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提要


壹、作者

本書的作者不詳。根據第一章一節「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這句話看來,本書必不是在士師時代寫的;又根據第四章二十二節「耶西生大衛」這句話看來,我們可以斷定本書的作者必認識大衛為何等人士;而又因大衛是本書家譜中最后一個人物,故本書當不是在大衛去世以后才寫的。綜合上述諸理由,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極可能是先知撒母耳所寫,因撒母耳曾膏大衛(撒上十六12~13),但他在大衛為王之前即已離世。

貳、內容敘述時地

本書系敘述士師時代所發生的事情(一1),前后時間約歷十一年(一4;四13)。

按本書后面所記載的家譜(四18~22)來推算,有兩種不同年代的算法。若從撒門算起,波阿斯是撒門的兒子,而撒門據謂是約書亞手下窺探耶利哥的兩名探子之一,后娶妓女喇合而生波阿斯(太一5),則可推斷本書是士師時代之初期,約在主前1350年左右。但若從大衛算起,大衛是波阿斯的第三代孫,則本書之事應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晚期,約在主前1150年左右(注︰士師時代約為三百多年,大概由主前1390年至主前1043年掃羅出現為止)。

本書所敘地點是在摩押地和迦南地。

參、本書背景

本書所記載的事實,是發生在士師記時代。士師記是整個以色列百姓歷史中最慘痛的一頁。那時以色列百姓受盡外邦人的欺壓,就是神子民本身也常背叛神,轉去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境內一片混亂。當時缺少像摩西、約書亞那樣的偉大領導人物,每當一個士師興起,只帶來極短暫的悔改,好象在一片黑暗中閃過極短暫的火花,瞬息過去后,神百姓仍淪落在無邊的黑暗中。到了最后,連這樣短暫的複興亦不複見,所以士師記最末了的一句話,是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兒女之命運似乎已經到了盡頭。

就在這樣一個使人無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現路得的故事,使我們頓覺峰回路轉,在萬暗之中看見了一線美麗的曙光;所以路得記在聖經中實居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結束了荒涼的士師時代,引進大衛王權的榮耀。聖靈記載路得記是一直到最后大衛降生為止。若是沒有路得的複興,也就沒有大衛王。路得記說出一個承先啟后的人物,也說出一個承先啟后的經歷。

肆、特點

(一)本書並沒有明言神直接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華」這名稱共出現十八次之多。

(二)本書充滿溫馨的愛,故事人物彼此待人以恩情,情感真摯動人。

(三)本書文學技巧超卓,人物栩栩如生,為上乘之作。人物對話的語氣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布局獨特,一章與四章,二章與三章,彼此對稱。一與四章分別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盡其親屬責任;一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四章拿俄米則得子。二及三章均記載路得離家至田間;二章中波阿斯囑咐路得留在田間,並祝福她,而三章則倒轉,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后留她在打麥場;兩章結尾時,路得都向拿俄米敘述她與波阿斯見面的事情。

(四)本書四章各有不同的主題,構成四幅不同的圖畫,而這四幅圖畫卻又緊密相連,在每章的末了均有很巧妙的交代,使前后兩章所描繪的圖畫,很自然地聯系在一起。第一章的最后一句話是︰「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22),如此就把第二章所敘的『在麥田裡拾取麥穗』的情節連接在一起;第二章的最末一節說︰「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二23),如此使與第三章『在打麥場上求親』的情節連接在一起;而第三章的最后一句話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三18),也替第四章『波阿斯在城門口辦理贖業手續』的情節連接在一起。

伍、中心信息

(一)追溯大衛王和主耶穌基督的族譜(太一5,16)。一個外邦女子,因著她正確的選擇,竟作了君王的曾祖母,連主耶穌,按人說來,也是她的后代。

(二)引導我們歸向神的恩惠,啟示我們 在個人日常生活中如何施予關懷,教導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能認識神(撒上二7~8;詩一百十三7~9)。

(三)全書中處處引人注意一個主題︰人進到神的國,不靠地位、名望與血統,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愛、去關懷幫助別人。「愛人如己」的精神在本書裡發揮得淋漓盡致。

(四)全書的主旨,乃在教訓我們信徒在凡事上都應當憑著信心,不可憑著眼見。

陸、本書在聖經中的地位

猶太人在守節時,所誦讀的經卷共有五本,它們是︰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和以斯帖記。這五本書在希伯來文聖經中稱之為“Megilloth〞(意即『書卷』)。正統的猶太人在一年一度的五旬節,都誦讀路得記這一卷書,可見以色列會眾,如何重看本書。

柒、與他書的關系

路得記與以斯帖記,是全部聖經六十六卷中所僅有以婦女的名字命名的二卷書,它們有不少有趣的相似和相異的地方。

(一)相同處︰

1.她們倆人都有不平凡的婚姻︰路得是外邦女子嫁給猶太人,而以斯帖則是猶太女子嫁給外邦君王。

2.她們都成全神偉大的事工︰她們都成了猶太民族脫離苦海的救星。路得的后裔大衛結束了士師時代,將以色列帶入空前強大的境地;以斯帖則將猶太民族于被滅族的絕境邊緣解救出來。從更遠處看,她們二位女子都敗壞了撒但想除滅「女人的后裔」──彌賽亞降世的陰謀。

