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六十三篇


渴想上帝(六十三1-11)

這是一個何等特別的觀念﹗你能否想象一位古代希臘哲學會渴想那個可怕的神靈宙斯(Zeus)嗎?或者,一位與詩人同時代的迦南人會渴想那個嘗血的神靈巴力嗎?或者一位現代的新畿內亞土人會渴想其中一個他的神靈,此等神靈使得他一生活在恐懼中?雖然我們自年輕時已唱頌這些詩歌,但是我們不應看成已得它們的應許。讓它們再次向我們說話,使我們得到一種歡欣的驚喜﹗

有人認為肉體的飢渴會引致心靈的飢渴,這有可能的。但是在沙漠旅行的人死于飢渴,他們咒詛上帝,然后死去,較適合這節經文的背景是視詩人是遠離耶路撒冷,並在不信的人中間,他們因他們能看見的、聽見的和感覺到的而靈魂得到滿足──事實上,好象今日西方的世俗社會一樣。假若是這樣,此詩也可能是耶穌所講八福的背景︰『飢渴……的人有福了』(太五6)。

正如我們剛看過的,此處我的心\cs8是nephesh這個字,意思是整個人,包括肝臟和腎臟。就是這個緣故,我的肉體也因你昏倒(譯者注︰中文和合本譯作切慕你)。但是『昏倒』並不是一個準確的翻譯。它的意思看來是『瞎了』,或『變得黑暗』。希伯來的詩體是何等生動呢?尋求是一個最有啟示性的動詞。基本上,它的意思是盼望晨曦的曙光。所以這裡,我們的朋友可能經過了不能入睡的一夜后,在第一道晨光時就起來,渴望『看見』他的主。

在以前,他在聖所中瞻仰上帝,有一種看見的經驗,看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好象年輕的以賽亞一樣(賽六1-8)。動詞瞻仰就是這個意思;它並不是描述人用肉眼所看到的。所以現在他作出了他偉大的信心宣告︰(我宣告)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讓信心的宣告重重的擊打我們,因為我們豈不是說生命重要嗎?我們豈不是認為每一件事都視乎首先有生命嗎?我們的朋友回答說,不,上帝的愛比 給我們生命的恩賜更好﹗我們所有的,與希臘、印度、新磯內亞、馬克斯主義和其他的宗教是何等不同啊﹗

嘴唇是人體的一部分。我用它來贊美和稱頌上帝,因為我是人,不是一部機器,不是在工廠內的一只手,一項政府的統計,或是在電腦中一個密碼。我有一個屬人的嘴唇,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 用 的嘴唇(舊約大膽地說)向我說話。再者,當人向他人祝福時,他不但用他的嘴唇說話,他也將手放在他人的頭上。這裡是一幅大膽的圖畫,人實在將他的手放在上帝的頭上﹗然而,除此以外,他能用甚么方式來表達這位慈愛上帝的謙卑呢?最后,上帝的\cs9名是 的本體。透過在立約子民中間作為成員的經歷,詩人發現了那名字就是愛。

祭牲的骨髓肥油是肉中最好的一部分。這些都以愛和感謝的心來獻予上帝(利三16)。但是詩人認為他經歷上帝的友誼,好象上帝享受人的獻祭那么深﹗就是這緣故,他(甲)贊美上帝,(乙)思想,想透事物的意思,假若你喜歡的話,是神學化,(丙)承認每一件他所想,所知道和經歷的事,是從上帝而來的恩賜。他有的是一種完全的經歷,是他在日間和夜間所經歷的。所以他能作的一切回應,是歡欣的呼喊。請記 ,在他的時代,夜間的黑暗是非常可怕的,因為(一)在凌晨三時,一個人的生命力是最低的──他正嘗試睡在一間泥濘的茅屋中,屋內有家畜環繞他的腳喘氣和吹氣;(二)在黑夜的籠罩下,所有種類的魔鬼都會從他在第一節所提及的曠野爬進來。(很有可能,我們要從本詩的亮光來看耶穌在曠野所受的試探──馬可福音一12-13。)然而,我們的朋友用一個最大膽的比喻來總結他的信心宣告︰我的nephesh,也即是我的身體,緊緊的跟隨你,你右手扶持我。請注意最后的一句用了青年女子所用的同樣字句,當她的愛人用他的右手環抱她時,她緊緊抱 他(歌二6;八3)。這實在是立約意思的一幅迷人圖畫,因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丈夫,以色列民是 的新娘(何二16-20)。

第八節的偉大字句看來已是本詩歌的結束。后來有人加了兩個附錄,改變原本只是個人的獨白而成為公共崇拜的詩歌。(甲)加了兩節經文,顯示出不知道上帝喜樂的可怕。一切破壞性的種類都會下到陰間,這是他們本來的家鄉。(乙)加上第三節經文,使君王成為聚集的 眾代表。作為『身體』,即以色列民的『頭』,他能代表那些曾與上帝立愛之約的人說話。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