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六章


【約六1】「這事以后,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原文字義 「渡過」走開,離開。

  文意注解 「這事以后,」按原文或作『這些事以后』;這話表明在作者心中有時序的感覺(參五1;七1)。

「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實際是一個湖,古時原名基尼烈湖(民卅四11),后改稱革尼撒勒湖(路五1),繼稱『加利利海』(太四18),后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參23節)作為其首邑,而再度易名『提比哩亞海』。

  靈意注解 下面給五千人吃飽(參5~13節)的事跡,是發生在海邊山上;海是鬼的住處(參太十二43),故豫表被魔鬼所敗壞的世界。


【約六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 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就跟隨 。」

  文意注解 注意,對于這類因看見神跡而跟隨的人,主耶穌並不放心將 自己交給他們(參二23~25)。


【約六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

  靈意注解 山豫表高超的境界(參太十七1~2);主耶穌並不是在『海邊』(參1節)喂飽五千人,乃是將人帶領到山上,然后才提到給他們吃的問題(參5節)。

  話中之光 信徒若要享受基督,便須遠離敗壞的世界(海邊),被主帶領到高超的境界(山上)裡。


【約六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背景注解 『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在猶太歷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家家戶戶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洒它的血,又吃它的肉(參出十二33~11)。

  靈意注解 下面喂飽五千人的事跡,是以『猶太人的逾越節』為背景,表明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參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流血,成為世人的生命之糧(參35節),使吃 的人得以存活。


【約六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

  原文字義 「看見」觀看;「餅」面包。

  話中之光 (一)主往往讓信徒遇見難處,特要試驗他們,看他們的信心如何(參六67;可六48;路廿3~4)。

(二)主的問話是要逼門徒們轉向 ,而認識並經歷這位滿有憐憫和能力的主。

(三)信徒若愛主,總得照顧並喂養主的小羊(約廿一15~17)。

(四)信徒須認識自己的無有,才能轉而信靠那『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約六6】「 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 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

  原文字義 「試驗」查出,驗出。

  話中之光 (一)「 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主所說的話,對我們也常是一個試驗,要試出我們對 的認識和信心如何。

(二)「 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我們無論遇見甚么難處,主總有方法解救,因為 對任何形勢都有完全的把握。

(三)主耶穌在顯出 榮耀豐富的作為之先,早已滿有把握,因為在 裡面早已積蓄著這種榮耀豐富的性質了;所以我們認識主,不僅要認識 所作出的事實,更要認識 裡面的實際。


【約六7】「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

  原文字義 「吃」領受,拿著(take,hold)。

  文意注解 「二十兩銀子的餅,」『二十兩銀子』原文為二百個銀錢(denarii);當時一般工人一天的工資約為一個銀錢(參太廿2),據說當時羅馬士兵一日的薪資也是一個銀錢。

「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腓力是從物質的層面去尋求答案,顯明他缺乏信心,因此就在試驗中失敗了。

  話中之光 人天然的觀念,總是斤斤計較于有限的事物之中──「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也是不夠的」;但我們信徒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后五7)。


【約六8】「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


【約六9】「『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么呢?』」

  文意注解 「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孩童』可指男童或女童,常用來指小奴。

「帶著五個大麥餅,」『大麥餅』是廉價的面包,貧窮人家的食物。

「兩條魚,」『魚』的原文指經過處理的魚──魚乾或腌魚,用作吃大麥餅的調味佐食品。

  靈意注解 「五個大麥餅,」『五』在聖經裡是負責任的數目字,表徵造物的主──『一』,在此承擔受造之物──『四』──的責任,供養我們;『大麥』比其他莊稼早熟,代表一切收割之物的初熟果子(參利廿三10),故豫表複活的基督;『餅』是大麥經過壓碎、摶搓、烘焙等手續而製成的食物,象徵基督經過道成肉身、受苦、受死等過程,最后在複活裡成了信 之人生命的供應。

「兩條魚,」『二』在聖經裡是見証的數目字(參啟十一3),在此見証基督足以供養所有人的需要;『魚』是出自海中的動物,表徵基督為我們降生在被魔鬼所敗壞的世界中(海),但 並未被罪惡所污染(正如魚在海中而未被海水所浸腐),卻為我們被殺流血,藉以洗淨了我們的罪,才使我們有資格享用 作我們生命的供養。

  話中之光 (一)『五餅二魚』都是微小的東西,說出基督為我們降卑自己,被人鄙視,至終成了我們生命的供應。

(二)『五餅二魚』一面象徵基督自己,一面也象徵信徒從基督所領受的一切,包括我們有限的能力、智慧、體力、財物和自己,以及我們對基督死而複活之生命的經歷。

(三)『五餅二魚』只要獻給主使用,就強過二十兩銀子(參7節), 能藉此滿足眾人,並且有余(參13節)。

(四)「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么呢?」我們手中所有的,極其有限,似乎不足以應付眼前龐大的需要。

(五)初蒙恩的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有如一個孩童,覺得自己所有的真是有限,在教會中算不得甚么,但主卻往往藉著他們,顯出 奇妙的作為來(參13節;太廿一16)。

(六)神要行一個小神跡,就把我們擺在艱難的情形中;神要行一個大神跡,就把我們擺在一個不可能的情形中。只有當我們的情形艱難得像不可能解決,叫我們不再靠自己,而不得不單單仰望主的時候, 就要動手行出神跡來。

