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八章

石頭廢堆(八1-29)

雖然這段經文已經夠長了,筆者仍建議在細節上作一些簡短的評論,然后提出一個比較大的問題。這次行動的核心實際上是伏兵擊敗敵人。留心觀察的讀者設法重新編排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時,會感到難于處理。即使在古代,也已經有相當不同的譯文出現。

(一)

值得留意的是士師記二十章以更長的篇幅,報導相當類似的攻打同一地區的另一城鎮所用的伏兵計。那裡的 城者不是外人而是便雅憫支派,至于攻城者則代表以色列的其他支派。那個城鎮不是艾城而是基比亞。伏兵詭計之籌劃規模不可以太大。打過勝仗的軍隊會因成功而躍躍欲試,準備給敵人再來個迎頭痛擊。同類的伏兵詭計施行在同一地區內,可能已不止一次。成功的統帥也常是好的歷史學家。但是士師記二十章與約書亞記七至八章的最后連系,令偶然的巧合顯得牽強了︰兩處的記載中都有輕蔑存在,這種輕蔑對整個 體造成威脅。

從約書亞記八章一至二節的記載,我們看到上帝主動地對約書亞施發命令,且許下戰勝的諾言。與第七章開頭二至五節比較,約書亞在那裡顯然是憑自己的權力打發探子窺探艾城,而探子帶回來片面的報告,竟說艾城不足為患,經不起一擊。可能是上帝不讓以色列人從耶利哥城的錯誤行為上得到滿足,因而親自作重新安排。另一種可能性是八章一至二的經文含有評擊的意思,說約書亞在七章二沒有事先征詢上帝的許可。好象約拿單犯了掃羅起誓的錯誤,當掃羅征詢上帝旨意時問題出現了(撒上十四37)。

初讀第十八節約書亞向艾城伸出手裡的短槍,會以為是預作安排軍隊進攻的信號。但是在第廿六節說︰『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裡所伸出來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盡行殺戮』,令人不期然的想起出埃及記十七章的記載,說約書亞率領以色列軍隊在曠野對抗亞瑪力人,但他當時只是一名助手。因為要以色列軍得勝,摩西就必須舉起手;當他疲倦的時候,他的隨從就要設法穩住他的雙手。約書亞的短槍有能力轉移戰爭的局勢,就像約柜或以利亞的斗蓬能克製約但河的浪潮一樣。

此段經文用一個可怕的雙關語來做結束。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裡所伸出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居民盡行殺滅。獲取戰利品是經過耶和華批準的。第廿八節說將艾城焚燒,使它永遠成為荒場,加強了艾城這個名字的意義。除了戰利品得保留之外,艾城經歷了申命記十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所記載的勾引居民變節的城鎮所面對的歹運。第廿九節不但『掛』talah字與『荒場』tebl配搭得好,在尸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也成為艾城垃圾堆的簡化形象。內容敘述詳盡,連王的尸首在日落之前從樹上取下埋葬的事也提及,這是根據申命記的記載(見廿一22-33,耶穌的尸體在日落之前從十架上移下,也是根據同樣的吩咐做的)。

(二)

最后的注釋很自然地將筆者的觀點帶出來了。而讀者對以色列軍隊具有高效率和英勇的印象,也因細心構想結尾幾節而完全改變了。那些認為殺盡滅絕是一種技巧的人,是不會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或懊悔的。筆者在談及考古學及以色列人定居迦南的較早記述中說過,發掘所得,証明約書亞記上半部所談的以色列人在迦南定居的事,可能沒有發生過。那些感到尷尬的聖經讀者可能松了一口氣,他們不再為以色列已往進占迦南地的流血事件感到負累,認為那不過是虛構的歷史故事。但在要刪掉這傳統故事加以徹底忘記之前,有兩點必須指出。

(甲)第一,在我們較早的記錄中,引証在耶利哥、艾城和基遍遭遇歷史性困難時,也提出它充分証據,說明了當時在此國境之內其他地方也遭受毀滅。即使定居的情況或不像約書亞記所記述的殘酷,也可能是充滿血腥的。

(乙)更重要的是︰那些抱持 聖經時代的信念與標準的讀者,最后必須更留意聖經的記載,事件的編排,以及聖經的價值,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重編可能發生的事。如果我們對兩者間的不同加以辨識,那么,影響歷代以來的思想與人生態度的,是約書亞記,而不是真正發生在主前十三世紀(或任何時代)的事實了。

令人稍感寬慰的是,以色列在約書亞領導之下,並沒有使用摧毀艾城的方式去對付艾王。讀完約書亞記八章,看到許多無辜者在上帝名下被擊殺,他們的慘叫令任何欣慰的心情消逝得無影無 。在英國史上(只從十七世紀摘取例証),克倫威爾的擁護者與斯圖亞特王室用的,帶 比舊約更黷武色彩的軍事行動,很值得我們閉目深思。

以巴路山上的祭壇(八30-35)

