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二章

作惡的有禍了(二1-5)

在第一章中兩個神諭所提及先知宣講的一般主題,現在藉 他一個更明確的宣講加以補充。彌迦現在針對某一 人──富裕的地主宣講,特別提出了一項罪行,就是非法地霸占土地。最后,他指出上帝對這些長久犯罪者的懲罰是甚么。這篇神諭的日期不能確定;然而大約可推算它是在約坦或亞哈斯統治期間,而且這個神諭是彌迦所面對的其中一個社會問題的典型例子。

(一)罪孽(1-2節)。這種罪孽以貪圖土地開始,至極點時則將農田和莊園據為己有。作者以精采的詞句來描寫罪犯。夜間,當正直的人家睡覺時,作惡的躺在床上圖謀計畫,藉以增加他們占據的土地。然后他們天一亮就起來,以權力和影響力,去把他們夜間的計畫在白天實行出來。他們渴慕土地、田園和房屋,因為土地代表權勢和財富。在他們攫取更多土地的途徑上,只有一樣阻礙︰土地的原有者﹗原來的小地主可能被欺凌、詐騙和壓迫,直到最后他們愿意以最低的價錢交出他們的土地。而占地愈多的地主,便愈容易奪取更多。這是一種自古至今都有的罪行,對此彌迦點 手指加以譴責︰所有的世代,從彌迦的時代到我們現代,所有的人都渴慕土地和黃金,好象一占有兩者,就能提供最能持久的財富。

先知譴責罪惡,是完全無懼怕的;他毫不遲疑地稱它為『奸惡』和『邪惡』(1節)。也許他在摩利沙這個地區的背景,使他能特別精明地洞察犯罪的天性和它的社會后果。在耶路撒冷城,看來只有大筆生意的買賣︰有錢的人正在增加 他們所占有的土地。但在摩利沙和鄉下,沒有大買賣,卻有壓迫。小地主本來可以供養自己和家庭,卻突然貧困起來。一度自供自足的,現在變成依賴別人,他的生計因 寡廉鮮恥的地產商占據了土地而失去了。小地主不僅失去他的生計,而且也失去可由下一代繼承的『產業』(2節),那是他可以留傳給他的兒女作為他們將來賴以生存的供應。這幾節經文一語道破猶大的社會結構瓦解的狀況。貪圖財富製造出一 『新的窮人』。一個一度有能力自給自足的社會,現在再不能如此運作了;國家的社會經濟基礎正在崩潰。

(二)懲罰(3-5節)。「耶和華如此說」表示這話是上帝直接說出的,所述的懲罰亦明顯針對財閥的罪惡。正如那些夢想擴充土地的財閥夜間所夢見的,照樣耶和華也想出一個給他們適當的報應。這個報應的性質,以一種嘲 的文字在第四節中表達。那些藉 從別人奪取土地而致富和具有勢力的人,將要像那些土地被奪走的人般迅速衰落。負責審判的神聖使者是上帝自己,但彌迦似乎是指外來的敵人(照推斷應是亞述)將會成為直接的工具,將土地從富裕的人手裡拿走。這樣在審判中存在 一種諷刺︰可以意譯為,富裕的地主聽到判罰,將要抱怨道︰『看發生的是甚么事﹗那些外國人竟然拿走我們的土地,並在他們中間瓜分﹗上帝為何容忍他們這樣做呢?』正像第五節頗含糊的內容暗示,那些富裕的地主,將不但失去他們直接控製的土地,而且要喪失他們將來在以色列的任何土地控製權。

按這種情形,懲罰不單與所犯的罪相應,而且也擊中了犯罪者的要害。那些曾經拼命貪圖土地和權力的人,把他們個人追求的事物當作神只;而那些奪取土地、甚至崇拜土地的人,同樣也要在失敗之余寸土全無。

(三)教訓。其教訓簡單來說,就是罪有應得。但是彌迦的話比這更深刻得多;他不但把矛頭指向他那個時代的脈搏,而且也指向我們生活的時代。人類被界定為必死的和暫時的,然而他總是深致地渴求永恆、渴求對現世的歸屬感。這種愿望本身沒有錯;它是人類生存條件的一部分和不可缺少的,也是聖經中經常提及的。土地的重要性貫穿 整個舊約的故事。族長們渴望 擁有他們自己的土地。在希伯來王國期間,人民曾經一度擁有自己的土地。在被擄時,他們因為與自己的土地隔離而悲傷。

