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四章


【約十四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原文直譯 「不要讓你們的心被困擾;你們當信入神,也當信入我。」

  原文字義 「心裡」心懷;「憂愁」攪擾,困惑,煩惱。

  文意注解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指主的門徒;他們心裡憂愁的原因有二︰(1)主即將與他們分離(參十三33);(2)對他們自己往后的處境感到恐慌。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信』字原文乃『信入』,指主觀經歷上的信,而不是客觀道理上的信;這裡將『神』與『我』相提並論,暗示 (基督)乃是那無所不在的神,並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製。

  話中之光 (一)「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實在說,當時最該憂愁的,乃是主自己;但 卻反過來用許多甜美的話,安慰 的門徒。主是多么忘記自己,而顧到別人﹗

(二)在面臨十架酷刑的前夕,前三本福音書,都曾記載主為此在客西馬尼園中三次禱告,何等憂傷、哀痛(參太廿六37~38;可十四33~34;路廿二44),惟獨本書記載,主反而尚有余力去安慰 的門徒,這是因為 在《約翰福音》中乃是『神子』的身分,不同于前三本的『人子』身分。主在人性中雖有軟弱,但在神性中何等超越﹗

(三)本節的話指引我們一條免于「憂愁」的路,就是應當『信入』(原文)神和基督;我們惟有藏身在神和基督的裡面,才能免受憂愁的攻擊。信心乃是我們解除憂戚之心的良藥。

(四)當令人憂苦的事來煩擾你時,只要舉起信心的眼光,就必能在一片愁雲淒霧中,望見那光輝燦爛的彩虹。

(五)「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話表明,人若信神,也必信主。信靠基督,就是信靠神;換句話說,不信基督,也就是不信神(參約壹二28;五10)。


【約十四2】「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

  原文字義 「住處」房間,寓所,府宅,邸第。

  文意注解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父的家』就是神的居所(殿);神不但是住在天上, 也是與基督互為居所(參10~11節;八16,29;十38)。父神在地上原只以基督的身體作為殿,但是藉著 的死而複活,基督屬靈的身體已經被建立起來(參二19~21)。如今,就著團體而論,教會就是神的殿,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參弗二21~22);而就著個別的信徒而論,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也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參林前三16~17;六19)。這樣,在父神的家裡,就有了『許多住處』。

「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主耶穌的『去』,乃是指藉著 肉身的死,離開了 的門徒;『豫備』表示需要一段時間,實際上,主耶穌是在死后第三日複活的;『地方』則是指藉著 的死而複活,所產生的教會。

所謂的教會,並不是指物質的建築物,也不是指宗教的團體組織,乃是指一種屬靈的生機體。人的血肉之體不是構成教會的要素。主耶穌的死,是為救贖我們脫離罪惡的敗壞; 的複活,是為使我們有分于神聖的生命與性情(參彼后一4)。

教會一面是『神的家』(參提前三15),有神居住在其中;一面又是『神家裡的人』(參弗二19)的集合體,是信徒靈性生存與活動的所在。換句話說,教會就是神與信徒同住的地方。由此可見,主的死而複活,乃是為我們信徒豫備地方的必要過程。

  問題改正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按照基督教傳統的解釋,認為這是指『在父神所在的天堂裡,有足夠的地方可供信徒永遠居住』。這個說法,雖然我們不能斷然指明完全錯誤,但從主耶穌在本章中所要表達的意思來看,卻有商榷的余地︰

1.本章中主耶穌『去』的目的,乃是為著 的『來』,而 所提到的『就必再來』(3節)、『我必到你們這裡來』(18節)、『到那日』(20節)、『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23節)和『還要到你們這裡來』(28節)等,都是指著 死而複活以后,在聖靈的形態裡臨到信徒,而不是指世界末日主第二次降臨說的。

2.本章中主耶穌應許信徒,因著 的『去』后再『來』,便能享受諸多屬靈的好處,都是指當信徒還活在地上的時候便可以享受得到的,而沒有一樣必須等到信徒死后才能享受。

3.主所說︰『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20節),是指彼此互為居所(住處)的意思,這也是當我們還活在地上的時候,便能實際地經歷的屬靈事實。

4.主又說︰『我們(神與基督)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23節);這裡的『同住』在原文與『住處』同一個字。這是証明主耶穌死而複活所豫備的地方(住處),乃是從地上就開始實現的。

因此,我們宜就全章的觀點,來解釋這『許多住處』的含意。

  話中之光 (一)正如基督今天是在天上,也是在地上; 為我們所豫備的地方,既在天上,也在地上。這樣的地方,就非教會莫屬。

(二)教會就是「父的家」,所以教會是屬天的;教會中的每一件事,都應該導源于天,並且也都應該歸之于天。

(三)每一位真實的信徒,都是三一神的「住處」。

(四)「住處」的原文含有『階段性』的意義;信徒的靈命越長進,就越多享受靈命的福分。


【約十四3】「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原文字義 「來」正在來;「接」迎接,帶著。

