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六章

第六章 揭開第一印至第六印


壹 第一印――白馬――基督的福音(啟六1~2)


第一印是第六章各印中,最有爭議的一個印。該印有下列各樣不同的看法︰


 一 羅馬帝國


他們所持的理由是,羅馬帝國是世上最強大的國,攻無不克,勝了又勝。所以支持此說法的,包括達秘在內,大有人在。

但我個人不敢認同,其理由如下︰

(一)羅馬帝國的興起,不是基督升天之后,揭開封印之時。

(二)雖然聖經說,「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四25);但從未像第一印那樣說「有冠冕賜給他」(啟六2)。因為冠冕是神的獎賞,神把冠冕賜給基督,也應許賜給教會中的得勝者。神所賜的冠冕是屬靈的獎賞,不是屬世的。神不可能把冠冕賜給逼迫 子民的帝國。

(三)羅馬帝國至終也滅亡,和世上的列國一樣。雖然屢次逼迫,屠殺信徒,但越是逼迫,福音越發廣傳,連該撒的眷屬、王室裡的人、貴族議員和軍民都有許多信了主的。最后整個羅馬帝國,反而被福音所征服。所以羅馬帝國並沒有「勝了又勝」。

(四)政權的「勝了又勝」,是靠武力,靠兵馬戰爭。若是白馬也是戰爭,那么它和第二印的紅馬並沒有甚么分別,沒有存在的必要。

根據以上諸點理由,我們不應該認同白馬是羅馬帝國。


 二 敵基督


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裡,主曾說,在世界的末了,有敵基督、打仗(民攻打民,國攻打國)、飢荒、地震、殺害(死亡)的事將會相繼發生。所以第一印的白馬是指敵基督說的。果真如此的話,就等于是神把冠冕賜給敵基督,這簡直比把冠冕賜給羅馬帝國更說不過去。

啟示錄第十二章的撒但魔鬼所戴的冠冕,是它自己戴的,這乃表示它的自高自大。第十三章的從海裡上來的獸,所戴的冠冕是從魔鬼得來的,因為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冠冕)和大權柄都給了它(啟十三2)。但它所戴的冠冕並不是神賜給它的。所以不可能是指敵基督說的。


三 基督的福音


(一)第二印至第四印騎在馬上的,既然都是指戰爭、飢荒、死亡等事情的描寫,那么第一印也應該是指著事情的描寫;較準確的說法,不僅單指基督,而應該是指著基督的福音說的。

(二)基督的福音,雖然到處受到逼迫、毀謗、加害。但正如 升天之前所吩咐的,已經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都傳遍了。基督的福音,是勝了又勝,攻無不克的常勝軍。

(三)神在基督的福音裡,應許把公義、生命、榮耀、不朽壞的冠冕,賜給得勝的基督徒。

(四)「騎在馬上的拿著弓」;這裡沒有題到矢,可見矢已經發出去了,已經傷了魔鬼,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五)白是天上的顏色,在天上神寶座前,無論神自己(但七9),或是二十四位長老(啟四4),或是被提的得勝者(啟六11,七9,十九8),他們所穿的都是白衣。白不但表明公義、聖潔無有瑕疵,也表明和平。

基督的福音是和平的福音(弗二17),白色是其象徵。


 四 結論


根據以上的理由,我認為第一印是指著基督的福音說的。這個福音要繼續到第六印之前。世界末期最后的七年來臨,恩典的福音,信耶穌得永生之門就關了。因為神的審判已經開始。至于第十四章6至7節所說天使所要傳的永遠的福音,它另有所指,容在第十四章時另行說明。


貳 第二印――紅馬――戰爭(啟六3~4)


撒但從起初是殺人的(約八44);它又是這個世界的王(約十四30;十六11);它叫人人自高自大,所以戰爭是無可避免的必然現像。戰爭將會持續進行,直到認識神的知識充滿遍地,好像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賽十一9),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于一(弗一10)的時候才會止息,地上才會有和平。所以教會有責任把和平的福音傳遍天下,促進世界和平。


參 第三印――黑馬――飢荒(啟六5~6)


