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八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文意注解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有些古卷把這句話放在第七章的后面。上耶路撒冷來過節的各地民眾,因住棚節已過(參七37),所以各人都回家去了。
「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橄欖山』耶路撒冷城外東面山脊。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的最后一周,每天夜裡就在那裡住宿(參路廿一37),又于被捕之前赴橄欖山的客西馬尼園禱告(參十八2)。
話中之光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
【約八2】「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 那裡去, 就坐下教訓他們。」
原文字義 「清早」日出時分,黎明。
文意注解 「 就坐下教訓他們,」拉比教訓人時,通常采取坐姿。『教訓』的原文時式表示 『開始教訓』。
話中之光 (一)「眾百姓」是被主吸引,而「到 那裡去」;教會(「殿」)若能彰顯基督,自然就能吸引眾多的人前來。
(二)主在教會中最主要的工作乃是「教訓」;信徒必須更多接受主的「教訓」,才能行在 的心意中。
【約八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原文字義 「行淫」犯奸淫(指已婚男女的婚外性關系)。
文意注解 「文士和法利賽人,」本節乃《約翰福音》惟一提到『文士』的地方。
「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這種罪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犯,此處不見那個犯罪的男人,明顯可看出整個事件是他們故意設計要來陷害主耶穌的(參6節)。
「叫她站在當中,」意即以她為審判的對象。
靈意注解 「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代表宗教徒,有豐富的聖經知識,滿口仁義道德。
「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婦人』代表所有的世人,因為在聖經裡面,常以女人表徵人在神面前的地位。
這婦人所犯的罪是『行淫』,表徵世人在神面前都犯了淫亂的罪,就是向神不貞潔,在神之外還有許多的貪戀(參林后十一2~3)。
話中之光 (一)世人所犯的一切罪,在神看來,都是淫亂。人是神為著 自己的旨意所造的,是神的配偶。所以一個人若不為著神活著,在神之外另有愛慕、追求,就是犯了屬靈的淫亂。
(二)宗教徒(「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事,表面看來都是相當正確(捉拿行淫的婦人)──主持公義,維護律法(即衛道);但若細加推究,便不難發現在其道學假面具的背后,隱藏著不公義的事實(未捉拿與那婦人同行淫的男人)。
【約八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話中之光 (一)一般世人,通常只看見別人的過錯,而看不見自己的過錯。
(二)人墮落敗壞的心腸,若能找著一個比自己更壞的人,就倍感欣慰、泰然自若,以為別人所犯的罪比他更大,他就能原諒自己。
【約八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么樣呢?』」
文意注解 「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實際上,律法乃要求把兩個人一並處死(參利廿10;申廿二22~24)。
話中之光 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把那婦人拖到主面前,就是等于把他們自己也拖到 面前受審判(參7節),因為他們自己的情形與那婦人並沒有兩樣。
【約八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 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原文字義 「試探」試驗,考驗;「畫字」寫,登記。
文意注解 「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 的把柄,」他們所問的問題乃是一個陷阱,意圖使主耶穌陷在一個進退維谷的境地──無論 怎樣回答,總會讓他們有控告 的把柄──如果 建議饒恕這婦人,他們就會指控 不肯主持公義,觸犯了摩西的律法。但如果 主張遵照摩西律法把婦人處死,他們也會指控 觸犯了羅馬帝國的民法,因為當時羅馬政府並未授與猶太人殺人的權柄(參十八31);此外,這種不憐憫人的態度,也違反了 『救贖主』的使命。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許多人忖測主耶穌所畫的字是甚么︰(1)有謂寫的是︰『誰是沒有罪的』(參7節);(2)有謂寫的是︰『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証』(參出廿三1);(3)有謂寫的是︰『耶和華說,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參耶十七13);(4)有謂寫的是『十誡』中所有的罪狀;等等。
主耶穌所以在地上畫字,至少有兩個用意︰(1)使場面冷卻下來,給眾人一個自省的機會;(2) 這個不理睬的姿態,似乎是在表示說 不行審判(參15節)。
話中之光 (一)信徒碰到問題時,也不要急于開口,應當好好仰望主的引導。
(二)有時候無聲勝似有聲,沉默不止能促使對方冷靜下來,而且沉默也是一種表達自己內在意向的方式。
(三)史百克說︰基督彎下腰在地上畫字的行動,表徵神把 的心意具體的寫在塵土裡──神的指頭曾在石版上寫下 神聖的思想(參出卅一18)。
【約八7】「他們還是不住的問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原文字義 「不住的」繼續,不停地;「直起腰來」挺身,直起來,向上看;「沒有罪的」沒有錯失目標。
背景注解 「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摩西的律法規定,用石頭打死犯罪的人時,要由見証人『先』下手(參申十七6~7)。
文意注解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 ,」意即他們非讓 清楚表態就不肯干休。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這裡的『罪』是指一般的罪,意思是『誰沒有犯過任何的罪』,而不是指『誰沒有犯過這種罪』。
「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主耶穌這答話,有兩層的用意︰(1)沒有人可以控告 廢棄律法;(2) 定出了執行律法的資格,從而阻止了任何人的行動。
話中之光 (一)神頒布律法的主要用意,乃是要幫助人看見自己無力遵守律法,從而轉向神的救恩;律法並不是為要引人入罪,提供人定罪的依據。
(二)人以何事定別人的罪,正是以何事定自己的罪。