(七)信徒可能天天面對環境帶來的難處,但是不要埋怨,只要讓主成為你的環境,就沒有難成的事。


【約六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

  文意注解 「數目約有五千,」這個『五千』的數目,婦女和小孩子除外(參太十四21),只計算男人(參可六44) 。

  靈意注解 「叫眾人坐下,」象徵停止自己的掙扎努力,安息于主的腳前(參路十39)。

「數目約有五千,」『五』在聖經中表徵『負責』,故這裡象徵主負責供應人一切的需要。

  話中之光 (一)要享受主,必須先安靜(「坐」)下來。

(二)信徒一同享受主,與單獨一個人享受主不同,不但另有一番滋味,且往往更加豐盛。

(三)無論我們的需要有多大,主都能應付,而且綽綽有余。

(四)別處聖經記載二十個餅只飽一百人(王下四42~44),七個餅幾條小魚飽四千人(太十五32~39);本處是餅最少,但吃飽的人最多,原因是此處的餅擘得碎。可見不在乎餅的多少,乃在乎擘得碎不碎,越碎就越能供應多人的需要。


【約六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

  原文字義 「祝謝」感謝,謝恩。

  文意注解 「都隨著他們所要的,」意即照著各人的度量充分的給予。

  話中之光 (一)我們手中所有的東西,在給別人之前,必須先讓主「拿起...來」──奉獻給主,才有屬靈的價值。

(二)我們僅有的一點點東西,若保留在自己手中,就甚么也不是;但若奉獻到主的手中,就要成為多人的祝福。

(三)問題不在乎我們手裡有多少餅,問題乃在乎主在它上面有沒有加上「祝謝」;我們所不能應付的,主一加上祝福,就足夠應付而且有余。

(四)不要為『只有一點點』而埋怨,反要為『已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祝謝』的原文意思);我們越感謝,神的神跡就越增加。

(五)餅若保守完好,就不能供應別人的需要;但若被主擘開分出去,就會使多人得著飽足。

(六)我們每一次從主所得的經歷,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我們不可將它埋沒,而要學習與眾人分享。

(七)我們的手不可用來『扣住』神跡,也不要單單為『取得』恩典,乃要「分給」別人;神的恩典越分越多,越給越豐富。

(八)是主耶穌把餅和魚「分給」眾人; 才是賜糧給人的主。

(九)我們不過是在主的手中作『餅』;人家吃了餅,只謝謝『給餅的人』──主,並不謝謝『餅』──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與供應,一切都當歸感謝和榮耀給主,不當歸給我們。

(十)「都隨著他們所要的,」這話給我們看見︰(1)我們所有的需要,都可憑信向主求;(2)主只供給我們所需要的, 不供給我們所不需要的。


【約六12】「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 蹋的。』」

  原文字義 「吃飽」被填滿,被充滿,滿足;「剩下」有余,足夠的;「收拾」聚集;「 蹋」腐爛,失去。

  文意注解 「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食物乃神所賜,不可 蹋浪費。

  靈意注解 「他們吃飽了,」人人都可享受 ,並且都得著飽足。

「剩下的零碎,」表徵主的供應綽綽有余。

  話中之光 (一)收拾零碎表明我們應當愛惜主的恩典,不可 蹋,而應保存多余的恩典,以備日后不時之需。

(二)我們應當愛惜神為人的生活所豫備的一切,不可有奢侈與浪費。

(三)人在豐富時最容易 蹋恩典;但我們的神雖然是最豐富的神,卻也是最不喜歡人 蹋 豐富的神。


【約六13】「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原文字義 「吃」喂(feed);「裝滿」填滿。

  文意注解 「籃子,」指猶太人隨身攜帶,可掛在臂上用作盛載食物和雜物的器具。

  靈意注解 「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十二』代表完滿, 的供應完滿無缺。

  話中之光 (一)五餅二魚何其有限,如果舍不得為主擺上,恐怕連自己都不夠用;但一經獻在主的手中,經主祝福,就會產生豐盈的后果。

(二)當我們學會將基督測不透的豐富供應給別人時,就要看見,我們自己所收回來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要比所擺上的(『五個餅、兩條魚』)多得多。


【約六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文意注解 「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先知』原文加冠詞,指人們已有所聞的,或指申十八15所應許將有一位像神的先知(參一21)。


【約六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 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原文字義 「強逼」抓住,抱住(含有使用暴力的意思)。

  文意注解 「眾人要來強逼 作王,」當時猶太民眾熱切期待彌賽亞來臨,帶領他們推翻羅馬政權,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猶太國。

「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主耶穌固然就是神所立的彌賽亞(基督),但 降世的使命並非為建立政治的猶太國,而是為全體人類作救贖主;必須等到將來 再來之時,才會實現舊約有關彌賽亞國的豫言。因此,在那種情況下, 不得不退避到山上去。

  話中之光 (一)「眾人要來強逼 作王,」主的仆人也不可靠世上的勢力,成全教會的事工(參亞四6)。

(二)「眾人要來強逼 作王,」我們的主是應當被人順服,而不該被人強逼的。

(三)為著自己的利益,強逼主作甚么──即使是「強逼 作王」,也只不過証明把主當作一個工具而已。

(四)「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當神的仆人受到多人擁戴的時候,『退去』乃是一個最好的態度,能保守人免受被人高舉的害。

(五)「退去」就是拒絕接受世界所給的好處;「退去」使人能有機會証明神是人的滿足;「退去」正是証明一個人裡面已經有了神的滿足。


【約六16】「到了晚上, 的門徒下海邊去,」

  原文字義 「到了」變成。

  靈意注解 「到了晚上,」指從基督複活升天起,一直到 再來為止,這世界乃是在一個長期的黑夜裡。

「門徒下海邊去,」『海』豫表這個世界。

  話中之光 現在是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的時候了(羅十三12);我們在世上雖然感到四圍都是黑暗,但是主這晨星即將顯現。