  文意注解 「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若』字乃作『當』或『既』字解,並不是說『不一定』。

「就必再來,」『再來』並不是指主的第二次降臨(參帖前四16~17),而是指 死而複活之后,在靈裡複臨(參18~19節;廿19~22)。

『我若去...就必再來』這話証明主耶穌的『去』,乃是為著 的『來』;在肉身裡的耶穌必須『去』,在靈裡的基督才能『來』。主耶穌的『去』,是為著成功救贖;基督的『來』,是為著分賜生命。

「接你們到我那裡去,」這話不是指被接到天上去;若是這樣,我們便必須等到死后才能去了。『我那裡』乃是指 (基督)自己裡面,正如主在后面所說︰『你們在我裡面』(參20節)。

「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主在靈裡臨到信徒,乃是要將信徒都迎接到 自己裡面(參20節),而 自己乃是在父神裡面(參10~11節),故信徒在 裡面,也就都被帶到父神裡面(參23節)。

  話中之光 (一)教會所在的地方乃是︰(1)在基督裡(參六56);(2)在父神裡(參帖前一1)。

(二)「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那裡有主的同在,那裡就是天堂;信徒只要有主同在,便可以享受『在地若天』。

(三)「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基督從死裡複活之后,確實已經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參弗一20),所以我們也是與 一同坐在天上(參弗二6);基督徒一面是生活在地上,一面卻是屬天的人﹗

(四)我們信徒若真是與主一同在天上,我們就應當有屬天的眼光、生活和言語,而不至于被地上的事物所轄製了。

(五)人最大的安慰,就是能與他所愛的同住;信徒最大的安慰,就是能與那愛我們的主同住。


【約十四4】「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有古卷作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

  文意注解 「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因主曾告訴他們, 將要回到父神那裡(參七33;十三3)。

「那條路,你們也知道,」『路』意即『方法、途徑』;此刻門徒應已知道,往父神那裡去的路無他,乃是藉著相信主耶穌基督(參三36)。

  話中之光 我們對于一項屬靈的事物,必須從外面客觀道理上的認識,進步到裡面主觀經歷上的認識,才算是真實的認識;否則,就會像多馬一樣,似知不知,似識不識(參5節)。


【約十四5】「多馬對 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裡去,怎么知道那條路呢?』」

  文意注解 多馬生性多疑(參廿25),且受物質觀念的束縛,因此無法跟上主耶穌的啟示。

  話中之光 我們原有的天然的觀念,往往會成為認識屬神之事的障礙。


【約十四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原文直譯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那道路、那真實、那生命;若不是藉著我,就沒有人能來到達父。」

  文意注解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原文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三個名詞前面,各有一個定冠詞(the),表示這三樣並不是一般普通的事物,乃是特有所指。『道路』指通往神的門路(參一51);『真理』指認識神的憑藉(參一18);『生命』指享受神的權柄(參一12)。

自從伊甸園發生那次慘案以后,人和神絕對隔絕。人沒有可能再和神親近,除非有三個主要的條件得到解決︰(1)他必須先有一條正確的道路;(2)他必須先認識真理;(3)他必須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許多的路,可是沒有一條路,是能領他到神那裡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認識神。地上也有各種生命,可是沒有一個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沒有可能親近神。

主耶穌自己實在是道路;在十字架上 的身體被擘開,辟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能以親近神(參來十20)。 實在是真理,神的真理藉著 表明出來(參一18)。 實在是生命,我們由 也得了生命(參廿31)。因之,我們一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接受 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就解決了親近神的三個條件──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就能夠到神那裡,稱呼 『阿爸,父』。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到父那裡去』按原文更好翻作『到達父』;它不是指父所在的地方,而是指父自己(the Father)。主作我們的道路、真理、生命,不是為著把我們帶到天上去,乃是要把我們帶到父神裡面。

  話中之光 (一)世上有許多的宗教,幾乎都相信有神;但相信有神是一回事,能否接觸到神又是另一回事。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基督教有基督是道路,所以能接觸到真神;其他宗教則沒有道路,所以無論怎樣敬拜,仍是枉然。

(二)到神那裡的道路,不是任何的教條、方式和作法,惟有藉著基督,人才能親近神。

(三)路是給人走的。人若單單知道某條路是通往何處,而不真正的走在那條路上,就永遠達不到目的地。人若不接受基督,就永遠不能親近神。

(四)當我們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的時候,我們就是開始走在這條屬靈的道路上, 也必帶領我們完完全全的來到天父面前。

