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二1】「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原文字義 「假冒為善」演戲,表演,戴上面具。
背景注解 「假冒為善,」這詞源于當時在舞台上的演員,常戴著假面具說話,隱藏他們原來的真面目,演活另一個人的角色。
文意注解 「酵,」是一種能使面團起發酵作用的單細胞菌體,經發酵后的面團會發脹松化變得可口。
靈意注解 「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酵』指邪惡的事物(參出十二20;林前五7~8),和邪惡的教訓(參太十六12;加五8~9)。『法利賽人的酵』在這裡特指『假冒為善』──表裡不一,矯柔造作;裝成敬虔的外表,貪圖虛名,其實內心並不敬畏神。
話中之光 (一)「法利賽人的酵」,不止是指『教訓』上的錯謬(參太十六6),並且也指『行為』上的錯謬;我們不但要防備錯誤的教訓,並且也要防備錯誤的行為。
(二)今天在基督徒中間,也不乏「假冒為善」的情形,可見「法利賽人的酵」早已摻進了教會裡面。
(三)今日任何誤導人,使人只會注重外表而忽略內涵實際的,就是「法利賽人的酵」。
【路十二2】「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文意注解 本節按上下文看,「掩蓋的事」和「隱藏的事」就是指『假冒為善』(參1節)。沒有一件假冒為善的事,會不為人所知。
話中之光 (一)既然「掩蓋的事」和「隱藏的事」遲早要顯露出來,倒不如早早鼓起勇氣,說當說的話,作當作的事。
(二)有些基督徒作不應該作的事,他們只怕人知,卻不怕神知;但不僅遲早會被人所知,將來在審判台前更難向神交代。
【路十二3】「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文意注解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指背地裡所說不相宜的話(參弗四29;五4),終必顯露出來。
「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內室』指在許多房間當中的密室。
「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房上』是古時公布事情之處。
話中之光 (一)俗語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聖經的教訓是說︰『若要人不聞,除非己莫言。』
(二)我們信徒說話要特別當心,因為今天不小心所說的『閑話』,將來有一天還要句句都供出來(太十二36)。
【路十二4】「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不要怕他們。」
文意注解 「那殺身體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指那些被魔鬼利用來迫害信徒的人;他們的逼迫叫我們的身心受苦,頂多也不過殺害我們的身體,卻對我們的靈魂無能為力(參太十28)。
【路十二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后,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 。」
文意注解 「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只有神有這權柄。
「怕 ,」指尊重 的權柄,敬畏 ,並信靠 。
魔鬼和它的差役(包括世人),頂多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殺靈魂。但我們今日若因著怕被人殺害身體的緣故,而不敢為主作見証,恐怕有一天我們的靈魂要被神懲治,我們所該怕的正是這個。
話中之光 (一)我們所當懼怕的,是神,不是撒但;對于撒但所該有的態度,乃是要堅定的抵擋它(參雅四7;彼前五9)。
(二)信徒所當害怕的,不是那能叫我們外面暫時受虧損的,而是那能叫我們永遠受虧損的。
(三)人的難處是該怕的不怕,不該怕的卻怕。我們所應當懼怕的,不是人而是神;『怕神』是我們得勝的根基。
【路十二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么?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背景注解 當時的羅馬幣製,一錢銀子(即『得拿利』,denarius)值十六分銀子(即『阿撒利』,assarius);故『二分銀子』相當于八分之一錢銀子。當時一般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錢銀子(參太廿2)。
文意注解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么?」兩只麻雀賣一分銀子(參太十29),五只麻雀該賣二分半,可是只賣二分,等于買四只送一只。這是形容被窮人當作食物的麻雀,是如何不值錢。
「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這話表明甚至那只免費附送的麻雀,在神眼中也不會被忘記。由此可見︰(1)神對人的眷顧是無微不至的;(2)神特別看顧那些卑微、孤寡的人。
話中之光 (一)我們要學習相信神的照顧,相信神的安排。
(二)若是天父不許,人或鬼都不能加害我們。我們一切的遭遇,都是父神許可的, 知道甚么是對我們有益處的(來十二10)。
【路十二7】「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原文直譯 「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編號過了。...」
文意注解 「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這話指出︰我們的每一根頭發,都經過神的編號;連這樣微小的事,神都管理,難道我們為 作工而遭致的困境, 會撒手不管嗎?