【約六17】「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

  靈意注解 「上了船,」『船』豫表教會;教會在地上,猶如船在海中。

「要過海往迦百農去,」象徵信徒在地上不過是客旅,正在到天上更美家鄉的旅途中(來十一13~16)。

  話中之光 (一)『五餅二魚的故事』說出︰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使我們能享受 的生命;『渡到海那邊的故事』說出︰主作我們生命的享受,乃是為著成為我們行走天路的力量,正如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的羊羔,也是為著行走出埃及的路,所以吃的時候,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參出十二11,42)。

(二)信徒得救了以后,就有一條道路要我們行走;基督徒一生最緊要的事,就是尋找主所命定的道路,並忠心的行走在其中。

(三)現今船仍在海中,並未靠岸,我們的旅程尚未到達終點;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問題雖然已經解決,但是我們將來是得勝或失敗,忠心到底或中途變節,端視我們現在如何奔跑。

(四)「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主留我們在世上,奔跑 所分派給我們的道路,但我們並不喪膽,因為 還要再來。


【約六18】「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

  原文字義 「翻騰」活躍,興起。

  背景注解 加利利海天候變幻無常,經常會突然發生風暴。

  靈意注解 『海』象徵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風浪』象徵黑暗的權勢在環境中所興起的試探和難處。

  話中之光 (一)教會在地上,難免會遭受仇敵的攻擊與攔阻。

(二)信徒在世上一帆風順,並非正常,反而叫我們不能經歷在主裡面的平安(參十六33)。

(三)信徒為主的緣故站住,就必定會遇到逆風。寧可逆風搖櫓,總比順風飄流的好。順風飄流用不著力氣,但永遠達不到目的地;我們愛世界也不必費力,卻會叫我們退后跌倒。

(四)環境越是黑暗(『天已經黑了』,17節)的時候,也就是我們遇見主(或說主來遇見我們)的時候。


【約六19】「門徒搖櫓約行了十裡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

  文意注解 「約行了十裡多路,」『十裡多路』原文作廿五斯塔狄亞(stadion),約合五公裡。

「耶穌在海面上走,」這事顯明主乃是萬有的主宰,具有超越一切的權能(參詩八十九9;賽五十一10,15;耶卅一35)。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雖然獨自退到山上(參15節),但 並沒有忘記在黑夜的海中艱難搖櫓的門徒,走在海面上前來幫助他們;所以我們無論在何種黑暗、痛苦、為難的境遇中,主都不會忘記我們, 會照著最合適的時候,來眷顧我們,扶持我們。

(二)複活升天的基督,超越過罪惡、死亡、世界、撒但,以及一切的難處──耶穌「在海面上走」。

(三)主耶穌能行走在人生困擾的波濤上,將一切的困擾踏在 的腳下(「在海面上走」),所以我們遭遇任何困擾,都可向 求告。

(四)我們因著不夠認識主,看見了主新奇的作為(「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就會害怕,甚至以為是見了鬼怪(參可六49)。所以不要因著傳統的思想,老舊的觀念,對前所未有的事驟下斷語;但等主親自說話表白(20節),一切就都清楚了。

(五)教會要從今世渡到永世去,而我們的主也正要來迎接我們。這一位為教會禱告、看顧教會的主,是走在風浪之上的主。 遠超一切執政的、掌權的,萬有都在 的腳下(弗一21~22)。


【約六20】「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

  文意注解 「是我,不要怕,」『是我』直譯是『我是』,神的名字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原文);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人就退后倒在地上(參十八4~6),因為 就是神。

  話中之光 (一)信徒只要有主同在,就可以放心,不用懼怕。

(二)我們在一切逆境中,只要有主的話,就能夠得著安慰。求主常賜給我們『一句話』(太八8),就足夠應付我們的需要。

(三)必須是與主有親密的交通,熟悉 的人,才能認識這個「是我」的聲音,而得著安慰與鼓勵,所以我們平時應當多親近主。


【約六21】「門徒就喜歡接 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

  文意注解 「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有人認為這是本章中的第三件神跡。無論如何,這句話也暗示,船能夠安抵對岸,乃因主耶穌在船上的緣故。

  話中之光 (一)只要有主在船上(教會中),一切的風浪就都要過去,也要立時到達目的地。

(二)主顧念我們這些奔走天路的旅客,常親自來引領我們渡過難關。

(三)我們必須將主接到我們的「船上」──我們的婚姻生活、家庭、事業等等,好在人生的旅途中,與 同享平安。


【約六22】「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裡沒有別的船,只有一只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 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

  文意注解 「站在海那邊的眾人,」『海那邊』指加利利海的東邊;『眾人』不是指吃餅得飽的全數群眾,而是指在那裡過宿的眾人。

本節的意思是說,眾人既知主耶穌並未與門徒一起登上停泊在那裡的惟一小船,卻又找不到 ,因此甚覺納悶。


【約六23】「然而有幾只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后分餅給人吃的地方。」

  文意注解 「有幾只小船從提比哩亞來,」即指船由對岸駛來;『提比哩亞』位于加利利海的西南岸。及至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以后,提比哩亞就成了猶太人研究學問的中心。


【約六24】「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

  文意注解 「眾人,」指吃餅得飽的群眾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體群眾。

「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群眾既在附近找不著主耶穌,只好憑猜測往 最可能去的地方──迦百農──去找 。


【約六25】「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 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

  文意注解 「是幾時到這裡來的?」眾人詫異的兩件事︰(1)主耶穌何時來到?(2)主耶穌如何來到?


