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廿二章


【利廿二2】「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

祭司本身不僅必須毫無瑕疵與玷污,他也得察看凡他所獻給神的,必須具有同樣的特性。因此,祭司若是由于天然的原因,或因疾病,或因與不潔之物接觸,他就得暫停供職,直至他在行為上、禮儀上得著潔淨之日。神藉此題醒,神的百姓生存在地上最深刻的目標,乃是蒙神呼召彰顯神和神的一切。 摩根《話中之光》

聖物──指神給事奉 的人所享受的基督。──《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3,6】身上有污穢的,不可吃聖物,還得用水洗身免得擔罪而死──不能一面帶著世界的污穢,一面又來享受基督,必須先接受審判和對付。──《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4】污穢的來源︰(1)麻瘋;(2)漏症;(3)摸不潔之物。──《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6】摸不潔之物的,必不潔到晚上──必須有一個結束。──《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8】吃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不潔到晚上──凡是沒有接受基督,正統救贖的,都得告一結束。──《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0】外人不可吃聖物──外人指得救而沒有事奉的人,一個人享受基督有多少,乃在于他的事奉有多少;沒有事奉,沒有享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1】買來或生在祭司家裡的人,可以吃──我們今天蒙恩正是這樣,是基督用寶血買來的,是為神所生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2~13】祭司的女兒嫁了外人,不能吃聖物;若成寡婦或被休,回到父家仍可吃──被外人吸引去了的,不能享受基督。但若和外人斷絕來往,沒有留下根,又回到教會中,仍然可以享受基督。──《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4】若吃錯聖物,還要加五分之一歸還──不該享受的你享受了《在神看來,仍不算享受,並且你在神前還該有對付。──《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5】不可褻瀆聖物──要存敬畏的心,在享受基督的事上不可隨便,一切都該按理而行。──《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19~21】要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不是基督有毛病,乃是我們獻的人在經歷中有殘疾。──《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23】有殘疾可作甘心祭,卻不蒙悅納──若你對于經歷基督有殘疾,雖然你是甘心情愿獻上,但並不蒙神悅納。──《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27】才生牛羊第八天獻上可蒙悅納──只有在複活裡,在新造裡可蒙悅納。──《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28】牛羊母子不可同獻──你所獻上的,必須要與你生命程度和身量相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二29~30】獻感謝祭可蒙悅納,要當天吃,不可留到早晨──凡是把感謝獻給神的,都能蒙神悅納,但要一直新鮮,更新,不停在陳舊裡。──《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