綠是大地的顏色,表示大地充滿了供應生命的植物。但因無水,綠色消失,大地轉為黑色的時候,就是飢荒來臨了。眾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十四1~4),面貌比煤炭更黑(哀四8),人的皮膚因飢餓燥熱就黑如爐(哀五10)。因為糧食缺乏,所以人用秤貴重物品的天平來秤麥(啟六5);一錢銀子(一天的工資,參照太二十2)只夠買一升麥子,或是買三升大麥(大麥比小麥粗糙)。葡萄樹和橄欖樹比較能耐乾燥,所以迦南地的葡萄和橄欖的出產很多。經上記載,一掛葡萄須兩個人用扛抬(民十三23),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創四十九11),把腳蘸在油中(申三十三24)等等。可見已往酒和油曾經被糟蹋過。現在因飢荒,不能糟蹋了。


肆 第四印――灰馬――死(啟六7~8)


罪的工價乃是死;人類因為犯了罪,所以人人都躲不過死。但是除了正常的老死以外,因著戰爭、飢荒,再加上瘟疫和野獸,被殺害的人約占地上的人數四分之一。


伍 第五印――殉道(啟六9~11)


祭壇底下就是地下。基督教錯誤的教導,就是人死了就上天堂。所謂的『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無論好人、壞人,信徒或是不信者,人們死后都要到陰間。陰間是在地底下,地心中。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告訴我們,陰間有樂園及痛苦兩個不同的地方;信徒去的地方叫作樂園,不信者去的地方是痛苦的地方。兩者之間有深淵限定,彼此都不能越過界限。信徒照著主的應許,在樂園裡等候複活(約五25~29,十一24~25),得著不朽壞,榮耀的身體,進入國度的榮耀裡。不信的人的複活,是在千年國度之后,死人要複活,然后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1~15)。


 一 祭壇


這裡的祭壇,不是指舊約時代物質的祭壇,乃是指舊約祭壇所豫表的屬靈的意義和實際。它乃是指因著愛主、愿意跟隨主的信徒,照著主的吩咐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過否認自己魂的享受、看法和主張,為主的名犧牲自己的生活。


 二 殉道者


除了十一個使徒、司提反、保羅等之外,尚有因受羅馬帝國的逼迫、天主教的黑獄,以及歷世歷代全球各地為福音,並為主的見証被殺的信徒,他們都是殉道者。


 三 呼聲


這裡的呼聲,不重在伸冤,而重在促進主再來的日子。我們該記得,殉道者不一定都像亞伯(創四10)、撒迦利亞(代下二十四22)一樣喊伸冤。也有像司提反那樣,在臨死的時候,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于他們(徒七60)的。


 四 有白衣賜給他們


信徒不能赤身露體到神的寶座前(林后五3)。在被提之前,必須先穿上不朽壞、榮耀、強壯、靈性、複活的身體(林前十五42~44;腓三21),然后又穿上白衣(啟三4~5,七9,十九8)。主將白衣賜給他們,就是保証他們有分于第一次的複活,保証他們有分于榮耀的被提,使他們作得勝者,與基督一同作王。


 五 滿足了數目


大災禍期間,還會有人殉道(參啟二十4)。那些在大災禍之前殉道的信徒,根本沒有看過大災禍期間才會出現的獸(啟十三1);所以他們不會有拜獸與獸像,及額上和手上受獸印記的問題。但是複活與被提是會多次發生的,不論在災前、災中或災末,都有得勝者的被提。大部分的信徒是在第七號筒吹響的時候才會被提(林前十五51~53;帖前四16~17;啟十四14~16)。至于死了的信徒,乃是各人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林前十五23);此外又有超越的複活(腓三11原文)、更美的複活(來十一35),不能一概而論。


陸 第六印――普天下的人受試煉的開始


聖經豫言,在世界末期的時候,會有天象的變動和地的大震動;在前三年半,及后三年半的末期都有。換一句話說,就是主公開降臨之前,及公開降臨之后都會發生。第六印及第七印的前五個號筒,都是屬于主公開降臨之前的事,乃記載在約珥書二章30~31節,三章16~17節,和路加福音二十章11節。至于馬太福音二十四29~30節所記載的,是指后三年半大災難末期的事。

第六章所記載的天象變動,和地大震動是世界末期的序幕揭開。雖然歷代以來曾經局部發生過大地震,火山爆發,以致日頭變黑像毛巾,滿月變紅像血,也曾有流星群墜落過;但這一切還不至于使普天下的人受試煉。至于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卷起來,山領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則還未曾發生過。可見要來的天災地變是何等的厲害,何等的恐怖駭人。因此到那日,上至君王,下至平民老百姓,各人的良心都會受控告而自責,各個不敢面對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黃共明《啟示錄要義》


打開七印


第六章所記載的六印,到底是已經應驗及正在應驗中?或是都必須等到大災難時才應驗呢?有兩項明証使我們相信前六即是已經應驗了,並在應驗中︰

(一)在五章二節,天使問說︰「誰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呢?」到同章七節羔羊已拿 書卷,而七印豈須等到二千年后才揭開呢?