【約六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

  原文字義 「得飽」喂飽,吃飽。

  文意注解 「乃是因吃餅得飽,」原義是以吃餅為滿足、為滿意,此外則別無所要;所以主勸他們要為不朽壞的食物勞力(參27節)。

  話中之光 主不喜歡我們單純為著屬世的和肉身的享受(「吃餅得飽」)而追求主。


【約六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証的。』」

  原文字義 「必壞的」失去,除滅,朽壞;「勞力」作工,掙錢;「印証」蓋印,確証。

  背景注解 「人子是父神所印証的,」人在文件上蓋印,即表明該文件獲得蓋印人充分的授權,証實它是真實且無可變更的。

  文意注解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意即『不要為那屬物質的、供肉身生存所需的食物勞力』。主這話的意思,不是禁止我們為著肉身的生存而勞力(參帖后三10),而是說不要以它為我們勞力的重心,更不可以它為我們勞力的全部。

「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指屬靈的、供靈命生長所需的食物;『勞力』在此並不單指肉身方面的勞苦,也包括心志上的努力(參腓一27),特別是指『信心』(參29節)。

「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這話暗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實際上並不是人憑己力所能贏取的一種東西,而是基督的一種賞賜。

「父神所印証的,」意即『父神所認定並見証的』。

  話中之光 (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這話提醒我們︰我們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不該是一切屬地、短暫、必要廢壞的事物,而該是那一位永遠長存的基督。

(二)凡沒有看見裡面生命的寶貴的人,就會單單以外面物質的享受為滿足;但我們若嘗過裡面生命的滋味,就會轉眼追求裡面生命的滿足。


【約六28】「眾人問 說︰『我們當行甚么,才算作神的工呢?』」

  文意注解 「我們當行甚么,才算作神的工呢?」『神的工』原文是複數詞,指人討神喜悅的眾工作。

眾人的問話表明,他們以為『永生的食物』(27節)是以『作神的工』來贏取的,他們根本沒有把『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27節)聽進去。

  話中之光 (一)對于神的工作,人的天然觀念乃是重在「行」──那些看得見的人工和行為。

(二)墮落之人對神的觀念,總是想要為神作事,為神作工。

(三)想要為神作工的人,以為自己有夠大的本領能作神的工;我們若真的認識自己的光景,就會承認說,憑著自己甚么也不能作。


【約六29】「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文意注解 「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神的工』原文是單數詞,指神自己的工作。簡言之,信神就是作神的工;因為作工的是神不是人,信神就是接受神的工作。

  話中之光 (一)由本節我們可以看見,主的觀念和我們人的觀念完全相反──作神的工乃在乎「信」,不在乎『行』──是接受,不是付出;是讓神作,不是為神作。

(二)人惟一能夠作而又被神接納的『工作』,就是相信耶穌基督(參弗二9;約壹三23)。

(三)在信心裡事奉神,雖然所作的工不多,卻是神的工;事奉神若缺乏信心,雖然作了許多的工,所作的都不是神的工。

(四)在「信」的裡面,沒有絲毫人的功勞,也不須人的本領;『人只當信』表明人沒有本領作。

(五)只有神才能作神的工,人不能作神的工,人在神的工裡沒有份。


【約六30】「他們又說︰『你行甚么神跡,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么事呢?」

  文意注解 「行甚么神跡,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他們認為只有從天上來的『神跡』(神奇的兆頭),才是神印証的實據。


【約六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 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

  原文字義 「嗎哪」這是甚么。

  背景注解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曠野時,因飢餓而向摩西發怨言;因此耶和華神就從天上降下嗎哪給他們作糧食,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迦南的境界(參出十六章)。

  文意注解 「 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猶太人當中有一個通俗的信念,就是當彌賽亞來臨時,將會重新從天上賜下嗎哪。群眾很可能在想,主耶穌當時所作的遠遜于摩西。 只一次喂飽了五千人,而摩西則四十年之久,喂飽了整個民族。因此他們認為主耶穌若是彌賽亞,應該有本領行比摩西更大的神跡。

注︰他們誤以為是摩西從天上降嗎哪給以色列人吃,其實,真正的賞賜者是神,不是摩西(參32節)。


【約六3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

  文意注解 「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賜給』在原文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式;這表示不但是父在從前賜人那從天上來的糧,並且父現在『仍然』賜人天上來的真糧。

『真糧』乃是與『嗎哪』相對,表明從前的嗎哪並不是真糧,因為吃過嗎哪的人,還是死了(參49節)。

  靈意注解 『嗎哪』乃是基督作人靈糧的豫表(參林前十3~4),因此,那『天上來的真糧』就是基督自己。


【約六33】「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文意注解 「因為神的糧,」『神的』與『天上來的』(32節)乃同義詞,彼此對調使用。

「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這是解釋『神的糧』應當具有如下兩個特色︰(1)是從天上降下來的;(2)是能賜人生命的。

  話中之光 「神的糧」不是基督以外別的事物,乃是賜生命給人的基督自己。


【約六34】「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文意注解 「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他們的思想仍然離不開物質的層面,而把『這糧』與主耶穌分開看待。


【約六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文意注解 「我就是生命的糧,」這是在《約翰福音》中,主耶穌用『我就是』這片語來描述自己的第一次(參48節;八12;九5;十7,9,11,14;十一25;十四6;十五1,5);這片語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明 就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原文)的神。

『生命的糧』即指『叫人活著』或『賜人生命』的糧食(參51節)。

「到我這裡來的...信我的,」這話表明『相信』主耶穌,就是到主面前來。

「必定不餓...永遠不渴,」這話表明主耶穌所供給的糧食具有如下的特性︰(1)是實實在在的;(2)是完完全全的;(3)是永永遠遠的。

  話中之光 人如何必須吃世上的食物,才能免去肉體的飢餓;照樣,人也必須吃主這生命的糧,才能免去靈命的飢餓。


【約六36】「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原文字義 「丟」去掉,除掉;「棄」外,出去。

