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八15】「此后,」就是完全奉給主之后(13~14節)。神不要我們為 辦事,如果我們尚不完全是 的。如果 未得 我們的生命, 不要我們的工作。
「將他們當作搖祭奉上。」注意這裡的次序︰
1.贖罪,這是我們的得救。
2.當作搖祭奉獻耶和華,這是我們的奉獻。
3.「歸我」,這是主的收納。
4.辨會幕事,這是我們事奉主的工作。
5.當作搖祭獻上,這是第二次作搖祭。
一次不夠么?真的,我們應當時常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神。在未作工時奉獻,正在作工時也奉獻。「潔淨……搖祭」︰奉獻與主的非聖潔不可。 倪柝聲
【民八16】「全然﹗」愿主得 我們的一切。 倪柝聲
【民八17】按律法而言,主救贖我們,買了我們回來,所以我們是 的(林前六19~20)。 倪柝聲
【民八19】我們是神賜給基督的禮物(約十七6~9)。 倪柝聲
【民八24】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從二十五歲(五乘五),開始辨事,意即到了足(五個五)以負責時,才開始作工。作工期間也是五五,二十五年(25節)的。 倪柝聲
金燈台(八1-4)
『金燈台』,或者全稱︰『發光的燈台』,正如第四章九節和出埃及記卅五章十四節中所記載的(譯注︰這兩處經文中文和合本均未譯出這個短詞,但英文標準修訂本卻有『發光的』,"for the light"的意思),這是最神聖的一樣裝置。希伯來文的名稱已轉為英文慣用法為︰Menorah(意思是有七至九根扦的蠟燭台,專指耶路撒冷聖殿中所用的燈台)。這是現代猶太教的普遍象征之一,而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的猶太人社 贈送了一座莊嚴和觸目的燈台給以色列的國會,屹立在耶路撒冷國會大廈對面。原來的金燈台,正如出埃及記廿五章卅一至四十節所充分描述的,它位于會幕的南邊。金燈台底還有三層分杈結構在中心主竿的每一邊。每一分支頂端有一個杯狀的東西,好象杏仁樹的花 一般。所以那裡一共有七個分支。猶太人的歷史家約瑟夫說,這七的數目代表太陽、月亮以及五顆古代已知的行星,因此它象征上帝統管所有受造物。我們不知道是否確實如此。
以色列人的典型關注和熱愛,從這個由黃金錘打成的燈台,可以見之。把它看作起源于象征古代『生命樹』的概念可能是正確的,這種『生命樹』在許多東方的文化和舊約(創二9,三22)神聖的文學中可以找到。在東方人的思想中,光和生命是非常接近的。七這個數字也是代表完整和完全的神聖的象征。有七根扦的蠟燭台(menorah)是否表示上帝與 的百姓同在,賜下生命和光,而又從他們傳揚到全世界?撒迦利亞(第四章)解釋這盞燈好象上帝的七只眼睛,鑒察全世界;再一次,七這個數字暗示耶和華看見每一樣東西。
在約翰的異象中(啟一12-20),『在亞細亞』的七個教會,象征性地代表基督的教會,又進一步以七個燈台作代表。我們也是主的創作,去為這個世界帶來生命和光,用光把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祭顯明給世界,這樣世界可以看見 和聽聞 的福音。耶穌自己對我們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當然耶穌正行走在啟示錄的七個燈台中間。 是我們的光和生命的泉源︰『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 生命的光』(約八12)。
承受聖職和退休(八5-26)
(一)
本章利未人被選出來,又行過潔淨的禮儀,表明他們奉獻給耶和華。他們用水洗淨以便從罪中分別出來,並用剃頭刀刮他們的全身,保持將來再長出來的毛發清潔和純淨。然后,百姓『按手在他們頭上』(10節)。當然這可能是只是指有代表性的數目,不是像字面所指的整個營。有趣的是從動詞『按手』轉化過來的名詞,是一個拉比用為『聖職的任命』這個稱呼的專有名稱。在舊約中,按手在動物或者人身上,是表示加上或者傳送祝福(例如︰創四十八14以下;民廿七18,23);或者標志 罪惡的轉移和罪的重擔(例如︰利一4;十六21-22)。這裡的按手是一種祝福。
在新約中,『按手』通常表達一種祝福。它可在如下情況中找到︰
(甲)當耶穌只簡單地祝福那些到 跟前來的小孩子時(太十九13以下)。這是一種『本質上是一種禱告行動的象征性表達』(蘭伯特的說法)。
