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一篇

【詩五十一4】「我向你(神)犯罪,惟獨得罪了你(神)。」

大衛並沒有說,他得罪了烏利亞,或者拔示巴。當知道人每一次犯罪,第一個被得罪的是神,不是人;被得罪最多的是神,不是人(例如人將你家裡的東西打爛了,第一個被得罪的是你,不是你的東西。)賣耶穌的猶大,罪也認了,錢也還了,在人一方面都作清楚了,可是他還是滅亡之子。並非說不該彼此認罪,彼此認罪(雅五16)是該的,但是在神面前的對付,該是更重于人和人的對付。千萬不要讓我們倒置。


【詩五十一17】「憂傷的靈」,英文聖經譯作「破碎的靈」。一件貴重的磁器,買來作禮物送人,頗值得人的鑒賞。倘若碰破或跌碎了,斷不能把它拚起來送人,就是送,人也不要。但是神卻特別喜悅我們破碎的靈。大衛有這經驗,所以他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楊浚哲《新陳果子》


【詩五十一18】神善待的錫安,建造的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預表全體的教會,錫安山預表教會中的得勝者。耶路撒冷的保障是在錫安。論合乎神的心意的,就稱為錫安。論猶太人的失敗和罪惡,就稱為耶路撒冷。神從來都是讓耶路撒冷被踐踏,卻保守錫安。耶路撒冷有新的,錫安卻沒有新的。因為錫安從來不會舊。耶路撒冷的特色、生命、祝福、建立,都是從錫安得著(王上八1;詩一零二21;一二八5;一三五21;賽四十一27;啟十四1)。


我有罪了(五十一1)

在這篇驚人的詩中,差不多每一個字都會使我們留心。它所說的是沒有時間限製的、也是普世性的;它是一首 體的詩歌,然而是由一個人所寫成的。詩的標題提供我們明白它的必要鑰匙。

靠 舊約時期獻祭製度的幫助,除了兩項罪外,所有罪都可以補贖。這兩項罪是︰(一)謀殺,和(二)強奸和亂倫。此兩項罪的凶殘性是同等的,謀殺引至身體的死亡,強奸引至靈魂的死亡。有這樣的估計,現今我們大部分的青年吸毒者在他們孩童時曾受過性襲擊,這心理失常的現象,可能來自母親與兒子,父親與兒子,雖然如一位專家所宣稱,父親與女兒性的暴行可能性最大。在摩西律法中,亂倫也可以包括姊妹間、兄弟間、兄妹間,和人獸間的性關系。我們剛引述過的專家補充說︰『亂倫撕掉了一個青年人自我尊嚴的素質。』正如強暴引至謀殺,犯罪者在青年時也常常只是被喝醉或性發狂的父母所侵犯。

現在,拿單用小羊羔的比喻來引發大 良心發現的就是這兩項罪(參撒下十一2-十二15)。這位偉大但又邪惡的人,這位上帝的『兒子』,『以色列中的好歌手』,將自己放在上帝曾選擇賜予赦免和更新的范圍以外。當我們明白偉大的先知,如何將上帝與 子民以色列的特別關系,描述為立約的婚姻時,我們便明白上帝行動的意思。上帝是神聖的丈夫,以色列只是屬人類的新娘。但是假若新娘實在『與其他的神靈(或丈夫)行淫』,正如她常常作的一樣,以至造成她與她可愛的丈夫離婚,這樣很簡單,上帝便不能作甚么使她回轉。因為她已破壞了與 所有的關系,再沒有任何接觸點可以留下了。

大 已使自己與上帝『離婚』,拒絕接受上帝立約的愛,他相信能比上帝更佳的管理自己的生命。但是現在拿單的比喻使他重新發現自己,他看見沒有甚么是自己能作的,只有將自己投進上帝的慈愛裡。這首感人的詩告訴我們,當大 如此行時,他的心情是怎樣的。這是可等寶貴的事,他的懺悔后來成為以色列禱告文的一部分,也成為今日宣講福音的一部分,就是上帝偉大的愛的好信息。