  文意注解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就是受父吸引的人(參44節)。

  話中之光 (一)父的賞賜,是我們信主的根源;子的保守,是我們能堅信到底的根源。

(二)救恩既非源于我們自己,因此我們可以放心把自己交托給主;因為我們會失敗,但是主永不會失敗。


【約六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文意注解 「我從天上降下來,」這個子句在這段經文中一共重複了六次(參33,41,50~51,58節),乃強調主耶穌屬天的根源。

「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自己的意思』是指主耶穌在人性裡的意思; 的意思雖然和『那差 來者的意思』有所分別,但實際上 從來不求自己的意思(參太廿六39),所以兩個意思仍然是完全相合的。


【約六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 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

  原文字義 「失落」失去,除滅,毀滅。

  文意注解 「在末日卻叫他複活,」『末日』(參40,44,54節)在此特指主降臨的日子(參帖前四16);本句意指信主的人雖然會死,但死后仍將複活。這表示死亡不會勝過基督所賜的生命。

本節意指信主的人必在基督裡得蒙保守,直到末日。


【約六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文意注解 「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從『見』字的原文動詞顯示全句的含意為︰『凡思想子真正是誰,因而相信 的人。』

  話中之光 父的旨意乃是叫我們︰(1)看見基督──「見子」;(2)聯于基督──「信」;(3)得享 豐滿的生命──「得永生」;(4)進入最終的榮耀──「在末日...複活」。


【約六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 ;」

  原文字義 「私下議論」指著埋怨,開始抱怨。


【約六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么? 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么? 如今怎么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原文字義 「認得」知道。

  話中之光 我們從前所知道的事物,往往會成為我們認識主的攔阻和障礙。


【約六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

  原文字義 「議論」埋怨,抱怨。


【約六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文意注解 「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吸引』這詞含有使對方歸向自己(draw for oneself)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人絕對不能單憑自己主動來到基督面前,是父吸引的人才能前來。

(二)天父吸引並帶領我們的目標,就是來到主耶穌這裡。我們的深處是否受吸引來親近主耶穌呢?


【約六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

  原文字義 「教訓」教導,指教;「學習」揣摩,學會。

  文意注解 「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引自《以賽亞書》五十四章十三節。

「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聽見父之教訓』指外面的領受;『學習』指裡面的領悟。本句表明神帶領人的三個步驟︰(1)神藉著 的話在人外面引導人;(2)神的話使人進一步明白 的旨意;(3)凡明白神旨意的人,都被吸引到基督面前來。

  話中之光 (一)父的吸引,是吸引人親近基督(44節);神的教訓,也是教訓人歸向基督。我們若裡面接受父的吸引,外面學習神的教訓,就必覺得,只有寶貴的基督才是我們惟一該歸向的目標。

(二)只有肯學習神教訓的人,才能到主面前來得著救恩,所以不要輕看受教的心。


【約六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 看見過父。」

  文意注解 「從神來的,」即指主耶穌。


【約六47】「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文意注解 「信的人有永生,」即指『信子的人有永生』(參三36)。


【約六48】「我就是生命的糧。」

  文意注解 請參閱35節。


【約六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文意注解 「還是死了,」指肉身的死。


【約六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文意注解 「叫人吃了就不死,」指靈性的不死。

  話中之光 『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49節),說出曾經被神使用過的傳統方法,不一定還有新鮮的果效;「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說出惟有豐滿的基督,才是人繼續不斷、永遠常新的供應。


【約六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原文字義 「生命的」活的。

  文意注解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本句裡『生命的糧』在原文是『活的糧』,和35節『生命的糧』不同。『生命的糧』是指這糧的本質就是生命;『活的糧』是描述這糧的情況是活的。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基督為要成為人生命的供應(糧),必須先舍去 自己的身體(肉),以救贖人的罪;這也表明人必須接受 的救贖(肉),才能享受 作生命的供應(糧)。

  話中之光 (一)我們肉身的生命是靠地上的食物來維持,我們屬靈的生命乃是以主作食糧而活著。但愿我們常常來親近主耶穌,享受 ,以 為滿足,好叫我們的靈命永遠活著。

(二)「糧」說出基督是我們的供應;「肉」和『血』(54節)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才是我們的供應。所以福音的中心,乃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


【約六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 的肉,給我們吃呢?』」

  原文字義 「爭論」爭吵,爭斗。

  文意注解 猶太人彼此爭論的原因,乃在于他們以物質的眼光來看待主耶穌的肉,而不懂得所謂『吃 的肉』的屬靈含意。


【約六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原文字義 「吃」進食(eat,本章大部分的『吃』字,都是用這一個字︰5、23、26、30、31、49、50、51、52節,以及58節的第二個『吃』字)。

  靈意注解 「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人子的肉』指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而舍;『人子的血』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血;『吃』和『喝』指接受進來。

『吃人子的肉』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為我們舍去身體所成就的一切;『喝人子的血』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流血所成就的一切。兩者意義相同,都是指憑信心接受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


【約六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原文字義 「吃」細嚼,小口地吃(chew,原文與53節的『吃』不同字;與56、57、58節的第一個『吃』字則同)。

  文意注解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本節至五十八節上半這一段話裡的『吃』和『喝』,意思重在『有分于』和『同享』。


【約六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六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文意注解 「我也常在他裡面,」『常在』原文指『住在』或『永居在』;所以這句話暗示主耶穌是在複活裡,來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約六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文意注解 「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的裡面,藉以將它的素質(養份)吸收到我們體內,從而維持身體的生機。因此,吃主的肉,就是憑著信心接受主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同時,也將主接受到裡面, 生命中的素質就為我們所吸收,使我們能憑以活著。


【約六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六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


【約六60】「 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原文字義 「甚難」枯乾的,粗糙的,難懂的。