(五)惟有基督才是真理,其他一切世上講論神的道理都是虛偽的,任何離開基督的道理都不是真理。

(六)基督是真理; 不但教導真理, 自己就是真理。 的所是、所作、所有、所言、所行,在在都是真理。吾人若要明白真理,必須更多認識並經歷基督。

(七)基督是神聖事物的『實際』(「真理」的原文另譯);人惟有藉著經歷基督,才能真正的經歷神聖的事物。

(八)基督是生命;我們屬靈生命的長進不是別的,乃是『 增加,我減少』(參三30原文)。

(九)若沒有道路,人就無所遵循;若沒有真理,人就無可憑信;若沒有生命,人就無法生存。

(十)信徒乃是走在基督這條道路上,相信基督這個真理,領受基督這生命。

(十一)「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除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約十四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后,你們認識 ,並且已經看見 。』」

  文意注解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基督是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父表明出來(參一18);因此,人只要認識基督,也就認識父神。

「已經看見 ,」並不是指看見神的本體,乃是指看見神的聖潔、公義、憐憫和慈愛等神性(參西一15;二9;來一3)。


【約十四8】「腓力對 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原文字義 「知足」足夠,滿意。

  文意注解 腓力大概渴望以肉眼看到神的顯現,他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 信徒若果真能在靈裡看見神,我們也就知足了。


【約十四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么?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么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文意注解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指門徒在主耶穌的身上,必然看見神性的美德。


【約十四10】「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么?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 自己的事。」

  文意注解 「你不信么?」信心是人能看見屬靈事物的根基。

「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 自己的事,」表明主不是憑著 外面的人活著,乃是憑著在 裡面的父神而活。

  話中之光 (一)許多信徒也常和腓力一樣,雖然感到有主的同在,卻不認識與我們同在的主。

(二)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為人與言行,乃是我們基督徒的榜樣──跟隨在我們裡面內住之神的引導而活。


【約十四11】「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文意注解 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門徒既然看見 的言行,就應該信 是在神裡面,神也在 裡面,因為 的言行完全是出于神的。


【約十四12】「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文意注解 「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更大的事』有兩層的意思︰(1)范圍更廣大(參太廿八18~20);(2)效果更巨大(參徒二41)。


【約十四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原文直譯 「而且你們在我的名裡,無論求甚么,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榮耀。」

  文意注解 「你們奉我的名,」原文是指『你們在我的名裡』;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在主的名裡,意思就是在主的裡面,與主聯合為一,支取主的權柄。

「叫父因兒子得榮耀,」凡是主因 的名所成就的事,都是彰顯父神的本性,叫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父神,因此就得著榮耀。

本節表明下列幾件事︰(1)信徒必須與主聯合為一(奉主的名),禱告才有功效;(2)信徒禱告,主作事;(3)禱告能得著答應,目的是為榮耀神。

  話中之光 (一)本節可視為十二節的解釋︰新約信徒作比主耶穌一個人『更大的事』,乃是藉著禱告成就的;可見信徒所作的,仍是主藉著他們作的(參十五5)。

(二)奉主名的禱告,就是我們在所禱告的事上與主聯合為一;主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的事也就是主的事。惟有這樣的禱告,才能合乎主的意思,也才能很容易的得到主的答應和成就。

(三)我們到神面前,不能靠著自己禱告;因為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是不蒙悅納的。我們必須奉靠主的名禱告,也就是必須在主裡面禱告,才能蒙神垂聽。

(四)我們若要奉主的名祈求,就得與 有親密的交通,否則我們就不能明白主的心意。我們與主愈親近,我們就愈明白 的心意。


【約十四14】「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

  文意注解 「我必成就,」『我』字指主耶穌;有解經家認為,本節提供新約信徒一個根據,可以直接向主耶穌禱告。


【約十四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話中之光 (一)一個人明白主的命令,還不能証明他愛主;惟有遵守主的命令,才是愛主的表現。

(二)愛心若沒有順從,便是死的。人的愛心越大,他遵命的程度也必越高。

(三)是的,人的深處若被主吸引,就不能不愛主;在愛主的人身上,遵主命令乃是甘心而容易的。但愿我們愛主更深,遵從主的命令更多。


【約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 永遠與你們同在,」

  原文字義 「保惠師」在旁邊呼喚(beside caller),朋友(friend),中保(Advocate),安慰者(comforter),說服者(persuader),輔導者(counselor),辯護者(Legal Helper),代求者(Intercessor),堅固者(Strengthener)。

  文意注解 「我要求父,」這裡原文所用的『求』字,不是『下屬向上級』的請求(參13~14節),而是『平等地位間』的訴求。

「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另外』不是指另一類,而是指『別個』同類的;『保惠師』的原文意思是『指一個被招請到另一個人身旁的幫助者』,這詞用在法律場合,是指一個陪伴當事人出庭,照料有關案件一切事務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辯護、忠告、訓勉和安慰。

『保惠師』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共用過五次;其中四次是指聖靈(參十四26;十五26;十六7),另一次譯作『中保』(參約壹二1),是指耶穌基督說的。主是我們的『保惠師』,當我們失腳犯罪的時候, 在父面前作我們的中保、幫助、代求者(參約壹二1;羅八34;來七25)。聖靈也是我們的另一位『保惠師』,永遠與我們同在,當我們軟弱、灰心、愚昧、無知的時候,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帶領者、代求者(參羅八26~27)。