詩人開始時,與今日的心理治療員或社會工作者,何等的不同。他們通常從我們內心經歷作開始,引導我們嘗試面對我們的道德問題,承認我們錯誤的行為事實上會影響社會,使它變壞,我們甚至會觸犯社會的法律。但是詩人超越所有這些人類和道德的考慮,他使我們的心思直接轉向上帝。有一些地區的權威禁止他們的社會工作者,在危急情況下給人指導時,介紹『上帝』這名詞。但是拿單沒有這樣保留。他幫助大 直接向上帝申訴,他破壞了 的約。因此大 將自己投進上帝的慈愛裡。 在律法中沒有製定規項,處理那些摩西的律法稱為『用高壓手段的罪行』。那是一幅引人注目的圖畫,這些字給予一種意圖刻意的去陷害他人﹗

因此,大 (甲)向上帝的hesed申訴, 那不動搖立約的愛,申訴基于人雖然破壞了立約的一方,上帝永不會破壞 的一方這事實上。(注意希伯來文『過犯』的意思是破壞立約的關系。)然后,(乙)他向上帝的『母愛』申訴──因為一位真正的母親永不會失卻她對孩子的愛,那孩子曾是她身體的一部分?慈愛一詞是來自『胎』這個字。因這緣故,我們用這方法來翻譯它。(看緒論中討論hesed和母愛這些字──立約的上帝{\LinkToBook:TopicID=104,Name=立約的上帝})

洗淨我(五十一2-5)

雖然他知道他是有罪,雖然他因自己的思想吃驚,他將自己置于界限之外,在上帝的約之外,然而大 仍記得上帝,或者,最低限度,他宮廷的牧者拿單提醒他有關上帝的事。這是教會的使命與社會工作者的不同之處。我們注意到大 所用的言語,是人在界限之外時普世的經驗。他感到污穢,道德上而言是淋瘋人。看來利未記描述所有皮膚病的潔淨方法只是為他而設的(利十三章;耶二22)。偉大的布道家葛培理告訴我們,他相信他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悔改者,他們在青年時已接受過洗禮。這即是說,他們已開始他們的生命,享受在約中所有的好處。因此,當他們『在界限之外』,在失喪之時,一位『拿單』跟他們談話,他們基本上知道現在應向那方轉回。

當大 如此呼喊時,上帝突然變得對他非常真實。現在他面對上帝和他的罪,他的淋瘋感覺,因而他感到能告訴上帝關于這一切事。他承認(甲)實在破壞了約──噢,多么可怕﹗因為(乙)他迷糊的留意到他曾失去與上帝真實的相交(正如第三節名詞的意思)。因此,他認識到,(丙)因為他現在是在立約的界限以外,他基本的罪是輕蔑上帝的慈愛,和簡單的說,轉背不順從上帝給他生命引導。

我們注意到,大 毋須承認他侵犯鄰舍的罪,他曾侵犯烏利亞這位誠實的軍人,一位從異教悔改,敬拜慈愛的上帝的人,而大 並沒有向他表示這愛。他也毋須承認侵犯拔示巴的罪,她是上帝子民中一位無助的婦女。他只是侵犯了上帝,因為上帝曾計畫給這兩人豐盛的生命,事實上,上帝在創世以前已如此為他們計畫。這是第四節的意思。

只有上帝知道罪惡直正的邪惡特性,也知道罪惡的行動所帶來的后果。一個人因一時忿怒殺了另一個人,他沒有想到他行動的后果,影響日后那寡婦的心理和她孩子不平衡的情緒。或者,醉酒的父親,他『使他幼小的女兒露體』(如利十八章所寫的),事實上他要負起下一代以后兒女的玷污的責任,甚至禍及『第三及第四代』,正如第二誡所宣告的;按照歷史的事實,像我們在撒母耳記下讀到的,大 感染了他所有兒女,使他們染有暴力和貪欲的罪。但是,在這篇詩中,他學習到兩件事;(甲)上帝在 無限的慈愛裡,能夠並且會赦免那些甚至會使罪人脫離與 團契和毀壞他人生命的罪惡;然而,(乙)那些罪惡的影響力仍會在以后的世代中感覺得到。這是罪的可怕,但在 的智慧中,上帝預定 的約,不單包括我們,也包括我們的兒女。