  文意注解 「這話甚難,」『難』字含有『令人反感』的意思。

「誰能聽呢?」意即『誰能聽得進去呢?』

  話中之光 屬肉體的人,既不能領會並接受釘十字架基督的啟示──「這話甚難,誰能聽呢?」就會因而『跌倒』(61節原文)、『退出、不再和 同行』(66節)了。


【約六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么(厭棄原文作跌倒)?」

  原文字義 「厭棄」跌倒,被纏住。


【約六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 原來所在之處,怎么樣呢?」

  文意注解 本節明白表示主耶穌已經複活升天;而升天乃是 救贖工作已經完成的明証(參來一3)。


【約六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文意注解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主耶穌經過死而複活之后,如今已經成了『賜人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原文直譯);信徒所接受的基督,乃是在靈裡賜人生命,並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肉體是無益的,」主耶穌並不是將 道成肉身的物質身體給我們吃,因為即使我們真的吃了 的肉身,于我們並無益處。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裡的『話』,是指即時的、應時的和主觀的話(rhema);我們所讀聖經上的話,乃是常時的和客觀的話(logos),必須轉變成我們個人主觀的話,才能對我們產生效益,這時,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本節表明︰主耶穌現今在複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而這個賜生命的靈又在 應時的話裡成為具體且實在;我們信徒若本著正確的態度接受主的話,就會得著這生命之靈的供應。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屬物質的身體,對我們並沒有多大的益處──「肉體是無益的」;所以基督徒不宜懸掛或敬拜主耶穌的像。

(二)信徒不可再憑肉體外貌認識基督(參林后五16),而應當認識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

(三)既然主已經成了「叫人活著」的靈,所以我們不能再憑外面的肉體來接觸 、敬拜 ,而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 (參四24)。

(四)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屬靈的事;人若要認識屬靈的事,便不可憑著肉體(參林前二14~15),而必須打開心靈接受神的光照。

(五)主今天賞賜給我們兩大禮物︰一個是住在我們裡面的靈,一個是在我們外面的聖經;靈是聖經的實際內容,聖經是靈的具體描述。

(六)讀聖經而不接觸到裡面的靈,所得的不過是字句、儀文;光講究靈而忽略了讀聖經,往往會偏于極端,不受真理的約束,並且有可能被邪靈所欺騙。

(七)我們應當本著正確的態度,常常研讀主的話,也常常接觸主的靈;靈與話,話與靈,平衡應用,如此才能得著主更豐盛的生命。


【約六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 ,誰要賣 。」

  原文字義 「賣」交出。


【約六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話中之光 我們所以能相信主耶穌,也是神的恩賜。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約六66】「從此 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 同行。」

  文意注解 「從此 門徒中多有退去的,」『從此』在原文有『因此』或『為這緣故』的意思。

那些門徒所以退去的原因有二︰(1)他們跟從主是為吃餅得飽(參26節),主既不供應物質的餅,他們只好退去自己謀生;(2)他們聽不懂主的話,覺得甚難(參60節),他們的退去,不是因遭遇試煉和苦難,而是因不能接受主話中的真理。

  話中之光 (一)「 門徒中多有退去的,」可見作基督的門徒並非易事;有好的開頭,並不保証必有好的結束。

(二)凡貪愛世上財寶的(參可十22),看自己和家人勝過主的(參路九57~62),不肯背起十字架的(參路九23),都不配作基督的門徒。

(三)一般信徒跌倒退去的原因,不外乎『生活上的問題』和『真理上的問題』兩種;撒但若不能叫一個信徒因為生活的問題而跌倒,就要叫他因為真理的問題而中途退去。

(四)我們跟隨主,乃是為著追求那永遠的;只有墮落的基督教,才會專門去幫助人解決生活的問題,而忽略了帶領人親近基督自己。

(五)有一班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並不領受主的話;對于一些重要的真理,若不是聽不懂、懷疑、誤會,就是譏誚、反對。他們只要基督教的招牌,他們不要基督教的真理。

(六)相信聖經、尊重聖經、寶貴聖經,乃是一個基督徒最基本、最起碼的該有的態度。否則,恐怕有一天也會中途退去。


【約六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么?』」


【約六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文意注解 「你有永生之道,」『道』就是『話』(參63節);本句指『主的話裡面有永生』。

  話中之光 (一)對于主同樣的話,有的反應是︰『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0節)?但有的反應則是︰「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其分別點乃在于有沒有信心(參69節)。

(二)彼得因認識主「有永生之道」,有永遠的價值,永遠的榮耀,他的心就不肯「歸從」別的任何人事物。可見認識與歸從關系密切;正確的認識,才能有正確的歸從。

(三)主的話(「永生之道」)乃是一塊試金石,要試驗出誰是真信 的人。

(四)凡是心眼被開啟,認識 『滿有永遠生命的話語』(原文另譯)的人,就無法再跟從別的了──「我們還歸從誰呢?」可見對基督基本的認識,乃是跟隨基督並與 同行的原動力。


【約六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文意注解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原文的動詞是過去完成式,因此這話的意思是︰『我們已經進入一種信仰和認識的狀態中,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現在。』

「神的聖者,」指『被神分別為聖的人』。


【約六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么?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原文字義 「魔鬼」誹謗者。

  文意注解 「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這裡主說他是『一個魔鬼』,乃是指他是魔鬼的工具,是魔鬼的居所(參十三2,27),有魔鬼的性情。


【約六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后來要賣耶穌的。」

  文意注解 「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加略』可能是猶太地南部一小城。古時猶太人習慣用地名和生父名來描寫一個人,故如此稱呼猶大。

「后來要賣耶穌的,」主耶穌既然知道猶大將會出賣 ,為甚么還揀選猶大作門徒呢?最少有下列幾個原因︰(1)『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參十七12;十三18;太廿六24,54;可十四21);(2)主來到世上,必須嘗盡各種苦楚,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參來四15);在各樣苦楚中,最難忍受的,就是被所愛的人出賣;(3)連出賣 的猶大,也不能不承認 是無罪的(參太廿七4)。

