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三章

以公義為先(三1-2)

公平是使維系人類社會結構的原動力。在彌迦的時代,這個結構已經瓦解,局勢日益混亂,隱藏在這整個屠宰場之下的,是不公義的勝利。狄斯累利(Disraeli)在英國下議院(一八五一年)說︰『公義就是真理在行動。』(譯者注︰狄斯累利是英國小說家,十九世紀曾任過英國首相。)而不公平,正如彌迦清楚見到的,乃是虛假在行動,深入社會每一個主要的范疇。這樣,公平和不公平這兩個極端成了先知宣講的主題,就並非偶然了。單單譴責個別的罪惡,例如不擇手段藉 勢力和財富奪取土地,這是不夠的;還必須針對根本的社會結構,看看它是否能監察和控製邪惡的行動。

我們在這一章見到彌迦宣講這個題目的三個簡短的例子,每一個都以一個關鍵的詞──公義──聯系 (1,8,9節)。首先,他指向在法庭上施行公義的問題(1-4節);其次,他指出在假先知的事工中缺乏公平(5-8節);最后,他從猶大政府整體的行動評析它有否遵行公義(9-12節)。這些曉諭的日期應在希西家王統治的早期。它們很可能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希西家的各項改革,但不能肯定。

(一)在法庭上缺乏公平(1-4節)。原則上,公平必須是社會運作的準則;當存在不公平的時候,必須能夠使訴訟者把他的案件呈送法庭,並且尋求重建公平。這樣,在彌迦那個時代,那些土地曾經被人不公平地占有的人,應可以透過猶大的法庭爭取領回原本合法地屬于他的地方。但是當法庭已經腐敗,當不公平成為法律行動的準則時,對于弱者沒有保護,公平本身也就自然地死亡了。這就是彌迦那時代耶路撒冷的情況︰不公平好象癌症一般,已經從街市擴散到法庭的公廳。富者和權貴可以買到他們所要的『公平』;但貧困和軟弱的人則只有不公平的待遇。

彌迦的批評是正中要害的︰作官的應當知道公平,並按照它的原則來實施(1節);但在實際上他們恨那些好的,愛那些惡的(2節)。在這個使人感到顫抖的暗喻中,彌迦諷刺法庭的官員的行為︰他們是飢餓的屠夫,剝弱者的皮,吃他們的肉,打碎他們的骨頭,並且把他們分成塊放進鍋中煮湯。法庭的官員毫不關心別人,不給予任何公平;他們心中的大志只是去滿足他們自己的飢渴和愿望。故此先知宣告一句審判的話(4節),話中再一次清楚地宣布,刑罰將針對 所犯的罪,公平最終必須貫徹。當審判最后來到時,他們將要呼求上帝的憐憫,但必不會有答應,正如他們自己對待那些在他們無法無天的法庭中呼求公平沒有得到回應的人一樣。但是在審判中,這裡卻有點不一樣︰當法官拒絕去聆聽被壓迫者的呼求時,他們的行為是不公平的;但當上帝拒絕他們的呼求時, 卻是完全公平的。

彌迦對主持法律的官長所說的話,背后貫穿 一種忿怒情緒。他的忿怒部分是基于對貧困和受壓迫者的苦境的關心,但其原因比這一層還深。上帝自然是公平的上帝;立約的百姓只有當他們在自己的社會中持守公平時,才能夠生存。公平的衰退,在任何人類社會中,都好象是病人的脈搏嚴重衰退一般;一旦公平的脈搏完全停止跳動,社會就將死亡。彌迦覺察到公平離開他的國家的法庭,是一種滅亡的訊號,就像任何放棄公平的國家那樣。

(二)大眾的先知中缺乏公平(5-8節)。正當彌迦時代的百姓向法庭求公平的同時,他們也轉向先知們,為了得到日常生活的指引。他們必然曾經接近過先知,想藉 他們聽見上帝的話語。但是牧者正像法官那樣腐敗。那些付給先知重酬者,將要聽見從上帝來的愉快的話︰『平安,萬事如意﹗』但是貧苦的人,不能滿足先知獲取利益的貪婪欲望,必將遇到憤怒和無禮的話(5節)。

彌迦因此譴責假先知,他的責備說得很清楚,即他並不懷疑他們的職分,也不懷疑他們的先知恩賜。他譴責他們濫用先知的職分,出賣上帝所賜的恩賜,去達到個人和有利的目的。上帝的審判將要解除他們的先知恩賜。不再有夜間的異象,不再有透視黑暗、看見前途的占卜,不再有受尊敬的職務,而最終只有抱愧和蒙羞;當委托人去求問上帝的話時,卻得不到上帝的應允(6-7節)。相反地,彌迦肯定他所預言的話,帶 上帝的能力和聖靈的標志;按 公平,他向以色列宣講其不公平。當面對 眾多的假預言,他不是自夸,而是肯定他完全正直的事奉。

我們在二十世紀,對向先知求問從上帝而來的話之觀念,看來有些陌生;但是不要忘記,在彌迦那個時代的人民是沒有聖經的,沒有寫成的上帝的話可供尋求 的指引。而先知則充當了這個角色。這是一個重要的角色,其本身是無可非議的;彌迦所譴責的現象,是只有那些有錢足以付得起求問上帝話語的費用的人,才可以求問,這種限製是完全不公平的。以這樣和一些其他的方法,合法的職業變成不合法的交易。不僅司法的成員容易被腐蝕;牧者也同樣易腐敗,而且他們的罪惡,都不外乎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

(三)政府當局缺乏公平(9-12節)。現在彌迦指責的范圍,擴大到深入猶大政府的各方面。不公平在統治者之間,審判官之間,祭司之間,以及先知之間流行 。法官恨公平;政府的官員 手擴大建設計畫,但他們『以人血』來建築(10節),他們的資金和勞力,都是從貧者和弱者之中搜刮來的。祭司好象是在發出教訓,但是他們改變自己的職業為一種待遇很好的專業,只教導那些付得起費用給他們的人。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5-8節),先知向他們有錢的委托人出售他們的服務。然而,他們不顧這些普遍存在的不公平之弊病,所有人都利用那種宗教的假冒為善取利︰『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么?』(11節下半)。所以,彌迦再次宣告審判︰耶路撒冷正如在她以前的撒瑪利亞(一6),將變成一堆廢墟。那座已經變成世界不公平的大本營的城市,是不應當存留的。

如果我們仔細地研讀這四節經文,我們可能看不出在耶路撒冷必然引起的反應。那些被這樣公開使勁譴責的人們,必然難以歡迎彌迦的信息。我們的確可以推測那種試圖迫使先知靜默的企圖。但是至少希西家王是明智的,並且試圖回應先知的宣講。彌迦的宣講在耶路撒冷引起的震撼,一個世紀后在耶利米的時代居住在該城裡的居民還清楚記得(參見耶廿六17-19)。盡管在彌迦書中缺少歷史資料,但在耶利米對這事件的概述中,給我們提供某些線索,可以看出彌迦先知在耶路撒冷工作的困難和影響力。

我在這一段的注釋中,以引用狄斯累利的話開始,也將以他的話作為結束。一八七一年,在英國下議院中,他說︰『我們使非法充公合法化,尊崇褻瀆神聖的事,和原諒高度叛逆。』我們可以猜想他是熟悉彌迦的﹗不公平不是彌迦的年代特有的;它是一種能夠滲透每一年代和人類社會的每一方面的疾病,故此,我們必須盡一切所能把它除掉﹗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