在第四節,大 承認他曾破壞了上帝的約,這約意指包括他的兒子,他也宣告上帝的審判是清正的。跟 ,他認識到原罪的真實性。性行動並不是罪惡,絕不是。性是上帝的好意。因為藉此,並且上帝參與在其中,男人與女人在一起,能夠作上帝所作的事,就是創造(參看創四1)。現在,在第一節描述上帝的慈愛的字,是由『母胎』這名詞而來,因此,在生產孩子時,夏娃能經歷我們所聲稱的『母愛』。這是一種特別的愛,只有女人才能知道,並向她體內的孩子顯示出來。夏娃,一個女性,她知道母愛,上帝也知道母愛。所以性和人類的出生,怎么能認為是罪惡呢?反之,大 所說的是,他是從有罪惡的父親和母親而生,他們也是從罪惡的父母而生。因為所有的男和女都是罪人。因此,上帝在大 和他父母身上的審判是完全公義和清正的。

潔淨我(五十一6-12)

事實上,上帝喜愛內裡『誠實』,即是說,真實和完全。大 知道以前那種童真的個人化的認罪是表面的。他繼續說,因此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換句話說,他實在如此求︰『給予我一個新的人格,一個能醒覺在立約中我與你和他人關系的人格。』

在自我厭惡中,他再一次用律法的言語,請看利未記十四章,有關清潔皮膚病的規矩;出埃及記十二章廿二節,在逾越節作為保護用的洒與血;和以賽亞書一章十六節,另一種需要清潔的道德意義。他在說︰『我感覺污穢,求你潔淨我,因為我不能為自己如此作。求你使我再次得聽百姓的敬拜歡喜快樂的聲音』。即是說︰『再次帶我回到被救贖立約的百姓的團契中,讓我肉體得以更新』(並不單是『靈魂』)『涂抹我一切的罪孽』(或者,更清楚的,我的叛逆)。

因此他在禱告祈求三件事情。(甲)他祈求,為我造一個新的人格。他敢如此求,因為上帝常使萬物更新。動詞『造』只用在上帝身上,永遠不會用在人的工作上;這是我們在創世記一章一節所找到的動詞。神跡就是這樣︰赦免事實上是再創造﹗(乙)他繼續說,使我裡面重新有堅定的靈(第10節,標準修訂本的注腳)。即是說,他祈求上帝給回他曾經擁有過,但是后來摒棄了的靈,這靈是他在接受割禮,成為上帝新娘的身體一個肢體時,從上帝所得到的。

在這裡,靈這個字出現了三次。(甲)我們在第十節找到,那裡用作與『人格』同義。(乙)在第十一節,我們讀到這句子︰『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一位如大 般愿意悔改的罪人,他十分清楚知道他的上帝,且醒覺到上帝不會真正的離開他,雖然毫無懷疑他曾離開了上帝。所以他仍然可以有權,像所有以色列民所擁有的。他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賽六十一1)大 得到上帝恩典的經驗,與今日一些人距離何等遠,他們認為人必須重新接受洗禮,才能接受聖靈,但是大 知道hesed是甚么意思。所以他能宣告︰『不要從我拿去你給我的禮物,就是你的聖靈。』(丙)這樣,讓我的靈可自由的回應你恩典的帶領。

一位被赦免的罪人不敢倚仗他的榮譽,他必須讓自己成為上帝的仆人,服侍世人。基于此,(丁)大 祈求上帝給他一個靈,因而可以像上帝的靈一樣,能給他力量、能力,去過一種愛和服侍的生活,雖然他沒有忘記見証上帝曾為他所作的,赦免他和更新他的生命。這篇詩,本身是上帝的話,幫助我們明白另一個非常重要有關聖靈降臨的事件,就是我們在使徒行傳二章一至卅六節所遇到的。我們必須常常查詢參考舊約,幫助我們解釋新約。

