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十12】「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不…尊我為聖』這句話譯得更準一點就是『沒有把我分別為聖』,意思是你連累了我。把神『分別為聖』意思就是把神分別出來,顯出神的特有的性格。摩西那一次發脾氣的壞處是在這裡︰一方面他在那裡發脾氣,一方面杖打下去又有水流出來,看見有神的工作在那裡,這就叫人分不清到底這是誰作的事。摩西那一次的發脾氣影響到神的自己,把神也拖在裡面,叫以色列人分不清,以為流出水來給我們喝的是神,發脾氣罵我們的也是神。摩西沒有把神擺在應有的地位上,反而把神拉在一起沒有分別,這個叫作得罪見証。這一個關系太大,所以神不能輕輕放過他,所以結局神不讓摩西進入迦南(參申三23~27)。── 倪柝聲
摩西犯罪(二十1-13)
(一)
未達到應許之地以前,以色列人在巴蘭的曠野徘徊之后,穿過尋的曠野(民十三21)來到加低斯。在這裡他們再次發出怨言,而事實上這段插曲跟出埃及記十七章一至七節的記載是相同的。在詩篇九十五篇七至十一節所載更詳。在他們的旅途中,加低斯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這點以后我們將會看到。同樣重要必須去注意的是,在章首引子中,我們看見摩西的家庭中沒有一個成員進入應許之地;事實上,他自己、哥哥亞倫、姐姐米利暗都沒有與以色列人一起進入應許之地。在猶太人的傳統中,這是一段悲哀的歷史。
在第一節最先報告的其實是米利暗的死,既沒有告訴我們地方也沒有死的方式。這段報告只講事實,也許是因她挑戰摩西的權柄(十二1-15)作出冷漠的反應,盡管她后來(彌六4)因為在出埃及時擔任的重要角色(出十五章)而備受尊敬。
那些還活 的人,發現事情不像他們所愿,竟然來到沒有『水』的又一個試煉之地,因此寧愿再次求死。他們再一次說話攻擊摩西和亞倫,既沒有勇氣也無信心去面對將來。在我們的人生也經常發生這種情形,當前途看來可怕,或者毫無保障時,我們希望困境消失。這裡百姓吵 希望死了比要面對明天的試煉還好(比較十四2,出十六3)。我們必須回應呼召去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他們對情況的估計(5節)並不十分準確。但是他們有的是耶和華,並且可以自由地敬拜和跟隨 。那才是真正甘美的食糧(見申八3,那裡情況相似,人們求耶和華提供食物,而要學習的功課是『人活 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在出埃及記十九章四節,耶和華沒有說 帶領他們到曠野,而是帶他們歸向 自己。這裡也是一樣,但是他們因以自我為中心而沖昏頭腦。摩西和亞倫再一次代求,『耶和華的榮光』也再次出現。
耶和華告訴摩西去拿『杖』,在第九節進一步確定是『從耶和華面前取了杖』,也許因此造成十七章十節的結果。很可能這根杖已變成公眾敬虔的重要象征,而從『盤石』流出的水,亦有這一象征。這裡啟導了兩種主要的傳統︰(甲)這水跟隨他們到迦南;(乙)這盤石跟隨他們到迦南。為怕讀者輕易發笑,保羅深諳這后來的道理,並應用在哥林多前書十章四節,把基督比為盤石。
(二)
在這幾節經文中,必然出現摩西和亞倫的罪,但是文中並無証明。按猶太人傳統,沒有寫下來的理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尊長免遭嘲笑。知道他們犯了罪(像其他每一個人一樣)已足夠了,耶和華也懲罰了他們。猶太教教導說,一個人越偉大,審判的標準越嚴厲,因為無論發生了甚么,摩西和亞倫顯然嚴重地得罪了耶和華。第十節是決定性的︰『背叛者』要不是那些百姓,就是這兩位領袖。
這裡可以選擇的是︰(甲)百姓背叛,這或多或少反映出百姓缺乏領導(見申一37);(乙)摩西和亞倫懷疑神跡的發生;(丙)上帝只告訴摩西拿 杖對盤石說話,摩西卻用杖擊打盤石,這表示他懷疑,或者憤怒,或者自大地在上帝的命令中加鹽加醋;(丁)整體來說,摩西的行動表現出怨懟,並且無法看見上帝行事之道,表示不愿順從(比較約拿)。后者曾經變成一種被人接受的解釋,詩篇一百零六篇卅二至卅三節是對它的支持。
經文中說他們在百姓面前不夠『尊敬』耶和華(譯注︰中文和合本譯作『尊我(耶和華)為聖』)。這是很重要的,向上帝寬容的神聖特性奉上榮耀及尊敬,這點在以賽亞書廿九章廿二至廿四節可喜的預言中,已經表明出來。因此,『尊敬』上帝,是為了 是上帝,不是人,而贊美 ,也要讓 被視為上帝。這個詞表明上帝完全與我們有別,是分別為聖之意,而且準備和愿意向我們作出承諾。
