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六章


贖愆祭的另一方面


讀經︰利未記六章一至七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者在交易上行了詭詐,式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么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或是他因甚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莘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我們今天在神的面前,要好好讀這一段聖經。在這段聖經裡,是講到贖愆祭的事。贖愆祭,在聖經中是很緊要的。利未記一至六章,一共講到五個祭。這五個祭,是預表我們主耶穌把自己獻為祭的五方面。耶穌基督是一個祭,但是,從我們這方面來看,是有五方面的。有這五方面,才能完全。如果只以一個來預表主,就不完全;所以,要用五個祭來預表主。所以,這五個祭,都是緊要的。


【{\Section:TopicID=134}贖愆祭與前四祭的關系】贖愆祭與以前四祭有甚么關系呢?要知道這個,我們就得把以前四個祭講一講,然后來講贖愆祭。我門必須把一個一個祭都明白了,才不致把贖愆祭的地立弄得太大。

一、燔祭。這個祭是預表我們的主,把全人獻給神。這是緊要的問題。這個祭,並非贖罪。乃是主若不完全把自己獻給神,就不能為我們贖罪。

二、素祭。這個祭並沒有血。這個祭是預表主的生活。主在世上的生活是頂清潔的。面粉是能作人糧食的。主頂清潔,頂柔細活在神的面前。這個祭最注重的是 的完全。可以說, 是一個完全的人。

三、平安祭。這個祭是預表主在神和人中間,成功了和平。不只叫神能與我們和平,也是叫我們和神和平了。

四、贖罪祭。這個祭,是預表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同神和好。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夠靠 的血得救。

五、贖愆祭。也許有人要問,贖罪祭和贖愆祭有甚么分別呢?罪,是指我們攏總的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愆,是我們一天一天的罪,就是能算得出的。可以說,贖罪祭,為 我們全部的罪,一起的罪;贖愆祭是為 我們局部的罪,能算得出的罪。


【{\Section:TopicID=135}贖愆祭分兩部分】贖愆祭是分兩部分的︰一部分是利未記第五章所記的,一部分是第六章所記的。五章是說我們一天過一天,在神的面前,如果得罪了神,該怎么作。六章是說我們一天過一天,在人的面前,如果得罪了人,該怎么作。今天,我不是要講第五章,乃是要講第六章。就是說,我們得救以后,如果有得罪了人的地方,該怎么作。


【{\Section:TopicID=136}贖愆祭的緊要】我不是說這個祭會叫人得救。我們有了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我們就得救得生命了。五章六章所說的贖愆祭,是講到和神的交通的。得生命是一件事,和神交通又是一件事。你相信基督替你死了,你接受主作你的救主,你就有生命了,這並不是說你從今以后,和神永不會失去交通。你得救了,你就與神有交通,這是不錯的。不過你得救后,過了些日子,若是再犯罪,不肯悔改,你就要與神失去交通,覺得神離你很遠,覺得禱告很難,讀經很苦了。這並非說你不得救了。你一信,你就得救了,這是永不能更改的。但是,你與神的交通,是常常會更改的。如果你有了罪不除去,你就要與神失去交通。許多的人是得救的,但是,禱告不自由,讀經不容易,也許是因他一天過一天的罪沒有對付好。

我們一得救,必有一種的快樂,就是得救的快樂。我們巴不得告訴每一個人說,我得救了,這是何等的快樂。可惜,這快樂並不甚久。這快樂為甚么丟掉了呢?也許是因為你說了一句不好的話,得罪了甚么人。你不好意思見神的面。你得罪的是人,但是,失去快樂的是你自己。你得罪的是人,但是,你和神也失去了交通。

今天,我們要學一個功課,就是不只得救,還要學習一天過一天好好禱告,好好讀經,好好作見証,天天保守與神活潑的交通。人能丟交通,人不能丟得救。「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 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這是我們的主說的。永生是永不會丟的,生命是不會失去的。但是,有一樣會丟去的,也許一天丟十幾次都會的,就是和神的交通。