  話中之光 (一)聖靈乃是基督的化身,將基督實化在信徒的裡面,一直伴隨著我們,服事我們,並照顧我們一切的需要。

(二)聖靈對我們的照料,真是無微不至;無論我們需要甚么, 都能供應我們而綽綽有余。

(三)如今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


【約十四17】「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 ,也不認識 ;你們卻認識 ;因 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文意注解 「就是真理的聖靈,」聖靈之所以被稱為『真理的聖靈』,乃因為聖靈︰(1) 感動人說出神的話(參彼后一21);(2) 絕不引人趨向謬妄(參約壹四6);(3) 為這位是真理的基督作見証(參6節;十五26);(4) 要引導人進入真理(參十六13)。

「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世人因屬乎血氣,聖靈不能住在他們裡面(參創六3);惟聖靈會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參十六8),只有肯接受聖靈如此感動的,才能得著聖靈的內住。

「也要在你們裡面,」新約時代聖靈的工作和舊約時代最大的不同,是聖靈今天住在信徒的裡面,永不離開;舊約時代聖靈只間歇地降臨在一些特選承受聖職的人身上,如︰先知、祭司、君王、士師等。

  話中之光 (一)「真理的聖靈,」聖靈就是基督的『實際』(「真理」原文另譯);聖靈最大的工作,就是為基督作見証──將基督實化在信徒的裡面,使我們認識並經歷基督(參約壹五6,20)。

(二)「 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聖靈乃是內住的靈(參羅八9,11;林前六19); 住在新約信徒的裡面,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參羅八2,6)。


【約十四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文意注解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這裡的『我』,就是前面的『 』(參16~17節),即指聖靈;『孤兒』是指父母雙亡的人;他們無依無靠,無人安慰,無人幫助,情況可憐。

「我必到你們這裡來,」『我必到』原文是『我正在到』(I am coming);本句指基督經過死而複活后,在聖靈的形態裡臨到信徒。

  問題改正 「我必到你們這裡來,」有解經家將它解作︰(1)主複活后的顯現;(2)主第二次降臨。但若果如此,則使徒之后兩千年來的信徒就真成了『孤兒』,還在苦苦等候基督的再來。

  話中之光 (一)主的應許今日已經成全, 已經死而複活,化成聖靈,且住在我們的靈裡,永遠與我們同在。所以無論在何種境遇中,我們都不再感覺孤單,因為主就在我們裡面。

(二)沒有主的人,乃是孤苦零丁的可憐孤兒,受魔鬼欺壓而無人幫助。


【約十四19】「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文意注解 「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基督活在信徒的裡面,使信徒得以憑 而活(參加二20)。

  話中之光 (一)信徒的生命是從信主、與主聯合得來的,不能在主之外獨立生存。

(二)我們信徒若看見基督活在我們裡面的事實,我們整個基督徒的生活必然會有很大的改變﹗


【約十四20】「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文意注解 「到那日,」是指主耶穌死而複活,在聖靈裡進到信徒裡面的那日(參廿22);也就是『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節)的那一天。

「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這表示父與子的關系,極其奧妙,並不是僅憑客觀的道理所能認識,而須憑主觀的經歷才能認識。

「你們在我裡面,」信徒一切的福分,都是因著被放在基督裡面(參弗一3)。

「我也在你們裡面,」指基督住在信徒裡面(參西一24~27)。

注意,本節提到三個『裡面』;原來僅有『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參10~11節),現在信徒也被帶進到這個奧秘的關系中了。


【約十四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原文字義 「顯現」發表,傳達,啟迪。

  文意注解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十五節是說,愛乃遵命的動機;本節是說,遵命乃愛的表露。

「並且要向他顯現,」這裡不是指主再來時的顯現,而是指靈裡的顯現;凡愛主而遵守主命令的,主要向他顯現。

  話中之光 (一)人若愛主,最真實的証明就是遵守 的命令。

(二)愛主不是空言,而是要有實際行動;愛主是根,遵守主命是果。對主有真愛,才會遵守主的命令。

(三)信徒在道理上雖然知道主就在我們的裡面,但是在實際經歷上,我們並未感覺到 的同在;惟有當我們愛 、順從 的時候,才會明顯感覺到 的同在。這就是愛主的,必得著主的顯現。

(四)主的命令就是要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參十三34);可見教會的屬靈情況若是正常──有彼此相愛的見証,這樣的教會必然多得著基督的顯現。


【約十四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阿,為甚么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文意注解 「猶大,」大多數解經家認為乃指雅各的兒子猶大(參路六16),又名達太(參太十3;可三18)。

