以宗教仪式处理,而是直接给利未人和穷人。因此,并未牵涉到圣地或圣殿──圣所可以说就是头顶的天空(15节)。无疑的,我们应当称这种行动为『善行』,或许我们也应看它是宗教范围以外的某些事,即以基督的名义履行的。然而,申命记却规定在履行此种善行时,必须加上口头的告白,这告白是向天上的上帝所作一项严肃的宣告。
这项宣告包括两件事。第一,崇拜者宣称他所施予的恩惠是完整的什一奉献,而非其中很吝啬的一部分。没有人能查明宣告是否真实,但是,在耶和华面前所作严肃的宣告,如果故意不诚实,将招来上帝的报应。因此,这项服事对保证供给利未人及穷人的礼物很有效用。任何人都想知道,如果今天我们也被要求作这样严肃的宣告,则基督徒的施舍将是如何的多呢。第二,崇拜者宣称他已经遵守将他的什一奉献给穷人的法规,就像他献祭时所作那样(14节)。于是,给穷人礼物被转化成一种象征之献祭,成了一种真诚崇拜上帝的仪式。这个想法和耶稣在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节中表达的相同:『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我们根本不能将律法中两条最大的诫命分开:爱上帝及爱我们的邻舍(太廿二34~40)。在基督的教会里,奉献是崇拜的一部分并非偶然的事。
这一章作为申命记从十三章开始以来之法典的结束。十六至十九节提醒读者,申命记这部分的所有这许多律法,全是上帝的『律例,典章』,为 的特殊子民设计的。在我们的国家里,我们不会对世俗的法典抱 这样的敬意,不论我们对法律和秩序是如何尊重。但对以色列人而言,谨慎遵守这些律法等于遵行上帝的道路。这几乎已经变成老生常谈,因此,也许值得回想它在圣经里被用到甚么程度。耶稣描述的两条道路是最生动的用法(太七13~14)。早期的基督徒并未利用『基督教』这词语:他们称之为『这道』(例如徒九2)。我们人生之历程是走在一条选对或选错的路程上,它指引我们到一个特定的目的地。我们最好经常问问自己,我们的目的地到底在那里,我们的道路是否圣经指示的那条路。――《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