讓我表達我的感謝(五十一13-19)

這就是大 如此宣告的原因︰『我會將帶領人歸回的道(新英文聖經)指教那些像我一樣破壞了立約的人,因此罪人必歸順你。』悔改的行動有兩個步驟︰(甲)第一步是懊悔,悔改和接受饒恕。(乙)第二步是向人表達愛,順服上帝,並且帶領他們歸回。

在第十四節有三個詞,我們不應略過,以為已知道它們的意思。

(一)第一個是流人血的罪。雖然它可以指謀殺,如大 所作的,但是它不單只作這樣的解釋。第十四節的注腳(死亡)表示有更多的意思,好象以賽亞書一章十五節一樣,那裡指我們的社會良心的死亡。流人血的罪是那些我們理應感受到的罪疚感,即如當我們正在吃一頓豐富的晚餐,但是我們知道所處身的社會,它容讓數以百萬計面對飢荒而死亡的兒童的悲哀繼續存在,而我們沒有想及他們時;或者更接近的意思,是當幼小的兒童被醉酒的父親虐待時,視若無睹。

(二)第二個詞是在你是拯救我的上帝一句中。它是我們以前曾遇過的一個陰性名詞(看緒論──立約的上帝{\LinkToBook:TopicID=104,Name=立約的上帝})。所以它的意思是『上帝給我力量去為飢餓的 眾和那些受虐待的嬰兒作些事情』。它不是指我個人的救恩。

(三)第三個詞是公義,它的意思是,我的舌頭會高唱現在所擁有的能力,現在我已從服侍自我中被拯救出來,去愛和服侍上帝的孤兒和在各處 貧窮的百姓(賽一17)。

很有可能,我們現已到達大 詩篇的結尾。在那種情況下,最后的五節是后來加上的,使他個人向上帝的申訴,成為信徒的 體的敬拜。這些字提醒我們,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才能贊美上帝﹗

上帝阿,我獻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看第17節注腳)。我們兩次遇到『憂傷』這個詞。一個『完全』的心,蘊含 自我的因素,一種自信的感覺,和親近上帝時自義的態度。但是一位悔改的罪人必須首先獻出他的自我,必須受『責罰、擊打、苦待』(這三個詞都在賽五十三4找到),好象受苦的仆人一樣;因為這樣,主阿你必不輕看。賽五十三章的仆人實在被人所藐視和厭棄,但上帝不會如此待他。在耶穌的時代,『稅吏』是將自己放在『立約范圍以外』的人,然而甚至這種丟棄的人也被接納,因為他捶 他的胸,又說︰『上帝,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最后(18-19節),通過懺悔、寬恕和接受上帝的能力,去做上帝所做的事。即使一個個體的再造,卻包含在整個創造的目的裡,比如大 王的再造,就與歷史中以色列的再造有密切關系。我認為最后兩節是在主前五三八和五二○年間,從巴比倫歸回后至開始重建聖殿期間寫的。聖殿的重建是在主前五一六年完成。在當時,有一龐大的逾越節慶祝舉行,歡歡喜喜的行奉獻上帝殿的禮(拉六16)。在那時刻,約再次被更新,上帝再次在聖所之中住在 百姓中間。這正是在七十年之后,就是耶利米預言被擄將持續的期間,雖然在肉體上他們已在較早的時期回到耶路撒冷,即被擄后五十年,只有此刻聖殿奉獻的時候,他們與上帝在屬靈意義上的分開,才告終結。因此,整個為救贖以色列民罪惡的獻祭製度,現在才被再次建立,以色列民才能再次過 作為神聖子民的生活,不斷地與神聖的上帝有更新的團契。因此,從這點至與上帝設立聖餐所建立和完成新的約,我們有一個延續,這新的約是 藉 一個 所喜愛公義的祭,賜給我們的。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