(三)對于人們所提的問題,主耶穌從來不答覆是或非(參四20,24;九2~3),因為是或非乃是善惡知識樹的原則,主一直要把人轉到生命樹。人只要顧到裡面的生命,所有的問題就都會解決了。
【約八8】「于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文意注解 這是靜待 的話在眾人心中產生作用。
【約八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文意注解 「就從老到少,」指年紀老的人,最先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主耶穌所設定的條件,因此知難而退。
「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這表示他們的良心承認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
「只剩下耶穌一人,」只有主耶穌是不犯罪,也是不能犯罪的。
話中之光 (一)天下烏鴉一般黑。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定別人的罪,因為在神的光中,都要看見自己和別人同樣有罪。
(二)不但被定罪者是犯罪的,連定罪者也是犯罪的;不只表面犯罪的是罪人,就是表面不犯罪的也是罪人。
【約八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么?』」
文意注解 「婦人,」這並不是一個嚴厲而不尊敬的稱呼(參二4;十九26)。
「沒有人定你的罪么?」『定罪』一詞意為法庭式的判罪。
【約八11】「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文意注解 「主阿,」或者她曾經聽聞過耶穌,因而生發信心。
「我也不定你的罪,」顯明主耶穌恩待罪人,給人悔改的機會。主所以不定人的罪,乃因 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人的罪。
「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表明 絕不縱容罪。 並非對罪采取隨便的態度,或與罪妥協,因為神的義,不能不定罪為罪。
『不要再犯』在原文指中止習慣性的犯罪而言。
話中之光 (一)那些捉拿行淫婦人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定她的罪,卻沒有資格,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有罪的──『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7節);但惟一有資格定人罪的,就是主耶穌,卻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哦,這是何等的恩言﹗這是罪人的福音﹗
(二)主不但赦免了那個淫婦從前的罪,並且向她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句恩言,更作為她此后脫離罪惡權勢的能力。
(三)摩西律法的原則是︰拘禁──『被拿』(4節)和處死──『用石頭打死』(5節);基督救恩的原則是︰釋放──「去罷」和得救──「我也不定你的罪」。
(四)「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是主耶穌給我們的一個命令,我們已經得救的人,是不應該再犯罪的,是斷乎不可仍在罪中活著的(參羅六2)。
(五)主不是說︰『去罷,以后要盡量少犯罪了。』主絕對不能容許絲毫的罪惡,主對屬 的人的要求乃是『毫無瑕疵』;對于這個要求,我們永遠無法靠自己辦到,因此時刻需要靠著 生命的能力。
【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背景注解 在住棚節期間,聖殿的婦女院裡,有點燃四枝大燈燭的儀式,以記念神曾用火柱引導以色列百姓在曠野裡行走道路(參出十三21~22;尼九12)。
文意注解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有些解經家認為下面一段話,應是在住棚節所說的,其理由有二︰(1)有些古卷並無一至十一節這一段經文,有些古卷則將該段放在書后附錄,乃是后人將它移來插在此處的;(2)住棚節開始時,聖殿燃亮燈燭,主耶穌有關 是『光』的談話,正如 是活水泉源(參七37~38)一樣,是以住棚節為背景而發出的。
然而,主在這裡宣稱『我是世界的光』,未嘗不是印証前面第九節法利賽人在光照底下,一個一個良心發現。
據謂,奧古斯丁和耶柔米兩位曾經說過,一至十一節的經文確實載在當時的許多古卷中,后來由于抄寫聖經的人因怕他們的妻子讀了本段經文后會隨意放蕩,遂故意刪掉,以致在以后的許多古卷中見不到本段經文。但無論如何,這段經文能夠流傳至今,其可靠性已經被歷代眾教會所証實並接受了,因此我們不宜再對它持懷疑的態度。
「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這裡暗指 就是引導神子民的火柱。『黑暗』是指一個人心靈上的無知︰(1)不能分辨是非,因為是以外貌判斷人(參15節);(2)不認識基督,也不認識真神(參19節);(3)不曉得真理(參32節);(4)不知道自己是罪的奴仆,且要死在罪中(21,24,34節);(5)不知道自己是從那裡來,是屬甚么的(23節);(6)不知道自己是在行父魔鬼所行的(41,44節)。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裡把生命和光連在一起,指光發自生命,光又產生生命(參詩卅六9)。
從十二節至二十節,這段經文的鑰字是︰『光、生命、見証、認識、差和真』。
話中之光 (一)主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這意思就是說,跟從主的人必定有光,必定看得見,必定能知道。反過來說,人如果沒有光,人如果看不見,人如果不知道,必定是因為他沒有跟從主走。
(二)「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我們跟從主,雖然前程如何,常不得而知,但我們盡管放心跟隨,因為 絕不會有錯。
(三)人的黑暗乃在于人的死,人死在過犯罪惡中(參弗二1),所以是在黑暗中。黑暗所需要的就是『光』,任何方法都不能消除黑暗;但是光一來了,黑暗就消除了。
(四)主耶穌是我們「生命的光」,這話說出︰(1)這光不是外面物質天然的光,乃是裡面屬靈的光;(2)這光滿了生命的能力,不但照亮我們,還能推動我們,行在神的喜悅中。
(五)基督顯出是「生命的光」,一面照倒所有的自義──『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9節);一面釋放一切的罪囚──『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1節)。
(六)一個人的生命如何,乃在他裡頭有否「生命的光」;人多有生命的光,他的裡頭就多有審判;多有審判,裡頭也就多聖潔;多聖潔,裡頭的生命就必增長。
(七)基督是「生命的光」,說出基督的豐滿的彰顯,不僅具有光照的作用──顯明、鑒別、審判,更有生命的能力──供應、推動、成全。
(八)「生命的光,」就是主的生命作我們的光。從前我們沒有主的生命,我們的裡面是黑暗的;現在我們裡面有了主的生命作我們的光,就明亮了,能看見甚么是神所定罪的,甚么是神所稱義的。
(九)「生命的光」照在我們的裡面,就是把神生命的素質傳輸到我們的裡面,使我們越過越有 豐盛的生命與性情。
