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七章

【利十七4~5,8~9】平安祭牲要帶到會幕前宰殺──人與人和人與神一同享受基督,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受死贖罪的地位和根據上。

憑安祭是人與人,人與神共同交通快樂享受的,如擘餅記念主乃是享受平安祭的小影,是以基督的救贖為根據,也是以基督為中心。──《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七6】把血流在壇上──必須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

把脂油焚燒獻給神為馨香的祭──基督和 的豐滿是先給神享受,然后人再享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七7】「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

「鬼魔」在原文乃是人想像出來的一種半山羊、半人的鬼神。這一個辭,似乎承認以色列百姓,當初在埃及可能拜過那樣的假神。此一律例題醒我們,任何神的百姓若任意離群獨居,並執著敬拜假神,就不能進到神面前。當人在正確的途徑上,依照神的規定與律例敬拜神的時候,一切虛假的敬拜,便毫無必要,並且是不可能的。但若是偏離了敬拜神的真實方法,隨時都有轉向其他假神的危險。 摩根《話中之光》

不可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凡不是在基督贖罪的立場上享受基督,而是在這立場之外有所歡樂和享受的,都是行邪淫的原則,也都是得罪神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七11】血裡有生命能贖罪──指主的血有生命,能贖我們的罪。──《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七12】一切的血不可吃──只有主的血可以吃,也只有主的血能贖我們的罪。──《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七15】自死被野獸撕裂的都不可吃,吃了必不潔到晚上──(1)自死就是殺身成仁,並不能贖人的罪。主耶穌乃是神把 壓傷,所以 能贖罪。(2)被野獸撕裂就是被野蠻人所殺,主耶穌不是被野蠻人所殺,乃是 在十字架上為神所審判,所以 的流血能贖罪。

要洗衣洗身──從前那些宗教的觀念和信仰近乎邪淫、邪說、異端的,都得悔改,對付淨盡,否則要擔當他的罪孽。──《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