比方,有一位父親對他的兒子說,你要作好小孩,你不可以怎樣怎樣。若是他打開櫥子偷了一粒糖吃了,或者把衣服弄臟了,或者同壞小孩一起玩了,等到聽見父親叫他的時候,他就有點不敢見他父親。他們還是父子的關系,不過只因他作了一件他父親所不喜悅的事,他就不敢立刻見他父親的面。他一聽見他父親喊,他的小心就跳了,因為他知道他和父親出了事。他想,衣服弄臟了,東西弄壞了,怎好見父親的面呢?他是不敢見面的。他會不會因此就不是他父親的兒子了呢?我們知道絕對不會。不是父子的關系會改變,乃是父子的交通會改變。我們和神父子方面的關系,生命方面的關系,絕對不會因我們日常生活的關系而失去。但是,有一種會失去的,就是我們一天過一天和神的交通。

贖愆祭,就是要帶領我們回頭去和神交通。贖罪祭是帶領罪人信主耶穌;贖愆祭,是帶領基督人和神來往。贖罪祭是當我們還沒有信的時候,除去我們的罪;贖愆祭是除去一天一天攔阻我們與神來往的。一個是叫我們得生命的,一個是叫我們有交通的。

我已經說了,贖愆祭是分兩部分的;一部分是得罪了神應當怎樣作,這是第五章所講的。一部分是得罪了人應當怎樣作,這是第六章所講的。今天,我就是要講到得罪了人該怎樣作。這是第六章所說的。所以,今天的有題目,可說是如果因我們得罪了人,叫我們和神失去了交通,我們就該怎樣作。我們要記得,第六章不是講得救得生命,乃是講怎樣和神交通。


【{\Section:TopicID=137}幾樣得罪人的罪】一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可見底下是神給我們的,不是摩西給我們的。我們看神說那幾樣是得罪人的罪。底下好像神替我們開一清單,就是計開︰一甚么罪,二甚么罪……,末了一共有幾樣罪。

二節︰「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底下的罪,都是得罪人的,怎樣又說是干犯耶和華呢?哦,得罪了人,也就得罪了神。神是創造者,所有的人類都是神造的,所以,得罪了人,也就得罪了神。底下我們看有幾樣罪是得罪人的。

{\Section:TopicID=138}受人的托付不忠心︰二節︰「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詭詐。」這一個罪,會叫我們不能與神交通。弟兄們,有沒有人把東西托付過你們呢?有一次,我回福州,有人托我帶些芒果給我的二姑母。但是,芒果這東西是很容易爛的。雖然我已想法子要叫它不爛,但是仍然不免有變色的,有近爛的。我想,如果等到家,也許都要壞了,不如在船上請人吃了它吧。我就揀了三個頂青的留下,其余的都請人吃了。等快到家了,心裡有點不平安。這是在鄰舍所托付的事上不忠心。根本這東西不是我的,好也好,爛也好,我總得帶給我的二姑母。我覺得去對二姑母說明,又有點難為情,不說明,又不能,因這是不義。后來到底我去作清楚了。

人托我們五十元,也許我們還會忠心。如果人托我們五千個銅子,也許我們要不夠誠實了。因為數目小,我們就要以為不要緊了。但是,這是詭詐,這是一件叫我們和神失去交通的罪。也許有人托我們帶一封信,我們縱然不拆看裡面,有時也喜歡把外面看一看。偶然無意的看一看,自不要緊,如果存心要刺探人的秘密,就不該。這是能攔阻人與神實在的交通,親密的交通的。我恐怕頂多的人聖經讀不好,就是因為有的罪沒有對付好。我們失撿,我們不對付這樣的罪,以致我們和神不能有自由的交通。