在這個世界上,土地不單提供一種永恆的意義和歸屬感,它也是生存所必需的︰土地提供維持生命所必要的物質。現代社會的錯綜複雜,是因為容易忘記生命歸根結柢是仗賴土地、糧食和畜牧,是它們提供我們基本的食物。在城市的居民中,大部分是那些實際上沒有土地的人,渴求土地的愿望可能增長。而開始時只是一種自然要求的愿望,深深扎根在人類錯綜複雜的心靈中,可能很快地增長為一種貪婪;一旦付諸實踐,貪婪可能變成不可控製的力量。雖然一個人擁有土地后並不見得更加健康和快樂,但對土地的愿望卻毫無饜足地增長 。在彌迦那個時代,這種情形是顯而易見的,而在閱讀人類歷史時,許多世代和世界上大多數地區也顯露這種歪曲了的人性特點。從國家的層面說,要求獲得土地的愿望,曾經引致許多戰爭;從個人的層面說,在北美,可見對土地的要求影響了其發展和居地的分配;從社會的層面說,對土地的貪得無饜,經常引起社會的崩潰和民族的衰退。

所有這一切都包含在彌迦的信息中。雖然他毫無畏懼地反對他那個時代富裕的土地占有者,但他絲毫不是一位社會主義者。他所關心的主要是社會的公平,而他十分清楚地覺察到貪念和壓榨已經成為損害社會健康的一種病狀。但他在進行社會批判之余也作出神學批判。他不僅指出那些富有的奪地者的行動傷害了社會的結構;他同時也確信這樣的行為,必然要招致上帝的審判。而這種審判的形式,正粉碎了以為奪取了土地就可以使世界的公民獲取永恆的妄想﹗

宣講和宣講者(二6-13)

先知彌迦宣道時如此直言,是不可能不引起某些反對的。我們猜想富裕的地主會因為有人公開批評他們作生意的手段而不安,因此竭盡所能要迫使彌迦緘默。但是最好的對付宣講者的方法,是樹起其他宣講者去攻擊他。在六至十一節后面,我們必須想象彌迦和假先知之間對抗,他們各自在宣講中反駁對方。假先知很明顯是站在富裕地主那一邊的。而后者必然對自己解釋說︰『如果一個人的宣講能夠引起這樣的麻煩,讓我們僱用十多個宣講者,他們能夠盡力支持我們﹗』

因此彌迦面對 雙重任務。他不單必須繼續反對那些剝削窮人並推崇不公平的有錢人和他們的同伴,這是他的事工;他還必須應付那一 以公開宣講來支持其贊助人的宣傳大軍。在六至十一節中,我們可以看見彌迦這種事奉中的雙重威脅。首先,他從事與假先知的搏 ,指出他們宣傳的膚淺(6-7,11節);其次,他繼續宣講反對假先知的贊助人,他們的剝削行為必須給予定罪(8-9節),而對他們的判決必須被公開宣布(10節)。這一章以一個簡短和獨立的神諭作為結束(12-13節),這個神諭與前面幾節沒有直接的關系,而總結了第一、二章彌迦的傳講。

(一)虛假的宣講(6-7節)。在閱及六至七節的翻譯和標點符號時,出現了一些問題,其準確的意思因此有些未能確定。正如標準修訂本所譯,看來其意義如下︰在第六節中總括了假先知的信息;彌迦的回應則在第七節。最后,在十一節中,彌迦對假先知的價值觀,一針見血地作出嚴厲的批判。

彌迦敵對者的虛假宣講的本質,可以簡化為兩要點。首先,他們試圖使他沉默不語︰『不要講……』。第二,他們要提供那種似是而非的陳詞濫調所帶來的安全感,來對抗彌迦的信息︰『羞辱必不會追上我們。』假先知清楚地意識到,他們收入的來源,是那些富裕的贊助人;因此,只要有任何人說出使其主人不高興的話,他們就有責任將這些抑壓下來。真正的先知宣講耶和華的話語;而虛假的宣講的內容,是宣布假先知之主人的言論。假先知是可信的,因為他們所說的絕大多數都是事實,雖然只是對了一半。他們毫不猶豫地強調古時上帝曾賜給 的百姓有祝福的應許;但是他們不去指出,賜福的應許是有條件的,它必須基于順服和公義。假先知服事得他們的主人很好;大地主藉 假先知把他們的財富當作上帝祝福的標志而得安慰,他們賞賜這些宣講者,因為他們很聰明,從不選擇『公平』或『公義』為他們講章的內容。