【約八13】「法利賽人對 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証;你的見証不真。』」
背景注解 拉比們對有關証據的補充規定︰人為自己作的見証是無效的。
【約八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証,我的見証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
文意注解 主耶穌在本節的回答指出兩點︰(1) 自己有資格作見証,但法利賽人卻沒有資格;(2) 知道自己的根源和去向,但法利賽人兩者都不知道。
「我的見証還是真的,」基督的一切是真,所以 可以作自己的見証。 是真光,光就在人眼前,不需要見証。
「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意思是說,由于 對自己的來源與去處有清楚的認識,所以 能見証 自己。
「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法利賽人所知道的,不過是 的肉身從那裡來(參七28),卻不知道 的本質出自何處,以及往何處去。
話中之光 見証的品質與真假,不在乎自我見証或別人代為見証,乃在乎見証的人如何。人真,見証就真;人不真,即使再多人見証,也不可能真。
【約八15】「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原文字義 「判斷」審判,論斷,定罪,提控。
文意注解 「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指他們的判斷是浮淺和表面的,並不是根據真實的知識(掌握全部事實真相)。
「我卻不判斷人,」這話有三方面的意思︰(1)若按照法利賽人判斷人的動機和標準, 根本不作此類的判斷;(2)若按照判斷人的真實意義而言, 已經判斷了眾人(參26節);(3)強調 降世為人的主要使命並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參十二47)。
話中之光 (一)憑肉體(『外貌』的原文)作事的人,沒有信心的看見(參林后五7),也就是沒有屬靈的看見。
(二)我們不要論斷人,免得被人論斷;因為我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人論斷(參太七1~2)。
【約八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原文字義 「判斷」審判,論斷,決定;「真的」真實,毫無隱藏。
文意注解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表明 目前不判斷人,並不是因為 缺少判斷人所需的智慧; 若是判斷,仍能施行正確的判斷,因為 不是按外貌斷定是非,乃是按公平斷定是非(參七24)。
「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意即父和 合起來,構成了雙重的見証(參18節)。『差我來的父』表明 一直清楚自己的使命是甚么。
話中之光 (一)信徒行事,不宜擅自作主,總要意識到有主與我們同在,事事仰望 的引導。
(二)我們只當說︰主若愿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5)。
【約八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証是真的。」
文意注解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主耶穌用『你們的律法』這詞,是因為法利賽人自稱是明白律法的(參七49),並非暗示 來是要廢掉律法(參太五17)。
「兩個人的見証是真的,」律法上規定,必需有兩個見証人才可接納(參申十七6;十九15)。
【約八18】「我是為自己作見証,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証。』」
文意注解 父和 一起作見証,這就合乎律法。
話中之光 主說 的見証是真的,因為有父與 同在(參16節),與 同作見証;同樣的,當我們為主作見証時,也不要膽怯,因為有主親自與我們同在,與我們同作見証。
【約八19】「他們就問 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文意注解 「你的父在那裡?」法利賽人不明白主耶穌的暗喻,以為 說的是人間的父親;此時 的養父約瑟可能已經過世。也有可能法利賽人故意要引 說出 的父就在天上,好控告 說僭妄的話;但 的時候還沒有到(參20節),所以沒有抓到 的話柄。
「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參一1);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父表明出來(參一18)。因此,人只要認識子,就認識父;不認識子,就不認識父。
話中之光 (一)認識了基督,也就是認識了神;基督乃是人進入奧秘之神的惟一門路(參十四6~7)。
(二)凡是拒絕救主耶穌的人,永遠無法真正的認識神;惟有從心裡尊主為大的人,才能在靈裡以神為樂(參路一46~47)。
【約八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 ,因為 的時候還沒有到。」
原文字義 「庫房」銀庫。
文意注解 「耶穌在殿裡的庫房,」『庫房』指在聖殿的婦女院裡,設有十三個捐款箱供人奉獻金錢的地方;此處接近公會集會的大堂,不久前法利賽人剛在那裡聚集,會商要捉拿 (參七45~52)。
【約八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文意注解 「耶穌又對他們說,」『又』字把下面的一段話和上文的講論連接起來。
「我要去了,」『去』不單是指 的受死與埋葬,更指 的複活與升天。
「你們要找我,」不是指猶太人在 死后改變心意,尋找主的救恩,因為絕大多數猶太人至今仍未信主得救;而是指尋找 的肉身藏處,以為 的門徒把 偷了(參太廿八13)。
【約八22】「猶太人說︰『 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 要自盡么?』」
文意注解 「難道 要自盡么?」猶太人相信自殺的人要進地獄;他們以為自己擔保可以上天堂,故誤會主耶穌所謂『不能到的地方』是地獄。
【約八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文意注解 「你們是屬這世界的,」『屬』字在這裡是指根源;『這世界』即撒但的勢力范圍(參約壹五19)。
「我不是屬這世界的,」主耶穌雖然來到世界(參十六28),但 卻不屬于這世界。
他們沒有辦法相信 ,原因在于他們與 無論在源頭、關系和觀點上,都分屬兩個不同的世界。
話中之光 (一)除了死亡之外,尚有其他事物能夠把人分開(參47節;三31;十五19;約壹三10)。
(二)我們千萬不能憑與生俱來的物質觀念和屬世的邏輯,來追求屬神的事物;因為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約八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文意注解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原文並無『基督』兩字,在『信我是』的后面沒有述語詞,意思是『我就是那位我是』。這個名字也就是用來稱呼耶和華神(參出三14~15原文),而『耶和華』這名字特別強調神與人的關系。