話中之光 (一)信徒所遭遇的每一件事,都是出于神的安排;神對于我們環境的安排,像頭發一樣,是清楚且仔細的。
(二)神的無限細微,正如 的無限偉大;在我們身上,沒有一件事是太細小到神不來管理的。
(三)「許多」二字頂寶貴,盡管你擺多少進去,你還是比它們貴重。
(四)神寶愛我們,保護我們如同保護 眼中的瞳人(申卅二10;亞二8)。
(五)人所以會懼怕,是因為不相信神安排的手。沒有一件事是不經過神的安排。你若相信神的安排,你不只不懼怕,且要贊美。
(六)順服會產生喜樂,相信會產生安息;當人的心裡充滿安息和喜樂時,就一點懼怕都沒有。
【路十二8】「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原文字義 「認」承認,認同(含有與之聯合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我們為主作見証,主就為我們作見証。
(二)我們在人面前尊重主,主也必在神面前尊重我們。
【路十二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原文字義 「不認」否認,棄絕(第一個字);鄭重否認,棄絕到底(第二個字,措辭比第一個字嚴重且強烈)。
文意注解 我們在人面前認主或不認主,與將來主在神的使者面前認我們或不認我們,兩者息息相關。我們若因為怕人,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收取這個『怕』的后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1)。
話中之光 (一)今天信徒的錯誤,是越有人反對,就越不敢開口作見証;其實,燈要在黑暗中才點亮,人越不要主,我們就越要傳講。
(二)許多信徒以為可以不必用口傳福音,而想用行為來表達福音;我們的行為固然要與福音相稱(腓一27),但行為絕對不能完全取代口傳。
【路十二10】「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原文字義 「干犯」向著,對著,敵對,敵擋;「褻瀆」辱罵,毀謗,對神不敬。
文意注解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人子』指基督。人如果因為不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拒絕了 ,將來還有醒悟回轉的可能,故還可得赦免。
「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人一切行為上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裡。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著赦免。
話中之光 (一)人因軟弱而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還可得到赦免;惟獨明知是出乎聖靈的,卻說是出乎鬼魔的,就永遠不能得赦免。
(二)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
【路十二11】「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么分訴,說甚么話。」
文意注解 「怎么分訴,」指說話的方式。
「說甚么話,」指說話的內容。
話中之光 (一)當我們遇見逼迫和反對的時候,千萬不要憑自己說話。
(二)當我們遇見逼迫和反對的時候,千萬不要憑我們自己去應付難處,而要憑信心把自己交托給主;信靠主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羅九33)。
(三)「不要思慮,」今日的時代真是充滿著緊張的情形,很多人在焦慮之中;但我們的心應當安息于主,在風雨中維持寧靜。
【路十二12】「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問題改正 十一、二節並不是說主的仆人在釋放信息之前,一點都不需要花時間在神面前禱告、準備題材,隨時上台就會蒙聖靈指教合宜的話。我們絕不能以此經節作為懶惰的藉口。當然,主的仆人即使準備好了,在講台上仍要不斷仰望聖靈賜給合適的話語(參尼二4~5;弗六19)。
話中之光 (一)我們應該學習不憑自己去面對逼迫,而該學習回到靈裡仰望聖靈的引導,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裡(羅八9)。聖靈乃是我們因事奉主而遭遇迫害時的扶持和安慰。
(二)我們若為主受逼迫,聖靈不只在裡面與我們同在,並且還會賜給我們話語,叫我們能以回答那些逼迫我們的人。可見主的照顧何等周到,我們不必恐慌。
(三)人若自己強出頭說話,聖靈就沒有地位說話;人若肯不說自己的話,聖靈就要顯明 的話。
(四)許多時候,人能說自己所不能說的,和自己所想不到的話,因為不是人自己說的,乃是聖靈在他們裡面說的。
【路十二13】「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背景注解 當時的拉比有權根據摩西律法(如民廿七1~11;申廿一15~17),替人分配家產。