 

第六章 生命的糧

 

壹 全備的救恩,供應兩面的需要


「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

「又愿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所以需要三個部分的救恩。為著使人得以經歷神全備的救恩,神不但須要供應人靈與魂的需要,也要顧到肉身的需要。在本章裡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兒子是我們各方面的需要, 是我們全備的救恩。


貳 五餅二魚(約六1~14)

 一 海與山(約六1~3)


加利利海對于跟隨主的許多加利利人而言,是他們的生活來源,是他們的世界。撒但利用這個生活的世界轄製他們。但是主帶著他們離開了海邊,上了山。山上豫表超越了繁華世界的束縛與遮蔽。每當神有重要的話或重要的啟示的時候, 總是把人帶到山上,一個不受世界蒙蔽的地方。神把亞伯拉罕帶到摩利亞山上,啟示神所豫備的公羊燔祭(創二十二章);把摩西帶到何烈山,啟示神是以色列民的救主(出三章);在西乃山上頒布律法,啟示如何建造殿(出十九,二十,二十四章);把以利亞帶到何烈山上供應他能力,然后差遣他去膏王和先知(王上十九章);把彼得、雅各和約翰帶到變化山上,顯出神兒子的榮耀(太十七1~8);把使徒約翰帶到一座高山,啟示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10)。五餅二魚的神跡是在山上的野地行出來,啟示主是飢餓人的需要。


 二 逾越節近了(約六4)


「逾越節近了」這短短的一句話,表明耶穌是神所豫備逾越節的羔羊。所以后來 所行的五餅二魚的神跡,以及「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有分于永生」(約六51~57)的話,都是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之描寫與啟示。


 三 五個大麥餅


在舊約中有一個祭物叫作搖祭,以色列人把初熟的大麥拿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表徵死而複活的基督馨香之氣,使神心滿意足(參照利二十三章)。主是生命的源頭,也是生命的種子。 是那一粒落在地裡,結出許多子粒的大麥種子(約十二24),而基督那奧秘的身體,是這許多子粒的總成,是一個身體,一個餅(林前十17)。大麥餅表徵耶穌經過死而複活,升天,成為包羅萬有的生命之靈,成為生命之糧,供應生命,滿足了我們的需求。

五個大麥餅,不是表徵五個身體。「五」是四加一而成。「四」代表受造的數目,「一」是代表創造神,造物主進到受造的信徒裡面。所以『五』個大麥餅表明 付我們完全的責任,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


 四 二條魚


魚表徵基督的救贖。救贖乃是因著人的墮落,為要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附加的手續。人要接受基督作生命之前,須要接受基督的救贖,寶血的遮蓋,赦罪之恩。「二」是見証的數目,見証基督已經完成救贖的工作,神必須悅納那些信 兒子之名的人。


 五 十二個籃子


「十二」是三一神乘受造之人的數目,表明完全的數目。所以眾人吃飽了,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藍子,表明生命之靈的供應是滿溢、無窮盡。對于我們一切的需要, 的供應是綽綽有余,應付不已。


 六 因吃餅得飽(約六26)


雖然我們看到了五餅二魚的屬靈表徵的一面,但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也說出,當那完全的救恩,身體的得贖(羅八23;林前十五52~54)尚未來臨之前,我們還是有物質的,實際的食物之需要。所以我們也看到主是無微不至的神, 也看顧我們肉身的需要。但是我們跟隨主,切忌落在「因吃餅得飽」裡面。我們所需用的,父神早已知道了。我們若先求 的國和 的義,我們日用的飲食, 一定會賜給我們(參照太六7~13)。吃餅得飽是為叫我們見了神跡,看見神的作為,因信而活,以致從物質的食物,被轉向享受屬靈的生命糧,就是永生的話。

「因吃餅得飽」,是指完全落在生命的世界,看不見神跡、神的作為、神的帶領、生命的糧、永生的話。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古時以色列人出埃及尚未進入迦南地之前,他們因飢餓而發怨言,神就從天降嗎哪,養活他們四十年。神並沒有因他們發怨言處罰他們。但是當他們大起貪欲的心,懷念埃及的魚、黃瓜、韭菜、葱、蒜的時候,神就降罰與他們。他們就是屬于「因吃餅得飽」這一型的人。


參 狂風海騰(約六18~21)


人生如同船行走在海面上,有時風平浪靜,但也常遇見狂風大作,海浪翻騰。人生常有逆境困苦。「耶穌在海面上走」表明,主耶穌來到我們困苦的世界。在世上我們有苦難,但在主裡有平安(約十六33)。我們只要把平安的主接到我們的船上,在我們的家庭生活和工作生活中做主,我們人生的船就會立時到達所想要去的地方。只要有主的同在,即使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 的杖, 的竿都會安慰我們(詩二十三4)。


肆 生命的糧

 一 為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世人為要得到那必壞的食物,尚且須要勞力,何況要得到那存到永生的食物,當然更要付出時間和勞力才能取得。以吃嗎哪為例,雖然嗎哪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不必耕種就可得著;但以色列人需要每日早起,在天未亮之前就要出去收取,用臼搗,烤煮,才有得吃。照樣,我們為要得那存到永生的糧,需要勞力,需要殷勤。用多少時間,就能存多少糧;所以要殷勤,不可懶惰。


 二 從天上來的


主是生命的糧, 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從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是太初的話,雖然話成肉身在地上,但是我們必須認識 的神性, 的根源。 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上的人子(約三13)。相信耶穌是先知、好人或道德家,並不能叫我們得救,得永生。我們必須相信 是道成肉身來的,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如此相信 ,才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十七3)。