{\Section:TopicID=139}在交易上行了詭詐︰二節︰「或是交易上,行了詭詐。」剛才那一件是普通的,這一件不是普通的,是有點特別的。這是在買賣上犯了罪。這不是單對作生意的人說的,乃是對每一弟兄姊妹說的。不只作生意的人會犯這罪,每一弟兄姊妹都會犯這罪。我聽說在公共汽車上,母子四人坐在車上,在數車錢的時候,母親叫兒子只數七十個銅子給賣票的人。本來四張票,該付七十二個銅子,他卻只付七十個,省兩個也是好的。這不是賣票的不誠實,乃是買票的不誠實。有時上電車已過了三站了,是該照已過的站付錢?是該照現在的站付錢呢?我們想,讓賣票人揩油,不如我來揩油吧,就少給三站的錢。這就是不義。賣票的人可以揩油,但你是一個基督人,怎能揩油呢?我們是基督人,在這些事上,不能糊涂過去。有時我們買東西,人家多找了我們二角錢,如果我們不還人就不夠誠實。如果我們喜歡人多找了這二角錢,我們就是喜歡罪惡。這是頂小的事,但是我們不能隨便過去。

有的弟兄說,作生意,不說謊,買賣就作不成功。我告訴你們,就該這樣誠實作買賣。起頭雖然有點吃虧,后來要居在人上的。這是許多弟兄所告訴我的。我們不必說謊,也是不該說謊。在交易上,如果故意說謊,是要失去和神的交通的,這是我們應該對付的。

{\Section:TopicID=140}搶奪人的財物︰二節︰「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搶奪,霸占是同樣的罪。用武力得來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就是搶奪人的財物。例如人托你作遺囑的執行人。人死了,你是執行他所遺囑的呢?你是從其中留些為你自己呢?人死了,東西一起在你手裡,如果你任意更改,這就是搶奪人的財物。我們中間也許有人曾當過兵,也許有人曾在稅關作過事,我們若曾用不正當的法子得了財物,這就是搶奪。

信主得生命是事實。每一個靠主血得救的人,他的罪在神的面前都得赦免了,這是事實。但是,你得罪了人,神不能代替人赦免你。比方︰我得罪了王弟兄,我在神面前認罪,但是,神不能代替王弟兄赦免我。你得罪了人,若沒有弄好,這罪不會叫你失去生命,但是,會叫你失去交通。

{\Section:TopicID=141}欺壓鄰舍︰二節︰「或是欺壓鄰舍。」「鄰舍」,在舊約都是指「別人」,並非說你隔壁的人才是你的鄰舍。這種說法是猶太人的一種語氣,這裡的鄰舍就是指別人說的。多少的婆婆,欺負她的媳婦;多少的父母,欺負他的兒女;多少的先生,欺負他的學生;多少地位高的人,欺負他底下的人。這些都是欺壓鄰舍,是神所不喜悅的事。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糊涂行事,可以糊涂過日子。這些事我們都得對付。許多人作凶惡的丈夫,許多人作凶惡的妻子,許多人作凶惡的母親。頂多的母親,用不正當的方法壓迫她的兒女。不只這樣,平常我們欺負人的地方也頂多。多少時候,我們在路上有欺負人的聲音。多少時候,我們對車夫用武。多少時候,我們待佣人太凶。這都是欺壓鄰舍。佣人、車夫,他們都是受造者,你不能這樣待他們。頂多的時候,他們是有錯,是無道理,但是,他們有沒有你這樣的環境,有沒有你這樣的地位,有沒有你這樣的教育呢?你的環境,你的地位,你所受的教育,他們都沒有,你怎能盼望他像你一樣的明理呢?他們就是不對,但是,用不 你欺壓他們。基督人對人不義是不該的。基督人欺壓人是神所不喜歡的。

{\Section:TopicID=142}拾人遺物︰三節︰「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這件事,也許我們覺得不頂要緊,但是,這是行詭詐。也許我們想,拾得的東西並非不義。但是,神說,這是行詭詐。沒有一個基督人能把別人遺下的東西當為自己的。例如我們坐電車,看見別人行詭詐,那不是我們的事,我們不能管他。我們沒有法子改良社會的風氣,主來要管理他們。頂多人怕錢落到別人的口袋,就寧可放到自己的口袋。這是不義。有一次,在電車上,我看見人數銅子,落下一個。另一人用腳把那一枚銅子踏住,叫那人怎樣找也找不 。等到那人下車,他也下車。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為要得一枚銅子,反而多出了兩站的車錢?