這段簡短的報導顯然是后來加上的。它將有關艾城命運的報告與當地各不同身分的人的反應分開來。事實上在這經卷的古代譯本中,此六節排在九章一至二節之后,而不是接在第八章的末了。但這說法在解決一個問題同時產生另一個問題︰于是諸王的聯合行動對詭詐的基遍人不再直接形成背景(編者注︰參考第九章的注釋──劈柴與挑水的人{\LinkToBook:TopicID=120,Name=劈柴與挑水的人(九1-27)})。

這段有關以巴路山上的建築工程,據說是依照摩西的吩咐進行的。在繼續談論之前,值得引用申命記廿七章的一部分作為參考。

『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上帝所應許你的。你們過了約但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裡吃,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申廿七1下-8)

申命記廿七章的開始,與約書亞記八章的末了部分之間的密切關系,是不庸置疑的。兩處都有一些很特殊的詞句,例如未經鐵器鑿過的整塊石頭。在整本聖經中,除了申十一章末了部分記載以巴路山及基利心山之外,就只有上述兩段經文中提及這兩個名字。兩段經文的關系是很明顯的;但卻不簡單。

申命記廿七章提及的第一件事,是過了約但河之后,要在迦南豎立一些大石塊,把摩西的律法都寫在上面(1-4節)。然后將這塊寫了律法的紀念碑,豎立在以巴路山上,與祭壇相連(5-7節)。第八節又重複了第一個主題︰將這律法清清楚楚的寫在石頭上。約書亞記八章三十至卅一節一開始就提及用整塊石頭築一座壇的事。當我們讀到卅二節有關約書亞將律法抄寫在石頭上,我們必定假定是寫在祭壇上。

這些傳統不可能一致。這一點進一步証明以色列對以往的回憶,是重作安排與重新組織的──聖經對于這事件如何開始沒有統一的根據。我們在約書亞記四章已看到過約但河以后,在吉甲或其附近立石頭的兩個不同報導,都是紀念過河的事件,卻沒有提及摩西對這事件的指示。但是申命記廿七章記載了摩西在以巴路對 石碑,頒布律法;而約書亞記八章,將寫了律法的石頭包括在約書亞所建的祭壇之中。對于后期的以色列思想家來說,簡單地豎立的碑石多少帶有對他們的迦南鄰居和祖先崇拜地點的厭惡。就像在今日的英國,這些石頭表現出較早期的宗教,遺留在后期的聖經傳統中。在東方國家,許多基督教堂現在已成為回教寺──其中以伊斯坦堡的君士坦丁大教堂(Agia Sophia)最著名,基督教的鑲嵌細工裝飾也被涂上灰泥,換上可蘭經的經句。以色列人定居之后,類似的情形也可能出現在這些豎立的迦南石碑上;而申命記與約書亞記中這些混亂的經文,反映出企圖對以色列定居的迦南地存在 這種石碑作解釋。(申十一章的末了部分,以較為不同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不太執 地理情況,而是將吉甲與以巴路兩地放在一起。)

祭壇不僅好象約書亞記廿二章約但河東岸的那一種只是象征。它必定是實際可用的,做為古代以色列人所熟悉的兩種動物獻祭之用。最先提及的是獻上整只動物的燔祭,即是燒了整只動物獻給上帝。第二種祭是將殺戮的動物分開︰一半獻給上帝,祭司也有他應得的一份,另一半留給獻祭的人及其親友。獻祭是一種慶祝儀典。

此段經文以約書亞當眾宣讀申命記廿七章后半部摩西吩咐的話作為結束。當日的聽眾分為兩類,象征 聽從命令與不聽從命令兩者之間的選擇,也象征上帝所祝福的人與隨從民族的選擇而受咒詛的人。這裡沒有談及示劍古城的名字,一直到約書亞記廿四章及士師記九章才提出。在亞伯蘭的傳統中,它是含有神聖意味之地(創十二章)。示劍的地勢有如軛形的過道,兩側有山巒,以巴路山居北,基利心山居南,它的名字由此而來;希伯來文是『肩膀』之意。祝福屬于南部的基利心,即希伯來文的右手邊,則是合適不過的(方向的決定以太陽從東面升起為準),而咒詛則屬于邪惡的左邊──以巴路。到現代的拿不拉斯(Nablus)旅行的人,可能會留意到由于地質上的結構不同,南面的山看來谷物較為豐登,北面則較荒涼及形勢險惡。最值得奇怪的祭壇竟是在被咒詛的以巴路一邊。

今日撒瑪利亞人的神龕就在基利心山上,我們知道在主耶穌之前一百多年就是那樣的情形。當日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女人,就是從敘加的雅各井望向南面的基利心(約四章)。當時那女人說︰『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在撒瑪利亞文譯本的申命記廿七章中,摩西為基利心山設立祭壇。這是撒瑪利亞人改變猶太傳統呢?抑或猶太人改變撒瑪利亞傳統?

回憶上一段經文的結論,我們應該再次記住︰我們的祖先在猶太基督教傳統中,所關心的是他們的已往記錄與他們目前的緊張及爭論間的相互關系,而不是純粹的歷史事實。這一點就像莎士比亞的歷史性論題一樣。他的凱撒大帝與他的馬克白與英國都鐸王朝有關,而與古羅馬或中古時代的蘇格蘭無關。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