最后一節(13節)解釋了為甚么這座城市的名字紀念耶和華被尊為聖的思想(加低斯意思是『神聖』),加上米利巴或者『爭斗』這個名稱,參見廿七章十四節。不管他們如何, 『在他們中間顯為聖』。如何顯為聖呢?藉 神跡引出水來,盡管他們缺乏信心,不認為 能夠這樣行。讓我們贊美上帝,因為 的工作並不依賴我們而成事。
現在讓我們過去(二十14-21)
百姓正要走過到以東和摩押這個地區,它們是緒論中提到的第三段地理區域。
我們很難確定以色列人在這個階段所采取的路線。但是在開始時,以色列人想要喚起以東的同情,那么她就可以越過他們的國界。摩西差派『使者』,這並不算官式的探訪,推測會很受歡迎地獲準通過。摩西說以色列是以東的『弟兄』,這個關系使人想起記在阿摩司書一章十一節和俄巴底亞書十和十二節以東的羞恥。創世記中雅各和以掃的故事也反映這種近親血統緊密存在于兩個民族之間。所以摩西盼望得到安慰和協助。
在十六節摩西言及耶和華差派來引導百姓出埃及的天使。參見出埃及記廿三章二十節這個應許可愛的用詞︰『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也參見附注5{\LinkToBook:TopicID=198,Name=附注}。
摩西發誓將不會掠奪土地,他們僅僅希望『經過』。如果他們不獲準,以色列人將要走一條很長的迂回路,所以他強調他們全無惡意,並且應允要為任何他們路上需要的食水而付錢。摩西希望使用的路線是一條已經建造好作為商用的貿易之路,這也是官方旅行所經之途,所以受到皇室保護,因此它名叫王道(King's Highway,或譯作『皇道』、『王者之路』──譯者注)。這條路在民數記廿一章廿二節再次提及,方向是從大馬色通往亞夸巴(Aqaba)的海灣,沿途經過迦南的東部。它與橫過它的其他大道相通,並且沿途堡壘密布(創十四章)。這地區經過一段安定與毀滅的典型歷史,反映出所經歷的戰爭與和平;其后他雅努皇帝(Emperor Trajan,羅馬皇帝,譯注)在公元前大約一○六年把它重建,並且改名為他雅努路。在現代的約旦有一條路是以它為基礎而建成的。
基于某些理由,以東王拒絕讓他們安全快速地通過。更甚的是他竟派人耀武揚威地與他們對抗。以色列人只好撤回去。耶和華沒有告訴他們去作戰,而這也是頭一次他們不采取主動。在生活中基督徒亦需學習甚么時候應去戰斗和甚么時候要卻步。
亞倫去世(二十22-29)
關于何珥山的地點,或多或少也有些講得通的說法,但卻未能確定。所知道的是亞倫死在那裡,而且推測他被摩西和以利亞撒埋葬。按希伯來慣用語說,他是『歸到他本民』。最后一個字是眾數形式,表明最接近的親戚。它是一句溫和的短語,好象類似的『歸到某人的父親那裡』或『與某人的父親同睡』(例如士二10,王上一21,十四31)等句。然而,亞倫的死仍然有部分是要懲罰他在二十章一至十三節的事件上(特別看12節),沒有完全遵從耶和華的『命令』(字面意思是『口』)。
亞倫的死只記錄事實,好象記載米利暗的死(二十1)一般,平板得令人困惑。文中沒有述說很多基本的事實,編者(卅三38-39)考據出他的年齡為一百二十三歲,死的時間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第四十年五月的第一天。在這裡得知他的祭司袍從他身上除下,象征性地傳給他的長子以利亞撒,他接續他的父親成為大祭司。縫製這種外袍的描寫可見于出埃及記卅九章一至三十一節,而亞倫穿袍的慶典記載在利未記八章七至九節。這些外袍象征大祭司的主要使命是成為中保︰有色的外袍、黃金、寶石代表上帝同在的榮耀,胸牌上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以色列。只有在贖罪日進入『聖所』的時候,他才可以脫下祭司外袍(利十六4,23)。
亞倫去世是百姓的重大損失,他們為此哀哭了三十天,摩西死時也得到同樣的尊敬(申卅四8)。照猶太人的傳統,亞倫特別被懷念為一位與人和睦的偉人。拉比希利爾(Rabbi Hillel)是耶穌最偉大的前輩之一,他說,他的跟隨者必須成為『亞倫的門徒,熱愛和平與追求和平,熱愛他的同伴和帶領他們接近妥拉』。亞倫作為和平使者的聲譽非常高,故拉比們竟辯說他比摩西更贏得人們的懷念。這一點是以甚么為據呢?當摩西死的時候,經文記載說︰『以色列人……為摩西哀哭』(申卅四8);但當亞倫死時,卻道︰『以色列全家……便都為他哀哭』。
耶穌曾經用令人驚奇的話論及使人和睦︰『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太五9)。不是那些愛好和平者,無論他們盡了多少力;不是那些維持和平者,無論他們多么忍耐;甚至不是那些為和平禱告者,無論他們可能多么真誠;而是那些好象耶穌一樣實行與人和睦,積極地使人複和的這類人真實之行為表現,才真是上帝的兒女,他們了解 那有如慈父般的愛及祝福。而 這些兒女將會得到永遠不死的應許。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