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十三2】大麻瘋 指從人裡面發出來嚴重的罪,如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舊約中米利暗、耶哈西、烏西亞等皆是)。
癤子、癬、火斑 指外面的錯誤、過失、缺點︰(1)癤子 與人疙疙瘩瘩,不能平和相處。(2)癬 和人有難處,不太顯出,但不舒服。(3)火斑 人的驕傲、自夸、顯揚自己。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4】帶到祭司那裡查看,斷定,並關閉七天 這祭司一面指主耶穌,一面指事奉神的人,代表神來查看斷定。在判斷時不但嚴格,且很謹慎。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毛變白 毛是代表能力,我們要謹慎保守,以免能力衰退,失去基督徒在神面前正常的生活。
深于皮 有了過失錯誤,存心隱蔽,不肯承認出來。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火斑在肉皮上變白 過犯已承認出來,並証明這過犯已成過去。
關七天 (1)神盡力盼望人得能好轉,滿有寬容。(2)神不輕易定人的罪。(3)基督徒裡面生命的能力是他的醫治,但要嚴謹,不再像從前給他太多的自由。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6】災病發暗沒發散 人的軟弱為生命所吞滅,乃是基督在人裡面作恩典恢複的工作。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8】災並發散 構成麻瘋的罪,不只對少數人,且漫延波及多人,越過越擴散。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
大麻瘋是「罪」的記號。它乃是一種隱藏在血液裡的疾病,而人的生命就在血中。在對待大麻瘋的條例中,祭司所能作的事,就是檢驗在人身上的疾病,是否確是麻瘋。檢驗結果若斷定為大麻瘋,除了使患者完全與群眾隔離之外,再無其他措施可行。然而我們的主, 不僅來察看,並且伸手摸那一個長大麻瘋的人── 來對付了我們的罪。 摩根《話中之光》
舊病發白處顯出紅瘀肉 麻瘋的罪已經發過(白肉),但再次的正在發作(紅肉)。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1】舊大麻瘋 舊病又複發,弱點又顯明出來了。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3】全身的肉長滿了大麻瘋,全身變白 滿身是罪,都肯擺在神前承認,就得潔淨(詩五十一篇中的大衛)。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6~17】紅肉變白 雖有構成麻瘋的罪,若肯承認,就算為潔淨。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8~19】長瘡之處起白癤或白中帶紅的火斑 長瘡指人外面生活的弱點。當人得救后雖已蒙醫治,但以后又再軟弱,並有新的弱點顯出,此時需要查看,有無變成大麻瘋的可能。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4】火毒的瘀肉成火斑 指人的血氣,如發脾氣、稱義自己、不肯原諒別人等。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9】頭上有災病 指在服權柄和思想上出事情。凡在思想上或真理上出毛病的,定規在權柄上也出毛病。
胡須上有了災病 指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別人的高舉。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0】查看有無細的黃毛 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有無衰退。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1】災病不深于皮仍關七天 若不能積極証明在思想和服權柄上有無出事情,仍需嚴謹查看。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3】剃胡須但不剃頭 在權柄或思想上出問題的,都由于人的自尊、自居、自傲、體面,所以要有真實的對付。頭發為服權柄的記號,必須保留。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4】再關七天若未發散,洗衣服 指在行為上的弱點、過錯、缺點、背叛的話語、不準確的行動等污點,都要對付清楚。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6】潔淨之后頭上的病又發散,不必再找黃毛,就斷為不潔 在思想或權柄上出事情的人,雖經對付,但又複發,此時不必再找証明,就斷為不潔。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7】長黑毛 恢複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是一種好的光景。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8】白火斑 顯揚自己,雖有對付,但總叫人感到不舒服。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0】禿頭 雖無背叛,卻不順服。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1】頂門禿 在人前或場面上不肯順服,但不是背叛。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5】撕裂衣服 道德破產。
蓬頭散發 完全不服,放肆無忌。
蒙著上唇 口中發表出來的,都是污穢的,不可和人接觸。
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一直定罪自己。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6】獨居營外 革除,趕出教會。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7】染了麻瘋的衣服 指人在身外的生活環境,如職業、交際、習慣、與人接觸等,沾染了污穢。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7~48】三種的衣服(羊毛衣、麻衣、皮衣) 在生活和與人交往上,有的人是溫和的(羊毛衣),有的人是淡淡的(麻衣),也有的人是暖暖的(皮衣),這些都不可叫人沾染污穢(參結四十四17~18)。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7~59】對于長大麻瘋的衣服有兩種不同的對付。長大麻瘋的衣服要送到祭司面前去察看,如果這一個大麻瘋是生長的、擴充的,就非完全燒掉不可,不能穿。有的大麻瘋,祭司洗一洗,把有的經緯拉掉而不蔓延的,這一個不必經過火燒,但若洗過拉過了,還有大麻瘋,就非燒掉不可。我們信主以后,要把衣服一件一件帶到我們的大祭司──主面前,察看是不是合乎基督徒的體統,有的不能再穿,有的須要修改。── 倪柝聲
【利十三49】衣服上的經緯 基督徒在生活為人,與人交往上出毛病的,不外是對神(經)和人對人(緯)這兩面的故事。
衣服發綠發紅 在生活行為上有了不正常而奇異的改變,失去本來的樣子。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1】蠶食的大麻瘋 很厲害的構成大麻瘋的罪。
焚燒衣服 把沾染污穢的職業、習慣、交往,完全去掉。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4】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 把生活、為人、行動,重新整頓整頓。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5】透重的麻瘋 從前有過構成麻瘋的罪,經過查看,仍無改變和承認的跡象,是深往裡面侵蝕的,就斷為不潔。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6】災病發暗,將衣服部分撕去 仍留在原來的職業和環境上,但沾染的部分要檢查、對付、去掉。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7】撕去后病仍留在經緯上,就要全部燒毀 經過部分對付,在人與神和人與人之間仍有難處,就要在生活、職業、交往上,有完全徹底的對付。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8】災病離開了,要再洗衣服 對構成麻瘋的罪有過真實承認的,在生活為人上,需要再一次的對付和整頓。 《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