「不是加略人猶大,」此時賣主的猶大並不在場(參十三30)。

「為甚么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這問話表示在他的觀念裡面,認為主的顯現是︰(1)一種肉眼可見的顯現,不可能單單向一部分人顯現;(2)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分于彌賽亞國度,故不信的猶太人理應也能夠看見這位彌賽亞。

  話中之光 (一)人若不信主,又不愛主,主就無從向他們顯現。

(二)信徒是藉著神的話,憑著信心看見主。今天,憑著信心,我們每一個人都能與主享受親密的相交。


【約十四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文意注解 「與他同住,」『住』字在原文與『住處』同字(參2節),含有長久、繼續、不改變、恆久忍耐地居住在裡面的意思。

本節提到信徒的靈程進階︰(1)愛主耶穌;(2)遵守主的道;(3)嘗到神的大愛;(4)享受三一神與他同住。

  話中之光 (一)「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遵守主命不只是愛主的証據,也是愛主自然流露的結果。

(二)愛主的人,必然會遵守主『一切』的話,而不是僅只遵守某一部分的話而已。

(三)愛是最妙的道(參林前十二31;十三13)。愛是最大的能力,能除去神與人之間的隔膜,也能阻止人越出『主之道』的藩籬。

(四)三一神乃是與信 的人『同在』(參16~17節),卻與愛 的人「同住」;『同在』有時是不覺得的,「同住」卻是常時覺得。所以愛主比信主更進一步。


【約十四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文意注解 前節『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是積極的話,本節「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是消極的話。


【約十四25】「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文意注解 「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這些話』相當于26節的『一切話』,包括主與 門徒同住時所說的一切教訓。


【約十四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文意注解 「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名』乃一個人的實際;『主的名』就是基督的實際。聖靈既是因主的名而被差來的,即表示聖靈乃是基督的實化。

「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一切的事』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參彼后一3)。

「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聖靈的工作,不止于使人記得神兒子的真實說話,還在于把主耶穌所有對門徒講過的言語,活活地表現出來。

有解經家認為,聖靈引導信徒明白新約聖經,可分成三大工作︰(1)書信部分──『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1)福音書部分──『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1)啟示錄──『 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參十六13)。

  話中之光 (一)聖靈引導人認識基督; 感動人求告主的名(參林前十二3),叫人得著基督(參林前一2)。

(二)我們若要明白主的話──聖經,必須要有聖靈的指教;而聖靈的指教,也都是為使我們更多明白聖經。但愿我們永不離開聖靈的指教,而去自己牽強附會的領會聖經;也永不接受不合聖經原則的任何靈感的指教。


【約十四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文意注解 「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的平安』指『基督的平安』(參西三15),它具有下列特徵︰(1)是因著人享受主的救恩,而產生的一種心境的平安;(2)是裡面的平安,全然不在乎外在的環境;(3)是指人與神、並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相安相和的狀況。

「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世人的平安是隨境遇而改變的,不能持久。

「也不要膽怯,」『膽怯』是一種擾亂人心靈的恐懼情緒。

  話中之光 (一)『基督的平安』並不是基督之外的一種情況;有基督,才有基督的平安;沒有基督,就沒有基督的平安。

(二)甚么時候,信徒的裡面感覺不到主的同在,甚么時候也就失去了主的平安;主的同在,乃是真平安的根基和確據。

(三)我們若在基督以外,被任何事物──包括自己、世界、道理、規條等所困住,我們就沒有平安;只有脫離一切的纏累,才有平安。


【約十四28】「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文意注解 「因為父是比我大的,」這裡所謂的大小,是指主耶穌自己卑微,存心順服(參腓二8),而顯在人面前的職分和功用方面的比較說的;並不是指 們之間本質的優劣、品格的高低、權能的大小和榮耀的多寡說的。

  話中之光 主所賜的有︰愛(23節)、平安(27節)與喜樂;主的愛帶來主的平安,主的平安帶來真實的喜樂。


【約十四29】「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豫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文意注解 「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事情』指主離世歸父的事。


【約十四30】「以后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它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

  文意注解 「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世界的王』是指魔鬼;『將到』指即將展開對主的迫害。

「它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有兩種解釋︰(1)指撒但在主耶穌裡面找不到任何可讓它指控的東西(參八46);(2)指撒但只能殺害主耶穌外面的身體,卻對 裡面的神性無能為力,一籌莫展。


【約十四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罷。』」

  文意注解 「起來,我們走罷,」解經家對這句話有許多不同的見解︰(1)本應放在十七章的末了,但被后人抄寫時放錯了位置,惟此說並無証據;(2)這是一句俗語,表示『一個邀請』;(3)表示暫停,即換一口氣;(4)主雖然說要離開,但並未即時離開;(5)是屬靈的離開,意指『起來對抗魔鬼』;(6)實際地離開了吃逾越節筵席的地方,第十五和十六章是在另一處說的話。

 

第十四章 保惠師

 

壹 我父的家(約十四1~4)


