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六章

約瑟與北方居民(十六1-十九51)

(一)

十六至十七章是將有關以法蓮及瑪拿西的主要資料,分別記載于十六章五至八節及十七章七至九節(其中修改及補充的部分則出現于十六9-10及十七10-13)。但是有關權利的細節及部分承諾,現在只成為約瑟家族更大畫面的中心部分。十六章一至三節所描述的架構,是以南面的一條基線形式的,而下面的經文指出約瑟包括了兩個宗族,不是一個。接下去是約瑟家族的代表與約書亞之間的談話,解釋了這獨一無二的分配原因是約瑟家族龐大(十七14-18)。新的經文的中間部分(十七1-6)也不是典型的︰為瑪拿西在約但河東及河西的分界作輪廓式的解釋(照 民廿七1-11的情形)。

(二)

第十八與十九章裡的畫面有了突然的改變。吉甲一直是本經卷所描述的一切行動的基地,它的地位早在十四章六節已獲加強。當時猶大在此地將迦勒的請求提交約書亞。現在我們是在地處中部山地的示劍與伯特利之間的示羅,此地將繼續成為重要的中心點,一直到第廿二章末了,然后在士師記的末了重新出現,可能因它是聖經中最為人共知的撒母耳看到異象和以利家滅絕的地方(撒上一至六章)。與此同時,這也是重新強調拈鬮分地的方法(十八1-10)。這一段(書十八至十九章)對北方支派所得之地的介紹與前面一段(書十六至十七章)配合,是發生在約瑟新的架構中,前面已經提及︰約瑟家分得北方土地(十八5),但必須努力工作才能完成(十八3,十七15,18)。

這些連系令筆者相信,以法蓮與瑪拿西合為一家是土地分配傳統的新措施︰在兩個階段、兩個地方、兩個時間和使用兩個方法。這裡只在十八章一至十節及以下七處的詳細描述中清楚的指出分配土地的方法。便雅憫分得的土地(十八11-28),和十九章一至四十八節其他六支派分得的土地,只是提綱挈領的描述,與有關以法蓮(十六5-8)及瑪拿西(十七7-9)的原來資料不同,那裡是這個傳統較為簡短的初稿。約瑟家的合一,猶大與約瑟家與其他家族的對比,以及對『拈鬮』的強調,都是這較為大綱式資料中有關擴展與重組的主題。

拈鬮並不是把事情的決定任由命運安排,而是在『耶和華面前』的一種神聖行動(十八1,10)。這原則在箴言十六章卅三節及十八章十八節裡表達得最清楚。

簽放在懷裡,
定事由耶和華。
掣簽能止息爭競,
也能解散強勝的人。

根據歷代志上廿四至至廿六章的記載,各種神聖的職位是用掣簽的方法交給各不同的祭司家族,而尼希米記十一章一至二節把百姓樂意接受上帝的決定的態度很好的勾劃出來︰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余的百姓掣簽,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

使徒行傳第一章的結尾有另一個好例子,那裡記載在禱告祈求上帝的指示之后,眾人搖簽選出馬提亞來取代了賣主之猶大的職位。所有這些比現代社會上在桌上滾錢幣或抽簽以定勝負的方法更『由天定命運』。

本段的結束和上一段一樣,談及約書亞得到以法蓮山地為自己的產業,正如迦勒取得猶大山地為業。《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