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中的平安(六十二1-12)
在這篇詩中,有六次不同的地方,都以細小的字akh作開始,一個非常重的喉音字,它像似德文doch那個字。在英文方面則沒有相類似的字。它的意思好象︰『對阿,那可能是這樣,但是……』或『我不理會你所說的是甚么,但我肯定……』。然后,是一句強烈積極的肯定語。因此作者這樣開始寫︰『你可以說你喜歡的話,但我整個人──向上帝──是默默的』。在句子中沒有動詞,我們沒有這需要。任何的動詞都會破壞詩人向上帝完全委身的神聖奧秘。
然后他繼續第二個akh︰『無論你提出任何反對的意見』,惟獨 (非常強調的)是我的盤石,從 身上,我得力量去愛;不是『我靈魂的救恩』(用我們以前留意過的陽性名詞),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發生的事。他與上帝有驚人的親密關系,充滿愛的上帝已經給他因他個人的拯救所得的結果,這新的事物或可用保羅的一個詞『成聖』來解釋。它是一個拉丁字,意思是『成為聖徒』,即是說,成為被上帝救贖子民中一位真正有愛心的成員(看帖前五23;帖后二13)。因為這事現在發生在他身上,詩人正經歷一種內心的平安,雖然事情或許不如意。當然他仍是一個人,當困難臨到,他仍會憂傷,或是動搖,正如這個字──然而不是很厲害,即是說,沒有超出他能力以外。
在第三節,他給我們一個侵擾他的那類困難例子。他畫了一幅建造得很差的磚牆的圖畫,一 流氓推來推去,直至最后它在他頭上倒下來──只有一個可憐人在場。他再用另一個akh來宣告︰『你相信我嗎?對啊,但事實上,像大 王,我已在社 中達到顯赫的地位,所以這純粹是由于妒忌,「他們」,盼望使這位可憐的矮胖子倒下來。』
在第五節,第四個akh重複了我們在第一節所聽到的︰『我不理會他們對我作甚么事』,因為只有向上帝──我整個人──是默默的;因為我的盼望在 裡面。一個人不能對一位連存在與否也被懷疑的神靈存 盼望,但是他可以向永生上帝存 盼望,他絕對知道 在那裡。然后他重複了他的第二節︰『無論你說甚么……』,惟獨 是我的盤石……。我們注意到我必不動搖這句子,用了第二節『必不動搖』同一個動詞。
詩人繼續下去,在第七節作了一個改變。現在他宣告,我的拯救(這次是他在另一節用拯救一詞的陽性格式)在乎上帝。他說︰上帝首先拯救我,救贖我。我們也應該用同樣的方式來了解我的榮耀這幾個字,而不是像標準修訂本所說的,我的名聲。運用這個詞,首先,他所指的,在最低的層次而言,是一個人作為好人的聲譽;但是這名詞可能有更深的意義。當摩西在沉默中──詩人現在與摩西所分享的沉默──與上帝相遇后從山上下來時,我們讀到的是『摩西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出卅四29)。摩西帶回來的,事實上是在他面上表現出可見的光芒,是一種上帝非常的榮耀。
全能的愛(六十二1-12)(續)
看來我們已在第七節達到原詩的尾聲──一種偉大的結束。因此,跟 來的幾節將詩轉為公共崇拜用的詩歌。首先,第八節邀請『我們』倚靠上帝,好象原來的詩人所作的一樣。即是說『無論怎樣……』,再次用akh這句子。跟 它教導我們那些勞動階級,或今日我們所說的無產階級,真是虛空。然后他補充說,上流人,老板,政府,也是虛假。
偉大的先知曾多次指出,上帝的審判會臨到那些『將貧窮人的臉放在地上磨擦』的人。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詩人鼓勵那些非常可憐的民眾持守他們的信心,提醒他們富有者和有權勢者的活動,因為與上帝的旨意不協調,富有者將不會在審判中有優勢,只有正面的事物才能如此,而不是負面的(比較比空氣還輕一句)。所以假若一個人將他的倚靠放在完全負面的事物上,他耗費他的生命。財富只生產財富。仗勢欺人,或用暴力搶奪,也是同一類。『肯定地,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今日有多少人會相信呢?)『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道書七7)。然而,我們不敢在這事上站在針對富有人的那邊。在以西結書廿二章廿九節,那處居民因虧負他們貧窮的鄰居而變得更富有,以西結宣告他們不聽上帝的話,正是詩人所宣的。
附加在這篇詩上的,看來都像智慧的言語,最后兩節也是一樣。我們記得以賽亞書四十章六至八節那段經文;『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草必枯干,花必雕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惟有我們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所以,正如在課室裡,老師使她的學生跟她重複一次,兩次,現在會眾必須作出這強調的宣告,不只一次,而是兩次,宣告是上帝述說自己的事情,就是能力都屬乎上帝。然而,一如學生在課室內向老師發問一樣,我們可以跟 問,那無限力量的本質是怎樣的呢?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得到這奇妙的答案,一個在聖經中,也獨在聖經中,可以找到的答案,就是,『上帝無限的力量就是上帝無限的愛。你,上帝,無限地去愛,你事實上完成那些人的行動未能作成的(不是如標準修訂本的報複)』──因為只有一口氣,他不能為自己作甚么。
在這裡我們所遇到的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呢?一切有關這位奇妙上帝的知識都能用兩句小句子來描述﹗一位貧窮人的心思永遠不需要問這問題︰『假若上帝是全能的,為甚么 不作這些事或那些事呢?』他亦毋須發問︰『上帝能否作 盼望作的事呢? 能否使人到地獄去呢?』基于本詩的結論,現在我們能夠得的答案是︰『有全能的愛作為公義的行動,上帝只能差 自己到地獄去──以一個人的身分而去。』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