因為耶穌將要上十字架受害了,門徒們為渺茫的前途,開始憂愁起來。他們不知道,當他們的主離開之后,靠他們自己,怎樣去面對來勢洶洶的猶太教。他們對獨一的真神,毫無懷疑;可是他們對于他們的主與父原為一,這方面的認識還不夠深切。父如何比萬有都大,照樣子比萬有都大。主說︰「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十四1);等于表明,我就是你們所信的神。父與子是無法分開的;父如何是永遠的,子也是永遠的; 不會因上十字架受害了,從此就了了。


 一 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父的家」和「住處」是個奧秘,是個不容易領會的問題。通常人都以看得見,物質的建築物去領會家,住處的問題。但若是指著物質的房屋,就用不著主自己去豫備住的地方。因為 原是那「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當初創造宇宙萬有的時候,「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來十一3),「因為 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所以用不著 自己去豫備;只要發出 「全能的命令」(來一3)就夠了。可見這個家,住處是大有講究的。我們可以從約翰福音第一章51節知道,耶穌就是雅各所夢見的通天的梯子;也是神的殿(創二十八11~17)的真體。所以真正的家,住處乃是指下列各項。


1、道成肉身的耶穌


父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支搭帳幕,住在世人的中間(約一14)。「人子」耶穌就是父的帳幕,是神的居所。所謂 「因父活著」(約六57),就是父住在 裡面,所以 說︰「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約八16,29); 與父原為一(約十30),從未分開過。


2、基督奧秘的身體──今世的教會


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教會是 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教會也是神的家(提前三15);是主的聖殿(弗二21),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從前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穌,是神的帳幕在人間;現在這個帳幕,是擴大的帳幕,是千千萬萬重生聖徒的總成。


3、千年國度──來世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的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啟三12)。

「那豫備好了的,同 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太二十五10)。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

將來的千年國度,是神賞賜得勝者和基督一同作王的永生掌權的領域。而千年國度的屬天的部分 「聖徒的營」(啟二十9),就是神的居所。


4、聖城新耶路撒冷──永世


在將來的永世,新天新地裡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參照啟二十一)。


 二 耶穌的去,和 的來


(一)「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約十四2),「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十六7)。我們若把兩處的經節連接起來就不難發現, 的去是為要豫備保惠師(真理的聖靈)能來的必須條件。所以 的去就是 要經過死而複活,升天的過程。經過了這些過程, 才能成功救贖,解決人與神的難處,就是罪的問題。不但如此,經過了這些過程,叫原先捆緊神聖生命的,「人子」的肉身(麥子的殼)死了,裂開了,生命才得釋放,才能進到人的裡面作生命,結出千千萬萬的子粒來。

(二)「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十四3);「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 永遠與你們同在…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20)。因著 的去,救贖的大功告成了,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父神就毫無顧忌的赦免信徒,悅納我們。複活的主不再受這必朽壞之肉體的約束。因為複活的身體是榮耀的形狀,是靈性的身體,三一神在這賜生命的靈(就是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裡,能進到所有信主的人裡面居住,作生命,作居所;也能把所有的信徒都帶到基督裡,和 一同居住在神裡。信徒與三一神互為居所,這就是主的去所要豫備的許多住處。


 三 主兩次的去,和兩次的來

1、暗暗的去,和暗暗的來


主耶穌在 複活的早晨,曾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二十17)。可是就在當天的晚上 向門徒顯現時「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約二十20),那意思就是說,那時 已經升天見父神過。 從死裡複活升天之后第一次的來,「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那結果就是門徒們從聖靈生了,他們重生了;他們的靈與主成為一靈了(林前六17),因此,他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了(林前六19)。聖靈的內住叫信徒個別的得了重生,接受基督作生命,成為聖靈的殿,也就是神的殿,因為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林前三16)。


2、公開升天,公開降臨


受害之后,用許多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然后在橄欖山上,他們正看的時候, 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 接去,便看不見 了(徒一9)。這是第二次的去,是公開的升天。

接著所發生的就是,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被聖靈充溢(徒二1~4)。這是第二次的來,在聖靈的形狀裡來,澆灌門徒們。聖靈的澆灌,把所有的信徒們浸成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產生了教會,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神得了千千萬萬的信徒,作為 個別的居所,也得了榮耀的教會,作為神的家;另一面聖徒的生命,也和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三3),以神作他們的居所。父比萬有都大(約十29),再多的信徒都被包括在這無限大的居所裡,這就是我父的家。