主說這話的含意,乃在指出 就是來和人發生關系的神, 是人所需要的一切。
「必要死在罪中,」人對這位『我是』的信心,成了決定人命運的強有力的因素。
話中之光 「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原文);換言之,只有對這位名為『我是』的豐滿基督的屬靈異象,才能拯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
【約八25】「他們就問 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文意注解 「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或譯作︰『我豈不是從起初就告訴你們嗎?』也有人譯作︰『為甚么我甚至要和你們講呢?』原文含有『我從一開始就是我所已經告訴你們的那一位』的意思。
【約八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 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文意注解 本節意思是說 一定要宣判世人的結局,而 的判斷是真的,因為那是父的判斷。
【約八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約八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文意注解 「你們舉起人子,」『舉起』乃是指著 即將面臨的十字架上的死難說的(參三14;十二32,34)。
「必知道我是基督,」原文作︰『必知道我是』(參24節)。
本節表明,世人要到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之后,才能知道 與天父的真正關系(參太廿七54),包括下列三件事︰(1)耶穌是基督;(2) 沒有憑著自己行事;(3) 的話都是神所教訓的。
話中之光 (一)我們若真的從深處認識我們所信的主乃是那位『我是』,我們就可以從 得到各樣的供給,而經歷 的豐富。
(二)我們信徒無論需要甚么,這一位『我是』就是我們的甚么。
【約八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 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 所喜悅的事。』」
文意注解 主耶穌來到世間,並沒有與父神分隔, 不是『獨自』在世,直到 在十字架背負世人罪孽之前,父神仍與 同在(參十六32;太廿七46)。
話中之光 (一)討神喜悅,也該是我們的生活。
(二)我們若要能「常作 所喜悅的事」,就必須時常持守與 「同在」。
【約八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 。」
文意注解 「有許多人信 ,」這些人中大多數只在表面上接納 的話,但似乎無意遵守 的話(參31節),后來心裡容不下 的話(參37節),甚至想要殺 (參37,40節),因為不明白、也不能聽 的話(參43節);可見他們的『信』正像撒種在石頭地的比喻(參太十三20~21),並不是真正的信心。
亦有解經家說本節的『信』字原文時式,表示『才開始進行』之意,故可譯作『開始信』,即信得不完全,因此主向他們解釋真信的定義與效果(參31~36節)。
【約八31】「耶穌對信 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文意注解 「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作︰『常在我的話裡面』。
話中之光 人要作真正的門徒,就要常遵守主的道;只有恆常住在主的話裡面的人,才是真的門徒。
【約八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文意注解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有兩方面的意義︰(1)客觀方面,指神的啟示,使人明白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救恩;(2)主觀方面,指基督自己(參十四6), 是神啟示的中心(參加一16),是神救恩的具體表現(參弗三6)。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自由』並不是指使人免于受異族管轄的政治自由,乃是指從下列的捆綁之下得著釋放︰(1)使人免于受律法的轄製(參3~11節;加五1);(2)使人免于受罪惡的轄製(參34~36節);(3)使人免于受魔鬼的轄製(44節);(4)使人免于死在罪中的定命(21,24節)。
把本句與『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36節)擺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兒子』,所以本章的『真理』,不是重在指客觀的道理,而是重在指基督自己成為信徒主觀的經歷而言。
基督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因為 所成就的救贖大工包括了下列四方面︰(1) 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使人在 裡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綁;(2) 複活的生命已經勝過了罪,使人在 裡面不再受罪的捆綁;(3) 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魔鬼,使人在 裡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壓;(4) 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受了審判,使人在 裡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脅。
話中之光 (一)實際遵行真理,就是了解真理的途徑;曉得真理,是從遵行主的道而來的(參七17)。
(二)時刻不斷經歷神的同在,就是真自由。
(三)一個人若能把全部事實看清,便不會為愚昧無知所束縛,生活在自義、驕傲、嫉妒、成見、偏見的轄製底下。這種洞燭與分辨是非的能力,要靠內心真理的照明。
(四)許多時候,我們到神面前去是憑著自己的感覺和經歷,沒有憑著神的真理。許多時候,我們就是因為看不見甚么是真的,看不見甚么是實際,所以就受了捆綁。等到我們看見了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屬靈的實際,是釋放人脫離他自己的感覺,叫人得以自由的。
(五)撒但試探人、攻擊人的時候,都是躡手躡腳的,不叫我們知道是它在試探、攻擊我們;惟有當主叫我們警覺到,許多事物都是出于撒但的作為,我們才會站立起來加以抵擋,這就是「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六)基督乃是真理,也就是人生的實際(參林后一20)。有了基督,人生才有實際;沒有基督的人生,乃是虛空的虛空。
(七)真理與自由息息相關,是一件事物的正反兩面,缺一不可。自由不是『由自』、妄為;一個外面胡作亂為的人,往往乃是裡面受壓最重,極度不自由的人。惟有裡面持守真理的人,才能自由自在的行于外面,而不受任何人的干預與約束。但不按照真理而行的自由,遲早必會使他喪失自由。