(乙)當人們被醫治的時候(可六5;路四40;徒九12,17;廿八8)。
(丙)當初期的教會為人施洗時(徒九17-18,十九5-6;也參見來六2)。
(丁)當初期教會任命聖職時(徒六6;十三3;提前四14;提后一6)。
再看一看蘭伯特(Lanbert)的說明。這些按手的例子通常出現在較重要的禱告和信靠上帝的背景中。換句話說,它一點沒有暗示按手者方面的勢力或權柄。這裡雖然是耶和華使用『以色列百姓』去傳送 的祝福,但是仍然是耶和華揀選、膏立並使利未人承受聖職。上帝使用我們;我們不能夠使用 。可悲的是今天許多信徒看來已經失去贊同使用按手這方式的心意。它是基于聖經,我們需要相信聖經和實踐聖經的真理更勝于依自己的意思行──只要我們還記得只有耶和華給祝福,而當我們把一切都向 奉獻時,才成為這祝福的一部分。
(二)
在第十二節中,我們看見另一種意義的按手。這裡的動物代替利未人作為獻祭。這樣做是替他們『贖罪』。這裡的英文字是由音節拼成的AT-ONE-MENT(atonement,英文此字即贖罪,譯者注),也就是︰在一種狀態,調和一致的意思。這正是這個名稱的真實意思,即一種調和的過程。在舊約中,這個名稱被用于脫離罪惡的障礙,因這使之與上帝重建關系變成可能。換句話說,它表示恢複合一,調和那些分裂的、沒有繼續合一的。正如這裡所記載的,它通常需要獻上一只祭牲去達到此目的,祭牲承擔 罪惡和有罪的重擔。
聖經很清楚的教導我們,一個人由于他的自私背叛上帝和 的道路,因此人需要和上帝複和。必須對罪惡的障礙作些甚么,所以在舊約時代,上帝鼓勵一種獻祭的製度,去除掉罪和有罪的重擔(出廿九36;利四20)。而為了這種調和的行動所用的動詞,這裡被譯成為『贖罪』(atonement),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照字面的意思是『去掩蓋』。
上帝本來有一種可畏的怒氣,這種怒氣在 未能赦免和接納之前出現,這有一部分是自然的,一部分是繼承得來的想法;但是漸漸地,以色列人學會了甚至是當 發怒時,仍然是出自愛和祝福的渴望。因此說,所除去的是罪的障礙,而非上帝憤怒的障礙,這是恰當的。
在第十九節中進一步說明,利未人保護百姓免去由于在聖所中可能觸犯的不聖潔的行動所造成的災難。在這個意義上,他們自己的行為就好象一種『贖罪』的行動。他們代表上帝而『遮蓋』百姓,作用好象一種緩沖器(buffer)。經文說,他們保護百姓免于可能的『災殃』,同樣的話也用在殺死頭生埃及人的最后災殃中(出十一1以下)。然后,藉 一種美妙的詩歌的彈奏,利未人被當作取代以色列人的頭生的,並保護他們免于死亡。
在新約中,相應的話在羅馬書五章十一節中找到,記述耶穌在十架上為我們死。這種代死,一次而永遠有效地除掉我們欠上帝的債,掩蓋了罪,並建立了和睦。在新約就像在舊約中一樣,贖罪的方法是上帝賜的,它的根源只在上帝自己。
從這種想法繼續下去,第十八節的基本要點是,上帝已經『揀選』利未人站在頭生的地位;而第十九節的基本要點是, 已經『賞賜』他們回去服事 。 選擇去賞賜。這種屬靈的揀選和賞賜運動,事實上是反映在祭物對 祭壇的向后和向前動作,即所謂的『搖祭』的動作中(參見六章一至廿一節的注釋──奉獻作拿細耳人{\LinkToBook:TopicID=124,Name=奉獻作拿細耳人(六1-21)})。當上帝從 的百姓中揀選,這絕不是出于自私的動機,也絕不會使 的百姓窮困。所需要的只是要謙和地去等候 ,直到明白了 的計劃,而順服地回到上帝所指定的工作崗位──而這是一個很難學習的功課。然后我們才能夠知道 祝福的豐饒。
(三)
那些注意研究經文的人將會注意到第廿四節明顯與民數記四章卅五節不一致。這裡可以參加服務的利未人多了五歲,是從二十五歲而不是三十歲。這兩處的經文可能只不過反映不同的寫作時代,而在每個相應的時代,年齡隨 男子甚么時候可以工作而有所改變。或者也可能是那裡發展了一個五年的訓練周期,一種學徒的訓練形式。
在第廿六節中,暗示退休的利未人(超過五十歲)可以自愿幫助青年人去學習。我們怎樣使用退休后的時間是很重要的。它是一種機會,去投身年青的 體,而免受任何方面的壓力感覺;去傳授技巧和洞見;去分享從失敗和成功中學到的功課。當然,從最真實的意義上說,作為上帝的『祭司』是不會退休的。蒙召去宣傳福音和為主生活是一生的。即使是在肉身死后,也不能退而不贊美上帝和宣揚耶穌基督的榮耀(啟五章)。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