附注︰所謂天堂乃是指神同在的地方。天堂不在于高和低;宇宙的高和低本來就是相對的,從別的星球看來,地球也是在它們的高天之上。

神是生命的源頭,神喜歡住在滿了生命彰顯的地方。世人向往天上,神卻等不及要把 的寶座設立在人間。當撒但、罪、死亡、陰間都被扔在火湖裡,被清除,大地蒙更新之后,神永遠的居所 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神的帳幕要設在人間(啟二十一2~3)。所以古聖徒們,他們雖然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屬天的城,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十一)。直到今天,天上除了神,二十四位長老(指尊高的天使長,是宇宙的長老),四活物及千千萬萬的天使之外,還沒有一個人在寶座前(參照啟四)。必須等到世界末期,最后的七年即將開始之前,初熟的果子被提(請參照《主的再來》第三章『得勝者的被提』),寶座前才開始有地上的人。天上的寶座前是為得勝者特別保存的,為期大約只有短暫的七年。那是對于有分于新婦蜜月的得勝者之賞賜。這些得勝者就是希伯來書第十二章23節所說的,「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的基督徒。在原則上,凡是重生的基督徒都是有長子的名分。基督是信徒的生命;內住的聖靈是兒子的靈(加四6)。所以有兒子的名分(加四5),就是有長子的名分。凡在教會中,有長子生命的人,若不憑自己活,只憑基督而活,活出長子各樣的美德,就有長子的名分。但若是貪愛世界,就是像以掃貪愛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來十二16)一樣,必定會失去已經得到的長子的名分。這樣的人在來世的千年國度時期,不能住在神的家中,會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十五30)。


貳 道路,真理,生命

 一 我就是道路


主對 的門徒說︰「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接下去 又說︰「我就是道路,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就是告訴門徒︰ 將要受死,是為著要去父那裡。 的死而複活,升天是為要往父那裡去,所必須經過的路徑。主若非道成肉身,成為人子,本來 說去,就去;說來,就來。 根本毋須經過這樣複雜的過程。但 如今為要成為信徒的道路, 就必須經過這個過程。所以道路是指著主自己,和 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對于猶太人而言,承認獨一的真神,是天經地義的事,人人都相信。但是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所以要到父神那裡,需要有通天的梯子。正因無人能升到天上,所以需要神把基督領下來,也就是需要基督的道成肉身。另一面,為著贖罪和賜下生命之靈,人子必須舍命流血,作多人的贖價(提前二6); 的身體必須受傷裂開,才能釋放生命之靈,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這一條路就是 的身體(來十19~20),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是我們能到父面前的通道(弗二18)。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


 二 我就是真理(實際)


神是獨一的真神,是愛、光、聖、公義,這些都是客觀的真理。只是因為看不見、摸不著,叫人總覺得不是主觀,不是那么實際。但是道成肉身的神,父懷裡的獨生子,在 的肉身上把那看不見的神性美德都表明出來了。這是主觀的真理,非常實際。

神在舊約律法中命令人要守安息日。但對那些被罪壓傷,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殘障者而言,他們天天躺在廊子,等于天天守著,那叫他們得不著安息的安息日。耶穌來了,叫他們的病得醫治,瞎眼的得看見,癱瘓的起來行走,叫他們享受神兒子的釋放,自由,他們才得了真正的安息。這是主觀的真理,主觀的安息,是實際。

猶太人獻贖罪祭,但良心不能因此而得潔淨,這些祭物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1~4),但是信徒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洒去,這是主觀的贖罪真理,真實際。

掃羅在迦瑪列的門下按著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結果卻逼迫信奉神兒子的人直到死地(徒二十二3~4)。這樣的一個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蒙光照之后,他對主的認識才完全透亮了;這就是真理的聖靈引導他進入一切的真理的明証(約十六13)。因主就是真理,就是實際。


 三 我就是生命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雖然父神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但若不是藉著子的道成肉身,就無法把神性帶到人類中間,若不是藉著子的死而複活,升天,就不能把人性帶到神性裡去。不但人的罪不能得贖, 也不能釋放生命,不能藉著賜生命之靈,把永生賜給人。主所說的「我就是生命」,不僅是指著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更是指著叫一切信 的都得永生(約三15,16,36,五24,40,六40,十10)說的。得生命的路,就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接受 作道路,到父那裡去。


參 保惠師

 一 不同的三個階段

1、子和聖靈在父裡


從過去的永遠,一直到子的道成肉身為止,父是源頭(詩三十六9);子(約一1,2,18)和聖靈(詩一○四30;賽六十三11)都在父裡。父、子、靈原為一。


2、道成肉身──父和聖靈在子裡


在道成肉身的階段,父和聖靈是在「人子」裡,聖靈是「人子」的神性本質(羅一4;太一18),三一神都在人子裡。父差子到地上來,但是那差子來的是與子同在(約八29),因父在子裡面(約十38,十四10~11,十七21)。


3、保惠師──父和子在聖靈裡面


保惠師就是聖靈(約十四16~17,26,十六7~13),就是能進到信徒裡面作生命的聖靈。唯一的不同是在「人子」還沒有經過死而複活,升天的過程以前, 無法進入信徒裡面;所以才說︰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9)。現在主知道,就在逾越節的白天, 就要上十字架,藉著這個過程, 就能釋放生命了。所以 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十六7)。在「人子」的情況下,主只能在外面和門徒們相處。但在保惠師的情況下,父與子都能在保惠師裡,一起進到門徒裡面與他們同在。