或者是一條手巾,或者是一頂帽子,或者是一支自來水筆,或者是別人的一封信,如果是遺在路上的,我們永遠不能拾起來當作自己的東西。因為這是不義。在以往,或者我們曾拾過別人的東西。但是,無論是錢,是東西,是大的,是小的,只要不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都不能據為己有。我們在可能的范圍內,該歸還這一切。在路上遇見人遺下東西,我們應當等那人取去,或者把他所遺下的東西交給地方上負責的人。不然,神說這是罪。

{\Section:TopicID=143}說謊起誓︰三節︰「說謊起誓。」這裡的說謊,原文是有兩方面的,一是承上而言,一是獨立的。承上文而言,就是說,拾了人家的東西,被人家抓住質問時,卻說謊起誓說,我並沒有拾,如果拾了的話,我就怎樣怎樣。如果你是拾了人的東西,你卻說謊起誓的說沒有,這是不該的,這是神所定罪的。我們永遠不能用說謊的法子來逃避難處。

說謊,按普通的說法,就是用一種方法來逃避罪。我曾說,說謊有三個大原因︰一是因為驕傲。說謊可以保持他的驕傲。一件事作錯了,人去問他,他為保持面子的緣故,不是說不是他作的,就是說些別的話來遮掩。一是因為對方太嚴。太嚴的母親,必定有說謊的兒女;太嚴的先生,必定有說謊的學生;太嚴的主人,必定有說謊的佣人。太嚴,會叫人說謊。人錯了,如果你會寬容的話,人還肯告訴你。如果你手裡拿 鞭子,對于頂小的事都不能原諒的話,人就不能不說謊,因為說謊可以逃避難處,說謊可以拯救自己。第三個原因,就是今天所講的,為 得一點利益而說謊。只要我肯騙兩句,就可以得一百元,為甚么不說謊呢?說謊能得 利益,說謊可以賺錢。有的人因為驕傲而說謊,有的人因為對方太嚴而說謊。這還是減等的罪。為 利益而說謊,這真是加等的罪。用說謊的方法去得利益,是神所定罪的。本來說謊是被定罪的,用說謊的法子得利益,是更被定罪的。

例如︰有人作護士,在醫院拿些棉花,拿一點藥,本來是預備拿到自己的家裡去的,但是,當管藥品的人問你作甚么,你也許要說是拿給病人用的。東西是被你拿去了,但這是用說謊的法子得利益。我們對于公家的東西,頂容易用說謊的法子去得 。這是不該的。因我是一個基督人,我不能這樣作。如果人許你,或者人送你,我並不反對。如果有權柄的人送你甚么,我不反對。

又如有人在機關作事,各人有派定的信紙、信封、筆尖等。如果你省下一點給你自己的孩子用,那沒有問題,因為是你的分。如果你特意的對派你的紙筆的人說這不夠用,再要一點,這就是罪惡。因為你是用不正當的方法得利益,這是神所不喜悅的。


【{\Section:TopicID=144}對付的方法】如果我們犯了這些罪,應當怎樣作呢?底下就告訴我們實行的方法。知道有罪了,就應當對付。

四節︰「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犯罪是行為,過犯是在神面前的,是在神那裡有了罪案。有了罪案該怎樣作呢?我們可看下面所說的。

四至五節︰「……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式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式是因甚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頂要緊的命令,第一,就是把東西拿去還人。凡不是你自己的東西,不能再留在你家裡。如果基督人不潔淨,就不能怪社會不潔淨。如果基督人舍不得別人的東西,就不能怪許多官吏舍不得別人的東西。如果基督人舍不得已經得 的東西,就不能怪許多人舍不得他還沒有得 的東西。每一基督人都必須潔淨。在可能的范圍裡,我們必須還人,必須向人承認。

