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靈訓要義

【從馬可福音書看如何作神的仆人】

 一、對神︰

1.討神的喜悅(一11;九7)

2.一直倚靠神作工──禱告(一35;六46;十四34~40)

3.以遵行神的旨意為重(三35;八33;十四36)

4.出外作工,要完全倚靠神(六8~10)

5.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十二30)

 二、對撒但︰

1.勝過撒但的試探(一13)

2.趕逐污鬼(一27,34)

3.要禁食並禱告,才能趕鬼(九29)

 三、對己︰

1.將自己交于死地──受浸(一9)

2.不顯揚自己──特別吩咐不要告訴人(一44;三12;五43;七36;八30;九30)

3.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八34)

4.認識心靈固然愿意,肉體卻軟弱了──總要儆醒禱告(十四38)

5.不為自己表白(十五4~5)

6.不為自己作甚么──全卷書沒有一節聖經記載 為自己作事

 四、對人︰

1.必須跟從主,才能得人如得魚一樣(一17)

2.對可憐的人滿有慈心(一41;六34;八2)

3.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二16~17)

4.對心裡剛硬的人滿了憂愁(三5;八11~12)

5.對飢餓的人要負起喂養的責任──你們給他們吃罷(六37)

6.對宗教和屬世的領袖──要防備他們的酵(八15)

7.對同工──要作眾人末后的,作眾人的用人(九35;十43~44)

8.對不跟從的──不要禁止他;不敵擋的,就是幫助的(九38~40)

9.對信主的一個小子──不可使他跌倒(九42)

10.對眾聖徒──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九50)

11.接待小孩子,為他們按手祝福(十14~16)

12.對門徒以身作則,走在前頭(十32)

13.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十45)

14.對得罪自己的人──饒恕他們的過犯(十一25~26)

15.要愛人如己(十二31)

 五、對事︰

1.要殷勤──忙得連飯也顧不得吃(三20;六31)

2.要憑信心作──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九23;十27;十一23~24)

【主工人的榜樣──施洗約翰】

 一、他有專一的使命──為主豫備道路(一2~3)

 二、他有超俗的生活──穿駱駝毛的衣服,吃的是蝗虫野蜜(一6)

 三、他有謙卑的態度──將人的眼目指向基督(一7~8)

 四、他有道德的勇氣──敢于指責希律王(六17~29)

 五、他有像主的表現──令人以為耶穌就是他(六14~16;八28)

 六、他有屬天的信息──眾人都相信他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十一29~32)

【如何帶領人脫離魔鬼的權勢】

 一、用權柄吩咐污鬼不要作聲,從人身上出來(一25~27,34;五8)

 二、必先捆住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具(三27)

 三、斥責那在背后興風作浪的(四39)

 四、寧可使人損失財物,也不可叫人被鬼附著,因為︰

1.他常住在墳塋裡(五3)──終日與死亡、黑暗、污穢為伍

2.沒有人能捆住他(五3)──不受任何人的管束

3.鐵鏈和腳鐐也不能(五3~4)──人一切最好的辦法也不能約束

4.沒有人能製伏他(五4)──非人力所能勝過

5.他晝夜喊叫(五5)──常說一些與人無益的話

6.又用石頭砍自己(五5)──又老是作一些傷害自己的事

7.自認與主毫不相干(五6~7)──不肯悔改相信主

8.害怕現在就受苦(五7~8)──只顧眼前的享受,不顧將來的刑罰

9.結黨成『群』(五9)──喜歡與人同流合污

10.不想離開那地方(五10)──喜歡流連罪污的場所

11.以豬群為替身(五11~13)──從事骯臟的事業

12.使群豬闖下山崖(五13)──自甘墮落

13.投在海裡淹死了(五13)──終至身敗名裂,斷送一生

 五、要藉禱告和禁食趕鬼(九29)

【如何服事罪人】

 一、對罪人要有憐憫慈心──主潔淨長大麻瘋的(一40~42)

 二、就近罪人──主和罪人一同吃飯(二15~17)

 三、以供應生命來服事罪人(十45)

 四、為救罪人,不保全自己(十五31)

【如何服事飢餓的人】

 一、要存心憐憫(六34;八2)

 二、主命令我們要給他們吃(六37)

 三、要把我們所有的奉獻給主──耶穌拿著(六38;八5)

 四、要安息坐在主的腳前(六39~40)

 五、要經過主的祝福(六41;八6)

 六、要被主十字架破碎──擘開(六41;八6)

 七、要作主的管道──遞、擺、分(六41;八6)

 八、主的供應能滿足人的需要──都吃飽了(六42;八8)

 九、不可糟蹋主的恩典──要收拾零碎(六43;八8)

 十、主的恩典豐滿有余(六43~44;八8~9)

【事奉神的難處】

 一、被肉身的親人誤會(三20)

 二、被自己家鄉的人輕視(六4)

 三、被名義上同屬事奉神的人棄絕和迫害(八31)

 四、被一般世人輕慢(九12)

 五、被人質疑仗著甚么權柄作事(十一28)

 六、被人尋找話柄(十二13)

 七、被最親近的人出賣(十四10)

 八、被人譏誚(十五29~32)

【從名稱來認識主耶穌】

 一、神的兒子(一1;十五39)──是神的彰顯

 二、耶穌基督(一1)──是先降卑后升高的

 三、耶穌(一9)──是神來作人的救主(或救恩)

 四、神的愛子(一11;九7)──是神所喜悅的

 五、神的聖者(一24)──是分別為聖歸于神的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