(二)神若不把教會的問題解決好(外邦人的數目添滿), 就不肯起首對付猶太人。是的,到了七章一至八節,神的確公開承認猶太人並揀選他們作仆人,但七章一至八節是在六印被揭開之后,可見第六印之前是教會的時代了。

因此我們可以從以上的証據斷定︰六印已在這兩千年以來應驗了,並繼續應驗中。


{\Section:TopicID=149}七印中的第一印──白馬(六1~2)


六章一至二節︰「我看見羔羊揭開七印中第一印的時候,就聽見四活物中的一個活物,聲音如雷說︰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 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來,勝了又要勝。」

為何用四活物來宣告四匹馬呢?可能簡單的理由是有四匹馬,所以就藉 四個活物來宣告。

「白馬」是指誰呢?有以下三種說法︰

(一)指「敵基督」,這一派理由有三──

1.基督在十九章始騎白馬,所以這裡不會是基督。

2.馬太福音廿四章的大災難有四件事,其中一件是說到敵基督,所以這裡仍當是敵基督。

3.有弓無矢,可見並非真正的得勝,故不可能是基督。

(二)指「國際和約」,爭論之點如下──

1.白色是正義的顏色,因此聖徒穿白色衣袍,而主騎白馬。和平是藉正義帶來的。

2.有弓無矢是和平的表號,可見惟以公義的力量才能維持 國際和平。

(三)指「基督」,理由如下──

1.既然在十九章騎白馬的那位是基督,自然六章騎白馬的也是神要加冠的基督。

2.其余三馬是神授予權柄和能力,則第一匹馬也必是神授予權柄的。除了基督外還有誰呢?

3.只有基督是勝了又勝。

4.基督在加冕之先已拿起弓,有弓必有矢,此時既只有弓,可見矢已發出了,已經叫魔鬼受傷。所以神加冕了 ,叫 得榮耀。

5.四匹馬中惟有當第二匹紅馬出來時說「另有一匹」(4節),可見后三馬與第一馬有別。

 6.神的計劃中,第一就是 兒子得勝──福音的得勝。(活物說「你來」,在原文並無「你」,並且有古卷將「來」譯作「去」,可能因四活物說話時並沒有命令的口氣。)

到底那一說對呢?當然第三說(指基督)的理由充分些。所以我們的斷案︰這是指「基督」說的。

{\Section:TopicID=150}第二印──紅馬(六3-4)


六章三至四節︰「揭開第二印的時候,我聽見第二個活物說︰你來。就另有一匹馬出來,是紅的。有權柄給了那騎馬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殺,又有一把大刀賜給他。」

「紅」是血的顏色,「奪去太平」就是爭戰。

第一匹白馬是藉弓得勝,是遠距離的交戰,而紅馬是藉刀爭戰,是面對面的爭戰。「從地上奪去太平」,可見其目的是為爭戰而爭戰,非為主義而爭戰。「彼此相殺」的爭戰,就聖經看是最不好的一種,因毫無建設,不過就是死、破壞和消滅而已(士七22;亞八10;耶廿五15-31;利廿六25)。


{\Section:TopicID=151}第三印──黑馬(六5~6)


六章五至六節︰「揭開第三印的時候,我聽見第三個活物說︰你來。我就觀看,見一匹黑馬,騎在馬上的手裡拿 天平。我聽見在四活物中,似乎有聲音說︰一錢銀子買一升麥子,一錢銀買三升大麥,油和酒不可糟蹋。」

「黑」是飢荒的顏色(耶十四1-3;哀四8-9,五10)。聖經裡論秤麥,是量不是衡,「天

「平」是用以秤貴重之品的,今用以秤麥,可見一粒都不能差。

「一錢銀子買一升麥子」,是一人一日的工資,僅夠一人吃,因為馬太福音二十章二節說工人一日的工資是一錢。「一錢銀子買三升大麥」,原本大麥與小麥的價值,不過二與一之比,此時成了三與一之比了(王下七16、18是二與一之比。)