【約八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后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你怎么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文意注解 『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后裔,」按血統說,所有的猶太人都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參37節),但不一定是他『屬靈』的后裔(參羅九7~8)。
「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他們是按政治的意義來解釋自由,自以為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事實上,猶太人在那幾百年期間,曾分別受製于巴比倫、波斯、希臘和羅馬,只是他們從不承認是作奴仆。
「你怎么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他們並未領悟,主耶穌所講的自由,乃是裡面的自由。
【約八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文意注解 「所有犯罪的,」指持續地犯罪者。
「就是罪的奴仆,」『奴仆』原文是賣身為奴的人,表明罪惡在人裡面是一個活的東西,有權勢,有能力,叫人作它的奴仆;人在它的主使之下,犯罪是不由自主的。
話中之光 (一)活在罪中的,乃是真的不自由,因為罪人不能靠著自己的力量擺脫罪的糾纏。
(二)一個人在罪中享樂,任意放縱,好像是隨心所欲,其實是違反心愿,違背良心,作罪的奴仆,沒有真正的自由。
【約八35】「奴仆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文意注解 『奴仆』和『兒子』的地位不同,前者隨時有可能被趕走,后者則永遠住在家裡。
話中之光 向罪作奴仆的人,在主人的家裡沒有權利,只有兒子才有此權利。不信的人,沒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和住在神的家裡。
【約八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文意注解 真正屬靈的自由系藉著子而獲得。神的兒子能叫人不作罪的奴仆(參34節),這才是真自由。
【約八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
文意注解 「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或作『我的道在你們裡面不能快快行開』。 的話遇到了反對。
話中之光 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有兩個特點︰(1)絕不會想殺人;(2)一定相信神的話(參羅四16)。
【約八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
文意注解 照著 父的榜樣行事,他們卻正在按著他們的父的榜樣行事。這裡強調的中心,在于源頭的差別──『我父...你們的父』。『你們的父』既不是亞伯拉罕(參39節),也不是父神(參41~42節),而是魔鬼(參44節)。
注意本節的幾個對比︰(1)『我』對『你們』;(2)『看見』對『聽見』;(3)『我父』對『你們的父』。
【約八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文意注解 猶太人再次發言抗辯說他們的父是亞伯拉罕,主耶穌則把這兩個父作出對比。他們的行動,表明他們作他們之父的工作,然而這些工作卻和他們祖宗亞伯拉罕的本性不協調(參40節)。
話中之光 肉身血統與屬靈上的淵源和表現,是兩回事。
【約八40】「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文意注解 主耶穌把 的教訓看為和神一致,這一點就激起了他們的敵視。
【約八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文意注解 「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這話有可能在影射並中傷主耶穌非婚生子一事。但更可能是指信仰上的忠貞與否(參何一2),指他們否認在與神的關系上有任何背地崇奉偶像的犯罪行為,因此接下去說『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當他們說這句話的時候,可能正在想及『撒瑪利亞人』(參48節),因為撒瑪利亞人的宗教,是外邦鬼神和猶太教二者的污穢混合物。
話中之光 人的行為,顯明了他是從何而來,是誰的兒子。
【約八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 差我來。」
文意注解 主耶穌所強調的是屬靈的親屬關系,而不是肉身的血統。如果他們真是神的兒女,他們就必像天父一樣,也必愛主耶穌。
【約八43】「你們為甚么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原文字義 「話」說話(talk),話語的表達(speech);「道」長篇大道的話,常時的話(logos)。
文意注解 「你們為甚么不明白我的話呢?」『我的話』指表達的方式──實際所用的字句。
「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不能聽』即聽不進,不肯接受;『我的道』在此指話語的內容。
猶太人深信自己的成見,以致他們沒有真正聽到主耶穌所說的是甚么(參47節)。
【約八44】「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它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它心裡沒有真理,它說謊是出于自己,因它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原文字義 「魔鬼」誹謗者,說讒言,偽告者;「私欲」情欲,肉欲。
文意注解 「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猶太人拒絕主耶穌所傳的真理,並意圖殺 ,正表明他們源出魔鬼,不是出于神。他們的行動,顯出了他們所屬的邪惡的父系,他們屬于他們的『父魔鬼』。
「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偏要』指出意志上的抉擇。
「它從起初是殺人的,」魔鬼曾驅使該隱殺害亞伯(參創四8;約壹三12)。主這話暗示猶太人因為受魔鬼的擺布,就傾向謀殺 (參37節)。
「不守真理,」或譯作︰『不站在真理之中』。
「它說謊是出于自己,」指它說謊乃出于它自己裡面的一種特殊邪惡性質。
「它本來是說謊的,」魔鬼曾以謊言引誘亞當夏娃,使他們違犯神的命令(參創三1~6;羅五12,14)。
「也是說謊之人的父,」魔鬼自己是謊言之父,它是罪的源頭。
本節指出魔鬼的幾個特性︰(1)它從起初是殺人的;(2)它不守真理,因它心裡沒有真理;(3)它說謊是出于自己,因它本來是說謊的。