【路十二14】「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文意注解 「你這個人,」注意這個口吻很不客氣。
主耶穌拒絕為人作財產上斷事的官,因為 所關心的是人的生命(參15節);生命遠比財富重要得多。
【路十二15】「于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原文字義 「謹慎」小心看著;「自守」看守,監視;「貪心」貪婪,渴望得更多;「生命」靈命(zoe);「家道」所有物,產業。
文意注解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這話表明那人請求主耶穌替他分開家業(13~14節),動機乃是出于對財物的『貪心』。
「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人的生命』指人靈命的享受與快樂;人真實的福樂不在乎擁有大量物質的財富。
話中之光 (一)主不作『斷事的官』(參14節),而只給人點出「生命」;在教會中遇到難處,要盡量少摸是非,而多供應生命。
(二)生命在 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只有基督才能真實的解決人生一切的問題。
(三)一個擁有大量財富而只為己用的人,不比一個安貧樂道、敬虔度日的人快樂。
(四)世人認為物質文明的進步,應當歸功于人類貪得無厭的物欲;所謂「貪心」,乃是「生命」最強的推動力。然而,它卻使人類從靈性的層面淪落到物欲的層面,完全喪失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路十二16】「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文意注解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主這個比喻乃在說明為甚么『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15節)。
話中之光 (一)「財主」的定義是『擁有豐盛財產的人』,然而人生命的豐盛與否,卻又不在乎家道豐富。
(二)世上有許多「財主」,表面上他們是擁有豐盛的財產,實際上是豐盛的財產擁有了他們──從「財主」變成了『財奴』。
【路十二17】「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么辦呢?〞」
原文字義 「出產」果子,農產物。
話中之光 (一)地上並沒有收藏出產的萬全地方,因為有賊接近,且會被虫蛀;所以最好還是收藏在天上(參33節)。
(二)窮人的肚腹、寡婦的家庭、孤兒待哺的口,乃是永存的糧倉。
【路十二18】「又說︰"我要這么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文意注解 注意在這一個財主的心裡只有『我...我...我...』和『我的...我的...我的...』(參17~19節),他乃是一個以『我』為中心,又以『我的財物』為依靠,只為『我的快樂』打算的人。
話中之光 (一)「另蓋更大的,」乃是屬世的作法,也是許多個人與公司宣告破產的主要原因;交給主處理,乃是屬靈的作法。
(二)信徒應該認識,財物不是「我的」,而是神托付我們經管而已;我們不是財物的所有人,乃是財物的管理人。
【路十二19】「然后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罷。〞」
原文字義 「靈魂」魂生命(psuche);「安安逸逸」安息,暢快。
話中之光 (一)這個財主以為他的「靈魂」可以用「吃喝」來滋養;豈知「吃喝」只能滋養他的『身體』,有時反而會敗壞「靈魂」。
(二)身外之物乃是虛幻,不足作為人生的倚靠;我們的指望乃在乎神(參詩卅九5~7)。
【路十二20】「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豫備的,要歸誰呢?〞」
話中之光 (一)凡為著今世的、物質的而來經營、打算(參17~19節),想要在地上長久扎根的──不論是屬世的事,或是『教會』的事,都是「無知」的想法。
(二)「無知的人」就是舍本逐末的人──只知「豫備」身外之物,卻不知「豫備」身內之物──自己的靈魂。
(三)「你所豫備的,要歸誰呢?」我們也應當對自己發問此問題︰如果我們今天就要去見主,或者是主今天就要再來,我們在地上所作的一切,究竟是為著歸給主的呢?還是要落入魔鬼的手中呢?
【路十二21】「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話中之光 (一)由本節聖經可見,財物並不能叫我們在神面前富足;真正衡量一個人在神面前的價值,不是根據他『擁有』甚么,乃是根據他『是』甚么。
(二)那些只為自己肉體打算的,在神面前是不富足的人;那些懂得為自己和別人的靈魂打算的,在神面前才是富足的人。
(三)在神面前富足的人,乃是在信上富足的人(參雅二5)。
【路十二22】「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么;為身體憂慮穿甚么。」
原文字義 「生命」魂生命(psuche);「憂慮」分心。
話中之光 (一)神既然賞賜給我們生命,就必然顧念我們生存的需要; 既然為我們創造了身體,就必顧念我們身體的需要。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 (參徒十七24~28)。