贖罪祭與贖愆祭,有一主要的字不同。贖罪祭是「挽」,贖愆祭是「還」。我們不能因得罪了神而還神甚么,我們也不能因得罪了人而挽回甚么。我們有罪,只能靠主的血向神挽回。我們得罪了人,就不是挽,是應當還了。我這個人,如果不忠心于人所托付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了甚么,我就必須歸還人。如果我們不肯歸還人,我們就不能獻贖愆祭。靠主耶穌的血能蒙神赦罪,這是真理。但如果你得罪了人,你不肯對付,你和神就要失去交通。一想起,就要不自由;一想起,良心就要感覺不安,因此就不能與神來往。

英國開西聚會,是在五十一年前發起的,有一次請梅爾先生領會。梅爾先生頭一次講甚么道呢?他說︰「我們若盼望神祝福我們,複興我們,就有一件事要先作清楚。就是,如果有甚么帳單還壓在你家裡,你還沒有還清,你就不要想得 祝福,不要想得 複興。」人家有十幾元的帳,老壓在你家裡,去告你呢,犯不 ;不告你呢,你就又老把它壓 。梅爾先生這樣說了以后,頂有效力。第二天,開西郵局的匯票都賣光了。哦,從這一件事看起來,就知道不義的基督人有多少。

許多人說,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放火,但是,我告訴你說,一點的虧欠人,就能叫你和神失去交通。基督的血只洗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良心;基督的血,並不洗我們的心。惟獨當我們把和地上有關系的一切弄清楚了。我們的心才洗淨了。

有更難的事,就是有好多人的家道是建立在不義的上面,如果不弄清楚,就不能與神有好好的交通。這壓住他,叫他不能進步。若有誰的家業是建立在不義的上面的,就今天在可能的范圍裡,要將這一切都還人,在可能的范圍裡,要將這一切都弄好。如果是不可能的,神要接受你的心。有一位弟兄欠人好幾萬,他是用不正當的法子把人的錢弄來,后來差不多都花光了,現在只剩下三四千了。他還有孩子,他問我怎樣辦。我就對他說,假定今天你有五萬存款在那裡,你怎樣辦?如果有五萬也不愿還,就無話可說了,因為並非沒有,乃是有也不還。但是,神不能讓你過去。如果你的良心有控告,你就不能有平安。所以還應該把剩下的錢先還給人。我們寧可窮一點,讓良心平安。不然,我們的精液都要耗盡,因為我們沒有把罪對付清楚。


【{\Section:TopicID=145}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五節︰「……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比方說,你虧負人的是五元,你就要還他六元。這多給的一元算是利息。所有得罪人的,所有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錢財物件,賠還時都得加上五分之一。這加上的五分之一,是補償人家所受的損失。也是說,在我們賠償人的時候,不妨多出一點。當你歸還人的時候,千萬不要歸還得剛剛好。總得多一點,免得虧負人。這是一個頂要緊的法則。比方我同王弟兄吵鬧,后來我又向王弟兄道歉。如果我對王弟兄說,今天我同你吵是不該的,不像一個基督人。但是,你也不該吵。不錯,我認罪是認了,但是,這是如數歸還,算得清楚。這種認罪,並沒有加上五分之一。我們認罪,不妨多認一點,不只當如數歸還,還當另外加上五分之一。這是一個原則。我們要把邊際放寬一點。我們認罪的時候,如果還說人的不對,就是還有恨人之心。我們只應當認自己的罪,不應當在認罪的時候,還把別人掃一掃。要按神所定規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認五分之五是不夠的,必須認五分之六。我們要認,就要把邊際放寬一點。