「油和酒不可糟蹋」,可見已過的時候,油和酒因非主食曾經被糟蹋,但現在不可以糟蹋。所以此刻是飢荒的時候,油和酒不能糟蹋,同時也可見葡萄樹和橄欖樹是蒙神保守的。

回顧近兩千年來,主來的日子愈接近,戰爭、飢荒和地震的發生就愈緊密,規模也越過越大。


{\Section:TopicID=152}第四印──灰馬(六7~8)


六章七至八節︰「揭開第四印的時候,我聽見第四個活物說︰你來。我就觀看,見有一區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 它,有權柄賜給它們,可以用刀劍、飢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這兒的「灰色」與馬可福音六章三十九節的「青」和啟示錄八章七節及九章四節的「青」同一字。青色是菜色,而面孔是青色,則不是有病就是死了。所以那位騎在灰馬上的名字叫作「死」。

「陰府」原文是看不見的世界,陰府在這兒好像一畚箕,而死人則像垃圾。

這匹馬藉紅馬的刀,黑馬的飢荒和青馬的瘟疫,再加上野獸就殺害了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藉 野獸來殺害人是神一頂大的審判(民廿一6;王下二24,十七25)。


{\Section:TopicID=153}第五印──壇下呼聲(六9~11)

聖經對七的數目,常是分作四或三,或是三與四,也常分為六與一的,三是神的數目,四是人的數目,先四后三就表明由人進步到親近神,而先三后四就表明由好的地位落到人的地步,七教會是先三后四,所以是愈趨愈下。七印則是先四印后三印,所以表明的就與前不同了。六是人的數目,因為人是第六天造的,一是神的數目,因神在第七天安息。七即是分作四與三,也是分作六與一的。

這段經文主旨是說明︰兩千年來教會受逼迫的光景。


六章九節︰「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証,被殺之人的靈魂。」

「神的道」就是神所有的命令。

「並為作見証」原文是「並為常作見証」。常是習慣的意思,常作見証就是習慣作見証,這見証就是為主耶穌作的見証(一2、5,六9,十二17)。有人說此段不是講到教會受逼迫,因這裡沒有說為耶穌作見証,乃是指舊約的聖徒受逼迫。但我們應記得本書的目的就是給耶穌作見証,所以「常作見証」的這些人當然是主的兒女。

「祭壇」,照原文應只譯作「壇」。聖經共講到兩種壇︰1.祭壇,2.金香爐壇。有一頂出名的解經家說︰「全啟示錄的祭壇,都應當譯作香壇。」但此說理由不充足。相反地,這裡的壇必是祭壇,理由如下︰

(一)根據舊約的預表,凡上壇的不可露出下體(出廿26),是指凡赤身的都不能見神。凡沒有複活的身體的,就是赤身的,所以不能到神那裡。為此,哥林多后書五章四節說要「穿上那個」──複活的身體(人死后靈魂並沒有馬上到神寶座那裡去)。未經複活,無人能站立在金香壇旁。

(二)聖經一般說到壇就是祭壇,至于要說金香爐壇,則會用專門的形容詞,例如「金香」或「香」等,以與外院的祭壇有別。

(三)所有牲畜被殺死,血都流在祭壇下(出廿九12;利四7,五9)。

(四)血裡有生命,這「生命」原文是「魂」(利十七11、14)。「在壇底下」就是在地底下,壇是預表十字架,十字架的底下就是地,所以這裡的壇下,就是陰間的樂園──地的中心(太十二40,「在地裡頭」原文作「地中心」)。再者,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七節有「因你必不將我的魂撇在陰間」之說,而民數記十六章三十二節,也說地開了口吞滅可拉一黨的人。(不只沒有身體不能見神,並且沒有身體也不能下地獄。)