(二)信徒為飲食衣著「憂慮」乃是罪,因為「憂慮」即表示不信任神的看顧。
(三)主一面要我們為日用的飲食祈求(參十一3),一面卻說不要為衣食憂慮;祈求是信的表示,求了就信神必給,憂慮是不信的表示。
(四)不要為衣食憂慮,並不是叫我們閑懶的坐在那裡等候神的供應;基督徒的信仰,並不鼓勵我們懶惰(參帖后三10~12)。信徒為生存的需要,殷勤地作所當作的工,然后把未來仰賴于神手裡。
【路十二23】「因為生命勝于飲食,身體勝于衣裳。」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生命裡有一個很大的危機,就是將衣食看為我們生存首要的東西,以致把自己生存在地上的意義忽略了。
(二)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而活,我們乃是為主活著(羅十四7~8);不要忘了,我們活著的目的是為著服事主。
(三)只要我們真正地負起作主仆人的責任,主也必負起 作我們主人的責任,供給我們生存的需要。
(四)信徒不要讓身體作我們生命的主人;身體乃是奴仆,不是主人。
【路十二24】「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神尚且養活它;你們比飛鳥是何等的貴重呢﹗」
問題改正 這裡主耶穌並沒有意思叫我們不必為生活勞力(參創三17); 不是告訴我們不必工作以維持生計。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后三10)。主的意思乃是說,我們的生存是在神的手中,所以必須信靠神,而不可只想憑自己的力量來保全生存。
靈意注解 「飛鳥,」象徵屬天的信心生活。
話中之光 (一)信心的生活乃超脫如飛鳥,不為自己經營(「也不種」),不為自己積蓄(「也不收」)。
(二)信心的生活,就是當我甚么都沒有時,我還有「神」── 乃是「養活」我的主。
【路十二25】「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原文字義 「思慮」憂慮,掛慮,關心,懸念。
文意注解 我們的壽數和身材是神定規的,人的憂慮並不能改變神的安排。我們的憂慮既然無濟于事,何必再枉費心思呢?
話中之光 我們如何不能用思慮使肉身的生命增加和延長,照樣,也不能以人工使屬靈的度量擴充和長進,一切都在乎神的主宰和憐憫。
【路十二26】「這最小的事,你們尚且不能作,為甚么還憂慮其余的事呢?」
話中之光 (一)有辦法的事,是用不著掛慮;沒有辦法的事,雖然掛慮也是無用。全世界最無用的東西,就是掛慮。
(二)「憂慮」是不信任神的心態。神要我們一無掛慮(腓四6)。
【路十二27】「你想百合花,怎么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背景注解 「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所羅門王在位時,是以色列歷史上,國力最富強,疆土最廣闊,享受最奢華的時期(參王上四20~28)。
靈意注解 「百合花,」象徵在神的看顧下,完全沒有人工的信心生活(歌二1~2)。
所羅門「所穿戴的」,象徵人工的極品;「這花一朵,」代表神手所造的。
話中之光 (一)信心的生活乃是清白如野地的百合花,不用人工(「也不勞苦」),不自我妝飾(「也不紡線」),只安息在神的看顧裡。
(二)天空的飛鳥,地上的百合花,都在見証神恩典的原則──非以勞苦換取,乃是白白享受。
(三)任何人工作出來的成果,遠不如從生命中長出來的。
【路十二28】「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背景注解 「野地裡的草...丟在爐裡,」中東一帶地方的人通常用草來燒熱土窯。
文意注解 野地裡的草沒有甚么用處,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所以就著人在神面前的用處來說,神必定會眷顧我們。
話中之光 (一)我們信心的生活,就是安息在神所安排的「今天」裡。
(二)人是神造物的中心,而萬物的存在就是為著供養人;信徒若是能了解到自己在神心目中的地位,便不會為生存而掛慮了。
(三)對神有信心,能使我們免去許多無謂的掛慮;對神沒有信心(或是小信)的人,他的日子真是難過﹗
【路十二29】「你們不要求吃甚么,喝甚么,也不要掛心。」
原文字義 「掛心」不安,疑慮。
話中之光 (一)信徒一旦為衣食憂慮,他的用處馬上就失去了;滿心憂慮的人,他的手不能為神所用,在神的工作裡沒有他的份。
(二)信徒必須盡生活的責任,但不要為生活憂慮。
【路十二30】「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
文意注解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外邦人』意為不認識真神、不信主的世人;信徒所求的應與一般人不同。
話中之光 (一)世人因為不認識神,所以才會為生活掛慮,但我們可將一切憂慮卸給神(彼前五7)。
(二)我們信徒有神作我們的父, 是一切美善事物的源頭, 必供給(雅一17)。
(三)神只供給我們的『需用』,神不肯供給我們非份的『要求』(我們所喜愛、所企盼的)。