本節同時也指出猶太教領袖與魔鬼的關系︰(1)他們是出于他們的父魔鬼;(2)他們父的私欲,他們偏要行;(3)魔鬼是他們這些說謊之人的父。
話中之光 (一)信徒原來也是出于魔鬼的,但是因著相信並接受了那位偉大的『我是』(參24,28節),就得著生命的光和真理(參12,32節),而被拯救脫離黑暗與虛謊。
(二)撒但是「說謊之人的父」;換句話說,說謊的人都是撒但的兒女。謊言在世界裡是比任何東西都普遍,撒但手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人在世界裡替它說謊。
(三)神的兒女,總不能讓謊言在我們身上有地位,總得下定決心對付自己的謊言;也惟有當我們肯拒絕謊言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謊言在我們身上是何等的多﹗
(四)一切的謊言,應當從神的兒女中除去;謊言如果在你身上還留著,你就有一個把柄能讓撒但抓住你。如果在神的兒女身上,還留著撒但這一個謊言的種子,這是最可憐的事﹗
【約八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話中之光 忠言逆耳;今天我們對人傳講真理和實際的情形,也常會引起人的反對。
【約八46】「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么不信我呢?」
文意注解 「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這反問的形式隱含它的答案必然是『無人能夠』。主耶穌是惟一在世間純潔無瑕疵,沒有犯過錯失的人(參來七26),所以 能放膽作此詢問。
「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 不止教訓人真理,並且 自己就是真理活生生的化身。
「為甚么不信我呢?」面對這樣一位神真理的具體表現,人怎能不對 生發活的信心呢?他們的不信,証明他們並不是『出于神』(參47節),而是出于魔鬼(參44節)。
【約八47】「出于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于神。』」
話中之光 信徒的心靈深處,常會愛慕神的話;但當我們一落到天然的心思裡面,就會覺得厭煩。所以當我們覺得神的話無聊的時候,要趕緊回到靈裡,用心靈和誠實來接觸神的話。
【約八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么?』」
背景注解 『撒瑪利亞』是舊約時代北國以色列的主要地區,也是首都所在地(參王上十六24,29)。約在主前七百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人滅掉后,大部分猶太人被遷徙外地,並將異族人遷到境內諸城(參王下十七6,24)。從那時起,此地的人就成了猶太人和異族的混血種,其后裔就是『撒瑪利亞人』。歷史告訴我們,他們有摩西五經,並按這部分舊約敬拜神,但猶太人從不承認他們是猶太民族。
文意注解 「你是撒瑪利亞人,」這是一種輕蔑的辱語,用來形容『離經叛道的人』;猶太人以此辱罵別人為異教徒。
【約八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約八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文意注解 「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意即神要為 的兒子辯白。
話中之光 (一)信徒不要介意人的是非論斷,而讓神來定奪,神的判斷才真。
(二)我們須不為自己求榮耀,神才會來榮耀我們。
【約八51】「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文意注解 「人若遵守我的道,」指信而遵行主的話。
「就永遠不見死,」『死』在此處是指靈性上的死,不是指肉身上的死;『見』字原文意思是發生興趣和注意的觀看,所以也可說是發生關系的觀看;『永遠不見死』意即永遠不受死的捆綁與威脅。
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六63),故遵守主話的人,必得著屬靈的生命;他們的肉身雖然死了,將來還會複活(參六40)。
話中之光 (一)人相信主耶穌,遵守 的教訓,就有永生,而且將來要複活得榮。
(二)信徒是藉著接觸主的話,住留在 的話裡面,而得著神生命的供應;所以我們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就是主話),叫我們能因此漸長(參彼前二2)。
【約八52】「猶太人對 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文意注解 猶太人把主耶穌所說『永遠不見死』(51節)的話,按字面來解釋,因而誤以為 是指肉身上的不死。
【約八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么?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么人呢?』」
文意注解 「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么?」這個問話的方式,是指向一個否定的答案。
【約八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么;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
文意注解 主耶穌否認 自己榮耀自己,而向他們說, 行事無非為了成全父的心意。
【約八55】「你們未曾認識 ;我卻認識 ;我若說不認識 ,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 ,也遵守 的道。」
原文字義 「認識」知道(本節第一個字,指外面漸進的客觀認識),熟稔,熟悉,看清(本節第二至四個字,指裡面直接的主觀認識)。
文意注解 神因著 兒子對 有至高無比的認識,就必在子身上得著榮耀(如果主耶穌否認這一點,也就是否認 所負使命的正確性);主耶穌因著忠于 所受的托付,所以 也是遵守了神的道。
【約八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原文字義 「仰望」認識,熟悉,看清;「看見」(原文與『仰望』同字)。
文意注解 「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我的日子』于聖經別處指基督再來審判的日子(參腓一6;二16),但在此處或許包括 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完成救贖工作的時日。
本句的意思不是說亞伯拉罕因著『盼望』主的日子而歡喜,乃是說他因著『看見』了那日子而歡喜。
「既看見了,就快樂,」這話是指他在信心裡面的看見(參來十一13)。
【約八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文意注解 「你還沒有五十歲,」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時,才不過三十歲(參路三23),此時頂多約三十三歲;他們是依外貌猜測 不會超過五十歲。不過,這也顯示 的確像根出于乾地,並無佳形美容,又因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參賽五十三2~3),因此 的面貌比別人憔悴, 的形容比世人枯槁(參賽五十二12),顯得較實際年齡蒼老。