3.這二本書的文筆風格有奇妙的吻合︰路得記是一本記述愛情的書,但全書卻找不到一個「愛」字;以斯帖記是一本論到神奇妙大作為的書,但是全書竟未曾一次論及「神」的名字。

4.她們倆人都是美女︰路得記雖然未曾介紹路得的美貌,但是當她抵達伯利恆后不久,她就成為眾少年人追求的對象(參路三10),可見她十分可能是一位面貌娟好的婦女,(至少她是一個可愛的女子);而以斯帖的美貌更不待言,但是更重要的是她倆都有「內在美」──美麗的靈命和品格,這也是神重用她們的原因。

(二)相異處︰

1.身世不同︰以斯帖是猶太女子,出身于貴族之家,且受敬虔的叔父末底改撫養成人;路得卻是摩押女子,一個平凡的女子而已。

2.境遇不同︰以斯帖一生的道路通順,被王寵愛;但是路得的早年卻是年輕喪夫,境遇坎坷。

3.榮耀神的途徑不同︰以斯帖是在一個危急的關頭,將自己的性命孤注一擲,挽狂浪于既倒,一鳴驚人,成全了極大的事工;但路得卻是以堅貞的跟隨,完美的為人,平平凡凡地度過她的一生,與她同時代的人知道她的雖不多,但她的果子卻是永遠長存。

若要仿效以斯帖,作像她那樣的聖徒,大多數會沒有她那樣的「天姿」,也沒有她那樣的「機遇」,因此是不大可能的;但作一個「路得」式的聖徒,卻是人人都可能的──只要他有一顆愛主的心。榮耀神,為神成就大事,不一定必須作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平平實實地活出基督徒當有的生活,也可以發生永世不滅的影響,因為「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所以沒有一個信徒可以自暴自棄,這也是路得記最感動我們的地方。

捌、鑰節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

「愿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滿得 的賞賜。」(二12)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三9)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四13)

玖、鑰字

「平安」或「安身之處」(一9;三1原文同字)

「至近的親屬」(二20;三9,12;四1,14)

「贖」(三13中文未翻出來;四4,6)

「買」、「置買」、「娶」(四5,8,9,10原文同字)

拾、內容大綱

(一)路得不顧環境的艱辛,毅然與婆婆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地的伯利恆──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城』裡(第一章)

(二)路得殷勤作工,拾取麥穗,滿足她自己和婆婆的飢渴──路得到了波阿斯的『田』裡(第二章)

(三)路得遵從婆婆的話,夜間投奔波阿斯,求他盡親屬的本分──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場』上(第三章)

(四)波阿斯經正式手續,取得贖產的權利,並娶路得為妻,生子歸拿俄米抱養,其曾孫就是大衛王──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家』裡(第四章)

路得記 產業的恢複

在士師時代混亂的黑夜中,神興起一位外邦摩押女子,借著她至死的決心,恢複了神的產業。按律法她永不可進入神的會,但因著恩典,列入耶穌基督的肉身家譜中,產生神命定的大衛王,進入神的家。

   借著恢複的路線,看見基督徒與基督合一的路︰

一、摩押女子至死的信心︰出離撒但的國,進入基督的國 一16~17

   同步︰無論苦樂,跟隨到底

   同住︰無論在那裡,同住合一永不分離

   同國︰進入同一國,順服同一君王,作同一子民

   同一神︰敬拜歸向你的神

   同死︰死都不分離

   同葬︰死后永不分離

二、進人波阿斯田中學習事奉︰  二章

   在神的工場與使女們一起學習事奉神,生命的供應拾取麥穗,不浪費恩典,不去神以外的范圍世界中拾取好處,蒙波阿斯贊賞。

三、自潔去麥場︰ 三章

   麥場預表十字架,分開麥糠,沐浴悔改除罪,抹膏受聖靈,換衣服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接受十字架的工作,求主衣襟遮蓋,披戴基督遮蓋她的罪,求救贖的權利,律法更近在先,不能救贖。

四、得著救贖︰  四章

   進入主的家,與基督合而為一,結生命的果子。

大綱︰

  第一章 信心的決志─進入波阿斯城中,進神的國,作天國的子民

  第二章 信心的服事─進入波阿斯田中,進神的工場,作神的奴仆

  第三章 信心的祈求─安息于波阿斯場中,進神的戰場,作基督的精兵

  第四章 信心的聯合─住進波阿斯家中,進神的家,作基督的新婦

波阿斯預表基督︰

  1. 收割的主人 二3~4(太九38)

  2. 救贖主 三12(徒四12)

  3. 潔淨者   三2(太三12)

  4. 恩主 二8~10(約一14)

  5. 血的遮蓋 三9~12(來九12)

  6. 立約者 四9~10(何二19~20)

路得預表外邦人歸向神︰

1. 有主的應許    (約十16;弗二14~15)

2. 受律法的捆綁︰永不得進入神的家 (申廿三3)

3. 有至死跟從主的信心 一15~22(一17)

4. 遇見救恩的主    二2(彼前一5)

5. 緊緊的跟隨主 二7(約六68)

6. 進入救贖之路    二3(太七13~14)

拿俄米預表聖靈,引導女子歸向主與 的十字架。 張向晨《聖經六十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