【路十二31】「你們只要求 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文意注解 這裡的「求」,不是禱告的『祈求』,而是生活上的『追求』。我們要以追求神國的態度來過生活,意即要在生活中讓神在我們身上掌權(「 的國」) 。
「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神國子民只要追求神的國,所得著的不只是神的國,連帶也額外得著了生活的必需品。
話中之光 (一)『神的國』就是神的權柄;尋求神的國,就是追求順服神的權柄。
(二)信徒的生活為人,必須讓神來管治(活在神國的實際裡)。這樣,就叫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國。
(三)你不能在『零』上面「加」數目字,你必須先有算得數的數字,然后才能「加」上去;你必須先求神的國,然后神才把衣食加給你。
(四)追求神國的人,是世上最富有的人。
(五)那些體貼神心意的人,神也體貼他們的需要。
【路十二32】「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文意注解 「你們這小群,」表示真實的信徒,在世人中只占少數。
話中之光 (一)「你們這小群,」『小』字說出教會在地上總是卑微的,隱藏的,為人所輕視的;『群』字說出教會是合群的,交通的,是不可單獨的,不容分裂的。
(二)「樂意把國賜給你們,」這話告訴我們,只要我們有心追求神的國,神必叫我們活在神國的實際裡面,享受神國的權柄和能力,能勝過黑暗的權勢,所以沒有甚么能叫我們「懼怕」的。
【路十二33】「你們要變賣所有的, 濟人;為自己豫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
話中之光 (一)把財物分給窮乏人,特別是聖徒中的窮人,就是積攢財寶在天上(太十九21;羅十五26;林后九9)。
(二)信徒積財于天,乃是在天上開一個銀行戶頭,當我們有需要時,可以向神支取。地上的銀行有倒閉的可能,但天上的銀行永遠可靠。
(三)今天我們為主所花的每一分錢,都有永存的價值。
(四)地上的財寶有一樣特色,就是它會被偷去,也會蛀(朽)壞,所以不值得我們為它花費太多的心血、精力、時間,更不能全心依賴它。
【路十二34】「因為你們的財寶在那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
話中之光 (一)人心聯于財寶。我們若要把心運到天上去,就須要先把財寶送到天上;財寶先去,心才能跟著去。
(二)最能吸住人心的,就是錢財。我們的錢財若只積存在地上,我們的心就只會思念地上的事。反之,我們的錢財若是積存到天上,我們的心也會天天受吸引而思念天上的事。
(三)神的國就在人的心裡(參十七21),在我們的心中應當有神的寶座;不可讓金錢在我們的心中代替了神的地位。
(四)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談話中,很快地知道他的財寶在那裡。如果他的財寶是在天上,不要很久,他就會談到天上的事。如果他的財寶是在地上,很快地就會和你大談礦產、投機買賣、股票、銀行利率等等。
【路十二35】「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
背景注解 「腰裡要束上帶,」中東地方的人,多穿寬松且長而搖曳的衣裳,當要工作或行路時,必須『束上腰帶』,才不致妨礙手腳的行動。
靈意注解 「你們腰裡要束上帶,」象徵豫備好隨時接令行動。
「燈也要點著,」象徵保持生命的見証(參太廿五1)。
話中之光 (一)我們信徒在這黑暗的世代中,背負著基督的見証(『點著燈』),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一步步走出世界,迎接那要再來的基督。
(二)信徒是世上的光,我們的「燈」要時時「點著」,才能歸榮耀給父神(參太五15~16)。
【路十二36】「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話中之光 (一)信徒的使命乃是「等候」我們的主;豫備迎接主的再來,乃是我們生活應有的基本態度。
(二)只有儆醒「等候」主的人,才能聽見主「叩門」的聲音,也才能「立刻」給 開門(參啟三20)。
【路十二37】「主人來了,看見仆人儆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原文字義 「進前」到旁邊來;「伺候」服事,供給,侍應,照料。
話中之光 (一)主不止在今生服事我們,並且在將來 還要服事我們;從 死在十字架上,一直到永遠,主都是在服事我們。
(二)主在十字架上,是以 的生命來服事了我們(參可十45);主在今生,是藉著聖靈正在服事我們(約十六7);主在將來,是「親自」服事我們。
(三)我們不止一次欠主的債,作一個白受恩典的人;我們也是永遠欠主的債,作一個永遠享受恩典的人。
【路十二38】「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仆人這樣,那仆人就有福了。」
背景注解 當時羅馬人把夜間分為四更(參可十三35),猶太人則分為三更(參士七19)。若按羅馬計時法,一更天指晚間六時至九時;二更天指晚間九時至半夜;三更天指半夜至凌晨三時;四更天指凌晨三時至六時。但若按猶太計時法,一更天指晚上九時至午夜十二時;二更天指午夜十二時到凌晨三時;三更天指凌晨三時到六時。