【約八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原文直譯 「耶穌向他們說︰我阿們阿們的對你們說,在亞伯拉罕是以前,我就是(before Abraham was, I am)。」
原文字義 「有」開始存在。
文意注解 「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句話是主耶穌自我啟示的高峰,它強調主耶穌與亞伯拉罕的截然不同;『沒有...有』這兩個動詞的對比,也是受造和非受造的對比;受造之物受時間的限製,而主耶穌不獨在亞伯拉罕之時存在,且早已存在,一直存在; 的生命具有神性的超時間特色。主耶穌不是說『我從前是』(過去式),而是說『我一直是』(現在式),這正表明 自亙古即已存在。
在原文這句話酷似出三14內『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說法,暗示主耶穌與舊約的耶和華認同, 就是那自有永有的『我是』。猶太人知道 話裡的意義︰絕對的先于一切而存在,這就是和神同等。難怪猶太人要定 褻瀆的罪,拿石頭打 (參59節)。
話中之光 主是一位現時的『我是』。無論在過去、現在或將來, 總是那現時的『我是』;所以無論何時,我們都能夠享受 的所是。
【約八59】「于是他們拿石頭要打 ;耶穌卻躲藏,從殿裡出去了。」
文意注解 猶太人對主耶穌的宣稱,除了看作是褻瀆僭妄之外,並無其他解釋,因此認為用石頭打死是適當的刑罰(參利廿四16)。
第八章 真釋放•真自由
壹 世人都犯了罪
一 罪人審判罪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 的把柄」(約八3~5)。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典型的宗教家,他們經常坐在摩西的位上(指領導人,具有教訓人遵行律法的地位)教訓人(太二十三2)。他們應該清楚,律法的規定是「奸夫淫婦都必治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是將犯行淫的二人都治死,不是把罪歸在單方,而是處罰雙方。這婦人在『正行淫時』被捉拿,所以他們應該知道男方是誰。但是他們只抓婦人,顯然存心不良,有失公平,是不義的處理方法。我不知道行淫的男人是誰,說不定也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當中的一個,或是他們的親人,因為他們是能說不能行的人(太二十三3)。
二 耶穌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約八6,8)
「耶穌用指頭在地上寫字」,這是相當耐人尋味的行動。耶穌當然不會作無聊,毫無意義的事。 到底寫些甚么呢?有人推測 是在寫︰(一)神愛世人,或是(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但是他們是存心試探主,要殺耶穌的,他們是出于魔鬼(約八44)的。這樣的人,是喪失良心感覺的人,豈能因這樣的幾個字就被感動,天良發現?他們都不是省油的燈,除非有很大的弱點,見不得人的事被人揭發,豈會知難而退?我個人推想,或許主在地上把他們各人在暗中所行的點破,他們才可能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出去了(約八9)。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23,10)。主是造物的主。被造的沒有一樣在 面前不顯然的;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神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一三○3)?難怪他們都溜走了。
貳 釋放人脫離罪的轄製
一 我也不定你的罪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主耶穌按著 的神性而言, 是神的兒子,是父懷裡的獨生子,「父不審判甚么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
按著 的人性而言, 是不知罪的(林后五21); 有超凡的人性美德。父神因為 是人子,就賜給 行審判的權柄(約五27)。 是唯一有資格定罪的那一位。但是神差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世人因 得救(約三17)。
二 不是縱容,乃是釋放
主每一次拯救人脫離罪之后,都吩咐︰「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五14,八11)。主的不定罪不是溺愛,也不是縱容或是非不明,而是赦免人的過犯,釋放罪人從此脫離罪的轄製。 叫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製的得自由(參照賽六十一2;路四18)。雖然那時耶穌尚未得榮耀,那能進入人裡面作生命的聖靈還未賜下來,但是「不要再犯罪」那一句話,就是釋放、潔淨和力量。因為出于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正如主還沒有被釘十字架,救贖的工作尚未成就之前,主就告訴彼得說︰「凡洗過澡的人」(約十三10),是指彼得是因主講給他的道,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
參 要認識轄製人的源頭是魔鬼
「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一 說謊,就是沒有真理
從起初欺騙夏娃,引誘她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開始,撒但是一直說謊欺騙人。神是說︰「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但撒但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4),于是人受了騙。從那時起,撒但如何說謊,人也照樣說謊(參照創四9)。
二 說謊,帶進罪和死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不但那行奸淫的婦人犯了罪,連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都犯了罪。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但那結果是︰「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証明世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他們都犯了罪,又不肯接受主的救恩,所以主才說,「你們要死在罪中」(約八24),「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三 在黑暗裡走(約八12)
神就是光,背向神就是黑暗,而撒但就是「黑暗的權勢」(西一13),「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六12)。世人所以會在黑暗裡走,乃是「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甚至「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四 轄製人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約八34)。