 二 誰是保惠師


根據約翰福音二十章22節,那吹進去門徒裡面作生命的靈乃是聖靈。但是經上用各樣不同的名稱,說到信徒裡面有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羅八2)、神的靈(羅八9;林前三16;約壹四13)、耶穌的靈(徒十六7)、基督的靈(羅八9)、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羅八11)、那靈(林后三17)、主靈(林前三18)、基督(林后十三3;西三4)、兒子的靈(加四6)、耶穌基督之靈(腓一19)、裡面的律法(來八10)、栽種的道(雅一21)、永生(約壹五13)等等。可見保惠師的來,就是三一神的來。


 三 保惠師的使命

1、作成三一神與信徒互為居所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十四20)。

主先說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 要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進來所帶下來的結果是,主也到門徒這裡來。接著又說︰父和子都要在信徒裡面,信徒又要在子裡面。所以保惠師的來,所成就的第一個使命,乃是使三一神與信徒們互為居所。


2、把神的律法放在信徒裡面


經上早就豫言,神要把 的靈放在信徒裡面(結三十六27),要把 的律法放在信徒裡面(耶三十一33;來八10),叫信徒各人有認識神的能力。而這個裡面的律法,就是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也就是本章所說的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信徒們,叫他們想起過去主曾經對他們說過,而當時無法明白的一切話(約十四26)。他們過去無法明白,后來能明白的原因是,過去人的靈是死的,失去了功用;但保惠師進來的結果,把人的靈點活,使他活過來(弗二1,5),與基督一同複活(弗二6)。一面因有保惠師的教導,另一面,人的靈恢複正常的功用之后,能把保惠師所教導的,正確的反應到人的悟性上,就是經上所說的,寫在心上(來八10;耶三十一33),叫信徒們能順從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的典章(結三十六27)。


3、作生命•作能力•作性情


保惠師的內住,就是基督的內住;基督是信徒的生命(西三4),是永生(約壹五20)。保惠師也是放在信徒這個瓦器裡的寶貝,能顯明出于神的莫大能力(林后四7);我們從前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現在靠著那加給力量者,凡事都能作(腓四13)。所以主告訴門徒們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這不是說,信徒們的力量、能力比主更大,而是說,當主在地上的時候,因受人子外殼的限製,行動上有所不便;但到了 得榮耀,成為包羅萬有的生命之靈后,能在千千萬萬的信徒裡面,藉著他們作更大的事。因為神賜聖靈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

保惠師在信徒裡面教導的結果,叫信徒得著聖靈的更新(多三5),叫心思更新而變化,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


4、作生活,作彰顯


「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參照15,23,24)。

保惠師的內住,主要的工作是,叫信徒們主觀經歷神全備的救恩。為此,主要求信徒們與 配合,讓 做成 所以得著我們的(腓三12)。保惠師所指教的一切話,原則上都是主的命令。因為主從不說,無所謂的廢話。 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我們很在意,所以都是命令,都要遵守。 愛我們為我們舍命流血,用愛激勵我們,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信徒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的活著是信徒們活著的憑依、內容、動力。主要信徒們與 同活,活出基督(腓一21)。為要活出基督,需要靠聖靈行事(加五25);需要受神的靈引導(羅八14),需要把心思放在靈上(羅八6);這就是愛 遵守 的命令。這樣的生活,就是使基督因我們的信,安家在我們心裡(弗三17),就是這裡所說的「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這樣的生活是愛的生活。因為愛 ,所以必蒙父及主的愛,神更樂意將 兒子啟示在他裡面(加一16),就是要向他顯現,向他說話。這樣的生活,叫信徒們總叫基督在他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所以主所作的事,信 的人也要作;並且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那就是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宣揚那召信徒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叫那看不見的神,在看得見的信徒肉身生活上得著顯現(提前三16),得著表明(腓二15~16);叫 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之人,可以得著稱贊(弗一12)。


5、辯護


保惠師的意思就是辯護者,是中保。 替我們向父辯護(約壹二1~2),凡靠著 進到神面前的人, 都能拯救到底;因為 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在天上作我們中保的耶穌,和在我們裡面替我們辯護的保惠師是同一位神。


6、賜平安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十四27)。神是平安的神(腓四7原文),主把自己給了我們,也把我們帶到 裡面,所以從外面看來,環境雖然惡劣,在世上有苦難,但若留在 的裡面,享受 的同在,就有裡面的平安(參照約十六33)。 在保惠師裡,把 自己留下給我們。


7、替我們禱告


主已經替我們成功了救贖,父神已經賜給 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 (太二十八18)。所以奉 的名求,就是在 的名裡,在聖靈裡無論求甚么,主必成就(約十四13,14,十六24,十五7)。我們的軟弱有聖靈的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6~27)。──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