文意注解 「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指深宵或凌晨,都是人最熟睡的時刻。
【路十二39】「家主若知道賊甚么時候來,就必儆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原文字義 「知道」認識,了解(本節第一個『知道』指外面客觀的知道,第二個『知道』指裡面主觀的知道)。
文意注解 「家主若知道賊甚么時候來,」賊的特點有二︰(1)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來到;(2)專找值錢的東西偷去。
靈意注解 『家主』豫表信徒;『家』指我們的靈、魂、體,以即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賊』豫表主耶穌, 的降臨乃像賊一樣突然來到;『挖透房屋』豫表察驗我們得救以后的一切。
主再來的時候,乃是出乎意外地突然臨到,並且只取走生命成熟的信徒。
話中之光 (一)賓路易師母說︰『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日起就是儆醒。』我們當對于仇敵、世界、自己,常常的儆醒。
(二)被提,對于猶太人是末日的豫兆,對于被撇下的信徒是受磨難的日子到了。
【路十二40】「你們也要豫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文意注解 「你們也要豫備,」本節是接續卅九節,故『豫備』是指儆醒防備賊說的。
「人子就來了,」『人子』是主在國度中的名字(參太十九28;約五27~29),以人的資格作王。
話中之光 我們須要「豫備」自己,盼早日在主裡長大成熟,並要『儆醒』,在主裡敬虔度日。
【路十二41】「彼得說︰『主阿,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文意注解 彼得問主這儆醒的比喻是為誰說的,而主的回答暗指『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參42節)便是這『儆醒的家主』(參39節),可見,這比喻乃是為那些承認自己是神的管家,就是信徒說的。
話中之光 我們千萬不要為別人讀聖經,而要為自己讀聖經;主的話只會對那些將它應用在自己身上的人產生功效。
【路十二42】「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文意注解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管家,」『忠心』是對主,就是不負主的托付;『有見識』是對弟兄,就是懂得別人的需要是甚么。
「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這句話說出事奉的源頭,乃是出于主;並非任何『人』或『團體』的差派。
『管理』不是轄管,乃是照顧(參彼前五2~3);『家裡的人』就是信徒(參弗二19)。我們信徒在神面前的身分,一面是神家裡的人,一面也是 的管家;千萬不要以為所謂『牧師、傳道人』等全時間服事主的工人才是管家。
「按時分糧給他們呢?」每一個信徒無論大小,在神的家裡(教會)都有一份應盡的職責,即按著神的時候向身邊的聖徒分享屬靈的供應,例如︰為軟弱的肢體禱告、把讀經所得的亮光交通給別人、愛心的探望和關懷等。
話中之光 (一)「忠心」就是對主的話不打折扣,主怎樣說,我們就怎樣作;「有見識」就是顧到人的需要,人需要甚么,我們就供應甚么。
(二)信徒往往以自己的看法為看法,這就是不忠心;也往往不顧別人的需要,凡自己所有的都要硬塞給人,這就是沒有見識。
(三)我們的毛病乃是︰有忠心而無見識,或有見識而無忠心,或者既無忠心又無見識,這些情形叫我們不能好好盡職。
(四)「分糧」就是把神的話和神的東西服事給人,叫人得著生命的滋養。
(五)有的人是隨興之所至而「分糧」,但主的話是要我們「按時分糧」──不使挨餓,持續不斷,行之以恆。
【路十二43】「主人來到,看見仆人這樣行,那仆人就有福了。」
文意注解 「主人來到,」即指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那仆人就有福了,」『福』不是今世的福,乃是國度的賞賜。
【路十二44】「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文意注解 「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就是在國度的實現裡,得著權柄掌管城池(參十九17~19)。
話中之光 我們信徒今日若不能妥善『管理家裡的人』(參42節),就不能盼望那日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主今天所給我們的托付,不過是實習、操練和豫備,好在將來得著更大的托付。
【路十二45】「那仆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仆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文意注解 「那仆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那仆人』並非指沒有得救的人,因為他的『心裡』承認主耶穌是『我的主人』。