沒有人自甘作罪的奴仆,但住在人裡頭的罪(羅七17),叫人由不得自己,因在人肢體中有犯罪的律(羅七23),轄製人,叫人服在他的權下(羅五14)。
五 他從起初是殺人的
罪一進來,人類的第二代 該隱就殺他的弟弟亞伯(創四8)。殺人不是后來才有的,乃是從起初就有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殺耶穌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心裡容不下 的道(約八37;參照七1)。
肆 認識耶穌就是得釋放,得自由的路
一 耶穌就是太初的神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6~58)。
耶穌是萬物的根源,萬有的由來,是造物主。
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先,按肉身說,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后裔(太一1);但是按聖善的靈,按神性根源來說, 是太初的神,(約一1~2),萬物是藉著 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約一3;來一2;西一16)。 在萬有之先,是亞伯拉罕的根源。 也是曾經向亞伯拉罕顯現,應許他的子孫眾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的后裔得福(創二十二17~18;參照十二1~3,十五4~5,十七1~8)的那一位神。
二 耶穌就是「耶和華我是」的神
「你們舉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約八28)。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我是那我是);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我是)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4)。
耶和華神的字義是「我是」,中文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名字的字義是「耶和華拯救」。所以主告訴猶太人說, 就是「我是」。
「我是」是包羅萬有,我們需要甚么, 就是甚么; 是一切問題的答案。你們在等候「基督」來臨么?「我是」﹗你們要得醫治么?「我是」﹗要生命么?「我是」﹗要能力么?「我是」﹗ 是創造的神,是世人的救主,是世上的光,是釋放者,是能力,是永生,是盼望,是道路,是真理,是一切的一切。
三 耶穌是世界的光(約八12)
「神就是光,在 毫無黑暗」(約壹一5)。世人本來在黑暗的權勢之下受轄製,只能在黑暗裡走。但是主來了, 是世界的光,只要跟從 ,就能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得生命的光(約八12),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約壹一7)。
四 耶穌是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約八32)
「耶穌說,我就是….真理」(約十四6)。
撒但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世人所以受轄製,是被謊話欺騙,在黑暗裡行走,走犯罪的路,走向滅亡。
主來了,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真理能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使我們成聖。(約十七15,17)。
感謝主, 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真理救我們脫離罪的轄製,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叫我們得自由。
五 耶穌是神的兒子,叫我們得著真自由(約八35~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
神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父神手裡把信徒奪去。而子與父原為一,所以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裡把信徒奪去(約十28~30)。凡靠著神的兒子進到神面前的人, 都能拯救到底;因為 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感謝天父的兒子,叫我們得著何等自由,何等釋放﹗罪的權勢,死的毒鉤,從我們身上全脫落﹗這就是真自由。
六 補充的話──你們舉起人子以后(約八28)
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實在是神奧秘的智慧和神聖的愛,是那長闊高深,過于人所能測度之愛的結晶。神為愛 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這是驚天動地,令人心服口服的救恩。天使也無法洞察,撒但所始料不及的事。何況我們這微小不足道的人怎能領會、明白。難怪主多次提及那擺在 前面的路程,門徒們始終無法明白。連蒙天上的父指示的彼得,也對于十字架的救恩不知所以然,他才會拉著 ,勸 說︰「主阿,萬不可如此」(太十六22)。凡是享受救恩的人,才能領會,難怪保羅會說,他只知道耶穌基督和 釘十字架(林前二2)。
直到 從死裡複活以后,門徒就想起 說過的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二22)。「人子」對于世人而言,是大而厚的帕子。尤其耶穌所穿上的墮落之人的樣式,是面貌憔悴,無佳形美容。當 只有三十多歲的時候,猶太人竟以為 已經將近五十歲(約八57)。也難怪,從 的外貌看來,他們實在不能相信這一位耶穌,就是他們歷代以來所仰望等候的彌賽亞(基督)。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在消極方面解決我們的罪,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也解決了人類罪惡的蛇性。當人子被舉起來的時候,本來轄製人、叫人得不著自由的世界的王,就是撒但、魔鬼,受了審判被趕出(約十六11)。
在積極的方面,「人子」這肉身捆緊神聖生命的外殼,如同麥子的殼子落在地裡死了,埋藏了,然后複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入千千萬萬信徒裡面,作生命,結出許多子粒來。今天我們這些千千萬萬的信徒,以活出基督,彰顯基督來見証那曾經被舉起來的「人子」,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兒子,是偉大的「我是」。惟有 才能滿足人類一切的需要。──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