【{\Section:TopicID=146}賠還的時候】五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這告訴我們說,一查出有罪的日子就當還,不必等待。一知道了,不必說還要等聖靈感動的話了,因為聖靈已經感動你,叫你知道罪了。不必等,今天就該賠還。不能遲延。若遲延不還,就有兩個頂不好的結局。第一,就是良心越過越沒有聲音。一次一次良心有聲音,還是頂寶貝,若是沒有,就糟了。第二,就是良心越過越厲害,叫你在人的面前不能開口,不能講道,叫你一點平安都沒有。我們知道了罪,若再遲延等待,就必有這兩個結局。

所以,我們得罪了人,就得同他說清楚。我們虧負了人,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了甚么東西,就當還人,就當向人作清楚。我們千萬不要受欺,聽人說,得罪了人的,只要向神認,不必向人認。這是萬不可以的。神可以因 主的血赦免你,但是,神不能替人赦免你。要當日還。甚么時候知道,甚么時候就作。等一天,等兩天,就越過越沒有能力作。這是需要能力作的。今天就是頂有力的時候。


【{\Section:TopicID=147}獻贖愆祭】六節︰「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這是第二件向作的事。你雖然賠還人了,但是,還有一件事當作。因為你雖然向人賠還了,但是,這並不會叫你在神面前得赦免。我們還得獻上贖愆祭。世界沒有一個人能靠認罪得 赦免的。如果得罪了神,就必須靠主的血才能得 赦免。我們得罪了人,一面要同人作清楚,這個要先作。一面要對神說,神阿,我知道我在某件事上得罪了人,我已向人作清楚了,現在求你因主耶穌的血赦免我這個罪。你今天向人作清楚,今天向神承認這罪,神就必定因主耶穌的血赦免你的罪。

七節︰「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世界上沒有一個太大的罪是神所不能赦免的。所有問題是在乎我們認不認。但是,另一方面,主耶穌的血不能放在一邊,我們是靠主的血與神交通。

我今天要大家從聖經中看一看認罪的地位。有人說,不必認罪,就得赦免,這是不及。有人說,是靠認罪得 赦免,這是太過。聖經是說,一得罪了人,你一方面向人作清楚,一方面向神認清楚,神就要因主耶穌的血赦免你。你若不向人先作清楚,不過只向神承認,你的良心就要不安,你就沒有力量相信主的血能夠叫你得 赦免。我們如果不靠主的血,罪就不能得赦免;但是,我們如果不向人認罪,就不能靠主的血得赦免。

今天我沒有別的盼望。我只盼望我們就在神的面前,就在今天,把得罪了人的地方,都對付清楚。不然我們就要神失去交通。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証》


【利六2~5】在物質上虧欠人的,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 這也是愿負責任的表示。但是還清楚了,回頭還得再獻贖愆祭,否則主的救贖會把我們擺在不義的地位上。我們必須在神前、在人前對付清楚,才能作一個公正的人。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 。」

燔祭豫表基督,祭壇豫表十字架。燔祭是從晚上燒到天亮,這就是說,主耶穌救贖的功勞,在這世代中,是繼續不斷為我們請求﹗以色列人在帳幕裡,或者還會發怨言,但是,祭壇上的燔祭還是不止息的為他們獻上。我們應當知道,寶血是時常為我們說話的。我們一次接受十字架的功勞,十字架就永遠為我們說話,永遠是我們的拯救。── 倪柝聲


【利六9,12】壇上燒燔祭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早晨在上加柴︰(1)在宇宙間神如同火一樣,一直要得著人作 的滿足。祭壇上的火象徵神顯在那裡,並非發怒可怕的火,乃是可親可愛的火。(2)火常常燒著,說出神要得著人、悅納人、享受人作 食物的心愿,從來沒有停止過。(3)燒火的柴是祭司加上去的,預表人與神的心愿合作。教會中事奉神的人要不斷的加柴,使火興旺,好叫多人成為燔祭,被神得著,作神的食物。