「就動手打仆人和使女,」『仆人和使女』是指同作仆人的弟兄姊妹,我們信徒乃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作同伴的(參啟一9)。『動手打』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打人,凡我們用言語、態度,使聖徒心裡難過、受傷、跌倒的,都算是動手打人。
「並且吃喝醉酒,」『醉酒』是指貪戀現今的世代,放蕩不受約束(參弗五15~18)。
話中之光 (一)那仆人為惡的主要原因,乃在他以為主「必來得遲」;凡對主的再來沒有正確的認識的人,很可能會變成惡仆。
(二)凡不信主快來的,容易惡待信徒;有的信徒口裡雖說主必快來,心裡卻以為主「必來得遲」。
(三)我們必須有愿主快來的態度和心愿,所以要常常禱告說︰『主耶穌阿,我愿你來』(約廿二20)。
(四)我們千萬不可在事奉中,踐踏、傷害那與我們一同配搭作工的弟兄姊妹。
(五)我們若沒有主再來的事一直活畫在我們的眼前,就容易放縱自己,一面虧待信徒,叫他們受到言語或態度的傷害,一面與屬世和屬肉體的人為伍,追逐罪中之樂。
【路十二46】「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仆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文意注解 「重重的處治他,」原文字義是『將他切成兩半(或作腰斬)』,或『將他分離隔開』。
「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同罪』意即同得其分。
【路十二47】「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豫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責打;」
話中之光 (一)主所求于我們仆人的,第一,要「知道 的意思」;第二,要「順 的意思行」。先知而后才能行;既知了就須行。
(二)許多人查讀聖經和聽人講道,只為滿足好奇心和求知欲,卻不想去遵行,這樣的人「必多受責打」。
【路十二48】「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原文字義 「托」交托,交付。
文意注解 「惟有那不知道的,...必少受責打,」注意不是不知道就『免受責打』,乃是『少受責打』;信徒千萬不要根據這兩節聖經,就規避追求真理知識,因為我們的目標是要得獎賞,而不是要『受責打』。
話中之光 (一)主的賞罰,不是根據你與別人的比較,而是根據主對你的要求。也許你比別人好,但不一定就多得主的賞賜;也許你比別人少錯,但不一定就少受懲罰。
(二)人是看外面的數字多寡,主是看裡面的忠心程度。
(三)主對信徒要求的法則乃是︰ 先給人,然后向人要;多給的多要,少給的少要。
【路十二4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愿意的么?」
靈意注解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火』有二意︰(1)指審判(參三17),『把火丟在地上』,即指神對罪惡、世界、肉體的審判;(2)指靈裡的火熱(參羅十二11;徒十八25),『把火丟在地上』,即指叫人為神、為福音、為真理如火焚燒。
話中之光 (一)今天我們一切消極的事物,若不被火煉淨,將來仍要被火焚燒(參林前三13)。
(二)主是何等愿意我們的心靈火熱,千萬不要作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參啟三15~16)﹗求主把我們如火挑旺起來(提后一6)。
【路十二50】「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原文字義 「迫切」困迫,受拘禁,被激勵。
靈意注解 「我有當受的洗,」『洗』指十字架的苦難。
「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主耶穌在地上時,受到肉身的拘束,必須藉著十字架上的死,除去肉身的羈絆,以便 神聖的生命能被釋放出來,結出許多的子粒(約十二24),達到繁增的目的。
【路十二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原文字義 「太平」和好,平安,和諧,和平;「分爭」分裂,分開,分門別類。
靈意注解 「乃是叫人分爭,」基督的救恩,使信徒裡面得著聖靈,重生而有神的生命,其結果,一面在人的裡面起分爭(加五17),另一面在人群的中間也引起分爭。
話中之光 (一)基督的來到,定規使屬地和屬人的關系不能平安;若能繼續苟安,就証明主恩典的工作還不夠厲害。
(二)人與人之間所以不能相安無事,是因為人與神不能相安無事;人與神既未和好,當然與人也不和好。
(三)主來到地上的工作,乃是要以神生命取代人的天然生命。
【路十二52】「從今以后,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文意注解 往往一家之中,有些信主,有些則反對主,結果形成分裂相爭的情形。