所以這些殉道者是在陰間的樂園裡呼求伸冤。

「被殺」。在羅馬時代無數基督徒受逼迫,其中被殺者甚眾。至于近代,單算俄羅斯所殺害的基督徒就不知有多少呢﹗寫本書的約翰,本身也是受逼迫的一位。


六章十節︰「大聲喊 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

「聖潔真實的主啊」。戈懷德弟兄說這是舊約聖徒對主的稱呼,但在本書三章七節主對教會也自我介紹說︰ 是聖潔真實的,所以這是歷代以來殉道的聖徒對主的稱呼。

「住在地上的人」,這樣的說法在本書用過多次(八13,十三6、12、14,十四6,十七2、8)。這句話是指在地上住牢靠了就殖民在地上的人──他們的一切都在地上。這樣的人是神所要審判的,啟示錄三章十節明說試煉要臨到凡住在地上的人。

本節的禱告並不像司提反的禱告,司提反的禱告是要求神向世人施憐憫,但啟示錄重在神要審判世人,所以這是求審判的禱告。這裡的聖徒發出了對付罪人的禱告。

「流血的冤」,神絕不忘記謙卑人的禱告(詩九12),當神審判那些逼迫聖徒者時,就是替殉道者伸冤。


六章十一節︰「于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 一同作仆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

「賜白衣」。因他們蒙主悅納,所以神稱他們為義。這裡的被稱義與得救的稱義是不同的,乃是坐在寶座的神宣判了他們的勝訴,此后不過等候神的執行而已。

「還要安息片時」,這句話可以証明全教會不能同時被提;「等」,是一個很長久的逼迫。

「等 一同作仆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被殺」,這是指大災難時要發生的大屠殺。本書七章十三至十五節預言到政治方面的逼迫,十七章六節則是宗教方面的,教會所走的道路總是要經過死的。

聖經在此也給我們看見在第一次被提時並沒有複活。此外,「祭壇底下」這話所引伸的,並不是獻贖罪祭的死,乃是獻燔祭的死。聖經從來不說贖罪祭壇,乃是說「燔祭壇」(出四十6、10、29;利四7、10、18;代上六49,十六40,廿一29;代下廿九18)。

人所看重的是贖罪祭,但神首先看見的是燔祭,雖然沒有主耶穌作贖罪祭,我們就不能得生命,然而若非主耶穌作了燔祭──將一切獻給神,存心順服,行神的旨意,甚至最后死在十字架上,亦是照神的旨意──就仍不能蒙神的悅納。在同一基督的靈裡,保羅亦是把自己當作燔祭獻上(腓二17;提后四6),以致他的一生就是一個活祭。

所有的殉道者,將來都要進入國度作王。啟示錄二十章四節列出下述三等人將與耶穌一同作王︰

1.「坐在寶座上的」,就是本書三章廿一節所講的得勝者。

2.「為神之道被斬的靈魂」,就是本章九節所說的殉道者。

3.「沒有拜過獸與獸像」的,則是本節所指其后也要被殺的主仆和他們的弟兄(三15)。


{\Section:TopicID=154}第六印──天地震動(六12~17)

聖經預言主再來時,天象的變動和地大震動一共要發生兩次,一次是在主再次降臨以前,另一次則于降臨以后。換句話說,一次要發生在大災難前,另一次則在大災難后。第一次的天地震動是記載在約珥書二章三十至三十一節,三章十六節至十七節,和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一節,是出現于主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先,就是大災難未到之前。另一方面,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明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就如何如何,所以這是第二次的天象變動和地大震動,將發生在大災難以后。由上可見第六即是大災難前的光景。


六章十二至十四節︰「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天上的星辰墜落于地,如同無花果樹被大風搖動,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樣。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卷起來,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

十二節至十四節的光景不敢說都已應驗,亦不敢說都未應驗。一世紀前在奧大利亞曾發生相似情況(歷史上的事實),並且當時的人甚至報導有十五至十六節的情形,這段就好像是已經應驗了。不過六章十四節的情景,似乎在歷史上還未發生這么厲害過,就好像還未應驗。

「黑市」,因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帳棚是黑色的毛布作的,故如此形容。

「星辰墜落于地」︰1.這些星或指流星,2.有些星星比地球還大,怎么能落在地上呢?很可能是向 地的方向墜落,並非墜落于地。


六章十五至十六節︰「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這段是表示他們的良心開始自責了,直覺到神的審判臨及。但惟有主的血能叫我們的良心得平安,救我們脫離神的忿怒。寶血是遠比山洞和岩石穴更可靠﹗


六章十七節︰「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他們忿怒的」原文作「 忿怒的」。

――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