燔祭壇上的燒,如同燒香的燒,燒出馨香的氣味來 這不是忿怒的燒,乃是悅納的燒。人一獻在神手裡作燔祭,神就來燒,結果全人形狀改變,甚么都變成灰了。這就是神悅納的明証。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0】祭壇上的灰大部分都是脂油燒成的︰(1)灰按原文可翻作脂油,或脂油的灰。此字只用在獻祭時,這裡含有悅納的意思(參詩廿3照原文應譯︰「愿神使你一切的燔祭變成灰。」或譯︰「愿神悅納你的燔祭如同脂油」)。(2)脂油變成馨香之氣,對神是惟一的食物,給神享受、悅納、滿意。脂油變成灰,對人是平安的保証。灰是與永不毀滅、永不改變,且是永存的。香氣和灰都是指基督的複活,前者是對神說的,后者是對人說的。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3】「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壇上的火原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參利九24)。這火要常常燒著,表明它是藉人維持的。火乃神「聖潔」的表號。神一直在潔淨我們。但這一個火必需不斷的添加燃料,那就需要人不住的儆醒。在事奉與交通中,無價值的事物,都得挪開、燒毀;有價值的事物,也都得置放火上,使其純淨。火要繼續不斷的燒著,直至成全它所有的目的。 摩根《話中之光》


【利六16】素祭歸給祭司的部分要在聖處吃 我們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要有一定的立場。第一必須在基督裡享受,第二必須在教會裡享受。

吃素祭不可帶酵 我們必須對付罪,才能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作我們生命的糧食。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8】素祭歸給祭司的,只有男丁可吃 一個聖徒要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作糧食,總得剛強一點,並且是能作祭司事奉神的。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0】祭司每天要獻上細面伊法十分之一,早晚各半 這與出廿九40記載祭司受膏承接聖職七天,每天獻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稍有不同。這裡是每天獻,早晚獻。說出我們每天早晚,都得把主耶穌的生活為人獻在神面前,作神的享受。另一面對自己也是題醒,叫我們能過 所過的生活。十分作五,早晚各半,就是在神面前負起祭司的責任來。每一個事奉神的人,應常常默想主的生活為人。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1】素祭有的是在鐵鏊上用油調和作成 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外面有各樣的試煉,裡面有聖靈調和。我們的生活也必須如此,才能蒙神悅納。

油要調勻了 調勻原文是浸透。這與利二4的調油不同。調是輕的,浸透是重的。主耶穌的生活不光有聖靈調著,也真是給聖靈浸透了。

用火烤好了 主的生活為人到末了真正是烤好了,熟透了。

分成塊子 主的生活為人是完全的,卻不是完整的。我們來享受主的生活為人也沒法整體享受,必須分段享受。例如四福音書,就是分成四塊來描寫主的生平。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2~23】祭司的素祭要完全燒了 一個事奉神的人給神的享受該是絕對的。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6】獻祭的祭司得以吃祭物的肉 當我們把主耶穌傳給別人作贖罪祭的時候,我們也能享受基督。

要在聖處就是在院子裡吃 在基督裡並在教會裡,享受基督的贖罪。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 贖罪祭是主成為罪、成為人。主在十字架上不僅解決了罪案,並且把犯罪的人定罪了、治死了。凡接觸 的人,在神看都是在十字架上了結了。因此他就是被分別出來、與眾不同的、成聖的人。他是一個棄絕罪、解決了天然肉體的人。

祭牲的血若彈在甚么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甚么人蒙了主的救贖,他的生活行為都得經過對付;並且是在基督裡、在教會裡對付(參弗四22~24)。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8】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 瓦器指天然的人。所有接受基督作贖罪祭的人,都是瓦器,神不保留,都得破碎。

祭物若煮在銅器裡,不要打碎,要擦磨、涮淨 人若經過聖靈的光照,受過審判而得著重生,不必打碎,但要經過對付、折磨。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吃祭肉 剛強的人才能傳福音,傳講主耶穌是贖罪祭。

每年七月十日贖罪日,贖罪祭牲的肉不可吃(利廿三27~29) 主在十字架上那一次的贖罪,是完全獻給神享受,滿足了神的公義,與我們無分。以后當我們傳福音,有人接受主作贖罪祭時,我們可以享受。 《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