假先知和他們脆弱的宣講也存在于我們中間。雖然彌迦不難去把他們識別出來,但是他們常常並不容易被人識破。他們油嘴滑舌地引用聖經,能及得上最好的講道家;而他們的話給人安撫的慰藉。但是歸根結蒂,他們只提供一種寬心丸;並不能對靈魂有醫治的功效。正如彌迦所指出的,他們『心存虛假,用謊言說……』(11節);他們甚至可能提倡酗酒賣醉,但是他們是含蓄的,是用敬虔的話語和引用聖經,來掩飾他們的陳詞濫調。然而歸根結柢,虛假的宣講只能在那些愿意聽之的人 中得到果效。騙子成功地獲得別人信任,往往是基于受騙者的貪婪;同樣,假先知之所以得人心,就在于那些喜愛聽他們說話的人心中充滿了邪惡。

(二)真實的宣講(8-10節)。彌迦接 轉向他的基本講題,批評土地霸占者和他們對弱者的壓迫。因 他們的行動,他們已經變成上帝百姓的仇敵(8節);從他們貪財的計畫中,每個人的安全都受到威脅。和平共處的市民發現他們已經失去外衣,他們白天沒有衣服穿,夜間也沒有毛毯蓋。(這個暗喻無疑是指借錢給窮人,而拿借錢人的外衣作抵押品。但律法上要求抵押的外衣,必須在晚上還給物主,見申命記廿四10-13節;彌迦的批評指出古代的律法被濫用了。)當婦女(也許是寡婦)的財物被賣到買者手裡時,則被趕離家室;幼年的孩子,那些完全無辜者,進而將永遠失去他們的『榮耀』,就是他們對土地的繼承權,以及那些本該屬于他們的財富。

再一次記錄了這種錯誤行為之后,彌迦像以前一樣,指出了上帝審判的性質(10節)。藉他們所為使別人離鄉別井的人,將被迫『起來去吧』。那些貪圖土地占有者不僅毀壞了別人──寡婦和孩子,而且在上帝的計畫中,最終將轉過去毀滅他們自己。

這個彌迦宣講的例子最突出的地方,是它保留了彌迦一貫有力的詞鋒,同時不失真理的尖銳警鈴的作用。它在遭受富裕的人和假先知兩者反對的背景下陳述出來。但是,就在膽小的宣講者于反對勢力面前可能退卻,或者在某種程度上軟化立場時,彌迦繼續勇敢地去宣講一種不攙雜質的真理。他的話毫不示弱,因為那是上帝的話。當不公平繼續蔓延時,他絕不會停止宣講。當這個社會的弱者繼續受剝削時,他不會中止他的工作。因此,從他口中表達的真正宣講的特征,全部都是帶 勇氣傳送的。真理的宣講者只尋求上帝的稱贊,而且不會因對方因他的話而作出的反應和反對而有所動搖。

(三)宣講將來的希望(12-13節)。正如前文所述,第二章的最后兩節與前面的部分是沒有直接關系的。相反,這兩節像是這本書頭兩章中彌迦所宣講的文集的總結。很有可能,這兩節反映彌迦較后期的工作;它們大約應屬于主前七○一年,在西拿基立殘酷的軍事遠征隊入侵猶大年間(詳情請參見一1的注釋──危機中的國家{\LinkToBook:TopicID=189,Name=危機中的國家(一1)})。雖然這兩節有一種彌賽亞宣告的意味(有人會這樣解釋這兩節),他們起初的重點是針對時弊的。然而,當審判的災難來臨之時,余留的將蒙赦免;他們將逃往耶路撒冷的堡壘中,瑟縮成一團,而敵人將受到阻止不能前進。最后,當敵人離開時,尚存活的人將要再一次出離城市一起聚集,他們的王將要在他們的前面行(13節)。

這個彌迦的宣講主題,比較 重牧養的觀點,即上帝關心 的百姓,甚至在災難臨到時期,也是如此。當先知譴責整個國家,和批評不公平與壓迫時,是鮮有積極的說話的。但上帝反對罪惡的忿怒,繼續藉 對受壓迫者的關懷得以平衡。富裕地主作惡,結果將被驅逐往國外;然而保持忠心者,將在來臨的試煉中,經歷上帝的保護並安然度過。譴責的話和安撫的話一起都說出來,但只有那些依然信靠上帝的人才可聽到安撫的話。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