 三 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六53~54)。

主耶穌先用五餅(豫表主的身體)和二魚(豫表寶血的救贖和見証)啟示︰主為要拯救我們, 必須經過道成肉身,穿上有血肉之體,經過被釘死在十字架,舍命流血,死而複活又升天等的過程,才能成為賜人生命的靈,叫人得永生。

神是生命的源頭,神也是愛;神愛世人, 愿意萬人得救,不愿意一人沉淪。但是,在人罪的問題沒有解決之前,公義的神不能拯救我們。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並且,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么(創十八25)。所以神就差 的兒子,降世為我們舍命流血,成功了救贖。既然藉著 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使我們靠著 的血稱義(羅五9),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1)。所以人子的血,是為要人得永生必需之手續。所謂的「喝人子的血」,並不是喝物質的血,而是取用寶血的功效,遮蓋我們,好叫我們免去神公義的審判,夠資格享受永生。

另一面,神為要釋放永遠的生命, 必須經過死而複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才能重生我們,才能進到人裡面作生命。所謂的「吃人子的肉」,乃是指著接受生命之靈(約二十22;羅八2;林前十五45)說的。

在經過這個過程之前,即使主向我們說話,仍不能叫我們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七章39節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 之人,要受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那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意指進入人裡面的條件尚未完成)」。這一段經節很清楚的指出,有必要經過一道手續。「那靈」不只是神的靈,聖靈,也是基督的靈(羅八9)。『那靈』不只有神性。也包含著道成肉身,成為人子的耶穌之完美人性。主所說的「吃人子的肉」就是接受這位具有神性及人性的基督的靈(就是那靈)說的。

至于我們如何才能接受『那靈』呢?就是信入基督的話。信就是接受。當我們聽到基督的話,用信心把話接受到我們裡面時,這個對我們所說的話,生命的種子(路八11),栽種的話(雅一21),神活潑常存的話(彼前一23)就進來叫我們重生。不是吃物質的肉和血,肉體是無益的,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伍 永生的五個階段(請參照拙作《通天道路》第三篇之貳)

 一 重生──靈的救恩──從聖靈入門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叫一切信 的都得永生」(約三15,16,36;四14;五24;六47)。

「愿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 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

重生是指聖靈進到信徒的靈裡面,叫我們得著永生,得著靈的救恩而說的。基督的話在重生的階段是重在生命的種子,使人靈裡得著永生。重生是從聖靈入門,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來六1);剛剛重生的聖徒,是像才生的嬰孩(彼前二2)。


 二 魂的救恩──永生浸透我們的魂


「就要愛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指魂的得救)」(彼前二2)。

「魂的救恩」(彼前一9;來十39)。

「能救你們魂的道」(雅一21)。

靈的救恩是入門,只是取得奔跑通天道路的資格而已;如同人考上大學,只是入學,並不是畢業一樣。一個學生為要畢業,領取畢業文憑,需要修完該修的學分;照樣,基督徒為要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后一11),就要奔完通天道路(來十二1;提后四7~8)。當魂被永生浸透,被更新,有分與神的性情(彼后一4),得著魂的救恩時,就是跑完通天道路的時候。這是我們今生人人該修完的學分。生命的種子,重在靈的救恩,而生命的糧,乃是重在魂的救恩。


 三 身體的救恩──永生吞滅死亡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並非愿意脫下這個,乃是愿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后五4;參照腓三20~21;林前十五51~54)。

當我們這受過敗壞,被玷污的魂,蒙聖靈更新,永生浸透我們的魂,得著魂救恩之后,接著我們就要得著身體的救贖;就是永生吞滅死亡,我們的身體蒙主改變,變成不朽壞的,不死的,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的靈性身體(林前十五44)。


四 進入永生的范圍──千年國度


「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30;路十八30)。

「並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

「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34~36)。

以上幾處所列的經節,都是指來生,就是在千年國度時才得應驗的事。

信主得永生,乃是永生在信徒裡面作生命的內容;而來世得永生是指信徒進入永生的領域,享受國度的榮耀、豐富。馬太福音十九章29節,馬可福音十章30節及路加福音十八章30節三處是對信徒說的。他們在今世,因愛主寧愿犧牲自己魂生命的享受,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四7~8),凡事為主,靠主,因主而活,愿意為主而殉道。所以主祝福他們,叫他們不但在今生得到應許之福,就是得到環境上的救恩及魂的救恩;並且給他們來生的應許,就是保証他們在主再來的那日,享受被提,進國度,得冠冕,與基督一同作王的福分。在那日,得勝者不但靈裡有永生,魂被永生浸透,更新而變化,身體得贖,蒙永生吞滅死亡,得著不朽壞,永遠不死,榮耀的形狀,靈性的身體。靈、魂、體都得著全備的救恩,進入榮耀裡,享受永生領域的福分。

至于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至46節,比喻中的綿羊和山羊,都是指著未重生的外邦人。綿羊是指著在世界末期,大災難期間,有一班未曾接受恩典的福音,因而未曾重生,沒有得到永生的外邦人,他們聽從了天使所傳的永遠的福音,因而善待主的選民,保護他們,所以他們得到主的報酬,得以進入永生的范圍,就是千年國度時期,地上的彌賽亞國裡,作百姓的福分。另一班山羊,就是在大災難期間,惡待主的選民之外邦人。他們因受了迷惑,跟從了魔鬼和他的使者,所以也得了應得的報應,和他們一同被扔在火湖裡(啟十九20)。


 五 永生終極完滿的顯出──永世裡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二十一2)。

「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 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 的子民」(啟二十一3)。

「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啟二十一22~24)。

在永世裡撒但、死亡和陰間都被扔在火湖裡,所以不再有罪、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新耶路撒冷就是信徒與神互為居所。他們要作王直到永遠。──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