【路十二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文意注解 主在這裡的意思不是說,凡信主的人都不愛父母和親人了,乃是說主插在我們與父母和親人之間,若有一方和主的關系不正常時,就會導致彼此的關系也發生難處。但若全家都尊主為大,則信徒家庭生活的美滿,遠勝過世人。
本節意思是說,最妨礙信徒全心愛主的,往往是自己家裡的人。
靈意注解 父母是兒女天然生命的根源,故此處叫兒女與父母「相爭」,意即切斷人天然生命的根源。
話中之光 (一)我們活在地上,不能和一個反對基督的人平安無事;不然,與主之間必定出事。
(二)堅決跟從主的人,常會得不著家人的諒解;這是因為不信主的家人背后有黑暗的權勢,對屬天君王的抗拒,才造成屬地的人憎恨屬天的人。
(三)主來是要奪去人所有最高的地位;人本來將最高的地位給父母和婆婆,但主來了,就要把最高的地位讓給 。為著事奉主,我們必須把所有的屬人關系都推到次要的地位。
(四)人不能兼愛;信徒若愛主,會令不信主的家人嫉妒,嫉妒生出仇視。家人先以主為他們的仇敵,繼而視我們為仇敵。
(五)真實事奉主者,必被舊有親密的人──『自己家裡的人』所仇視。
【路十二54】「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背景注解 巴勒斯坦地的西邊是地中海,從海上飄來雲彩,帶來水分,多半會下雨。
【路十二55】「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背景注解 巴勒斯坦地的南邊是阿拉伯沙漠,故『南風』即指從曠野沙漠刮來的熱風。
話中之光 在屬靈的道路上,有時是晴天──滿有主的同在與祝福,一切都平安順利;也有時是『一陣雨』或「躁熱」的「南風」──不順的遭遇。但無論如何,總要持定基督。
【路十二56】「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么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原文字義 「分辨」藉試驗以証明;「氣色」臉面,面貌;「時候」日期,時令。
文意注解 「天地的氣色,」原文是『天和地的面貌』,指天色和氣候。
「不知道分辨這時候,」指『不知道分辨這時代的兆頭』,即︰(1)施洗約翰已經來向人宣告彌賽亞的來臨(參三15~17);(2)主耶穌自己也已宣示 就是彌賽亞(參四17~19)。這些乃是『這時代的兆頭』,但人們仍舊冥頑不靈。
話中之光 (一)今天不信的世人,會觀看宇宙萬象,卻看不出造天地的神(參徒十七23~24)。
(二)今天不信派的基督徒,會查讀聖經,卻讀不出其中的基督來(參約五39~40)。
(三)天然的人只知道分辨天然的兆頭(「天地的氣色」),卻不能分辨屬靈的兆頭(「分辨這時候」),因為他們沒有屬靈的眼光(參林前二10~15)。
【路十二57】「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么是合理的呢?」
原文字義 「審量」審判,斷定;「合理」公平,公正,正當。
【路十二58】「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的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文意注解 本節原文在開頭有『因為』一詞,表明本節乃是五十七節的延續,亦即本節所說的,正是他們憑以審量是否合理的根據。
靈意注解 「告你的對頭,」『對頭』一方面指我們所得罪的人,一方面也可指律法(參約五45)。
「還在路上,」意即當我們還活在世上奔走天路的時候。
「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指基督(參約五22;徒十七31)。
「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差役』是指天使,『監』是指受懲罰的地方。
話中之光 (一)控告猶太人的是律法,而控告沒有律法之人的是良心(參羅二12~15);無論如何,總有一天我們都要在基督台前交賬(太廿五31~32)。
(二)『救恩』的門不是永久開的,「了結」的門也不是永久開的;我們必須趁還活著的時候,解消「對頭」所有的不滿。
(三)「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對頭』也指向我們懷怨的弟兄(參太五23);這裡表示當事人任何一方若去世,就來不及和解了;因此,我們要及早與人和好,切莫因循拖延。
(四)弟兄之間的認罪、和解,與得救沒有關系,但與將來的賞罰卻有關系。
【路十二59】「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背景注解 當時在巴勒斯坦地區通用的羅馬和希臘錢幣,「半文錢」系指希臘幣製一個『雷普頓』(lepton),相當于羅馬幣製『一文錢』(kodrantes)的一半,而『一文錢』相當于『一分銀子』(參6節)的四分之一。
文意注解 本節是說我們對神或對人所有的虧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虧欠,也都要對付清楚。
話中之光 (一)虧欠遲早總得還清,我們若不在路上解決,就是到了監裡仍須解決,所以越早解決越好。
(二)對別人無論是大虧欠,或是小虧欠,都是虧欠,也都要還清。
(三)信徒也應趁著還活著的時候,對付所有虧缺神榮耀的事,以免受到神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